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灵异

名门第一闪婚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唐筝
他独自进了会所内的一处独栋小楼。
楼上雅间,一位穿着墨绿色深v领真丝长裙,披着雪白的羊绒披肩,模样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正优雅地品着红酒。
听见脚步声,她头也不回地曼声说道:“glen,你又迟到了。为什么每次都让我等?”
辛泉漫不经心地在女人对面坐下:“你爱等不等,又没人逼你。”
“哈……”
那女人轻飘飘地一笑,抬眼望向辛泉:“你别忘了,我是你的救命恩人。”
“我当然没忘。”
辛泉自顾自地拿起旁边的红酒杯,咕嘟嘟的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敬你,我的救命恩人。”
“啪——”
两只晶莹剔透的红酒杯碰撞出清脆的响声,里面鲜红的酒液也随之轻轻一晃。
辛泉啜了一口酒,问:“你怎么会出现在承北?”
“你这个问题问得奇怪,我为什么不能出现在承北?”
那女人笑睨着辛泉道。
“好吧,我不该问。”
辛泉笑着用手拍了下自己的嘴唇。
“那我换个问题,我弟弟找到了么?”
辛泉放下红酒杯,棕绿色的眼眸盯着女人问道。
女人垂下蝶翅般浓密纤长的睫毛,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说:“抱歉……还没有。”
“那我走了。”
辛泉脸色瞬间冷下来。
“glen,你……”
女人想说什么,又摇摇头,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你这臭脾气,就不能改改?”
“……”
辛泉一言不发,表情冷淡:“你答应我的事没有做到,难道我还要表示很高兴吗?”
“我答应你的事,当然会做到,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
女人诚恳道:“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应该相信我,就如同我相信你一样,不是吗?”
“你真的相信我?你确定?”
辛泉棕绿色的眼眸中划过一丝冷笑。
“glen,如果你坚持继续用这种态度和我谈话,我想,接下来的气氛会很糟糕。”
女人那张美艳的面庞也渐渐浮现一丝冷意。
“我们本来就不是什么亲密朋友,你说呢?”
辛泉面无表情道。





名门第一闪婚 1365、你该不会不要我了吧?
“我要的东西呢?”
女人问。
“给你。”
辛泉从西装口袋中摸出一叠照片,随手抛在女人面前。
女人拿起照片,垂下眼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上面的人,目光中透出一股恨意。
而辛泉始终表情淡漠地坐在那里,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很好,继续。”
半晌后,女人抬起头对辛泉说。
“嗯。”
辛泉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你放心,你弟弟,我一定会倾尽全力帮你找到的。”
女人朝辛泉笑了笑:“只要你办好我交待的事,我自然会好好回馈你。”
“我知道。”
辛泉俊秀的面容上浮现一丝厌倦:“希望你尽快。”
“会的。”
女人点了点头,亲自为辛泉斟酒,然后举杯道:“cheers!”
“cheers。”
比起女人的精力充沛,辛泉看起来疲倦而兴趣索然。
“glen,你年轻尚轻,我想你应该活得轻松一点。”
女人真诚地建议道。
辛泉自嘲地一笑:“我手上沾过多少血,你不知道吗?每天夜里我都能看见那些人站在我面前,向我索命——我这样的人要是都能活得轻松,那就太可笑了。”
“可我希望你活得久一点。”
女人无奈道,“最近还吃药吗?”
“嗯。”
辛泉似乎不愿意继续谈论这个话题,转头看向窗外:“我只想早点找到弟弟,然后,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你真的这么讨厌承北?”
女人疑惑地问道。
“是的。”
辛泉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那是我父母死去的地方,那套房子,里面是我父母的冤魂。”
“glen,你可以不住在那套房子里,我出钱,给你在那栋楼里面买套新的,你明天就搬进去,好吗?”
女人温柔地道。
“不用了。”
辛泉摇摇头说:“随随便便就能买一套房,那样就不是‘辛泉’了。”
“glen,你果然是最棒的,做事总是这么周密。”
女人红唇轻扬,美眸中露出赞赏之意。
“也不过是收钱办事,再说,我帮你,你也得帮我,不是吗?”
辛泉挑了挑眉。
“当然。”
女人擎着酒杯放到唇边浅啜一口,又道:“在承北生活得还习惯吗?”
“还行吧。”
辛泉敷衍地道。
女人不以为意地笑笑:“还以为你这么多年不回承北,会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怎么会。”
辛泉淡淡道:“我本来就是承北人,那不成在国外生活多年,回来后就不是承北人了?”
“当然,你和那些崇洋媚外的香蕉人不同。”
女人望着辛泉俊秀的脸庞,感慨道:“一眨眼,这么多年过去了。”
辛泉托着腮看向窗外。
窗外是安静的花园夜景,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他不过是不想看面前的女人。
对于他来说,对方并不令他感到轻松愉快

因为,他正为她做一些他不愿意做的事,以此来交换自己在世上唯一的血亲回到自己身边。
值得吗?
他也不知道。
但是,除此之外,他又还能为了什么而活下去。
找到弟弟,看着他幸福的活下去,生儿育女,延续辛家的血脉,这样的话,父亲在天上也会感到欣慰,等到他将来死了,也不怕没脸面对父亲。
“你在想什么?”
女人问道。
“我在想……”
辛泉转过头,狭长的凤目中,棕绿色眼瞳带着微微笑意:“你真是个无情的女人。”
“哦?”
女人怔了怔,却笑道:“我承认,不过,这句话换成除你之外的任何一个人说,只怕他会死得很惨。”
“是吧。”
辛泉嘴角泛起一丝冷笑。
“你到底想说什么?”
女人仍然嘴角含笑,只是眉尖微微蹙着,这使她的表情看起来透着几分怪异。
“成烽的死,是不是跟你有关?”
辛泉直视着她问。
“哈哈哈哈……”
女人大笑起来:“你在讲什么笑话?他的死,为什么会和我有关系?哈哈哈……真是好笑,好笑极了……”
“真的不是你?”
辛泉狐疑地盯住对方。
而女人精致的面容上毫无一丝裂缝。
倘若真的是她,那么这女人未免太可怕了。
他向来是知道她的可怕的,但此刻,还是惊讶于她的表现。
就好像这女人的真实情绪是绝对不会外泄的,她的脸不是脸,而是一张完美的面具。
这世上谁也别想撕下她的面具,窥见她面具下真实的面目。
“glan,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觉得这件事和我有关系?”
女人颇有英气的长眉微微皱起,略显诧异地望着辛泉。
“这件事很可疑。”
辛泉看着她,淡淡地说:“一切都太顺理成章了。”
“顺理成章?”
“因为他要和那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分手,那女人的追求者就找人来杀死他——真的这么巧?那个小混混不知道成烽的家世背景吗?”
辛泉分析道。
女人轻轻一笑:“glan,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的职业,还是说,你忽然想改行,继承你父母的衣钵?”
“别提我父母!”
辛泉冷笑一声:“我不配。像我这样的人,哪有资格继承衣钵?如果不能找到我父亲的私生子,恐怕将来死了我都不敢去见他们。”
“好吧,那不提了。”
女人倒也并未在这个话题上深入,而是啜了一口红酒,若有所思地说:“glan,你没有在底层生活过,恐怕不了解底层小混混的生活。他们最看重所谓的情义,最不看重自己的性命,因为他们除此之外别无所有。”
“金钱、社会地位,这些都与他们无关。所以,他们真要杀人,才会不管不顾。管你身家多少,他们看不惯你,就和你拼命,反正,他们贱命一条,死了也无所谓。”
女人掀唇一笑,略带讽刺地说:“不是有句话叫——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么?”
辛泉擎着晶莹剔透的红酒杯,在灯光下微微摇晃着杯身,唇边挂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笑。
“听起来,你好像对他们很了解,难道——你和他们接触过?”
女人无奈地摇首一笑:“glan,你看我像是那么闲么?我也不过是,熟知人性而已啊。”
辛泉笑了笑,对女人的话不置可否。
而女人端详着辛泉,对他的面容、衣着、仪态,都十分满意的样子。
“我喜欢你这样打扮,这才是真正的你。”
女人微笑道。
“不,你错了,这反而最不像我。”
辛泉摇摇头,不认同地说:“你喜欢的不是这样的我,而是符合你审美标准的事物。难道不是吗?”
女人讶异地望向辛泉,沉吟几秒,忽地笑了:“你说得似乎有几分道理。或许吧。”
“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辛泉淡声道。
“不留下来一起用晚餐吗?”
女人挽留到:“这里有整个承北最昂贵的法餐。”
“谢谢,可惜我对法餐毫无兴趣。”
辛泉起身道:“再见。”
女人仍然端坐着,慢悠悠地品着红酒:“我想你大概不会很想经常见到我。”
“你说得对。”
辛泉说完这句话,头也不回地推开门离去。
私人会所外,一辆骚粉色的玛莎拉蒂与纯白色宾利擦身而过。
靠在车后座的陈小醉忽然直起身子探头朝外看去:“……咦?!”
旁边模样俊俏的年轻男人嗔道:“醉姐儿,你看哪个帅哥呢?”
“刚刚那个开白色宾利的……我怎么好像在哪儿见过?”
那侧脸一闪而逝,却莫名让她觉得眼熟极了。
“哼,醉姐儿这是要喜新厌旧了嘛?你是不是又看上刚刚那个小鲜肉啦?”
年轻男人微微撅起嘴,一脸委屈地说。
眼见那辆白色宾利已经消失在夜晚的车流中,陈小醉这才重新躺回后座上。
那年轻男人理解伸出白嫩光滑的手,轻轻握住陈小醉的手:“醉姐……你该不会,真的不要我了吧?”
陈小醉瞥了眼旁边的男人——
宁弈,年龄20岁,承北电影学院表演系的大二学生,长得白嫩细瘦,一双大眼睛黑魆魆的,看着人的时候特别乖巧。
身高178,不算太高也不算太爱,身上一层薄薄的肌肉,没那么壮实,但摸着手感挺好。
最重要的是年轻,年轻人嘛,体力好,皮肤好,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搂在怀里也是香喷喷的,不像老男人那样浑身泡久了的烂腌菜味儿。
两人也认识没几天,不过,宁弈却像只黏人的小猫一样,成天黏着她。
该发生的也自然都已经发生了,这事儿并不稀奇。
像宁弈这样颇有姿色又一门心思往上爬的表演系男生,很多都早早的找好了金主。
陈小醉知道自己也不可能是宁弈的最终目标,对宁弈来说,她只是个短期饭票。
陈小醉是无所谓的,她钱多得是,花钱买青春,何乐而不为呢?
“怎么会?”
陈小醉笑着掐住宁弈水嫩的脸颊:“小宁宁,醉姐儿最喜欢你了,今晚上想吃什么?”
宁弈羞涩地笑着,趴到陈小醉肩膀上,温软的嘴唇贴着陈小醉的耳廓柔声道:“想吃你。”
开车的司机老王已经对此见怪不怪,反正,醉姐每个月都要换男人,这还不是最风骚的。
只是想不通,这几年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不怕羞了?
还是说,现在的小男生们脸皮都越来越厚了?




名门第一闪婚 1366、嫌贫爱富的小鲜肉
杭城。
颇具江南风韵的四合院内。
一位盘着发髻穿着绛紫色锦缎旗袍、看上去约莫四十来岁的贵妇人,正拿着花剪慢悠悠地修剪花枝。
旁边的年轻男子穿着灰色中式长衫,模样俊朗,姿态风流惬意。
“妈,我跟您说件事儿。”
“什么事儿值得我们琅儿今天这么高兴呀。”
贵妇人说话声调婉转,带着股天然的撒娇意味。
“妈,我发誓,这绝对是个好消息。”
被唤作琅儿的男子笑道。
“好啦,你就别卖关子啦,快说吧。”
贵妇人放下花剪,笑吟吟地望向男子。
“这个好消息就是,您盼了这么多年的儿媳妇,终于快要来杭城啦。”
男子满面春风的说道。
“呀……琅儿,你说的是真的呀?”
贵妇人吃惊地微微张大了眼睛,雍容的鹅蛋脸上露出了又惊又喜的笑容。
“当然是真的。”
莫云琅扬了扬眉,一脸得色:“妈,这就叫天意,您说对吧?”
“是啊,是啊,兴许,这真是天意……”
“我就说吧,有时候有些事儿,就是天注定的嘛,正好我这么多年没结婚,她现在也是单身……”
莫云琅扶着他母亲在花圃旁的藤椅上坐下,俊朗的面容上满满的喜气。
莫云琅的母亲周紫嫣此时也是满脸喜悦,她轻轻拍着儿子的手,柔声说道:“我看呐,这真是老天有眼,也幸好,妈妈以前没有催你随便找个姑娘娶了……等笑笑以后过来了,你可一定要好好对人家。”
“我会的,妈。”
莫云琅嘴角微扬,眼前仿佛浮现了两人十几岁时的情形。
那个小女孩瘦弱清秀,总是紧抿着嘴唇一脸严肃,眼神中带着一股习惯性的警惕,似乎生怕被谁欺负了去。
可就是那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却会一次又一次的,为当时更加瘦小的小男孩挺身而出。
“笑笑啊,真是个好女孩,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她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就为人仗义、正气,长大了品性自然不会差,妈妈相信她,也相信你的眼光。”
周紫嫣笑眯眯地说道。
“是啊,她从小就很好,很好。”
莫云琅感慨道:“要不是我前几年一直拼事业,我早就跑到承北去找她了。妈,您说,要是我早几年去找她,她是不是就不会嫁人?”
周紫嫣听了,脸上的表情依然温和,轻轻抚了抚莫云琅的手,语气和煦地道:“琅儿,世间一切皆有缘法。”
“嗯,是啊,妈你说得对。”
莫云琅点点头,说:“所以,我不后悔,因为,老天能够再次让她出现在我眼前,我已经很感激了。这次,我一定会好好把握住这段缘分,不会再让她从我身边溜走的。”
“那我们这姹园,是不是快要迎来女主人了?”
周紫嫣笑吟吟道。
“妈,您永远是这姹园的女主人。”
莫云琅望着他的母亲,神情温柔地说道。
“傻孩子,妈妈老了,太多事力不从心了,如今,也只能莳花弄草,
我们姹园呀,还是需要一位年富力强的女主人啊。琅儿,妈妈喜欢笑笑,她小时候来家里看望我的时候,我瞧着她那文文静静的模样,就喜欢得不得了,也心疼得不得了,妈妈一辈子都想有个女儿,可惜身体不行……没法子呀,以后,要是笑笑来咱们家了,那妈妈不就是多了个女儿?”
周紫嫣和蔼地笑道。
“妈,我会努力的。”
莫云琅认真地对他母亲说道:“琅儿一定努力把你这个不是亲生更胜亲生的女儿拐回来,您看如何?”
“好,好!”
周紫嫣难得开怀地大笑:“妈妈等着你,也等着笑笑回来。”
“嗯,会的,一定。”
莫云琅信心十足地道。
母子俩相视一笑。
冬末春初,这座江南名园中已有按捺不住的春色,在悄悄的蔓延。
与裴远晟约定一起去杭城的日子还有四天。
这天白天唐笑去做了产检,确定没什么问题后,晚上便和辛泉约好去来一碗酒馆看他演出。
陈小醉前两天问了好几次她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饭,唐笑寻思着再过些天她就要去杭城了,于是便问陈小醉要不就今晚。
陈小醉自然是欣然应允。
到了下午五点,唐笑洗了个头,化了个淡妆,手指在衣柜的诸多衣物中划拉一圈儿,最后还是拎出了裴远晟送她的那件大衣。
说起来,裴远晟眼光的确很好,这件大衣很适合她,如今也变成了她的心头好,最重要的是,她穿这件大衣,几乎完全看不出来怀有身孕。
唐笑其实不太喜欢被人当做孕妇小心翼翼的呵护,其实怀孕到现在,她的生活也并没有那么多的不方便,大部分都是能够克服的。
唐笑站在镜子前,伸手抚了抚自己胸口那枚亮晶晶的袖扣。
那天回家后,她才从木盒中取出项链,然后小心翼翼的给自己戴上。
自那之后,这枚袖口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那天被张子恒摁在地上的时候,她最庆幸的,就是他虽然扯开了她的领子,却没有在意她这条项链。
当然,在张子恒眼中,这或许只是个不值钱的小玩意。
可是,在她眼里,是最贵重的无价之宝。
有它在,她就觉得,成烈仿佛一直陪在他身边。
“烈,我答应你,我会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地活下去。你等我。”
她温柔地摩挲着那枚袖扣,低头凝视着它,轻轻说道。
拿起梳子梳理头发的时候,她忽然发现,自己那头乌黑的长发中间,居然有了几根白头发。
这不由得令她十分惊讶。
难道……
她真的已经开始变老了吗?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仍然是光滑柔嫩的,没有皱纹,也没有长斑。
可是,她的眼神变得沉静,没有一丝波澜。
恍惚中想起几年前。
穿着一身白大褂的她站在医院洗手间的镜子前,望向镜子的眼睛是精光四射,充满野心的。
岁月一眨眼的工夫就从手心溜走了。
她对着镜子仔细地拔掉了那几根白发。
而后朝自己微微一笑,转身离去。
今天天气晴朗,五六点的天,阳光暖融融的照在身上,十分舒适。
唐笑喜欢在这样的天气慢悠悠地走在路上,一面享受冬日暖阳,一面望着眼前热闹的街景。
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模样。
据说江南的春天来得更早一些,不知道现在的杭城,又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唐笑居住的小区离来一碗酒馆不过十几分钟脚程,她纵使放慢脚步,也很快就到了饭店门口。
恰好这时,一辆醒目的红色玛莎拉蒂在她身侧停下。
“笑笑!”
后车门打开,脚踩一双深棕色尖头八厘米袜靴,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皮裤,内搭亮片深v领玫红色针织衫,外穿一家银灰色皮毛一体修身大衣的陈小醉从车上往外跳。
“小心——”
唐笑见她那鞋跟又细又高,她又是整个人热情似火地蹿下来,不由得吓了一跳,生怕这位大姐大不小心摔着了。
“没事没事儿,我稳着呐!”
陈小醉站稳了,笑嘻嘻地摆摆手说。
唐笑:“……”
好吧,醉姐儿是真的虎,她总算明白那位孟经理为什么总是一副“我们老板特别虎希望别吓着您”的表情了。
“笑笑,你从家走过来的啊?怎么不早说啊,早知道我就过去接你了!”
陈小醉大咧咧地说。
“不用啦,我家很近的,走过来也就十几分钟。”
唐笑笑道。
她没说地下车库里停着好几辆车,还不是全部,而这些都是成烈留给她的。
她也不是不会开车,更不是没钱请司机。
就单纯的不喜欢招摇罢了。
可成烈的那些车,就没哪辆是不招摇的。
就在这时,车上又缓缓地下来一个年轻男子,一把声音又娇又柔又脆:“醉姐儿,到了怎么不叫醒我呀?害得我还以为醉姐儿不要我了。”
唐笑听得浑身一个激灵,不由自主地朝陈小醉身后那男人看去。
只见对方穿着一条水蓝色紧身牛仔裤,脚踩一双白色运动鞋,上身穿着一件纯羊毛的白色高领毛衣,和一件灰粉色的厚羊绒针织开衫。
高领白衣簇拥着对方那尖尖的小下巴,这男人——并且说男孩,一张脸也是粉粉嫩嫩的,一双眼睛大得出奇,黑魆魆的,鼻子小巧而挺直,连那一只菱形小嘴儿也是嫣红润泽的。
1...706707708709710...842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