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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综]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钧后有天
呵呵,那是个天大的笑话。
除非给他送上一堆金手指,丝宅男差不多才能活个人样。
掉了一条尾巴就够伤心的了,美喵怎么可能傻不拉几上赶着给对方送金手指?
美喵是只相当聪明的猫,不然也不会有让人类心甘情愿为他许愿,长出新尾巴的新潮想法。
小脑袋动了动,立马想到个好计谋。
把丝宅男送到三次元世界称霸世界,走上人生赢家的道路不可能,但是可以送往二次元世界啊。二次元世界法则比较混乱,一切皆有可能。
宅男争霸世界算什么!
一条尾巴的力量小部分用来将丝宅男扔进二次元中。
另一大半化作了金手指,被丝宅男灵魂绑定。
美喵是只好猫,虽然丝宅男害他掉了条尾巴,但是也没有趁机下黑手,比如将他送到高危险的位面,人生起点就是地狱模式。
随便划拉个危险系数一般的世界,美喵将人扔了进去。
至于之后的事情,他是管不了的。
他给了对方那么大金手指,对方若混不出个人样,不如死了算了,没得糟蹋这么大的机遇。
丝宅男也认为这是他的机遇,走在大马路上都能遇到九命猫妖,许愿成功幸运穿越,他果然天生不凡,生来就是主角的命!
至于上辈子被前女友甩,只是人生中一次小考验,小说不都这么写?
曾经被未婚妻退婚的萧炎比他还惨哩。
他的人生之路必然光芒万丈,璀璨无比!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将原身的灵魂融合。
两个灵魂融合,说得轻巧,又谈何容易。既然此路不通,只好将对方驱逐了。
原身年纪虽小,灵魂却很强大,他这个成年人好险不是对手,几乎心力交瘁的丝宅男暗恨对方不识好歹,既然如此,别怪他心狠手辣。
一气之下,暗暗发狠,不再留手,直接将对方撕裂吞噬。
你说这是谋杀?
呵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别人的命再重要,哪里比得上自己。
这么给自己心理做建树,丝宅男心态平和了,罪恶感也没了。
吞噬别人的灵魂,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他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之力越发强大。这么一来,内心的愧疚灰飞烟灭,心安理得地吞噬别人壮大自己。
焉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就在这时,一个强大的灵魂从天而降,一口狠狠咬住外来者,学着他那般撕咬吞噬他人灵魂助长自己,无论他怎么惨叫咒骂,不消一会儿,依旧被吞食殆尽。
丝宅男一统山河,称霸世界的美梦就这样破碎了。
出征未捷身先死,变成别人的养料,也算虽死犹荣……总之,允悲。
吞噬了一个完整的灵魂,那个强大的灵魂周身金色光芒一闪即逝。
与此同时,大脑受到了剧烈的冲击,闪过许多乱七八糟的画面,由于信息量过大,大脑都快卡壳,一时半会儿理不清。
他些微茫然地看着残缺不全,可怜巴巴的弱小灵魂,犹豫了下,慢慢向他靠近。弱小的灵魂呆呆地看着比他大几圈的灵魂一点点靠近,在闻到对方灵魂上的气息,一头扎进对方的“怀抱”中。无数破碎的记忆瞬间交融,穿越者、系统、武林外史……
床上小童兀地睁开眼睛,苍白可爱的脸上缓缓绽放一个略有深意的笑容。
王怜花死了,死于寿终正寝。
他死时特别寂寞,身边一个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因为那几个说得上话的人纷纷走在了他的前头。临死前他还在想,都怨自己医术好,会养生,才活到了一百七十五岁,活成了一个老不死。同时,有些洋洋自得,沈浪那个家伙即便有他亲手调理身体,还不是比不上他王公子高寿。
想到沈浪,心里又是一堵,索性想些别的。
王怜花慢慢翻看穿越者的记忆,脸上的笑容越发冰冷。
原来抢夺“他”身体的外来者是后世之人,俗称穿越者。
若不是他的到来,“自己”的身体包括灵魂就被对方抢夺吞噬去了。
通过穿越者的记忆,王怜花发现自己的世界只是别人笔下构建的二维世界,那个穿越者则是来自三维世界,之所以来到这里,似乎是因为一只猫??
王怜花抚着下巴,些微狭长的桃花眼微微眯起。
从穿越者的记忆中,可以得知那只猫就是传说中的九命猫妖。
对于世界上有妖怪一事,王怜花并不是太过惊疑。上辈子离开中原,到蓬莱岛居住的几十年中,他见过了不少稀奇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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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的事情,甚至偶然间见过一只大妖。在那之后,便对这个有妖魔鬼怪的世界产生了质疑,如今发现这个世界是二维世界,有些事便能解释的通了。
吸完穿越者的记忆,王怜花发现最大的获就是抢夺到的金手指“功成名就”系统。
“功成名就”系统分为七大境界。
第一个境界文曲星,标准有三:文章写得好,被朝廷录用为大官,最低标准还要考上探花。
达成第一个境界,可享百年福寿,解锁两个官场小技能。
“即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以及“自带亲和力”(一级,可升级)。
亲和力有什么用呢?
谁看你都比较顺眼,这还是一级亲和力达到的效果。再往上升,得到百姓爱戴不说,就连仇人对你都不忍心痛下杀手,你说这个有没有用?
解锁两个技能后,便会得到可以修炼至练气大圆满的《修仙诀》功法。
第二个境界是功绩卓著,受人敬仰的伟大人物,还要对这个社会做出重大深刻的贡献,影响力必须深远。做到这一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和“亲和力”便能再往上升一级,解锁三个技能。
“心灵洞悉”,“上司的金大腿光环”和“领导力”。
“心灵洞悉”自带察言观色的本领,洞察人内心的隐秘之事。
“上司的金大腿光环”顾名思义背靠大树好乘凉,这个上司自然指的是最高权利者皇上。如果他对你满意,怎么看你都顺眼,你做啥事他看着都舒服顺心,打个瞌睡都能逗乐他,给你升官加薪,有多重要自己领悟。
“领导力”在官场上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能力,光杆司令的失败大家想来都懂。
这三个能力皆可升级。
与此同时,可以得到《修仙诀》功法筑基期的部分。
第三个境界是封王拜相,解锁的技能有“震慑”和“上司的信任”。
《修仙诀》功法金丹期的部分随之开放。
当了大官,你没有威严谁都不怕你,那还有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就需要“震慑”借给你力量,让别人对你不容小觑。
官位越来越大,自然会令上位者忌惮,对方信任你还好,对你的忠心持着怀疑否定的话,你的日子就不大好过了,轻则丢了乌纱帽,重则满门抄斩。
为了不让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上司的信任”这项光环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如果你能将它升级为百分百,好日子永远没有尽头。
第四个境界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达到这一境界,《修仙诀》功法元婴期的内容将会解锁开放。
这八个字代表的意思一看就懂。
下面第五个境界直接让你造反当皇上。
第六个、第七个境界更是一个比一个危险。
总之达到第七个境界后,便能长生不老,千秋万载,功德大成,立地成佛。
王怜花越看越觉得这个系统扯淡,不过他已经遇到重生、穿越、妖怪等不科学的事情,这个系统扯一点也没什么好惊奇的。
再者,以他现在的能力完全不需要考虑那么长远的事情。
说实话,这个金手指一点也不符合他的胃口。
他虽然文武双全,是个惊才绝艳的人物,但是总体上是个混江湖的。
这个系统与其让他用,不如给李寻欢,至少人家一门出现了三个探花不是吗?
比起“功成名就”系统,“医神毒圣”系统更适合他,就是“换脸术”也比它强。
不过,严格来说这个系统是他抢来的,最适合真正的主人穿越者使用。
读到对方想“借用”他那个世界历史名人等诗词歌赋、兵法著作,超时代的科技发明在这个世界干出一番大事来,王怜花嗤笑一声。
他们是古人,但是并不代表古人就蠢。历史上从来不乏有天才,真像穿越者这样玩法,那就不是天才,而是妖怪了。一个人所达成的成就与他的年龄、经历等挂钩,倘若穿越者那种性情的人,真要取得什么了不得的成就,大家多是抱着怀疑的态度,而不是羡慕嫉恨他。
像穿越者所看的种马升级流小说,只是供人消遣而已。
你若把它当真,甚至抱着高人一等的态度,把这个真实无比的世界当成升级打怪的游戏,那你的下场多半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第178章反派八号之我欲成仙二
王怜花上辈子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若不是最后被沈浪强制性打包带走,隐居蓬莱岛,后期说不得把江湖搅得血雨腥风,百年内势必流传着他的神话传说。
王怜花的才华性情,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虽然对拜相封侯没有什么兴趣,但是人活一辈子不能庸庸碌碌,一成不变的平静生活虽好,却没有挑战性,这一世朝着自己不曾涉及的领域奋斗也挺好玩的。
决定日后做官走上人生赢家巅峰道路的王小公子,开始发愤图强读书了。
不过,在此之前有些小事需要解决。
发现身上被汗水浸湿,黏腻难受的王小公子开口唤了丫鬟进来服侍他沐浴。
两个小丫鬟敛着眸子,轻手轻脚地走入房间,目光落在小公子冰雪可爱的脸上微微一怔,只见小公子那头鸦羽般乌黑发亮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湿漉漉地贴在颊侧,带点婴儿肥的小脸蛋上苍白无血色,光洁的脑门密密麻麻布满了冷汗。
“公子身上可有不舒服的地方?”
说话的丫鬟名唤萃伊,身着翠绿色对襟双织缠花轻纱裳,语调轻轻柔柔像一阵清风,听在耳中甚是舒服,望向小公子的杏眸中闪过一抹担忧之色。
王怜花替自己把了下脉,道:“天气太热,些微中暑。”
萃伊:“……”
小公子不是才学习医术吗?
把脉倒是像模像样,就是不知是不是装模作样。
王怜花自然不是装模作样,他打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天赋极佳,无论习武还是其它方面,即便不怎么下苦功夫,皆能轻而易举取得别人不敢想象的成果。所以他的人生事事如意,在遇到朱七七和沈浪这对夫妇之前,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苦头和受到过挫折。
即便刚开始涉及学习医术,把脉这项艰难的,不容有一丝差错的诊断手法他也能够在短短时间内掌握住。这不,他随便给自己这么一把脉,就把出问题来了。
现在的他才七岁,一身皮肤心呵护下比女孩子还白皙娇嫩,而他又最是怕热。
房间里放了好几盆冰降温,还让自己热出了病来,王怜花不在心中嘀咕着现在还不是正夏就中了暑,自己的身体未太娇气了些。
烈日当空,蝉鸣不断。
空气闷热的令




反派逆袭成攻[综] 分卷阅读331
人窒息,王怜花在房中待了一下午,直到太阳落山,热气驱散了些,才迈着小短腿到药园中查看自己种下的草药。
草药长势不错,一看就知道有人心打理过。
王怜花耳朵微动,倏地听到后方花丛中传来细微的声音,他带着几分好奇与警惕剥开花丛,微微上挑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色。
一朵形如风车,色泽玉白的花朵上,趴着一只巴掌大的银色蝴蝶,优美的蝶翼呈现一种晶莹剔透的美感。此时,这只落在云金花上的银色蝴蝶双翼扑扇,像是喝了酒的醉汉东倒西歪,怎么都飞不起来。
云金花花香浓郁,便是成年人闻久了它的香气也会头昏眼花,醉到不省人事。
所以,云金花又是酿酒的极佳材料。
这只银色蝴蝶确确实实醉了,还醉得不轻。
王怜花算是见多识广了,但是他从来没见过这种蝴蝶,恰好夺来的金手指及时为他解惑,自主开启了鉴别功能。
【“冰银蝶”,低级灵兽,经系统扫描已开智,资质一般,可服为灵宠。】
王怜花:“怎么服?”
【打包带走。】
王怜花:“……”
打包带走时,冰银蝶没有挣扎,反而相当配合,瞅着王小公子形如羊角的发髻,扇动着晶莹剔透的漂亮翅膀,终于歪歪扭扭地飞了起来,在左边髻上安家落户。乍一看,就像一只做工致,生动逼真的装饰品。
王怜花:“…………”
于是,王小公子带着一只醉醺醺的灵宠打道回府。
三天后,王怜花一脸放空地看着泡在酒碗中的蝴蝶,后悔不迭。
不知道是不是很喜欢那种醉醺醺的状态,自那日将冰银蝶带回家中,这只漂亮的银色蝴蝶便爱上了酒水的滋味,尤其热衷于烈酒。
你不给它喝,它就使劲儿闹腾,在你面前飞来飞去。
你不理他,它就绕着你脑袋飞,非要弄得你眼花缭乱,正视它的存在不可。
饶是王怜花这样手段颇多的人,也拿这只该死的蝴蝶没有办法。
不好处置,只好满足它的要求,让它泡死在酒水中。
外面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雨停了,带走了一阵闷热。
午睡醒来,王怜花伸了个懒腰,跑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至于冰银蝶……
实在不想看到那只奇葩的蝴蝶,若是可以的话,还想将它打包送人。
认识到自己走眼后,王怜花连忙把蝴蝶带回到药园,希望它打哪儿来,打哪儿去。不曾想一回房,冰银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早早赶了回来,依旧泡在它自己专属的酒碗中。
王怜花:“……”
你骂它,即便它听懂了,也装做不懂,脸皮堪比铜墙厚。
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小花哥哥。”
隔壁墙头冒出一颗乌黑的小脑袋,梳着双平髻,小脸蛋红扑扑粉嫩嫩的,可爱的不得了。见王怜花抬眼看来,两颊飞起两抹嫣红,淡色的唇瓣抿了抿,露出一个羞答答的笑容,圆圆的小脸蛋瞧着像只鲜嫩可口的红苹果。
王怜花:“……”
=对于小花哥哥这个娘们兮兮的称呼,王怜花是拒绝的。
无奈隔壁小姑娘看着羞羞涩涩,爆发力却惊人,听他说不许叫他小花哥哥,便嚎啕大哭,其威力惊天地泣鬼神,振聋发聩,震得人三魂七魄几乎脱离身躯,魂不附体,心惊肉跳,心悸的要命。打那儿后,王怜花便随她去了。
看着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王怜花心下疑惑,上辈子他家似乎没这个邻居。
难道是因为他重生引起的变数?
“你找我有什么事?”
小姑娘叫喜儿,自半年前隔壁搬来了一对母子,无意间看到了脸蛋致漂亮的王怜花,便一见钟情,发誓此生非他不嫁。
喜儿如今6岁,别看她小,聪明伶俐的她可谓深谙“近水楼台先得月”“女追男隔层纱”的道理,所以有事没事就找她的小花哥哥,使劲儿在他面前刷存在感,经过半年的不(死)懈(缠)努(烂)力(打),果然和小花哥哥拉近了关系。
今日没找存在感,倒是真有事。
她胞弟乐儿发现了一只后脚受伤的小白狗,而小花哥哥懂得医术,这不就找来了。
情人眼中出西施的喜儿压根不去想她的小花哥哥前不久才学得医术,且不是兽医,能否治好小白狗真难说。拥有恋爱脑的小姑娘比较单纯而自信,对她而言,小花哥哥无所不能,最最最厉害!不就给只小狗狗处理伤口,还能难道才思敏捷的小花哥哥不成?
“乐儿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白狗,小花哥哥能帮忙医治好它吗?”
幸亏王怜花重生了,医术了得,不然还真被一只小狗给难倒。
面对喜儿的疑问,王怜花秀眉轻挑,艳如桃花的唇角勾起一抹弧度,眉目间流露出的自信衬得他神采飞扬,落在七岁小童的脸上显得诙谐好笑,以及萌萌哒。
“不就是一只小狗,别说它腿受了伤,即便它断了腿,我也能够医治好。”
喜儿一脸崇拜地看着心目中的天神,未来的相公。
王怜花:“……”
被盯得头皮发麻的王小公子咳嗽一声,为自己魅力太大感到头疼。
若是放在真七岁的自己身上,来段早恋也无妨,但是王怜花心理年龄近两百,都说十岁一代沟,小姑娘的年龄连他零头都不到,这代沟大到海里去了。
双手背在身后,王怜花无视小姑娘灼热的视线,抬脚走出门外。
离家不远处的林子中,一个六岁大的男童蹲在地上,抬手轻轻摸着小白狗。
小白狗的品相真好,一身毛发光滑柔软仿佛缎子般,触感那叫一个好。
又白又嫩的脸蛋上浮现一个志得意满的可爱笑容,男童奶声奶气道:“小狗狗,我养你好不好?”
去你的小狗狗,狐大爷是狐狸,才不是狗呢!
狗有我皮毛漂亮,有我身材妖娆,有我美吗?!
后腿受伤被人按住使劲儿撸毛的银狐时不时冲天翻个白眼,幸而男童沉浸在撸狐的美好氛围中,没有注意到手中小狐狸人性化的表情,否则铁定大叫一声“狐狸”,掉头逃命。
王怜花来时,小狐狸冲天翻白眼的人性化模样恰好落在他眼中,而后来了个四目相对。
王怜花:“……”这是狐狸吧!
小狐狸:“……”我去,露陷啦!
露陷的小狐狸狭长的狐狸眼瞪圆了,两边翘起的小胡子动了动,似乎想开口解释点什么。
最终,小狐狸心一横,干脆装傻。
瞪得圆溜溜的狐狸眼一片迷茫,仿佛在说,我在哪里?我是个什么东西?我在干什么?
王怜花:“……”
果然是只狐狸。




反派逆袭成攻[综] 分卷阅读332
第179章反派八号之我欲成仙三
心虚的小狐狸不知道,一只正常的小动物,智商在高也不可能像它这样,有这么多丰富多的内心戏。瞧那生动活泼的表情,瞧那浑然天成的演技,这哪是狐狸啊,这分明是戏!
【银狐幼崽,有高阶妖兽血统,现已开智,血统尚未觉醒。】
这只长得像狗的小狐狸竟有高阶妖兽血统?
王怜花怔了下,眼前顿时浮现一行金光闪闪的大字:我就是人生赢家!
第一次出门碰见一只冰银蝶,第二次出门遇到一只开智的狐狸,比起穿越者曾经看过的那些打脸升级流小说,跳个山崖都有奇遇的牛掰男主也不差什么了。
一时间,王怜花思绪繁多。
见他走神的小狐狸眼睛一亮,还以为自己蒙混过关,不禁为自己高超的演技而沾沾自喜,殊不知对方早已看穿一切。
本来在撸狐的乐儿一见到王怜花,蹭地站了起来,兔子一样跳到了漂亮小哥哥身上。没错,就是兔子一样,在地上蹦了一下,两条胳膊搂住小花哥哥脖子,两条小短腿缠在王小公子看着就能折断的细腰上,一个湿漉漉的吻落在毫无防备被扑个正着的王怜花的脸……手背上。
那画面别提多辣眼睛了。
王怜花:“……”
王怜花不过7岁,只比男童大了一岁,个子高出半根手指头,猝不及防下遭受狠狠一扑,好险没被压趴下。再然后眼见着粉嘟嘟的嘴巴越凑越近,头都大了的王公子只来得及贡献出自己的小嫩手。被么么一亲,手背上湿漉漉沾着点口水,深有洁癖的王公子受不了了,脸色骤然黑沉。
王怜花心理岁数一大把,自然不会跟小孩计较,只将身上的八爪鱼扯下来。
本来吃了个闷亏,心里正烦着呢,哪晓得一心为成为他妻子而奋斗的喜儿小姑娘突然发出尖利的几乎刺穿人耳膜的尖叫声,吓得他浑身一哆嗦。
未来相公被胞弟抱着亲,喜儿小姑娘能不声嘶力竭的尖叫吗?
她都没亲过小花哥哥的脸,他凭什么亲啊!
不要脸!凑不要脸的狗东西!
喜儿和弟弟平时关系特别好,但是事关终身幸福大事,双方意见一致苟同。
一句话:没得商量!
眼睛红彤彤的喜儿怒斥胞弟不学好,隔壁的隔壁那么可爱的小女孩不去喜欢,整天缠着他未来姐夫,人干事?男女天生一对,男男天理不容,可知?
喜儿能说会道,乐儿伶牙俐齿一点不差,姐姐拿大道理一通砸过来,立马怼回去。
男人跟男人怎么就不能在一起?
他们那个风流老爹娶了老婆,纳了一堆小妾,也不妨碍他逛窑子啊。窑子逛够了,还认了好两个生死与共的契兄弟呢!可见男女未必出多少真爱,当今朝代男男才是基调。
喜儿又气又羞,小脸涨得通红,最后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怎么着?你这是学咱爹,上赶着给小花哥哥当兔爷?”
虽然主谓宾搞混淆,将自家色鬼老爹贬低踩拉的不像话,活像是他爹上赶着给谁当那啥,但是想表达的意思基本上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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