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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金箍棒不棒
很久之前,侯代英的一个手下从李老板的仓库里白拿了一批进口的西药,西药不比鱼虾,不光是涉及到钱的问题,还属于国民政府重点监控的货品,无故消失,有通敌的嫌疑。
当时李老板不敢给,也不敢不给,左右为难的之际,就让那手下,以老板侯代英的名义打了欠条,还列出了药品明细。
后来大鸭梨去大表舅那里领取任务的时候,大表舅一时马虎,没注意到那一沓子欠条里,还有一张是涉及小霸王侯代英的,是此埋下隐患。
大鸭梨拿着鸡毛当令箭,只想着邀功,都没好好思量过那候氏兄弟和五万块钱比起来孰轻孰重。
无巧不成书,他又遇见了“只想找个生计干干的”杜云峰。
于是,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侯老板在光天化日之下,众多混混手下的重重护卫之中,在自家里三道门、外三道门的剧院办公室里,被人给活生生地劫持了。
宋书栋凭着感觉往出事的地方赶,看热闹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到了剧院门口就走不动了。
他削尖头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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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挤,发现是印度阿三们拉起了警戒线,在周围人乱哄哄的议论里,他似乎听见有人说,劫匪掳着人往法租界去啦。
他挤出人群往法租界跑,跑得比人力车还快,路上只见那法国巡捕也出动了,不是封了这个路口,就是拦住那个店门,巡捕们拎着警棍吹着哨子指挥来指挥去。
宋书栋到处看到处找,看见如蝗的巡捕心里很慌,可同时又隐隐觉得放心。
要是人抓住了,巡捕们就不会这么兴师动众了。
从傍晚到日落,他能转的地方都转了,一无所获,深更半夜无处可去,之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旅店,他已经没钱了,旅店今晚是最后一天,他恍惚的想着明天和报社主编商量一下,晚上让他打个地铺,反正等实习期一过,他就有资金周转了,到时再搬出去。
也不知道主编能不能答应,他胡乱思想着,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无意间扫向隔壁
他心中忽然一动。
那房门下一丝窄缝,有隐隐的灯光。
脚步才刚刚在门前顿住,那房门便悄无声息的打开了。
室内应该是只开了台灯,杜云峰身影高大,几乎挡住了大部分的灯光,也将宋书栋罩在了影子里。
他站在门里,并不往外跨步,也不试图张望,仿佛笃定门口一定是宋书栋一般,自然地开门,看了对方一眼,便侧身让他进来。
宋书栋都忘了说话,哑然地往里走,其实他潜意识里也告诉自己不要发出声音,杜云峰惹了这么棘手的人物,现在满城风云的样子,他还出现在暴风眼的中央,这是万万声张不得的。
待到门轻轻关上,宋书栋突然扭身回头,扑过去,在对方身上一顿查看摸索,他压低了声音急切地问:“惹大事了知道吗?”他拍打之处皆无异常,于是转头捧住对方腮帮子,左右掰动,“受伤没有?那么多人追你,巡捕们都有枪……”
杜云峰掰开他的手,昏暗中似乎笑了笑,不过因为面具般浓厚的胡子,宋书栋也看不真切,只听对方说:“一万的佣金我拿到了。”
一低头,只见杜云峰从破棉袄的内怀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支票。
宋书栋此刻,看着支票,后知后觉的冷汗直冒,那薄薄的一张纸,和今天下午沸反盈天的绑架大事此刻非常生动的联系到了一起,而杜云峰就是连起这两头的关键。
“这不是拿命换钱吗?”宋书栋没接支票,腿软地往后一坐,半个屁股挨到床边上,他才本能地挪动,叹了口气,坐踏实了,“今天下午巡捕打手们都出动了,现在满城都在找你,杜哥,现在很危险知道吗?”
“拿着,”杜云峰拿着支票,递给他,见对方不接,就怼了怼他的肩膀,力气不大,多了安慰的意思,“书栋不要怕,有我在,没事的。”
“怎么能没事呢?”宋书栋愁得双手捂住了脑袋,“杜哥,你惹的那个侯代英是什么人你知道不?现在外边成群的人四处搜捕你,你再厉害也是一个人两只手,这不是关外了,不是你呼风唤雨的时候了,你手下的人……”
宋书栋忽然停住话语,猛然抬头看对方。
杜云峰微微低着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静静地等着他的下文。
宋书栋咽了咽口水,自知失言,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把这话圆回来。
没等到他开口,杜云峰张嘴了:“我想不起来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了,但我总有个感觉,我知道我自己干不了什么。”
宋书栋抬着头,看见对方朝他笑笑。
这段时间以来,杜云峰很少笑,倒不是多严肃,多数时候是有点迷茫,心不在焉。
“我跟了他三天,大概摸清了他的底细,才在今天动的手。”他继续说道,随手把支票塞进了宋书栋的衬衫口袋,安慰地拍拍对方肩膀,“看到你害怕,我都能理解,但是我不能理解我怎么一点都不怕,而且吧,我……撂倒他几个手下,进门时候看到他一脸愕然的表情,我心里竟然很高兴。”
“杜哥,我听不明白,你想说什么?”宋书栋有点茫然了。
“就是,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形容好,就是一种感觉,我冲过去跳到桌子上,他当时手伸到了办公桌下面,我下意识的打开他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觉得那里有东西,摸过去,果然,底下黏着一把枪。”杜云峰不看他,而是目视前方自顾自的说着,像是回忆一件有趣的事情。
“掳下那把枪,我单手一掂就知道是子弹是满夹的,不用细看,一勾扳机带着的劲儿,我就知道是已经上过膛的,你说奇怪不奇怪?”杜云峰拍他的手,不经意间从肩膀换到了后脑勺,从轻轻的拍,变成了慢慢的捋他的头发,“我不用回头,就知道他下一步会怎么反抗,所以他往花架那扑的时候,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等一花瓶就砸他脑袋上,你猜怎么着,那花瓶里果然也藏了一把枪。”
宋书栋的脑海里,呈现出一幕一气呵成的打斗戏,他无数次地看过杜云峰的身手,所以想象起来并没难度。
也就因为没难度,更加活灵活现,才更要捏一把汗,那可是侯代英的老窝,那可是保安公司的老板。
掏狼窝还得趁老狼不在的时候呢。
他这是专门去掏老狼的。
“那你怎么跑出来的?”宋书栋紧接着问,他可是看见那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包围了,“我在一家报社实习,就戈登道上,我们有个记者为了拍照片,鞋都挤飞一只,都说绑匪跑不了了,我还以为你这下完啦!”
“我起先让他开支票,他还和我废话,问我五万就敢惹他,是不是吃错药了?”杜云峰庶自微笑,挺好笑的回忆着,“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我也懒得废话,拎着他往桌角上撞,敬酒不吃吃罚酒,非得头破血流才听得懂人话。”
杜云峰说这些的时候,就像聊家常,既没有恐怖的情绪,也没有夸张的渲染,就是平平常常的说,见怪不怪的,还自成体系的带着某种逻辑,某种强制性的逻辑。
听到他这么说话,宋书栋就有点害怕,觉得这神情似曾相识,让他想起很久之前的杜云峰。
也想起来同样草木无情的周澜。
“拿到五万的支票,外边就来人了,我就顺理成章的让他送我一程,他倒是怕死的很,千叮咛万嘱咐的让手下别轻举妄动,”杜云峰继续说,“后来正好巡捕房的车也来了,我就借光用了巡捕的车,跑到城外,趁着人还没追上来,我打晕了开车的巡捕,换了衣裳跑了回来。”
说到这里,他手上轻轻的一顿,随即缓慢的说道:“书栋,我可以不说这些给你听,你知道这些细节没用,但是我还是说给你。”他想了想,然后继续说,“你知道吗?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没有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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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乱过,该干什么,下一步要做什么,我不用细想,冥冥中我就知道,那感觉你知道吗?就好像我天生就能特别熟练的干这个所以,书栋,我以前是不是就是绑匪出身?”
宋书栋一闭眼睛,觉得杜云峰隐隐的要恢复真身,能拦住吗?
第58章侯家兄弟
第五十八章
支票都抢回来了。
他一狠心,睁开眼睛,低声说:“还不如绑匪。”
“嗯?”杜云峰有点意外,眯着眼睛。
“你是土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土匪。”
“哦”杜云峰应了一声,沉默了一瞬,毫无波澜地说,“那就对了!”
“对什么?哪里对了?”宋书栋被他捋着头发,像被兄长教育呵护,身上虽然舒服,就是心里却是焦虑,“当什么不好,当土匪!我告诉你啊,你要真出事,我可救不了你了,上次是巧了,我带了火把,把你从狼嘴里抢出来,要是换成人,我可不是对手,你再大本事就这一条命。”
“知道你担心我,从大鸭梨那里换了支票我就没停,”杜云峰又低下头,手上停止了动作,看着他,“马上回来找你了。”
宋书栋手里捏着对方冒险换回来的支票,抬头仰望,杜云峰正看着他,
真是中了邪了,宋书栋心乱如麻。
他脑海里仿佛两个人在打架,一个提醒他杜云峰过去的种种恶,一个历数着点点滴滴的好。
两个声音纠缠在一起
这是个土匪啊,一个惹祸的好苗子。
当初他骑着马挎着刀来到他家,他的生活从那天开始就天下大乱,一直也没恢复成好世界的摸样。
可没有这个土匪的话,宋书栋估计也早被祸害死在另一个土匪窝里他在杜云峰那时,至少能吃饱穿暖,除了杜云峰,其他小土匪没人敢撩持他,但是第二次被掳走之后,他是遭了大罪的,不仅家破人亡,他是被人轮着祸害。
他还记得杜云峰那时候领着保安团去剿匪,甫一看到他,就叫了他一声书栋。
从那一声开始,杜云峰之于他的意义,就不再是一个土匪,而是一个熟识的人,一个救他于水火的人。
如果世道这么乱,他不能自保,必须要有所依靠,那为什么不去依靠这棵能救他、救过他的大树呢?
他是不希望对方再当土匪。
他想让他学好。
奈何本性难移。
他现在脑子都坏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可还偏偏热衷于刀口舔血的买卖,落地天津短短几天,就闹得满城风雨。
而自己和对方在一起,搞不好哪天,天灾遇不上,人祸估计是躲不掉的。
就按照这个架势,离横死街头还远吗?
宋书栋满腹心思的迟疑着。
要不要离开他?各走各的?
宋书栋低头看了支票,抬头再看杜云峰平静的眼神,他嘴巴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书栋,”杜云峰不知道是有读心术,还是早就打算好了,他开口说道:“这一万你拿走,想去哪里生活,去哪里盘个店面也好,都随你,你救过我,但我现在只有这么多,也只能给你这么多,就此别过吧。”
宋书栋就愣怔了。
不过他也就愣了一小会,身体里好似另一个人掌管了主权,做出举国轻重的决定:“杜哥,我不能走。”
手掌停留在宋书栋的头顶,杜云峰走神了片刻,总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可又十分朦胧。
手指捻了捻头发,心中有些似是而非的奇怪感觉。
不过他很快回过心神,平静的继续说:“我虽然不记得很多事,但是吃饱不饿的本事还是有的,所以,你要是担心我,大可不必。”
大概那头发的触感不对,他有些怅然的松手,转身去整理包袱,他不看宋书栋,忙着手里的活计,给了对方一个后背:“我能感觉到你想让我好,但是我自己更能感觉到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想不起以前,但以后,我还是想按照自己的心意活,我受不了管,你明白吧?”
宋书栋望着他的后背点点头,其实他一早就能感觉到,这头倔驴是不撞南墙不回头那伙儿的。
杜云峰没听到他回答,以为他没明白,就多解释了几句:“你是很好的一个人,跟我不是一个路数,你能踏踏实实过一辈子,吃安稳饭,睡安稳觉,这就应该是你过的生活,你能救我,我很感激,我很想给你更好的,让你很长一段时间不愁生计,但是目前来看,我离你远点,才能少给你惹麻烦。”
宋书栋听着他说这番话,从一开始就在轻轻的摇头,及至到了尾声,才想起来对方看不见,于是猛然一出声:“没有!”
从进屋开始,二人一直是压着声音说话,毕竟满城戒备,没必要招来不必要的猜疑,刚才这句却突然声音很大,可见宋书栋是真的急了。
“真没有……”宋书栋马上压低了声音说,“我也不是你想的那么胆小,没出息,我……”
“书栋,”杜云峰打断他说,“我不是说你胆小。”
“嗯,”宋书栋点头,站了起来,很正式的走到杜云峰身边,目光落到对方的手上,鼓足勇气下定决心似的,他抬起头,盯着高他一个头杜云峰,“我其实是挺怕事的,我不想惹事,但是吧……我发现这几年,躲也没有用,总有事来找我,我遭了不少灾,我没干过什么坏事,可是坏事一件跟着一件,坏人一个跟着一个,先是遇见你……”
“我?”杜云峰一愣。
“嗯”宋书栋咽了口唾沫,“过去的事,不提也罢,反正你是个土匪,你对不起我。”
“我……抢你钱了?”杜云峰迟疑的问,“还是……打你了?”
“你别猜了,想不起来,就当没发生过,”宋书栋一挺身板,很正气凛然的挺起胸膛,“我早不怪你了,不然不会救你,后边发生了很多事,我是遇见过真是坏到骨头里的人,比如周澜……”
他抬眼查看杜云峰。
对方低头看着他,不追问,不过眼神是接着这个话茬的。
“世道太乱了,我家人都没了,我也看明白了,做老实人挨欺负,没法好好活。”他想起他爹,心里激动,眼圈有点红,鼻子堵了起来,“我不让你舞枪弄棒的,不是怕你连累我,是怕咱人生地不熟的你真出事了,我也顾不了你,再说……你要真出事了,我连个朋友都没有了,两眼一摸黑的,就真不知道该去哪了,我又变成孤苦的一个人,又要挨人欺负了。”
说完,那泫然欲泣的泪珠子终于挂不住了。
他不敢出声音,干是咧个嘴,有大哭的架势,没有干嚎的动静。
声音上没有惊天动地,情景上确是撕心裂肺的。
杜云峰本来是要掏东西,见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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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只能暂时作罢,转身哄起他来。
起初是下意识的想捂对方嘴,企图强行阻止对方哭泣,比划了一下觉得不对,就改成袄袖子去给对方擦眼泪。
他那棉袄从关外来一路东躲西藏摸爬滚打的,脏的不行,尤其袖口没秃噜线的地方都磨得黑的发亮,秃噜线的地方棉花都跑光了,成了黑旧的破洞。
这一擦,把脏棉花都蹭宋书栋脸上了。
宋书栋哭着哭着鼻子痒,还跟上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大喷嚏。
手忙脚乱的拿了毛巾给宋书栋擦脸,一边安慰:“别哭啦,不走就不走呗,我也没赶你,我这不是怕连累你嘛,你不走,我还巴不得呢。”
“真的?”宋书栋从毛巾里抬起脸,“我也没想让你报答我,你也别嫌我拖累你。”
“嗯,”杜云峰连忙说,“不拖累不拖累。”
宋书栋想的没错,杜云峰还真不是坏到没下限的土匪种,他有他暴力的一面,也有他仗义的一面。
在杜云峰有记忆的人生里,他还第一次与人长聊,虽然内容有点墨迹,但是他却在过程中许下一个承诺,一个对他救命恩人的承诺,我不离开你。
而这个承诺,在后来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帮助了他,也束缚了他。
巡捕设卡查车的哨声时不时传来。
夜都深了,外面还时不时有车灯闪过窗户,光影从墙上闪过,可见,还是有大批人的人在繁忙的寻找着。
“杜哥,他们会不会突然进来?”宋书栋紧张的站在窗边,想要伸手撩窗帘。
“别动窗帘,”杜云峰已经翻出东西,是个小黑布包,忙里偷闲的看了他一眼,“你已经手抖了,会引起别人怀疑。”
“哦,”宋书栋答应了一声,又去靠近床头灯,“要不要关灯,不然他们知道这个房间有人。”
“别动,”杜云峰扫了他一眼,立即制止道,“忽然关灯也会惹人注意,你什么都别动就好。”
“那我?”宋书栋有点手足无措了,站在窗边,明明什么都没做,浑身的肌肉却绷得僵硬起来,“我该做点什么,杜哥,你在干嘛?”
杜云峰一抖,打开小布包,原来是一套刀剪理发刮脸用品。
他胆大而心细,好斗却并不鲁莽,他跟了侯代英三天,迟迟不能动手,不是找不到机会,而是先要摸清对方底细才肯伺机而动。
那套西装礼帽已经丢在桥洞下,他脸上的连鬓胡已经几个月没修剪,没型没款不说,如同扣了个张飞面具,加上他冷静而警觉,帽檐儿压得又低,真是难见真容了。
所以当他又换成破棉袄棉裤,笼着袖口刻意猫腰驼背的溜达回市郊旅店时,并不起眼,只是远远望见巡捕的时候,他会悄悄绕着走,好在叫花子似的一身并不起眼。
脱掉棉袄,里面就剩赤膊了,他对着一盏小镜子修剪胡须,待一把一把的剪短了,才上了剃刀贴着胡茬硬刮起来。
宋书栋自告奋勇上场,先是跑去水房接了水,回来兑进搪瓷盆子的冷水里,调好了水温,又想起自己屋里有块洋胰子,取回来打在湿毛巾上,开始往杜云峰脸上涂。
“你行吗?”杜云峰仰头坐在板凳上,那旅店不甚高级,床和椅子凳子都是粗藤的,是用几年就得扔的廉价货,不过他们只住得起这样的店,他瞄着宋书栋手里提起来的刮刀,“不要害怕,手不要抖,他们今晚查不到这,放心吧,戈登道离这里太远,他们不会马上排查到这。”
“你咋知道?”宋书栋放下毛巾,手上的刮刀开始比划,得从脖子开是刮,从那就开始有硬胡茬了,“今晚不到,明天后天呢?我看城里都戒严了,这不比奉天,咱还能认识几个人帮忙打掩护,现在要出城可真难办了。”
杜云峰瞄了一眼头顶探过来这张脸,喉结咕哝了一下,但是识时务的没讲话,他心里也奇异了一下,自己咋知道今晚人不会找上门?
没什么理由,好像就是一种直觉。
天生的,一种生存直觉。
但又好像不是直觉那么简单。
就好像他行动的时候,会直觉的感知到对方的枪、匕首一类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里,也能本能的感应到对方是真服了,还是会伺机反抗。
一切都太快,各种连锁反应瞬间完成,这是一种生理本能,生俱来一般,融化在血液里,成长在骨髓里。
伸手穿衣,张嘴吃饭,都是本能。
可真要细究起来,更像是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从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为经历的次数太多了,中间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过程,看起来就是从一直接到一百的直线反应。
他迷茫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愿深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脑袋还要开锅。
“我就是觉得,巡捕最快也得明天白天或者夜里,毕竟城里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他等到剃刀离开喉结时,才回答宋书栋的问题,“现在不能出城,现在出去等于自投罗网,火车站肯定设重卡,咱要是背包袱步行,慢且不说,太显眼,容易被人怀疑上。”
“那咋办?”宋书栋本来看他不慌,还以为有啥办法,结果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是瓮中捉鳖彻底跑不掉了,不由得急切起来,“咱不能坐以待毙啊!我的意思是咱不能坐着等死啊,你也说明后天人就来了,咱往哪躲啊?”
宋书栋说话间,手里的剃刀没闲着,刮的还挺快,转眼刮了个差不过,杜云峰的胡子太硬,这一番下来,剃刀都有些钝了。
“说了不要急,你再刮花我了,脸上带伤最容易惹人怀疑了。”杜云峰坐直身体,照了照镜子,拿过宋书栋手里的剃刀,拉过自己腰间一小截皮带,剃刀反正面交替的磨了几把。
又抹了一把泡沫,他仔仔细细的刮脸,间或鼓着腮帮子和宋书栋说起他的打算。
他的打算大胆而简单。
城里不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他嘛,那他就偏偏往那锃明瓦亮的大灯底下站,好像那些人背靠着他,怎么转身都看不见他。
第二天一早,宋书栋就依了杜云峰的主意,虽然他心里打鼓并不认同,但自己也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
他照旧去了报馆,跟主编汇报说去印刷厂查看印刷进度,便匆匆跑出来,在那戈登道上顶好的一家小洋楼里签了租赁的合同。
那红色小洋楼的主人最近调去汉口临时公干,一家老小随行,公务入毕竟有限,而一家老少大概花都要指望他一个人,那天津的宅子就简单拾了放租。
宋书栋签了短期的合同,也因为期限短,那价格也就高出市价,不过宋书栋没还价,因为杜云峰交代他务必要在上午敲定住的地方,那旅馆已经很不安全了。
一切顺利,当天下午,二人便顺利的搬进了小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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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阳台一共二层,但因为是西班牙式的风格,所以顶层之上,还有一个尖尖的塔楼式阁楼,空间不大,但四面视野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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