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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养老攻略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快穿狂魔

    原身当时因为想要维持自己贤妻良母的人设,同时还觉得李文希这么做,说明他很孝顺,所以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很是勤快的点了点头,并且还帮忙收拾了两间屋子。

    可是,等到李文希的母亲和妹妹住进来半个月后,双方三观差距造成的矛盾冲突便显得愈来愈大。

    甚至于到激烈争吵的地步。

    李文希的母亲觉得原身太过于矫情,连洗衣做饭都不会,简直就不配称之为女人,同时还觉得原身抛头露面的跟人谈生意实在是不像话,除此之外,她还认为原身现在最要紧的事是给她的儿子生儿子。

    李文希的妹妹也会随声附和。

    原身刚开始还能因为她是李文希的母亲而有所忍耐,可是,时间久了,对方说的话也越来越难听。

    原身又哪里能忍受得了

    原身怎么着也是她父亲千娇百宠的养大的,平日里她父亲连句狠话都舍不得对她说,可是李文希的母亲呢,不是骂她是个不生蛋的母鸡,就是骂她一天到晚招蜂引蝶。

    总之,话难听的很。

    忍受不了之后,就开始吵。

    但是,原身一个基本不怎么接触粗俗脏话的人,又哪是在农村摸爬滚打,吵遍全村无敌手的寡妇的对手,没几句就落了下风,后来实在迫于无奈,只能换了个房子,同时要求李文希也搬到她那边去住。

    在这一点上,原身是真的觉得自己做的已经够可以了,别人家媳妇受不了婆婆,那都是想方设法的把婆婆撵回家去,可是,她非但没有撵,还直接把房子让给了她婆婆住,还想怎么样还要怎么样

    难不成非要给她当牛做马吗

    可是,李文希的母亲却依旧不依不饶,要李文希晚上回她那住。

    总之,当时折腾了很久。

    直到李文希的妹妹嫁人,这才稍微停歇些,而彻底的结束,则是因为李文希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

    当时原身虽然看着悲伤。

    可实际恨不得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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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三章:娱乐圈破产总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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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原身收到余媚跟经纪人闹矛盾跑了的消息,并且得到经纪人回复的当时情况时,完全是一脸懵逼。

    要个原稿看看而已。

    怎么就成了诬陷她抄袭了。

    这也太敏感了吧。

    但也正因如此,让原身对那个余媚产生了一些怀疑,并且还将先前跟余媚一起参加歌手比赛的其他练习生找了过去,询问他们余媚的情况,以及余媚的那些原创经典歌曲,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原创的

    不能怪原身感觉奇怪。

    这种事无论谁都会感觉奇怪。

    要个手稿看看而已。

    何必这么敏感呢

    又不是索要没有发行过的歌曲的原稿,这种已经过了明路,大家都知道是她原创的歌曲的原稿根本就不是很重要,谁还能夺了不成

    原创歌手之间,有时候也会拿各自的原稿彼此互相交流,互相挑挑刺,找找歌曲中的缺点和优点。

    这种事简直再寻常不过。

    怎么就她这么敏感了

    之后,那些练习生的回应就让原身更加奇怪了,因为那些练习生都说从来没有看到过余媚在什么地方写过曲子,有一个编曲系练习生还表示她曾经想跟余媚讨论一下编曲方面的问题,可余媚一点回应都没有,只是敷衍,后来更是见她就躲,这些无疑都在表明一个问题。

    那就是余媚的原创歌曲有鬼。

    可能就没有原稿。

    所以才会那么慌。

    不过,因为这件事可能会涉及到他们娱乐公司的名誉,可能会被别人怀疑是他们娱乐公司在帮余媚买歌曲稿子什么的,所以,原身并没有将这件事宣扬出去,而是让经纪人继续去联系余媚,与她沟通。

    希望了解真相。

    以后才能帮忙运作。

    然而,经纪人的沟通在余媚看来完全就是威胁,再加上她唱的歌曲的确都是抄的,而且她对编曲也是一点不了解,所以又怎能不慌

    慌了之后。

    余媚就准备先下手为强。

    一边与她那个让她成为私生女的父亲联系,一边开始雇水军在网络上营造舆论,同时还赶紧紧急学了一下基础的乐理知识,并且顺带着临时编造了一部分歌曲的原稿。

    嗯,没错。

    她父亲就是李文希。

    李文希二十一年前就出轨过。

    出轨了当时他们影视公司旗下的一个小演员,或许用出轨来形容并不是很恰当,准确来讲,应该是潜规则了他们影视公司旗下的一个小演员,那个小演员就是余媚的母亲,此后数年,他们两人一直都有所联系,李文希还给她们提供了二十多年来的所有生活费和抚养费。

    当然,当时原身并不知情。

    再加上当时原身根本就没有太过插手晶海娱乐公司的运营,她只是偶尔过来看看情况,顺带着跟一些原创歌手交流交流,整个晶海娱乐公司的运营还是由李文希操纵。

    因此,这就给了李文希操作空间,给了他把自己这个以后应该能成为摇钱树的私生女签到独属于他自己的公司,并且败坏晶海娱乐公司的名声和转移部分资产的机会。

    有李文希这个做公司最高领导的内奸在,晶海娱乐公司与余媚之间的官司能打的赢才怪,非但没能打赢,而且,还被很多网民骂为想要抢夺余媚歌曲版权的吸血公司。

    最终虽然得到了违约金。

    可是名望损失却不可估量。

    这种隐性损失远超过金钱。

    更像是在败坏未来发展前景。

    况且,别忘了。

    余媚最开始只是个练习生。

    在她回来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换合同,因此,她要解约的也仅仅只是一个练习生合同,本身签约的时间就不长,而且违约



第四百五十四章:娱乐圈破产总裁(4)
    “那些员工和练习生没有离开,难道不是因为付不起百万违约金吗”

    乔木虽然很不想吐槽。

    可是原身愿望槽点真的很多。

    她那愿望乍听起来的确很让人感动,一边是员工们忠心耿耿,一边是老板的知恩图报,想要报恩。

    可是……

    只要了解他们公司合同的人。

    就都不会这么想啊!

    晶海娱乐公司先前在那个李文希的领导下,所有被他看重的员工和练习生,以及演员,都已经被他重金给挖走了,剩下没有被他挖走的员工,那都是他看不上的员工。

    而且李文希为了临走前再坑一下原身,顺带着再弄出一个晶海娱乐苛待员工的实锤出来,特地哄骗剩下的员工都签下了百万违约金的新合同,现在,那些员工就算想跳槽,那也付不起跳槽的违约金啊。

    更没有精力跟公司打官司。

    如今那些员工,估计大多数都在等着公司破产清算完毕,分点工资,并且不用付违约金的离开吧。

    忠贞不二完全是原身的幻想。

    不过原身愿望如此,乔木她显然也不可能再把原身的灵魂拉回来跟她商量能不能改改愿望什么的。

    况且这愿望也不难。

    就当是做慈善了。

    不过,即使原身没有搞死她前夫和对付那个私生女的想法,乔木也没打算放过他们,因为她就算是为了完成原身愿望,那也得继续在这娱乐圈当中混,而她继续在娱乐圈中混,李文希父女又怎能不慌

    到时候,就算乔木不去对付他们,他们想来也不会轻易放过她。

    所以……

    自然要搞死他们才放心。

    不过,暂时倒也不用着急。

    乔木打算先等这边破产清算完毕,然后看看能剩下多少人,以及还有多少人愿意跟她,到时再说。

    如果人多。

    那就再办个娱乐公司。

    如果人少。

    就那么小鱼小猫三两只。

    那就搞个工作室就行了。

    没必要费劲搞什么娱乐公司。

    乔木这边正考虑着怎么样才能算对那些员工好,又该如何帮剩下的那些练习生出道呢,放在包里的手机就响了,随意翻开一看,是她唯一的女儿,李雯打过来的电话。

    “喂,雯雯,有什么事吗”

    乔木放下手里的笔接通电话。

    按原身习惯问道。

    “妈,你终于和我爸离婚了吗

    这下子你信我了吧,好多年前我就看到他偷偷摸摸的摸公司里女明星的手,两人还笑得一脸暧昧。

    跟你说,你还不信。

    离婚你没损失多少吧,公司股份现在在谁的手里,妈,我爸他可是过错方,您可千万不要不忍心什么的,直接起诉让他净身出户啊!”

    李雯身在国外,主修的是国际金融管理学,辅修了珠宝设计学和政治经济学,目前已经拿到了三个学科的硕士文凭,正等着完成交博士论文答辩和答辩设计之类的事。

    再加上原身刻意隐瞒。

    所以得到消息的时间有点晚。

    此时他们都离婚近半个月了。

    “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这件事。

    你放心,我不会放过他的,明天我就去联系律师起诉,我这边的事情你不用担心,你在那边好好念书,缺钱了直接跟我说,如果想在国外发展也可以,当然,想回来也行,具体情况等你回来过年再说。

    电话我就先挂了,有什么问题你邮件联系我,有空我就把详细情况告诉你,我这边还有事要忙……”

    乔木先前一时间还真没想到财产分割的事,因为原身当时过于绝望,根本就没想过财产分割的事。

    直接跟李文希签了离婚协议。

    同时办了离婚证。

    可是实际上,只要乔木现在能够找到辉煌娱乐公司的股份所有人属于李文浩的证据,那么,乔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李文希隐瞒婚姻续存期财产,要求重新分割。

    虽然乔木也不缺辉煌娱乐的股份,可是能给对方添堵,甚至于说不定还能抢夺



第四百五十五章:娱乐圈破产总裁(5)
    乔木看完有关于检索那部分的信息,感慨了一番后,也就放下了。

    毕竟,这些资料并无用处。

    没有哪家法庭会因为某人搜索阅读过如何气死岳父和如何毒死媳妇,而对搜索人进行惩罚和判决。

    因此,乔木很快就开始翻阅起其他方面的资料,特别是最近几年公司方面的财务资料以及最为重要的,也就是辉煌娱乐公司的股权所有人,等这部分资料全部都查完。

    乔木才发现。

    原来李文希并不傻。

    辉煌娱乐公司的股权所有人并不是他,至少说,现在并不是他。

    根据资料显示。

    辉煌娱乐公司的确是由他出资创办的,甚至前期股权所有人也算是他个人独资,但是,就是在上半年的时候,在他们离婚前两个月。

    股权所有人发生了变更。

    公司百分之九十八的股份到了一个乔木并不认识的人手里,李文希手里只剩下百分之二的股份。

    同时出任公司总裁。

    虽然乔木不知道那个叫文浩强的人到底是谁,但是,用猜也该知道,那不过是李文希推出来的一个避免离婚财产分割的工具人罢了。

    甚至于存不存在都是问题。

    可这么一番操作。

    的确让乔木暂时无能为力。

    因为乔木如果这个时候跟他打财产转移以及财产分割官司的话。

    最多只能分到百分之一股份。

    那点股份够干啥的

    至于其他方面的资产转移和窃夺原公司资产证据,乔木也并没有找出多少,只零零散散的有一点。

    最关键的是,他们家原来的公司其实只能算家族式企业,公司总共只有两个人拥有公司股份,那就是他们夫妻俩,每人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因此,即使有确凿证据证明李文希挪用了一部分公司资产,那也会因为两人在他挪用期间依旧是夫妻关系的原因,很难判他有罪。

    因为夫妻间的资产挪用,和挪用拥有第三个股份所有人的公司资产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当时他们公司还有第三位股份所有人,而且那一位还与他们没有直接联系,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股份,那么只要证据确凿,李文希都得妥妥坐牢。

    可惜,现实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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