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重生

隋唐大猛士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吴王快要选封了。”李秀宁告诉弟弟。

    皇帝诸子中,自然是皇后嫡出的太子嘉文最贵,但若要说最聪慧的还当属李氏所出的吴王哲威。

    诸皇子年纪渐大,皇太子越发不及吴王聪慧了,如今朝中也开始有些人在议论说吴王更像圣人,这种话其实已经有些大胆了。

    “姐,我听说太子不太聪明的样子”李世民道。

    “二郎,莫要胡说,太子挺好的,孝顺、忠厚也仁慈。”

    李世民笑笑,“孝顺忠厚仁慈,这些词从姐你嘴里说出,越发让我相信外面的传闻了,看来我们的这个太子确实不太聪明。”

    “圣人很喜欢太子,圣人常说,当皇帝不一定要聪慧过人,当皇帝最重要的是品德,要孝顺要仁厚要谦卑。如今太子在圣人那,可是十分得宠,圣人走到哪都带太子到哪,经常亲自教导太子学习政务,选用的太子师也都是朝中宰辅名将们。”

    太子储位很牢固。

    李世民却是摇头。

    “当今圣人虽然我与他不对付,可不得不说,确实是雄才大略之主,这样的帝王才三十岁,就已经做到许多帝王穷极一生都达不到的高度。他现在才三十岁啊,现在太子才十来岁,他自然还是能够容忍太子的不聪明,可如果再过些年呢,到时圣人还能不能接受太子一般的现实”

    “这偌大的江山,难道最后真的要交给一个如此普通之人”

    “姐,吴王这么慧聪优秀,若假以时日,必能成大器,到时映衬之下,越显得太子无能了。谁能保证,皇帝不会有其它心思呢”

    “二郎,你这样的想法很危险。”李秀宁岂听不出兄弟话中之音。这种事情她想都不会去想,太危险了,一旦开始夺储之争,就没有退路了。

    “姐,你是哲威的母亲,我是他的亲舅舅,我们不帮他谁来帮他现在,我们可以先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李世民悄声说道。

    也不是说要造反,但拿钱多赏赐下身边人,再结交点宫里有权的宦官女官们,这也并无大碍。

    “这钱你就收下。”

    “圣人会知道的。”

    “知道又如何,我给点钱我姐姐花用,天经地义!”




第1406章 长孙贤妃
    泰安,行宫。

    皇帝抱着皇九子嘉诚,轻抚着他的脑袋,“你也太不小心了,看摔的这狼狈样子。”

    八岁的晋王嘉诚坐在父亲的腿上,倒是一点也不难过的样子,“父皇,儿臣没事,不过是马上摔了一跤而已。马术课上,儿臣也经常摔跤,无大碍的。想当初父皇东征西讨南征北战之时,冲锋陷阵负伤流血,那不也是哼都没哼一声的嘛。儿臣要学父皇,将来也当一个大将军。”

    观音婢连忙在一边道,“九郎赶紧下来,这么大孩子了还坐父亲腿上,成何体统。”

    “无妨,朕就喜欢小九这猴儿样。”罗成笑呵呵的搂着儿子道。

    “陛下就是太庞溺他了,让他越发没有个样子了。”

    因为阎德妃经常忤逆皇帝,最终被皇帝一怒之下废去德妃之号,贬为才人,而阎妃所生皇长子更是被皇帝送到长安灞上交给老铁枪父子带到民间去管教。

    在废掉阎氏德妃封号后,崔贤妃便顺位进一步,改封德妃。空出来的贤妃之位,皇帝便将原九嫔第一位的长孙昭仪抬了上来。

    长孙本来就得皇帝宠,跟着皇帝也有十来年了,更何况长孙还经常帮着皇帝读奏章等,深得信任,这次她顺位进一步,却也是没人能够反对。

    长孙这几年也生了三子二女,这长子嘉诚排行第九,很是聪明灵动,十分得罗成喜欢,这孩子尤爱舞刀弄棒,小小年纪就已经能骑得骏马开的软弓了。

    长孙氏被册封为贤妃之后,罗成也正式册封皇九子嘉诚为晋王。这个封号可是很贵的,大国封号。虽说等皇子十八岁后,就要授封藩国封建,到时王号以封地命名,但起码现在,晋王这个封号还是表明了皇帝对皇九子的喜爱。

    有个贤妃母亲,朝中还有个御史中丞的舅父,皇九子嘉诚虽然才八岁,但也是让朝野都侧目的一个皇子了。

    坊间猜测,说皇帝宠爱吴王哲威和晋王嘉诚,这是表露着对太子的不满,说皇帝有意想要换储。

    但实际上,罗成从没有生过换储之心。

    对皇帝来说,太子并不需要是最聪明最贤良的那一个,只要太子大德不亏,那么才干这块可以差一些,这并不影响。尤其是在皇帝看来,他还年轻,大秦在他的治理下,能够走入正轨,进入盛世。

    等将来太子接位,他需要的就是做一个守成之君,新皇帝得是一个不那么有野心的皇帝,更加需要的是一个名正言顺的皇帝,这样帝国才不会有内乱。

    如果废掉嫡长,另立他子,不论立谁,这都要开个坏头,甚至有得位不正之嫌。

    当年杨坚废掉没大错的太子杨勇,另立次子杨广,虽然杨广不论文才还是武功确实更胜杨勇,但是聪明的杨广反而带着大隋走向了灭亡,如果是杨勇继位,说不定大隋能平顺的继续前行。

    皇帝对太子储君之位从未有过动摇之心,他喜欢吴王和晋王,也只是这两个孩子确实更讨人喜欢而已。

    虽然都是自己的骨肉,可儿女渐多的皇帝肯定也会有一些偏爱的,哪个孩子更可爱,哪个更会说话,那皇帝肯定也更喜欢他多些,再加上李贵妃和长孙贤妃得宠,他们的孩子自然也就更得宠。

    “观音婢,御史大夫张仪臣要入翰林院了,朕想让无忌出任御史大夫之职,你觉得如何”

    长孙无忌现任御史中丞,这是御史台二号,御史大夫则是长官。

    “圣人,无忌还很年轻,自长安府尹调任御史中丞之职也不久,如今提拔过快,终究还是不妥。甚至,臣妾觉得无忌就是任御史中丞也终究还是不太妥当,他人年轻,资历浅。原先张台长在时,他帮着协助,如今张台长入翰林院,圣人不如让无忌到地方去再外任几年历练一番。”

    罗成笑笑。

    “但凡王朝强盛之时,猛将必起于军伍,宰相必经历郡县。如今我大秦也慢慢的走上了正轨,人事吏治也更讲究资历,无忌是有才干的,朕也很欣赏他,若他不是外戚,此时就算入翰林院也是理所应当的,可就因他是外戚,就算现在做个御史中丞也总有非议。”

    想了想,罗成道,“你说的也有道理,让无忌再去郡县历练一番,干点实绩出来,就能堵住悠悠众口了。”

    “观音婢,你在朕身侧,却能够不为兄弟谋官,这让朕很意外也很欣喜啊,确实为朕之贤妃。”

    “其实臣妾已经逾越许多了,后宫不得干政的,国家军政大事,臣妾是一句话也不当说的。”

    “你不仅是朕的贤妃,也还是朕的助手顾问嘛。”

    “既然是要让无忌历练一番,就得挑一个能出政绩,又得显本事的地方才行,若是让他在中原任职,只怕做出成绩别人也不服。不若让他去百济,任左布政使。”

    “再加宣抚使衔。”

    布政使只负责一道之民政,而宣抚使不同,这是一个临时性的派遣使职,相当于临时巡视督查一地之军政。

    不仅是管民政,还能管军事,这就意味着百济道三使司都受他管辖监督。毕竟如今百济刚征服新设道,与中原诸道形势完全不一样。

    三使司各分职权,但在如今的百济就容易出现扯皮等情况。

    “百济新征服之地,陛下肯让无忌去,这是对无忌的信任,臣妾先替无忌谢过陛下。”

    罗成笑笑,并不会告诉观音婢,这百济宣抚使并不会好当,毕竟现在百济有几百万人口,可汉人却只有征服百济的几万军队而已。

    要想真正稳固百济,要做的工作可是会很多,要从中原移民过去,可现在中原百姓生活都还不错,想要移民去海外,哪那么容易。

    再者,百济新征服,反叛肯定会有。尤其是朝廷早有决策,要清洗掉百济上中层,这必然会导致全面反叛,能不能镇压住百济叛乱,以及能不能顺利的从中原招募到移民过去,这都是相当困难的。

    更别说,移民过去后,还要面临着均田授地,编驻府兵等等事情,可以说,去百济任职,就是开荒。

    徐世绩军事上已经征服了百济,但是接下来要稳定百济并统治百济,这远比军事上的征服更加困难。

    长孙无忌自跟随他以来,一直都十分顺利,仕途一帆风顺,年纪轻轻已经进入了宣政殿会议。

    他在洛阳和长安任事成绩都不错,可百济能不能镇的住并做出成绩来,罗成其实也没多少把握,这一切就要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第1407章 李世民
    李世民特意换上了绯袍金銙带,骑着一匹大宛汗血宝马,连那只眼罩他都摘下来了,眼窝里换上了一颗由波斯珠宝商人特意为他打造的宝石假眼,这颗宝石价值万贯。

    他的那只断手,也摘去了那黑黝黝的铁钩,而是换成了一只镏金铁爪。

    他就是想要告诉泰安城的那些随驾的文武们,他李世民虽然当初狼狈的被长流岭南,如今也终于又回来了,而且混的还不错。

    他没有向命运低头,也没有自暴自弃。

    就算去了岭南,可几年后他依然还是一条好汉。

    林邑郡丞、象林县男,虽然官不够高爵不更显,但这些不是皇帝赏赐给他的,而是他自己凭本事赚来的打来的。

    他拿一位林邑国王和十几万斤黄金加上三千万贯钱帛,并一座狮子城,向皇帝换来了这个林邑郡丞、象林县男。

    他没占皇帝的便宜,是皇帝占他的便宜了。

    他知道许多当年长流的贵族官员豪强们,比他更早就回来了,但许多人是向皇帝摇尾乞怜才回来的,他李世民不是。

    那些看着清高万分的大儒,其实暗里不知道向皇帝写了多少封拍马吹捧求怜的信。就连那些武功赫赫的名钭,也一样向皇帝乞求。

    唯有他李世民,虽然也曾打落牙齿和血往肚里吞,也曾憋屈的吐血,但他却从没接受过皇帝的怜悯和赏赐,他保持着自己的傲气和骨气,就算是蛮荒的岭南又如何,他一样能凭自己的本事,打出一番功业来。

    他扬起自己的黄金左手,那金手是那么的耀眼。

    那个抢了自己姐姐当了自己姐夫的男人,其实也曾经吃过憋,只是那个家伙运气太好太顺了,从一个挖河役夫,然后成了捕役再成了乡勇,再一步一步的直登庙堂,最后让他坐了天下。

    以前李世民对罗成总是不服气,他认为自己本事绝不比铁匠出身的罗成差,始终认为罗成不过是运气比自己好罢了。

    不过现在,李世民的想法有些改变了。

    看罗成这一路走来,如今这天下之强盛,确实从古未有。他不仅是乱世之枭雄,也是治世之明君,在外漂泊的久了,对罗成也越发的佩服了。

    也许自己终究还是低头了吧。

    李世民想道,若非如此,他就应当做一个日不落海贼团的团长,带着一干凶悍的海贼纵横海上,哪又会接受什么南唐县丞、林邑郡丞的封赏呢他当年不就拒绝罗成的封赏,那时罗成还要他当太守要给他封县侯呢。

    一路这般想着,李世民骑马来到了行宫前。

    年轻锐气的羽林骑拦住了他,李世民下马,掏出了自己的银符,交出了自己的长剑。

    “这只手!”

    一名羽林郎打量着李世民那只显眼的金手,黄金做成的手,栩栩如生,但在羽林郎眼里,这只镏金手也是一件武器。

    起码当成一把钝器用,还是很有杀伤力的,更别说,那几根指头似乎还有小机关可以开合,也是能成爪的。

    “怎么,要卸下吗”李世民冷笑着问道。

    羽林军统领王铁汉过来,对着李世民点了下头。

    “这位是李贵妃之弟吴王之舅,现任林邑郡丞象林县男爵李公,不得为难。”

    对于王铁汉这位熟人的相帮,李世民也只是点了下头而已。

    行宫中。

    罗成再见到李世民,倒没有摆什么架子,更没有什么奚落之语。

    行宫不算特别的大,也不算如何的金碧辉煌,处处体现着皇帝的旨意,要简单而不失大方。

    罗成从御案后走出,来到案前。

    “几年不见,沧桑了也成熟了。”

    “常在海上跑,风吹日晒的结果。”李世民道。

    见君不拜,这是重罪,但皇帝明显没有在乎,反正这殿里也没有其它人。

    “坐吧。”

    “站着就好。”

    “这么久了,还是这个臭脾气啊”罗成笑笑,“你这几年在南海上挺逍遥啊,这次在狮子城更是了得,朕都为之惊艳啊。”

    “其实也没什么,林邑看似强大,可国土狭窄,其军事、城防等更不能与中原相比,再说我也是趁虚而入,又有内应,因此打下狮子城真不算什么。”

    “也许打下狮子城不算什么,可知道这个时候去打,还知道有内应可联合,这就是本事。”罗成对李世民倒是不吝惜赞赏。

    “世民啊,我知道你以前就不太喜欢我,最初或许是因为我跟三娘的婚事,再后来可能又有国仇家恨什么的。但是这些都过去了,人呢,都得朝前看,如果始终放不下过去,那么这个人也注定难以有太大的成就。”

    “有些事情想忘也忘不掉。”

    “忘不掉也得忘!”

    “世民,你现在既然接受了朝廷的封赏,这就意味着重回到朝廷了。就算是民间的佃户雇工都懂一个道理,就是端别人的碗受别人的管。你现在是林邑郡丞了,还是象林县男,爵位不高,官职不显,但只要你肯努力,朕也不会亏待你的。”

    “上次你打下林邑城,上缴朝廷十余万斤黄金,还有价值三千多万贯的钱帛,朕很高兴,有司奏报说你私留了一千多万的钱财与手下私分,你自己一人就留了几百万。朕知道了也没在意,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也不可能。但是下一次,如何分如何赏,这事情还是应当由朕和朝廷来做,最好不要私留私分。”

    李世民不吭声。

    “你给你三姐的那一百万贯,三娘交给我了。”

    李世民瞪向罗成,很是不满。
1...433434435436437...497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