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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金箍棒不棒
还是一门能更接近大哥和军师的技术。
当后来有人发现开车是个好差事,能跟大哥和军师出去见世面,吃香的喝辣的的时候,贺驷的车已经开得又稳又好,那乘客早已经习惯由他掌舵了。
这种不锋利的努力,默默的明,是与生俱来的性格,也是一路求生经历的造化。
他是个遗腹子,他爹娘是从小的娃娃亲,他爹当年从村里出去前,就和他娘成了亲,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还没热乎够就分开了。很小的时候,他隐约记得他娘讲过,他爹是要出去北平念书,本打算着学成了就在北平安家,到时候把她娘接过去,没成想北平闹□□,一阵一阵的不太平,一次□□时,他爹被军警敲了后脑勺一棍,就再也没醒过来。她娘突然成了寡妇,受了莫大的刺激,生完娃娃没几年就死了。贺驷从小缺少心的照料,营养也不好,黑黑瘦瘦的,很不起眼,又跟奶奶过了几年,就彻底没了亲人。
他有自己的家,有房子,还有一条小土狗,就是没亲人了。
乡里的人有心善的,看他可怜,隔三差五的施舍点吃的。
当然也有那心里冒坏水的,就欺负他无依无靠。
靠人施舍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他七八岁的时候就上树掏鸟窝打牙祭,夏天蚂蚱蜻蜓,还有洋槐树上的洋辣子,他火苗子撩一把就吃,他最喜欢春天,榆树钱漫山遍野,淘洗干净蒸饼子吃,又香又甜。
一年四季总有他能找到的吃的,哪里产什么野果,他一清二楚,连最难熬的冬天,他也活下来了,别人在河面上打出洞,他上去帮忙网,总能得点好处,或者干脆等人家走了,他再撒出自己缝缝补补的破网,大群的鱼过去了,总还有零星的落网,吃不饱,也饿不死他。
他再穷再饿的时候也没偷鸡摸狗过,他总记得这村里有人对他好过,饿的时候给过他一口吃的。他也隐隐约约记得他娘说过,他爹是知书达理的人,不能偷,更不能去抢。
直到有一天,他到处找自己的那条小土狗,他东奔西跑了一下午,扯着嗓子的呼唤,直到他闻到一股奇异的烤肉香气,才生出了很不好的预感,他一路奔到村西头河边的一个大沙坑。
那大沙坑是村里人挖泥盖房子的遗址,坑挺大,不算深,几个村里的野孩子正围着石头胡乱搭起的炉子,上面架着纵横的杨树杈。
杨树杈上,他的小土狗已经熟透了。
他大喊了一声冲了下去,发疯似的跑过去,还一脚踩到了丢弃的狗肠子。
他大喊着你们偷我的狗,你们为什么偷我的狗,一边和那一群孩子扭打到一起,他太瘦了,不一会儿就被一群人按在了最底下,分不清来的拳脚都是谁的,反正都招呼到了他身上。
临走那帮孩子还在他身上愉快地撒了泡尿,然后一路欢笑的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
他瑟缩成一团,不知是秋风凉,还是心里太冷,他不停的发抖,等到眼泪流干了,他终于不抖了,仰躺在一身的尿骚味中,望着一望无际的夜空,星光闪耀,银河纵贯天际,他竟然不着边际的想:天大地也大,大得只有我一个躺在这!
他爬到石碓边,拾起火镰,拢起一小堆火,肉香再一次弥漫起来。
他面无表情撕啃那小小的尸体,只是将吐出的骨头一块一块的揣进破烂的衣兜里。
他如同嚼蜡的吃着考得冒油的狗肉,边吃边无声地问自己,为什么偏偏我没有爹娘?为什么我连只狗够保护不了?为什么好人不偷不抢还会被人打死?
想着想着,他的眼神就长大了十岁。
那天夜里,他家杂草丛生的小院子里多了一座小小土包,因为太小,根本不起眼,土包前是个缺岔的破盆,那是小土狗最喜欢的小狗食盆子。
第二天早上下了一场好大的秋雨,雨后盆里积了不干不净的泥水,然而也没人去管了,村里那个黑不溜秋的瘦弱的孩子从此不见了。
天津城可真大,比奉天大多了,火车都进了城,还开行了好一段才进站。贺驷穿着一身灰扑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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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呢料的上衣裤子,不时髦,但挺干净利索。踏着火车台阶,踩上站台,他想,这就是大天津了。
走出蒸汽氤氲的车站,贺驷抬眼看了看火车站顶楼的大钟,早上八点多,火车还提前了不少。在人头攒动的拥挤中,他大步而行,同时不动声色的观察四周,他这几年个子一个劲的窜,人群中,有那么点高人半头的架势。
没人跟着他,他这一路上都很小心翼翼,连一夜的火车颠簸中都留着半个眼睛。
按照心里牢记的地址来到比利时租界区,并不难找,房子在租界边界,二层普普通通的样式,他知道以周澜和杜云峰的实力,远可以买比这豪华得多的宅子,相比之下,这五尺围墙圈起来的小楼,可真是太低调了。
门口按了电铃,默默的等,他想,这就是他的家。
第49章孩子
第四十九章
有人到了天津的老家,杜云峰对此无知无觉。
他无知无觉的太多了,连为什么高兴,为什么不开心自己都有点糊涂,那天想起“慕安”两个字,他心里疼了半宿,然而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越想不起来,他就越使劲想,就感觉事情都已经在心尖尖上了,马上就能说出来,可是张嘴就忘。
宋书栋细心的照顾他,给他吃的用的,还偷偷跑去赶集的时候扯了点布,送到裁缝店挑最简单便宜的样子给他做了身里边穿的衣裳,后来又求着一个学生的娘絮了棉袄棉裤,因为不方便把杜云峰拉出去见人,他就比划着尺寸和人家说自己过年打算回老家看看,给他爸做身棉衣。
那大婶也是个实在人,就说:“你爸这个身量可够高的,而且还不胖,准是个一辈子闲不住的种地老汉。”
宋书栋了比比划划的手,神情不大自然的胡乱点头,诺诺称是。
正午太阳特别好,宋书栋结束了课程跑回家,上午教几个孩子算盘,他脾气好,那孩子们也不怕他,把算盘倒扣在桌面上做汽车跑,嘴里还呜呜的,简直把宋书栋气了个头大。
一推门,更头大的映入眼帘杜云峰四仰八叉的躺在柴火垛上,正双手插兜的晒阳阳。
棉袄本来就没型没款,尺寸又是估摸的,不大合身,这一穿上,好人也就地猥琐了十万八千里。
再加上很久没剪头发刮脸,他那连鬓胡字肆意张扬,盖住了大半张脸。
看着滚了一身的柴草的杜云峰,宋书栋捋着心脏往下压,心想辛亏这是白天,晚上非得一口气背过去,简直是遇见活张飞了。
他插好院门,直奔伙房,杜云峰叼着草棍斜了他一眼,换了个舒服的腿翘着,又闭上眼睛享受去了。
宋书栋想这位可真是大爷啊!
也不知道是作了哪辈子的孽,他就着了杜云峰的道,先是被他掳走给祸害了,都恨得咬牙切齿了,杜云峰又阴差阳错的救了他,给他全家报了仇,给他钱给他找书念,还让小满照顾他,别被周澜弄死了,好的坏的交错纠缠,他现在都不知道该不该恨他了。
不知道归不知道,他还是用了毕生的最大勇气从狼嘴里把他拽出来,当然,要不是当时旁边还有个死人能啃,凭他的本事,再多火油也吓不走那些饿狼。
救了他不说,这会还得憋气巴拉的伺候他。填上柴火刷了锅,他拿起葫芦瓢才想起水缸里还没水,他扔下瓢去摸水桶,却发现木桶湿漉漉的,余光扫向水缸,已经是满满的。
往院子里望去,柴火垛上翘着着的脚还得意洋洋的颠着。
宋书栋是个老实孩子,顿时觉得刚才的一顿腹诽不太厚道,杜云峰再壮,也是个伤没好利索的,何况脑子还不管用,于是他觉得还得对他好点,当下决定午饭多加一个咸菜抄黄豆。
当当地在菜板上切着咸菜条,他刀工差,咸菜条切成了咸菜棒,几根手指头肉乎乎的,怎么摆放都别扭,差点给咸菜条加荤腥。
我是不是贱呐,他又有点怀疑了。
午饭过后,他把偷来的通缉令给杜云峰看,杜云峰字认识的有限,摇头换脑的看了半天,一指人头画像,竖拇指:“英俊”
差点没把宋书栋气翻白眼了。
“全城都在通缉你”宋书栋把通缉令团吧团吧塞进炕洞里,一把火烧了,转头看着坐在炕沿上的杜云峰,“杜哥,你可长点心吧!”
也就是这荒山野岭的,没几户人家,日本人和保安团没搜查到这个地方,真要是哪天倒霉撞上门来,就这小破院小破房的,真是没处躲没处藏。
“还是得想办法走,”宋书栋拍拍手站起来,脱了鞋爬到炕里,翻开炕柜,一手撑着柜子盖,一手往里面够,“我看外边风声没那么紧了,这么长时间没搜到人,他们肯定以为你死了。”
他翻出了一个小布包,扭身坐到炕沿上,杜云峰这时已经仰靠在被垛上,双手枕在脑后,踩在炕沿上翘着二郎腿,他个子高,几乎占了半个土炕。
宋书栋叹了口气,杜云峰这个彪悍的土匪怎么就成了这么一副快乐的傻大个儿样!
“我攒了点钱,”宋书栋在他面前摊开小布包,里面是零零整整的票子,“我觉得咱两在这太危险,随时可能被逮到,何况这村里就这么几户人家,我天天把你藏院子里也不是长久之计,万一哪个眼尖的看见了,转脸说不定就把你给供出去了。”
当然,杜云峰被供出去,宋书栋自然也活不成。他当初把杜云峰从狼嘴里弄出来,还松了一口气,第二天见到满城的通缉令才明白,这口气松的太早了,他养在家的是个随时会爆炸的大□□。
“村长的大侄子在城里那个挺有名的中学做教学主任,他过几天有一批废旧的桌椅板凳要运到城外去”宋书栋一边数着手里的钱一边继续说着,“我跟他说过了要搭个顺风车,有些家里没用的家具运送到乡下老家去,当然,也不能白搭,反正就是不用他再雇佣搬运工人了。”
杜云峰似听非听,是个无动于衷的样子。
“钱还是有点少,”宋书栋数好之后叹了一口气,抬眼看着杜云峰,“杜哥,咱们得出关,离日本人远远的,咱们得走!”
杜云峰斜了他一眼,事不关己地回答说:“走呗”
宋书栋试探着加上一句:“那我要说不走呢?”
杜云峰这次眼睛连斜都没斜,只是手下意识的去摸裤兜,他自己不知道那是个习惯性摸烟的动作,什么都没摸到,他若有所失的砸吧砸吧嘴:“那就不走呗。”
一看他那样,宋书栋就知道他就没走心,于是他放下钱,跪爬到杜云峰身边,非常严肃的说:“杜哥,你怕不怕死?”
他的语气太正式了,杜云峰就停下抖脚,平静的回答他:“不怕。”
这下把宋书栋弄得没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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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了,都不怕死了,还能拿他有什么办法,几乎当场气馁的瘫倒。
他是真想不出办法了,要是杜云峰这么大大咧咧的出去,不机灵点的躲闪,日本人抓不住他才怪呢。他又不是个小东西,不然宋书栋就把他揣兜里自己闯关去试试了。
越想心里越没缝,宋书栋就放弃了,重新包好钱,掀开柜子,他往箱底塞他的全部家底,一边塞一边叹气:“周澜杀你一次还不够,你还等他再来杀你,你也是个没脸不长记性的,你啊,你早晚死在他手里。”
身后的杜云峰蹭的一下就坐直了,扭头盯着宋书栋,眼神带着迷惑,又带着杀气腾腾的重量:“你说啥?”
宋书栋差点没砸到自己的手,箱盖咣的一声重重的合上了:“咋,咋了?我说周澜杀你啊。”
杜云峰一伸手就抓住了他领口,没什么力气就把他掳到自己身边:“周澜是谁?他……他为什么要杀我?”
宋书栋其实挺害怕杜云峰这样的,让他想起第一次见到他,骑着马拎着刀,随时都能出手的样子。宋书栋声音小了下去:“杜哥,你怎么了?”
杜云峰攥得更紧了,手上青筋隐隐现了出来,他执着地问:“周澜是谁?”
“周澜就是你大喊大叫那个周慕安啊,他要杀你,他把你从悬崖上推下来,还给了你一枪。”
杜云峰更迷惑了:“他为什么杀我?”
“我不知道,你没和我说过,不过现在满奉天的通缉你,他就是怕你没死,到处找你呢,不知道哪天就找到咱们这了……”宋书栋絮絮叨叨的说,杜云峰眼里的杀气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迷惑,他喃喃自语:“周澜……慕安?杀我?”
这和他心里的感觉不一样。慕安两个字是放在心尖上的,是柔软的,爱惜的,被保护的,和这个“杀我”完全是背道而驰,很矛盾的感觉,他说不清为什么,但是他被这种感觉刺痛了,他放开宋书栋,转而双手抱头,十指深深陷入发间。
他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巨大痛苦,真到双眼通红,他才抬起头,缓缓说道:“我不能让他杀我,他不行!”
陪在旁边的宋书栋忽然就对这个大个子生出点怜悯之心,安慰地拍拍他的后背:“嗯,我们走,我一定想办法带你出关。”
就这样,逃出关外这事,他俩达成了一致意见。
宋书栋又把那点家底给杜云峰看,他说:“钱太少了,恐怕一路过关,这点钱不够打点的。”
要说这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其实都在杜云峰身上,他手指头上还带着一枚戒指,上面有颗小小的钻石,另一件值钱的,就是那块金怀表,可惜子弹穿过,机芯已经彻底坏了。
杜云峰转着手指头上的戒指,犹豫了好一会,也没摘下来,反复几次撸到关节了,心里就一空,仿佛摘的不是戒指,摘的是他的心,戴回原位,心里才踏实下来。
最后他把那块怀表给了宋书栋,他这几天反反复复的玩那块怀表,觉得是个特别有渊源的物件,但是就是想不起来了。表壳里有张照片,他晒太阳的时候仔细看过,自己站在一把椅子边,椅子上坐着一个人,应该是个年轻的男人,脸的位置被子弹打没了,他想,这是慕安,清清爽爽的,斯斯文文的,就是完全想不起脸的摸样了。
怀表虽然坏了,可是纯金的壳子还是很值钱的,宋书栋卖到金匠铺子,也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周澜每天吃很少的东西,忙很多的事情,力旺盛的不似正常人。
他每天团里团外来去如风,那些营长都比他年长,但是见了他却总有点怯场后生的做派老成,他们总是被训得跟孙子似的,嫌他们招兵武器组装烟土生意各档子事情进度太慢,就没啥团长觉得满意的。
感觉好像他们团长早晚要拉开阵势和谁大干一仗似的,未雨绸缪的囤积辎重。
营长们都觉得团长多虑了,保安团里除了杜云峰,还真没有第二个人敢跟他蹬鼻子上脸。
保安团出了那档子事后,他们团长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每天不苟言笑,忙得和风车似的,今天转到商会联络联络感情,通一通财源,明天和日本人打交道,做大自己的势力。
一时之间可谓风生水起,日军司令部是老大,他成了老二了,连奉天城外的日军进城,都要规规矩矩过他周澜的地盘,不然司令部那边要发火的。
只是周澜日渐瘦下去,本来就不胖,要不是冬天的穿的厚,简直单薄成了一个穷学生。
说他穷学生,那双眼睛又不是,本来水灵灵的一双眼睛,现在闪着力旺盛的光,仿佛吃的仅有的那点食物,全转化成了神力,支撑着早已经超负荷运转的身体,一路不管不顾的往个终极的目标狂奔。
细看的话,剃青的两鬓星星点点的泛着白,虽然不明显,却隐约有些人未老心已苍苍的感觉。
其实他也不过才二十一岁。
老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
周澜有时心里暗自嗤笑,什么英雄出少年,狗熊也出少年呢,他自己算不得英雄,但肯定也不是狗熊,思来想去,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苦笑,汉奸出少年,这便是他了。
他从不想当什么英雄狗熊汉奸,几年前,他还只是想着漂洋过海去欧洲学音乐,谋一条生路,伴着那华丽的音符过一辈子,谁知今时今日他竟然成了丘八的头,刀枪不离身,一心奔着死路。
十指尖上的薄茧早就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食指和虎口处的厚茧子,才三年,他就脱胎换骨了。
摸着那些厚茧子,他默默的想,如果生命可以重来的话,他三年前一定不会来关外。
那就不会与他重逢。
不重逢就不重逢吧,省得成了彼此的拖累,往死里爱,爱到死,非要都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肯罢休。
如果各自走自己的路,凭各自的造化,最起码还都能活下去,和找个伴比,活下去不是更重要吗?
如果可以更早,他愿意回到十四岁那一年,不放那把火,还他一个父亲,不欠他这一世还不清的人命债,哪怕他和他娘被赶出家门,从此流落街头。
当然,再往前的话,他宁可从没来过找个世界,亲生的父母为什么抛弃他,为什么不来找他,他想不明白,也不想再去想了。他只是觉得人生太苦,不是没有过甜的,他有过蜜里调油的时光,但太甜的时光仿佛只是为了让现在更苦。
然而时光回不去了,后悔并没有用处。
这辈子,他欠杜云峰的,他还是要还的。
今信那边他还要时不时的去长袖善舞一番,很奇怪的是,他一直没见过山下照男,他几次话到嘴边,怕引起今信的怀疑,就作罢了。
他能把自己伪装的无比慈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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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目,但今信雅晴不是傻子,让他风平浪静的面对山下照男,他确实能做得出,但是今信雅晴不会信的,过犹不及,他还不想今信对他太起疑。
晚上又去了今信雅晴的府邸,他都已经熟门熟路了,无论是司令部还是私人宅院,他熟的都不像个客人了。他今天到的早,今信还没回来,家里的仆人很礼貌的把他让进了客厅。
周澜注意到今信家的仆人换成了女的,以前来的时候,其实都是山下照男例外照应着,他跟今信既像上下级,又像父子,更像主仆。
而当下目之所及,家里的仆人清一色都是女子。
脚边这个仆人是个年轻的女子,发丝不乱,低眉顺眼,一根布绳交叉在胸前,将袖子束在手肘处,她将房间拾的很整洁,跪下来帮周澜换鞋的时候,周澜看到她小巧的脚丫和雪白的袜底。
忽然间的,他想起了淑梅,想起自己还许诺过她要给她找一户好人家。
他轻轻叹了一口。
那女仆就抬头看了他一眼,又迅速的低下头去整理他的皮鞋,露出雪白的后脖颈。
当晚周澜与今信把酒言欢至深夜,抛开军国战争,二人其实很有共同语言,谈山水,谈音乐,今信兴之所至还吹了一段长萧,箫声肃杀中带着悲凉,好似万古长夜,一人寂寂独行。
周澜不说话,酒氤氲了他的情感,音符波动了他的神经,今信放下萧时,周澜眼角染上了淡淡的红,他掩饰的扭头眨眨眼,与今信碰杯,将清酒一饮而尽。
然后他没忘鼓掌,就他一个听众,大力捧场:“今信君的箫声很动人,都吹到我心坎儿里去了。”
不过他很快岔开话题,聊起了音乐本身,后来不知不觉的说到自己小时候,今信几乎是屏住呼吸的认真听着。
他这么认真听自己讲“没用的”往事,周澜想,今信虽然是个日本人,但是也许真的当我是朋友的。
“我小时候,其实不喜欢练习钢琴。”周澜下意识的摸着杯口,“但是教会的神父喜欢我,他让我多弹琴,就往我书包里塞一些琴谱。”
周澜想到神父,就美好的笑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娘看了那些琴谱,就逼着我在家多练,她说:小龙,你不好好练琴,很辜负神父的希望,你也不希望他失望吧?”
“小龙?”今信打断了他,轻轻按住他的手腕,“你娘叫你小龙?”
周澜笑笑,轻轻怕拍他的手:“不过是个小名罢了。”
借着酒劲,他继续回忆:“我这个人吧,好像其实跟谁都不太好,但其实谁真心对我好,我知道的,我挺珍惜的,别人给我一个,我都得还别人十个。”
“小龙?”今信握紧了他的手臂,“你娘真的叫你小龙?”周澜这才回过神来,发觉今信就没跟上他的节奏,还停留在上一节。
“你等等”今信慌忙站起来,往书房走,边走还说了一句,“你等等。”
周澜莫名其妙,待到今信返回时手里还拿着一个盒子,那是个致的木头抽盒,有淡淡的檀香味。
里面摆放着一些小孩子的衣服,还有一对带铃铛的银镯子,今信从衣服下面拿出一张黑白照片,交给周澜看。
“这是我的夫人,她是中国人,她的名字叫肖梅芳。”他的手指向下移到女人怀里的孩子身上,那是个胖嘟嘟的娃娃,眉眼像他的妈妈,非常秀气,“这是我的儿子,今信龙也。”
一开始,周澜还会意错了重点,他还以为今信想说的是他的夫人是中国人,他看着照片上的女人,长相说不出的舒服,就感觉就好像全世界的母亲也许都是慈眉善目的,给人以亲切感的。
今信却说:“我的儿子,他要是活着,也像你这么大了,他的名字也是小龙的意思。”
周澜忽然心里打了个冷战。
完全靠直接,他觉得这个话题不该再继续下去。于是同情的拍拍今信的肩膀:“过去的就过去吧,你儿子肯定活的比我好,不用摆弄枪炮的,成天要管着一群牲口似的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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