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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味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李飘红楼
包子铺也就是普通小吃店的大小,小小的房子是可以穿堂而过的,因为是饭点,包子铺里的客人很多,座位几乎全满了,还有一些人正坐在角落的长板凳上等位。
跑堂的中年伙计明显认识回味,两人私语了一番,回味带着苏妙在角落里等了片刻便被带到小吃店后头的一片空地上,空地上摆了五六组粗木桌椅,全部坐满了,伙计从犄角旮旯现拖过来一套双人桌椅让两个人坐了,回味也不看菜牌,淡淡地吩咐了句:
“两碗千张包子,炒蚕豆、凉拌四丝、小葱拌豆腐各一碟。”
“好嘞,公子稍等!”胳膊上搭着抹布的伙计笑着应了一声,吆喝前面上菜。
苏妙眨巴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用狐疑的眼神盯着回味,今天上午他刚装了一把土豪带她买衣裳买鞋子的,结果到了中午就“原形毕露”了,虽然她也不是想让他带她去吃烛光午餐,可是两个人走了这么远跑到这儿来却吃包子,莫非他的钱在买衣料子时都花光了,只够吃包子的?
伙计先奉上两碗比水还淡的清茶,回味也不在意,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苏妙看了他一眼,心想向来挑剔的他居然喝了,莫非这茶特别好喝?
心里这样想着,她端起茶碗尝了一口,惊奇地扬了扬眉梢,虽然算不上好喝,但如此清淡的茶竟然还带着幽幽的茶香,这是非常难得的,尤其是炎热的时候,喝下一口冰凉的清茶,只觉得一股凉意直线似的向下,让人在畅快地打个寒噤的同时,心里有种用言语形容不出来的舒坦感。
她眨巴了两下眼睛表示此时的心理状态是很惊奇,回味望了她一眼,轻浅一笑:
“这家店里的茶是特制的,夏天时喝最舒坦。”
苏妙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顿了顿,好奇地问:
“你对这里很熟悉,莫非之前来过?”
“来过。那一年从长乐镇返回梁都,船因故在苏州临时停靠。我心中想着原来小吃摊也有好手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苏州城转悠,转悠来转悠去就转悠到了这儿,这家店所在的土地当时正被知府的小儿子谋划着欲买下来拆除,店主人死活不从。我见他手艺不错,就代替那个恶霸把这家店买下了。”
他说的云淡风轻,苏妙却听的直抽眉角,原来他还干过这种事,总觉得干这种事和他的面相极不相符:
“这么说,你现在是这家店的老板了?”
回味一愣,很显然他从来就没思考过这个问题,思考了一阵子之后,他对着端菜上来的伙计指了指苏妙,一本正经地说:
“这是你们老板娘。”
那伙计愣了愣。看着苏妙,一张脸笑出许多褶子,从善如流地唤道:
“老板娘!”
苏妙僵硬着脖子,点了点头,她是觉得有点小兴奋,还挺高兴的,可回味的介绍方式怎么回想怎么觉得怪异。
“公子,老板娘,千张包子、炒蚕豆、凉拌四丝、小葱拌豆腐齐了!”
回味点了点头,挥手示意他下去。
待伙计离开之后。苏妙低着头,无语地盯着一大碗色白汤清的……包子,久久说不出话来,憋了老半天。才幽幽地感叹了句:
“请我来吃包子也就算了,这包子怎么是泡在汤里的,还是豆腐皮做的,这真是包子吗?”
“这是千张包子,吃吃看吧。”回味淡淡地说着,从筷笼里拿出一双筷子递给她。
苏妙见他坚持。心里对这千张包子倒是产生了许多好奇,回味是个很挑剔的人,让他强烈推荐一样吃食着实不易,怀着狐疑的心情夹了一只用豆腐皮卷成的包子,迷惑地看了一会儿,放到嘴边,咬了一口。
霎时,鲜美四溢,唇齿生香!
千张包子是用豆腐皮制成的,这个稍微想一想就明白了,豆腐皮的另一种叫法就是“千张”,所以千张包子就是豆腐皮包子。
千张包子铺只是一家小铺子,接待的客人也都是一般百姓,自然不会使用什么名贵的食材,馅料是用鲜猪肉、虾皮、笋衣制成的,用豆腐皮包成五厘米见方的三角棱柱形包子,搭配用绿豆为原料做成的细丝粉,放进滋味鲜美的秘制高汤中,慢火烹煮,食用时佐以辣油、米醋、白胡椒粉和香葱,色白汤清,鲜美诱人。千张韧而薄,馅料滑不腻,汤汁浓鲜,配料鲜艳,丝粉和千张明显是店家自己制作的,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煮到足够入味时无论是千张还是丝粉都没有糊烂,反而那味道越发醇香。
“怎么样?”回味望着她,唇角勾着一抹似笑非笑,轻轻地问。
苏妙不答,拿起勺子,舀了一口高汤慢慢地品尝一口,确实是高汤没错,却清澈见底,不见半点油花,亦没有腻人的肉味,只是醇,醇得让人惊异,让人心动,醇厚到连苏妙都觉得震惊,并且她完全不知道这高汤是怎么熬出来的。
所谓高手在民间,此言不虚。
停了许久,她依旧陷在深沉里没有脱离,她不语。
“不好吗?”回味向来沉默寡言,这一回却坚持不懈地追问起来。
“不错。”苏妙停了一会儿,语气平淡地回了两个字,一张小脸平着,看不出她心里在想什么。
回味笑笑,夹了一块筷子一清二白的小葱拌豆腐送进口里。
苏妙不知道他笑的是什么,却觉得他笑的让她有点恼火,她又一次不悦起来。
她先尝了一口炒蚕豆,清香可口;又尝了一口小葱拌豆腐,那味儿绝对不是一清二白,绝对够得上素雅淡洁,鲜滑爽口,让人吃上一口便心悦起来;凉拌四丝,色彩鲜艳,清凉不腻,一点多余的影响美观和口感的水分都不曾有。
这家包子铺虽然规模小,但做东西认真,也很有特色。店里的风格已经塑造出来了,这家店走的是随意却不随便的风格,新颖独特。
“这菜是谁做的?”终是没能忍耐住好奇,苏妙在沉默了良久之后。平着声音问。
“本来应该叫他出来见见你的,不过他一直对将祖产被迫卖给我的事耿耿于怀,总是躲着我,我也叫不动他。”回味笑说。
苏妙瞅着他,心里暗道他到底是用什么法子把这家店买下来的。以至于人家店主人压根就不待见他。
“觉得这千张包子怎么样?”回味罕见地露出笑吟吟的表情,问。
“好。”苏妙想了半天,才将一肚子话总结出来这么一个字,顿了顿,继续说,“‘高手在民间’这句话果然是不差的,不仅仅是厨王赛上,连这街角的小吃摊里也有许多名厨。”
其实这个道理她不是不懂得,前世她就是做这行的,从业生涯中碰见过的“世外高人”也是数不胜数。她并非不懂得“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更不会傻乎乎地以为自己可以一辈子都能“打遍天下无敌手”,长江后浪推前浪,更何况她前面那一批大浪里她可望不可即的大有人在,她自认为已经将心态放在最平和的地方,然而这一世的遭遇却与前一世大不相同,虽然同样的震撼,甚至比前一世还要震撼。
这里的人还在使用着传统手工艺,餐饮行业不是武器制造业,越进化威力越强。恰恰相反,在苏妙生存过的时代,好多手工艺已经濒临失传甚至已经失传了,听过的学过的也还好。可那些早已经失传的、她听都没听过学都没学过的工艺在令她惊叹的同时,她的内心深处难免会产生惶恐和排斥,她下意识去排斥那些她不熟悉的东西,并寻找安全感似的固守着自己狭隘的范围,即使她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可在复杂的心理上。不是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就能够克服就能够打破的。
假如她的水平稍稍倾斜那么一点,她煮出来的高汤甚至都不如街边包子铺里煮出来的高汤,这是多么让人汗颜又“悲剧”的事。
她甚至觉得,回味他只是过不去他心理上的那一关,一旦某一天他心理上的瓶颈被打破,教导了他这么多年的她手艺很有可能还不如他,而从现在的发展来看,回味他能够彻底打破那个瓶颈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想到这里,她的面色沉了下来。
初来乍到时,她的心里有些自大,认为自己带着高超的手艺和新颖的创意而来,一般人比不上她,及至遇见回味,回味虽然手艺好,却由着自己生生地将自己束缚住了,于是她虽然有一瞬的惊叹,却也没放在心上。在接触到长生时,她开始觉得这个世界同样也有好手,那种仿佛是觉得自己已经稳坐的地位被动摇了的感觉让她心生异样,但她本就不是个会逃避的姑娘,于是她想既然这个世界同样好手众多,与其坐井观天当个自大的傻瓜,不如走出去,去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业界,这也是当初她来参加厨王赛的理由之一。
然后,当她真的来了,并且真的一步一步走到决赛了,有输有赢,有开心有烦恼,一路摇摇晃晃地走到最后,她终于在最后的时刻被佟染虐成了傻叉。
一想到曾经“风华绝代”的自己被佟染那个骚包虐成了傻叉,她就怒从肝中起,有一种想把佟染拆巴拆巴煮汤的冲动。
回味望着她那一张变幻来变幻去的脸,唇角微勾着,半垂着头,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着碗沿,一言不发。
临走之前回味让伙计去把千张包子铺的店主叫出来,伙计去叫了,结果回来说主人正在厨房里忙着没空,看来那一位对回味还真是不待见。
走着来的回去的时候自然也是走着,这里离苏州城靠脚走至少要走一个时辰,好在苏妙是个运动惯了的,体质好得很,跟着他走上二十里地都不成问题,若是那些娇弱秀丽的美娇娘,听说居然是让她们走回去,一定会哭着喊一句“你不在乎我”,然后一巴掌呼过去,转身搭顺风车跑路,从此再也不搭理他了,
苏妙没搭理他,两人虽然肩并肩走在官道上,却不发一言。回味素来沉默,一直以来都是苏妙跟他叽叽喳喳的,现在苏妙不说话,他自然不会主动开口,于是两个人虽然并排走在官道上,衍生出的气氛却让今天这气温硬生生地降了好几度,连路过的松鼠都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一直到午后比烤熟的铁板还要热的官道上突然出现一物,远远地映入两个人的视野,这样的寂静才终于被打破,二人狐疑地看着突然出现在官道边的一辆马车,一个车夫模样的人正蹲在地上修车轮,旁边一个青衣小鬟看面相就很厉害的样子,撑着一把阳伞站在道边,皱着眉头,一个劲儿对追问车夫:
“好了没有?到底好了没有?这都多少时辰了你还没修好,天儿这么热,热坏了姑娘你担得起吗?”
那车夫大汗淋漓,也不知是天气太热车轮太难修还是那青衣小鬟太聒噪把他烦躁的,他一面汗流浃背地修车轮一面点头如鸡啄米:
“小青姐姐,这就好!这就好!你请姑娘再等等!”
“还要等多久?本姑娘下午可是很忙的,误了本姑娘这么些时辰,你一个车夫连马车都修不好,东平侯府留着你还有何用,回去我就禀明父亲打发了你!”伴随着连珠炮似的娇斥,一个身穿粉色罗裙的女子气冲冲地从车上下来,柳眉倒竖,厉声道。
那车夫一慌,扑通跪倒在地,连连磕头道:
“求五姑娘嘴下留情,小的还有六个孩子要养,断不能丢了这份工!小的这就把车修好,求五姑娘再耐心等等!”
丁五姑娘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满眼不屑,昂起下巴才要说话,眸光流转时一眼望见缓步而来的回味,刹那间,那双眼竟然比午夜里的星辰还要闪耀,欢喜得脸颊刷地绯红起来,她三步并两步奔上前,两眼冒着光,喜滋滋地唤了声:
“阿味哥哥!”
听大姐说,之前丁七姑娘的马车刚坏过一次,今儿丁五姑娘的马车就坏了,东平侯府的马车也忒不结实了,是不是该换了?(未完待续。)





妙味 第三百十四章 迷路
回味也没想到会在这荒郊野外遇见丁兰,愣了一愣,嘴唇微抿,一言不发。
苏妙在丁兰身上看了两遍,据这个姑娘说,她是在探友回来的途中路过此地也不知道怎么的马车坏了,因此就种在路上回不去了,至于去探友的理由自然是因为她马上就要举家搬回梁都了,所以要和当地的朋友挨个告别。
从她的眉飞色舞中能看出她对搬回梁都这件事是极兴奋欢喜的,然而这样的欢喜并没有感染回味,他依旧一言不发,甚至对她的叽叽喳喳觉得聒噪,皱了皱眉,没有搭腔,反而是扭过头来对一直被丁兰无视的苏妙道:
“走吧。”
苏妙点点头,心里对丁兰产生了无限的同情,能拉下热脸来贴冷屁股也是一项高超的技能,只是这个丁兰贴的太刻意了,反而失了朦胧美,这也就注定了她不会胜利。
懒洋洋地挽住回味的胳膊,两个人肩并肩往前走。
在手甫一搭上回味的臂弯时,苏妙就觉得自己的手被狠狠地刺了一下,仿佛着火了似的,眉角狠狠一抽,怀春少女的怨恨确实很强大。
“阿味哥哥,阿味哥哥,你别走啊。”丁兰眼见回味头也不回地走了,小鹿似的冲上前,眨巴着一双大大的鹿眼,嘴巴扁起,露出一抹娇憨俏丽,不依地说,“兰儿的马车坏了,这马车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阿味哥哥你既然碰见了,至少送送兰儿么。”
回味慢吞吞地将她看了一眼,又慢吞吞地扫了一眼周围,平声回答:
“我们是步行而来,正要步行回去,你若要步行回去,我们也不会拦着你,这路又不是我们开的。”
苏妙在他话音才落时差一点笑喷出来,丁兰的脸却变得绿油油的。一双俏丽的眼睛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官道上扫了一圈,又在回味身上望了一眼,咬了咬牙,绿着一张脸笑起来。说:
“看来这马车也修不好了,不如兰儿跟阿味哥哥走回去?”
“路又不是我开的,你要走回去为何要问我?”回味说着,拉着苏妙走了。
丁兰的脸更绿,咬了咬牙。扶着小青的手小跑着跟上去,笑着说:
“阿味哥哥,下个月兰儿就要搬回梁都去了,阿味哥哥什么时候回梁都去?”
回味起初不答,丁兰却一点不识趣,见他不做声,将这个问题翻来覆去问了好几遍,一直到回味不耐烦了,皱了皱眉,不悦地道:
“我不回去。”
丁兰扁起嘴巴。神情充满了不忿和怜悯,急于安慰似的说:
“阿味哥哥,你为什么不回去,梁都是你的家啊,要兰儿说你根本不必在意那些碎嘴的人说的话,只要阿味哥哥肯回瑞王府,不管是哪里都不比世子爷差,兰儿知道阿味哥哥心善,可阿味哥哥你也不能总是逃啊,只要你回了瑞王府。就能给那些成日里说你闲话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回味不悦地皱了皱眉,却没有说话。
苏妙有点吃惊,上一次在东平侯府她没有发现,这一回单独相处她却发现这个丁兰似乎和回味很熟悉的样子。因为即使是最自来熟的人也不会说这么敏感的话题。她比较在意的是“那些碎嘴的人”,回味是私生子这个她已经知道了,私生子从来就是茶余饭后的话题,喜欢靠议论**来取乐亦是人的劣根性,可回味在梁都的处境是被许多人说闲话吗,她还以为回爹那样一个护短的人又权势滔天。有他压制,再加上回味那两个哥哥看起来也很疼爱他的样子,回味在梁都过的应该挺轻松的,看来权势再大,人的嘴也是堵不住的。
“阿味哥哥,你别再往厨房里钻了,小的时候你明明是很喜欢舞枪弄刀威风凛凛的,你还说你将来要像瑞王爷一样赴沙场杀敌寇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呢,兰儿虽然不愿意你上战场,但你这成天往厨房钻,兰儿也不是不喜欢你下厨房,可兰儿知道你志不在此,阿味哥哥你何必因为那些人的闲言碎语就放弃自己的理想呢,瑞王爷那样疼你,只要你说一声,瑞王爷就一定会让你回到瑞王府,到时候说不定连世子爷的地位也……”丁兰连珠炮似的说,说到最后一句时惊觉自己说脱了嘴,慌忙捂住嘴唇,再抬头时,对上的却是回味阴沉如密布雨云的天空般的脸。
回味冷冷地乜了她一眼,拉着苏妙快步离开。
丁兰一看更不高兴了,狠狠地剜了苏妙一眼,苏妙心想这位丁五姑娘大概是压根就没把她放在眼里,不然为何什么话都敢在她面前说,就仿佛她是蝼蚁一般,即使听到了也不能如何,居然抱着这样的心态,苏妙不知道是该说她纯澈还是该说她蠢。
“阿味哥哥,你若是想实现自己当年的理想,你就更不应该消沉下去了,什么厨王大赛,什么回香楼,你明明志不在此,又何必勉强自己呢。待你回了梁都,只要你娶了兰儿,兰儿和东平侯府一定会帮助你达成心愿的,做东平侯府的女婿不是比你呆在回香楼里更好。更何况他们都说即便是回香楼,佳阳郡主并不打算交给你,回香楼最终是要交给回甘哥哥的。”丁兰依旧像一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地嚷着。
苏妙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先不说这姑娘什么话都敢说半点矜持感没有,若是苏妙自己的话,她是绝对不会再说下去的,因为回味此时的脸色是恨不得一巴掌呼死她,当着人家的面议论人家的家族这是最大的忌讳,丁五姑娘也不知道是为了表现她和回味的熟稔才口无遮拦,还是因为她和回味真的很熟稔所以才口无遮拦。
总之回味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闭嘴!”他冷冷地呵斥一声,面罩寒霜,阴沉得比大雪密布的冬天还要森冷。
丁兰被吓住了,肩膀头缩了一缩,她是个娇生惯养的,同时又鼓起嘴,红着眼圈委屈地说:
“阿味哥哥做什么这么生气,兰儿又没有说错,她只是一个卑贱的庶民。对阿味哥哥的前程没有半点助益,阿味哥哥是王爷的儿子,王爷的儿子怎么能一辈子钻厨房呢,不想钻厨房就要有妻子娘家的帮忙。这个女人什么都帮不了你,能帮你的是我,阿味哥哥你忘了小时候我就对你说过我要做你的新娘吗?”
苏妙颇为无力,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丁五姑娘当着她的面对她的未婚夫诉情。偏生因为她对回味在梁都里的生活并不了解,所以总觉得插不上话,张着嘴在面色越发阴沉的回味和一脸委屈表情的丁兰身上望了一眼,表情愣然。
回味的眉毛皱的更深,更不理会丁兰,拉着苏妙的手疾走。
苏妙跟在他身后,刚开始还能跟上他的步速,可是他走得太快了,及至最后苏妙已经跟不上他的步伐,只得开始小跑起来。
“阿味哥哥!阿味哥哥!”丁兰却是个小脚娘。平常都是乘车坐轿的,哪里有回味那样的步速,慌忙在后面追了一阵,到最后也跟不上了,气得一叠声叫嚷,叫嚷中还带着气喘吁吁。
即使她都快叫破了嗓子,回味依旧头也不回,拉着苏妙的手径直向前,就像后面有只老虎在追他似的。
苏妙被他这么拉着,眼看着丁兰在后面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小白点,心头似有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嘴角狠抽地盯着回味的背影,不明白丁兰到底是那句话刺激到了他。让他开始发神经。
回味这神经发作一直持续了半个时辰,也就是说苏妙被他拉扯着疾走了半个时辰,也是因为这神经病发作,副作用的路痴症紧跟着发作了,于是在下午最热的时候,苏妙发现她和回味被困在偏离了官道的山林里迷路了。这一发现又惊起了心头的两万只草泥马,带着响亮的嘶鸣声在她的心口呼啸来呼啸去,她仰着头望着阳光从浓密的树冠外透**来,在地上形成铜钱似的光斑,狠狠地抽了抽眉角,望向淡定地靠在树干上,一脸云淡风轻,仿佛带错路的人不是他的回味,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
“这是哪儿?”
回味手一摊,那意思“鬼知道这是哪儿”。
苏妙的眉角抽得更厉害:“我是不知道你和那位丁五姑娘有什么私人恩怨,可纵使她和你有私人恩怨,她一个姑娘又不会吃了你,你也用不着逃这么快啊。”
“我没有逃,我只是觉得她太聒噪。”回味淡淡地说。
“真的?”苏妙满眼狐疑地看着他。
回味把她看了一会儿,哼了一声:“我若是不快点走,你岂不是要掉进醋坛子里去了。”
“……”苏妙被他理直气壮的话噎了一下,居然无言以对,“这里到底是哪儿?”她不得不问,她不是苏州人,虽然借着比赛的机会来游览,却不可能连不知名的小路都认得,这四面全是树林,连一条整齐的公路都没有,苏妙也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曾经来过苏州数次的回味身上。
事实证明抱着这种期望的苏妙绝对是个傻瓜,回味仔细地将周围打量了一遍,才淡淡地说:
“我不认得。”
一股气儿从底下窜上来,憋在苏妙的胸口,她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
“我明儿还要参赛,你却不知道这里是哪儿,莫非你是要让我在这荒郊野外住上一晚,明日直接上赛台?”不,凭借回味的方向感,也许他们不止住一晚也说不定。
“这儿离官道应该不远,咱们找一找就是了。”回味比她乐观,嘴里说着,转身,向树林深处走去。
苏妙见状,急忙跟上他,拉住他的手臂,不是担心他一个人跑了,而是怕他走远了走丢了又迷路了,到时候她可找不着他。
仿佛明白她的心中所想,回味微笑起来,反手握住她的手,两个人向来时的山林路走去。
从午后一直到黄昏,再从黄昏到夜幕降临,当苏妙第十次看到自己拴在树干上的红头绳时彻底泄了气,疲累地蹲下来双手捧腮,坚决不走了。
回味也蹲了下来,蹲在她身边,过了一会儿,轻轻地叹了口气:
“幸好中午多吃了些,在林子里过夜却不带干粮可不妙。”
“比起干粮,这林子里的蚊子才更应该在意吧。”苏妙蹲在地上不停地拍巴掌,一面拍一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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