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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赵奔三

    金矿啊房遗爱嘴里呢喃,眼神迷离,很明显是陷入了某种畅想之中。

    百里长生也颇为意动的问道:殿下,要去看一看吗?

    李贞点头道:当然,黄金本王见的多了,金矿倒还是第一次见到。

    臭小子,你抓的人在哪里?

    臭小子立刻道:就现在城外,殿下请随我来。

    城外的空地上,围着一群身穿迷彩服(别问我迷彩服哪里来的)的常胜营战士,中间则是三辆大车,每个车上面都放着几个大箱子,车辙印很深,显然是箱子中的货物极为沉重。

    在车旁边,还有几十个林邑军人打扮的人,正垂头丧气的蹲坐在地上,不甘心的看着车子。

    对于这些人,李贞看都没有看一眼,直接就爬上车子,随手打开了一个箱子,金晃晃的光芒顿时映入李贞眼中,几乎晃花他的眼睛。

    果然是黄金,看来这附近是真的有金矿啊。房遗爱道: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个金矿在什么地方了。

    这个完全不是问题。百里长生抽出长刀,架在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人身上:告诉我,你们的金矿在什么地方?否则我的刀子可是很锋利的。

    这头领看起来壮硕蛮横,十分硬气不好惹的样子,谁知道只是被百里长生的刀一吓,立刻就成了哈巴狗: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说我说,金矿就在五十里外的一个山谷中,只要大人饶我一命,我这就带大人过去。

    很好,你的命保住了。百里长生收回刀:还不前头带路?

    是是是,请大人跟小人来。

    你们在这里守着,常胜营跟我来。五千多人当然不可能全部带过去,李贞这次只带了以前常胜营,常胜营相比较于其余营,或许战斗力弱了一点,但却是天生就为丛林而生的,更适应丛林行军。

    五十里路,按照李贞之前的速度,至少得走五天,但现在有人领路,而且日丽人为了运送黄金方便,就开辟了一条伐木小路出来,但就算如此,一千多人也足足走了一天才算是到了地方。

    金矿的防卫十分森严,光是军队就有上千人,更有无数的苦力背着沉重的背篓,在山谷中来来往往,还有拿着皮鞭,面目狰狞的监工来回巡逻,看谁偷懒了,上去就是一鞭子

    一次冲锋之后,守护这里的军队就被常胜营击——常胜营战斗力的确是弱,但那是和少年军比较,放在外面依旧是一等一的强军。

    金矿成为了李贞的私人物品。

    然而让众人失望的是,这个金矿只是一个小矿,已经快要枯竭了。

    可惜啊,白跑一趟。房遗爱有些失望道。

    李贞却有不同意见:确切的说,应该算是我们的幸运。

    殿下这是何意?房遗爱疑惑道,金矿没了,自己也白跑一趟,怎么就成了幸运了呢?

    李贞微微一笑:我来问你,如果这是一个超级富矿,那我们接下来会如何做?

    房遗爱不假思索道:当然是继续开采了。

    可这里是敌国境内,矿工的生命安全时刻都要受到威胁。

    那就更好办了,我们派遣军队驻守就是了。

    那你要驻守多少军队?

    当然是越多越好。

    可我们只有五千人,如果派的少了,抵挡不住敌人的攻击,如果派的多了,又会影响我们接下来的计划,反正为了一个金矿而放弃长远的计划,这肯定是不可行的,我也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这房遗爱哑然。

    明白了吧?这至少让我们避免了两难之境。李贞道:好了,既然是一个小矿,那就算了吧,我们撤。

    是。




第一百五十六章 再度出发
    第一百五十五章再度出发

    又一日过去,城中发现的所有物资全都装箱完毕,按照百里长生的意思,将其全部整齐的放在城中心的广场上就不用管了,接下来少年军也该出发了。

    百里都尉,这里就交给你了。

    百里长生保证道:殿下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将宝藏完完整整的运回越州的。而且,我们也分别不了多久,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等我这边将事情安排好,属下就立刻追着大军的脚步赶去和殿下会和。

    那就拜托了。

    李贞点点头,回身道:少年军,出发。

    总算是走了。望着离去的少年军,一个幽幽的声音在百里长生耳边响起。

    百里长生吓了一大跳,当看清来人之后,顿时没好气道:我靠!你丫的什么时候出现的?还有,你这身打扮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差一点就动刀子了你知道吗?

    我当然是刚才就出现的。说话的是一个穿着南洋土著服装的人,再加上他那瘦排骨般的身材,看起来真的和南洋土著一般无二。

    这人显然和百里长生相当熟悉,闻言只是翻着白眼道:至于我这身衣服,当然是伪装了——我们可是有好几百人呢,要是不化作当地人,你觉得我们能瞒过当地人的耳目?

    也是哈。百里长生看着这人,忽然笑了出来:不过你这身量,还真和那些土著们差不多,要不是咱们认识,说不定我还真的把你当成土著砍了的。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看你这张脸,回去你老婆都不一定认识你了不过你你现在可真白啊,是名副其实的小白脸,哦不,是老白脸。这人也不是好惹的,直接反嘲讽道。

    百里长生还要反驳,这人立刻立刻转移话题道:哪那么多废话?还有完没玩了?赶紧带我去看宝藏,价值五百万两银子的宝藏啊,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钱,今天怎么也得开开眼。

    说着说着竟然连口水都流了出来:五百万两银子啊,这要是给我一个人,够我吃十辈子了吧?

    看你没出息的样子,宝藏就在那边,跑不了,现在我们的问题就是想办法让银子跑起来。你想好怎么运输了吗?先说好,靠人背可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百里长生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没见识的家伙,几百万两银子就成了这样,真是没出息。浑然忘记了自己之前乍然之间看到这些银子的反应比他也好不了多少去。

    我当然不会用这么笨的办法。这人指着自己道:我都这幅打扮了,你就没有想到点什么吗?

    当地人百里长生脑中一道灵光一闪:你是准备用大象

    聪明。这人得意道:你没想到吧?我化妆成土著,在周围几个部落里买了十几头大象,以大象的力量,驮起区区五百万两银子,轻而易举。

    屁话,我当然能想到了。百里长生口是心非道,心中却是郁闷,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用大象呢?明明越王已经缴获了那么多大象了,自己竟然没想到,这一次老子可是输给这混蛋了。

    想到此处,百里长生立刻转移话题:不过既然有大象帮忙,那你最好再多买一些。

    为什么?

    废话,银子是越王的,咱们不能动,但这不代表不准咱们赚一点外快吧?百里长生指着城中:城里可是有很多仓库的,里面装满了上等的肉菜谷米,越王殿下看不上这么点小钱,可咱们

    我艹,你丫的怎么不早说。这人一拍膝盖,气急败坏道:你要是早点说,我就多买一点大象了,明明有一个部落都想卖十头大象给我的,我愣是嫌贵,只要了五头

    你你让我怎么说好呢?百里长生大声道:你这个败家子儿现在日丽城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到周边的部落了,这些部落只怕早就跑光了,你上哪再弄大象去?

    这人也大声道:这特么的能怪我吗?你倒是早点给我说啊。

    百里长生也委屈:可我也不知道越王会不要这些粮食啊,这是他临走之前才告诉我说是送给我的辛苦费。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别吵了。看着两人越吵越火,眼看就要打起来了,幸亏又有一人出现,制止了两人的进一步动作,劝道:不就是少了几头大象吗?咱们多走几趟就是了。

    两人本来就不想打,只是抹不开面子而已,现在见有人劝架并且给出了一个可行的办法,便顺阶下梯,都收了手。

    不过要是加上这些粮草物资的话,咱们的船怕也不够了。

    这点没关系,我知道一个隐蔽的小岛,咱们暂时将东西放在那里就是了。

    也只能这样了

    李贞可不知道自己走后,日丽城中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现在正坐在大象上,喝着鲜果榨成的饮料,悠然自得的纳凉呢。

    喝了口冷饮,李贞长出一口气:哎呀,早知道坐大象这么舒服,我们何苦在从林中走了半月呢?在这丛林里,大象才是王道啊。

    另一头大象上,房遗爱也附和道:是啊,有这大象在,无论前方是山是水是河还是树林,都挡不住大象前进的脚步啊。就说前面那个树林,我的天啊,象鼻子只是这么一卷,整棵树就被连根拔起,穿越森林竟然只用了一个时辰,这要是换在之前,咱们至少也得一天吧?大象真是太方便了,不论是开路还是行军都不错,要说这照这么下去,咱们的时间至少能省下来一半啊。

    一半都是往少了算了。李贞笑道:你仔细算一下,原本按照咱们的预算,从日丽到富春至少得有一千八百里的路程,甚至会超过三千里,而在丛林里,我们的行军速度一天绝对不会超过三十里,三千里就要走三个月,如果中间遇见困难,消耗的时间会更长。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大象威武
    第一百五十六章大象威武

    说到这里,李贞话音一转,轻轻拍着身下的大象,微笑道:不过现在有了大象,原本要绕过去的地方就不用饶了,这就已经节省了将近一大半的路程。

    而且大象速度不比我们差(大象的步行速度每小时平均为72公里,也就是十四里,人步行也就是这个速度了。而且大象的体格,在从林中基本上是没什么东西敢惹的,尤其是象群,就算是老虎见了也得装怂,大可以横行无忌。),耐力又比我们好(大象一天只需要休息四五个小时就够了,其余时间都是在活动),就按一天走五个时辰,那就是将近三百里了。

    当然,实际上可能没有那么快,但就算如此,如果此行顺利的话,那我们七八天之后,差不多就能和仁贵他们会合了。

    真的?房遗爱大喜: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太好了。

    然而李贞却叹息道:只是敌人未必就会让我们走在这么顺利啊。

    这是肯定的,少年军的战力已经被敌人所熟知,敌人可是好不容易才将少手军分成两部分的,又岂能这么容易让其复合?

    何况光是李贞手下这五千人就已经如此难搞了,要再让他和薛仁贵汇合,两万人的少年军冲锋起来,那真的是无人能敌。

    所以李贞断定,如果敌人想要解决自己,必定会在自己前往富春和薛仁贵会和的这一路上,而且时间应该就在最近几日,否则距离富春近了,再围攻李贞,就很容易被薛仁贵救援了。

    这说起这个,房遗爱也不由皱紧了眉头:也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什么人,究竟有什么阴谋。

    哼,不管他们有什么阴谋,本王都能挥手而破。李贞自信满满道。

    只是他口中说的轻松,但对于未知的敌人,心底却一直都没有放松,毛爷爷说的好,战术上轻视敌人,战略上要重视敌人,不管敌人有多弱鸡,李贞这一次都会拼尽全力的反击。

    房遗爱忽然道:殿下,你说如果林邑人要是用这些大象组成象骑兵的话,那冲起来怕是没有什么东西能挡得住啊。

    你以为驯服大象很容易吗?李贞指着背后象群,道:要不然,整个日丽城,五万多人的大城市,我们也才只是得到了两百多头大象而已——这大象在南洋,可是十分高端的坐骑,一般人可用不起。

    而且大象这动物看起来很猛,但实际上胆子很小,只要稍微受一点惊吓,就有可能失控,偏偏大象又威力十足,一旦失控,乱跑的话,踩死的可就不一定是谁了。

    何况,象骑兵的确可怕,但咱们也不是吃素的,咱们可是有这东西的,这一枪下去,就算是大象挨上了,那也是不死也得重伤。李贞拍了拍腰间的手炮,这可是自己的贴身武器,一共也没有生产出来多少,对付大象完全是轻而易举。

    它的名字虽然叫做手炮,其实还是手枪,不过口径大了许多,都快抵得上狙击枪的威力了。不过巨大的威力,也带来了巨大的后坐力,一般人根本就不敢用,否则一枪下去,手臂都能给震脱臼了。

    当然了,李贞自己是不在此之列的,他本身就有天生神力buff属性加持,又被秦琼炮制了几年,使用手炮根本是轻而易举——实际上能佩戴手炮的,基本上都有天生神力这个属性,比如房遗爱,比如薛仁贵,他们两个也都各有一把,还有武媚娘身边也有一把,另外的基本都在李世民的侍卫中了。

    房遗爱赞同道:也对,我们还有枪呢,就算林邑组成象骑兵又能怎么样?不说我们的手炮了,光是普通的步枪,只要能打中要害,也能要了大象的命。

    这就是我不担心对方阴谋的原因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注定是徒劳的。

    说实话,李贞还真没有觉得对方的阴谋有多危险,自己在来之前,就已经将一切都考虑充分了——李贞不信,这个时候的人,还能比自己的眼光更加看的长远,考虑的还能比自己更周到。

    说起对方的阴谋,皇上给你的密信中有没有提及?

    没有,密信里说的是另一件事情,和敌人没什么关系。李贞道:不过密信中的事情太过隐秘,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属下明白了,属下不会多问的。房遗爱道,他本就没有问的意思,作为李贞的跟随者,他知道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能知道的——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谈话就此结束,接下来谁都没有说话,所有人都只是默默赶路,也不敢落伍,因为在这幽暗的森林中,落伍就等于死亡。

    整支大军都陷入了安静之中,只有偶尔响起的象鸣声,才给大军带来一点活力。

    又走了半天,李贞估计已经走出去近百里了,才忽然道:王璨,地图。

    是。王璨立刻拿出了地图。

    作为贴身参谋,王璨因此得以混上了李贞的大象,而不是像下面的兄弟们一样,只能靠双脚走路(大象固然厉害,但目标太大了,如果都坐上大象,万一被敌人偷袭,那真是躲都没地方躲去),和他们一比,自己简直是太幸福了。

    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下一个目标在哪里?打开地图,李贞随口问道。

    按照大象的速度,我们现在的位置应该在这里。在心中计算了一下,王璨在地图上一个位置点了一下:至于下一个目标是青志,不过我们一半都叫这里为越裳,因为在汉朝时期,这个地方就是越裳国,当然现在也是林邑的一个城市了,距离日丽应该有两百到三百里,以大象现在的速度,两天的时间就差不多了(之前一天三百里是理想状态,但实际上根本不可能那么快,毕竟那是大象的速度,而大部分少年军可都是在地上跑的,两天三百里,跑不了几天,少年军就废了),到时候就能再次休整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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