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穿新世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楚白
在一片哀叹声中,荷鲁斯突发奇想,对熊猫说:或许,你们可以考虑把毛剃了
这主意实在算是个馊主意,但熊猫居然很认真地考虑起来。
仔细想想,或许真的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解决他身上那要命的恶臭。
反正他平时穿着铠甲,就算身上没毛,显得很丑,无非学习长孙武,整天戴着头盔面罩就好。
相比之下,穿着皮衣的牛头人希恩,才是最惨的。
其实我们还应该谢谢那个开明派的德鲁伊。长孙武说,如果不是他告诉我们,香桉树叶能够洗掉地行龙血腐烂的臭味,我们只怕是全都会被逼得自杀回城不可。
大家连连点头,想起今天早上的场面,一个个都脸色发青。
昨天那场大战之后,大家人人都沾了不少地行龙血。结果一夜过去,地行龙血腐烂变质,变得奇臭无比,好几个嗅觉灵敏的直接就被熏晕了过去,剩下的众人也极为难受。除了完全没有嗅觉的元素人之外,几乎每个人都产生了自杀回城以消除臭气的念头。
穿越者们死了复活的话,是能解除不少异常状态的。其中就包括身上的味道和颜色——前不久一个狩猎队里面,就有人很倒霉地遇到了罕见的深紫红史莱姆,被那家伙喷了一身几乎不可能洗掉的紫红色黏胶,最后就是通过自杀的方法,解除了那一身怪异的紫红。
当大家很认真地考虑该怎么自杀的时候,之前熊猫遇到过的那个开明派德鲁伊来了。他是来为那个保守派德鲁伊的挑衅行为道歉的,结果闻到刺鼻的臭味,诧异地问:你们为什么不赶快用香桉树叶擦洗?现在或许还来得及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场面。
那天全部的时间都被大家花费在清洗恶臭上了,最终当他们第二天出发的时候,还有很多人身上都带着少许的臭味。
其中臭味最重的,是一个穿着皮衣,有着牛角,神情沮丧的大块头。
他的皮肤黑黝黝的,很有光泽,就像是上好的皮革一般。
他的相貌很有趣,须发全无,身上也看不到半根体毛,就像是一个大块头裹在皮衣里面似的。如果不是脸上的表情很清楚逼真,没有半点伪装的样子,怕是大家都要怀疑他穿着紧身皮衣。
这个倒霉的家伙,自然就是牛头人希恩。
相比之下,熊猫虽然也已经变成了熊皮革猫,但他套着塞了许多香桉树叶当垫子的全套盔甲,不仅一点都看不出来,居然还在微微地散发清香
第三十章、艰难的“冒险的开端”
看着眼前那个破落的小村子,不止一位穿越者长大了嘴巴,露出讶然和失望的神情。
卡里普拉村已经够破落的了,居然还有比它更破落的长孙武喃喃自语,难道说这是个比烂的世界吗?
正如他们所见,迷瑟勒勒森林外面的这个村子,甚至比卡里普拉村都更加破落。
或者说,卡里普拉村虽然是个边境的小村,偏僻到兔子不拉屎的地步,但实际上它还真不算破落。物产是有的,领主的苛捐杂税也限于交通原因,没办法三番五次地刮地皮,所以反而能够比较安稳。
也不是每个村子都很差的,之前我们出森林的时候,来到的是菲鲁曼村,它的情况就比卡里普拉村好得多。熊猫说。
菲鲁曼村是进迷瑟勒勒森林冒险的最佳地点,所以经常有冒险者们来投宿。一个攻略组的成员说,它的繁荣,其实是由冒险者们撑起来的。
熊猫恍然大悟——怪不得菲鲁曼村旅馆的住宿条件那么好!
冒险者们平时刀头舔血,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很可能今天逍遥快活,明天就死在哪个无人知晓的角落。所以他们当中除了极少数自制力强大的之外,别的都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那管明日忧与愁的浪荡子性格。一个住宿条件舒适的旅馆,自然更容易从他们兜里把钱赚出来。
这个叫做塔塔克的村子情况就不行了,它虽然也靠着迷瑟勒勒森林,但流入森林的那条河却支流众多,根本无法作为指路的道标。冒险者们当然不会选择这里作为前往森林探险的基地,所以它的情况很差——或者说,它才真正代表了寻常小村的情况。
用比较时髦的说法,这样一个小村,才是真正适合作为冒险的开端的地点。
至于卡里普拉村或者菲鲁曼村那种,其实应该稍稍放在后面一点才对。
十几个奇形怪状的冒险者们一起来访,让村子里面那间旅馆的老板——也就是塔塔克村的村长——有些茫然失措。他从没想过居然会有这么多的冒险者过来,还是穿越了迷瑟勒勒森林,从森林里面走出来。
而且这些冒险者们的长相,也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一批搞事团完全不在乎种族问题,队伍里面各种各样奇怪的人都有。十九个人里面,倒有超过十个是非人者,真正的人类反而是少数。
这么一群人涌进塔塔克村,村长怎么会不担心?
王土豪是个自来熟的性格,很干脆地来到村长面前,洒下一把叮叮当当作响的——铜币。
你这旅馆有多少房间?我们包了。钱不够的话,我这里还多得是!
村长沉默了一会儿,回答:我们这里总共就四个房间
王土豪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他回头看看,熊猫带来的十四个人——包括熊猫自己在内,加上他王某人带队的五个人,这一共十九个人,就四间房间?
眼看他就要爆发,尤涅若急忙把他一把拖走,向不知道是该称呼村长还是该称呼老板的中年人点点头,带头走向了后面的客房。
是的,后面的客房。这个塔塔克村的旅馆,居然连二楼都没有。
一般来说,旅馆应该至少有楼上下两层。楼下可以充作饭店或者说酒馆,楼上则住客,两种生意一起做,都不耽误。甚至于还可以在楼下隔出一块来,顺便把杂货店的生意也做了——卡里普拉村的旅馆就是如此。
但塔塔克村的旅馆,还真就只是旅馆。
除了门口那个小小的服务台之外,后面就是四间相当宽大的屋子。屋子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堆堆的干草——这就算是床铺了。墙上倒是有几个木头横条,大概可以用来充当衣架。每一间屋子的中央,都有一个相当大的火坑,旁边堆了不少木头,显然是夜里生火取暖用的。
村长带着大家看房的时候,还絮絮叨叨地说:如果夜里要生火的话,需要买柴火。这里的柴火不是我的,是守林人的,你们要用的话,必须给他钱。
王土豪正要发作,尤涅若又拖住了他。
多少钱?熊猫问。
村长伸出一只手,摊开五根手指:每间屋子,每天六个铜子儿。
熊猫疑惑地看着他的手,忍不住仔细地数了数,确定这家伙真的没有长第六根手指,忍不住问:你确定没数错?
没有,我一直就这么数的。村长说着开始扳手指,一二三五六没错!
熊猫翻了个白眼,他也懒得给这不识数的家伙讲讲什么叫一二三四五了,叹了口气,拿出三枚银币:你这里有吃的吗?剩下的钱够不够?
村长没有立刻回答,又扳起手指来。
熊猫很努力地忍住一拳头把这家伙放倒的念头,耐心等他算账。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来没做过这么大的生意,村长算了半天,愣是没能把这个简单的加减法给做出来。
他不停地扳手指,但很显然,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十根手指,相对于三个银币——也就是三十个铜币——来说,还差了一大截呢。
看着他似乎有脱掉鞋子数脚趾的打算,龙彪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给拎起来,直接扔了出去。
别算了!有什么好酒好菜快端上来!你龙爷我饿了!
这做法倒是十分管用,村长立刻就停止了毫无意义的计算,急急忙忙跑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他和他的老婆——一个又瘦又黑,宛若风干烟熏鸡一般的女人,夫妻俩端着一大锅汤过来,跟在后面的大概是他们的女儿,虽然挺年轻,但也已经距离烟熏鸡不是很远,双手提着一个大竹篓,竹篓里面是一块块半圆形的黑色面包。
嗯,大概是面包吧。
等汤和面包都放在客房里面一块或许充当餐桌的木板上,龙彪急不可耐地伸手抓起一块面包,还没下嘴,脸色就变了。
怎么这么硬?他问。
老板傻乎乎地看着他,大概是没料到他会这么问,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中世纪的黑面包,是要掰开一小块一小块,在汤里面泡软了,才能够吃的。对于欧洲中世纪颇为了解的长孙武说,你可以试试看。
龙彪沉思了很久,还是试着将一块面包掰开——看得出来他还真用了几分力气,然后将掰开的一段凑进汤里,等了几秒钟,再拿出来,送到嘴里。
咬。
然后,吐。
呸!我宁可饿肚子也不吃这种东西!他愤怒地大叫,你们就没有像样点的食物吗!
老板茫然,老板娘无辜,老板的女儿瑟瑟发抖。
看着这场面,穿越者们一个个都感觉眼前发黑心底发凉,不少人暗暗嘀咕——我们这次跟着熊猫出来搞事,是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第三十一章、一锅肉汤
虽然对于旅馆的条件有着这样那样的批评,但这一夜,大家其实睡得很好。
用来当床铺的干草,怎么也比森林里面那些还带着湿气的绿草躺着舒服。村长虽然穷,但对于这个旅馆明显还是花了心思的,这些干草里面没有哪怕一根树枝,甚至于都是专门挑选的软草。躺在上面当然不如城堡里的席梦思床,但其实也算是挺舒服的了。
房间的墙壁很厚实,只要关好窗子,就能最大限度地挡住夜晚的寒风——当然,门是不能关的,否则就是找死了。
关闭门窗,在屋内点火炉,那不是夜宿取暖,而是烧炭自杀。
现实中有不少人选择这样自杀,据说死得毫无痛苦。对于这种说法,医生安卡想来嗤之以鼻。他强调过很多次,对于自杀者来说,**上的痛苦其实算不了什么,真正可怕的是精神上的痛苦——其实对于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身上的痛,忍一忍就过去了,真让人难以忍耐的,是心中的痛。
正因为想要帮人们治愈心痛,安卡才会自学心理医生的相关内容。但他还没来得及学以致用,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了。
或许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地球上不缺一个好医生,但这个世界缺。
严格来说,这世界似乎什么都缺。
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从虚幻变成现实之后,其实并不那么美好。
就像这个穷困破落的村子一样。
每一间屋子里面的火坑上,都摆着一个铁架,旁边有一口大锅,大锅里面是放了少许面粉的热水。如果肚子饿的话,可以把核喝点粥——假设这种东西可以算是粥的话。
至于黑面包穿越者们最终还是没有吃,他们吃的是干粮。
他们有很多干粮,穿越者们除了在城堡里面锻炼和玩乐之外,出门的主要事情就是打猎。草原很大,物产很丰富,尤其当夜色降临的时候,物产就更加丰富了。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再多的食物都能得到。
一来二去,城堡里面就有了堆积如山的食物储备。要不是法师们可以用法术把它们变成干粮的话,只怕早就全烂了。
也有人吃的东西与众不同,比方说暗夜精灵玛维。
他征得了同一间客房的众人同意,将一块还带着鲜血的地行龙肉扔进了锅里,猛火沸煮。
地行龙的肉,可以吃吗?有人问。
应该可以。玛维不是很有把握地说,之前杀它的时候,不少人都喝了它的血,也没见有中毒的迹象——老虎喝得最多,但我看他还是精神抖擞的,
我饿太久了。老虎苍白的脸上微微有点红,我是吸血鬼,可又不愿意吸人血,这段时间只能靠狼血猪血兔子血过日子那些血的味道真的不行,里面蕴含的生命力太少了。而地行龙的血
他犹豫了一下,思考了一下措辞,然后说:你们大概感觉不到,但对我来说,它简直就像是极为美味的肉汤,又像是很好喝的饮料,喝下去之后,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你这是吸了粉吧。
老虎苦笑两声,连连摇头。
如果知道自己可以穿越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吸血鬼这个职业。尽管作为最高等的吸血鬼领主,他不像一般的低级吸血鬼那样见光死,甚至可以在太阳下跳个骑马舞什么的,但是对于鲜血和生命力的渴求,却一直在折磨着他。
尤其城堡里面这些同伴们,几乎每一个都拥有极为强大的生命力。平时和大家一起生活行动,他简直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来自于旁边那一具具身躯里面澎湃流淌的生命力,几乎可以闻到鲜血的香味时间长了,他整个人都变得有些孤僻。
这次得到了大量地行龙的鲜血,不仅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也化解了他心中的担忧。
谁规定吸血鬼就要吸人血的?像地行龙这类强大的魔物,这个世界上多得是。只要用那些家伙当食物就好!
何况,光是这次的收获,至少就够他吸上一个多月,节省点的话,甚至可以维持小半年。小半年之后,再去找个地行龙什么的呗。
众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地行龙的肉汤很快就煮好了。
这种魔物的肉质很特别,明明身躯庞大而强壮,但它的肉却一点也不粗韧,反而十分的柔嫩。仅仅只是在开水里面炖了一小会儿,汤里就开始泛起白色的油脂,同时有淡淡的香气在屋里回荡。
差不多了吧玛维自言自语,用木勺子舀了一点汤,吹了吹,送到嘴边,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
味道怎么样?大家很好奇而且期待地问。
玛维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下次炖这个,要多放一些姜葱蒜什么的。他说,明明气味很正常,但胃口腥得可怕,就像是把一条鱼的内脏掏出来,在夏天的太阳下晒半个小时,然后不用任何佐料吃下去一样。
靠!那能吃吗?
这个你也吃过?
你这形容词是跟贝爷学过的吧
大家说笑起来,然后一个个都很好奇地尝了一点。
不行!
这个真的不行!
仔细尝尝口味其实不错,可惜腥味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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