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嫁替婚总裁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分花拂柳
王二叔叹息一声,从家里拎了半袋子粮食和一块肉,给沈禾默默放下了。
沈禾知道现在道谢再多都没有意义,还是将来好好报答王二叔吧!
现在的问题是,她该怎么解决目前的困境。
她必须要赚第一桶金。
可是这个年代,想赚钱太难。
身边的人都是土里刨食,所以她必须跳出这个环境,从大局观入手。
沈禾默想了一下别人穿越到种田书里都干嘛了,要么是有金手指带着空间带着灵泉要么是会做美食发家致富。
而她……好像什么都不会。
她虽然也会做点吃的,但是仅限于现代化电器。
所以,她一身学识在这里竟然一无是处
想到这里,沈禾哀叹的坐在了地,总不能让自己在这个世界制造炮弹zhàyào飞机吧
算了,她还不打算改变历史进程。
那么……现在看来,还是要去人多的地方找机会。
只有人多,机会才会多。
沈禾胡思乱想着随便弄了搬家之后的第一顿饭。
到了第二天早的时候,沈禾听到前院里王二叔又在套牛车,沈禾马跑了过去:“二叔,你要出门”
王二叔点点头,说道:“家里粮食不多了,我去镇买一点。你有要带的东西么”
沈禾说道:“那你带着我一起去吧。”
王二叔想想也好,沈禾刚立女户,估计心情不太好,反正一个人去也是去,两个人也是去,不如带着她一起散散心吧。
然后王二叔带着沈禾再次去了镇子。
村子里的人们看到两个人同进同出,不少人都开始说闲话。
还是里正看不下去,训斥了他们几句,这些人才不啃声了。
仔细想想,沈禾今年也才十岁,确实还不到男女大防的时候。
王二叔虽然已经二十五了,估计也看不豆芽菜一样的沈禾。
沈禾对这些流言充耳不闻。
如果因为这些流言过不下去了,那才叫脑子有坑。
到了镇子,王二叔去采购了,沈禾在大街到处溜达,一边观察镇子的市场交易,一边想着怎么赚第一桶金。
在沈禾溜达到一个饭馆的时候,听到里面的掌柜的拍着桌子大叫:“让你记个账都记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紧接着听见店小二委屈的回答:“这些字太难认了,我根本记不住啊。”
沈禾刚要走过去,脑子一动,等等!
这里的人们好像写的都是繁体字,对一般没读过书的人来说,的确是很难写正确一个字。
可是如果用简体字呢
沈禾的脑子倏然一亮!
沈禾当即朝着饭馆走了进去,马有人迎了来:“小妹妹你是要吃东西吗”
沈禾摆摆手,说道:“我不吃东西,我刚刚听到小二哥说记不住那些菜名,我有个办法能让小二哥快速记住并且写出来,你们要不要试一试”
不等掌柜的回答,沈禾将手抄在了袖子里,一脸的可爱自信:“反正也只是试试,我也不要你们什么。”
掌柜的看着沈禾豆芽菜一般的身材,穿的又是那么的……哪里相信沈禾会写字可别平白糟蹋了他的笔墨。
可是听说这个小丫头什么都不要,顿时起了逗弄的心思:“行啊,小姑娘,你如果能写出能记得住的字,我给你五十,怎么样”
沈禾呲牙一笑:“成交!”
很快,掌柜让人铺开纸张磨墨。
周围的人们都觉得新,都凑了来,没人相信一个小丫头会写字,估计顶多认识一两个字也顶天了,竟然还敢吹牛会写能记得住的字!
简直是吹牛不打草稿!
沈禾知道,这一战关乎到自己未来能不能在这个镇子立足,因此也没有半分毛躁。
挽起袖子,捻起毛笔,蘸足了墨汁抬头看向小二哥,问道:“你记不住那道菜的菜名”
小二哥马回答:“乌鱼蛋汤。”
沈禾点点头,手腕一动,在桌子的纸写了四个繁体字:烏魚蛋湯。
写完了之后又用简体字写了一遍:乌鱼蛋汤。
沈禾收笔的时候一气呵成!
周围的人们都看傻眼了!
这个小姑娘竟然真的会写字,而且还写的极具风骨!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难以置信!
沈禾指着简体字说道:“你们看,这样写是不是容易记得住了
小二哥马喜眉梢的说道:“是勒是勒,如果是这样写的话,我记住了呢!”
第一千六百八十三章 番外之第一桶金
第一千六百八十三章 番外之第一桶金
沈禾点点头,看了看墙上钉的菜谱,又将其他的菜谱挑着几个写了一遍。
第一行是繁体字,第二行是简体字。
周围的人们顿时叫了起来:“小姑娘,你第二行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这可不好!”
沈禾马上拱手说道:“这位大叔明鉴。我也不是故意写错字,而是小二哥学问有限,实在是记不住那么多比划的字体,我这才改良了一下,方便没读过书的人认字。要说读书,自然还是要规规矩矩按照原先的字体写的!我这只是无奈之举,还请明鉴!”
那位大叔听了沈禾的话,这才点点头说道:“小姑娘还算懂事。小小年纪就写出了自己的风骨,难得难得。不知道小姑娘是……”
那个大叔原本想问沈禾是哪家xiaojie的,可是一看沈禾身上破旧的衣服,顿时说不出来了。
沈禾马上懂了对方的意思,顿时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父亲原本是个秀才,前几年过世了,我的字都是父亲教的。”
只好把所有的原因推给自己的便宜老爹了!
周围的人们顿时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即便是如此,也已经是神童了。
可惜是个女孩子,不然……
太可惜了!
沈禾此刻完全没有觉得有多可惜,她心底各种庆幸自己三岁的时候,被妈咪死活逼着练习书法,给自己找了那么多字帖临摹。
如果不是前世临摹了那么多作品,只怕这辈子只能做个睁眼瞎了!
果然,没有一项才艺是多余的。
那个掌柜的打赌输了,倒也光棍,直接点出了五十文钱就要递给沈禾。
沈禾摆摆手,说道:“只是一点小事情,不值当认真。这位大叔说的对,做学问就是要扎扎实实,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偶尔为之还可以,真正用到实处的还是夫子教的学问。”
那一群人见沈禾年纪小小,说出的话跟大人样,顿时刮目相看了起来。
等跟大家都混熟了之后沈禾终于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诸位伯伯叔叔,你们看我这笔字还能过眼么”
“能能能,小小年纪就有风骨,太难得了。”刚刚批评沈禾的那个大叔马上开口说道:“比起我们镇上的学院里的夫子也不遑多让了。”
沈禾微笑着提出了自己的第二个问题:“那如果我想找份抄书的活计,能不能行呢”
周围的人们一怔,第一次见女孩子抄书的。
不过她这笔字还真是写的不赖。
这个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开口说道:“我知道镇上周员外家的老夫人最近在求佛经,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去写。小姑娘这笔字蛮不错的,倒是可以去试试。”
沈禾马上冲着这个人作揖行礼:“多谢叔叔提点。”
那个人见沈禾这么懂礼貌,马上说道:“这样吧,你过去周员外家,就说是我封二介绍过去的。”
这个时候掌柜的开口了:“小姑娘,你多谢谢这位封二先生吧!他可是咱们镇上书院里的先生。”
沈禾大喜,再次作揖:“多谢夫子。”
得了消息,沈禾转身就去周员外家毛遂自荐了。
一开始周员外家不让进,报了封二先生的名号,才让进去。
周员外的老母亲信佛,一直都想找人好好的抄写佛经。
可是这种内眷的事情,秀才童生们都不好意思接,担心被人说有辱斯文赚女人钱。
不担心影响身份的吧,字又写的差。
所以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
沈禾也知道说再多废话不如直接写一手字,因此等老夫人来了之后,沈禾就直接挥毫泼墨,默写了一段金刚经。
再次感谢化身恶魔花的亲亲老妈,逼着自己练字的时候没少临摹佛经,所以沈禾背诵默写一段佛经,也是信手拈来。
那老夫人看沈禾写完,顿时喜不自胜:“哎呀呀,小姑娘这一手字写的真不错!这一手簪花小楷,一点都不比秀才公差多少。”
沈禾内心早已经泪流成河:是啊是啊,我练了二十多年的书法啊!
周老夫人看了看沈禾身上的衣服,心里就多少明白点了。
这是个苦命的孩子啊!
能练出一手好字的孩子,出身必定不会太低,现在落魄成这样,也着实令人心酸。
周老夫人当即让人给沈禾重新备了一身衣服,说道:“这字我认可了,我这里有《金刚经》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你大概什么时候能抄写完”
沈禾掂量了一下,说道:“如果只在这里写的话,我去掉来回的时间,大概需要十天左右。如果带回去写的胡,只需要六天。”
周老夫人顿时犹豫了一下,说道:“那你家里……”
“回老夫人的话,我已经自立女户,跟家里没关系了。”沈禾甜甜的笑着。
周老夫人觉得心里更难受了。
这得难过成什么样子,才能把孩子逼得自立女户
“那好吧,你带回去抄写吧。”周老夫人说道:“越快越好,但是绝对不能出错!”
沈禾用力的点头。
“我先支付你五两银子做定金。抄写完之后,再付你五两银子,你看怎么样”周老夫人问道。
沈禾马上站了起来,对周老夫人行礼:“多谢老夫人!”
离开周员外家门的时候,沈禾身上的那套衣服已经换下来了,手里还拎着两个包袱。
一个包袱放着笔墨纸砚和半新不旧的衣服,一个包袱放着老夫人给的些吃食。
沈禾往回走的时候,心底很开心。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赚到的第一桶金。
她相信靠着自己的双手,肯定还能赚到更多的钱。
沈禾再次感激上辈子亲mābi着自己学了那么多才艺,这辈子终于都用上了。
往回走的时候,沈禾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王二叔,差点把王二叔给唬的站不住了。
“啥你会写字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王二叔问道。
沈禾回答:“我以前不出门,都是在家里用棍子练习写字的。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已经教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了,我不仅能背还能写的。”
王二叔觉得自己简直出现幻觉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救了个小神童啊!
第一千六百八十四章 番外之小神童沈禾
第一千六百八十四章 番外之小神童沈禾
沈禾对自己的这个技能,表示很淡定。
抄书什么的,soeasy!
于是,沈禾在王二叔的院子里摆了个桌子,然后站着开始默写佛经。
一开始王二叔是不信沈禾会写字的。
直到他亲眼所见沈禾落笔,这才彻底信了。
王二叔看着沈禾,久久无语,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沈禾知道王二叔惊讶,肯定也会怀疑什么。
所以沈禾只能将所有的一切都推给这个身体原先的亲爹身了。
但是即便是这样,沈禾的这天赋,也很恐怖了!
要知道,多少书生练了那么多年的字,都未必有风骨。
而沈禾才练了几年啊!已经隐隐有风骨了!
这不是天赋异禀是什么
王二叔好在是走南闯北过的人,他马意识到了沈禾的这一身才华,绝对不能轻易让别人知道。
羡慕嫉妒是小,怕有人使坏,说沈禾邪。那真的毁了这个孩子了!
“沈禾,二叔提醒你,以后这样的事情,不能常做。你现在虽然刚刚立女户,可是根基太浅,很容易被人攻讦。”王二叔严肃的对沈禾说道:“毕竟你这本事,太妖孽了!”
“我知道,多谢二叔替我多遮掩几分。”沈禾点点头,冷静的说道:“现在是急于积累原始资本的时候,所以不得不冒点风险。我现在借住二叔家里,再过两年,只怕会有风言风语。我倒是无所谓,怕毁了二叔的名声。我想攒点钱,然后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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