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仙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悬镜本尊
合姐的意思我明白,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倒斗的事情!
王校长把学生都送去了港湾区大学府,这西北区大学府,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
合姐之所以要要求我帮忙倒斗,原因有三!
第一原因,王校长没有了利用价值,对方可不会让他包吃包住,到时候,这十个姨太太,有多少都得被对方要了去。
有能力的都会想方设法离开西北区,没有能力的,自然只能成为玩物!
第二个原因,墓室宝藏,一直都是不少人惦记的宝贝,奈何里边机关重重,一般人压根就进不去。
既然惦记,就要做出行动,她确实什么都不懂,趁着现在还能对外边那些人指手画脚,自然得利用起来不是。
第三个原因,就更简单了,合姐也想离开西北区,但王校长那些钱,现在还能剩下多少。
反正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不如带走一些什么东西,最好就是钱!
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谁都没有错,王校长也是一样,可另外一个层面,倒斗不算是好事儿,不仅仅得想办法下去,还得不让洋人知道。
合姐做好了所有的打算,要不然也不会等着我开口,可对于我来说,我对这些事情还真就没有兴趣。
想到之前男人说的话,我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不过待会儿我得去火车站一趟,就是一些私人的事情需要处理一下,你要是担心的话,可以陪我一块去。”
合姐委婉一笑,凑到我的耳边说:“你胆子可不小,我怎么说也是王校长的九姨太,你若是真有这个胆量带我走,我也愿意陪你一起走!下人应该都告诉你了吧?今天之后,这个大学府可就要没了,莫非你还真打算带我一起私奔不成?”
私奔就算了,我只是以为她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提醒她一下而已,之所以答应让她一起跟着,也是因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
作孽的人是王校长,和合姐没有关系,她就是一个姨太太,能搞出什么幺蛾子。
我抬手抱过她,笑着说道:“别开玩笑了,随便玩玩而已,本来之前你还有些能耐,能够帮我找到我需要找的人,但现在大学府都快没了,谈什么私奔不私奔的!做人就得实际一些,你我都是一路人,我都没当真,你当真干嘛?”
合姐脸色一变,心里还挺生气,我什么意思她知道,我在怡红院长大,从小到大,乌鸡姐都说,青楼里边哪里有什么真正的感情。
戏子多情,婊子多意!
和青楼姑娘谈爱情,别开玩笑了,大家都是出来玩儿的,谁当真啊,那不是傻子吗?
我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合姐皱着眉头抓着我的下巴,生气道:“你觉得我是在和你随便玩玩?东方流苏,你还是不是一个男人?”
“大姐,别开玩笑了,还要我娶你不成?你是王校长的九姨太,要是说了出去,我们都得死在这里!哪有什么感情,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我有妻子,哪一个不比你强,还是赶快想办法离开这里的好。”
说完话,我站了起来,既然话都说开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现在也算是所有的事情都挤到了一块去。
大学府要没了,偏偏左阁真一现在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何素和幺妹有没有离开西北区,胡四怎么样了,我都不知道。
走出房间,一路下了楼,刚走到门口,合姐就叫了我一声,我也没有搭理她,本来还想找她帮忙,现在看来,还是自己慢慢找好了。
离开大学府,一眼就看到了七妹,七妹见我从里边出来,嬉皮笑脸的跑了过来。
“之前我拿了你一根金条,以后我就跟着你好了,需要我帮忙的话尽管说就好,我医术可厉害了,不骗你!”
我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合姐就站在大学府门口,我知道她还不死心,我们这些人其实都一样。
拉过七妹的手,我说道:“我不是说了吗,让你乖乖等我回去,怎么还找过来了呢!走吧,去火车站,我带你去港湾区走走。”
合姐再次叫了我一声,我还是没有搭理她,去港湾区这句话,是说给合姐听的。
走了得有十分钟左右,我才放开七妹的手,和她随口解释了几句,也没有过多在意,大学府这一片不安全,周边都是废墟,如果他们三个还活着,估计也不会在这里待下去。
七妹询问我要带她去哪儿,我没说要带她一起走,她要是走了,她爸怎么办。
我打算一路走到其他地方去看看,找不到何素,我不可能回去。
出仙 第606章 前往天门沟
一路走到片区外边,我停了下来,这里就是十字路口,一条小路,通往七妹家的宅院,另外一条土路,通往火车站。
我没有打算带着七妹一起离开,不只是为了她的父亲,也是为了她的安全。
现在整个西北区都不安生,比起外边,老宅那里隐蔽不少,虽然不知道能不能逃过这个劫难,但也比跟着我强上不少!
七妹看我停了下来,笑了笑说道:“你说我们是去什么地方好呢?这片区域已经毁了,要不还是回龙城吧,毕竟只有龙城安全不少。你决定就好,我都听你的,反正你去哪儿我去哪儿。”
看着七妹,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要是不说明白,似乎也不太合适。
我叹了口气,看着两条岔路口有些发呆,得过了有三四分钟时间,我才说道:“七妹,我没有打算带你一起走,我还要去找其他人,这一路上危险不说,还有可能死在半道上。你还有父亲需要照顾,我只是一个人,我成了亲,有三个妻子一个妾,你跟着我只能吃苦日子!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你回家,我去火车站,往后的日子里边,也希望你照顾好自己。”
说完话,七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她就这么站在原地,低着头也没有说话。
有些事情我得说一个明白,我不是一个好男人,给不了她安稳的日子和幸福,以及每天都得为我担心,倒不如找一个踏实的男人!
我朝着火车站走去,一路上都没有回头去看她,这是我能够做的,也是我唯一可以做的。
七妹人很好,是个贤妻良母,善解人意,长相漂亮,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们不合适……
走了一路,我找了一个歇脚的地方,大学府距离火车站不算太远,一个小时的路程。
这里只是西北区,大学府所在的位置不算太好,火车站不在周边,也算是正常。
走到火车站外边,隔老远就看到了巡逻队的人,巡逻队的人不少,得有一百多号人,还不算其他路段的检查员在内。
我叹了口气,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要想上火车,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就是从火车站进去,这是最安全也是最不安全的,安全,是因为主要有通行证就可以离开上去,不安全,也是因为我压根就没有什么通行证。
第二个办法,比较危险,从这里去往下一个地区,需要三个小时的火车,没有通行证要想上火车,只能到瞎子口附近等着火车来了以后爬上去!
火车的速度不会太快,一个小时也就三十公里行程而已,爬上去对于我来说确实是简单不少。
我没有通行证,只能先去下一个地方寻找,下一个地方,就是天门沟!
天门沟,距离安若山比较近一些,也是出马仙最密集的区域,一般情况来说,出马仙都是靠着打猎为生,也有人叫他们猎人。
等了得有二十分钟之间,我站了起来,朝着一旁的树林里边走去,树林外边就是瞎子口,瞎子口是一个隧道口,巡逻队,一般很少会进去查看。
大学府一带,不算是一个好地方,就是一个小县城,虽然只是一个小地方,但偏偏就是因为大学府,才成为了亚历山大藏身的地方。
蒋老大为什么不敢打大学府,只有一个原因,全是因为那些学生,现在学生都已经走了,也就成了一个机会。
或许好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王校长要选择在这个时候把学生都转移到港湾区。
毕竟学生一走,大学府必定会被毁,王校长不傻,反倒还明白情况。亚历山大已经死了,上位的人还没到,现在大学府这个地方,群龙无首,是攻入的最佳时机!
王校长不把学生转移到北平,不转移到成都府,偏偏转移到港湾区大学府,为什么?
当然就是为了换一个地方,受到同样的保护和待遇,他不傻,知道有不少人都盼着他死,要是继续留下来,可能都活不过三天。
大学府这个位置,现在算是拱手相让,对方一颗炮仗就把人家窝给捣毁了。
其实说白了,大学府这个位置如果不是有亚历山大,不可能坚持到现在,就这些巡逻队的人,他们可不管是谁来接管大学府,只要有命活着,其他什么都好说!
穿过树林,来到瞎子口,巡逻队的人刚走,这一带比较特殊,所以是半个小时巡逻一趟。
火车来的时间,还有四十分钟左右,我走上铁路轨道,来到漆黑的隧道里边等待着。
过去了大概二十来分钟时间,外边就传来了动静,我立马靠在一旁,就怕遇到巡逻队的人检查。
巡逻队的巡逻路线,都得往隧道里边穿过去,但基本上只有早上和晚上而已。
白天他们不会进来,只是用手电筒随便照一下就会离开!
外边的动静,是一阵脚步声,因为我处于拐角的位置,压根就看不到外边。
我站在一旁,等着对方进来,等了得有两分钟左右,当那人靠近之后,我就拔出了腰间的刀子!
缓缓靠近之后,我从后边勒住了她的脖子:“什么人?来这里干嘛?”
对方身体还在哆嗦,支支吾吾问道:“是流苏哥哥吗?我是七妹。”
七妹的声音传来,我把刀收了起来。
“你来干嘛?我不是让你回去了吗?这里很危险,赶紧走!火车马上就要来了,火车到达瞎子口的时候,巡逻队的人也会过来,还有二十分钟,走!”
我让七妹赶紧离开,七妹转身抱着我,就是不愿意离开,她想跟我一起走,但我不能带着她。
一来怕连累,二来怕耽误时间,我一个人去天门沟,不管遇到什么事情,自己都有办法去解决。
要是带着七妹一起去,我反而还得为了她去考虑那些有的没的!
看着七妹,我叹了口气,拉开她的手,就直接带着她走了出去,七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开始抱怨,我也只是听着。
出仙 第607章 通往天门沟的火车
“是谁之前告诉我我不丑的?你就是在骗我,我不要回去,我就要和你一起走!给你当丫鬟也好,还是仆人也好,我都心甘情愿!”
七妹一把拽开我的手,我停了下来,她确实漂亮,我没有骗人,但我们不合适,而且我也没有这些打算。
我就只想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吃饱饭,睡好觉,就这些而已!
七妹是一个好女孩,搭我身上,就是浪费……
“不论如何,你都不能去!天门沟是什么地方你不知道吗?那里可是土匪窝,你要是去了,早晚都得被抓了去不可!你若是真有意,等我三年,三年之久我要是还活着,我定回来带你一起走。只是现在不行,你必须活着,要一直活着。”
七妹没有说话,擦拭掉眼泪之后,就走到我身后抱着我,我转过身子,只能骗她等我三年!
我不是一个爱干净的人,怡红院长大,哪有什么干净的身子,以前的我对女人不感兴趣,因为别人都喜欢苏明月,我也喜欢。
成亲之后,有了一种无形的负担,每天都在提醒我,我是一个男人,有了一个家,这个家需要我!
七妹有情,我无意,唯一谎言可以断了这场缘分。
我摸了摸七妹的脸颊,凑过了脑袋,七妹没有躲闪,懵懂,无知……
“等我三年,三年之后,老宅见,只要我还活着,我一定赴约。若是三年之后我没来,找一个好人家嫁了吧!”
七妹摇了摇脑袋,说:“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三十年五十年,我都等你。今日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到,还希望你不要忘了,这个地方,还有一个人在等你回来。”
说完话,七妹背着包袱跑了出去,我看着她离开的方向,心里还有些动摇……
十多分钟之后,火车开了进来,我找到机会,就直接爬了上去。
通往北平的火车,不是第一次坐,但似乎每一次的目的地,都不在北平!
看着距离七妹越来越远,我低头叹了口气,只有一个念头,希望她不要真这么等下去。
火车下一站,就是天门沟,还有三个小时才能到达,大学府一带还能看到一些绿色,但是到了天门沟,就变成了白色!
现在这个季节,天门沟一带,已经被冰雪覆盖,从大学府出来最多两个小时时间,看到的就只有雪山荒凉。
下午四点多,火车到达了天门沟,下车的人不少,但这里是火车站,从这里出去,必须得有通行证才行!
火车外边,是一片白雪皑皑的模样,这里被叫做雪城,也是雪狐最多的地方之一,街区都被白雪覆盖,看上去,就只有一个感觉,美!
停留了两个小时之后,火车开开始继续出发,我站在火车上边,抽着烟,单薄的外套,让我觉得十分的寒冷。
大学府的温度,在十五到二十度之间,天门沟的温度,基本上都保持在零下一度到二十度之间。
越是靠近天山温差就越大,抽完最后一口烟,我朝着车尾走去,看准时机之后,直接就跳了下去!
地上的白雪,足有一米多高,基本上每走一步,都显得十分的困难。
均衡的低温天气,让我觉得很不适应,十指发麻,双腿也逐渐不听使唤,最难忍受的,估计就是鼻子和耳朵!
雪地里边走了许久,抬头一看还是白天,怀表无法忍受住低温天气,已经停止了运转。
我开始觉得犯困,这个时候感觉到的不是寒冷,而是炎热……
手指触碰到皮肤,完全没有感觉,之前皮肤还会发红,现在一看,已经变白,汗毛变得十分僵硬,随手一抹,都能听到冰破开的声音。
走了不知道多久,眼前不远处就是天门沟,偏偏我似乎无法忍受这样的低温环境,衣服上的低温和水汽,会让我产生错觉感。
就比如觉得炎热,就是一种错觉!
我咽了咽口水,嘴唇已经开裂,无法感知到疼痛,就连张开嘴巴,此刻都变成了无法实现的奢望。
脑袋里的昏沉感,让我放慢了脚步,走了也就五分钟不到,我就倒头闭上了眼眼睛……
再次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身上的衣物被脱了个干净,被子很好暖和,炕头上边,还能感觉到热乎的感觉。
把嘴里的口水咽了下去,帐篷被打开,一个穿着藏民服侍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给我倒了一碗热水,递到了我的手里。
“我在这个地方呆了几十年时间,见过穿着狐狸皮死这儿的,也见过穿着牦牛皮死外边的,就是没见过穿一身破烂玩意儿还能活下来的!兄弟啊,你有种,小弟佩服!”
看着四周,这是游牧民族的家,虽然简陋,但是五脏俱全,基本上该有的都有。
我喝完热水,说道:“谢谢你救了我,我还得去天门沟找人,就不继续打扰你了。就是我的衣服……”
“放心躺着吧,还湿着呢,现在天门沟可不是一个好地方,山里的土匪隔三差五都得进去一趟,还是我们这里比较安全。”
男人说完话,给我找了一身行头换上,牦牛皮确实暖和,起码比起我那一身,在这里,保暖最重要!
穿好衣物,我走出了帐篷,帐篷外边是一片丛林区域,一位姑娘,正在练箭。
姑娘模样漂亮,身材高挑,猎人的女儿,自然不会太差,男人体态肥胖壮实,一身打扮,就知道是猎人。
他们属于游牧民族,但自从战乱发生之后,基本上都所剩不多,牦牛给予了他们一切,吃的穿的用的,都来自于牦牛,牦牛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种信仰和老天爷的恩赐!
男人走出来笑了笑,指着姑娘说道:“她是我的女儿,江央客苏,你也可以叫她苏娃,我就是这么叫她的。看你这模样就知道你是一个汉人,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来?为何穿一身乞丐的衣服?你可不像什么穷人家的孩子,就凭那几根金条就不是。”
出仙 第608章 游牧猎人
苏娃回头看到父亲,就放下手里的弓跑了过来,一身红色牦牛衣裳,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我搓了搓手,说道:“我确实不是穷人,但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就是做生意赚了点儿钱财。这次来天门沟,主要就是为了来找走散的妹妹!我是一个汉人,也就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好说的。”
男人听完之后,也就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一般来往的生意人不少,毕竟这一带,多为野味出销之地。
雪狐的皮毛暖和,价格还不便宜,一件大袄最少都得值五块大洋!
在他们眼里,雪狐大袄就是为了保暖而已,可在外边,这已然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我叹了口气,和苏娃打了一个招呼,苏娃抱着男人的手臂,也就是简单絮叨几句。
天门沟经常有山匪,出没,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四周山区多为雪山,其中天山上边,山匪最为霸道!
强抢民女,烧杀打劫,都是常有的事情,天门沟的人之所以不离开,就是为理念不一样。
他们都觉得,这里是养育自己的地方,不管自己去了什么地方,这里都是自己的家,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留下。
离开的人最多三年就会回来,不适应其他地方的生活!
男人叫吉姆,阿瓦吉姆,前缀太长,我都听不明白,苏娃刚好二十岁,之所以还没有成亲,就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
要在天门沟生存下去,打猎是必不可少的事情,男人的本事必须在女人上边,要不然压根就没办法把姑娘娶回家。
成亲也很简单,游牧民族都是以牦牛来作为聘礼,但不是男方给女方,而是女方给男方家聘礼!
对于我们来说,确实觉得稀罕,追溯起来,其实天门沟一带,很早以前就是这样。
掌舵者多为女性,因为男人多为猎人,每一次出去多则数月之久,最少也得三天四天时间。
女子在家,只要是家里的事情,都得她们自己来完成,天门沟抗匪,就是女人聚集起来把土匪给赶离了村子!
在这个地方,女人的地位要比男人还高,男人就只有两件事情可以做,打猎,放牧。
见到吵闹,不会有男人,只有女人之间会吵,因为牦牛引发的事情,确实不少。
吉姆从外边带回来一条牦牛肉,就回了屋子里边,苏娃看了我一眼,询问道:“看你细胳膊细腿的,会打猎吗?”
我确实不会打猎,也不会用弓箭,龙城周围多有地蚨灵,要用,我们也只是用弹弓而已。
苏娃朝着前边走去,拿起弓箭就扔到了我的手里,她把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个口哨。
片刻之后,远处雪地上边,就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条猎犬跑了过来。
苏娃说道:“看到远处山头上的白狐了吗?你要是可以打到它,我就带你去天门沟!天门沟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进去的,要是没有这个本事,最好还是放弃吧。”
天门沟是危险,但苏娃摆明了就是让我知难而退,从这个地方到山头的白狐位置,最少都得有五百米左右。
就算我手里拿着的是黑壳子,可我也不是什么神枪手!
我皱着眉头叹了口气,看着手里的弓箭,自然没有什么把握,我还回头一看,门口的位置,挂着一个弹弓。
弹弓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小孩子玩的玩具,比起弹弓,弓箭从古至今都是最好用的装备。
女人练箭,男人练枪,猎枪只有男人能用!
我走过去拿过弹弓,把弓箭还给了苏娃,扒开地上的雪层,找了四五个小石头。
举起手里的弹弓,瞄准远处的白狐,牦牛筋最大的好处,就是在这样的气候下边,还能有不少弹性!
当手里的石子飞了出去,我也懒得去看,对于其他东西我还真没有把握,但对于弹弓,我从来没有失手过。
苏娃见我一脸面不改色的样子,说道:“你就这么相信自己?万一没打中怎么办?”
“不可能打不中!”
一句话,就足够证明自己的本事,两分钟之后,猎犬拖着一只白狐跑了过来,猎犬把白狐放下,就坐在原地叫唤两声。
我看着地上的白狐,刚才那一下,只是打晕了它。
五百米的距离,加上寒气的缘故,我没有想过直接杀了它,俗话说得好,万物皆有灵性。
我提着白狐走到门口,从一旁挂着的外套上边撕扯下一条破布,帮忙把白狐的后腿包扎好,就拍了拍白狐的脖子!
白狐缓缓睁开眼睛,看着我也没有逃跑的意思,我叹了口气笑了笑,说道:“别看了,赶紧跑吧,以后出门小心点儿,别被抓了才好。”
我拍了拍白狐的后背,示意让它离开,白狐回头看了一眼,爬起来就跑了出去,猎犬还想追上去,却被苏娃给叫了回来。
苏娃说:“既然你要放它走,刚才为什么还要打到它?你这是做好事儿,还是应该说你虚伪?”
我笑道:“要是我没有打到它,你会带我去天门沟吗?即便我打到它,也只是把它打晕而已,它后腿上的伤是猎狗咬的!之所以要放了它,第一我不是猎人,第二,它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我不喜欢它身上的皮毛,也不喜欢它身上的骚味儿,干嘛还要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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