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古穿今之异世高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莲宝

    “老子明天就回去,查出来是哪个孙子,绝不轻饶,敢用这么损的招数,草他祖宗八代!老子可是正经的生意人,坑蒙拐骗可是从来不干的。”

    “你不干并不代表别人不干呀,生意场也如战场的,不要掉以轻心。”

    古冀从小一直相信孙悟空的脑子,他分析的话,都会听进去,他们这个团体里,孙宝坤出主意,景云卿做计划,其他人执行,善后有鲍鱼,从小到大混的顺顺利利的,花胖子开的物资公司,也就是八个人联合的结果,否则就凭借他的头脑,没有这么大规模。

    景云臻听到他们的谈话,想了想,拿出八块玉牌,防御阵法,示警,辟邪,招福,驱毒等符箓叠加刻画上,三哥有景春不用,但是要表现的一视同仁,一方面不想让其他觉得自己哥哥特殊,二来不想自家哥哥觉得忽略了他。

    景云卿牵着妹妹的手,后面跟着几个苦命的劳动力,有拿凳子的,有拿茶瓶,有拿茶杯的,浩浩荡荡的向树林里出发,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几人忙忙碌碌的把现场收拾好,景云臻舒服的坐在凳子上,看着三哥教授他们《七禽戏》。

    刚开始动作有些滑稽,经过纠正,练习了几遍之后,动作标准了起来,一身的汗水,几人大呼过瘾,从来没有这么流过汗,总是空调里来,空调里去的,来到树荫下,坐在小凳子上,感觉浑身都很轻松。

    景云臻把桌子上的毛巾递给他们,孙宝坤还夸张的大声说,还是软妹子最贴心了。休息一会就继续练习,直到熟练掌握,景云卿才放过他们,而且用师傅的口吻说:“你们可要天天练习,办公室里,卧室里,院子里不用很大的场地,小妹的师傅可是活到一百二十岁,身体还是什么毛病没有,青城派的养生功法那是武林赫赫有名的,很多人都去山上疗养呢。”

    “这么说,咱家小妹会武功吧。”

    孙宝坤一下子抓住了重点,不愧号称孙悟空,猴精猴精的,一点蛛丝马迹都能抓住重点,景云臻赞赏的看了看他说:“青城派老祖就是我的师傅,我三岁跟着他学艺,十岁学成归家。”

    “哦,我想起来了,怪不得恋妹狂那个家伙,初中高中的假期都找不到人呢,原来去青城派了啊!”

    “小妹从小身体不好,才要跟着去习武强身嘛,我又不放心,当然要去照顾了,你们都没有妹妹,都是些粗糙汉子,跟你们说都不会理解的。”

    然后还抬起头四十五度角仰视天空,把几个人看到手痒痒的,联合围着他,揉搓一番,景云臻看看周围都没什么人,从包里拿出几块玉牌说:“这是护身玉牌,你们贴身配戴,寸不离身,里面刻画的有阵法,如果危险它会发热来示警的,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们心里有个准备。”

    众人手里拿着圆润的白玉牌,一面雕刻着看不懂的纹线,另一面雕刻着富贵牡丹图,十分的精致,玉的材质拿在手里面有一丝凉意,感觉跟他们见过的有很大的不同,还是孙玉坤开口问:“小妹,这个怎么冰冰凉凉的,夏天拿在手里很舒服,是什么材质?”

    “这是我暖冰玉,冬暖夏凉,以后你们不用开空调,别看没有多大,足以够用,还有那个金色的绳结,普通的刀剪弄不断的。”

    几个人都谨慎的戴在脖子里,藏在衣衫的后面,心里踏实不少,看这次的事情都觉得惊险,竟然有人想出这么一种缺德的方式,让人防不胜防的,几人虽然不是多么风流的人物,但偶尔的开荤还是有的。

    如果真的不幸感染上,名声坏了不说,家族都跟着受到牵连,能跟景云卿一起玩的,家世都不会太差,每个阶层都有自己的团体,他们可以谈得来,没有什么三观上的代沟,很容易找到共同语言。

    三哥跟他们见面吃吃喝喝,高谈阔论,三教九流什么都说,谁家的私生子闹到家里去了,谁家的情人被正房太太围堵了,谁家家产分配不均匀,闹上法庭云云,还有那家跟那家走的近,那家暗地里对谁家使了绊子等等。

    景云臻很多时候都让他们安排在不远处,既能看到也不至于听到他们胡扯,时不时的几个人轮番过去,端茶倒水,拿糕点,两天就这么悄悄的溜走,几人再不舍得也要离开,都把私人号码存在景云臻的手机里,孙宝坤抱着不撒手,让景云卿强硬的分开,塞进车里,狠狠的关上车门。

    “哎哟,景老三,你可要好好照顾咱们的妹子,不然我们可是不饶你的,怎么办,我不想回了,要不把小妹让我带回去吧。”

    景云卿的回答就是把小妹抱进副驾驶,系上安全带,锁上车门,得意洋洋的把车钥匙踹兜里,要不是看着时间不早,他们还要赶路,就下来联合揉搓一顿,景云臻放下车窗,对着他们几个笑着摇摇手。

    百般不情愿也到了离开的时间,一起走到当初汇合的地方分道扬镳,因为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不多,而且能从根本上解决掉老大难问题,上头很快把资金到位,景云卿也快速要组织人马去梨花村施工,这个项目他要从头追到尾,防止有人把款项挪用,毕竟这是他一手操办的,也是他的政绩,必须要交一份完美的答卷。

    景云臻明天也要离开回桃源仙境,这次她不打算做大巴,太憋屈,准备从森林里离开,一边采药一边回程,景云卿刚开始很不愿意,她用上杀手锏,用湿漉漉的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他,直到他投降为止,心里的小人笑的异常张扬,胜利万岁!

    第一百二十七章 我是杀手(一)

    进入茂密的森林里,景云臻探查到周围没有人烟,瞬移来到桃源仙境,出现的一瞬间,就感觉到了灵气的不一样,比以前浓郁很多,青莲的莲子也在湖里生根发芽,露出几个尖尖,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当初就是怕死水会臭,因此瀑布的水从这里拐了一个弯弯绕。

    直接又顺着原路流淌到了山里,夏天烈日炎炎,湖水丝毫不显燥热,反而有一股子清凉之气袭来,小巧而精致的水榭穿插在各色的荷花当中,走在上头很像踏在水面上,湖水里也有锦鲤,乌龟,时不时的露头,要不就是静静的在荷叶下避暑,十分的惬意。

    回到别院,风景依旧,人也依旧,心情分外轻松,这里没有像宇宙,琳琅仙境一般不能让外人知道,是完完全全可以让家人知道的地方,不用藏着掖着,很踏实的感觉,虽然这里种植的东西不是那么珍贵,但是却能慢慢改善灵气的浓度。

    泡在水里,青桃在一边用小竹筒把水轻轻的舀起来,再轻轻的倒在景云臻的肩膀上,浴桶里弥漫着雾气,上面放了一层鲜花瓣,把头依靠在桶沿的木枕上,水面上只留下一个头,温热的水浸透着皮肤,带走这几天的疲乏。

    用干毛巾绞干头发,侧卧在软榻上,纯白色薄毯子盖在身上,微微眯着的眼睛,青桃在一边小声的说着这几天的成果:“不同花色的各三十匹,一共有四十五种花色,我都放到衍生空间里,主人是否看一下?”

    景云臻摇摇头,眼睛并没有睁开,很慵懒的样子,青桃笑了笑,继续说:“主人,客房的那位病人恢复了意识,但还是没有醒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意志力这么好,伤的那么重竟然可以这么快有意识,要是一般人说不定脑死亡了呢。”

    咦!景云臻睁开眼睛,又闭上躺回去,估计这个人也是受过严格的训练,可是为什么会在坤八哪里呢?嗯,等会去看看,也许不用昏迷那么长时间了,病人既然愿意活,治疗起来事半功倍。

    再高超的医生,再好的灵丹妙药,如果病人一心求死,治疗的效果很可能成效不大,如果病人不放弃,不愿意死去,求生意志很强烈,生存下来的机会很大。

    她曾经看过一篇医学报道,说是经过实验的,一个人总想着自己那个地方有病,不舒服,即使各项检查确定那个地方很健康,也无法打消那个人根深蒂固的思想,直到一段时间之后,那个地方果然检查出问题来,这让研究人员很惊奇,意识力量的强大。

    另一个例子是实验的人本来身体的那个地方有病变,各项检查也表明事实如此,可是那个人偏偏不信,照样按照日常生活过每一天,不吃药不住院,也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那个病变的地方,各项指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竟然恢复了大半,最后总结出来,意识的力量可以影响到我们的健康。

    来到客房,看到病人安静的躺在那里,脸色好了很多,她拿起一只手号脉,果然比她离开的时候好上很多,五脏六腑开始恢复功能,抬起手拨开眼皮看了看,对光的刺激很敏感,确实恢复了意识。

    “我知道你能听懂,你受伤很重,需要慢慢休养,不要着急,你在这里很安全,没有谁能伤害到你,放下心来养伤吧。”

    床上一动不动人心里跟明镜一样,当他有意识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没有死,感觉有人拿着自己手摸了一会,感觉有个十分悦耳的声音,也感觉有东西在自己身上扎进去,那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的,怎么会忘记那种感觉呢。

    知道自己控制不住的大小便,可是身边的人一声不吭的给自己换洗,每天还会在温暖的水里洗干净,屋子里也没有任何异味,每次换洗过的衣服床单他都能感觉到阳光的味道,他十分的贪恋。

    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从他有记忆开始就到处流浪,为了一口吃的,他尝尝被人拳打脚踢,垃圾桶是他经常去的地方,因为那里能找到好吃的,偶尔还能找到一些糕点,吃着甜丝丝的东西,是他最幸福的时候。

    夏天的时候还好一些,晚上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对付一夜,可是冬天是最难熬的季节,食物很少,常常饿肚子,有时候为了垃圾桶里的那些发霉的东西,几个人都大打出手,瘦弱的他总是被打的遍体鳞伤,躺在角落里看着大一点的孩子吃的东西,自己只能干干的咽着口水止饿。

    就这样自己也不知道流浪了多久,突然有一天一个黑人老头出现在他面前,给了他一个面包,他很高兴的说声谢谢,大口大口的吃着,心里想着,这个人真是好人,等他有能力会报答他的,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就是骨头架子。

    吃饱的他打着饱嗝,被黑人老头拖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最后把他扔到一个狗窝里,他很害怕,拼命的挣扎,可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没有什么力气,也没有挣扎很久,黑人对着他说,要想活着就要杀死那些狗,否则就被狗咬死。

    他第一次认识到人性的邪恶,第一感觉到自己的命不值钱,第一次知道人对你好是有目的的,看着流着腥臭口水的那些恶狗,他很害怕,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从心里透着冰碴子,手里摸索着,扔在外面的一根短棍,心里呐喊着,我要活下去,我不想品尝死亡的滋味。

    等到他杀死那些大狗的时候,自己身上也是伤痕累累,血流了满身,其实他也分不清楚是自己的多,还是狗血多,看到那些死的不能再死的狗,他放松的倒在角落里,手里还紧紧的握着那根棍子,那是他唯一的觉得安全的东西。

    等他醒来的时候,心里很慌乱,他的棍子呢,睁大眼睛坐起来,看到这是一个简陋的房间,自己躺在单人床上,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过,这时候他才感觉,是那么的疼,比那些争抢食物的人打在自己身上还疼。

    这时候门开了,还是那个黑人老头,笑嘻嘻的端着食物进来,他再也不上当,即使肚子咕咕直叫,也把头扭过去,很倔强的不受到诱惑,黑人老头并不在意,把食物放在旁边的桌子上,摸了摸他的头说:“你叫什么,我叫唐纳,是个杀手,可是我老了,现在接不成任务,需要一个继承人,能挣很多钱,能住大房子,能吃各种食物,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你的,怎么样,跟我学吗?”

    他还是沉默着,可是软化了刚才的强硬太多,尝过了面包的人很难再吃发霉的食物,这也是一个机会,脱离流浪脱离饿肚子的,脱离冬天冻僵的机会,他想了想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里,我要做杀手也行,可是我有三个条件,第一我不杀妇女儿童无辜之人,第二任务目标我来选择,第三,我想退出的时候,你不许阻挠。”

    “你小子头脑还挺清楚,没有白白流浪,很好的条件,我答应你,我在杀手界排名第十,代号叫孤狼。”

    孤狼带我回到他的住处,一栋很豪华的别墅,他狠狠的洗了一个澡,根本不管不顾身体还没有康复,结果病了三天,孤狼给他办理了身份证明,去医院测了骨龄,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六岁,唐纳收养了他,名义上是他的父亲。

    唐纳给他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乔伊,他过上了天天能吃饱,天天能洗澡的日子,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由于营养充足他身体长的很快,跟刚开始孤狼见他的时候简直是两个人。

    白天跟着家庭教师学习各种知识,晚上孤狼亲自教导杀手必备的常识,他如饥似渴的吸收着,就这么过了四年,掌握了好几个国家的语言,化妆术,各种枪支机械,拳脚功夫很利索,凡是杀手需要学的,他都没有落下。

    十岁的他已经长到了一米六,唐纳十分尽职尽责的把自己全部的本事都教给他,当年之事随着跟唐纳的相处,逐渐的淡忘了,对于被他放到狗群里这件事,心里也没有那么在意。

    心里也把唐纳当作自己的长辈来对待,在他十一岁的时候,唐纳带着他第一次杀人,那是一个街头恶霸,身材很彪悍,肌肉里充满了力量,唐纳对他说,杀人不一定非要用枪支,只要运用得当,很多东西都可以要了人命。

    两人连续跟踪这个恶霸好几天,弄清楚他的作息时间,接着回家唐纳让自己设计方案,他说这个人他不插手,让自己全权负责,得到的酬劳他一分不要,给他在瑞士银行开一个账户,等他成年的时候就可以使用。

    看着那个恶霸在自己面前瞪大双眼死去,他整整做了三天的噩梦,唐纳把他带到贫民窟,看尽人间百态,把他几乎忘却的记忆重新唤醒,以后再也没有做过噩梦,哪怕后来把目标绞杀成一堆血肉,回来照样吃喝不误。




古穿今之异世高手分节阅读60
    第一百二十八章 我是杀手(二)

    随着接着目标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他的名声身价也越发高涨,十五年之后,唐纳去世,他很伤心,停止接单,卖掉别墅独自一个人流浪,瑞士银行的庞大资金,他并没有动用,卖别墅的所得也一分没有花。

    每到一个地方他就打工挣钱,修理厂,酒吧,饭馆,搬运工等等,他都做的得心应手,在一个地方也并不多待,挣够下一站的钱就离开,虽然辛苦可是心却很平和,就这么走走停停的过了三年。

    这天他来到泰国的一个小镇上,突然看到一个跟他长的很像的人一闪而过,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了,心里涌起起一丝寻亲的念头,那个时候他还太小,很多记忆都不完全,可是他的长相是十足的亚洲人。

    还有记忆力零零碎碎的片段,他有疼爱自己的父母兄弟,慈祥的爷爷奶奶,还有一个凶狠的面容一闪而过,还有一颗硕大的树,他在树下玩秋千,都是些断断续续的画面,而且没有连贯性。

    刚刚见到的人给他燃起了希望,也许他的家人就在附近呢,他多年沉寂的心跳动的有些快,一股子不知名的感觉涌上心头,让他很陌生,但是很亲切,就在那个镇子上找了一份工作,耐心的等待着那个人的出现。

    一年过去了,那个人始终没有再出现,他的心也渐渐喜欢上镇子上的生活,下定决心置办产业,在这里颐养天年,自己也三十岁了,体能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容易出现危险,将军难免阵上亡的悲剧他可不想上演。

    他一直都没有觉得自己是杀手,只不过当年为了肚子而不得不做的事情,后来为了报答唐纳的养育之恩,总之都不是自己愿意做的,做杀手的那十五年里,死在他手里的人很多,目标无一漏网。

    他也一直坚持着原则,妇女儿童无辜之人不杀,在杀手界里是一个奇葩,很多杀手都不能理解,谁给钱就杀谁,讲究那么多做什么,简直有些脱裤子放屁了,矫情的很,有原则又怎么样,还不是叫杀手。

    可是他的名声却让很多顾客满意,起码有点人性,而不是杀人的机器,他对目标不折磨,死的都比较体面,让死者的家属也没有多少怨言,每次都精心策划,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都计算的很到位。

    这天他开车去银行路上,远远的又看了那个人,他一身的迷彩服,跟在一个男人的后面,眼神锐利,很像那个男人的保镖,他不动声色的跟在后面,跟踪对于他来说,小菜一碟,不费吹灰之力。

    找到了地方之后,他并没有马上行动,而是通过当地人,打听了一下那是什么地方,知道那是大毒枭坤八的老巢,他也没有放弃接近他的念想,费了点周折,改头换面,终于作为佣兵进入的那个地方。

    刚开始只是在外围站岗放哨,没怎么接触到他,后来时间久了,在他刻意的结交下,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渐渐的打听到了他的名字,君然,是个中国人,听说杀了人被通缉,走投无路到了金三角求生。

    后来被坤八相中跟在他身边,身手十分的好,对坤八也尽心尽责,很受坤八的信任,为人比较讲义气,人缘很不错,又过了一年,他终于有机会接近君然,成为他的左膀右臂,他很开心,总觉得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吸引着自己,无法自拔的靠近他。
1...6061626364...168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