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高门遗珠(下)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千寻
高门遗珠(下)
作者:千寻

初见他,她觉得他是个长得有模有样的纨裤,

他一口气买下她娘的三间铺子时,她觉得他是个有钱的纨裤,

他救她和兄弟逃出狼窝似的家时,她觉得他是个好心的纨裤,

当他要求她在他手下做事三年不支薪,她应了,这恩情确实得报,

他是镇国公府的二少爷,却不遵从传统上战场,反倒称霸商界,

他说话痞、态度痞,老是像摸小狗似的摸她的头,

可他不把她当一般丫鬟,而是让她学着管帐、管书铺子,

有啥好的总是大把大把往她跟前送,

知晓她在写小说,他带着女扮男装的她上青楼,

说要替她丰富阅历,写的故事才好看,

知晓她想有个家,他也在背后推一把,助她买下城郊的庄子,

简单来说,她的要求他没有不应的,她惹出来的麻烦全都由他收拾,

所以她崇拜他、依赖他,甚至……对他动了心,而他待她这般好,

让她不由得心生幻想,也许在他心里,她亦不一般,

直到在下着雪的除夕夜,他同她说他还记得前世有个深爱着的女人,

他不近女色多年,是为了等待对方出现,她这才明白过来,

原来他待她是对“义妹”的好,是对“好朋友”的好……





高门遗珠(下) 页面 1
第九章小丫头开青楼(1)
吃饱喝足后,侯一灿赖在关宥慈的房里。
“你啊,好东西吃太少,往后,爷常带你去吃好吃的。”
是,他是在赌气,即使明白关宥默的顾虑没有错,可他就是要宠她溺她,对她好到天荒地老,谁都不能阻止。
“跟着爷,吃过不少好东西了,我只是厨艺不好。”关宥慈很清楚自己的弱项,对她而言,厨艺女红远比算帐认字来得困难。
“不,你还没有真正品尝到好料理。”
这年代的餐饮文化远远不如二十一世纪,他尽力了,因此名下的饭馆酒楼生意兴隆,但还是达不到他的标准。
关宥慈耸肩微笑,不反驳,反正受益者是她,赚到口福,何必反对?
“大哥和善善同意我买下庄子了。”她确实知道这桩买卖后面有他的好意,只是债多不愁,她已经欠他无数,再多添一件,没差。
“真的?”他以为关宥默会坚持反对。
“嗯。”
“那……”下一刻,他拉起关宥慈往外跑。
岳锋叔没骗人,骑马不到一个时辰就到庄子了。
除夕夜很冷,又是坐在马背上,风雪不断在脸上刮过。
这时关宥慈方明白他那件炫耀而夸张的红狐皮裘多好用,它能紧紧实实地把两个人包裹住,脸是冷的,身子却是暖的,她虽然还是不懂得什么叫做温暖的眼睛,却明白何谓温暖的心。
他们来到庄子,看守屋子的余老头很快地带人燃起一盏盏灯笼。满枝头的梅花,散发着一股清冽甜香,关宥慈深吸一口气,鼓鼓的胸口,吸进满满的甜蜜。
雪很深,踩在地上脚会湿,侯一灿体贴地搬来一张桌子,两人往上头一踩,站在高处往外看,默林在灯火的照耀下带着朦胧的美。
关宥慈兴奋极了,这个人间仙境,马上就要归自己所有,她忍不住拍手,忍不住大笑,忍不住重复说道:“太漂亮了,我明天就要搬家!”
“行,明天把东西整一整,我派马车送你过来。”话落,他突然发现,对于她的要求,他从没反驳过。
唉,没错,他对她的好,确实太过。
她只是一时兴起随口说说,没想到他真的应了,这会儿她再确定不过,这庄子是他的,因此连契书都不必签,她就可以入住。
唉……他怎么就待她这么好呢?
摇摇头,她后悔自己的冲动。“别理我,我只是一时语快,屋子还得再整理呢,哪能说搬就搬?何况孙叔、孙婶不在,同文斋没人守着。”
“小事,我派人过来整理,同文斋就让余老头去守。”
“真的可以?”数不清是第几次了,在她眼里困难重重的事,在他手里,总是三两下就能解决,这样的男人,怎能不教人信任崇拜?
“还能假的可以?趁这两天放假,让宥默和宥善在新家绕绕,熟悉环竟,下个月休假,他们就不必可怜巴巴地待在书院里。”连吃个饭都要拜托厨房大婶,若是大方些,肯拿银子出来打点便罢,偏生要省那几个钱,挨人白眼。
是,他很清楚关宥慈为什么一直想买宅子。
垂下眉,关宥慈轻咬着唇,她不是傻丫头,心思又细密,一件事,只要她反复斟酌,总能理出头绪来,但是对他的所作所为,她却是怎么样都参不透。
在心里盘旋了许久的疑问,她终于鼓起勇气问出口,“爷,你为什么待我这么好?”
侯一灿笑了,却是苦笑。今天是什么大日子啊,怎么一个、两个都来问他这个问题?
只是……他可以无视岳锋、安溪,可以糊弄杨掌柜、孙婶,可以敷衍关宥默,但他不想在她面前闪避。
关宥默是对的,错误认知,早晚会变成伤害她的利刃。
他抱着她的腰,纵身一窜,带着她飞到屋顶上。
远方默林,灯光点点,细细的飞雪沾在她颊边,眼前的一切美得动人,可他却要说出不动人的话。
“宥慈,你相不相信,我能记得前辈子的事?”
这样的起头很诡异,他的态度更诡异,关宥慈的心紧了一下,她犹豫一番后,问道:“是因为忘记喝孟婆汤吗?”
她的回应让侯一灿展颜,他还没想好如何解释穿越这回事,她已经替他找到了说词。
“也许吧。”
他低下头,发现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他不免失笑,还是个小丫头啊,看来关宥默担心得太早了。
这样的想法让侯一灿的口气转为轻松,“前世,我喜欢一个姑娘,非常非常喜欢,她的名字叫做亮亮。”想起亮亮,他本就俊秀的五
官变得更柔和。
关宥慈望着他的表情,突然觉得这张温柔英俊的脸庞让人讨厌。
她深吸一口气,问道:“你们前世很幸福?”
“嗯,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
关宥慈脸上笑着,心却往下沉。“是那个眼睛很温暖的女子吗?”
“对,亮亮不光眼睛温暖、性格温暖、说话温暖,连笑起来都很温暖,她像颗小太阳,会让所有在她身边的人都感觉到温暖,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所以她输在严肃、冰冷,输在不有趣、不温暖,不会让人想亲近?她垂下头,失笑,攀比什么呀,她是小老头又不是小太阳。
“然后呢?”
侯一灿说,他深爱亮亮,却因为生病,无法长相厮守,只能把她交给最好的兄弟,看着他们的爱情圆满,他心碎不已,却还要祝福,真真是天底下最闷的事情。
“很难受吗?”关宥慈突然觉得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她在情爱方面虽然没有经验,可是看过的风
月小说可不少,要多喜欢一个人,才能把对方的幸福看得比自己更重?宝
“当然,爱人苦,爱不得更苦,相思这种事,会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不过,人生如戏,全凭演技,爷明明心酸得要命,却还能表现出一副甘之如饴的模样,你要不要夸爷两句?”当年应该报名金像奖的。
她摇头问道:“相思是什么感觉?”
他沉吟须臾,回道:“相思是种疾病,寒性味苦微涩,症状如痴如狂、如疯如癫,时冷时热、时喜时忧,严重时心神不宁,魂飞魄散,原则上无药可治,除非遂人心愿,否则病症不愈,长期埋伏,将成健康一大隐忧。”
“所以爷病了?”
“对,心病,一病,两生世。”
“会痊愈吗?”
“再次轮回,老天没有夺走我的记忆,我认为必有其意义,祂肯定要把前世的爱情还给我,允我一个完美结局。”
他的笃定让她心酸了,她轻咬下唇,低声问“她长得很美吗?”
这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他早早说过的呀,女人不需要美丽,只需要一双温暖的眼睛,这么简单的话怎会记不住,偏偏还要问出来让自己难堪。
关宥慈,你是个笨蛋!
侯一灿却哈哈大笑。“果然是真的。”
“什么是真的?”
“男人的交情建立在拳头上,女人的交情建立在攀比上,也只有女人提起其它女人会在意对方容貌。”
这与攀比无关,她只是想要知己知彼。“那男人与女人的交情建立在什么之上?”
“两个可能,第一利益,第二欲望。”
“所以我与爷的交情建立在利益上?”
“不对。”
“那么是……”欲望?她的心倏地抢快几拍。
侯一灿看着她瞠目结舌的模样,手指往她的额头戳去。“胡思乱想。”
关宥慈不服。“爷知道我在想什么?”
他没回答她,自顾自地慢慢说道:“亮亮长得不漂亮,容貌比你逊色得多,女人丑已经很糟糕了,她还懒得令人发指,衣服脱下来就乱丢,东西随手拿随手摆,鞋子脏得不象话,还天天套在脚板上,不会做菜、不会打扮,做事丢三落四,我只好天天跟在她的屁股后面收拾……”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