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古代巫师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图书馆里的猫
赫奇帕奇的金杯后来由赫敏用蛇怪毒牙摧毁。
6、戒指复活石
这个魂器也比较简单,或许要说复杂的话只不过在于它另一重的身份圣器。戒指最初出现于混血王子第四章霍拉斯斯拉格霍恩这时哈利注意到邓布利多那只没有受伤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他以前从没见他戴过。戒指很大,像是金子做的,工艺粗糙,上面嵌着一块沉甸甸的、中间有裂纹的黑石头。戒指首次登场时就已经被摧毁,所以它作为一个魂器也没有过多所说的价值。
由于这是一件冈特家族的传家宝,所以伏地魔将它做成魂器后又放回了冈特家老宅的废墟中,并用强大的魔法保护。
复活石是被邓布利多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所销毁了里面的灵魂碎片。
几个魂器都说完了,我们回头再来看一看。“洪水”在圣经中作为一种毁灭世界的代表,所以罗琳会将代表它的斯拉特林学院设定为邪恶。而最终审判世界的“火”则是用来销毁邪恶,消灭魂器的
七个魂器中,哈利身体里的灵魂碎片是由伏地魔自己销毁的,日记、金杯用蛇牙以毒攻毒而摧毁。剩下的戒指、挂坠盒、蛇都是由“火”的代表格兰芬多宝剑所摧毁,而冠冕,则是由厉火烧毁。
哈利波特中多处都影射西方古典文化,化用圣经或其他著作中的典故。而四大学院契合四元素说的设置更是其中一大亮点。并且安排四大学院创始人宝物所做成的魂器,也完全符合四元素的特色,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十、韦斯莱夫人原本的姓氏
或许,我们都已经非常习惯了“韦斯莱夫人”这个称呼,习惯在提起“韦斯莱”这个姓氏时会想到这么一个善良慈爱又些许严厉的母亲。那么她原本的娘家姓氏是什么呢
我不清楚罗琳在自画的家谱中或一些访谈中是否说过莫丽原本的姓氏。我是从哈书中还是找到了一些她留给我们的线索。韦斯莱夫人的本名是莫丽普威特。
“普威特”这个姓氏或许你会觉得比较陌生,但它在hp中出现的实际上非常早,早于“韦斯莱”姓氏的出现
“只要他决定要杀的人,没有一个能躲过劫难,只有你大难不死。他杀掉了当时一些优秀的男女巫师,比如麦金农夫妇、彭斯夫妇、普威特夫妇。”
人文版魔法石第四章钥匙保管员海格的话。
原文是:nneeverlvedfterhedededtkll,nneeepty,ndheklledfthebetthendzrdfthegetheknnn,thebne,thepreett。
我这里还有说一下人文版翻译的不确切,应该翻译为:“麦金农一家、博恩斯一家、普威特兄弟。”而这里的普威特兄弟正是韦斯莱夫人的哥哥。
如果问我为什么说应该这样翻译,那么请原谅我离题片刻:第五部凤凰社第九章韦斯莱夫人的烦恼中穆迪在为哈利介绍最初凤凰社时有说:“这是马琳麦金农,拍完这张照片两个星期后,她就被杀害了,他们还把她全家都抓了去。“显然,既然是抓走了马金农全家,那么应该是一家都遇害了,而非是“麦金农夫妇”。
同样见穆迪这里的话:“那是埃德加博恩斯阿米莉亚博恩斯的哥哥,他们也抓走了他的全家,他是个了不起的巫师。人文社对于“bne”这个姓氏翻页的最让我没脾气,一会翻译成“博恩斯”,一会又是“彭斯”,甚至在同一部中同一个人也能把人名翻译的不同。这个“埃德加博恩斯”是原法律执行司司长阿米莉亚博恩斯给哈利受审的那位公正女巫,后被伏地魔亲手杀害的哥哥,哈利同届同学,赫奇帕奇学院苏珊博恩斯的伯伯或叔叔,在第二十五章无奈的甲虫中也再次说明不仅是“夫妇”两人:霍格沃茨的学生中就有受害者的家属,这些学生发现自己不情愿地成了走廊上注意的焦点:叔叔、婶婶和堂兄弟都死在一个逃犯手里的苏珊博恩斯在草药课上痛苦地说,她现在深深体会到了哈利的感觉。
还是穆迪这里介绍的话:“吉迪翁普威特,动用了五个食死徒才将他和他弟弟费比安杀死,他们战斗得英勇顽强且战且退,且战且退”所以,“preett”翻译为“普威特兄弟”更确切。
好了,现在我们转回原题,为什么说吉迪翁和费比安普威特是韦斯莱夫人的哥哥这点就需要来看第七部了
“巫师成年时送他一块手表,这是一种传统。”韦斯莱夫人说着,在厨灶旁不安地注视着他,“这块手表恐怕不如罗恩那块那么新,实际上它以前是我哥哥费比安的”
死亡圣器第七章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遗嘱。
当然,单单是“费比安”这么一个名字,还不能肯定就曾经凤凰社牺牲的那位英雄。最后的尾声十九年后有了明确的交代:他指哈利看了看那块曾经属于费比安普威特的破旧手表。“快十一点了,你们上车吧。”
韦斯莱夫人不是最早期的凤凰社成员,而她的两位哥哥却在第一次反伏地魔斗争中就已经加入了凤凰社。所以,在后来伏地魔复活后,韦斯莱夫人才会那么担心家人的安危,说出“家一家一家里一半的人都在凤凰社里,除非出现奇迹我们才都会死里逃生”这种悲观的话,这与她曾经痛失亲人的经历密切有关。她作为一个女性,切身感受过加入凤凰社的巨大危险,但仍勇于和丈夫孩子参与其中,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哈利波特之古代巫师 我在霍格沃茨的故事
在知乎上看到的很萌的一篇文章,分享到这里。好多梗我也想写一下啊,哈哈。
本文为转载,已获得授权。
原文地址:zhhetn45582929ner104133431
1
上学居然不让带中国龙
管理员:看到条例了吗只能带猫头鹰、猫或者蟾蜍。
我:罗恩韦斯莱就带了只老鼠啊。
管理员:你的宠物也是未注册的阿尼玛格斯吗
我:你们这是种族歧视
管理员:没有歧视,西方龙也不许带。
我:可是我的龙会布雨耶。
管理员:这里是英国,谢谢。
2
同学里有个日本小哥因为口音太重,第一节魔咒课学悬浮结果变出了一只30英尺高的河童
有个美国汉子目瞪口呆地问我:这是忍者神龟酷毙了
我:就是个水鬼。
河童后来被养在了巨湖里,帮大家捞捞掉进去的飞盘什么的。
3
在草药课上第一次看到会blngblng变色的荠菜,偷偷跟旁边的妹子说这玩意儿剁碎了和猪肉包饺子超级好吃
被教授听到了tt
整个学期讲任何草药的时候,她都会刻意强调“有毒”然后严厉地瞪我。
4
有一天我的室友向我哭诉,她可能变回了一个麻瓜。
她今天上所有的课,无论是念咒语还是熬魔药,都毫无反应。
她估计自己是跟着大家混久了,消磁了
我看了看她,冷静地说:你魔杖拿错了,那是我吃面用的筷子。
5
赫奇帕奇有一个小姑娘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在公共休息室占了个小角落布道,讲圣经里的故事。
她说到那个叫耶稣的人把水变成酒的时候,所有人都一脸冷漠。
后来还说起他用五饼二鱼喂饱了五千人,有个男生说不可能,这不符合甘普基本变形法则,食物不能被凭空编出来。
姑娘:所以他是神。
男生:神也要遵守基本法啊
6
蒙古小伙儿拉克申有一只过分壮硕的海东青。
某天吃早午饭的时候,这只海东青翱翔而来,“轰隆”一声丢下来一只生无可恋的小牛犊。然后若无其事地落在拉克申的肩头。
那一天,在场的欧洲人回想起了曾经一度被蒙古人支配的恐惧
当天晚上吃的小炒孜然牛肉,敲好吃
补充
然后,拉克申给他的海东青说:你看,我每天都有这么多吃的,不用再给我捕猎了。你也乖乖去吃猫头鹰社的食堂好吗
海东青斜睨着眼睛看他,仿佛在说:废物。
我很操心:不吃老鼠的话会不会被猫头鹰群排挤啊。
拉克申:我也很担心。
我:那你家小鸟一天都吃什么呀
拉克申:体型比它小的其他鸟类。
我:00
7
暑假在伦敦的一家超市排队,前面有个红发妹子看到隔壁货架的冰激凌,用无声咒招来了一盒。
我:你这样太招摇啦,女巫在麻瓜世界要低调。
妹子:女巫是啥我是变种人。
我:
8
我的守护神是一只小熊猫。
后来不知道谁传说有个中国妹子的守护神是只大熊猫,大家奔走相告,争相来看。
看到之后都难过地说:这不就是浣熊么
并不一样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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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一届开始,我们的魔法史课程会有一节课讲麻瓜的历史。
讲得不多,主要是麻瓜们对巫师的各种恐惧和迫害,提一下他们的工业革命,还有世界大战。
然后我的一个纯血统朋友非常的痛苦。
她问:为什么那个希特勒要屠杀犹太人啊是因为他们血统不纯吗
我:你可以这样理解。
她:那希特勒是纯血统吗
我:可能是
她:那他是纯血统的什么纯血统的麻瓜吗
我:好像
她:所以犹太人是混血的麻瓜那他们是巫师吗
我:啊不。
我费了半天劲,给她解释了犹太人是一个“民族”。他们大多长鼻子、尖耳朵、黑眼睛,非常聪明,在麻瓜界的经济和金融领域地位很高,也很有文学和艺术的天分。但是麻瓜界的其他民族对他们有成见。
她:啊我明白了。所以犹太人其实是妖精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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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届的一位同学是北欧一个王室的旁旁枝,他有132的el女王的血统,他给我们表演过把掌心的一滴水凝结成六角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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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除了霍格莫德村,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巫师历史博物馆。它坐落在伦敦一所大学附近。展品非常丰富,有刻着一些古老咒语的泥碑,梅林的裤子,推背图摹本,诺查丹马斯的日记,啊,还有那颗预言了救世之星的水晶球,粘起来的,放在天鹅绒垫子上。
一个展厅里还展示了一件猩红色的长袍,好像是魔法界的一个流派,他们的信徒崇拜光明之神什么的,已经绝迹很多年了。
有趣的是,现代史部分介绍更新装备的麻瓜和巫师们又一次进行大规模对抗时,提到了中国的叫魂和义和团,称赞那些术士是“不惧日益强大的麻瓜们的骚扰和侵占,捍卫魔法尊严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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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下我收到录取通知的事可是这不算上学期间发生的趣事吧,有点偏题。
信的确是猫头鹰送来的。不过我没有亲眼见到。那时候我忙着学奥数考中学,去上补习班了。回到家妈妈就把事情都告诉我了,信也给我看了。
我当时一听不用学奥数了,高兴得忘乎所以,一下子就答应了来霍格沃兹。
然后剩下的几个月一直在疯狂地补习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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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在国内实在太少见了,在城市一出现就会上新闻。去年还有一只被捉住在微博上了博物君所以近几年霍格沃兹也在联络中国的魔法部分处,打算培养戴胜送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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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小时候就有一些小能力,不太强。比如捧在手里的饮料不容易冷掉,衣服着灰了摸一下能干净点,后来还可以把香气收集起来装进容器里之类的。
可是那时候我一直以为我是仙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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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学校里我一直是那种不惹事生非、故而也没有任何存在感的学生。如果哈利波特是我的同级,我可能在他的传记里连个露脸的机会都没有。
七年一共也就给学院挣了六七十分吧。因为我们大部分课都是跟拉文克劳一起上的,课堂上根本没有办法抢答啊
最扬眉吐气的一次,是魔药课上教授介绍一种能解毒的汤剂,让学生凭借味道和颜色猜测配方。最后一味材料怎么都猜不出来,我仔细闻了一下,忽然福至心灵,举手问是不是鱼腥草结果答对了哈哈哈,一次加了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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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在赫奇帕奇学院前面讲有人布道的时候不是说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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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要一说起赫奇帕奇的学生就觉得蠢好吗
我们不是完全不聪明、不勇敢或者血统不纯,只是跟这些品质相比,我们觉得正直、忠诚、谦逊以及勤奋更为重要。
而且,赫奇帕奇本人非常擅长跟食物有关的魔咒,是烹饪的一把好手。我觉得中国学生来这里很棒啊。
就是泥土一样的黄色跟肤色有一点不搭,略显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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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得最好的科目,除了草药学,就是魔药学了。
不知道为什么,对课本上类似“一撮红猩猩的毛发”或者“数滴马哈鱼胆汁”这样的描述操作得非常信手拈来
啊有一次在课上熬全神贯注剂,不知道加了什么进去,越煮越香,有一股类似于煮得非常浓稠的椰汁玉米忌廉汤的味道。全教室的学生都馋得无心上课,教授草草评价了一番就提前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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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赫奇帕奇的安保是最严格的,公共休息室外人绝对进不来。哈利波特就没来过。
强行闯入的话会被浇一身的醋,哈哈。
我三年级差点打算拿一点门口木桶里的醋蘸饺子吃,幸好去问了院长能不能吃
答案是不能的。那些不是真正的醋,是施过魔法的药剂,酸味会一直留在头发上,还会自行酝酿发酵,变化万千,除非用特殊的药剂解。
说完这些,院长兼草药学教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女士,请你不要看见什么都一定要吃了它好吗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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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莫德村是有中餐馆的,不过比较破,位置也很偏僻很少有学生去吃,我也只是春节附近的周末去蹭顿饺子吃。
老板姓周,他会用咒语和面、和馅、擀饺子皮儿,但包饺子都是亲手包的,一双小胖手非常灵巧。
缤纷荠菜猪肉馅,饺子咬破了会散发彩色的光不过就几秒钟,嚼两下就灭了。
过年的时候,老板会在馅儿里悄悄放铜纳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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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过年燃放的烟花爆竹都是魔法制造的,纯天然无污染。
因为村子晚上都非常安静,我们午夜放的鞭炮都没有爆炸声,光线也不是很强烈。
就像一串普通的穗子一样,慢慢从这端一闪一闪地亮到那端。
我们仅有的两三个中国学生,和周记水饺家的店员,每年都这样静静地围在“鞭炮”周围,等它一点点亮完,然后相互拥抱,说着:“新春快乐,恭喜发财。”
不能随便说“红包拿来”,因为真的会从别人身上飞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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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还是当过少先队员的。
上学时,我床头摆着一张我的全家福。照片里的我七岁左右,刚带上红领巾,非常骄傲,胸膛挺得高高的。照片是会动的,我妈妈曾经想办法把它定格了,我带来时解除了魔法。
室友问我为什么夏天还要系围巾,我说那是一种记号,标志着我的身份。
她:所以人们看到了这个红绸带,就知道你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差不多是这样。
她:噢酷。我们应该为生活在麻瓜世界中的巫师普及这样的标记。
我感觉她可能误会了什么,但是好难解释。
她:咦那不会有非内部成员进行模仿吗
我:不会的,红领巾的制作流程里有一样重要的材料,一般人拿不到。
她:那是什么
我:烈士的鲜血。
她:哇哦。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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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霍格沃兹毕业后我没有留在魔法界,而是回到麻瓜世界继续读书。霍格沃兹的毕业生都会拥有一个可以在麻瓜世界通行的高中文凭。
来到麻瓜世界后,我从来没有在其他麻瓜面前表现过自己的能力。只有在家懒得起身拿东西,或者打扫卫生时才会小小用一下魔法。特别是躺在床上看书时,让书悬浮着自己翻页,非常爽。只不过有时候突然有动静,瞬间解除魔法,书会砸在脸上
我保留着很多不会引起人们怀疑的纪念品。比如有时候戴着赫奇帕奇的围巾在街上走,会有人上前询问这是在哪里买的周边,做工真好,黑獾真是威风凛凛,活灵活现云云。我听了会非常骄傲。
我还留着我的魔杖。它现在放在一个木质花瓶里,插在一捧紫丁香花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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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魔杖是梨木的,将近十英寸,芯是独角兽的尾巴。它反应速度不快,但是准确而结实。
我的守护神是小熊猫。召唤它的时候,我会回想我和我的家人在中国的日子。
我带去霍格沃兹的宠物是一只白色的草鸮,叫“ld”。不过家离得太远了,它平时送不了什么东西,偶尔去拎一份周记水饺的外卖。毕业后我把它留在了霍格沃兹。
嗯我闻到的迷情剂的味道,是紫丁香花,钢笔墨水,暴雨时的泥土,以及酸汤水饺的醋香味
我从来没有喝过福灵剂。
但我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运。
哈利波特之古代巫师 楔子
上帝在创造人的同时,也赋予了他们许多非凡的能力。
有些人能通晓天意,守护部族的兴旺,他们叫做萨满。
有些人能晓彻未来,明了世事的吉凶,他们叫做先知。
有些人能沟通生灵,维护自然的平衡,他们叫做德鲁伊。
还有一群人,他们能以自身调动天地之力,完成许多旁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们可以与龙相斗,与凤相合。他们是人类隐秘的守护者,他们是真实的追寻者,他们是这个世界的探索者。
他们,叫做巫师。
“如果真的有上帝的话,那他一定是个巫师。”
这是在这个世界上广为流传的一句格言。
在耶稣诞生后第四百三十六个年头。
英国西南部,某座不知名的山峰。
山是一座高山,在英国这种地方十分罕见的高山。
陡峭的岩壁上光秃秃一片,没有任何动物或者植物的痕迹。这里凛冽的山风不允许任何动物安家,也不允许半点植物生长。这里是生命的禁区。
山峰从来都是孤寂的,只有偶尔才看到几缕惬意游荡的白云。除此以外,再无他物。
然而在此时,这座高山的顶端却有两个人的身影。他们面对面站着,沉默着,仿佛是千百年来一直屹立在山峰顶端的两尊雕像。
风吹得两个人长袍的衣摆唰唰直响,他们两个的脚步却没有移动半分。
终于,其中的一个人先开口说话了。
“克里摩多,好久不见。”这是一个平和而温厚的男声,他的声音一听就让人感觉亲切,说这句话的时候又带着点平淡的戏谑。
对面的人没有一点动静,只是沉默。
“你要决斗也不选个好点的地方,在这里你死了可都没人收尸。”青年男子微笑道,说着威胁的话却没有一丝烟火气。
“这里做你的坟墓刚好。”回复的是一个冰冷而沙哑的男声,他说话时周围的风仿佛都更冷了一些。
“我可是觉得不太好啊。你可能不知道,我有恐高症。在这里决斗我只能发挥一半的实力。”男子说道。他依旧是平和的腔调,调侃的语气,仿佛将面临的不是一场生死决斗。
“艾默瑞斯,有史以来最天才的巫师能有恐高症,你以为我会信么”克里摩多丝毫没有幽默感的反驳着。
“最天才的巫师可不敢当,起码我的弟弟就不比我差。”艾默瑞斯还是一脸笑意的回应道。
“你说那个叫梅林的小子么。他在德鲁伊法术方面算是有些造诣,不过魔法上就比你差远了。可笑的是他最近竟然在麻瓜面前抛头露面,听说还支持了个什么国王。”克里摩多表现出对艾默瑞斯一家很了解的样子。
“那是我弟弟的选择,我很支持他。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把我们之间的恩怨解决了吧。”艾默瑞斯稍稍收敛了笑意,看着克里摩多。
“你何必跟我过不去呢,不过是杀了几百个人而已。反正都是麻瓜,我正好需要做个小实验,杀了也就杀了。”克里摩多面目冰冷的说道。
“你杀过的人何止这几百个,我什么时候管过。现在这日子,哪天不死成千上万的人,我确实没必要因为这几百个人就跟你过不去”艾默瑞斯沉吟道。
“这就是了,你这么怕麻烦的人,也不是那种传统的卫道士。我知道你不想跟我打,我也不想跟你打,不如罢手吧。”克里摩多今天显得异常诡异。按他以往的风格根本不可能跟对手废话,直接几个魔法就把对手轰灭了。这次他竟然试图用言语平息争斗,可见他面对艾默瑞斯确实是没什么把握。
“我是不想跟你打,可惜啊,可惜我有不得不跟你打的理由。你杀的那几百个人里面有我的朋友,我要是不帮他报仇可说不过去。”艾默瑞斯说道,终于露出了严肃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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