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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半袖妖妖
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
作者:半袖妖妖

明珠上辈子为了个陆明书,倾尽所有。作为陆太太,她把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家里家外都打点得明明白白,可即使这样也还是输给了他的白月光,未成正果。重活一世,明珠想开了。辛苦创业太累,相信男人太傻,这辈子,陆明书刚来退婚,她转身就嫁进了帅府去冲喜。本来是想愉快地当个有钱小寡妇,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嫁的不是病得要死的大公子,而是他弟弟――她前世的冤家死对头。她的小丈夫,未来少帅这会才十六,毛都没长齐……这让她怎么当寡妇啊摔!呃后来……太刺激了!先婚后爱,民国姐弟恋苏爽甜~





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 1、顺王府的格格
第一章
民国二十三年,南方大涝。
北城还算安宁,金明珠忙了十几天,将陆家名下正良药铺能用得上的药材,都捐了。
天气很热,她依旧是晚清时已婚女子装扮,上衫下裙,只不过身上的百褶长裙已经改良过了,更显得腰肢纤细,走起路来那层层叠叠的小褶散开又合拢,无限风情。
送药的车队这就要出发了,金明珠在商会正和掌柜的最后一次对账,陆家看门的陆兴就来了。
他在门口探头探脑,见她手里拿着账本在窗前走过,不管不顾冲到了她的面前。
“少奶奶,老太太让我来找您回去,您快回家看看吧!”
明珠这几日白天在商会忙,晚上住在娘家,没有回陆家。
她不想回去,自然没有在意陆兴的话:“老太太让你来找我,现在你找着我了,回去吧,跟老太太说,商会事多,我忙着呢。”
陆兴苦瓜脸:“少奶奶,您就别为难小的了,小的知道我们少爷从外面带回来的那女老师,惹恼了您,您就是生气,也该回去,让她瞧瞧谁才是陆家的少奶奶啊!”
明珠被他这苦大仇深的模样逗笑,回眸瞥着他:“谁是陆家少奶奶?”
陆兴摊手:“您那!我可就认您一个少奶奶,您跟着我们少爷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把陆家从个破落户变成现在北城的首富了,陆家上下,就是老太太心里头也是明镜似的向着您那!”
七年了,就连陆家看门的陆兴,都只认她这一个少奶奶,可陆明书却把人带回了家里。
金明珠的脚步慢了下来。
这么一唏嘘起来,陈年旧事都浮上了心头。
金明珠原本不姓金,她是顺王府的格格,额娘病死了,阿玛娶了新妇,王府充公之后一家人靠微薄的补贴钱生活,后来没等她成人,阿玛也死了。
剩下的家人吵吵闹闹一起生活着,就这么长大了,她和陆明书也算是青梅竹马,他从小清秀,白白净净的,是个读书的好料子。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也许是因为从小知道那是她未来的丈夫,也许是在他温柔对她的某一刻,总之她是喜欢他的。
陆家这门亲,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下来的,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俩家是世交,后来阿玛死了,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
不巧,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后来也改姓金的。
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金书瑶很是幸运,父兄俱在,从小过着衣食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她崇拜西方生活,喜欢穿着洋裙高跟鞋,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疯狂地追求下,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只剩下一个壳子的陆家垮了。
债主们纷纷登门,陆家老爷子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陆家变成了个破落户,婚事当然没成,金书瑶抛下陆明书留学去了,陆明书一时想不开,离家出走了。
明珠追上了他,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子,并且从白手起家,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
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
可事实证明,多年的陪伴和追随,什么都不是。
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结果,他遇见了金书瑶,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金书瑶的父兄因为抽大烟败光了家业,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再遇上陆明书之后,跟他回了北城。
明珠还记得,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结果接到了一对。
金书瑶一口一个姐姐,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老太太大怒,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只想留在陆明书身边。
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管,要照顾她。
金明珠心中烦闷,这就离开了陆家。
其实她有点累了,这么多年,一直奋不顾身地往前走,她真的累了。
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对完名目,让车队先走,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阳台上喝茶。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肩上,明珠一手拿着茶碗,低头,茶香四溢。
她虽然从商多年,但是骨子里的傲气还在,品茶先品色,观其色闻其香,这才是喝茶之道,正是低着眼帘,余光当中瞥见楼下一道挺拔的身影。
年轻的男人一身军装,就站在一辆老爷车前,那颀长的身姿就算站在人流当中,也十分扎眼。
谢凤西仰着脸,似乎也正在看她。
这个冤家死对头年纪轻轻,却是北城最有名的男人,他比她小几岁,小时候王府还在的时候,他的祖父常带着他来王府。谢凤西的模样打小就出奇的漂亮,但他的性子却是不折不扣的混蛋,……后来……他倒是住进了顺王府,可她再不是什么格格了。
谢家如日中天,曾经的顺王府已经变成了帅府,谢凤西这个少帅,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与她作对,金明珠眼帘微动,只一瞬间没有看他,再回眸时候就不见了他踪影,楼下只剩下了那辆老爷车。
很快,谢凤西上了楼。
金明珠这间办公室的门开着,年轻的男人一边走,一边扯掉了手套,他似是漫不经心地瞥着她,走近了,随手将手套扔在了桌子上面,径自坐在了对面。
“几乎是捐了大半个身家,金老板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谢凤西叠起了双腿,那双军靴就那么放肆地对着她,“却不知道金老板捐的是陆家的身家,还是金老板的身家,你这么做,陆明书他知道吗?”
年轻的男人微扬着脸,直直地看着她,那双过分漂亮的桃花眼几分轻佻几分疑惑。
曾经多次针锋相对,谢家药铺与陆嘉正良一向是竞争对手,大帅府也没少搜刮她。
明珠呷了口茶,放下了茶碗:“不劳少帅操心。”
大概就是与你无关的意思,但很显然,谢凤西很在意:“金老板这是釜底抽薪?你这么做是为了和陆明书离婚,还是为了震慑他,逼他和好?”
金明珠波澜不惊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裂痕:“关你什么事?”
恶劣的谢凤西,见她神色变动,勾唇一笑:“哦~看来,是生气了,动怒了,只不过压住火了在做大事,也是,不做点什么,那还是人人称道的金老板么?顺王府的格格,小时候那么骄傲任性,没想到长大了反而收敛许多,要不是太了解你了,我差点也以为陆明书领了个女人回来,你认命了呢!”
明珠心中事被一下戳中,登时站了起来:“谢凤西!我们很熟吗?你很闲吗?我捐多少身家是我的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并不是可以这么坐在一起聊天的关系,请你离开,现在,马上离开这里!”
她声色俱厉,目光当中都是怒意。
她恼了她恼了,谢凤西看着她怒意滔天的脸,却是更笑得肆意:“这才是,有脾气就发,强忍着惯谁呢!”
金明珠越是发脾气,他脸上笑意越是浓。
明珠怒目:“滚!”
连脏话都说出口了,心中指不定多大火,谢凤西两指在额边轻点着:“别,谢某人是有话要说,说完了自然就滚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身影已是冲了进来。
陆明书一身青衫,进门就带着些许怒意和质疑来的:“明珠,怎么回事,我才知道你把大兴西城东城库里的药都捐了,还有人说要对接我们的药铺,这是怎么回事?”
明珠回身,细细打量着陆明书。
他清隽依旧,还是从前的那个陆明书。
从前,她想,她叫明珠,他叫明书,名字当中都有一个明字,这就是缘分吧。现在想想,不过是她给自己的心理暗示,他叫明书,人金书瑶名字里还同样有个书字呢,这算什么……
明珠失笑,她还没动,对面的谢凤西先站了起来:“金老板有事先忙,谢某只是来说一声,正良药铺不做了,谢家可以接管,金老板只管说个数,倘若金老板无处可去,可随药铺同去。”
他处处与她作对,怎能与他合作。
明珠:“快走不送。”
“你考虑一下吧。”
她口气不好,眼见着心情已是极差,谢凤西这次没有抬杠,他与她点了下头,那含笑目光从陆明书身上一扫而过,随即与他擦肩。
或许是他的目光太过意味深长,陆明书心中紧了一紧,不知道怎的,一看见谢凤西在明珠身边晃悠,他就很不舒服,可蓦然回眸,那人已是匆匆下楼去了。
再回头,明珠已经坐下了。
陆明书心中怒意迸发,看着金明珠的目光更是淡漠了许多:“金明珠,我想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药铺是怎么回事?谢凤西来干什么?”
窗外蓝天白云,已经太久没有这么自在过了,明珠看着那几朵白云,慵懒靠坐在藤椅上面,放松了身心:“解释什么,你和金书瑶在一起不是很好吗?那就让一切回到原点吧。”
义捐可以,但是真拿自己的身家来捐,已经动了陆家个根本了。
陆明书不明所以:“什么原点,金明珠,你抬起头来看着我,你现在已经不是什么顺王府的格格了,你是我陆明书的妻子,可你何曾把我放在眼里?药铺这么大的事你跟我商量了没有?”
金明珠轻笑出声,心中的怒意渐渐到了眼底:“我为什么要和你商量?你是我什么人?你既然想和金书瑶回到从前,那么我成全你,你遇见她时陆家什么样,我还你一个那样的陆家!”
这些年创造的财富她要带走,既然金书瑶想要,那就给金书瑶一个一无所有的陆家。
明珠腾地站起身来,此时已是无所畏惧。
陆明书眼底的震惊无以复加,还不等他再说什么,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震得楼上都晃了晃,听着声音是街上,明珠往外面看了一眼,街上火光声一片。
她顾不上与陆明书争吵,连忙下楼。
到了楼下,街上已经是乱得不像话了,金明珠站在商会八角楼下,眼看着谢凤西的老爷车直直倒了回来,还不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身边忽然一声巨响。
晃动,刺耳的声音在脑中嗡鸣,不知道什么东西砸中了她,明珠倒下了。
她在合眼前,看见了陆明书。
虽然听不见他的声音,但是能看见他慌乱的脸,他过来抱她,她却不甘地看向了远处。这么多年,她都做了什么,为了陆明书,为了陆家一直在忙。
值得吗?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不会再选他了。




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 2、保媒的来了
第二章
耳边似乎还有轰鸣声,金明珠缓缓睁开了眼睛。
入目的是四双担忧的眼,明明是她所熟悉的人,但统统有点不对劲,怎么看起来像是好几年前的样子?
明珠一下坐了起来。
床前站着她的家人。
抹着眼泪的是她的姐姐金天骄,其次是她那娇气的后娘徐窈,她身旁一边一个,一个是明珠的小妹妹金晓凤,一个是徐窈的儿子徐煜。
天骄柳叶弯眉,星眸纯净,容色秀美,徐窈却是吊梢眉,狐媚眼,风韵犹存。
妹妹晓凤还是个豆丁,徐煜比明珠大一岁,眉眼冷清。
这个便宜哥哥此时看着她,神色淡漠:“金明珠,为了一个男人,值得吗?”
他们的关系一向不好,但这都不是重点,他们为什么是几年前的样子,金明珠疑惑地看着她们:“我这是在做梦?”
徐窈一手牵着金晓凤,微扬着眉眼:“我滴大小姐诶,做什么梦啊,你可算醒了,咱们现在这个家业可再禁不起什么了~”
金天骄一旁点着头:“妹妹你醒了,快起来,我做了好吃的。”
徐窈翻着白眼:“你跟陆家的婚事是你阿玛活着的时候定的,现在他人都死了,不作数就不作数呗,陆明书那小子看不上你,不喜欢你,你这般伤心干什么,也别看他不就好了?这大冷的天还淋了雨,要是病出什么好歹,我怎么跟你阿玛交代?”
她这么一说,明珠是彻底清醒了,她竟然回到了过去!
这应该是陆明书登门退婚之后,她伤心之余追了出去,淋雨受了寒。
对,就是那个时候。
其实这门亲事,当初定下的时候,顺王府还兴着,陆家家世也还好,后来顺王府充了公,明珠一家没落了,她和陆明书也经常见面。
那是她从小的未婚夫,金明珠一直以为,等她们结婚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顺王府的没落,陆家都看在眼里,长辈们颇有微词,但陆明书却不在意,还常与她来往,明珠以为那就是他对她的态度,没想到,他会为了金书瑶来退婚。
事实上徐窈嫁过来的时候,顺王府就已经剩个空壳子了,她阿玛一辈子痴迷享受,却没什么本事,顺王府充公之后,他终日嗜酒,身体也空了。
之前他只有额娘一个女人,他们一共生了三个孩子,都是女儿。
据说姐姐出生时,阿玛非常高兴,说是天之骄子,取名天骄。
她比姐姐小三岁,阿玛说是掌上明珠,故取名明珠。
妹妹是时隔十年之后意外才有的,她的名字在出生之前就决定了,阿玛说是人中龙凤,男孩就取龙女孩取凤,本来也是幸福的一家人,可惜额娘身体不好,没挨过两年就去世了。
徐窈只有她儿子一个亲人,跟她姓的。
她不是什么清白的人,为了生计在暗巷里做过皮肉买卖,因此结识明珠她阿玛,后来被迎进顺王府时还被人议论了好一阵子。
从前金明珠不喜欢她,她的身份,她的打扮,她说话的腔调,统统不喜欢。但是再回到少女时期,看着徐窈表情虽然语气不佳,但一直牵着妹妹的手,竟有些动容,不管怎么说,她没有抛下金家的孩子们。
阿玛临死之前把孩子们托付给徐窈,那不过就是一句话,徐窈一直放在心上,就是再恼怒也没离开过。
徐窈把阿玛保留下的东西都拿去卖了,换了些钱。
那时候金天骄还为此哭闹了一番,当时不理解,明珠现在看着面前的几个人,多少明白了些徐窈的处境,家里没有钱,还没有什么挣钱的能力,想要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其实是很难的。
徐窈大可以带着她儿子走,但是她没有。
她也没有再去做老本行,不知道哪里弄了套家伙式,在院里做起了豆腐,天天让徐煜挑到街上去卖,他们住在旧巷子里的一个老宅里,一共四间,其中一间还拿出来做了豆腐。
其余三间,金天骄和明珠一间,徐窈和晓凤一间,徐煜自己一间。
金明珠仔细回想了下,这是八年前,这个时候,她十八。
平时明珠是受不得徐窈说的,但这一次,她没有争辩。
徐窈有点不习惯,歪着头看她:“这是怎么的了,不会还想不开吧,我可告诉你,我天天卖豆腐够累的了,你给我好好的,别想那些有用没用的。也不是嫁不出去,他陆家不愿意这门亲事是他们损失,将来等我挣钱多了,早晚给你找个好人家……你也知道你姐姐脑子不好,你妹妹还小,你可不能出什么事,你要是不管她们了,我可也不管!”
从前只知道徐窈嗦,现在年长了几岁,竟然觉得她嗦当中的担忧,还有几分可爱。
金明珠蓦然失笑:“这还用说,我有什么想不开的。”
说着,她掀开薄被下了床。
“我没事,不用担心我,我去陆家一趟。”
这眼看黑天了,还去陆家干什么,徐窈还牵着晓凤的手,这就拦住了她:“去陆家干什么?现在北城的人都知道陆明书和金书瑶好上了,把你们的婚事退了,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别去找他了。”
明珠点头,她眼中再无对徐窈的半分敌意,甚至还很和善:“放心,我去把他送过的东西都还了,从此不再往来。”
徐窈眼睛眨了眨,想要再说什么嘴刚一张又闭上了。
“算了算了,还了也好,你看着办吧,我们去吃饭了,走走走……”
徐煜回头看了明珠一眼,转身先走了。
徐窈带着晓凤连忙跟上,剩下的金天骄还眼泪汪汪地看着明珠:“明珠,陆明书不喜欢你,你也不要喜欢他了。”
明珠点头,上前抱了姐姐一下:“我知道。”
这么简单的道理,姐姐一早知道,而她却走了那么多弯路。
就像徐窈说的那样,金天骄的确是有些先天不足的,外面的人都说顺王府的大格格是个傻的,但是明珠不认为是,姐姐什么都懂的,只是反应比别人慢了一点。
徐窈做饭很难吃,金天骄学什么都很快,辞了厨子以后家里都是她在做饭。
金明珠抱了下姐姐,随即放开了:“你也去吃饭吧,我去去就回。”
金天骄点头,往出走了:“你也快点回来。”
明珠将姐姐送走,回到自己床边,弯腰从床下取出来一个竹箱子。
打开箱子,里面装着些旧东西,有夹着枫叶的书,有枯了的干花,有胭脂水粉也有用过的小镜子,她伸手扒了下,林林总总都是随处可见的小玩意。
这些都是陆明书送她的,她整理了下,合上了箱子。
陆家住在两个街口后面,距离不远,金明珠抱着竹箱子走出院子,径自朝着那条街走了过去,这个年代就是这样的,消息传得很快,这陆明书刚来退了婚,街坊邻居看着她的目光都变得复杂了起来。
明珠不在意那些探究的目光,径自走到了陆家的大门前。
看门的陆兴此时是个少年,看见她上前,迎了出来:“明珠小姐来了啊。”
金明珠点了下头:“劳烦知会陆明书一声,我来还他东西。”
陆兴赶紧去了,不多一会,陆明书匆匆走了出来。
八年前的陆明书,也还年少。
他穿着时下流行的学生装和皮鞋,看见明珠了,神色微动,随即低下了眼。
或许是愧疚,或许是心软,多年的陪伴,她太了解他了。
八年前,金明珠选择了不离不弃,一直追随着陆明书,等候着他,但是现在,她选择她的家人。
明珠将怀里的竹箱子放在了石阶上面:“这些东西是你从前送我的,这就还了你,至于我,这几年也送过你些鞋袜和穿戴,看你穿着皮鞋也用不上了,都还与我吧。你说得对,两个人是要相互有情才行,退婚是好事,祝你好,我们从此各不相干。”
陆明书要和金明珠解除婚约,这是长辈们期盼着的一幕。
私下里都说了,如果明珠找上门来,看在从前的情分上给她两个钱打发了,可万万也没想到,金明珠来到了陆家门前,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陆明书怔住了。
他知道,金明珠是喜欢他的,还以为她是来挽留他的,却不想她竟然如此决然,就连从前送的小东西都分清了。
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明珠……”
“算了,也不用还,扔了吧,”金明珠不等他说完,就已经打断了他,“陆明书,我今天过来,就是想告诉你,你想退婚是你的态度,我也告诉你我的态度,从今天起,我不要你了,就这样吧。”
说着,她转身就走,只留给陆明书一个决然的背影。
陆明书手一动,下意识想要叫住她,可惜迟了一步,人已经走远了。
明珠走得很快,她追着陆明书的脚步走了太久,也背负了陆家太多,随着重生,那一切都与她无关了。此时夜幕降临,晚风徐徐,金明珠迈着轻快的脚步往旧巷走去,在这个金秋时节,离开陆家就像是卸掉了千斤的重担,真是一身轻松。
梗在心头上面的事一了,她还有点饿了,回到自家小院中,明珠刚要奔着前屋去,就听见屋里女人的怒斥声传了出来。
是徐窈的声音:“婶子登门来保媒,这是好事,我们本应该敲锣打鼓欢迎,但是顺王府虽然不在了,她金明珠也还是王爷王妃所生,体体面面的千金小姐,您这张口闭口剩下了,不好嫁了什么意思?陆家是来退婚了,但这天底下除了他姓陆的,好爷们有的是,我们总也犯不上去给一个活不了多久的病秧子冲喜吧!”
听这动静,明珠赶紧推门走了进去。
北城有名的赵媒婆就正冷着张脸往出走,两个人差点撞上,各自稳了稳才站住了。
媒婆一抬头见是明珠,脸上又都是笑容了:“明珠啊,你可回来了,我来给你说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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