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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嫁给了男主他亲叔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甜七柒
君时衍也不能留下来,坐了没多大会儿。
霍骁说凌笙明儿要早起,要进剧组了需要休息,小七还要上幼儿园,都得早睡,就把人给赶走了。
凌笙跟着去送人,扭头要走的时候,突然被男人扣住了胳膊,稍稍用力一扯,就撞进了他的怀里,仰头就对上了男人深邃温柔的狭长双眸:“怎么了?”
君时衍唇角含笑,纤长如玉的手指帮她把围巾系好,薄唇轻启,声音有些哑:“小心着凉。”
凌笙看着男人在柔和的路灯下如画的眉眼,大眼睛眨啊眨,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你路上小心,回去了给我打电话。”
君时衍看着小姑娘,声音越发喑哑性感:“没有别的话要跟我说?”
凌笙想了一下,把围巾给解了下来,踮起脚尖给他围上,拍了拍,笑得眉眼弯弯:“围好了,小心感冒。”
君时衍嗯了一声,一点点凑近她:“就这些?”
凌笙装作不懂的样子:“早点休息。”
君时衍低低叹了口气,越是凑近,小姑娘身上的香味就越清晰,刺激着他的神经,血液一点点的开始灼烫了起来,撩人的声线华丽的拉长了尾音:“想我了吗?”
凌笙最耐不住的就是他用这样的语气,用这样一张脸诱惑她,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去,有种犯罪的冲动,艰难的吞咽了一下:“嗯。”
君时衍终于听到了想要听到的话,再也忍不住,对着小姑娘红润的唇,凑上去。
凌笙也乖乖的闭上了眼睛,长睫微微晃动着,主动扬起头来,男人的气息越来越近,甚至能感觉到他有些灼热的呼吸喷在脸上,酥酥麻麻的。
就在这时。
“咳!”南宫冷玉下车,就看到了眼前的一幕,大声的咳了一声,就见女儿跟只受了惊的小兔子似的,嗖的就跳开了。
凌笙跳到后头的时候,还踩了颗小石子,脚下一个不稳,被男人的大手扣住了胳膊,再次栽进了他怀里,慌乱的退开,扭头看着走过来的人摆手打招呼:“妈,你不是说今天不过来吗?”
南宫冷玉都不好意思说他们两个,她不过来,她不过来他们两个想干什么:“阿衍,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下午回来的。”君时衍说完,还吩咐安宴:“把我给岳母带的礼物拿过来。”
凌笙脸皮厚,笑嘻嘻的过去挽住她:“妈,你吃饭了吗?”
南宫冷玉:“没有,回家了随便吃点就行。”
凌笙:“那我给你做阳春面吧,家里种的小青菜刚刚好能吃了。”
南宫冷玉还瞪了君时衍一眼,在门口就这样那样,像话吗,还警告凌笙:“你现在是个公众人物,要是被狗仔给拍到了,我看你怎么办?”
凌笙无所畏惧:“拍到了就拍到了呗。”
反正她跟三爷已经在一起了,拍到了就大胆承认呗,她又不是靠着粉丝吃饭的流量,没了粉丝就糊了,她可是要靠实力吃饭的人,怕谁啊!
君时衍帮忙把礼物送到了电梯,就再没跟过去,跟小姑娘摆手再见,求而不得,心里异常失落,好不容易没了爷爷奶奶盯梢,想要稍微做一点点坏事,还被人给抓到了。
安宴在身后跟着,看着三爷少有的露出了几分无奈,同情的为他默哀了三秒,想要亲热一下,被岳母抓到了,三爷这是什么运气啊!
不过还好是南宫小姐看到的,要是六爷的话,还不得直接抽他啊!
一直到上了电梯,南宫冷玉才问她:“就这么喜欢他呀?”
凌笙点了点头,脑袋靠在她肩头:“妈,你说我怎么会那么喜欢他呢?”
南宫冷玉拍了拍她的脑袋,眼神深邃的看了眼电梯门上映出的模糊影子,女儿那么喜欢,她也不会拦着,就是有时候看到他们像是刚刚那个样子,她心里还是有点发堵。





穿书后,我嫁给了男主他亲叔 第1011章 手到擒来
明明知道以后他们结婚了,会更亲密,可还是觉得自己家的小白菜,就那么被人给拱了,着实让人气不过。
凌笙跟小七在,南宫冷玉最近经常会过来,就连苏奚音跟霍骁夫妻也习惯了,不管怎么样,毕竟是自家乖孙的亲妈妈。
苏奚音看到人进来:“怎么这么晚吖?吃饭了吗?”
霍骁也跟着道:“不是还有饭菜,你快点过去给热热,不行就让李记那边给送点过来。”
“霍叔叔,不用麻烦了,让阿姨给我把饭菜热一下就好。”南宫冷玉也习惯了这种感觉。
她常年在外,都是一个人住,冷暖自知,每天回去面对的都是冰冷的漆黑的房子,对,只能称为房子,而不是家的地方。
连最起码的温暖跟家人都没有的地方,怎么能算作是家呢?
霍家二老,是对她很好,很好,她能感觉到,他们是把她当做家人一样。
“家里没有馒头,你胃不好,阿姨给你下点面条啊。”苏奚音已经穿了围裙,捡了几道清淡的菜,准备回锅炒一下。
“好。”南宫冷意笑着回话,眼底有些氤氲的薄薄雾气。
凌笙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由感慨,只要她爹不在,家里就温馨和谐的很,爷爷也不会随意的发脾气骂人打人,多好啊!
如果当初她妈跟她爹没有分开的话,她爹的脾气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一大家子和和睦睦开开心心的该有多好,如果他们以后真的能和好的话,也很好。
凌笙是第二天就去集训去了,拎着奶奶跟妈妈给她收拾的四个超大的行李箱,住宿舍去了,还好是安排的单人间,不然跟别人一间房,肯定是要被人给嫌弃的。
周洲家里有点事儿,这两天刚刚好请假回家了,她只能跟小叶俩柔弱的小女子一起,艰难的搬出来了一个行李箱,累的胳膊都要断了。
“你说我妈跟我奶奶,都往里头塞了石头吗?”凌笙抑郁了。
她压根就不知道行李箱里都是什么东西,打从家里搬下来的时候是家里的司机帮忙给拿下去塞后备箱里的。
“肯定不是。”小叶还很认真的回话,不过是真的很沉很沉:“笙笙姐你让让,我自己来。”
凌笙哪里能让她自己来,这边就要接着搬行李。
不远处,一辆黑色的保姆车停在了女生宿舍对面的男生宿舍楼。
车窗打开的时候,一张胖乎乎的男人脸露了出来,眼底满满的精明之色,看到凌笙她们在搬行李,勾唇一笑,声音有几分尖细:“楚河,你的机会来了。”
胖乎乎的男人对面,坐着个男人,翘着二郎腿,正在眯着眼睛靠在车座上睡觉,听到他的话,摘掉了眼罩,露出一张帅气的脸来,眉微蹙:“杨哥,到了吗?”
“到了到了,你快点过来。”杨志成拉着他指着窗外方向:“那个就是凌笙,你把握好机会,好好的追她,刚刚进圈的小姑娘,很容易被人打动的,以你的手段跟相貌,绝对是手到擒来,哥看好你。”
余楚河眼底神色深邃,看了眼不远处的女孩,唇角勾起自信的笑意来:“杨哥,你就瞧好吧,这种小丫头片子,还不是分分钟就拜倒在我的脚下。”
凌笙现在可是娱乐圈的香饽饽,哪个有野心的男明星不想追她,光是他认识的,就没有一个不想跟她合作,趁机追求她的,霍影帝跟南宫影后的这个背景,就让无数人上着杆子垂涎了好吗?
他自问长相在娱乐圈算是顶级,十七岁出道以来,古今装束通吃,连续八年被评选为古装四美男之首,粉丝迷妹无数,出道至今,只要是他出手追求,不管是什么样咖位的女星,通通都手到擒来,不费什么力气的。
演技上,不管什么角色,都是信手拈来,演戏对他来说,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出道八年,双料影帝,在年纪相仿的演员中,始终处于领头的状态,跟他同一时期的演员都还在磨练演技的路上,他就已经拿各种电视电影奖拿到手软了。
杨志成知道他有自信的本事,毕竟是年少有为,春风得意,不过还是得提醒他:“你注意着点,听说顾深对她有意思,她都没答应,你收敛一下,别把人给吓走了,小心阴沟里翻船。”
余楚河嫌他烦,直接就开车门跳了下去,嘴里不耐烦的嘟囔了一句:“我知道了。”
杨志成眼看着人走了,皱了皱眉,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把那个凌笙给拿下来,如果真的追到了凌笙,两人结了婚,他至少得少奋斗五十年。
进入娱乐圈这个名利场,为的是什么?还不都是为了追逐名利,为了赚更多的钱,只要成了霍大影帝跟南宫影后的女婿,娱乐圈的资源,还不是随便他挑。
怕是到时候他就看不上这些娱乐圈的资源,该自己当老板了,霍影帝就凌笙这么一个女儿,将来他的工作室,他的财产,还不都是凌笙的。
楚河这个人,野心很大,又惯会讨女孩子开心,能哄得她们服服帖帖的,什么都听他的,对他死心塌地,为了他着魔,甚至为了他都可以去死。
娱乐圈他追过的女星,没有一百也有小几十,小到十八线小明星,大到现在正当红的四大花旦之一的白心悦,哪一个不是都为了他要死要活的,后来分手了之后,还被他治的服服帖帖的,对他们曾经相爱过的事情守口如瓶。
别说粉丝了,就是同在娱乐圈混的人,也没有几个知道他的事情,粉丝们还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白月光,整个娱乐圈最干净的男人,像月光一样纯净,疯狂的喜欢他,追捧他。
其实娱乐圈这种地方,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一个干净的人,楚河出身不好,刚进圈的时候也是被打压,被欺负,不过他长得好,娱乐圈少有的古装现代装都能打的长相,尤其是古装,芝兰玉树不足以形容他的美。




穿书后,我嫁给了男主他亲叔 第1012章 人生乐趣
刚出道的时候,年轻啊,最好的年华,更是模糊了性别界限的美,被一个金主给看上了,伺候了那男的三年,给资源给人脉,凭借着自己的手段,一步步爬了上去,攀了更大的金主,就把原先的那个金主给踹了,还把他送进了监狱。
这更大的金主,就是现在他所在的鼎晟娱乐的大老板,被他给迷的五迷三道的,家里老婆孩子都不管了,他要什么给什么,还纵着他在外头追女明星,胡乱搞,出了乱子还帮他出钱出力的解决问题。
凌笙跟小叶两个,刚刚要搬第二个行李箱,一双纤长如玉的手突然出现在面前,指骨分明,纤长有力,一看就是双保养的不错的男人的手,可以做手模的漂亮的手。
“我帮你吧!”余楚河唇角挂着温润的笑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着让人愉悦亲近的气息,笑着道:“你的助理呢?怎么就你们两个女孩子呀?”
凌笙看着面前的人,没有正式见过面,不过接到了通知,余楚河,《灿烂》的男主角,她的搭档,礼貌的笑笑:“那就麻烦余前辈了。”
小叶有些激动的捂住了嘴巴,把尖叫给吞进了肚子里,眼睛闪闪的看着面前英俊儒雅的男人,心都要跳出来了,忙往后退了一步,悄悄的看他。
啊啊啊啊,是她家老公啊,她从他出道开始,就特别特别喜欢他,一直悄悄的喜欢了他八年,没工作之前,她一直都追他行程的,是他老婆粉。
她家老公可是娱乐圈的白月光,出淤泥而不染,她知道笙笙姐的搭档是他的时候,激动的好几天都没睡好觉,终于能近距离的看到他了,太幸福了。
余楚河清楚的看到了小叶的反应,心里已经有了计较,凌笙的助理,是他的粉丝,看她的反应,应该是他的老婆粉,这样就好,有了她的帮助,追凌笙的时候,就事半功倍了。
“我帮你们送到宿舍吧!”余楚河把行李箱一个接着一个的拿了出来,笑看着她问:“还有吗?”
凌笙都有些不好意思了,都四个大行李箱了,怎么可能还有,摇摇头:“没有了,余前辈,我们自己拖过去就行了,不用麻烦了。”
余楚河笑了:“你们不会不知道,宿舍里没有电梯吧,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女演员,是住在五层吧!”
凌笙知道是住五层,可她并不知道,没有电梯!
余楚河帮忙拖着行李上去的时候,笑着道:“不用不好意思,照顾后辈,是我们作为前辈的应该做的,而且你的行李也不多。”
凌笙心道都四个大行李箱了还不多啊,那怎么才叫多:“谢谢前辈。”
“别叫我前辈,怪生疏的,喊我余哥,楚河哥都行。”余楚河已经开始套近乎了,可是尺度拿捏的恰到好处,不会让人感觉到有任何的不自在。
“余哥。”凌笙喊了一句。
她没想到他这么大牌的明星,还这么平易近人,心里顿生好感,以后的合作看来会很顺利,就怕遇到性子不合或者事儿多的搭档,拍戏能心累死。
而且她早早的也查了余楚河的资料,人很好,在圈内圈外的口碑都是一流的棒,出道至今,也没有任何的绯闻黑料,被称为娱乐圈的白月光。
余楚河是偏瘦型的男星,身体看起来有一点点的单薄,是为了演戏的时候更上镜,不过身体素质不错,能一下子就扛起来两个大行李箱。
凌笙看到小叶那一副欲盖弥彰小迷妹的模样,就瞬间明白了,肯定是余楚河的老婆粉,把钥匙给她:“你先过去给余哥开门,我看着行李。”
小叶这姑娘,一直都挺淡定的,也没看她见哪个明星的时候激动成这个样子,还以为她不追星呢,原来是没碰到对的人。
小叶忙不迭的接过钥匙,跑着追上去的时候还差点儿踩空了,自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没有被人发现,不知道凌笙早就知道了。
余楚河帮忙把行李扛上去了之后,又帮忙打扫卫生,收拾,其实这些东西,剧组的人应该会做的,不过他们都提前来了一天,剧组的相关人员都还没到呢!
东西都收拾好了之后,凌笙看着脑门都是汗,鬓角都被汗湿的余楚河,笑着道:“余哥,我听说这附近有一家可好吃的私房菜了,请你吃饭。”
“那你不如请我去撸个串了。”余楚河笑道:“你也知道,我是穷苦人出身,吃不惯那些娇贵的东西,啤酒烤串才是我的最爱。”
他下定决心追一个人之前,会把她的相关信息全都收集好了,记在心里,不过凌笙出道时间太短,能用的信息实在太少,他反复的看了她参与的所有真人秀的节目,从中分析得出了她的兴趣爱好,她喜欢的东西,还有她的习惯。
就比如说,她很喜欢用左手接东西,他给她递过去的毛巾的时候,就站在她的左边递过去。
凌笙没想到他提出来了这个要求,瞬间就觉得这前辈跟我性格太合拍了,点了点头,又有些担心:“你不怕被粉丝看到吗?”
他可是娱乐圈新一代的顶流,只要不崩人设,继续保持,就是娱乐圈未来的常青树,被粉丝发现了不好吧!
“说实话,我怕。”余楚河很认真的回答,紧接着话锋一转:“那我也不能因为会碰到粉丝,就放弃我人生的乐趣吧,那也太没意思了。”
凌笙听到这里,跟着笑出声来,对着他竖起大拇指:“余哥说的对。”
余楚河善于把握人心,甚至能通过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推测出一个人此刻的心情,从而快速的改变他自己的策略,这个过人的本领,不光让他在娱乐圈里混的游刃有余,也让他在追求女孩子的过程中得心应手。
收拾好东西,天都已经暗了下来。
余楚河还特意的卸了妆,懒懒的斜靠在卫生间的门框上问凌笙:“我卸了妆,你是不是就认不出我来了?”




穿书后,我嫁给了男主他亲叔 第1013章 离他远点
凌笙看了一眼,摇头,卸了妆也就皮肤状态差了那么一丁点儿,肤色暗了那么一点,倒是显得他整个人更真实了。
余楚河发愁了:“人长得太帅,也是一种负担。”
凌笙噗嗤一声笑了,喊小叶:“我让小叶给你画一下妆,就不一样了。”
小叶的化妆技术,一日千里,今儿她自己的妆容,就化的格外的精致好看,问了才知道是特意还拜师学艺了。
凌笙卸了妆出来的时候。
正在化妆的余楚河看着她感慨道:“看来咱们两个人,都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啊!”
凌笙笑了,这个前辈,真是个妙人,绝对是她在娱乐圈里遇到的最有意思的一个人了。
凌笙请客,余楚河挑地方。
下了车的时候,余楚河指着前头的小巷子:“这里头车进不去了,别看地方***仄,不过我跟你保证,这边的烧烤,你吃了一次,绝对还会想第二次的。”
“余哥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凌笙看了眼这边的小区坏境,都是老小区,坏境不是特别好,不过还算干净,年代太过于久远,就连地面都是修修补补,凹凸不平的。
余楚河指着旁边墙上贴着的一个小广告:“我刚开始演戏的时候,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就跟人一起在这边合租的。”
凌笙瞧了一眼,合租,一室,1000块钱,在帝都这个地方,还算是中心区域,绝对算得上很便宜的房价了。
余楚河颇为感慨,指着两边的楼房天台给她看:“看到了吗?那上前什么都没有,以前的时候这边没有整顿,天台上都是房东搭建的房子。
我们那时候叫那些房子为蜂窝,密密麻麻的,一间房挨着一间房,就只能放开一张床,我这么高,睡觉都要蜷着睡,比港城那边的棺材房还要困苦。”
凌笙听着他开玩笑似的跟自己讲以前的经历,瞬间就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又生出了几分怜惜来,每个人一路走来,都不容易啊!
“不过啊,这边房子虽然我不喜欢,可这边的吃的,我隔三差五的还是总过来吃的,很怀念。”余楚河笑着道:“想想那个时候,活的也挺有意思的,人嘛,就要酸甜苦辣咸什么都经历过才算是人生,才活的完整。”
凌笙自己都没有想到,竟然跟余楚河这么能聊得来,他跟人说话的时候,有一种很自在舒服的感觉,一直到撸完串回去了之后,心情都很愉悦。
直到。
她爹打来了电话。
“爸,怎么了?”凌笙还有点儿不可思议,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惊吓了,她爹这绝对是第一次主动给她打电话!
“你们那电影的男主,是余楚河对吗?”霍词问她。
“嗯,余哥,人挺好的,我已经见过了。”凌笙点了点头,还以为有什么重要的事呢。
她已经见到了人,晚上还一起吃了饭呢!
霍词皱了皱眉,又叮嘱了一句:“看人要看本质,不能看外表的,你是个演员,应该明白我的话吧!”
凌笙:“我不明白。”
霍词心道怎么就生出个这么白痴的玩意儿,气的一声吼:“老子警告你,别跟他走的太近了,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听明白了吗?”
凌笙给吓得忙把手机拿了好远,耳朵都要聋了,最后两句话,她爹都是用吼的,嗯了一声:“我知道了。”
余哥是不是的罪过她爹啊,怎么那么黑别人呢?
霍词听她那语气,就知道是在糊弄他,好歹是自己亲闺女,哪里能看她惨遭人渣毒手:“那个余楚河,跟圈里一半以上的年轻女星都发生过关系,你离他远点。”
凌笙听到这里,豁然瞪大了眼睛:“真的假的?”
霍词磨牙:“你以为老子闲的啊!”
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挂了之后又开始担心,臭丫头一直都是阳奉阴违,从来都不听他的话,想了又想,又憋着气给她打了过去:“你听明白了吗?”
凌笙点头:“嗯,明白了。”
霍词:“你真明白假明白?”
凌笙:“爸,我难道是个傻子吗?我不听你的不信你的话,去信一个刚刚认识的人,你觉得你生出来的是个白痴吗?”
她爸第一次连打了两个电话,很郑重的跟她说这件事,肯定不会是假的,她肯定信他啊!
“你知道就好,注意着点。”霍词语气也缓和了下来:“挂了。”
“爸,等一下。”凌笙听到他的叮嘱,心里还有点小感动,鼻子都热热的:“谢谢你。”
霍词:“老子要你谢。”
凌笙:“晚安,你早点睡。”
霍词:“老子这里是白天,你还不是个傻子!”
凌笙还想再说话,就听到对面已经挂了,只留下一串忙音,思索着她爹的话,再想想从见余楚河开始,他的种种表现,突然觉得脊背一阵阵发凉。
这样的男人,心机也太深,太可怕了吧!




穿书后,我嫁给了男主他亲叔 第1014章 拉到怀里
余楚河总觉得,凌笙这个人,实在是难以控制,看起来她对你态度很好,找不出任何的异常,可是你就是能清楚的感觉到,她对你的疏离,就好像无意之间,你跟她之间,就隔着一道无形的壁垒一样,不管怎么下功夫,都难以攻破她筑起来的防备。
“楚河,我怎么觉得那个凌笙,对你总是不冷不热的呢?”杨志成也发现了,以往的时候,用不了两天功夫,就能明显感觉到女人对楚河的态度变化。
可到了凌笙这里,反倒是柴米油盐都不进了,让人寻思不透她到底在想什么。
“杨哥,你确定她没有男朋友吗?”余楚河皱着眉,眼底神色阴沉,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已经将近一周的时间了,他跟凌笙的关系,始终都没有再进一步。
这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难搞的女人,不过越难搞,才越是能激发他的征服欲,他就不信,还拿不下她一个乡下里长大的黄毛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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