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野心家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最后一个名
由此结论,又推断出人是天下的“体”,天下是人的“兼”,由此可证人爱自己,又如同爱自己那样去爱别人,那么爱的就是“天下人”这个集合。自己又处在天下人之中,并非不是人,所以爱天下人当然也包含了爱自己。
这句话就是在用墨子的话,来证明适“不仁”。
高孙子反问道:“爱体为仁,由体及兼。你爱人吗你不爱人啊,你那样做,难道不是把人看成是你所谓的‘劳动力’吗”
“这和人爱马有什么区别你爱那些人,是为爱他们可以进入作坊劳作的劳作,你爱的不是人,而是那些劳作,所以你不仁。”
适心中苦笑,心说巨子真是大才啊,两千年前就在考虑人的异化这种想法。这资本爱的,可不就如“爱马”一样的人马哪里是爱人啊,爱的是马能拉车能耕地的劳作。
眼看着高孙子已经用墨子的理念反驳了自己,适摇头道:“墨家的精髓,不是仁,而是兼相爱、交相利,从而大利天下。”
高孙子反驳道:“仁,爱也。没有爱,谈什么利天下呢”
适冷静回道:“巨子言:物甚长甚短,莫长于是,莫短于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于是。”
“是说,一个物体,很长很短,不是很长不是很短,都是比较的结果。仁和爱也是一样啊。”
“一个人,爱体就是仁。你不能说一个人一点仁一点爱都没有。哪怕是商纣,难道他就不爱自己不爱身边的人”
“你只能说,他相对于文王武王来说,不是那么仁。”
“巨子说,一个人不知道爱自己,那么他连最纯粹的爱都没有,也就不知道怎么去爱别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爱。这就是仁的作用,仅仅是个基础。”
“就像是一枚种子,这是仁,是爱,是人内心爱自己那样的爱。你想要收获,那是最终的墨家所设想的兼爱相利的天下。但除了种子,你还要有土壤、阳光、水肥才能够收获。”
“这个基础很重要,但也仅仅是基础,因为每个人都仁。你能找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吗只是扩展出去,你如爱自己一样爱别人,爱了多少爱的多,就比爱的少的‘甚仁’而已。”
“巨子可从未说过,这天下要大治,需要一位绝对仁的圣人啊。仁在墨家存在的意义,只是一个兼爱的基础,不是兼爱本身。有爱,才有兼爱。巨子认为,天下是有纯粹的爱的,所以可以论证兼爱天下是可以存在的。”
“要是天下连爱都没有,兼爱也就是个笑谈。但天下大利,不能只靠爱,还要要义利。”
“巨子也说过什么是义吧”
高孙子反应了片刻,点头道:“子墨子言,义,利也。又言,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从这一点上来说,高孙子必须承认适是个墨家语境下的义士。
把利于天下作为自己的职分,而才能又能利于天下,才算的是真正的义。这是墨家区分大义与小义的重点,也是墨子一直在规劝弟子的。
沛县的一切,仅以沛县论,适的作为无疑是让众人得利的。如果能让沛县的政策推广到天下,那么这个义字适是担得起的。
墨家的仁义,与儒家的仁义是截然不同的。仁是爱自己的爱的一种推广,义是利于天下的一种梦想。
适见高孙子解读了义,于是又问道:“那么你对巨子所言的‘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又怎么看呢”
这番话,涉及到儒墨之争的一大后续,也就是孟子见告子关于仁义的争论。
当然,也是告子被墨子认为“告子这家伙行仁义,如同踮起脚尖使身子增长,卧下使面积增大一样,不可长久”的重要原因。
告子的仁义观,不完全是墨子的仁义观。至于说孟轲与之辩论,到底是胜了、还是在写文章的时候自己认为胜利了,那也难说。
因为墨子很明确的指出:仁,仁是爱,义是想要利于人的想法。仁和义,是心里想的。都是内,不能相为内外。
得到爱、得到利,都是实在的、物质的、可以感受到的、直观衡量的。得到爱和利也不相为内外。
是仁就说是内,是义就说是外,把爱利和所得到爱利混搅一起,不分内外,这是狂举。好比说左鼻孔出气,右鼻孔入气一样的荒唐。
墨子自己是反对“仁内义外”的说辞的,但是告子却用“仁内义外”的说辞去怼孟子,告子并未完全理解墨子的经义。
这位说出“性、食色也”的人物,此时在墨家内部远远比不过适的地位。
因为墨子整天听到的,是弟子们经常打小报告或是在聚会中直接批评说是“告子这个人,口言仁义但行为很恶劣,请将他开除算了……”
所以适对于高孙子说自己“不仁”这个定义,极为不安,而且极力想要说服高孙子。
想要说服,就必须要用墨子的定义,否则的话那就是墨家和其余别家的辩论的,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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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七章 天元逼并边角腾(七)
适反问高孙子的那番话,才是墨家仁义观的重点。
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
墨子认为,爱和义本身,都是内心的,不是外在的。
墨家的仁就是爱,就是爱自己的那种纯粹的爱,是内心的。
墨家的义,是一种想要利天下的想法,也是内心的。
在没有表达出来之前,是不可测量的。
因为这个人义不义,如果只考虑内心,没人能评价。他说仁就是仁,他说义就是义。
但是,得到爱,得到利,这是外在的,这是可以衡量的,这是可以直观观察的,这是可以判断的。
靠着“仁、爱己也”这一个定义,墨子先将儒家的“仁”的概念给废掉一部分。
商纣王也有仁,因为他爱自己,同样也会爱几个人,只不过他的仁不如武王那么多而已。
墨子直接把仁,偷偷替换为了爱,没有人不爱自己,所以仁本身无意义,除非达到“兼爱”才有意义。
单独的一尺,没有高矮。
单独的、不兼爱的仁,也没有意义。
所以,仁是爱,是普遍存在的,只是“兼爱”可能实现的基础。
随后,又针对儒家认为“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这种有差等的仁义和爱给予了反驳。
墨子认为,儒家的逻辑不自洽。
义是“你想要利天下”,这就是义,这是内心的问题,与外有什么关系呢你行义出于内心,别人接受了你的义举,那是外在的表达,但你不能说义等同于别人得义。
同时,墨子又极力反驳了礼。
认为礼不是普适天下的,而是分阶层的,贵族有贵族的道德、平民有平民的道德,这不能用不同阶层的道德去评价另一个阶层是否符合道德,所以礼不是普适的。
最后墨子才给出了那么一番话,意思就是对于个人而言,仁义是一种自我修养,内心层面。
对于天下而言,重要的不是个人的仁义,而是天下人感受到的、实际的“被爱”和“得利”。
作为一个君主,如果不能让天下人感受到爱,得到实利,那么你内心的仁和义就是没意义的。
内在的,并不能直接在物质世界得以表达的仁义是空洞的。
内心你很仁义,那是你自己内心的事。
你让天下人得到了爱、得到了利,那就是现实的“仁义”的行为、举动,是物质的,不是内心的。
所以,最终,物质的、现实的、可被感受观察衡量的,才有意义。
就是说对于天下,仁义没有意义。“所爱”、“所利”才有意义。利天下之心,必须要让众人得到爱、得到利,才算是真正有意义的“义”,否则那也就是颗心。
有意义的义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墨子说:“上古,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
也就是说,墨家的义,虽然是同一个字,但是意义有时候完全不同。
有时候,这义只是源自内心的一种想法,一种解释世界的方式。
有时候,这义是特指“墨家”的义。
义本身,是源自内心的一种想法,是解释世界的一种。
我认为天下应该这样,那这就是一种广义的义。
你认为天下应该那样,那也是一种广义的义。
他认为天下应该是另一种,还是一种广义的义。
但是,义的好坏标准是外在的、可衡量的。
因为上古时候,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最终集结众义,选定了标准的“义”,以利天下。
墨子本身“理性推断”的上古时代,就是混乱的、没有公共意志的、绝对自由的时代。
由此产生了十人十义的效果,最终大家总结,得出了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契约,凝结为天下的道义,这就是“选天子”产生的原因。
这就是适魔改的“公共意志”与墨家的“同义”之间如此契合的原因,因为本质上根本就是一回事。
墨子又说“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换而言之,儒家的仲尼是义人啊,他是义的啊,他是有志于天下为芬、想要有利于天下的人,而且他很有能力……
然而并没有卵用,天下“不必用”,没人用他的义,他的义也不能让天下人得利,所以不对。
墨子不会攻讦孔子“不仁不义”,但是用了一个巨大跨度的逻辑论证,证明一件事——仲尼仁义,但是没意义。
最后,墨子又用巨幅篇章,论证了一件事:
一人一义,十人十义,唯我墨家的义,可以使天下百姓交相得利。
所以,只有我墨家的义,是有意义的、应该成为众人统一的义,别的学说的仁义你们自己在心里面玩去吧。
重要的,不是解释天下,而是
第三四八章 天元逼并边角腾(八)
高孙子听了适的一些解释之后,心中生出许多以往不曾有的疑惑。
墨子之前的确曾经讲过内外、心物、爱利、所爱所利之间的关系,可是墨子却没有讲的如此透彻,如此深入。
不是墨子自己不了解,而是墨子将弟子们的悟性看的太高。
高孙子疑惑地问道:“如你所言,那么兼相爱、交相利又该怎么解释呢”
适伸出三个手指,说道:“我个人看,倒有三种解释,而且都说得通。”
“其一,兼相爱,人人心中都能达到兼爱,以爱己之心爱人,从而达成交相‘得利’。这里爱是内,得利是外,由内而外,由心而物。兼爱是交相得利的前提。”
“其二,兼相爱,交相利,是一种最终的目的。即人人以爱己之心爱人、人人有志于天下芬之心。从而在内是兼爱交利。在外,也是得到了别人的爱,互相之间得到了利。”
“其三,就是说……兼相爱、交相利……只是外部的一种体现。因为你的心无人知晓,你爱谁你想利谁你不说没人知道。但是,这一切都是可以观察到的,最终达成一人看上去人人兼爱、人人相利的未来。这是可以直观观察到的。”
这三种分类,不是墨子分的,而是适为了掌握今后的解释权,自己分的。
第一种纯粹是地上天国、三代之治那种纯精神层面的幻想,完全脱离了物质性,认为在精神上人人都能达到足够的道德高度,便可以建成人间天堂。
第二种,则是一种理想。物质与精神的最终统一。
第三种……则是完全否定了精神的作用。
第一种逻辑上可行,现实中原本认为也是可行的,但是在商丘一战诸侯们弄出的弭兵会闹剧和楚国推出弭兵会盟之事后,实际上高孙子已经全然不相信这种事可以实行。
于是在听完适的划分之后,喃喃道:“如此看来,自然是第二种解释更好一些。”
适笑道:“的确很难。你也知道,义师矛阵的口号是什么吧”
他说到义师矛阵,高孙子自然知晓,这个口号从成军开始就在喊,义师矛兵人人皆知。
正是一句适很熟悉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句话本身就是长矛阵的矛手最先使用的,在《三个火枪手》中传播到世界各处,列宁在发动星期六义务劳动的时候,率先将其翻译为俄文,再之后适也知道了这句话。
以至于他上一世有一个很搞笑的俄国人谢肉节群架的空耳视频中,列宁翻译的这番话依旧动听,化为汉语便是那句空耳后的——白帝圣剑、御剑跟着我……
长矛阵的矛手最适合这句话,因为长矛阵这种极为依靠阵型完整的战阵,正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一种极端体现。
任何一个人都需要依靠身边的伙伴队友来保护,自己也同样在保护其余的伙伴同袍。
此话一经提出,不仅在义师中大受欢迎,也很快成为了一句沛县墨者常用的话。
因为,听上去正可符合墨子“兼相爱”的学说。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我自人人中,故我爱人人亦爱我。
高孙子听适这么一说,似乎有些明白过来,说道:“你是想说,长矛阵中的人,心里未必爱其余人。但在别人看来,他们就是在爱其余人,看上去正是兼相爱交相利”
适笑道:“他们是最容易相信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一批人。因为从功利实利上看,这样做都可以得到实利。”
“所以,我始终觉得,兼相爱、交相利,便是最终的乐土。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过场,不是可以一步跨域的。”
“期间的苦楚,是不得不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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