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风月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青青绿萝裙
那天,卓煜一大早就带着殷渺渺出宫去了。
“今儿是花朝,我们出宫散散心吧。”卓煜哪还记得宫里的花朝,一心一意只担忧她在宫里闷久了会不高兴。
殷渺渺欣然应允,两人就换上寻常衣衫,白龙鱼服出去了。
花朝是踏青游玩的好日子,街上游人如织,平民百姓穿着朴实,脸带笑容。有个瘦小的男孩子像是猴儿似的从他们身边窜过,被紧随的父亲好一顿臭骂。
街道两旁开着许多店铺,绘着各式各样图案的旌旗迎风招展,糕点铺里传来饴糖的甜香,小孩子们一闻见就挪不动脚步了。
殷渺渺不禁道:“有几分盛世的景象了。”
卓煜摇头道:“你言之过早,割让的三洲未曾收服,京城附近亦有冻死的百姓,偏远之地饿殍不知其数……连让百姓吃饱穿暖,安居乐业都不曾做到,哪里算是什么盛世呢”
“不早,迟早的事。”她说。
“你就哄我好了。”卓煜说着,唇边却露出笑来。
殷渺渺跟着笑了起来,忽而发现近些日子,自己对卓煜的感情发生了变化:最开始,她喜欢他只是因为他与众不同,他引起了她的兴趣,继而产生了喜欢的情愫,乃至后面的巫山会也不是什么陌生的事,她都经历过。
但现在不一样了。
严格来说,卓煜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哪怕所有人都说她独宠,他陪伴她的时光也不算长,大多数时间都放在了处理政事上;他会关心她这一日过得好不好,吃了什么,有没有不合她心意的地方,但也会恼,会生气,会要她去哄。
他不像她过去的伴侣那样事事以她为中心,她却一点儿都没有不高兴。
或许,这才是正常的。过去,她和旁人的情感关系都是畸形的,从前是她取悦别人,后来是别人取悦她,总是一个人围着另一个人转,十分心意里,七分是利益。
但现在,卓煜对她无所求,她对卓煜亦无所求,愿意付出心力,仅仅是因为喜欢罢了……恋人和情人是不一样的。
卓煜转过身,恰好对上她璀璨的明眸,不由哑然失笑:“怎么这样看着我”
“随便看看,不可以吗”她弯起唇。
“可以可以,夫人请。”
殷渺渺这下是真的笑弯了眉,眼睛一眨不眨看了他好一会儿,直到他面露窘迫才指着不远处的小楼道:“那是什么地方,去坐坐吧。”
“那是勾栏。”卓煜道,“听戏的。”
殷渺渺来了兴趣:“能去吗”
“有何不可。”卓煜牵了她的袖子,“随我来。”
勾栏与寻常酒楼茶楼都不相同,周围都被木板密密围拢起来,独留一扇门进出。进了楼里,就有人来兜售座位牌,青、白、红三色分别代表了下中上三等坐席。
卓煜买了两个红色木牌,领着殷渺渺往二楼的位置去,那里正面戏台,是最佳的坐席。
坐定后,又有童子端来茶水点心,还贴心地赠了两张纸榜,上书今日的戏目与戏角的名字。
殷渺渺不认得这里的文字,遂问:“今天唱的是什么戏”
卓煜顿了顿,道:“寻仙记。”
殷渺渺怔住了。
不多时,戏开了场。
故事一开头就是男主角进京赶考但名落孙山,男主角嘛,当然不会因为才学不够而落榜(那还有什么好写的!)。而是因为那次科举舞弊严重,五千雪花银能买一份答案,一身傲骨的男主角不愿意同流合污,只能被刷。
成绩出来后,男主角先痛骂官场险恶奸人当道,骂完没办法,收拾包袱回家。就在回家途中的某一日,他在湖边偶遇芙蕖仙子出游,仙子之美,不是凡人能够想象,男主角从未见过如此仙姿绰约之人(),对芙蕖仙子一见钟情,写了一首诗诉情衷。
仙子对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十分欣赏,两人交谈几句后,顺理成章地春风一度了。
第二天,仙子离开了,留下男主角在河畔徘徊泪流。
“啊,姐姐——你千里凌波乘云去,徒留我涕泪徊肠难舍离,纵我金榜题名春风意,怎比仙乡一夜罗帷里玉京迢迢人难去,一朵芙蓉相思寄。”
戏台上的小生清秀可人,嗓音清澈婉转,唱到动情处更是泪沾衣襟,极富感染力。
连卓煜都被触动心肠,不由侧头望了一眼殷渺渺,心道,戏中情是虚幻,他的邂逅却是真真实实的——她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仙人,因为受伤失忆才堕入凡间,那么,未来她是否会像那芙蕖仙子一般,终会因仙凡有别而离开
故事还在继续。
男主角在湖畔等了好几天,仙子都没有再回来,而之前落第的事又让他对官场灰了心,于是,男主角决定放弃官途,一心修道。
于是,他踏访名山大川,想要寻找成仙的机缘。一次机缘巧合,他救了女配角——一只修行千年的狐狸精,向她询问该如何才能成仙,狐狸却劝他放弃:
“公子呀,这登仙之路不好走,走不完的青山十万重,渡不了的碧波没尽头。天台四万八千丈,垒的寸寸是白骨。如此艰途,问什么蓬莱何处不若红尘且住,你同我,朝与暮。”
然而,男主角还是坚定地拒绝了,因为他不仅是在求道,也是在找初恋情人,狐狸精没有办法,给他指了条路,让他去爬九万九千丈的云梯,传闻能爬到最上面,就能得到仙人点化,飞升成仙。
男主角就去了,爬到九万八千丈的时候突然力竭,险些摔下云梯,就在这时狐狸出现救了他一命,自己却不幸跌落身亡。知道这个时候,他才知道狐狸不放心自己一直跟着他,可现在一切都太晚了。
最后,他爬上了云梯,飞升成仙,在瑶池边与芙蕖仙子重逢,只是那个风情万种的狐狸精,终究是不会回来了。
殷渺渺被这既视感极强的故事惊到了,没想到这个年代也会有狐狸和玫瑰,白莲花和朱砂痣的故事,不禁道:“写这出戏的人可真有意思。若是你,你是会选和狐狸双宿双飞,还是执意去寻找仙子”
卓煜沉吟片刻,幽幽道:“他对仙子一见倾心,对狐狸不过爱怜罢了,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只是……”
“只是”
“只是,仙子对他是否是同一种心情呢”卓煜轻轻道,“若是她当初不曾离开,效仿董永七仙女之缘,该有多好。”
殷渺渺明白了他的意思,轻轻叹了口气:“只羡鸳鸯不羡仙,对吗”
“成仙就一定好吗”卓煜问,“归尘子的所作所为,可不见得是仙家气度,照样贪恋痴嗔,如此,与凡间又有何区别”
殷渺渺沉默了。
“渺渺,我想你留在这里,荣华富贵也好,名利权势也罢,我能给你的,都给你。你想要修道,我不拦你,我给你修道观、立生祠,但凡我能做到的,我一定想办法。若你我能有孩子,我便把这江山交到他手中;若是个女孩儿,会难一点,不过我可以将大儿过继,她成我唯一的血脉,旁人想反对也难。”
嘈杂的勾栏里,咿呀的胡琴里,卓煜的声音清晰地字字可闻:“假如这样,你可愿意为我留下”
殷渺渺喉咙发紧,说不出话来。她知道这是一个何等慎重的承诺,卓煜不是一个昏庸的帝王,这绝对不是他一时冲动,而是反复思量后的结果。
世间不会有比这更美更打动人的诺言了,一生荣华,一生挚爱,只要她点头,她这一生直到尽头,都是喜乐无忧。
不能长生又如何呢修道之人难道人人都能飞升吗恐怕未必吧,那前途莫测的修真界里,照样有艰难险阻,坎坷磨难,在那里,她只不过是个刚刚起步的弱者,但在这里,她已经得到了一切。
223.223
这是哪儿殷渺渺竭力在脑中搜寻着记忆,只能想起自己的姓名、家庭、职业等基本信息,再往前追溯,有些事情也记不起来了。
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这儿的,这又是哪儿。
她踉踉跄跄往前走了几步,看清了那光源原来就是洞口,外头一轮明月高悬,地上积着薄薄的一层白雪。
这是冬天的夜晚,应该会很冷。
她想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服,忽然怔住了。她穿着一件齐及脚踝的月白色冰裂梅花纹长裙,布料柔软贴身,可既不是丝绸,也不是棉麻,她认不出来是什么材质,而且只有那么薄薄一层。
可外面冰冷的空气也是真实的,她确定这就是冬天,但大冬天只穿一件也不觉得冷,不可能是她的体质。
难道是穿越了殷渺渺伸出手,仔细打量着自己的手掌,这双手洁白细腻,指若青葱,没有一丝老茧,一看就知道从没有干过粗重的活计。
这的确不是她的手。她成长在一个偏僻的山村,懂事起就要打草喂猪,洗衣做饭,哪怕后面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皮肤能保养变好,变形的手指却不行。
这双看不见毛孔和筋骨的玉手,不是她的。
她又去摸自己的脸和头发,长什么样不知道,但能摸到一头长及腰的乌发,被一根白玉簪松松绾起。
她拔下簪子在月光下一照,簪尖能看见刻字,是一个“渺”,右半边的“少”字最后一划微微上钩,几乎成了一个闭合的圈。
殷渺渺面色古怪,根据穿越定律,会穿到和自己同名之人身上很正常,认识不认识的字多半是身体原本的记忆,但……不可能连写字的习惯都一模一样吧
她想着,站起来走了两步,身体轻盈,毫无不适。
灵魂熟悉不熟悉躯壳是玄学,但人如果突然变胖变高,四肢就会不太协调,这具身体目测高度比她原来高上不少,她却没有丝毫违和。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她是穿越了,但不是刚穿越。
那就是失忆了。
人家穿越是装失忆,她是真失忆,还真是……殷渺渺叹了口气,拍了拍身上试图找到和身份有关的线索。
除了这身薄裙子和白玉簪外,她唯一的身外物就只有一个荷包,然而,就当她试图拉开抽绳打开时却发现——荷包打不开,绳子好像是被缝死了似的,怎么都抽不出来。
哪里都奇奇怪怪的。
殷渺渺试了几次均无功而返,决定暂且放弃,先离开这个鬼地方。总要先找到有人烟的地方,才好问出这是哪儿,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她凭借感觉找了个方向,慢慢走了过去。
茂盛浓密的林木吞掉了她纤瘦的背影。
寒月凛凛。
又一个护卫倒下了。
刀刃割过咽喉,血管破裂,一簇鲜血飞溅开来,洒在了卓煜的脸上,又腥又咸。可他任由血水刺痛眼睛,也不敢分神抹一把脸。
他怕就一眨眼的功夫,命就没了。
从冷宫皇子到太子,再到皇帝,卓煜经历过无数腥风血雨。可唯独这一次,他是实打实的半只脚进了鬼门关。
“陛下快走。”仅剩的一名护卫砍翻了一个敌人,拼着被人背上砍一刀的代价抢回了一匹马,“卑职断后!”
卓煜翻身上马,拉住缰绳。不远处的敌人看见他欲逃走,一个腾跃飞起,扬起的刀锋映着月色,反射出一片冷光。
护卫大喝一声迎上去,兵刃相接,阻拦了敌人的攻击。
趁此机会,卓煜伏低身体,一夹马腹,训练有素的马儿嘶鸣一声,载着他飞奔离去。
“追!”余下的六名黑衣人对视一眼,只留一个拖住护卫,其余五人上马,朝着卓煜逃离的方向追去。
今夜月色虽好,可山林中依旧难以分辨方向,卓煜不知自己逃到了哪里,亦不知马会带他奔向何方。
追兵的马蹄声近了。
卓煜一咬牙,趁着追兵还没有来,勒了缰绳下马,然后拔出怀中的匕首扎进了马屁股。马儿吃痛,惨叫一声,撒开蹄子就跑。
他自己则转身藏进了树丛里。
刚刚隐藏好身形,追兵就到了,他们没有想到卓煜敢这个时候弃马,一门心思追着得得的马蹄声而去。
然而,奔出了二三十米后,为首的黑衣人突然抬了抬手臂:“停。”
“吁——”其余四人纷纷勒令马停下,问也不多问一声。
卓煜心中一沉:这些人令行禁止,可见规矩森严,绝非一般宵小之徒,能训练出这等死士之人,一共也就那么几个。
飒飒寒风吹过树梢,发出沙沙声响,山林中隐约传来兽类的呼号。
为首之人闭上双目,侧耳倾听。
卓煜屏住了呼吸,生怕发出什么声响引起他们的注意。
有什么声音在渐渐靠近。卓煜听力寻常,一直到很近了,才发现那似乎是布料摩挲的声音,而且就出现在他几丈远的地方。
这种时候……会是什么人他一颗心高高悬起。
那几个黑衣人也听见了响动,呈包围状靠了过去。
先跨出灌木丛的是一只云头履,履头却是一朵莲花,花心钉了几粒米粒大小的珍珠,颤巍巍的好似晨露。
既是步步生莲,那么来的人,肯定是个女人。
曾闻山中多精魅,娉娉袅袅月下行。
几个黑衣人头皮炸裂,常做伤天害理之事的人,心里有鬼,往往更怕妖魔鬼怪,短短几息,他们背后已汗湿一片。
草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隐藏在树木阴影中的不速之客终于出现了。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姑娘,二八年华,衣袂翩翩,是完全不适合在山中出现的打扮。
她望着严阵以待的黑衣人,微微蹙眉:“你们……是谁”
首领不动声色扫了一眼她的身后,月光之下,她也有人影。
“是人。”他说,“杀!”
“啊”
下山的人自然是殷渺渺,她循着声音而来,本想找个人问问去附近城镇的路,谁晓得一打照面对方就喊打喊杀。
说的话也听着毛骨悚然,是人就要杀,难道这个世界……人妖颠倒,遇人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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