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弃哥布林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流星陨光刀
孟庆光是看院内遮盖硝石的篷布上面落的灰尘就知道雷蒙一行人到底在这里等了他多久,最少得有一月的样子,对此他只能感慨钱帛动人心。
“不久不久。”
之前还整日坐立不安连睡觉都会惊醒数次的雷蒙,此刻表现的完全没有一点骑士的模样,语气姿态谄媚的像是仆人一样。
这个时候那些团员才知道,面前的这名黑袍人就是那名神秘的买主,一行人在孟庆的注视下又蹦又跳,感性的甚至喜极而泣。
“东西就是这些么,好像比我预定的要多呢。”
和雷蒙一起来到院内,掀开一辆木质马车上遮盖的篷布,衡量了装载的硝石重量,孟庆微微一笑。
“都是给您的,至于价格由您来决定。”
雷蒙早就想好了再见孟庆时的话,最开始他踌躇满志,但一次次的在贵族那里碰壁外加等候了孟庆这么久之后,他只希望这次和孟庆的交易能够成功,最好还能有下一次。
至于怎么交易已经不重要了,即使只有十倍利润他也认了。
“哟,怕不是在我之前,你找寻买主无果吧。”
孟庆笑了,笑的很狡猾。
现在是买家市场,买不买他说了算,从雷蒙可以轻而易举拉来两千磅硝石这点来看,对方获得硝石应该相当轻松,价格应该也不会太高。
这么一大堆,或许也就一两枚金币,他真按照当初的约定,用一份魔药换取五磅的硝石才是失了智。
“您肯定早就知道了吧。”
雷蒙笑的很苦涩,他都知道硝石并不算什么贵重玩意,孟庆岂会不知
“不过看在你们一行不远成百上千里奔波的份上,我也不会让你白白辛苦的,这样吧,一份魔药换五十磅硝石,不知意下如何”
“要不然两份吧。”
雷蒙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利润陡然降了十倍让他极其难受。
“不少了,在来这之前我去了一趟铁山领,那里的魔药,像我这样成分规格的,都卖到十五银币一份了,蕴含的能量可能还不如我的多,不如我的新鲜。
机会摆在这里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离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四十份魔药,也不少了。”
“您说得对,确实不少了。”
雷蒙长叹一声,没有继续和孟庆讨价还价。
钱哪有那么好赚的,百倍利润怕不是能让贵族老爷都为之疯狂,他就知道这样的好事轮不到他。
好在孟庆现在给出的比例让雷蒙还能接受,四十份小分量魔药的价值也得有五个金币,对比他的购买价格翻了近十倍,扣除购买马匹马车的这一趟并没赔反而赚了一半。
两枚半金币,真的不少了。
“敢问,还有下次交易么”
在沉吟良久后,雷蒙咬牙问出自己的问题。
如果有的话,更低的比例他也不是不能接受,往来一趟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有五倍以上的利润,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至少要比经营马戏团省心的多。
“当然,多多益善,这样的分量,再来五次十次我也吃得下。”
孟庆含笑点头,本来他这次外出可是带了两百份魔药的,都做好大出血的打算了。
幸亏他在潜入蔷薇镇后并没有立刻现身,而是观察了雷蒙一行人半天,确定对方已经等的相当漫长后才打定主意狠狠的砍一刀。
他知道雷蒙想通了会接受的,这些硝石对雷蒙而言与石头无异,不卖给他孟庆,怕不是连本钱都要折进去。
“我答应了,希望您能在下次的时候不要再砍这么狠的价格了,不然我还是回去继续经营我的马戏团吧。”
第155章 巨狼拉车
雷蒙的语气很是无奈,财源滚滚的打算落空了,现如今的比例虽然高,但不至于太过离谱。
他能动用的人手有限,一次性带几千磅的硝石过来就是极限了,往来时间漫长,想从孟庆这里赚走几十枚金币怕不是得一年。
“当然,我保证,只要硝石的品质不次于本次太多,这个价格不会再变了。”
孟庆严肃的声音从兜帽下传出,让雷蒙也多少松了一口气。
还有下一次交易就好,一回生二回熟,只要有回头的生意,这样的经营就能做下去。
“不过下次不要在蔷薇镇了,这里有点偏远,去铁山领吧,那里更大道路更方便,对你我应该都是好事。”
“有矿山的那处铁山领么那可真是太好了,从铁山领到这里赶马车可是要五六天呢。”
雷蒙的心又因为孟庆的话而变得激动起来,省去了往返的十几天时间,他能更快的带来孟庆需要的硝石,这就变相的相当于他可以更快的赚到更多的金币。
“没错,就是铁山领,下次的交易你定个时间,到时候我定然准时到达,不会再让你们等候这么久了。”
“一个,一个月,最多延迟五天,比这个时间晚一天我给您减掉一成货款,不知意下如何”
“很满意,这是四十份魔药,交易愉快。”
“感激不尽。”
“这些车,你们现在带到南门去吧,我的人还没全部到达,不过明天一早肯定带着车马走远了。”
孟庆的语气有点怪,雷蒙思索了一下就知道了原因,怕不是孟庆担心他雷蒙会尾随跟着找寻孟庆的真正来历,从而绕过他孟庆去和真正的买家交易。
雷蒙当然不会这么做,如果他是中阶骑士的话或许会有这样的想法,但现在的他只有老实经营好这一来钱颇快营生的想法。
说真的他还怕孟庆跟踪他找到硝石原产地呢,虽然路途遥远人马疲乏,但不得不防。
“您放心,不该做的我一定不会去做,不该说的我也一个字都不会说,你们给我记好了,听到了么谁敢多嘴,砍了他的舌头都是轻的,砍掉脑袋也不是没有可能!”
对孟庆殷勤无比的雷蒙,转头看向团员的时候语气就是变得严厉无比,其他人唯唯诺诺的点头,都不敢多言一句。
在夜色的掩护下,一行人拉着五辆简易的马车,就此离开院子向蔷薇镇南门行去。
不过到了南门口雷蒙犯了难,现在的蔷薇镇和上一次来的时候大不相同,即使是午夜,值守的卫兵依然尽职尽责的在站岗放哨,离得还有一条街,都能看到守卫旁边木屋亮起来的灯光。
“行了,就到这里吧,马车我要了,这二十份魔药,抵掉马车费用,剩下的就当做下一次交易的订金吧,希望到时候能够在铁山领再见。”
远远看到南门的轮廓,孟庆也没了继续折腾的打算,硝石已经到手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将其带回丛林里的新联合营地,这群人是肯定不能跟来的。
“都走,跟我走,别说话。”
雷蒙虽然也和团员一样纳闷但一个字都没多问,感激不已的接过魔药,喊上团员就是麻溜的原路返回。
孟庆用望星瞳观察了一会点了点头,这个雷蒙还算老实,没停在远处的阴暗角落观察,否则他指不定要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
“六十份魔药啊,义父你说这个人到底什么来路,怎么有这么多的魔药!”
同样身为骑士的雷蒙义子,对魔药的作用非常清楚。
对所有骑士而言,这都是能增强实力的宝贝,尤其是对资质差的骑士而言更是堪比性命一般宝贵的东西。
在普通的男爵领,不为领主服务,你拿着钱可能都买不到一份魔药,价格也比原本的价格高很多。
魔药是不愁销路的,是和金币一样坚挺的财富,有时候金币无法达成的事情,魔药就能达成,比如招募骑士,有魔药可以非常轻松的招募到想魔药想的快要疯的流浪骑士。
“最差也是一个子爵的管事,更有可能是某位更大爵位的贵族管事,即使是子爵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魔药也不轻松,如果魔药这么轻松可以获得的话,它的价格也不会这么高。
不管怎么样,咱们现在是保住了这份营生,这可比马戏团省心省力的多,来钱也更快。
有了魔药,我或许没有指望了,但你成为初阶中位骑士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我只期望有一天,你能触摸到中阶骑士的门槛,那即使我死了,我也能笑着离去。”
雷蒙虽然很多地方都做的并不尽人意,但对义子的感情还是很真实的。
他老了,只希望老到走不动的时候,能有个人陪在身边,只要一天能说上几句话也好过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等待死亡的降临。
“义父,您放心吧。”
雷蒙的义子激动的跪在雷蒙面前。
雷蒙这话是要大力培养他了,他也相信不管他的骑士天赋有多差,有充裕的魔药在,未来还有更多的魔药可以获得,他有生之年很有可能成为强大的中阶骑士。
“怎样了”
发动植物操纵能力轻松在南门守卫的视野死角离开蔷薇镇,在看到孟庆归来后,兰雅一行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重回蔷薇镇,兰雅表情很平静,心情也很平静。
经历了铁山领那样的事情,她对返回人类世界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现在的她,对生活在丛林里与哥布林相伴很满足。
至少在那边,不会遭受白眼非议羞辱,那些东西有时候比利剑还要伤人。
“搞定了,东西到手了,让巨狼进来吧,没有马,只能委屈巨狼拉车了。”
孟庆点点头,视线落在一旁的巨狼上,巨狼们不明所以,但在被绑上绳索开始拖拽沉重的马车后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即使再怎么不满,但在经历了同生共死的考验过后,些许苦头巨狼还是吃得下的。
孟庆重视巨狼,巨狼也不是真的白眼狼,它们很清楚孟庆对它们的意义,也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到孟庆。
狼并不适合拉车,因为它们没有牛马那么健硕的胸脯。
但在孟庆的操作下,巨狼们还是拉动了马车,沿着孟庆打开的围墙缺口,在夜色的掩护下轻而易举的离开了守卫众多的蔷薇镇。
第156章 目标:牛头怪
滑轮是孟庆能让巨狼拉动沉重马车的办法,学过物理就知道,动滑轮加定滑轮可以组成滑轮组,可以用更小的力拉动远超施力的物品。
另外的办法自然就是轴承了,轴承这种可以让车辆发生天翻地覆改变的发明,在地球上自从出现起就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它的价值不言而喻。
轴承与滑轮都是木质的,不要小看木头,选择对了木头也能发挥出不弱于钢铁的作用,让六只狼拉上马车赶路还是非常轻松的,不至于拼尽全力才能拉扯动马车前进。
滑轮与轴承在侦测能力的评价下都是优秀,即使使用的材质都是木头,对比简易弓的劣质可想而知。
优秀上是精良,这样的评价孟庆只在铁山领见过为数不多的实物,比如某位矮人锻造师的锻造锤、复杂到孟庆都得花点时间才能看明白的锻造炉,亦或者铁山领领主的那匹不凡的战马。
再往上是完美,孟庆制出来的炸药包就是这样的评价,它的存在相当于平民可以跨越阶级差距对抗骑士,非同凡响。
搞定了硝石,还搞定了后续的交易,能有源源不断的硝石获得,孟庆很满意此行的收获,虽然铁山领的遭遇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返程的孟庆心情依然相当不错。
知晓铁山领有大量铁矿这就够了,不让买还不能抢么
铁山领的领主固然实力强大,但从炸药包的发挥效果来看,几十磅的炸药包,即使是中阶骑士也无力抵挡,对孟庆而言配置这些火药不过是一副魔药的价格。
只要能获得大量的铁矿,孟庆就可以尝试发展工业,让哥布林跨过农耕时代直接进入工业时代。
他非常清楚工业的巨大力量,一旦成型将会是势不可挡的巨轮,会碾碎挡在面前的一切事物。
走走停停,从蔷薇镇抵达丛林再抵达丛林深处的联合营地,花费了孟庆一行人近一周的时间,远比出来时慢得多。
巨狼抵达联合营地时也几乎要累趴下了,饶是顿顿吃肉吃到饱,拉车一职还是不适合巨狼。
“或许,可以试着‘拜访’一下丛林中的霸主了,那些力大无穷的牛头怪,我早就想会会了。”
注视着面带喜色从马车上往下搬运硝石矿石的哥布林,回到家的孟庆并没有放松的意思。
他望向营地外的远方,那里是丛林中的霸主,即使落单都能制造不俗动静的牛头怪聚集地。
牛头怪是一群很奇怪的生物,虽然能够双足行走外观与人类有几分相似,但牛头怪体内连一丝人类血脉都没有。
它们的四肢粗壮有力,尤其是双腿,比人类腰身还粗,前肢也非蹄状,进化到能拿起使用一些粗糙的工具。
牛头怪最有力的武器莫过于头顶上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那副牛角,有的牛头怪是独角,就像是草原上的犀牛一样,有的则是双角。
双角牛头怪与单角牛头怪是近亲,外人极难辨认它们之间除了角还有什么区别。
生活在丛林中的各族,有胆量和牛头怪硬碰硬的都输的极惨,被灭族的也不在少数。
牛头怪虽然多是吃素的,但通常情况下它们也不会拒绝肉食,食谱和哥布林一样广泛,这样的存在,一对一仅凭**力量都能与人类的骑士硬碰硬,群体生活的牛头怪,到底有多可怕可想而知,那哪里是一群牛,分明是一群比的上人类骑士的怪物。
春耕计划还是在天气转暖的时候开始了。
少了犁具开垦土地的速度相当缓慢。
见此情况孟庆不再犹豫,带上一名百夫长以及一百名精壮的哥布林士兵,携带上已经配置完成的过千磅炸药,就是直奔丛林内已经探明位置与实力的一处牛头怪营地。
春天的丛林变化很快,只是开春几天时间,原本灰扑扑的丛林就是明显的变绿。
众多的植物开始抽出新芽,根系努力往下深扎吸收土壤里的水分与营养,更是有不畏初春寒冷的植物开出了艳丽的花朵,红的黄的蓝的霎是惹眼。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