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色仕途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天马飞行空
孟家这一辈姐妹四个人,李逸风的母亲孟爽是大女儿,沈青的母亲孟雨是二女儿,还有一个三女儿孟雪嫁到了东北,剩下的就是小女儿孟霜,在部队当兵。
李逸风上辈子跟二姨家来往不多,只是听母亲说,二姨当年下乡的时候嫁给了教书的二姨夫,后来据说生活的不太顺利,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他出狱的时候两家的联系也仅仅剩下偶尔电话沟通罢了。毕竟那个时候,李家没落了,母亲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少跟外婆家那边的亲戚联系,除了小姨偶尔回来看看自己,李逸风跟外婆家那边的亲戚来往并不多。
对于沈青这个表弟,李逸风唯一的印象,是这家伙很畏惧自己,原因很简单,因为自己是京城圈子里出了名的暴脾气。再加上二姨一家在孟家地位不高,连带着孟家的第三代,对自己这个李家的小霸王也是畏惧不已。
“三哥,您怎么来岭南了?”果不其然,见李逸风反问自己,沈青马上从刚刚见到亲人的惊喜当中惊醒过来,变的有些畏惧起来。
好在现在的李逸风跟过去已经不太一样了,看了一眼沈青和他身边的几个同学,露出一个笑容来。
“我被爷爷赶出来,陪黄子轩那家伙来看他们家老爷子,顺便来这边转转。”
李逸风笑着对沈青说,然后道:“小青你什么时候考进这里的啊?我上次怎么没听小姨说呢?”
他说的是实话,孟家的亲戚里面,他跟二姨一家来往还真的不多。
沈青有些尴尬的笑了一下,低声道:“小姨,不知道我在这儿读书。我妈没告诉她。”
李逸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对于孟家的事情,他了解的不多,想来也是老一辈人之间的恩怨了。
看沈青比较朴素的打扮,李逸风就知道,二姨家的生活条件肯定一般,否则也不会让儿子穿的这么寒酸。
“沈青,这是?”旁边有人诧异的看着沈青和李逸风,他们跟沈青是同班同学,自然知道这位家境不太好的同学,平日里可是心高气傲到了一定地步的主儿,虽说家庭条件不好,但沈青从来都不因为这个自卑,反倒是很有一种甘之如饴的感觉。
可不知道为什么,旁边的几个人总觉得,面对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表哥,沈青似乎有些紧张。
“啊……”沈青这才缓过神,忙给周围的人介绍道:“这是我大姨家的表哥,京华大学的高材生。”
京华大学?
周围的人倒吸了一口冷气,跟岭南师范大学这样的二流院校相比,京华大学那可是真正的名牌高校,怪不得沈青对这位表哥这么敬畏,原来人家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啊。
李逸风却是无奈的笑了起来,他知道沈青实在是没办法,因为沈青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自己。总不能说自己是京城纨绔圈子里有名的“顽主”吧,再说了,自己这个京华大学毕业生可是有水分的,当初能进京华大学,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是京城本地人,另外一方面,却是因为家里面托了人,走了关系。
“算了,小青,你就别给哥哥我脸上贴金了,我那点水平,能进京华,还不是靠着老爷子的面子……”
自嘲的笑了起来,李逸风对沈青笑着说道。
沈青一愣,有些惊讶的看着李逸风,在他的印象里,自己这位表哥可不是如此好说话的人。或者说,从小到大偶尔见过李逸风几次的沈青,可是很清楚,自己的这位表哥,绝对不是那种可以随便开玩笑说话的人。
可是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李逸风,竟然开起了自己的玩笑!
那一瞬间,沈青有点恍惚了,蓦然间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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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色仕途 第四十三章 羞辱(周一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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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沈青从小就很羡慕李逸风,羡慕他有个好家世,羡慕他可以为所欲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只不过,这一切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渐渐的消失了。
沈青渐渐的知道,李逸风过的并不开心,李家固然是一棵遮风避雨的大树,同样也是一个大大的牢笼,连娶什么样的妻子都要由家族来决定的人生,对于从小读书的沈青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所以,对于李逸风这个表哥,沈青是带着一种很复杂的心情看待的。
但是他怎么都没想到,今天李逸风竟然会出现在岭南这里,如果沈青没记错的话,前几天自己跟母亲打电话,可是听说这位表哥,在京城写了一篇文章,惹下滔天大祸来着。
“哥,你没事吧?”趁着李逸风拉着自己朝外面的饭店走去,沈青小声的在李逸风耳边嘀咕着问道。
虽说李逸风表现的若无其事,可是他出现在岭南这个事情,本身就让知道他身份的沈青感觉到不同寻常。
李逸风呵呵一笑,摸了摸沈青的脑袋:“你啊,想的太多了。哥哥我没事就是出来散散心。”
沈青听了李逸风的话,叹了一口气,却没有再说什么。他很了解李逸风这个人,他要是不想跟人说实话,那肯定是不会说的。
沈青宿舍一共四个人,连他在内,另外三个也都在,他们跟在沈青和李逸风的身后,不住的小声嘀咕着。
“我说,老大,你觉得奇怪不,好像沈青挺怕他这个表哥啊。”一个胖子小声的对另外一个高大的男子低声说道。
那人是沈青宿舍排行老大的蒋福生,闻言点点头:“是啊,我也觉得奇怪,沈青平时挺傲气个人,居然对他这个表哥这么发憷,真有点儿不太习惯。对了,老二,你怎么看?”
说着,他朝着一直没吭声的另外一个有些瘦小的男孩子问道。
被他叫老二的男孩眉头皱了皱,低声道:“京城来的,叫李逸风,现在在华夏日报工作。不会是,不会是前段时间报纸上的那个人吧……”
蒋福生有些发愣,他知道宿舍这个老二是学校的活跃分子,再加上又是学经济的,经常关注时事的东西,所以对于某些方面的消息要比自己寝室里面其他几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更灵通一点。
说话间,几个人已经走到了学校附近最好的饭店门口。
“大哥,这个李逸风,很不简单。”半晌之后,老二走到蒋福生的身边,低声说道。
话还没有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个放肆的笑声:“哎,那不是五零二的几个土包子么?”
“嗯?”
李逸风听到那句话还没反应过来,却发现身边的沈青等人已经停住了脚步,脾气暴躁的蒋福生已经伸手从地上抄起一块板砖了。
就连原本跟李逸风并肩前进的沈青,也停住脚步,转身跟自己宿舍的几个兄弟站在一起,冷眼看着从不远处岔路口走过来的一行人。
出现在那边的,是六七个打扮的很是张扬的年轻男子,他们穿着如今比较流行的花衬衫,好几个人都是那种类似于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某位海归歌手的造型,旁边还有几个漂亮的女孩子,李逸风明显感觉到,沈青脸上的肌肉抽动了几下,似乎在强忍着什么。
“呵呵,五零二的,土包子也能吃得起饭店么?”为首的是一个满脸阴狠的男人,看着就让李逸风很是不舒服,因为这家伙竟然长的有点像董小刚那家伙。
“田国涛,我们去哪里吃饭,跟你没关系吧?”蒋福生冷哼了一声,对那男人说道。
名叫田国涛的男人听见蒋福生的话,笑了起来,看了一眼沈青,又搂着自己身边的一个漂亮女孩儿:“我说沈青,你连个女朋友都养不起,下什么馆子啊?小心把你这个月的生活费给吃光喽!”
“哈哈……”田国涛身后的那一群人,一起哈哈大笑了起来,很明显,他们对于沈青的家境是知道的。
说实话,如果他不是在言语间对沈青的家庭表示了轻视,仅仅是找蒋福生等人的麻烦,李逸风说不定就袖手旁观了,因为在他身体里面所隐藏着的那颗灵魂看来,这些十**岁年轻人之间的斗争,跟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区别。
但是,那个名叫田国涛的人,很明显是瞧不起沈青的家庭,而且还提到什么沈青养不起女朋友,这就让李逸风不满意了。不管怎么说,沈青是二姨的孩子,由不得外人欺负。
迈步走到沈青的身边,李逸风问道:“小青,怎么回事?”
沈青脸色有些苍白,却没有说话,一旁的蒋福生冷哼了一声,指着田国涛身边的漂亮女孩道:“表哥,那是沈青以前的女朋友,两个人从高中就在一起了,到了大学,嫌弃沈青家里没钱,背地里跟田国涛勾搭在一块儿……”
往下的话,他没有再说什么,李逸风却已经明白了过来,不外乎是青梅竹马敌不过大城市的诱惑,给沈青戴了一顶绿帽子的同时,也让天真的农村少年见识了什么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毕竟从两边的对比就能够看的出来,这个田国涛的家里面,最起码也是有权有势一级的,否则人家也不可能戴的起卡地亚,女朋友拎的包也不会是路易威登。
“呵呵,沈青啊,你也算是人才了。”田国涛却没注意李逸风,而是在那里继续羞辱着沈青,伸出手摸了摸身边女孩儿的脸蛋,笑吟吟道:“这么如花似玉的一个大美女,你竟然忍心一个手指头都不碰人家,居然还是个原装货,你让我该怎么谢谢你呢?”
那女孩儿俏脸一红,伸出手在田国涛肩膀上打了一下,娇笑着说道:“哎呀,你讨厌死了!”
周围随着田国涛而来的一群人,爆发出一阵哄笑声,而在他们的笑声当中,沈青的脸色愈发的苍白,毕竟被自己当做女神一般的人,在别人面前却好像个荡妇一样,这种感觉真的不好受,尤其,作为自己的亲人,李逸风也在这里,更让沈青觉得自己好像被人剥光了一样。
曾经山盟海誓的爱情,敌不过残酷冰冷的现实,这才是真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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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色仕途 第四十四章 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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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对于沈青来说,同样如此。
慢慢的抬起头,看着对面跟田国涛甜甜蜜蜜正在**的前女友,沈青冷冷的说:“王双,你觉得这样很开心么?”
名叫王双的女孩抬起头看了一眼沈青,露出一个冰冷冷的表情:“沈青,我要的,你给不了!”
沈青手捂着心口,那张苍白的脸庞有些惨淡。
李逸风冷眼旁观着,那个名叫王双的女孩笑容温婉,身材略微消瘦,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她的姣好相貌没有唐语嫣那般能产生摧枯拉朽的威力,气质也不像谢青烟那般不易接近,更多的是一种浮于表面的妩媚,确切的说,这个女人跟后世自己在欢场当中见过的无数被物质迷花了双眼,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女孩一样。
“王双,是吧?”
在田国涛张嘴准备继续羞辱沈青之前,李逸风慢慢的开了口。
所有人都愣住了,有些诧异的看着刚刚说话的陌生男子。
九十年代,是一个没有贵族的糟糕年代,同样也是只有随着改革开放逐渐才渐渐兴起的世家年代。
糟糕的年代没有了江湖义气,礼义廉耻也渐渐从某些人的身上消失,甚至于厚黑狠毒渐渐成为神坛上的成功代表被世人所膜拜。但是,这个时代早就了更多的财富神话,也早就了更多的弄chao儿。所以二十年前卖馄炖的小贩可能成为华夏直辖市的首富,所以十七岁之前没穿过鞋,从泥瓦匠做起的农民可以让女儿成为华夏首富。
时势造英雄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前提是要有成为英雄的准备。
李逸风懒得做英雄,拥有超越这个时代数十年的记忆,对于他来说,做英雄实在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他只是想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不受伤害而已,人生在世,生要能尽欢,死要能无憾。
沈青虽然说仅仅是孟家的外孙,但并不代表李逸风就能够看着他被人当着自己的面侮辱。
“你是什么东西?”田国涛语气不善的看着面前的李逸风,这人看着眼生,应该不是沈青宿舍的,毕竟因为王双的事情,前几天两边已经打过一次架了,不得不说,这几个出身平民百姓家庭的家伙看着普通,心却是很齐,上一次两边拼了个势均力敌,要不是自己仗着家里有个好爸爸,说不定就要被学校开除了。
李逸风刀锋一般的眼神扫过田国涛的脸:“你闭嘴!再多说一句话,信不信我打断你的腿!”
田国涛勃然大怒,刚要张嘴,迎着李逸风的眼神却无来由的打了一个冷颤,他忽然发现,面前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在开玩笑,那毫无感情的眼神扫过自己的时候,似乎不是在看一个人,好像是看牲口一般,那种样子,就跟自己平ri里踩人的架势一模一样。
最关键的是,田国涛所畏惧的,是李逸风那股子霸气,那是前世混迹京城多年,而后商海沉浮数十载所练就出来的气势,已经渗入李逸风的灵魂深处,此时爆发出来,自然不是田国涛这个普通纨绔子弟所能够抵挡的。
“王双是吧,你觉得沈青没钱,所以选择跟这个人在一起,对么?”
李逸风看向王双,淡淡的问了一句。
王双看了一眼李逸风,理所当然的点点头:“爱情不能当饭吃,我不希望未来我的孩子,跟他的父母一样辛苦过ri子。”
天真的女人!
李逸风心里面冷笑了一声,看田国涛那个样子,怎么可能被王双这样的女人所羁绊,现在跟她在一起,只不过是贪图她的美貌罢了,等到玩腻了之后,肯定是要弃之如敝履的。
沈青的脸se惨白,他是知道身边的表哥脾气有多么暴戾,就凭刚刚王双和田国涛羞辱自己的那番话,按照李逸风的脾气,今天这两个人绝对会横着离开这儿,想到这里,他一把拉住李逸风的手:“三哥,算了,别惹事了。”
虽然自己被侮辱很窝囊,但是沈青却不想让李逸风插手这个事情,与男人的自尊心无关,他只是不希望看到流血事件。
被沈青拉住自己,李逸风却没有转过头,而是看着田国涛一帮人,淡淡的说:“沈青,你记住,孟家的人,没有窝囊废!”
话音未落,整个人的身子猛然一晃,如同猎豹一般挣脱了沈青,一个箭步来到田国涛面前,冷冷注视着对方:“你算什么玩意!敢跟我大呼小叫,再出声我撕了你的烂嘴!”
田国涛何时被人这么骂过,闻言一把推开身边的王双,挥拳打向李逸风,嘴里面大骂道:“我干你祖母!”
李逸风眼中寒芒一闪,抬脚就踹在田国涛的肚子上,身子向旁边一躲,伸手抓住田国涛因为痛苦而弯下腰的脑袋,膝盖猛然向上一撞!
砰!
一声闷响过后,田国涛晃晃悠悠的倒在了地上,顺着鼻子和嘴巴往出流血。
电光火石之间,旁边的人根本来不及救援,王双只能徒劳的发出一声尖叫,却在李逸风接下来冰冷的眼神当中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吭声,因为李逸风淡淡的说了一句:“再叫,我不介意揍女人!”
所有人都傻眼了,大学生打架固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大家都习惯先互相叫骂一阵,过足了口舌之瘾,然后再开始动手。
哪怕像田国涛这样的纨绔子弟,在大学里打架,也是遵循着这样的原则,或者说他更喜欢这样的打架方式,毕竟像他这样的身份,踩人如果仅仅是用拳脚解决对方,真的很没有成就感。只有像对待沈青这样不仅从**上折磨对方,还要从语言和jing神上羞辱对手,才是让田国涛感到比在女人身上努力还舒服的方式。
但是,这一切在李逸风无情的打击之下,如同泡沫一般化为灰烬。
“哥,你……”沈青还没有来得及说完,田国涛那帮子同伴已经摩拳擦掌的要冲上来,毕竟眼看着田国涛被揍的爬不起来,他们可不是泥塑木雕的存在,必定要有所动作的。
李逸风用冰冷的眼神扫过那几个家伙,大声喝道:“谁在往前一步,我就打断他的胳膊!”
说着,俯身捡起一块砖头,带着呼啸的声音朝田国涛的手上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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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色仕途 第四十五章 出来混要有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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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出身北方的缘故,王双的身材并不像一般的南方女孩那么娇弱、高挑,反倒是有一种女人梦寐以求的略微纤细,不失肉感,即便是对这个女人的品行不满意,李逸风也得承认,在过几年,等到大学结束,恐怕这个女人会出落的极为漂亮。
李逸风的文学水平不算高,能够用来形容女人的,也就只有那么几句,但是绝对不包括对一个抛弃了自己表弟的女人用怜香惜玉。
“住手!”
在李逸风手里的砖头马上要砸在自己手臂上的时候,田国涛率先喊了起来。
他不是傻子,面前这个不知道来路的家伙一看就是那种说到做到的猛人,好汉不吃眼前亏,田国涛踩人的历史也有十几年,自然也遇到过不少武力值彪悍的猛人,对于那样的家伙,用自家老哥的话来说,既然不可力敌,那就智取好了。
田国涛清楚的记得,当年在电影院门口,因为排队买票拍婆子的事情,自己得罪了一个京城顽主似的人物,那家伙在南华市是有名的顽主,虽说跟京城那些没法比,但在南华市内当时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田国涛当时跟哥哥一起被堵在电影院门口,自己这边才四个人,可那家伙身边却有十几个人,最后的结果,是田国涛眼睁睁看着哥哥给人家求饶认错。
事情如果就这么结束了,那田国涛也就不会对大哥敬若神明了。
电影院事件三天之后,那个家伙就被几百人围杀在电影院门口了!
是的,几百人的围杀!人手一把砍刀、匕首,面对数百人的围攻,就算三头六臂也难以抵抗,那个逼着田家兄弟求饶的家伙只能去找阎王爷报道,而且连杀他的人都找不到,因为动手的人太多了,公安局总不能把几百个人都抓起来吧。
从始至终,田国涛和哥哥都没有动手,只是在一旁默默的看着。
自那天起,他就明白什么才叫真正的隐忍。
此时此刻,田国涛很清楚,别看自己这边人多,但是只要动起手来,这个不知道名字,似乎是沈青亲戚的男人,绝对会把自己的手臂打断,他相信自己的眼力,面前这个男人的眼神跟自家哥哥一样,都是那种一旦动手就不死不休的人!
“今天我认栽!”
田国涛看了李逸风一眼,很是光棍的说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一看就是个彪悍的虎人,再加上沈青宿舍那几个家伙,自己今天带来的这七八个人根本就拿不下人家,与其被暴打一顿,倒不如现在先低头认栽,回头带足了人马再来找回场子。
听见田国涛的话,他身后那群人顿时停住了脚步,只是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李逸风。
李逸风微微一笑,扔掉自己手里的板砖,擦了擦手,看了一眼从地上爬起来的田国涛:“怎么着,想以后找回场子?”
他是何等精明的人物,且不说后世商海沉浮几十年,单单是之前在京城混了那么多年,这种纨绔之间的手段,早就见过太多次了。虽说没有经历过六十年代顽主们跟红卫兵之间的血腥斗争,但是偶尔从长辈那里听来的故事,足以让李逸风清楚一个道理:如果踩人的话,最好是一次踩到底,否则一旦人家缓过神来,哪怕你有三头六臂,也扛不住对方接二连三的阴招。
田国涛嘿嘿一笑:“哥们你这是打算得理不饶人了?”
他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自己就越要小心,否则一旦对面的人发飙,自己这边人少,挡不住对方的话,少不得要被暴打一番。
田国涛可不愿意被人打,他喜欢打人,喜欢侮辱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但绝对不代表他喜欢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李逸风笑了起来,他第一次有些高看这个田国涛一眼了,竟然懂得玩事后报复这一手,看样子也不是个笨蛋。不过这样的对手才好玩,否则自己踩起来岂不是没有成就感么?
对李逸风来说,不管对手是什么人,跟他比起来,实在不够看。有李家这座大靠山在,除非是同样级别的京城大衙内,否则这岭南范围之内,李逸风还真就不怕任何人。
“呵呵,我给你个机会,跟我拼一下。”
李逸风淡淡的说出让田国涛心惊肉跳的一句话来,然后顺手拿起田国涛刚刚掉落在地上的一个黑色物体,轻轻的掂量了一下:“大哥大?想不到你倒是个有钱人啊。”
他说的这是实话,九十年代初大哥大这种东西算得上是奢侈品。被认为是“大款”的象征,能搞到大哥大批文的都是高级倒爷。李逸风清楚的记得有一个笑话说,有钱人就是“开着桑塔纳,打着大哥大。”
不仅如此,大哥大珍贵到什么程度?
李逸风听黄子轩跟自己念叨过,电话本身就要两万块,还要交入网费6000,预存话费1000,一共两万八!而且还不是交了钱就能拿到,因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大哥大需要购买指标,必须要有单位的证明才能买,所以用户要交了钱等,长的有等半年的。
而田国涛一个大学生,就可以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大哥大,要说他没什么背景,李逸风肯定是不会相信的。
只不过,不管他什么背景,今天碰到了自己,就注定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田国涛看着李逸风的架势,也知道今天自己怕是碰上硬茬子了,索性笑了笑:“有钱人谈不上,只不过这个东西,在你眼中应该算不得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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