斯人微
作者:斯人微
因为错误的初恋,我再也无法为她付出最完美最真挚的爱情,所以选择拥抱悲剧,最终踏上救赎之旅。
斯人微 序
在百度百家号有个让人醒目的词条:“从这里影响世界!”这容易让人联想到“改变世界”几个字。是啊,又有谁没有经历过曾经的年少轻狂,总想着“中流击水,浪遏飞舟”,但是每一种轻狂,最后都免不了要被世界改变——理想、性格、观念...
以前的农村孩子,而今已是而立之年。小时候,两亩半田地要养活家里的六口人,那时候水稻、玉米都还没有现在的多产,化肥也是他十几岁之后才能见到的,平日里不管天晴下雨,放牛割草总是最平常的家务。虽说生活过的并不轻松,但也总是高兴地每天重复,因为孩子很少会有欲望。而经过一年的勤劳,土豆、小麦、玉米、干豇豆...换着花样的煮焖烧烤,肚子也总是能吃饱的。
然而,他的父亲并不是个任命的人。
在乱世之中,每个人都会为生命的延续极尽所能,爷爷在退伍之后打伤了人,因此留下了案底,导致父亲小学三年级时就与学校缘尽。后来,父亲到小煤窑上做过童工,给村里木匠当过学徒,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挖煤和木匠都没有成为父亲一生坚持的职业,或许父亲知道他根本就没有那样的天赋。后来父亲又誓要成为一名画家,他还为此而愤图强,临摹无数花草,观察过每一幅粗糙的壁画,但是他又很快现自己所坚持的艺术并不能让他饥肠辘辘的肚子饱足半分,于是他只能静下心来,认真识字,因为他听到了一句话:“知识改变命运!”
后来,父亲自学成为了一名医生,偶尔写一两诗歌文章投稿《人民日报》,父亲也因此成为《人民日报》的特殊记者,至今还将自己的记者证看得异常重要。父亲也因此而结识了很多朋友,这也让他坚定了“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心。
于是,家庭因为父亲的信心而变得困难——他决心供他的儿女们上学而绝不落下一个。所以,每年开学季的书学费就成为这仅有两亩半田地的家庭的难题,所幸父亲的行医证可以稍微缓解燃眉之急。只是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投资之中,风险是一无所获,事实也将证明这是个亏本的投资。
于是,也就出现了这个农村孩子。从小他翻阅过父亲放在书柜上的水浒三国,也靠着那古老泛黄的《康熙字典》一撇一竖地查着字,这也让他在那古老而落后的小学中名列前茅,这也是他少年时少有的骄傲——每天放学过只能在割草和放牛中选择,干起农活来就像读文章一样容易不挑剔,还不会像同龄人一样在初中的年纪辍学打工。
可是当这个农村的孩子一步步往外走时,他现他曾经的骄傲也被一次次击得粉碎。在村里,他是榜样,在镇上,他成了勤奋的代言,到了省市,他只能奋力追赶,出了省,他也就变成了一个笑话。
可是他不曾觉得自己可笑,他誓要有所成就,想要改变这个世界,至少改变自己眼前的世界。他雄心勃勃意气风,他不甘平凡砥砺前行,可是他偶然现,他已经不再少年,时间成为他最为昂贵而不可复得的成本。
父母、家庭、婚姻...甚至还有所有的玩世不恭和浪荡不羁,都堆叠成了无法消除并且不可躲避的山一样高一样大的——责任。于是,这也成为了他难以逾越的大山,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他接受现实的借口。
生活上,他没有品味;工作上,他不能让人欢心;爱情上,他倍感孤独;经济上,他负债累累;思想上,他负重前行;社交上,他讨厌逢场作戏;他创作,却不能排除干扰;他倾听,却无能为力;他学习,却百无一用。他...总是一无是处。
他曾经誓要做三件事:不愧对父母家人;人生之中有所建树;不再看见世间悲情。
现在他想做的三件事:还清所有债务;有一个无忧无虑的假期;能陪伴自己的家人。
他感到疑惑,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和这个世界达成和解,自己是否也要和世界达成新的协议。
斯人微 第一章 我的中学,致敬失去的岁月
那时候,我小学毕业走出村庄,去了离家二十里外的镇上读初中。
大山里走出来的人都知道,小学是否上学淘汰掉一批,小升初淘汰掉一批,初中上高中是一个很高的门槛,很多人都无法迈过。那个年代也正好迎来打工潮,每一个背井离乡的人,在过年时回到家乡,都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头染上了各种拉风的颜色,荷包里装得鼓鼓的。在村里人集会娱乐之时,他们大声吆喝,并挥舞着手上的钞票,叫喊声响彻内外,并毫无吹灰之力地假借沸腾的空气传达到村里的每一个角落。
尽管这些足够吸引一个常年在庄稼地里摸爬滚打的农夫,父亲也并没有丝毫动摇,他坚持守住那两亩半田地,凭借自己苦学而来的医学知识撑起了这个家。他常常带着秘般自信地问:“难道你还能打一辈子的工?”事实证明父亲的话很有远见,但是也低估了社会的快展。
在父亲的影响下,我自然而然地上了中学。那时候对于理想并没有什么概念,就只知道朝着一条路往前走,如果给我指路的人是一个瞎子,我会毫不犹疑地撞上堵在前路上的路障,直至头破血流。
还记得有一次七月半,一家人围在一起给宗族中过世的老人们烧纸钱,在对着纸钱磕头之后,父亲让我许愿,说先祖们都能知道我的愿望并会助我实现。那时候想了又想,也不知道理想对人有怎样的意义,只知道古时候有个从小数天上星星的张衡,他后来成为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天文学家。于是自己也许了愿,并信誓旦旦地说出了自己想要成为一名天文学家的愿望,在那之后,我也会在无人之时,一个人默默地数着天上的星斗。可是,我并不能像张衡一样能把星星数清楚,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去数,并觉得在每一次数星星之后,我离那人人尽知的天文学家又近了一步。
我踏入初中时,我的理想还在,但是已经不像以前那般强烈,因为我现聪明好学的同学有很多,我在班上只能勉强排在前十,我再也感受不到众星捧月的爱意。所以理想也就慢慢抛开,我只能加倍的努力,以至于自己成了勤奋的典范。
在刚进入初一时,我与村里几人伙伴选择了走读,每天早上五点左右起床,步行两个多小时到学校上课,中午吃一个家里带来的黑馒头,又或者饿着肚子趴在课桌上睡觉,晚上放学后一起回家。任何事只要成为一种常态,你就会觉得都是理所当然,所以每天花四五个小时在路上并没有什么不妥。
可能是考虑到一个月要换一双鞋的成本,再加上要走一个多小时夜路的风险,在走了半学期之后,父亲还是亲自来到镇上给我找了一个住处。
一个房间里,中间放一张桌子,桌子四周再留下一尺来宽走路,剩下的空间全被上下床占据。那时候的煤便宜,房东家每天都会将火烧得旺旺的,我们放学回来都会争相排队做饭。每到星期五时,从家里带来的米和油总是会剩下一些,但是白菜或者土豆总是会在星期四晚上已经吃完。
我到现在还在想念着那种味道:舀一坨乳白色的猪油放入油锅,在一阵声响以后,将白米饭倒入火辣辣的铁锅中,细细听那“滋滋”声作祟,铝瓢来回在锅中捣鼓,使出最大的劲将锅中还抱在一起的饭团揉散,在看见饭粒在锅中跳动时,轻轻地撒上一些盐,然后找来一张凳子,就可以坐在凳子上细细地品味这一份杰作。
斯人微 第二章 童年记忆,最深刻的母爱
冬天,我们在雪地里洗衣服,将冻得通红的双手在裤子上来回搓揉,然后用已经不再冰冻的手抓起地上的雪抛向同伴的领口。夏天,我们会到学校旁边的河中游泳,那时候的河水浑浊,只要是从水里出来,你就能将全身上下的毛一根根数清楚。
但记忆中最深刻的,还是用一堆稻草熏蚊子。天热时,一个个长着骨头的尖嘴蚊可以让所有人睡意全无,于是在绞尽脑汁后,几个人密谋,制造出了用火烟熏蚊子的杰作,我们天真地以为蚊子会像人类一样害怕烟雾,事实证明了一切都是白费,后果是被房东大骂一通。
一年后,学校一名老师在校门旁边开了一个小小的书店,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书店,就像第一次看见汽车一样只是出于好奇。在好奇之余,我不经意间现了父亲常常说起的人物故事可以在《水浒传》、《三国演义》找到,还有大姐说过的《红楼梦》。当初听故事的时候,总是被里面的悲欢离合吸引,感慨每一个人物的命运多舛,可是到自己抱起书来看时,面对着那浩如烟海的文字,却怎么也提不起兴趣来,反而是哪些玄幻科幻、神奇怪诞的闲言碎语让我废寝忘食。
“高齐,你再看其他书,以后我的课你就别上了!”我慌忙抬起头了,桌箱中的书掉在地上,我从此也成了坏学生。比起坏学生的称号,那些我曾经为之疯狂的小说却没有一本让我记忆深刻。让我欣慰的是,我继承了因翻阅而保留下来的动作记忆,和因这动作记忆而结交的好友刘宽。
刘宽是个开朗的人,他的篮球技巧和他的缺失的门牙,总是让人印象深刻。但让我记住他的原因,是他每说一句话,都会让人感受到诚意,而平时寡言少语的我,却和他有聊不完的话题,我甚至现,我们就连每个周末回家该做哪些农活都如此相像,这让我们成了挚友。
懵懵懂懂中,我一度以为,初中三年,特别是在镇里租房之后,让我找回了我童年时有的记忆。在放学之后,抓鱼、游泳、爬山、郊游...所有童年应该做的事,都被推迟到了中学。
可能是占了些天分的优势,我以年级前几名的成绩勉强考入了市里最好的高中,我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领取那份对于我来说相对容易却意义非凡的录取通知书。
在一个酷暑难耐的中午,母亲坐在房前的核桃树下乘凉,手中拿着竹竿赶着鸡,一心预防着刚刚扫干净的院坝中会新添几坨鸡屎。我搬了块石板和母亲做在一起,母亲笑着说:“都是大小伙子了,坐起来比我还高,马上要去市里面读书的人,还这样随便坐在地上。”母亲随手将我的头揽到膝上,我忙挣扎着坐直,一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是个大人,说:“妈,就像您说的,我都多大的人了,还要你抱。”母亲“呵呵”笑了起来,一边又将我的头揽了回去,说:“你多大都是我儿子,你还记得不,小时候你经常坐在我面前,把头递过来让我抓虱子。”
我有些尴尬,但是我没有否认:“那都什么时候的事了。”
这一刻我才明白:沐浴在阳光下,母亲将我的头揽在怀中,随意扒开我的头抓虱子,这才是我一生最可贵最珍惜的童年记忆。
斯人微 第三章 离开父母,在最珍贵的年华
这是一个花儿般灿烂美丽的开学季,在这个黄金年华,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准备迎接这未知和神秘的憧憬,笑声和谈话声将学校包围,每一个人的眼睛中都充满了希望。
我拒绝了父亲送我到学校的要求,我告诉父亲母亲:我能做得很好,请您们放心!父亲母亲也没有坚持,他们习惯对我放任行事。在帮我收拾一些用品之后,便送我上了开往镇里的客车。
我向父母挥手道别,母亲临别时又一次叮嘱:“转车时别忘了东西,到学校后向家里报平安。”尽管不知该如何和家里联系,我还是自信地点着头。
我一直认为,无论怎样的离别,我都会很坚强地笑着面对,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面对生活。但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当对情感有所体会时,心中那朦胧的悸动就会不经意之间迸。想到这一去就是半年,看见渐渐离我远去的父母,我的心里突然被触动,我将头伸出了车窗,看着站在原地不曾移动的父亲母亲,我眼中泛出泪花,我罗列脑海中所有词汇,却始终找不到一句我能说的话。但是又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我再三稳定自己声调:“爸、妈,您们别站着,快回去了。”
父母只是笑着应声,直到汽车驶入弯道。这时身后的司机大声吼叫起来:“别将头伸出车窗,是不是不想要命了?”
我将要去的,是市里最好的高中,每一个进入这所学校的人都为之感到自豪。对我来说,新奇的不仅仅是校园的广阔,还有母校坐落的这座城市的年轻。到处都可以看见生机,一块钱的公交车可以跑遍小城各地,吃喝玩乐总是吸引着眼球,女孩们穿着大胆而且时尚,男孩们阳光而自信。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灯光暗淡处,你总能看见情侣们牵手游荡,这让常常与书本为伴的我有些无地自容。
人们总是憧憬着爱情的美好,却常常忘记随之而来的责任和代价。
相比初中三年,学校宿舍的环境可谓无可挑剔,可恼的是我竟然渐渐不能融入其中,我总是觉得宿舍纷繁杂乱。打牌下棋、聊天闲逛,每一天都会在宿舍中生,周而复始。在新鲜感过去后,我渐渐开始讨厌了这样的生活,每天三点一线总是让我无法喘息,坐在寝室的床上应付着每一句话,总比干农活要累很多。由此我产生了逃离的想法,我并不讨厌宿舍的同学,但是我莫名其妙地讨厌这种束缚人的生活方式。好在学校规定,在年级两千五百多人中,前五十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住校。
但是对于勉强入校的我,想要在考试中击败两千多名对手,这可不是一个随便就可以达成的目标,最让我感到困难的,是那门我什么都听不懂的英语课程。我可以用一个小时来背诵一篇几百字的古文,但是我却无法利用这一个小时来熟记几十个英语单词,我每天为此深深苦恼,为此甚至曾经失去过信心。
但是我誓,就算英语不考,我也要让自己有选择住在校外的权利。我给自己定了计划,每天晚上到体育场跑十圈以上,然后在草地上看书直到宿舍熄灯。这样不仅省了饭钱,还能逃离宿舍。
我因此也爱上了孤独,每天享受着孤独带来的无穷乐趣。在秋雨中狂奔,任凭积水打湿了裤腿;站在校园高处,直面寒风凌冽;流连于暗黄色的灯光下,寻找着每一片落叶的神奇密码。
斯人微 第四章 同袍情谊,志趣相投
期末考试成绩很快出来,不出所料,我勉强拿到了可以住在校外的资格,美中不足的是,我的好友刘宽只能继续住校。
高兴之余,一个新的问题却摆在了眼前,那就是我该怎样解决租房费用,这笔钱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看见我一筹莫展,刘宽很快就拿出了方案,他利用他极好的人缘,和在球场了谈判的优势,约了两三个玩得最好的同学来一起合计,结论是:我们五个人,每次去食堂只打四份米饭。这样我们五个人就可以平分省出来的一个人的生活费。当然,刘宽将他的一份完全给了我,他对我说:“我唯一的要求是,如果我到了这里,你不要将我拒之门外。”我时常感激着这位好友的慷慨,出于对友情的真挚,我也完全接受了他的馈赠。
离开了宿舍,我像一只离开了笼子可以自由归巢的鸟,尽情地享受着没有束缚的辽阔天地。可能是从小父母的放任,让我无法适应过多的教条和拘束,我自诩是一个热爱自由、崇尚不羁的学生。
落实了租房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到我已经留意几个月的书屋,这是我到目前见过的最有气派的书店。如果说初中时进书店是因为好奇,那此时的我进书店就是实实在在的精神需要。我在这里了解了金庸,认识了古龙,并翻过了认识这二位大侠所固有的偏见,从而接触了大仲马,认识了雨果,邂逅了莎士比亚。
在这里,我又试着读了《红楼梦》,可是除了觉得文辞优美之外,我还是提不起兴趣来,因为对于爱情的憧憬,我便专门选出其中宝黛二人的章节,乐意看他们一个使小性、一个干着急。
每每有空能外出,刘宽都会到我这里与我秉烛夜谈,在我的影响下,他也开始了武侠之旅。我们一起挤在硬邦邦的单人床上,可以相互对答如流,将古龙《小李飞刀》中的经典对话复述一遍,并且乐此不疲,在每一次经典的对白之后,我们总是哈哈大笑,并且叹服着这文字里的勇气和睿智。
虽然没有住在宿舍,但是我并没有将每天晚上跑步的习惯丢弃。这天跑完步出校门时,有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我:“高齐,等等我。”叫我的是班上一个叫安俊峰的同学。
一般仗义之人,家境都不会差。
安俊峰就是这样的人,他也住在校外,但是他的成绩在班上只能算是中等。我曾经嘲笑质问:“就凭你也能住在校外?是不是走了后门?”他当时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说:“什么后门,学校的校长是我干爹,我直接前门。”当时以为他在开玩笑,但后来才现校长确实是他干爹。
安俊峰追上了我,他将手搭在我的肩上,一边说:明天我们几个来个小聚会如何?就在你住的地方。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明天?白天要上课,那得晚上才能聚,要让他们翻墙还玩不了多久,没什么意思,等周末吧,那样时间多。”
安俊峰做了个惊讶表情,忙问我:“你竟然不知道明天是星期六?”我一时才反应过来,心里兴奋脱口而出说:“靠,确实忘记了,那就明天,人不要多,但要精!但是先说好,和往常一样,我就只能提供一张桌子,其他的可什么都没有。”安俊峰也像往常一样甩了甩手,然后做出不屑一顾的样子朝前走去。
星期六,晴,微风,湿度优,温度适宜,宜出门会友,大吉。
难得一天清闲,今天已日上三竿。
虽然长久以来的习惯早已叫醒了我,但我还是懒在床上,随便捡了本书看了起来,直到房门一阵激烈响动,随之而来的是几声咒骂。我跳将起来不甘示弱骂将回去,门还未开,几个人已经挤了进来。
第一个进来的是安俊峰,因他比其他人好玩,总是出口成脏,所以经常被我们其他几人教训,也都一致同意叫他娃娃。
第二个进来的是我的老朋友,我们一起从初中到高中,他就是刘宽,在一次在课上,他惟妙惟肖地表演了一段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从此,他多了一个名字——花和尚。
第三个和第四个是一起挤进来的,他们个子都不高,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不高且胖,圆圆的脸,所以他们一个叫小蛮,另一个小壶。
至于我,他们都叫我小高,我喜欢这个称谓,一是因为高渐离,二是因为古龙小说《英雄无泪》。我喜欢英雄,所以也喜欢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