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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四好种田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卫乔
    所以她一说完,大家都懂了。

    “好主意。”姚正豪认真想了想,点头赞叹道。“这样一搞,




第一百零九章徐军明请客
    “你与其动这个脑筋,还不如去余杭或者沪市,开一家娱乐城的分店。”姚正豪白了他一眼。“这个项目,肯定比开饭店赚钱——”

    这话虽然有戏谑的意思,却胜在真实。

    娱乐城可以说是赚钱的巨无霸,岂是一家两家饭店可以比的。

    何况里面也有美食街,到时可以借鉴主题餐厅的风格,增加几家有特色的餐厅,光这些,就抵得上一家高级酒店了。

    聊完这个,大家开始享用美食。

    大盆农家菜加上米酒,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大家推杯换盏中,不知不觉就吃多了。

    最后捂着肚子站起来,到周围去消食。

    农家乐的院子周围,已经装了几盏路灯,倒不会显得黑暗。

    “路灯还是不够。”方明湘提醒了一句。“如果游客晚上出来闲逛,万一碰到蛇什么的,就会不安全。”

    现在的人很少过夜生活,就算虞城主题区,过了晚上十点,街上的行人也不多了。

    除了通宵营业的大排档除外。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对娱乐的要求肯定会越来越高,所以丰富的夜生活,必不可少。

    像农家光,白天最好的活动,自然是采摘、钓鱼或棋牌类活动,而晚上,最好的首选是露营和烧烤。

    这些都必须有足够照明。

    “嗯。”徐军明从善如流地点头。“我到时让人多接几盏路灯。”

    这确实是个严重的问题。

    如果游客来这边游玩,出了安全事故,比如因为看不清路,掉进水库里,那他就麻烦了。

    沿着几条刚修好的石子路走了一圈,周围除了茶园就是果园,在夜色中没什么吸引力,大家就觉得无聊。

    “不如去明湘那边看看——”姚正豪提议道。“那边不是也搞得差不多了吗正好见识一下农庄是怎么样的”

    如果说徐军明这边,主要是以农家乐吸引游客消费为主,那方明湘那边,则是以出售农副产品为主打的农场。

    为了避免两家竞争,农场那边主要以出售家禽家畜和水果为主,没有介入休闲活动。

    老实说方明湘也看不上那点钱。

    再说游客进来,肯定也会打破农庄的清静。

    那是爷爷他们养老的地方,安全和宁静才最重要。

    所以除了来谈生意的采购商和批发商,以及过来打工的农民,其它人肯定禁止进入。

    “没问题。”方明湘爽快地回答。

    现在还没完全搞好,不过框架已经搭起来了,四合院周围,也竖了几盏高强度的白炽灯,把四周照得如同白昼。

    一行七人慢悠悠往那边走去,一路上看到成片成片的果树和鲜花,虽然还没盛开,却已初成规模。

    最重要的是,这边的公路也造得很宽,道路两旁精心种了灌木和鲜花,给人一种在游公园的错觉。

    “明湘,你这边的房子够不够多”梁永耀跟她熟了,说话也不客气。“你把这边搞得这么漂亮,周末我肯定会经常过来玩的——”

    特别是春天到了,马上就会百花盛开,景色肯定特别美。

    然后是这些果树,到时结满水果,肯定美不胜收。

    “放心,这边我会造一栋三进三出的四合院,住四五十个人都没问题。”方明湘爽快地回答。

    钱赚到了,就要享受生活。

    除了跟谢国兴过两人世界,肯定会经常邀请朋友一起聚会。

    如果地方太小了,那乐趣就少了许多。

    “那就说定了。”梁永耀自说自话道。

    谢国兴以前跟他们在一起时,也喜欢吵吵闹闹充老大。

    现在跟方明湘在一起,有种她当家自己退居幕后的感觉,所以很多时候不出声。

    此时也笑着望着他们,感觉朋友和妻子都在身边,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咦,那个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走近山



第一百十章白血病人
    “一只野兔少了点,否则剥皮炒了,可以下酒吃宵夜。”方明湘也没在意,笑着说道。

    野兔肉是少有的美味,只要能除去膻腥味,用浓油赤酱爆炒,下酒最过瘾了。

    “那我们再找找看,能不能再打几只——”夏锦程一本正经地回答。

    他其实比其它人更早知道方明湘的能力,所以反而不怎么吃惊。

    现在见她转移话题,很自然地接了过去。

    “那就在周围找找看,碰碰运气——”梁永耀兴奋地说道。“大家小声点,别惊动它们——”

    其它几人一听,也来了兴趣,孩子气地一起东张西望起来。

    动物世界里,经常看过这样的场景,一群野兔在吃草时,经常会有某只领头的公兔子,直起身子,观察身边的动静,看有没有危险。

    所以大家都以为这边有一只野兔,周围肯定还会有。

    可惜的是,他们没这么好的运气。

    在山脚下偷偷摸摸走了一圈,什么都能碰到。

    “算了,还是回去吧!”谢国兴劝道。“想吃野味,什么时候上山去捉捉看。”

    这边只是一个山岔,四周是缓坡,又有人在这边建房子,小动物大多怕人,应该不敢过来。

    如果一直往山上走,远处就是比较高的深山了,林子也比较密,大型动物不敢说,小动物肯定不少。

    “那行,我们约个日子去探险。”夏锦程接口道。

    大家一听,又兴奋起来。

    脱下军装六年了,回到家乡后,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想找个地方撒野也不可能,还真的怀疑军营那段的时光。

    过去的日子已经回不去了,现在明湘在这边搞了个农场,倒是有机会一起疯玩一把了。

    到时在山上挖陷阱,抓猎物,肯定很过瘾。

    大家边说边往回走,回到徐军明家后,泡了茶继续神侃。

    这个年纪的男人,放下平时的伪装后,其实跟孩子差不多。

    碰到感兴趣的事,就会像学生时代一样,躺在集体宿舍打嘴炮,就算一直聊到天亮,也不会觉得累。

    可惜明天还要工作,所以聊到十点后,才心满意足地告别回家。

    方明湘和谢国兴也回到这边的老家。

    到家的时候,两个老爷子已经各自回房睡觉了,只有爸妈还在楼下看电视。

    陪爸妈随便聊了几句,两人也困了,于上楼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谢国兴回虞城了,方明湘还在床上睡懒觉,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喂——”她拿过床头的手机,懒洋洋地问。

    敢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要么是特别亲近的人,要么有急事。

    “师傅,是我。”是叶星达的声音,语气似乎有些慌乱。“很抱歉这么早打扰你——”

    “怎么了”方明湘一下子清醒了,坐起来担心地问。“有事你就直说——”

    以他的身份,还解决不了的话,那肯定是出大事了。

    “是这样的——”叶星达犹豫了一下,才说了出来。“我有个侄子刚查出得了白血病,医院那边建议透析,没有其它办法,所以想请师傅帮忙——”

    他这辈子没有结婚,弟弟叶星忠却有一子一女。

    女儿已经嫁人,女婿是京城某高官的儿子,她本人今年才三十,已成了处级干部,算得上出类拔萃。

    儿子今年才二十六岁,在欧洲攻读博士,难得回家一趟。

    昨天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孩子突然晕倒,送去医院后,发现身上多处淋巴结肿大,医生判定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碰到这样的大事,弟弟也很慌乱,于是跟哥哥联系,商量解决办法。

    叶星达清楚白血病是血癌,全世界都没有好办法,即使做透析,能活过五年的仅有一半,更不用说治愈了。

    想来想去,这个世界上除了师傅,也没有人能帮侄子了。

    所以先打电话过来请示。

    如果师傅答应出手,那就马上让弟弟把侄女接回来。

    “要我治病自然不难。”听说是这样的事,方明湘反而放心了,沉吟了一会,她忍不住问道。“关键是,你怎么向你弟弟一家解释这件事——”

    对于修炼者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他们



第一百十一章赵叔家人到了
    这方面其实可以参考叶星达的例子,他为什么能活得这么潇洒,说到底是因为实力。

    叶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处于超然的地位,谁也不敢随便招惹他们。

    自己如果有了这样的势力,安全问题自然也解决了。

    想到这里,她突然觉得有必要招几个徒弟,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当然招人的时候,还要注意人品。

    如果收了个白眼狼徒弟,把本事学会了,却给自己招祸,那就头疼了。

    还有一点,最好不要跟权力部门发生冲突,那是一个国家的根基,如果干扰了他们的正常运转,那国家就乱了,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所以最好从商界里寻找徒弟。

    打定主意后,她吁出一口气,准备慢慢物色合适的人。

    中午的时候,谢国兴打来电话,说赵叔的家人到了。

    问她有没有时间,一起去一趟余杭,见一见她们。

    方明湘理解谢国兴的想法,因为他跟赵叔的关系,说得夸张一点,已经比他跟亲叔叔更亲近了。

    亲人之间,有时候更多的是血缘羁绊和义务,真正感情未必有多深。

    赵思慎进了公司后,忠诚度和工作能力,都可圈可点。

    经过五年多时间的磨合,两人的关系,已经牢不可摧了。

    说得夸张一点,有点像刘备和诸葛亮,谁离开谁,都不再是原来那个人了。

    赵叔换个老板,未必会这么重视和信任他,所以能力也未必有机会施展。

    谢国兴换个手下,肯定无法在能力和人品方面,像赵叔这么完美。

    同样的,他的公司也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

    可以说两人是相互成就,谁也离不开谁。

    “没问题。”方明湘一口答应下来。

    开车到虞城和谢国兴汇合后,两人一起去余杭。

    知道妻子和儿子坐今天的火车过来,赵思慎开车到火车站接了他们,然后带着他们来到老板为自己准备的新家,一栋位于西湖边的两层独门小院里。

    因为是老房子,院墙外面看起来非常陈旧了,有的地方甚至还长了青苔。

    打开院门进去后,里面收拾得倒很整齐,两边种了几棵果树,墙角那些明显是花草,让院子看起来像个小花园。

    檐下搭了个葡萄架,底下还放了套藤桌椅,下班回来,如果能坐在这里喝杯茶休息一下,肯定很舒服。

    夫妻俩望着这个院子,顿时喜欢上了这里。

    打开门进屋,这才吃了一惊。

    里面显然精心装修过,家电和家具全是崭新的,客厅里的真皮沙发,软得让人想躺上去。

    就连厨房的餐具,也全是精美的骨瓷,非常有质感。

    “你这个老板太有心了——”赵太太赞叹道。“让我们住在这么好的地方,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赵思慎的太太叫张书怡,出生书香门第,算是个讲究生活质量的人。

    两人刚结婚的时候,家里条件只能算一般,她总是精打细算,让生活过得与众不同。

    可是参观完这个家,她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品味。

    “你喜欢就好。”赵思慎工作时,比较严肃,现在在妻子和儿子身边,难得露出笑容,拍拍儿子的肩,笑道。“清宇,这就是我们在余杭的家了,以后你在这边住的时间最多,所以房间让你先挑——”

    千岛湖那边产品下线前,他得经常住在那边。

    等那边生产顺利了,估计又得去运输公司负责日常运行,不可能经常回家陪妻儿。

    也只有周末到了,才能回到这边,陪陪她们。

    “哦。”赵清宇激动地应了一声,跑上楼去看房间了。

    他今年十七岁,还在读高一,身高已经有一米七八了。

    性格比较像爸爸,平时话少,碰到真正关系好的朋友,才会敞开心扉说话。

    跟妈妈来余杭,他其实是很兴奋,毕竟这里是国内最吸引人的城市之一了。

    唯一舍不得的是,老家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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