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
作者:流烟萝
我最近总在做梦,梦里我和个混蛋在一起了!在一起也就算了,他特么还渣了我!渣了我也就算了,梦里我特么还是个哭包贱受!简直不能忍!我特么明明是个直男!一句话文案我特么居然被梦掰弯了!入坑提示1,第三人称,甜文。2,深情攻渣非贱。入文将于2月6日(下周一)入v,入谢支持!
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 第1章 初始
昏暗的房间里,音乐声震耳欲聋,房间里的人或是霸着话筒唱歌、或是跟着音乐跳舞、又或是围着桌子玩游戏,一个个嗨得不行。
正在这时,房间里闪动着的光束突然暗了下来,插着蜡烛的蛋糕被被推进来。蛋糕有两层,做得十分精美,上面一层堆叠的花瓣间写着“生日快乐”几个大字。
电子显示屏前也随之亮起一束光,穿着时髦的年轻男人拿着话筒说道:“谢谢大家今天来到这里参加我的生日……”蛋糕被推倒他面前时,他的声音突然一扬,“今天晚上,大家尽情的嗨!咱们不醉不归!”
“喔——”
掌声雷动,大家叫了起来,又齐声说:“许愿!许愿!许愿!”
灯光熄灭,只有蜡烛的光亮着。
沈桥双手交握抵在唇边,闭着眼睛许愿,周围的人纷纷掏出手机拍照。许愿之后,沈桥抬头,笑着说:“我们大家一起拍一张吧!”
大家都笑着说“好”,沈桥将手机交给他的经纪人徐鑫,一群人站到一边,挨得紧紧的,徐鑫则退到墙边,确定所有人都入了摄像头才按下拍摄键,而后又连着拍了好几张,说道:“好了。”将手机交给沈桥。
沈桥接过照片,大家凑上去看了下,都觉得拍得还行,于是沈桥只是打开美图的软件,加了柔光调了下色调,便上传到了微博。
【沈桥v:祝我生日快乐![合照]】
微博发出去,在场的好友都转发了,另外还有没能到场的朋友跟着转发,没一会儿评论就过万了。
沈桥是正当红的小鲜肉,虽然出道不到两年,但他的第一个角色就是男主角,并且那部剧是当年最火的一部剧,捧红了一票演员,沈桥作为男主角,可以说是一夜成名,广告代言接到手软,片约更是不断。
因此,这次他生日,娱乐圈里当红的明星来了大半,照片一发出去,#沈桥生日#的话题便成为了微博头条。
房间里的音乐吵得人发晕,平日里端庄优雅的人都剥掉了伪装,肆无忌惮的大笑或尖叫着。
“哇!我赢了!”妆容精致的女人大笑起来,指着面前的酒说,“喝!”
坐在她旁边的男人脸色苍白,眼神有些迷离,似乎已经醉了,在别人的起哄中拿起面前的酒杯,那是一杯深水炸弹。以他的酒量,这杯酒下肚,人基本上就得趴下了。
他又是一口干,大家看到顿时叫了起来:“噢~一口闷!厉害!”
喝完酒,他将酒杯倒过来,还没说话,整个人就趴到在台子上,众人大叫起来,又继续玩下去。
“呕——”
深夜十一点多,平日里车水马龙的路上空荡荡的,暖色的灯光在淡淡的雾气中显得有些朦胧,让夜景看起来更加冷清。
在灯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里,穿着黑色夹克的青年正抱着垃圾桶吐着,离她不远处站着一个年轻女人,手上拿着一瓶水,递到他手上:“怎么样了?还难受吗?”
青年抬头,眯着眼睛接过她手里的水,一口气灌下去大半瓶,摇摇头,角色脑袋更晕了,便停下来,声音含糊:“还好……”
“那我去开车,你坐在这儿等一下啊!”张文文犹豫了下,又说,“最好别让人看到你了。”
要是大半夜的被人拍到醉酒的照片,总归不太好。
林森靠着树,微微点头。
或许是这座城市的灯光太亮,衬得天空黯淡无光,看着看着,林森想不起来上一次看到繁星满布的星空是在什么时候。
他这么想着,一阵刺眼的光照射过来,让他忍不住用手去遮挡眼睛。
放下手才发现是保姆车,挣扎着坐起来,摇摇晃晃地走过去,打开车门,正准备上车,却在不经意抬头时看到另一条车道行驶的轿车里的人影。
那人靠着车窗坐着,因此尽管路灯昏暗,林森还是看到了那人英俊而稍嫌冷漠的眉眼,那样熟悉,林森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拉开车门,林森爬进保姆车里,躺下来,眯着眼睛思索着。
嘉禾花园是前几年开发的小区,尽管在三环外,但自开盘以来,房价节节攀升,从未下跌过。林森是在嘉禾花园刚建的时候在这里买的房,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但当时只是首付也花光了林森的全部积蓄,到如今房贷还没还清。
林森这几年混得不大如意,虽然相较于朝九晚五的白领阶层来说,他赚得不少了,但赚得多开销也大,这些年来他其实也没能存下多少积蓄。但买房这事林森并不后悔,这里毕竟是京城,寸土寸金,尽管房子是三环外的,房贷还没还清,但跟别人说起来,他也能被夸一句年轻有为了不是?
车子驶入小区,停在林森家楼下,张文文下车绕到另一边开门,身子探入车里,凑到林森耳边说:“林哥,到家了。”
林森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张文文正准备再喊,却看见林森猛地睁开眼睛,声音中满是惊愕:“是他!”
“谁啊?”张文文一头雾水。
林森又摇头,口中喃喃道:“不可能……”
“林哥?”张文文十分忧心林森是不是中邪了,小心翼翼地又喊了一声,低声问道,“林哥,你没事吧?”
林森转头,看了眼张文文,眸色幽深:“没事。”
林森的酒量其实很好,但今晚喝得实在太多,到最后不得不装醉脱身。虽是装醉,但他确实喝了不少酒,人有七八分醉了,不然也不会不顾形象扒着垃圾桶就吐。
这会儿上楼的时候,他还觉得浑身发软,幸好张文文力气大,才能撑着将他送回家。
将林森扔进沙发里,张文文看着都觉得心酸,不是为林森,而是为了自己。想当年她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娇女,自从入行成了林森的助理,就向女汉子的道路奔跑一发不可收拾了。
尽管作为一个男人,林森有时候会尽量照顾张文文,但他毕竟忙,不可能将张文文的事情都做了。而张文文作为员工,也不可能总是让老板帮忙拿东西,久而久之,张文文成了女金刚,在林森喝醉的时候,也能将他送回家。
林森浑身发软,也没劲去洗澡,张文文也不可能动手帮他,留了张便利贴关了灯便离开了。
林森醒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挣扎着坐起来,缓了半响,晃晃悠悠爬起来,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灌下大半,靠着料理台微微喘着气。
他昨晚喝得有些断片,想不起来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虽然知道估计是张文文送他回来的,但记忆缺失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于是静静地回想着,只是想了好一会儿,脑袋里仍是一团乱麻。
昨晚的记忆还没回笼,手机响了起来,林森不得不放弃回忆,出了厨房,走到沙发边上,却没看到手机,于是循着声音去找,最终趴在地上伸手在沙发底下摸了半天,才摸到手机。
电话已经挂断了,林森打开通讯记录,是张文文的电话。
回拨过去,林森还没说话,便听张文文问:“林哥!你醒啦!”
“嗯,什么事?”林森跪坐在地板上问。
“没什么大事,就是跟你说一声下午两点有你的戏份,我怕你睡过头忘了,给你打个电话说一声,”张文文笑着说道。
“好,我知道了。”
“那我十二点钟过来接你?”张文文又问,“你吃饭了吗?要不要帮你叫外卖,或者我待会带过来给你?”
林森想了下,说:“我想吃热干面。”
“林哥……”张文文有点为难,热干面是江城特产,京城不是没有,但卖的少,味道正宗的更是几乎没有,更何况热干面热量高,林森的减肥事业从未停止,现在饱了口舌之欲,后面又得后悔得打滚,要是方路知道,又该骂她了。
想吃的吃不到,林森便有些兴致缺缺:“那算了,你看着买吧。”
最终张文文给林森带了份全素的汤面,惨白的面条上面飘着几根生菜,清汤寡水的,看着都让人倒了胃口。
林森哀怨地看了张文文一眼,张文文打了个哆嗦,好歹林森没说话,闷头吃面。
不大的碗,面也就一半,就这林森也没能吃完,吃了一半,实在吃不下去,可肚子空空的难受得很,心情更糟,将碗推到一边,起身回房。
这套房子面积不大,除去公摊也就一百多一点,但林森一个人住也差不多了。
两个房间,一间做卧室,一间做书房兼影音房,他买了全套的设备,窗帘一拉就是家庭影院,播放效果并不比电影院差多少。
林森的卧室空间很大,里面隔了间衣帽间,尽管相对于艺人来说林森的衣服其实不多,但还是将整个衣帽间塞得满满当当的。这些衣服大多数都是他为了工作置办的,生活中经常穿的其实并不多。
林森挑了件白色针织衫配黑色休闲裤,脚上则是一双黑色的休闲皮鞋。
换好衣服,他正准备出去,想了想又拿了件外套,并没有穿,只是搭在手上。
正是换季的时候,白天温度虽然不低,一件长袖足以,但日夜温差大,夜风里总是带着刻骨的凉意。林森这几天鼻子有些堵,他的戏虽然排在下午,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变故,还是得带一件衣服御寒。
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 第2章 新戏
银色的保姆车驶入a大,转了几个弯,最终停在宿舍楼外面的停车位上。
最近《我的年少时代》在a大取景,虽然演员大多是新人,但还是吸引了不少人来围观。下午的戏在女生宿舍楼下拍摄,此时宿舍楼外面被围了起来,围栏外面站了不少人,有学校的学生,也有拿着横幅标牌的粉丝。
远远看去,并未细瞧,林森便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十来个女孩站在一起,向外面张望着,眼中满是期待。
《我的年少时代》是部青春电影,演员班底大量启用新人,这些新人大都很年轻,没什么名气,当然,林森除外。
林森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也早就脱离了新人的范畴。
他的名气是这些演员中最大的,相较于那些半只脚踏进娱乐圈却将入未入的新人来说,林森怎么着也能算是个三四线演员,他微博的粉丝也有一千多万,虽然大多是僵尸粉,他能接到的片约也不少,虽然大多只是一些偶像剧的男二男三甚至男四。
在拍摄的现场,他的粉丝也是来的最多的,并且这些都是真的粉丝,而不是其他艺人公司里买的来凑数的粉。
也正因为如此,当初爆出他接了这部戏的男二号给新人做配时他的粉丝纷纷为他鸣不平。
出道这么些年,他也不是没有过经典角色,那年他刚出道,演的第一个角色,虽然是个反派,但那邪魅的扮相也吸引了一帮迷妹。
那年海角论坛十大美男的评选活动他拿了第二名,与第一名只差了十票。
那次活动的第一名是徐文洲,娱乐圈公认的美男子,三庭五眼生得十分标准,这些年一直被奉为最佳的整容模板。这几年的新人中,整容过后或多或少都有他的影子,但不论那些人花多少钱动多少刀,也没能整到徐文洲的十分之一。
如果说徐文洲的英俊是经得起时光的考验的,时至今日,他不经意间的一个微笑,拍摄下来,也能拿去当桌面。那林森当年拿到第二名,或许总有角色的加分存在,尽管如此,他的相貌哪怕是在娱乐圈,也是吸睛的。
可以说,他出道这么些年,他的长相为了吸引了不少粉丝。
但他似乎总缺了一些机缘,当初红得太早,网络还没有那么普及,那时候演戏,也不像现在这么唯粉丝论,只要你粉丝多,电影剧本都能随便选,虽然不是大导作品,但电影一上映,通告那么一吹,逼格总不会太低。
年少成名给林森带来的,也不过是多了一些挑选剧本的机会,大多是伦理剧爱情戏的男二男三,难得接到一个男一的剧本,却连剧本都让人看不下去,导演组都是草台班子,资金都没到齐,实在不能不叫人失望。公司也不建议林森接这样的戏,钱少事多,不如多接些广告,不论逼格,总归钱是多的。
中间他也不是没有接到好的剧本,虽然只是个男三男四这样的角色,林森还是想演。但导演苛刻,跟组时间长,时间换不回相等的收益,公司哪肯让他去,林森想解约,但经纪约一签就是十年,抽成少,毁约就得面临高额赔偿。
当时他还不到十九岁,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家里人本就不赞同他去念什么表演,更不敢和家里说,只好继续拍广告。
就这样拍了小半年广告,那阵子,吃的用的,电视里公交站台上,到处都是他的广告。
钱是赚了不少,但人气还没稳,广告虽多,但那些都是虚的人气,没有后续作品推出,又有韩国当红男团的艺人归国,光是跟原经纪公司打官司就占据了小半个月的头版头条,再回过神来,哪里还有他的位置。
正巧公司一哥出走,准备捧他,自家投资了一部电视剧,让他演男一号。林森看了剧本,台词简直没法入眼,可公司让他拍,还往剧组塞了好几个新人。林森觉得可笑,他自己都是新人,还有点过气的迹象,哪里能带得动人,可是公司不管,态度十分强硬。
也就是那时候,林森生出了跳槽的心思。
只是他那时候半红不火的,哪家公司愿意为他赔钱,戏还是得拍。
那部电视剧从拍摄到制作结束统共用了不到三个月,画质拙劣,剧情漏洞百出,林森每每想起自己演的那个角色,都觉得宛如智障,这些年来,从未看过那部戏。
那部戏到播完也没能激起一点水花。
这在意料之中,但林森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庆幸这部戏没红,难过他没能打个翻身仗。
后面那两年,林森很少接戏,他回了学校,每天按时上课下课。
红的时候,他每天不是待在摄影棚里就是待在飞机上,一学期下来,上课的时间屈指可数。京影的学生都知道09届有个厉害的师兄(师弟),年纪轻轻就成了当红小生,满大街都是他的广告,却没有几个人真正见过林森。
公司那边也仿佛已经忘了林森,他们有了新的力捧对象,新人争气,也比林森听话,林森过了两年安静日子,到了大四才又开始频繁跑剧组。
但在这个圈子里混从来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公司那边不给他资源,林森只能自己跑剧组。他虽红过,但娱乐圈更新换代那么快,又有几个人还记得他。
他想演正剧,男一男二拿不到,男四男五都行,就算是只有一个角色的跑龙套他也愿意。
但就是这样,这条路他也走得不容易。
他还记得那一天,他演一个店小二,只有两句台词。他在剧组等了两个多小时,将台词背得滚瓜烂熟,可他一上场,导演就说不行:“太帅了不行,要普通点的,就那种搁到人群里找不见的那种……”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当初他因为这张脸才红起来,如今又因为这张脸失去了到手的角色。
林森最终还是演偶像剧才又红起来,又有了戏拍,从男三男四到男二号,偶尔也能接到小制作的男一号。
兜兜转转,林森似乎又回到了七年前,他刚踏进这个圈子的时候。
后悔吗?
林森有时候会这么问自己,如果当初果断一些强硬一些,或者是顺着公司,好好拍几部戏,也许他的发展不止如此,就像陈逸星。
陈逸星是他最初签的那家公司在他之后签的新人,如今那家公司已经倒闭,陈逸星跳到了鹏程影视,成了电影咖。
只有他,换了经纪公司,却还是在偶像剧中挣扎着。
粉丝们为林森给新人做配感到不忿、可惜,但林森却没有那样的情绪。
他曾经爬到过山顶,也曾经跌入过深渊,他早就明白,生活并不会永远一帆风顺,想要得到,总得先有付出。
他想演电影,但电影邀约并不会被送到他面前,每一个机会都是珍贵的,他不想放弃。
就像《我的年少时代》这部电影,虽然是青春片,却是由当红小说改编,自带粉丝。导演也小有名气,导过好几部电影,其中也有佳作。
现在是大ip时代,一部电影的票房,看明星,看ip,看情怀,没有明星,只炒后两种,也不缺话题度。因此,尽管演员大多是新人,在接到这个剧本邀约的时候,林森还是答应了。
而他所饰演的角色,虽然是男二号,但因为人设讨喜,在网上也有大批粉丝。而他,是作者推荐的人选,可以说,这个人物是作者以他为原型创作的,因此这部小说影视化后,他出演这个角色的呼声也是最高的。
这样的情况对林森来说是有利的,他相貌好,演技也不差,可这几年偏偏不愠不火的。早几年他一门心思想演正剧,这几年倒是想明白了,不管他以后怎么发展,人气总是最重要的。
红了,他才能挑角色;红了,他才能守住角色。
进组前夕被换角色的事情林森经历过不止一次,他不想再经历了。
从回忆里抽出来,林森睁开眼睛,拉开车门,走下保姆车。
他一下车,便有人看到了他,和身边的人一说,没一会儿便又不少人围了过来,拿着手机拍照,想让他签名。
林森摆出招牌式的微笑,声音和煦:“大家不要挤,慢慢来。”
他早年也是桀骜不驯的,不然也不会不顾家里人的意见一门学了表演,也不会和之前的经纪公司闹到那一步,只是经过几年沉淀,如今的他沉稳了许多,也学会了时时刻刻戴着一张面具。
林森进去的时候里面的工作人员都在忙着布景,导演在给孙玉讲戏,周慕则坐在便携椅子上,闭着眼睛仰着脸让化妆师给他补妆。
助理导演一抬头,看到林森就迎了上来,跟他说了一下下午的戏,又叫化妆师给林森化妆。
林森先去了更衣室换衣服,戏里是冬天,林森的衣服是白色高领毛衣配灰色大衣,下面是深蓝色的牛仔裤配休闲鞋。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的,款式时髦,越发衬得林森身形挺拔,要说不好,只有一点,衣服太厚,虽然进了秋天,但这时候穿毛衣,没一会儿就能给人闷出汗来。
林森化妆的时候,张文文就拿了个小的usb风扇过来,对着林森吹,才让林森觉得好受一些。
“林哥你皮肤可真好,你平时是怎么保养的?跟我说说呗!”化妆师叫leo,是个瘦瘦小小的男人,举止有点娘,不过时尚圈里,十男九gay,林森见得太多,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只是他这会儿凑得太近,让林森不得不往后退了点,笑着说:“化妆方面你可是专业的,我懂的可没有你多。”
被恭维得笑眯了眼,也没有在意林森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这个圈子里谁都有自己的秘密,脸更是重中之重。在保养上,谁没有花心思,虽说上了电视被问起来,一个个回的都是“只做了简单的补水”“没有太注意”之类的,私底下花了多少心思,只有自己知道,那些保养方法,更是捂得紧紧的。
因此,leo也并不强求,不过林森保养得是真好,这皮肤又白又细腻,二十出头的女明星都不一定能有这皮肤。
这么想着,leo趁机又摸了一把。
被这么名正言顺的揩油,林森满头黑线,却又不好说什么,圈子里的人作风大多大胆,摸脸只能算是小儿科,林森虽然不喜,却也不好就此发脾气,不然被人泄露出去,又逃不开一个“脾气差”的帽子。
林森刚出道那会儿性子张扬,喜怒随性,不知收敛,被人拍到在片场发脾气的照片,肆意歪曲,说他耍大牌、不尊前辈、欺负新人等等。当时的公司公关团队差,连辩解都显得十分无力,只能任他被污蔑,这些也让他过气的速度变得更快。
那时他和之前的公司解约,这些胡编乱造的丑闻也成为了攻击他的证据,时至今日,网络上还有不少黑子说他脾气不好。
进了中宇以后,方路再三强调,让他克制自己的脾气,恐怕也是受流言影响。
其实也不需要方路提醒,走过几年弯路,林森早已不是当初的自己,他变得圆滑,试着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温润如玉,而他做得也很好。这几年和林森合作的人,在说起他时,总离不开一个形容词——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