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老羊爱吃鱼
充实自信的苏婉柔,压根没心思去想这些事,不过夜深人静时,她也会拿出饼干盒子里的明信片看看,心里荡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已经四月中旬了,疯爷依然没出现,霍谨之等不及了,他得去淞城管理公司,其实他现在完全可以去淞城居住。
但苏婉柔在服装厂上班,不是太想去淞城。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霍谨之心里的秘密,他有点舍不得唐小胖。
这胖丫头贪吃的很,他得盯着点儿,要不然牙都烂光了。
等唐小胖去淞城上学了,他再搬去那边住吧,霍谨之都计划好了。
霍谨之从怀里掏出一颗奶糖,剥了糯米糖纸自个吃了,下意识地喂给了看书的唐小囡,今天好像还没喂过,难怪手有点痒痒。
第1028章 你怎么长丑了
嗅到奶糖的香味,唐小囡也下意识地张开了嘴,乃香味充斥了嘴,是她百吃不厌的大白兔。
“张嘴!”
霍谨之突然说了句,唐小囡想都没想张大嘴,最近她这脑子好像越来越幼龄化了,很多时候说话做事都会不由自主地和小孩一样。
或许真的会有一天,她原来的记忆会消失吧,变成真正的唐小囡。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279节
那样也挺好,做唐小囡比前世的她幸福多了。
霍谨之满意地看着已经长出大牙的豁口,在他的严格监督下,唐小胖的牙齿终于没再烂了,否则现在肯定还是巨丑的豁牙,说话漏风那种。
“一天只能吃三颗糖,不能多吃。”
霍谨之又叮嘱了遍,怕这胖丫头总是忍不住偷吃糖,偏偏唐家人又是没什么原则的。
“哦。”
唐小囡乖乖地应了声,心里却在翻白眼,这家伙总吹嘘是他的功劳,拯救了她的牙齿,她都不稀得打击这家伙,分明是她自己严格自律的结果。
霍谨之对她的乖巧非常满意,从口袋里掏出两颗奶糖,塞给了唐小囡,这是今天的份额。
“你说沈玉竹到底死没死?”唐小囡一直在想这事儿。
这个世界她最忌惮的就是沈玉竹,怕她没死,又怕她真的死了。
但到目前为止,生活都很平静,世界也没崩塌,唐小囡拿不准沈玉竹究竟是死还是活,要是真的死了就太好了。
“应该死了。”
霍谨之口气肯定,李青松说扔到了十来米深的废弃狩猎坑里,没有一点可以攀爬的着力点,又是荒山野岭,人迹罕至,沈玉竹就算叫破喉咙都不会叫到人,十之八九已经饿死了。
扔进去已经半个月了,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沈玉竹撑不了这么久,肯定已经变成尸体了。
唐小囡却没这么乐观,“要不去看看?”
不亲眼见到沈玉竹的尸体,她是没法安心的。
霍谨之心思一动,生见人,死见尸,确实应该去看看。
“明天我去看看,这事别和其他人说。”
唐小囡使劲点头,她绝对一个字都不会说,最亲爱的三哥都不说,霍谨之笑了笑,捏了捏她的鼻子,察觉到手感不对,有点咯手。
仔细一看,才发现唐小囡的鼻子,竟不知不觉高了不少,肉也少了许多,不像小时候是肉乎乎的塌鼻子,捏起来手感挺好。
“你鼻子怎么长丑了?”霍谨之有点不高兴。
这胖丫头本来就不好看,现在越长越丑了,以后可怎么嫁出去?
要不还是多替她准备些嫁妆吧。
唐小囡吓了一跳,赶紧跑去苏婉柔屋子里拿了镜子出来照,左看右看,还捏了几下鼻子,十二分确定她的鼻子并没长丑,反而还变漂亮了。
原来的塌鼻子长高了,而且肉嘟嘟的脸蛋也瘦了不少,下巴没以前那么圆了,总而言之,就是长开抽条了。
唐小囡很有信心,她肯定不会长成作者写的蠢笨痴肥的丑样,应该和姑姑唐来凤差不多,那样她就很知足了。
第1029章 生见人死见尸
“你眼神不好,我鼻子明明变漂亮了。”唐小囡白了眼,对着镜子照个不停。
这身体的底子还是很不错的,之所以被作者描述得那么丑,就是一胖毁所有,西施变成死胖子的话,肯定还不如东施呢。
她只要控制住体形,再长高一些,肯定是个小美人,嘻嘻。
霍谨之嫌弃地捏了下,“丑了,脸也变丑了,以后多吃点饭。”
以前脸蛋上的肉多好捏,现在都没多少肉了,霍大佬很不满意。
他是真觉得这胖丫头变丑了。
“我才不要变死胖子,哼!”
唐小囡没好气地瞪了眼,继续看书,不和这眼睛有问题的人说话。
“瘦成排骨一样更丑。”霍谨之凉凉地说了句,唐小囡只当他在放屁,闷着头看书,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感觉到唐小囡的怒火的霍谨之,无聊地摸了摸鼻子,起身回了房间,也拿了本书出来看,在家没事干,只能看书打发时间。
不过他还是觉得瘦下去的唐小囡丑,哪天和唐家人说说,得盯着这胖丫吃饭,别太挑食了,再瘦下去风吹都能倒了。
其实唐小囡真没多瘦,以唐家豪横的伙食,她就算再挑食,也不可能瘦成排骨,脸蛋依然肉乎乎的,比平常小孩胖一些,但没以前那么夸张,胖得特别可爱。
只是在霍谨之眼里,现在的唐小囡就是个排骨精,瘦得不像话,必须好好补补。
第二天,霍谨之进城了,找到李青松,让他带着去扔沈玉竹的山上看看,是李青松母亲的老家,越城最偏的一座山,也是最高的一座。
山里的村民山多地少,田地也少,地都是零零散散的,勉强混个温饱。
村落在半山腰,车子开不进去,自行车也骑不动,半里路一个上坡,只能推着。
路上就耽搁了三个多小时,霍谨之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把人弄进来的?”
“那天叫了拖拉机,要不然哪弄得动。”李青松走得气喘吁吁,额头全是汗。
霍谨之打量周围的景色,郁郁葱葱的竹林,这儿是斯镇,出产毛竹,还有一种越城独有的坚果香榧。
三年开花,三年结果,是一种特别奇特的坚果,树的外形有些像杉树,但香榧树寿命极长,山上有很多千年香榧树,一株树就能结果几百斤。
霍谨之吃过香榧,味道确实很不错,而且营养价值也高,可惜产量太少,只能在越城种植,而且越城能种植的地方也很少,必须在高山上,对地域气候要求很高,平地是种不出来香榧的。
终于到了李青松的外婆家,吃了中饭后,李青松就让表哥带着进山了,这位表哥也是知情者,帮着把沈玉竹扔进坑里的,地方也是他找的。
“就在这里面,以前还有狼的,现在有没有不知道,但肯定有野猪。”
表哥带他们穿了近一个小时的山,越走树越高,林子也越密,终于找到了那个坑,坑口都是野草,密密麻麻的,遮住了坑口。
霍谨之扒开了野草,露出了里面黑黝黝的洞,手电筒照了照,确实很深,里面倒有几副骨头,可没有尸体。
第1030章 气运太强
“人跑了。”霍谨之沉声道。
他现在真的怀疑沈玉竹是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了,每次都让她逃脱,明明计划已经很严密了,这样的深山老林,这么深的坑,居然都能逃出去?
表哥不信邪,拿手电筒往里照,确实没有尸体,只有几副骨头,但肯定不是沈玉竹的。
才半个月,肉不可能烂得那么快,顶多是一具腐尸。
“见鬼了,那丫头莫非会轻功不成?十来米高啊,她怎么爬出来的?”表哥自言自语,真是大白天见鬼了。
“有人救她走的,看这儿的脚印。”
霍谨之有了发现,坑口密密麻麻的野草,有踩踏的痕迹,一大一小两个脚印,说明有人救了沈玉竹。
“谁会来救她?这鬼地方连鬼都不会来。”李青松神情沮丧,担心霍谨之对他失望。
“可能是那边村子的猎户,这地方虽然很少有人来,但偶尔还是会有人过来的。”表哥支吾道。
李青松气死了,“那你还和我说这儿没人会过来。”
表哥嗫嚅着解释,“是真的很少有人来啊,一年到头能来个两三人就不错了,谁知道那丫头运气那么好,偏偏就让她给碰上了。”
霍谨之皱紧了眉,表哥这话说着了,沈玉竹的运气确实不是一般的好,每次九死一生时,都会遇到贵人搭救,这次也一样。
“那边是什么村子?”霍谨之问。
“叫北高村,全村总共才四五十户人家,比我们村还穷。”表哥说。
“村子离得远吗?”
“走过去一个多钟头,在山顶上。”
“去北高村看看吧。”霍谨之走在了前头。
沈玉竹应该还在北高村,就算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又如何,他一样要灭了这毒蛇。
表哥犹豫着要不要跟着去,李青松用力推了把,毫不犹豫地跟在了后面,他信霍谨之,哪怕做的是违法的事,他也愿意跟着干。
更何况沈玉竹那个小贱人确实该死,小小年纪害了那么多条人命,李青松觉得他是在替天行道,这种不到年龄的毒蛇,法律制裁不了她,就得扔坑里自生自灭。
北高村在山顶上,山路崎岖,霍谨之觉得很神奇,这种地方居然还有村落,人类的适应性真的很强,只要有地有水就能扎根。
“到了,那里进去就是村子,基本上是老人,年轻人都出去了。”表哥指着前面说。
“去哪了?”李青松好奇。
“嫁人呗,女的嫁出去,男的做上门女婿,外村的姑娘又不肯嫁进来,以前村里还有百来户人家,现在只有四五十户了,再过几年,四五十户都没了。”表哥叹了口气。
他小时候还常来村子里玩的,那个时候北高村还是兴盛的,现在却荒凉得像了,人气越来越少了。
村口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在晒太阳,个个看着像煨番薯一样,灰头土脸的,暮气沉沉,手里都抱着个烤手炉,晒着太阳,烘着手,还是蛮惬意的。
“太太(对年纪大的老太太的尊称),最近村里有没有生客人?”表哥打听。
第1031章 娶了新媳妇
几个老太太睁开昏黄的眼睛,打量霍谨之他们,表哥又问了句,一个老太太这才慢悠悠地说道:“有的,李木头娶了个新媳妇。”
“这李木头家住哪儿?”
“门口贴着红喜字的就是他家,新媳妇长得俊,还有个小姑娘,有几天没看见了。”
“李木头先带回的小姑娘,后面那个俊媳妇找过来的,这可是送上门的媳妇,李木头祖坟冒青烟了。”
“明年能有小孩玩了,真好。”
几个老太太兴致勃勃地聊着天,没再搭理他们了。
“老大,肯定是沈玉竹,可那个俊媳妇是哪个?”李青松想不明白。
霍谨之却猜到了,不出意外应该是沈半夏,他听霍修说,沈半夏得知侄女出事,以为是陈野搞的鬼,便和陈谦闹掰了,独自去找侄女了,那个自己找上门的女人,除了沈半夏不会有别人。
但他却不明白,沈半夏那么心高气傲的人,怎么可能会嫁给山野村夫?
三人进了村子,沿途看到的大都是老人,小孩一个都没看见,三十岁以下都很少,大多是六七十岁的老人,还有年纪更大的。
有些房子长久无人居住,都倒塌了,村子并不算小,可却看不到一点生机,处处都透着暮气。
难怪村里的年轻人宁可当上门女婿,都要逃离这儿,这种地方住时间长了,肯定会被逼疯的。
李木头家不难找,门口贴了大红喜字的,只有他一家,门窗都紧闭着,才刚靠近,就听见了狗叫声。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280节
表哥叫道:“李木头在家不?”
“哪个?”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出来,听起来年纪不小了。
“下面东福村的,找你打听个事。”
门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出来了,长得有点一言难尽。
个子顶多一米六,还很宽,而且面貌丑陋,有点像武大郎,霍谨之明白了这个李木头为什么出不去了,去当上门女婿估计也没人要,只能留在村子里当老光棍了。
“什么事?”李木头态度不太好,眼睛看着一个点,是天生的斗鸡眼。
李青松掏出一包牡丹香烟,塞到了李木头手里,这家伙牙齿黑黄,说话有股特别臭的口气,一看就是烟鬼。
果然,李木头态度好多了,他买不起过滤嘴香烟,抽的是自个种的烟叶,偶尔别人给他一支劣质过滤嘴香烟抽,那味道比烟叶好,可惜他买不起。
“木头大哥,听说你娶了新媳妇,恭喜你啊!”
李青松是自来熟,陌生人都能聊得特别热络,李木头起初还有几分戒备,没几分钟就和李青松有说有笑了,还让他们进屋坐。
“那女人不听话,嫌我丑,哼,老子揍得她听话。”李木头气冲冲地说。
“木头大哥一点都不丑,你这是阳刚之气,那女人真没眼光,揍得好!”
李青松顺着他的话说,李木头被哄得更开心了,主动说了媳妇的来历。
“她侄女卖给我的,我送她出的山。”
霍谨之心陡地一沉,朝李青松使了个眼色,李青松会意,便问道:“咋又扯出个侄女了?这侄女咋还把姑姑给卖了,多大了?”
第1032章 被侄女卖了的沈半夏
“十三四岁吧,年纪太小了,不好当媳妇,还好她姑姑找上门了,姑姑好,嘿嘿……漂亮,睡着舒服。”
李木头憨憨地笑了,露出黑黄的牙齿,浓臭的口气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呜呜……”
一旁关得紧实的屋子里,传出了低沉的叫声,还有碰撞声,李木头变了脸色,冲屋子里喝道:“再叫老子揍死你!”
但碰撞声却没停下来,反而越来越响,李木头气坏了,他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面子,便说道:“臭娘们不听话,我去教训她。”
说完他一脚踹开了门,黑着脸进屋了,不多时便传出了闷哑的拳头声,还有低沉的呻吟声,但女人的嘴应该被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门敞开着,屋内的情景一览无余,地上脏兮兮的,就只一张木板床,床上垫着干稻草,一床脏得看不出颜色的被子,破了好几个洞,露出了棉花。
李木头冲床上一阵拳打脚踢,还骂道:“给我老实点,你侄女说了,你是心甘情愿给我当媳妇的,现在你还想变卦?哼,再闹老子弄死你!”
霍谨之走到门口,果然不出他所料,床上五花大绑的女人,正是沈半夏。
那个侄女显然就是沈玉竹了。
沈半夏对侄女倒是一片真心,不顾艰难险阻都要找到侄女,还真让她给找着了,却被侄女摆了一道,卖给了李木头当媳妇。
此时此刻的沈半夏,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吧。
不过这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姑侄俩一丘之貉,现在这样的下场是她的报应。
沈半夏认出了霍谨之,激动地挣扎着,眼神乞求,还流出了眼泪,只是她的嘴被破抹布堵住了,说不出话。
“还敢闹?不想活了!”
李木头火大地扇了一巴掌,居然在客人面前不给他脸,要不是贪图沈半夏的美色,他早弄死这臭娘们了。
这儿山高皇帝远,村民们极少出去,外面的人也很少进来,死个把人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所以导致了村民们法律意识几乎为零。
李木头说要弄死人,可不是说笑的,他是真的敢下手,村里的人更不会管闲事。
沈半夏哀求地看着霍谨之,希望他能救自己脱离苦海,这几天她就像是在地狱一般,李木头又丑又脏,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她。
而且这丑八怪从早到晚都折腾她,她真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来过这个村子,从来没找到过侄女。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沈半夏只怨自己没能早点发现侄女的险恶心思,这畜生能对亲生母亲都下手,怎么可能放过她?
李青松笑道:“木头哥,这就是嫂夫人啊,和木头哥你真是天造地设,祝你们早生贵子啊!”
说着又递过去一包烟,李木头被哄得眉开眼笑,心情也好多了。
“就看这娘们肚子争不争气了,我天天都播种呢。”
李木头一点都不避及床上那点事,好不容易才得了个媳妇,他当然得抓紧时间干正经事,生个一儿半女出来,将来给他养老送终。
第1033章 还不够惨
“木头哥龙精虎猛,不用半年绝对能有好消息。”
李青松的好听话跟不要钱一样,把李木头哄得心花怒放,主动问他们有啥事。
“实不相瞒,我大哥和这女人的侄女有点私人恩怨,想找嫂夫人问点事,还请木头哥通融下。”李青松说了来意。
“这点小事啊,问吧。”
李木头痛快答应了,扯了沈半夏嘴里的抹布,凶恶骂道:“好好和客人说!”
骂完后,他还自觉出去了,其实是去外面抽烟了,一下子得了两包过滤嘴香烟,李木头自然要好好享受一番,没多时就开始吞云吐雾了。
“求你们救救我,求你们了,李木头他不是人,他会弄死我的,求你们发发善心”
沈半夏半跪在床上磕头,现在的她,比以前被混混们欺负时还绝望,这鬼地方就像原始社会一样,连电灯都没有,还有个武大郎一样的李木头。
被困在这儿的几天,沈半夏真正体会到了度日如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霍谨之冷冷地看着这女人,虽然没能弄死沈玉竹,可能整到沈半夏也不错。
“沈玉竹去哪了?”
“去嵊城了,这座山翻过去就是嵊城,李木头带她翻的山。”沈半夏眼神充满了怨恨。
沈玉竹为了出山,将她卖给了李木头,她如果能逃出去,定要找到这小畜生,剐一万刀都解不了她的恨。
李青松小声说道:“翻山过去确实是嵊城,但山很险峻,当地人都很少有人敢走。”
霍谨之微微皱眉,沈玉竹会去哪儿?
回淞城应该不可能,陈谦现在最恨的人就是她,回去就是个死,沈玉竹没那么蠢。
“你是不是有半个玉坠?”霍谨之突然问。
沈半夏脸色大变,哆嗦着嘴唇问,“你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看到半个玉坠了?她在哪儿?过得好不好?”
她这样的表现,霍谨之已经知道了答案,果然和那个坠子有关。
“玉坠的主人和你什么关系?”
沈半夏急切答道:“是我女儿,她现在哪儿?求你了,带我去见见她,我给你当牛做马,我以前对不起你和你妈,做错了事,我该死,我是王八蛋你大人大量别和我计较,只要你告诉我女儿在哪儿,我的命都是你的”
“你的贱命我没兴趣,你女儿的下落我也可以和你说,不过在这之前,我要和你说一件事。”
霍谨之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现在的沈半夏确实很惨,可他觉得还不够惨。
这女人用心恶毒,想害他妈妈失了清白,更想害他的性命,只差一步就得逞了,对于害过他的人,他自然不会手软。
什么能让沈半夏痛苦?
自然是她最在意的人。
如果沈半夏知道沈玉竹害娄芷君的动机,再知道她女儿其实早已经死了,想来一定会比在地狱更痛苦吧。
“沈玉竹在出事之前,让三个混混绑架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和她无冤无仇,素不相识,知道她为什么要绑架这女孩吗?”霍谨之问。
第1034章 钝刀子割肉
沈半夏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难道是她可怜的女儿?
那小畜生想害她女儿?
“不是你的女儿,但和你女儿有关系。”
沈半夏松了口气,可听到后半句,心又提了上来,像坐过山车一样。
“这女孩身上戴了半个玉坠,对了,这女孩前些年在北大荒生活,她邻居是个单身光棍,某个天寒地冻大雪纷飞的日子,光棍大叔在山上捡到了个刚出生的弃婴。”
霍谨之停了下来看着沈半夏,他就是要一点一点地割这女人心上的肉,钝刀子割肉才更疼,一次说完多没意思,就得慢火炖肉,熬死这女人。
“那个孩子怎么样了?求你告诉我,孩子怎么样了?”沈半夏急得直催。
这个弃婴就是她的囡囡啊。
“那个弃婴因为在山上受了冻,身体非常差,三天两头都要生病,不过她和隔壁的姐姐特别要好,经常去隔壁玩,大家都叫她妹妹。”
霍谨之自顾自地说着,他才不会让沈半夏痛快地知道结果。
沈半夏哭得不能自己,都是她的罪孽,可她当时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了,她苦命的囡囡,只要还活着就好,她一定会好好补偿女儿的。
重燃起了希望的沈半夏,反而不哭了,她得想办法离开这儿,她要去北大荒找女儿。
霍谨之的声音又响起了,沈半夏心里涌上强烈的不安,她突然不想听了,可她又想知道霍谨之说的什么。
“妹妹三四岁的时候,突然高烧不断,她得了脑膜炎”
“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我不想听”
沈半夏尖叫着,她不想再听了,只要女儿活着就好,其他的都不想听了。
1...149150151152153...346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