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舞月明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秋天里的老玉米
不过他现在干的事,却一点也不危险。
他在挖坑。
“胡大哥你还会种紫水荔菱?这儿,冬天会结冰吧。紫水荔菱,能栽得活吗?”
慕容雪菲不可置信的看着胡老四。
胡老四人高马大,和紫水荔菱,实在不大协调。
紫水荔菱,是一种紫色的菱角,味道极为鲜美,慕容雪菲在擎天城吃过两次,至今还念念不忘,特意让小红在仙府里栽了一小片,可惜,据小红说,情况不太好,紫水荔菱,只开花,不长菱角。
而且,据慕容雪菲所知,紫水荔菱,只有在很热的地方才能生长,在冰魄城地区,根本不可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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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〇六章 我娘说
第一二〇六章我娘说
“胡大哥?师叔这好奇心,还真是,嘿嘿!”
凤如山运气不错,不仅碰上正在挖坑的胡老四,而且胡老四为人,和他的外表一样,颇为豪爽,凤如山自称是一个游山玩水的闲人,三言两语,就和他熟络起来,荒山幽谷,正是杀人放火的好地方,可惜,慕容雪菲非要打听一下紫水荔菱的栽培技术,凤如山,也只能在旁边慢慢的喝酒。
“哈哈,林姑娘,我以前没种过紫水荔菱,不过听我娘说,紫水荔菱很好种的,我娘小时候在海边,她老家屋子的旁边,就是一个大坑,我娘说,坑里面一坑的紫水荔菱,根本不要人管,夏天长熟了,捞起来,剥皮就能吃,我娘说,好吃得很,……。”
胡老四挖了一整天的坑,本来就累的像狗一样,正想歇歇,他喝了凤如山的半葫芦好酒,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不过他的故事,却没什么好说的。
胡老四的老娘,小时候在海边长大,当地盛产紫水荔菱,前一阵子老太太生病,医生开的药里,有一味是紫水荔菱的种子,老太太也许睹物思情,回忆起了当年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不由唠叨了两句紫水荔菱的鲜美。
而胡老四幼年丧父,他虽然混蛋,但对自家老娘的孝顺,十里八乡都有口皆碑,可惜,紫水荔菱是热带地区的水果,储存不易,在冰魄城,是买不到的。
不过胡老四浑人有浑想法,买不到,那就自己种呗,反正紫水荔菱的种子,还剩了不少,在药店里也不难买到,而且,老太太说,紫水荔菱,很好种的。
至于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的说法,对胡老四来说,太高深了。
“……,我娘说,紫水荔菱春天发芽,当年夏天就熟了,今年肯定来不及了,本来我还想给我娘一个惊喜的,他妈的这破地方,太硬了,……。”
种紫水荔菱,当然离不了水,于是,被劫匪老大勒令老老实实在家蹲几天的胡老四,就想趁机在荒寒潭边挖一个坑,用来栽种,紫水荔菱。
“胡大哥,紫水荔菱要是不开花,你,你不就是白挖了这么大一个坑?”
对胡老四做事的粗率、直接,慕容雪菲,很无语。
“哈哈,没事。我自己的力气,不用白不用,怕什么。林姑娘,我娘说,紫水荔菱很好种的,有水就行,根本不用管,我一定能种出雾峰镇最好的紫水荔菱,除了我娘自己吃,也给乡亲们都尝尝。好酒!”
胡老四晃晃见底的酒葫芦,一口喝完。
“胡大哥,你,你先忙吧,我们,我们,去那边看看,老木,再拿两葫芦酒,给胡大哥慢慢喝。”
“不知道小火在干什么!”
慕容雪菲看着胡老四憨厚的笑脸,鼻子一酸,隐隐约约中,她好像闻到了凤鸣蜜瓜的香气。
“哈哈,谢谢老木的好酒。我娘说,紫水荔菱是天下最好吃的菱角,在雾峰镇是个稀罕物,说不准还能卖个好价钱,攒一大笔钱给我娶个媳妇呢,到时候,老木你和林姑娘,你们俩都来喝我的喜酒,……。”
凤如山的酒,味道不错,就是葫芦太小了点,胡老四,也不给他客气。
……
残阳如血。
金红色的光线从山岗、树木、冰峰之上无声地流淌着,天地间的一切,都在这柔和温暖的光线中静静地立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又仿佛沉睡在一个生动美好的梦境之中,几株高大的松树,留在地上的影子也越拉越长。
轻柔的清风带来远处牧童悠扬的短笛声,几只飞倦了的鸟儿在枝头上啾啾地叫着,伴随着一缕淡淡的饭菜香气,几道炊烟袅袅地飘向天际。
“凤如山,你放心,我会找到真正应该为张老头之死负责的人,一定让他们夫妇瞑目。”
慕容雪菲遥望着如火的夕阳一点点地落下,灿烂的光线映在那张精美绝伦的脸上,折射出无数迷离的梦境。那璀璨的光线,终于消失了,上一刻还喧闹无比的世界,忽然安静了下来,天空还是很明亮,但却有种淡淡的失落,晚风依旧很轻柔,但却有种微微的清冷。
“哈,师叔,我没事。胡老四是一个不错的儿子,哪位姑娘有福气嫁给胡老四,一定能生一大堆儿儿女女,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许真有紫水荔菱吃呢,……。”
根据张华所言,张大牛确实是胡老四不小心推下山崖摔死的,而蒙广对雾峰镇的劫匪,只是暗中提供一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有时候要他们做一些自己不方便出面的事,抢劫马帮,蒙广并没有掺乎。
劫匪,当然不只是收马帮的过路费,还可以干很多别的事情,事实上,收马帮的过路费,大多数劫匪,只是顺手偶一为之而已,他们,主要的营生,还是在本地的城镇中半黑半百的,混社会。
吴越国,也许是整个大周帝国,虽然有很多问题和麻烦,但最底层的百姓,勉强还是能有口饭吃,还没有到狼烟遍地、劫匪横行的那一步,至于离这一天还有多远,凤如山,就不知道了,说实话,他也不是特别关心。
胡老四偷鸡摸狗,喝酒打架,当然算不得什么好人,如果是狭路相逢,凤如山不介意杀了胡老四,让张老头瞑目,也让自己心安,但既然慕容雪菲碰上了挖坑种菱的胡老四,紫水荔菱,嘿嘿,凤如山自己也吃过,味道确实鲜美无比,也难怪胡老四的老娘念念不忘。
至于谁该真正为张老头夫妇的死负责,这个,再说吧,反正,无论有没有人为此负责,总不会是一个怀念紫水荔菱味道的老太太,生病了的,老太太。
“凤如山,我们,嗯,接下来干什么?要不,我们去宰了蒙汤那个老色鬼玩玩吧。”
“心悬九天之上,步履凡世之间,果然并不简单,怪不得是晋阶化神的总纲。”
慕容雪菲有些无聊的把玩着董迪的血色小剑,心中有些茫然,和失落。
不杀胡老四,她并不担心凤如山对自己有什么想法,但是,谁才应该为张老头之死负责呢?
钟舫想修路,错了吗?
还是廖瘸子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对?
蒙广,更和此事没有直接的联系!
那么,就只能轮到蒙汤倒霉了。
好色荒淫什么的,慕容雪菲,最讨厌了。
不过,对自己第一次有意识的步履凡世之间,就弄得如此不伦不类,慕容雪菲倒并不如何失望。
化神是这一界的巅峰,哪里是简单轻松就能晋阶的。
修行,除了打坐运行功法之外,还必须要有自己为人处事之道,或者说,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简简单单的力大者为王,那是没有灵智的妖兽,是**裸的丛林,不是有组织、有约束的,文明社会,想要在一个高度成熟的社会里走到最顶端,慕容雪菲明白,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啊,师叔,这个,嗯,我们在雾峰镇停几天也好。”
“师叔不是刚刚骂过黑月教的教士不把凡人的命当回事吗,嘿嘿,师叔这是,心乱了。”
凤如山从有些失神中清醒过来。
蒙汤固然名声不好,也许真有其他该死的理由,但怎么说呢,好色这种臭毛病,或者说,爱好,很多男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凤如山觉得仅仅是好色,蒙汤罪不该死,至少,不应该由自己,和慕容雪菲,去杀了,玩玩。
关键是,杀了蒙汤,张老头夫妇,真的就能瞑目吗?
凤如山很怀疑。
“哦,我们白天去雾峰镇转转,晚上,就来这雾峰山走走也不错,凤如山,月光中的雾色,果然别有一番韵味,你不作一首诗玩玩,……。”
慕容雪菲在指尖逼出一滴鲜血,轻轻一弹,血珠准确的落在血色小剑之上,迅速的被血色小剑吸收。
他们杀了张华,弄沉了19号乐舫,再想在雾峰镇找一家客栈,不大不小,也是一个麻烦事,雾峰山的夜晚,除了别有韵味的雾色,并不让人愉快,不过,慕容雪菲无所谓,她有听雪楼。
其实,慕容雪菲根本没见过张老头,谈不上喜欢不喜欢,报仇不报仇的,她只是习惯性的不想半途而废。
“师叔,这把小剑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吗?”
作诗,凤如山是不大会的,他也不觉得雾峰山月光下的雾色,有什么特别的韵味。
“很不错的小玩艺,和我们结丹修士的本命法宝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好像和董迪具体修炼的功法有关,凤如山,这破地方太穷了,堂堂的筑基修士,连个储物袋也没有,哪天有机会了,我要去找两本黑月教的功法看看,……。”
董迪没有储物袋,身上自然不会有自己修炼的功法,其实,即使在华夏大陆,除了散修,也很少有修士把自己修炼的功法随身携带,不过,这不是慕容雪菲心情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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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〇七章 同生灵器
第一二〇七章同生灵器
“师傅,大哥血蜘剑的气息突然消失了,不过,好像血蜘剑并没有被摧毁,就是,就是又这么消失了,徒儿无能,暂时感觉不到血蜘剑的气息。”
雾峰山半山腰,董通拿着一把长约尺许的血色小剑,有些惶惑的望着陈耳。
他和董迪是孪生兄弟,董迪身死,他第一时间感觉到了,也就是因为如此,陈耳才会立刻赶来了雾峰镇。
董迪的血色小剑血蜘剑,在罡星神州上有个名目,叫同生灵器,本质上和修士的本命法宝差不多,同生灵器,都是从修士从开始修炼起就融入血肉之中温养,因此和修士的联系比本命法宝更加紧密,当然,温养同生灵器,其中有诸多的讲究,并非每个修士都有自己的同生灵器。不过董通和董迪是孪生兄弟,两人修炼的功法一模一样,连同生灵器也一样,董通的同生灵器血蛛剑,也是一把血色小剑,两把小剑,彼此之间,有微弱的感应。
“嗯,这么近的距离,血蜘剑不会有什么异常吧?”
“此人身怀储物工具,来头不小啊。”
陈耳静静的凝视着苍茫暮色中的雾峰山,半天之后,才幽幽的说道。
三天来,董通时而可以感觉到血蜘剑的气息,时而又感觉不到,陈耳已经习以为常了。
至于为什么会如此,陈耳倒不奇怪。
稍微高级些的储物工具,隔断一名凝魂期修士同生灵器的气息,都很简单,虽然陈耳对同生灵器里面细微的门道,也不是特别清楚。
他没有同生灵器。
白天血蜘剑很少出现,但每天晚上,血蜘剑最后出现的地点,都不在雾峰镇中,而是在雾峰山上,而且几乎是同一个地点,目的何在,陈耳想不明白,至少没有把握,但显然不会有什么好心,陈耳最终,还是决定再等一等。
夜晚的雾峰山,对陈耳来说,也非常的,不受欢迎。
“师傅请放心,没有我们兄弟的秘法催动,血蜘剑不会对血蛛剑作出反应,他们应该不会发现血蜘剑的异常。”
“此人能轻松的阻断血蜘剑的气息,至少有出窍期的修为,师傅为什么不带上雨特使呢?”
董通对董迪的血蜘剑,倒很有把握。
他和董迪彼此感应同生灵器的秘术,根基不是修炼的功法,罡星神州也没有此类的功法,而是他们孪生兄弟间天生的感应,世间再没有第三个人能够修炼。
同生灵器,在罡星神州上算不得特别罕见,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知道,一旦原主人身死,同生灵器,也会威力全无,对手为什么不直接毁掉血蜘剑,而是一直带在身上,而且还要不时拿出来把玩一番,董通,毫无头绪。
当然,对手是谁,想干什么,有什么阴谋诡计,有陈耳在,本来也不用董通操心。
“嗯,那就好。你今晚再辛苦一下,有动静了马上喊我。注意小心一点,你们四个散开,负责警戒。”
“这都两天了,老雨还是没有一点发现?不对呀,难道是我遗漏了什么?要不要再从神庙调几个人过来呢?嗯,难道我的神庙中,有对手的耳目!”
陈耳点点头,对身后的四个身穿黑色法衣的人影淡淡的吩咐一声,挥手发出一道千里符,慢慢的走到一棵高大的松树下,盘膝做好。
冰魄城中的调查,还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但董通偶尔感应到了血蜘剑的气息,却让陈耳不得不对张华之死更加重视起来,他自己和雨辰,也在雾峰镇停了下来。
靠着天生的默契和特殊的功法,董通和董迪兄弟联手,战力不逊于一般的出窍期修士,在冰魄神庙,也可谓大名鼎鼎,有心人不难打听得到他们是孪生兄弟的消息,那么,利用血蜘剑引诱陈耳他们前来雾峰山,也就不难理解。
对手未必清楚董通兄弟的秘法,但孪生兄弟间,有些诡异的手段,在修仙界,并不稀奇。
既然对手是有备而来,陈耳虽然自信,也不会就那么大摇大摆、简单粗暴的杀上雾峰山去,和雨辰略略合计了一下,陈耳就定下了这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
计策很平常,不过,如果暗中的对手不知道雨辰的存在,却不失为一条妙计。可惜,很遗憾,雨辰这个陈仓,两天来在雾峰山,没有任何发现。
陈耳匆匆赶来雾峰镇,只带了十名手下,分了两名给雨辰,三名在雾峰镇留守,他这条栈道,只有六个人,再少的话,就不像一条栈道了。
而要陈耳再从冰魄神庙调派人手,一时之间,他也很难下这个决心。
前天,他已经派了一批人去冰魄城,再从冰魄神庙抽人,神庙的守卫力量,未免就显得单薄了些。
张华只是一名得意的弟子而已,而且已经死了,张华的仇,是要报的,但却无需急在一时,而冰魄神庙,却是陈耳的根本重地,是万万不容有失。
调虎离山,又不是什么高明的计策,陈耳想得到,对手,也不会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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