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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纸匠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潘海根.
她的第一次,就那么稀里糊涂地献出去了,她没有哭,因为老板娘告诉过她,事成之后,可以获得三万日元。
老板娘没有骗她,她有了人生第一笔存款,三万日元,在那个年代里,已经算很多了。
她所在的岛国,常年堆积着雪,无论白天黑夜,都是白花花的一片,很美!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她习惯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在各种男人的身下娇喘呻吟,习惯了拿着用身体换来的钱,买更多的书,走更多的地方。
老板娘死了,死的时候,全身赤裸,身上被割了两百多刀,致命伤在臀部位置。
女孩失业了!习惯了看雪的她,突然发现,雪地下面隐藏的,不只是土地,还有人。
她离开了那个城市,来到了另外一个过度,这是她第一个客人所在的国家,然而不幸的是,却被老板娘所在的那个国家的一个老顾客给抓住了。
老顾客将她关在了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抢走了她身上所有钱财,脱光了她的衣服,仍在了一个角落里。
老顾客会时不时地来看她,每次来,都会在她身上挥洒汗水,女孩不觉得烟雾,她反倒觉得,只有男人骑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才能够赶到意思温暖,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冷了,没有被冻死,就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有一次,男人问她最想要的是什么。
女孩的回答不是自由,不是温暖,而是一台电脑。因为她觉得,这里虽然很冷,但是最起码有饭吃,比她出生的那个国家好太多了。她需要一台电脑,将自己满脑子奇怪的想法,用文字的形势表达出来。
那个年代,发报机自由国家才能拥有,电话,只有军人才能拥有,而电脑,还处于价高不适用的阶段。
老顾客满足了她,给她买了一台电脑。
十年过去了,老式电脑已经不知道更新换代了多少次,而那个老顾客也的确已经老了。在他临死之前,他提出了和她最后一次ml。
女孩答应了!因为老顾客虽然没有给她一个天堂般的家,但是却照顾了她整整十年,喂养了他十年。
老顾客是一名职业男星,他的体力也许不如年轻人,他的尺寸也许还打不到大众水平,但是他却有三根很优秀的手指,在行业里,管这种人叫金手指。
他们用手指满足女人,让女人达到一种连ml都无法达到的高度,甚至会让她们在兴奋的时候,喷的水比尿尿还要多还要远。
那一夜,女孩在老顾客的三根手指下丧命,而那台老式电脑里,留下了她这么多年记录的文字。
有人说过,死在他乡的人,会成为一个无根之鬼,女孩死了以后,离开了那间阴暗潮湿的小房间,上了船,回到了她的那个老家,一路上,她饿了,就吃。
跟了老顾客那么久,她学会了唯一一个真理,得有技术!这是一个若肉强食的社会。
她回到了家乡,十年的时间,家乡变了很多,食物也很充足,无论老的少的,只要她打得过的,她就会吸掉他们身上的鬼火,在她眼里,鬼火是食物,也是能给她温暖的好东西。
久而久之,她来到了一个山洞,占山为王,因为这里有她需要的食物。
有人说,人吃人,是因为生活所迫,但女孩觉得,她吃人,是因为她真的很喜欢人身上的那股火。
她时常游离在世间,徘徊很久后,回到她的那个家,吃永远都吃不完的火,知道,她遇到了她的下一个主人----潘神保!
他给她取了个名字,鸡婆!
很贴切的名字,她没有觉得有丝毫不妥,他会给她想要的东西,让她能够吃饱饭,让她能够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尽情地幻想着自己的那个小生活。
爱情,是什么?
是在床上翻天覆雨之后的产物,还是人与人之间坦诚相见的谎言?
她不相信爱情,但她相信她的主人,因为无论是老板娘,还是老顾客,至少,都让她吃饱了饭。
现在的主人,不会骑在她身上挥汗如雨,她觉得这是主人嫌弃她的原因,所以她想方设法地让她的主人给予诱惑,因为她觉得她能为主人做的,就只有献出她的身体而已。
国贸大厦里,鸡婆平静地躺在地上,看着漆黑的环境,她早已经习惯了黑暗,黑暗之中,才能给她宁静,才能找到她需要的食物,主人不然她再吃人,只会给她鸡血,她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吃饱肚子,能弥补内心之中的寒冷。
在鸡婆身边,有一个浑身残缺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张冰清。
“你是处女吗?”鸡婆苦笑着问道。
她能够感觉到身上很痛,也很冷,她能够感觉到,自己身上的鬼火已经很稀薄了,甚至连头脑的意识都逐渐模糊了,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活多久,但是在主人回来之前,她打算好好活下去。
“好热。”冰清淡淡地说道。
她们就那么平躺在地上,两个鬼魂的身体,都已经残破不堪,鸡婆的身上,被冻结成了一层冰霜,手断掉了一只,失去了双脚。而冰清身上被火焰烧出了大片伤痕,连脸都拖了一层皮。
“我冷!”鸡婆嘘嘘地说完后,看了看在敞开的电梯门,她觉得这个时候,能够带给她温暖的,不是鸡血,不是鬼火,而是主人的怀抱,因为只有主人的怀抱,才是最温暖的。
她单手撑着地面,慢慢爬向电梯口,而冰清看到之后,大声对着她吼道:“离我远点!”
这一刻,周围的温度,再一次降低,而鸡婆身上也再一次爆发出火焰,两个女人的战斗,或许没有明确的理由,有的,只是心里的一份坚持。





扎纸匠 第两百零三章 逆鳞
这个世界上有神吗?如果真的有,我想他一定没有眼睛,或者说,在见到的人多了以后,他反倒更喜欢牲畜。
世界上,有一种动物,叫着狴犴,狴犴神兽家族,一直以来守护着人类的团结。它们依靠吸食天地间的精华为生,可以是草,也可以是比自己弱小的动物。
然而,它的责任缺是,收集怨气。
人世间,有太多太多的怨气,怨气滔天,则将成为人类和动物们的最大敌人,它会扼杀掉人世间的生命体,让整个人世间,化为怨气的海洋。
鸡公小时候曾经问过母亲,为什么要吸食怨气。母亲告诉它,那是因为我们有爱!
后来,它明白,所谓的爱,就是杨善除恶!
鬼城,是一个怨气很重的地方,所以年幼的它跟着自己的主人一同出征,主人死后,用纸扎了一个身体,让它镇守在哪里,不让怨气外泄。
鬼城那个地方,阴阳不调,极度邪恶,它觉得自己不该离开哪里,因为它心里有爱。
只是,它终究还是离开了哪里,被人给强制带出来了。它的使命,让它必须要对付邪恶,它的责任让它不得不当了潘神保的打手。
坦白说,它并不喜欢潘神保,甚至很记恨它,直到哪一天,潘神保跪在它面前,说出了那番四字箴言,它才明白,自己的主人虽然死了,但是上天,却赐予了它有一个主人。
这个主人,会带着它除暴安良,会带做它游离事件,救助更多更多更多的生命体。
鬼城,也许失去了它的庇护,会怨气冲天,但这个世界上,在哪里吸收怨气,都一样,和鬼城的鸟无人烟比起来,或许人多的地方,才是最需要它的地方。
国贸大厦中,它面前,有一头梦魔,梦魔和狴犴,天生是仇人,梦魔利用怨气和阴气进入生命体的梦中,蚕食着别人的噩梦,噩梦会让人产生恐惧,而恐惧,就是梦魔的最爱。
它喜欢折磨人!而狴犴却喜欢帮助人,它们是天生的敌人,也是世界生物链中宿敌。
“吼!”鸡公对着眼前的梦魔大吼一声,而梦魔睁大了九只眼睛也对做鸡公大吼了一声。
两头野兽再次撕咬到了一起,相互撕咬着对方身上的皮肉,吸食着对方身上的鲜血,用尖锐的牙齿,划破了对方的肌肉,用自己的爪子,将对方扑到在地。
不是所有事,都需要理由,有时候,需要的仅仅只是一次主动。
国贸大厦会议室里,在我的眼前,出现了六个‘人’,他们坐在会议桌前,目光锁定在我身上,我单手拿着平底锅,将手里的电筒随手扔到了地上,慢慢取下了腰间的铜钱剑,随后将铜钱剑指向郭勇佳说道:“郭勇佳,是我高估了你的职业素质,还是低估了你人类的尊严?”
“都不是,潘大师,你不觉得,我们应该成为朋友吗?”郭勇佳笑着说道。
我摇了摇头,矢口否认:“你没资格成为我的朋友。”
“还记得鬼印吗?”郭勇佳笑着说道:“如果你是因为鬼印的事而记恨我,那么现在,也应该释然了才对。”
我摇了摇头,“你错了,我和你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朋友。”
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个人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往往会做出很多出格的事。
慕容朵朵说我是屌丝男,因为我在她面前,总是嬉皮笑脸,做出一些很2的事;闫若兰叫我色鬼曹,因为我总是将好色的一面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她面前;而闫姗姗叫我奇龙哥哥,是因为从始到终,我都将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她眼前,不想让她看到我任何不妥的地方。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如果,心情好的时候,会一个人唱歌;比如,一个人的时候,会大胆地将脱下的袜子放在鼻子下闻闻;又比如,在上厕所的时候,会看看自己的尺寸;
这些事,都是一些很2的事,只是我们习惯了伪装,不将这些让其他人知道罢了。
而我,只是将自己最原始的一面,毫无保留地表现出来罢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逗比,但我只会淡然一笑,因为我知道,即使是我平时再犯2,在关键时候,也绝不会犯糊涂。
和郭勇佳做朋友?
笑话!
鸡和狼,不可能成为朋友,无论是鸡,还是狼,它们都敌视对方,口是心非在一起,只是自欺欺人的自残。
“你可能还不知道自己的处境。”郭勇佳笑着说道:“我有必要给你介绍一下在场的所有人。”
我没有反驳,而是戏谑般地看着郭勇佳,郭勇佳是以灵魂形态出现在我面前的,换句话说,现在的郭勇佳,只是一个生魂罢了,只要我想,随时都可以冲过去打得他魂飞魄散。
“这位,是我的父亲大人!”郭勇佳指了指一位老者说道。
郭勇佳的父亲,早在十年以前就已经死了。三向帝王阵中,就有郭勇佳的父亲。
而眼前郭勇佳的父亲,是一个中年人,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痕,很显然,郭勇佳的父亲是死于意外。
“这位,是丁瑾小姐。”郭勇佳指了指他父亲对面的一个女子说道。
女子名叫丁瑾,三项帝王阵中的最后一人。
丁瑾的资料,我曾经让王队长帮忙调查过,曾经本市有一个大动乱时期,当时市中心的广场有一栋名为翠苑的高楼。
翠苑说好听点,是人间天堂,说难听点,就是汇聚赌博、嫖娼、洗钱为一体的消费机构。而翠苑的老板,就是丁瑾。
有人说过女人天生感性,对于女人来说,性,只是婚姻可有可无的需求,而老公,才是婚姻后最大的资本。而男人,老婆,是物质换来的性票。
但,人之初,性本善。
大多数女人,可以收到理性和道德的约束,可以很好地控制自己,洁身自好。
人是一类,但千奇百怪各不相同,即使是双胞胎姐妹,也有不同的地方。
丁瑾出生富贵,家教很严,在那个男尊女贱的年代里,丁瑾却有幸上了大学,大学毕业之后,父母双亡,过上了无拘无束的生活。被压迫很久的人,都容易出现反弹期,而丁瑾的反弹期,就在父母双忘之后爆发了。
她进过厂,曾经厂里面的一个小伙子开玩笑说:“你这么漂亮,你男朋友受得了你吗?”
大部分女人遇到这样的调戏,多半会厌恶似的走开,然而丁瑾却笑着答道:“你何不亲自体验一下?”
“你确定?”小伙子问道。
丁瑾点了点头说道:“那边似乎有个厕所。”
于是,小伙子的一句戏言,让他有了一个上班偷荤的机会。
自此以后,小伙子和丁瑾经常在上班期间进入厕所,而后,整个车间回荡着丁瑾那销魂的叫声,从那一刻起,厕所的门外,到了下班以后,都会排着一个长队。
丁瑾靠身体起家,讹诈掉了整个车间所有小伙子的工钱,略有积蓄之后,认识了郭勇佳的父亲郭东,两人和伙开了一家翠苑,之后,丁瑾还清了郭东的钱,翠苑成了她的私人产物。
三向帝王阵的三人,丁瑾、郭东、陈雄,三人是在同一天死的,而风水大师,找到了墓园那块风水宝地之后,就将三人以首相连的方式,建立了三所临近的坟墓。
这是因为,他们是在同一天死的,而且是同一天下降,三人身前就是好友,陈雄掌管着当时本市的军政大权,而郭东掌握着当时全市百分之二十的财富,丁瑾则是依靠翠苑建立了最大的人脉网。
三人当初死亡事件,成为了至今为止的悬疑案。
接着,郭勇佳还介绍了另外两个‘人’,这两人,一个是陈雄的贴身保镖,是一个光头,头皮就好像被斧头劈开似的,有一道大大的口子。还有一人,站在丁瑾身后,美其名曰是丁瑾的秘书。那是一个满脸苍白的小伙子,大约二十几岁,身前不是健身教练,就是游泳队员,肌肉一块一块的,看起来十分结实。
介绍完了以后,郭勇佳才对做我说道:“我们想在全市掀起一场大革命,而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革命家!曹大师,我和向青不同,他想要替师父报仇,而我没什么兴趣,我希望你能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加入我们革命的队伍,将整个市区,打造成属于我们的城市!”
“你的意思是,鬼城吗?”我讥笑着说道。
“不错!”这时候,坐在正中央位置的陈雄铿锵有力地说道:“你没得选!”
意思就是,我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陈雄不愧是一代将帅,霸气外露啊!
我摸了摸头,随后将平底锅拍到了桌子上,“我这人,没什么野心,也没什么追求!什么统治世界,千万人之上,对于我来说,都是浮云,我只是想想一个女朋友,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可以波澜不惊!”
“我很弱小,我不知道什么叫救国救民,不知道什么是造福天下苍生,我只知道,做一些利索能力的事,做一些捍卫人类尊严的事,做一些属于自己职业范围的事。”
“我,曹奇龙!是一个扎纸匠,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扎纸匠,在我的眼里,鬼就是鬼,人就是人,人类的世界,鬼可以来,但绝不能妨碍到人,如果妨碍到了!那么我,曹奇龙,就会用我扎纸匠的身份告诉他,活人并不怕死人!”
说完之后,我从兜里掏出鬼印,双首大动,两道白光同时一闪而过,鸡公鸡婆被我强制再次封锁进了鬼印之中。
“曹大师!”郭勇佳大声说道:“你这是在自寻死路!”
“要战便战,何须废话?”我笑着答道。




扎纸匠 第二百零四章 谁与争锋
“年轻人太狂妄,不是什么好事!”郭东淡笑着说道。
我也微微一笑,手持平底锅指向在座的每一个人说道:“今天不灭了你们,我曹奇龙誓不为人。”
“砰!”
我话音刚落,站在陈雄身后的光头鬼突然张口吹了一股阴气,片刻之间,桌面上的纸张、茶杯、花瓶宛如狂风暴雨一般向我袭来。密密麻麻的杂物几乎瞬间飞向我,我手持平底锅,从地上直接跳到了会议桌上,随后一边挥动着平底锅将扑向我的杂物拍飞,与此同时,双脚加快速度冲向陈雄。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六人当中,只有陈雄对这个社会威胁最大,也是名副其实的鬼王,至于陈雄和丁瑾,最多只能算是陈雄的左右手而已。
开了天眼的我,视力极好,轻松将飞过来的茶杯花瓶等东西拍飞,随后我双手把持着平底锅,整个人从会议桌上一跃而起,用力将平底锅拍向陈雄的头。
然而这时候,原本站在陈雄身后的光头鬼突然跳起来,身上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紧接着,赤裸着身体的他身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孔,小孔中是不是会有一些蛆虫转出来。
他直接飞了起来,右手成章拍向我的平底锅。
只是,他忽略掉了一个细节,也许他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体术高手,但是他却忘了,现在他是一个鬼。他的手在触碰到我平底锅的一瞬间,顿时哀嚎一声,右手手掌冒出一股青烟,我趁势追击,挥动着平底锅拍向他的头。
然而,事实证明,我低估了他!
在我的平底锅灼烧了他的右手,锅底要打到他脸上的时候,他突然对着平底锅大吼一声。
刹那间,会议室里狂风打着,刚落到会议桌上的我一个站立不稳,被突然刮起的迎风吹得倒退了好几步。
紧接着,房间里的灯突然亮了起来,与此同时,陈雄、郭勇佳等人先后消失,整个会议室里只剩下了光头鬼一个。
他对着我露出了两排牙齿,供起身体,对着我大吼一声,可能是用力过猛,导致他身上的腐肉成片成片掉落到地上,一坨坨腐肉之中,还有蛆虫在蠕动,十分恶心,就好像稀释的粪便似的。
我强忍住呕吐的冲动,稳住身形后,再次冲向光头鬼。
这时的我们都站在会议桌上,宽大的会议桌,似乎成为了我们的主舞台。我想要尽快地解决战斗,所以右手持锅,左手从布袋里掏出六面小黄旗扔向光头鬼。
而光头鬼丝毫不惧怕我,他对做我打不跑了过来,每一脚踩到会议桌上,都会留下一个湿哒哒的脚印。
如果是以前,我或许会怕这种不怕死的恶鬼,但是现在的我,丝毫不惧,六面小黄旗在我和他中间一字排开竖立在会议桌上,随后我掏出一把镇魂符洒在半空中,右手的平底锅胡乱挥了一下。
飘飞在半空中的镇魂符有的贴在的平底锅上,而有的则是被分带动着四处飞扬。
光头鬼显然不那么怕我,他依旧对着我冲了过来,随后在越过六面横排的小黄旗时,整个鬼体突然停了下来。我微皱眉头,小黄旗的作用很多,但我的用意是想用小黄旗来挡住他的脚步,可是没想到居然定住了他。
虽然心有疑惑,但我还是将手里的平底锅挥向他,而正在这时,原本灯火通明的会议室突然漆黑一片,甚至连我扔下的电筒都失去了光亮。
“桀桀!”
阴冷的笑声突然从我背后响起,随后我只感觉浑身一颤,似乎有什么东西进入了我的身体。
鬼附身?
看来这光头鬼并没有忘记他已经死了,所以连鬼附身都涌出来了。
但是,他会成功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从一开始,我就发现了不对劲,第一,光头鬼是一个鬼魂,鬼魂是没有身体的!然而光头鬼却有一具腐烂到已经变形的尸体,要么他是僵尸,要么是丧尸,要么就是鬼附体,但是开了天眼的我很清楚,他的的确确就是一个鬼魂,就算是郭勇佳给他打造了一个纸身,也不会会有腐肉。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
从我踏入会议室的时候开始,就已经中计了!鬼魂有鬼打墙的本事,自然也有迷惑人心神的本事。
鬼魂附体,需要一定的中间或者身体接触,比如某人阳气比较衰弱的时候,鬼魂可以将自己的身体依附着凉风,在人呼吸的时候,将他呼吸进去,从而达到附体的效果。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在光头鬼选择用手触碰我平底锅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着手附体了。
只是,光头鬼不知道,我身上有一件法宝!这件法宝曾经落于郭勇佳的手里,只是他不懂怎么用。可我不一样,我乃扎纸铺镇铺之宝的传人!
在光头鬼以为他完成附身的时候,也是他最大意的时候。
我左手掏出鬼印,随后在自己的额头上用力地盖下!
“啊!”
光头鬼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一个模糊的影子从我身后飘飞而出,而这时候,我一脚将身下的小黄旗踢飞一支,被踢飞的小黄旗几乎瞬间插到了光头鬼的胸口位置,它就好像是一柄标枪一样,连带着光头鬼魂魄体飞了很远之后,才停了下来。而在停下来之后,小黄旗插在地上,就好像是钉子一样,牢牢地将光头鬼钉在了地上。
“跳梁小丑!”我冷冷地说完后,跳下会议桌,单手提做平底锅慢慢走向光头鬼,在来到光头鬼身边后,我双手握紧平底锅,对着光头鬼的头就是一锅子拍了下去。
光头鬼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头瞬间被我的平底锅打爆,随后整个身体慢慢化成一缕缕黑线随着房间里的会旋风慢慢消散。
收拾完光头鬼后,我接着窗外的月光将小黄旗放回包里,随后将镇魂符在整个会议室的东、西、南、北、西北、东北、东南、西南八个方向分别贴了一张符。
深秋的夜晚,在凌晨四五点钟的时候,是最黑暗的时候,我的手电筒也罢工了,这个会议室借着月光,还可以勉强看路,但是收拾完光头鬼以后,我四下看了看,整个会议室里,再也没有半个鬼影。
而透过会议室的玻璃根本看不到外面的走廊,除了会议室靠外的窗户勉强有月光照明以外,另外一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正在我犹豫着要不要离开会议室的时候,会议室的玻璃门再次吱嘎着打开,随后一阵凉风灌入会议室里,瞬间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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