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虚院占地位置并不宽广,供奉着道祖、师父的祖屋,修炼室,休息室,炼器房,炼丹房等等七八间房依山而建,还有个小小的院子,栽种着高歌的那颗老的不能在老的银杏,数十丈的银杏,张开树冠,几乎把致虚院全部遮住,冬暖夏凉,是个消暑纳凉的好地方。
高歌躺在银杏树根上,仰头看着还远没有熟的银杏果,考虑着是不是要回人族去看一看,不知不觉就离开人族百万年了,只知道人族越来越强大,但对普通族人如何生活,高歌却有些期待。
在高歌自觉或不自觉、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下,人族已经远不是高歌印象中的茹毛饮血的洪荒原始人类,正向着高歌也不清楚的发展方向,大步向前。
第402章 营造一种向心力
当天晚上,高歌跟着部落一起吃了晚饭。
食物很丰盛,素食有果子,根茎,野菜,肉类则烤肉为主,加上一大木盆肉汤,汤味鲜美,汤里有煮得绵烂的大块的兽骨肉。
现在的人族,只靠狩猎和采摘果子野菜,就已经可以解决温饱,也就没有寻找粮食种子,搞农业的动力了。
甚至,洪荒连盐这玩意也是没有的,四海之水都是淡水,大家不吃盐,也没谁大脖子,浑身无力什么的。
相反,现在的洪荒人族,不但不会无力,还猛地一匹。
正常的成年人,纵身一跃百八十丈是小意思,单臂都有万斤以上的力量,一天一夜,不吃不喝跑个万把里不是难事,如果有需要,跑个天也受得了,比起原来先天环境时的祖宗们一点也不差。
最主要的是,通过血肉食炼篇的修炼,人族的身体素质还在不断增强,连寿命也有所增加,大部分人的寿命,都超过了三百岁。
部落的首领听说来有客人来了,特意带了一块烤肉过来看望高歌,邀请高歌多住几天。
首领走后,小皮拉着高歌吹嘘着成山首领的强悍,不过两百岁左右,正是人生壮年,已经修炼到了炼神境界,能低空飞行个数千里,在方圆数万里的部落里,都是响当当的高手。
今天的晚餐,有东海他们带回来的银月虎肉,这是灵气含量比较高的准灵兽肉,大家吃完,都回到各自的树屋中去修炼血肉食炼篇,消化这灵肉里的灵气。
这就看出各家各户的不同了,有的直接就打坐修炼,有的躺着,有的不断走动,有的却配合简单的拳法运行,不一而足。
所有人类都知道,这功法神妙,能长力气,千百万年,各家各部落各门派都不断地研究,形成了许多完全不同的修炼之法,也成了各家各部各门派的不传之密,就高歌观察,这似乎有点成了私有制的萌芽了。
高歌和小皮、黑头都住在东海的树屋里,他们已经成年,父母已经不再管束他们了。
三人从小一起长大,交情好,树屋都是一起合力建造的,在分配伙伴之前,经常住在一起,部落里许多小伙子都是这样,能培养出小团队的默契,不管是狩猎,还是其他厮杀,这样的默契,能大幅提高小团队的战斗力。
高歌仰躺在微凉的木板上,耳中听到三人修炼完血肉食炼篇,又开始修行他们部落的功法。
高歌观察了一阵,好不容易才想起了这功法的名字,应该是叫初阳功,是篇只能修到合道境的低级功法。
崆峒祖庭把功法抄送各门派和各部落,也是有亲疏远近的,相识相熟的大部落大门派,得到的功法就是比较高端的,有点甚至已经可以修炼到金仙境界,而像成山这种边远小部落,得到的功法,连仙道都无法触及。
高歌也没对这种区别对待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存在就是合理。
崆峒祖庭的这种区别对待,也不是无的放矢的,大部落大门派,资源多,人才多,族人比较容易修炼到高深的境界,因此对高深功法需求较大。
小部落什么都没有,能否修炼到合道境都难说,给了金仙功法,其实也没几个人能用到。
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崆峒祖庭在营造一种向心力。
因为向往更好的功法,小部落向往大部落,大部落向往祖祠,祖祠向往祖庭,这样的向心凝聚力,对整个人族而言,就是一个大好事。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东海三人就早早起来,小皮嘟囊道“昨天修炼的效果好像很好呢那银月虎比以前的要高级吗”
黑头遗憾道“再高级也没了,这么一丁点肉,只够我们部落吃一餐”
高歌笑笑,没有答话,他虽然没有修炼,但凭他的境界,只要呆在这里,这里就会慢慢变成洞天福地一样的灵气聚集之地,小皮三人自是受益最大的了。
东海最是豁达,不在乎灵肉的事,高兴对高歌道“高歌,今天跟我们一起去打猎吧,我还想看看你那弓,嗯,叫长弓的威力呢你能不能教我们怎么做弓”
高歌一怔,想起好像真没看见成山部落的人用弓,标枪倒是随处可见,看来,这弓箭技术没有传播到这里。
这是一个大问题,洪荒人族各部族的信息交流很少,有拜入附近门派的还好,这弟子能不是带回一些外界的消息。
其他的,就是等缴纳供奉时,有大部落或者附近祖祠有人过来,能给部落带些外界消息。
要不,就是碰到了大凶兽,需要兄弟部落,或者附近的门派来帮忙。
其他时间,真是老死不相往来,大部分部落的族人,一辈子没走出过部落万里之外,也就是在附近几个部落转悠。
自给自足,没有需求,导致没有商业,信息交流就少了。
结果就是,数百万年过去了,一些生活习性,高歌居然还能看到熟悉的影子。
没有文字,人族文明的传承,靠的是口口相传,数万年下来,已经不知传了几次口,许多功法都已经变了形了,特别是那些无人修炼到的境界的功法要诀,谁也不敢保证是否有误。
传承的载体,对一个文明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否则,别说几百万年,就是几百亿年,该愚昧的还是愚昧。
高歌笑道“弓箭的制作不难,但要做好也不容易,我教你们。”
四人出了部落,高歌好奇问道“你们部落不用一起狩猎了吗”
小皮笑道“不用呀,我们每人都有任务,三天上交一只猎物就可以了,如果全部落的男人一起出猎,这附近的野牛野羊也不够几天杀,我们大部分时间,还是瞄着山里的猛兽,他们的肉灵气充足,对我们修炼比较好。”
高歌点点头,人族各部落拥有功法,开始修炼后,武力值大幅提升,生存是没有问题了,猛兽灵兽什么的就遭难了。
四人来到山脚不远,东海问道“明月,试试你的弓,我们看看威力如何”
“好”
高歌这弓,历史足够悠久,说是洪荒弓之祖也毫不为过,当时取用的材料并不好,因为当时高歌还是凡夫俗子,力量小得很,但后来高歌会炼器了,也随手炼制了一番,这个长弓已经是法宝级别的宝物了。
高歌看了一眼左右,三千丈外有只弯角麋鹿,说道“就射它吧”
小皮看了一眼,惊讶道“这么远,我的标枪过去,不知会飞到哪里去了呢”
东海也点头道“我只能保住千多丈的准头。”
高歌笑道“多练习而已,你们看着。”
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也没怎么瞄准,张弓放箭,羽箭闪电般飞了出去,划过一道小弧线,钉在了刚刚扬起头的弯角麋鹿的双眼间,弯角麋鹿没有任何警觉,身体没有一丝躲避的迹象,一声不响,委身倒地。
这威力,已经比三人投出的标枪强得多了
东海三人惊讶地瞪大眼睛,惊呼道
“这么厉害”
“太棒了”
“明月,你教我用弓吧”
第403章 这是缘分,也是福分
四人一起跑了过去,东海和小皮仔细看那钉在麋鹿双眼间细长的羽箭,想了想,说道“这样快捷的羽箭,如果没有防备,我也躲不了。”
高歌笑道“我这弓和箭都是祭炼过的,威力很是不错,新制作的弓箭,威力会差一些。”
当下把如何制作弓箭说了一遍,又传了一篇祭炼弓箭的功法给三人,等他们记住了,高歌才说道“东海,小皮,黑头,我今天要走了,谢谢你们招待我。”
东海刚才听高歌详细教导功法,就有所感觉,不舍道“明月,你真要去崆峒,听说崆峒很远很远,一辈子也走不到的。”
小皮急道“明月,别去了,路太远了”小皮对明月很有好感,黑头都嫌自己话多,但明月不嫌,昨晚很认真听自己说了很多话,让小皮讲得很高兴。
高歌笑道“你们别劝我了,我是一定要去的,这弓箭的功法你们好好练,以后也能射出我这样威力的羽箭,好了,不多说了,我们有缘再见。”
东海三人恋恋不舍,又送了高歌千多里,才看着高歌的身形隐入平原深处。
黑头踮起脚看了看,已经看不到明月的身影,对东海说道“东海,你说明月真能走到崆峒吗”
东海有些迷茫,呆呆看着西方,下意识说道“也许能吧”
小皮叹了口气,说道“这明月的实力比我们高太多了,也许能走到吧”
黑头摸摸头道“明月很厉害吗我没什么感觉呢”
东海点点头道“明月比我们都厉害”
高歌离开了东海三人,收起长矛和黑壳盾,大步向着西方行去。
除了传给三人弓箭制作和祭炼之法外,高歌还在东海的树屋中做了一点手脚,那树屋的灵气会越来越盛,长时间在那里居住修炼,进度会比别的地方更加快捷,甚至,高歌还把初阳功完善了一遍,按部就班就能修炼到天仙境,只要东海境界到了,就能在树屋中感悟到这后续的功法。
有了天仙级的修士,这个成山部落,就能慢慢强盛起来。
成山部落向东开门,等待高歌推门进入,万年的诚心,终于等到了高歌的进入,这是缘分,也是福分。
以高歌的脾性,自不会亏待诚心待己之人。
这弓箭制作和祭炼之法、天仙级的初阳功,就是成山部落虔诚待己的福报。
高歌了结了这因果,如同一个出远门的人族小子,怀着对祖庭的景仰,一步一个脚印奔向西方,这种大无畏的精神,感染了无数的人族族人,给他好吃好喝招待着,出门附送烤肉一块,果子若干。
这片极东之地,从火鹰族及其附庸种族的手里,传到人族不过数万年,火鹰族的痕迹几乎看不到了,成了自古以来就是人族的领土了。
越往西走,人族部落就越密集,部落的实力也越来越强大,木房子越来越多,石头房子也开始出现,平原上,聚居在一起的千人部落,已经是普通村落模样了,但那些数千上万的部落,却依旧是大村模样,没有手工业,没有商业,没有交换,就成不了城镇。
这天,高歌翻过一条数千里的小山脉,沿着一条千丈左右宽的河流,来到一个数千人的部落。
高歌一靠近,就感觉到这部落里的紧张气氛。
野外没有猎手在捕猎,山边也没有女人采摘果子、挖野菜,部落木屋子边不见小孩玩耍,荒野上,不时看见有数十人,或百十人的队伍,从远处跑来,进了那部落。
这部落建在一座万丈高山边上,高山后面,就是高歌刚穿出山脉的余脉,可谓是背山临水,风水极佳,部落西边,是块极大的平原,野兽众多,吃食不愁。
高歌慢慢走了进去,这部落估计以前也是住树屋的,现在虽没有把屋子建在树上面,却是建在了大树下面。
每一座房子,必定是围着一颗大树而建,那大树均匀展开的第一层枝干上,悬挂着几个硕大的房顶,房顶上铺着大片的树叶,还微微转动,围着大树就是一圈栅栏一样的木墙,远远一看,与大树宛若一体,竟然是座非常漂亮的圆形房子。
高歌站在部落外驻足观望,站了一会儿了,才有个身材高大的汉子跑了过来,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哪个部落的怎么这个时候出门我们要去拦猪兽了,你快进来,找个地方藏起来,一会儿这里就要关门了。”
高歌跟着那汉子往里走,问道“我是明华部落的,叫明月,这里发生什么事了,我不用藏,我是最厉害的猎手。”
“呦”急冲冲往里走的大汉转头看了一眼高歌,笑道“好小子,猎杀过野牛了”
高歌呲笑道“我前几天还射杀了一只银月虎呢”这个倒没有吹牛,那银月虎估计想找点零食磨牙,然后就进了高歌的肚子里了。
野牛,还真当我是小孩,高歌从小皮的口中听到了许多这附近部落的习俗,就像男人成年,第一次打猎,一般都是独立猎杀一只强壮的野牛,完成了,就算成年了。
“哦”大汉惊讶停下步伐,问道“你猎杀过银月虎,几个人围杀的”
高歌此时的神情相貌,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放在部落里,也就是开始跟着大人出去打猎,打打下手,学习经验,锻炼胆量的时候,要单独出猎,还需长几年力气。
“我一个人”高歌一副骄傲的样子。
大汉见高歌的样子,有些信了,拉着高歌往里走,边走边道“既然你能猎杀银月虎,那今天也要出一份力,一起去拦截猪兽。”
高歌跟着这个叫大木的汉子往里走,一路没看到几个人,听了一路,才知道怎么回事。
后面大山中,不知从哪里来了一群野猪,身强力壮,皮粗肉糙,对上什么动物都悍不畏死,一发怒就直接莽过来。
平时,人族因为这群猪兽数量巨大,经常一起行动,也不愿去招惹它们,大家也就相安无事。
可从前几年,这群猪兽不知发了什么疯,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就成群结队出山,撞倒这个叫柳埠的部落的房子,啃食房子中间大树的树皮树根。
这哪能忍,柳埠部落就跟它干了起来,死了百十个族人,才杀死了百多只野猪,把野猪赶回了大山。
这之后,这群野猪就跟柳埠部落耗上了,每年的这几日,必定出来,人族也摸透了它们的行动规律,到了这时,就呼朋唤友,提前到山道前拦截,不让野猪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