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之佣兵
作者:血迹.CS
破碎的位面,哀嚎的生灵出生即为挣扎者身边的老师、朋友、同僚、父亲皆化为灰烬。继承养父的名,师傅的剑。最终领悟阿拉耶识,成就自己的本相世界钢铁之躯,琉璃之心跨越无数战场,胜过,败过,未曾荣耀失去过挥剑的意义,也得到过挥剑的意义。爱、恨、欲、所有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业火燃烧。是以此生再无意义只剩其剑,剑之有名,曰——无限剑狱。
剑之佣兵 序
序章
神历328年,撒哈拉大陆,神圣天主教已经发展到一个顶峰,黑暗势力、不管是血族、黑暗法师、不死巫妖,狼人都已经被十字军和宗教裁判所打压的抬不起头来,只能远遁人世,隐藏在黑暗之中,等待反击时刻的到来。
坐落于西索神山之上,供奉至高光明神的十三座大神殿、整座神殿,以雪白的大理石建成,神殿内48根巨大的大理石柱,上面刻满了僧侣对光明神和他的追随者的赞美。神殿上面的壁画,讲述神创造世间的过程和人来被神创造的起源。神殿顶部是一块巨大的水晶玻璃,每日正午,阳光都会透过玻璃,照在大殿中央的光明神雕像上。
当初为了修建神殿,不仅耗时十余年,为之奉献累死在修建过程中的僧侣,就有百万以上,这都是有着坚定信仰的信徒,光明神宝贵神力的来源,但他们的牺牲都是值得的。神殿建成之日,一律圣光从天而降,笼罩住整个神殿,僧侣纷纷跪下,低头默念吾主慈悲。无数的天使若隐若现的环绕其圣光左右,自此光明神的神界与此位面打通了最后一环,天使不再只能通过转生来到人间,他们可以耗费一定神力,直接在人间投影自己的分身,或者自我封印后直接降临位面。
神历330年,作为光明神在人间的代理人,教皇索罗斯尤金这两年过的尤为开心,西索神殿的建立,位面通道的打通,让他获得了光明神的青睐,承诺死后他将去往神国,成为第十四名主神。
庄严肃穆的大厅,索罗斯正在聆听红衣大主教的汇报:“尊敬的教皇大人,这是索菲克王国的王子下个月中旬将继承父亲的王位,希望您能出席加冕仪式,为此他将奉献出一百名幼女作为圣女的候选人选。”
索罗斯尤金从面容上看已经非常老了,手臂枯瘦的如同枯木,教皇的主座上弓着腰,闭着眼睛,似乎是在假寐。很长时间没有回复,红衣大主教只能恭谨的站着,不敢有丝毫不敬。教皇得到光明神的青睐,虽然看起来随时都要去神国侍奉吾主,上一任红衣大主教也是这么认为的,觉得自己是下一任的教皇人选,只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议题上说了一点自己的看法,便被教皇用一根手指送去侍奉吾主了。
约莫过了两个时辰,索罗斯尤金才缓缓睁开眼睛,褶皱的眼皮下面的眼瞳散发出璀璨的金光:“替我回复使者,就说我会准时参加,给国王加冕。”言毕,他又闭上眼睛。
“属下告退”红衣大主教恭谨的转身离开。
红衣大主教罗德走在神殿的走廊,脚步声显得异常的重,心情极其不爽,嘴上不能说,但是心理他非常希望现任教皇赶紧去侍奉吾主。随着年龄的增大,他越来越怕,自己可能还没教皇能活,主的青睐,已经让教皇快要跨越凡人的极限。想到这里,红衣大主教罗德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如果教皇跨越那个极限,那么罗德心中所想所念,一定会被教皇所感知。他赶紧掐断了自己的念头,心中开始祷告起来,脚步声也慢慢恢复正常。
“呦,这不是罗德大主教吗似乎很不开心嘛,要不和我说说呢”
光明瞬间变得漆黑无比,罗德暗道一声不好,低声吟唱,释放一级神术照明术来驱除黑暗:“是你,不死巫妖布拉德利,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只刻满蚀刻无数铭文的骷髅手臂,掐住罗德大主教的咽喉,一瞬间红衣大主教想了很多,可是这一切又被不死巫妖给掐灭了。骷髅头眼眶中的绿光大盛,布拉德利瞬间便击溃了罗德的心神防线,获取到了自己需要的信息后,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用黑暗之蚀,把罗德的肉身腐蚀殆尽,随后又一口吞噬罗德的灵魂。
利用黑暗诸神赐予的隐匿神器,布拉德利小心翼翼的躲过数个魔法陷阱,最终来到光明神殿。
神像高3433米,整体散发着微微的白光,头戴王冠,手握秩序之剑,眼神锐利如同神临世间,神威如狱,神威似海,普通的黑暗生物,那怕仅仅只是站在这里,都会被淡淡的神威扯成碎片。
“果然不亏是基石,竟然连黑暗之翼都无法继续隐匿我。”布莱德利骷髅眼眶中的绿光收缩一圈,似乎在调整聚焦:“神真的越是靠近那个极限,越是恐惧啊,全都是披着人皮,而没有丝毫人性的怪物。”
“不死巫妖布莱德利,没想到你竟然敢出现在这里”声音还未说完,手握权杖的教皇便已经打通次元壁,直接瞬移到神殿,站在光明神雕像的脚下,用那冰冷、不带一丝情感的金色眼瞳注视着布拉德利。
“索罗斯我的曾经的挚友啊,没想到你这样称呼我,真的太令人伤心了。”布拉德利摸了摸心口:“虽然我的心没了,但人性还在,你的心还在,可是人性快要消失殆尽了吧”
“喜、怒、优、惧、爱、憎、欲这些我早已经抛弃,只要能侍奉吾主。”教皇面无表情,仿若恒古不变的冰山。
“哈哈哈哈”布莱德利发出一阵阵狂笑,他虽然笑着,但似乎已经痛的直不起腰:“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所以刺穿我的心脏,是为了侍奉神,把爱丽丝奉献给天使做为转身的容器,也是为了侍奉神,你真他妈的混蛋啊。”
四重六芒星法阵,散发着微微的圣光,只瞬间遍笼罩整个大殿:“布莱德利,曾经我杀了你一次,看样现在我不得不再一次为了吾主,杀了你,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有能力泯灭你的灵魂之火。”举起权杖,白色的圣从天而降:“裁决”
足以灭杀下位天使的圣光,如烟云般化作点点星芒消散,如下了一场光之雨。
巨大的嘶吼声响彻天地,一条骷髅龙被布莱德从异时空拉了出来:“献祭了身上这件黑暗之翼才召唤出的骸骨之王,给我杀了他。”那铭刻了无数铭文的手骨指向教皇。
飞到空中的教皇举起权杖,低吟:“神圣的光啊,化作巨龙撕碎眼前的黑暗生物。”圣光急速凝聚,化作一个朦胧的光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凝实,然后扑向骸骨之王。
感受那如深渊般的压力,布莱德利南妮道:“原来你已经走了这么远,已经无限的接近了神了吧,难怪这里没有天使守卫,原来根本不需要。”布莱德利猛然大吼:“可是你还不是真正的神,你还这个世界,在这个位面,那么你便不是神,就算你是神,在这个次元,你也不能发挥出超过这个位面的力量。所以准备受死吧。”布莱德利划开一道空间裂缝,随后一根断指便从里面飞了出来,然后迅速变大,变大
看到手指的瞬间,骸骨之王的灵魂发出巨大的呐喊:“布莱德利,我操你祖宗十八代,你竟然有那种鬼东西,你怎么可能会有那种鬼东西,那可是神之本物啊,你要把我也一起干掉吗”骸骨之王吓得不顾光龙,手脚并用打开次元壁,要回到他的世界,可是次元还没完全打开,而且光龙还拉着他的尾巴。但一切都来不及了,断指轻轻一按,不算完全生命的光龙便烟消云散,而骸骨之王也只有一个头颅掉到打开的次元里面消失不见。
天空打开了一个巨大的裂口,就像一个苹果被调皮的孩子咬了一口,一个声音从里面穿出来:“光明神,你毁了我们存在与这个世界的基石,那么我便掀了桌子,谁也落不到好。”通过和手指的感应,黑暗阵营的一位主神,打开了空间壁垒,把目光专向了这里。
如山似岳般的巨指,缓缓按向教皇索罗斯尤金,空间似乎都变得极其不正常,手指周围的空间如水的波纹般溅起一阵阵涟漪。实力已经逼近主神,快要不溶于这方世界的教皇,在这一根巨指面前,如同脆弱的婴儿般,不能动,不能言,似乎连思考也不能。
就在巨指快要触碰到教皇的时候,一个巨手从天而降,一把抓住巨指。巨手降临的瞬间,整个世界如同末日一般,到处地震、雷鸣、闪电。
“你犯了一个错误,如果你一开始就毁了我的神像,切断这个位面与我的联系,我可不能把手伸进这个瓶子里,既然你这么慷慨,你的神之本物我便收下了。”
“你以为我会没有准备吗我不但要掀桌子,还要你输的比我还惨,最重要的是阻止第十四位神的产生,这才是一切的要务所在,给我爆。”
一声惊天巨响,整个西索神山瞬间华为平地,方圆几千里,直接凹乐了下去。整个位面如同破碎的镜子一样,变得极不稳定,随时都会崩塌。
巨响过后,没有胜者,巨手的三根手指不翼而飞,黑暗之神的神之本物也烟消云散,神殿、教皇、不死巫妖、和众多的僧侣、神山上的一切生物,都烟消云散,不见踪迹。
巨手缓缓缩了回去,这个千疮百孔的位面,在神的眼中已经没有了价值。由于位面吸收了神之本物,努力修复自身收到的创伤,避免了直接崩溃,但崩溃只是迟早之事,或许百年或许千年、或许万年。但时间对于神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至此,光明落幕,黑暗也并未雄起,在这个世界,光明和黑暗没有胜者。
剑之佣兵 第一节 黑色剑士
自从西索神山在那场巨大的爆炸中被抹成平地,四周就变成了湖泊,位面吸收了神之本物,避免了空间破碎人道沉沦的悲剧,但是那一天终究会来临。
平民不知道世界发了什么,但大陆上黑暗诸族和光明使者,他们清楚的明白,这个世界正在走向死亡。而他们的神也不在注视这里,被神赐予的力量也在逐渐消散之中,他们被抛弃了,也许对于神来说,不管是他们还是这个世界都如草芥一样微不足道。
黑暗缩回阴暗之中独自舔着伤口,光明也收缩防线,不再过多的干涉各国的政务。于是战争开始了,失去制衡的人类诸国,为了并吞周围的领土,打了一场又一场战争,以致十室九空,遍地尸骸,逃荒的饥民,无处可去,只能化为暴民,拿起刀剑,或维护生命,或维护正义、或刺破正义,这是一个混乱时代。
新历34年,大陆南部,洛克公国境内一所村庄正在被流匪洗劫。身穿盔甲的头目,骑着马,挥舞着那沾满血迹的剑:“老人杀,孩子杀、妇孺杀,年轻的男人和女人留下,带上山。”所有的拖累都斩杀殆尽,只留下能耕种的男人,和能释放欲望的女人。
村落被付之一炬,死尸被集中在一起,正要焚毁,一个流匪飞快的跑来:“将军发现雇佣军正急速向这里赶来。”
“慌什么”单手抓住流匪小兵,把其提到眼前巨吼道:“有没有看到大旗。”
流匪小兵牙齿打颤,结结巴巴的说道:“是爆熊佣兵团老大快跑吧,不跑会被杀的。”
流匪头目眼瞳一缩,放下小兵迅速决断:“带上钱和粮食撤,带不走的女人和男人杀。”
丝毫不理会求饶声、哭喊声、咒骂声,噗噗的声音不断,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二十多个青年男女便倒在血泊之中,然后流匪上马迅速向东方窜去。
不消片刻一只百人的团队便出现这个正在燃烧的村落,骑着骏马的头领,壮的如同一只人形爆熊,身上背着一把巨斧,用棕色的眼瞳注视着燃烧着的村落,语气坚硬而冷酷:“看样这一趟的佣金只能得到一半了。”掏出出巨斧,爆熊一般的头领下达了命令:“杀”
一声嘹亮的啼哭紧跟着响起,马群一阵躁动,头领把目光望向乱尸堆,啼哭声在空旷的地方显得特别的嘹亮,他身边的右副将拍了拍马:“头领任务要紧,而且就算你救了他又怎样,没有亲人的照顾,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早死,又何尝不是幸福。”
把目光转向敌人逃跑的方向,爆熊迅速做出决断:“杀人,领赏金。”
流匪的马匹大多都是马和骡子的杂交,矮小不说,续航、耐力、爆发力根本无法和雇佣军的骏马相比,追击了半个时辰,双方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战争。雇佣兵如同发疯的狗熊,一头扎进绵羊圈里,只是几个横冲直撞,就把流匪杀的七零八落。流匪头目那个强壮的男人,被爆熊一个飞斧斩了脑袋,从接触的那一刻开始,流匪的命运就被决定了,面洛克公国排名十五的佣兵团,他们这种小流匪,根本不够撒牙缝的。
打扫完战场,割下敌人的头颅,挂在马脖上,爆熊看了看身后的滚滚浓烟:“回去看看”
哒哒的马蹄声刚刚踏入村落,嘹亮的啼哭,又响起来了。爆熊挤出一个笑容:“果然,这就是挣扎者啊。”爆熊看向身边的副将:“我决定收养他了。”
右副将耸耸肩,无奈的摆手笑道:“你是老大,你决定,不过我们可是佣兵,能活到现在已经是神的恩赐,也许那天你我的头颅就变成别人的赏金了。”
根据声音,佣兵在乱尸堆中顺利抱起那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头,是个男孩。”
新历59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夜,红后小镇树人酒吧,作为小镇上为数不多的酒吧,这里每晚都挤满了前来消遣的佣兵。已经是隆冬的季节,外面下着大雪,但这却丝毫阻挡不了佣兵们的热情,温暖的树人酒吧里面,依旧热闹非凡。不少粗鲁的佣兵,抱着怀里的小姐,一双大手不断在小姐的上面搓揉着,有几名佣兵兴致上来了,脱下裤子,当场开始表演。
一名身高两米开外,头发寸短,有着锐利棕色眼瞳的佣兵,背着一把巨大到夸张的巨剑,推门走了进来。酒吧内散发着糜烂的气息,令他本能的皱了皱眉头,但还是走到酒柜旁边:“一杯龙舌兰。”下午在佣兵公会转悠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合适的任务,听说红后酒吧,经常有大型的佣兵团招募流浪佣兵,会给比较高的佣金,所以安德烈就过来碰碰运气。
酒保把酒调好,放在佣兵面前:“诚惠三个银币。”注,20银等同于1金,1银等同于50铜,1金等于1000铜
掏出三个银币扔在柜台上面,独自饮酒,酒吧内有不少小姐穿着暴露的衣服,对着阔绰的佣兵们搔首弄姿。一名小姐把胳膊搭在柜台上,伸出舌头舔了舔猩红的嘴唇,搔首弄姿的说:“一个人”
“滚”安德烈很没情调的回复。
小姐只得离开,在酒吧混迹久了,就明白什么状态下的佣兵不能招惹。心情不好的佣兵不能招惹,那是随时会拔剑杀人的主。
角落里一名半醉的佣兵,跳到桌子上:“招募流浪佣兵,金币待遇优厚,欢迎大家踊跃报名。”佣兵男穿着白色锁子甲,锁子甲的左胸刻着玫瑰花瓣被长枪刺穿的图案,那是佣兵徽章。
知道枪与玫瑰佣兵团底细的佣兵们,一个个嬉笑不已。一个大胡子佣兵,一边蠕动着身体,冲击着身前的小姐,一边嘿嘿笑道:“你们团长带刺的玫瑰,是不是又被那个有钱的贵族老爷上了靠着团长卖13的钱,养活你们,你们还真好意思啊”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流浪佣兵,交头接耳,很快也就知道了枪与玫瑰佣兵团的情况,放弃了询问的打算。
枪与玫瑰佣兵团,级佣兵团,成立时间只有短短五年,但完成任务高,所以蹿升的极快。但佣兵圈子却传言,枪与玫瑰佣兵团的团长哈琳娜,是靠卖13给贵族老爷,赚取的第一桶金,她的守护骑士,也是从贵族老爷身边勾搭过来的守护骑士。人言可畏,迫于流言,枪与玫瑰佣兵团已经有半年没有补充兵员了。
把自己灌得半醉,才敢跳出来招募佣兵的班纳森,虽然早料想是这个结果,但还是羞愤异常。情急之下拔出腰间的细剑,指着趴在女人身上蠕动的大胡子佣兵:“以佣兵的名义,向你挑战,生死各安天命。”
体格壮的像头狗熊的大胡子佣兵,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狰狞:“小子,你确定吗”
班纳森拿着细剑的手都在颤抖,但对哈琳娜的爱慕之情,还是占据了上风:“我确定”
狗熊佣兵拔出巨物,在小姐的大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等爷宰了这个杂碎,再回来宠幸你。”
雪白的大屁股,不甘心的扭了扭小姐提起裤子站到一边:“你可得快一些,别让人家久等了。”
“放心五个呼吸结束”大胡子佣兵伸手提起脚边的巨斧,然后一脚踹向桌子:“想死,成全你。”
班纳森的实力勇武和大胡子佣兵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刚从桌上跳下,一把巨斧便从天而降,眼看就要把他劈成两半。一名四十余岁,棕色长发,有着一副儒雅面孔的骑士,像风一样轻灵的出现二人之间,细剑轻轻一挑,便把狗熊佣兵的巨斧挑飞。巨斧打折旋,落在门坎上,狗熊佣兵虎口鲜血横流不止,愤恨的看着眼前儒雅骑士。
看热闹的佣兵们,一阵惊呼:“风灵骑士伊斯坎布尔。”注佣兵、剑士、武者所有的实力划分,都是按照古老的骑士位阶划分的。低阶骑士、中阶骑士、高阶骑士,之后就是传奇,伊斯坎布尔就是传奇。
细剑指向大胡子佣兵,伊斯坎布尔面容冷酷:“我伊斯坎布尔,以佣兵的名义,向你发起挑战,生死不论。”
大胡子佣兵握着右手,冷汗直冒:“你一个传奇竟然向我这个高阶骑士发起挑战,传出去不好听吧。”
“你向一个中阶骑士下死手,传出去也不好听吧”伊斯坎布尔收起细剑,冷酷的目光扫过嬉笑的佣兵,用沉稳带有一丝冷酷的语气道:“我叫伊斯坎布尔,绰号风灵骑士,哈琳娜的守护骑士。谁还想继续诋毁我的主人,那么请亮剑,我将与你展开不死不休的决斗。”
脑袋被魔兽夹了才会想和一名传奇交手,而且是领悟风之灵的传奇交手,佣兵们纷纷该干嘛干嘛,不敢应声。
“大人”班纳森垂头丧气的说了一声。
“班纳森,我为哈琳娜有你这样的下属感到高兴。不过你的生命不是用在这种无聊的决斗上面,回去好好休息,明日就要出发去剿灭红狼。”
“好吧,大人。”班纳跟着伊斯坎布尔出了树人酒吧,径直向佣兵团驻扎的酒楼行去。
“红狼”烈酒到了嘴边,却再也喝不下去。啪,酒杯被安德烈捏的粉碎,酒保先是吓了一跳,紧接着便欣喜的叫道:“一个金币。”
伸手掏了一个金币放在桌上,安德烈急忙出了酒吧,悄悄跟了上去。
半响后,骑在马背上的伊斯坎布尔,头也不回的说道:“从酒吧出来,就一直跟着我们,你想干什么”
“我是流浪佣兵,应招而来。”安德烈踏着半尺厚的积雪,面色肃穆的回复。
本已经失望的班纳森,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急忙插嘴:“我们佣兵团待遇从优,低阶骑士一个月3个金,中阶骑士一个月十个金,高阶骑士可面谈。”
“闭嘴”伊斯卡坎布尔对着班纳森呵斥道:“这是一个传奇,而且是那种尸山血海杀出来的传奇。”伊斯坎布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刚刚酒吧气味嘈杂,他没有闻到那股厚重的血腥味,缓缓拔出细剑,全神戒备。班纳森整个人都懵了,山下牙齿都打颤了:“传传传奇”
安德烈无奈的摇摇头:“我只是高阶骑士,你完全没有必要这样,我应招而来,并不完全是为了金币,还为了红狼。”
“你觉得我会信你吗”话音刚落,黑暗中闪烁出一道狭长的磷光。安德烈眼瞳一缩,无数次的演练,让他本能的拔出巨剑,笔直的劈向前方。
砰,兵器相击的轰鸣,震得班纳森差点从马上落下来,直到这时他才发现,伊斯坎布尔已经不在马背上了。
“还说不是传奇”伊斯坎布尔连人带剑飞了十多丈,落在雪地里,拿剑的右手,抖个不停,刚才那一击,差点磕飞了自己的银之剑。重新站直身子,左手拔出另一把短剑:“你到底有何目的”
“双手剑”安德烈他想到那个名为狡诈之狐的男人,那个阴险狡诈,但却为了佣兵团,付出生命的男人哈里森。
“博格的风格虽然合适你,大开大合,但是双手剑你却不能不去了解,看到了吗”哈里森长剑在前,短剑在后:“双手剑是诡诈之剑,一长一短,一旦近身,双剑来回切换,你的大剑根本防守不住。所以给我记住,绝对不可以让双手剑士靠近你三尺之内,不然数个呼吸就可以结束战斗。”
数道狭长的磷光,在黑暗中闪烁不定,打断了安德烈的回忆。双手握住大剑,瞬间一股无形的杀气、杀意、伴随着浓厚到极点的血腥味弥漫开来。他只做了三个动作,横扫、竖劈、斜砍,空气被急速划过的大剑,拉出刺耳的破鸣。闪烁不定的狭长磷光,果断的后退,再后退。风压在雪地里犁出三道深深的痕迹。伊斯坎布尔终于看出眉目了,这确是不是传奇的手段,但却是凝练到极致,超越想象之外的锋锐之力。
“你到底是谁”如此危险的人物,佣兵圈子不可能流传不开。
“安德烈有人叫我黑色剑士。”
班纳森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黑色剑士怎么可能,是那个只身闯入洛克菲克侯爵府上,将其斩杀一空的黑色剑士吗”
伊斯坎布尔果断的把剑收起来:“枪与玫瑰佣兵团,只是级佣兵团,以阁下的能力,加入任何级佣兵都绰绰有余,为什么想加入我们。”
“我和红狼有一段恩怨需要解决。”安德烈把巨剑放回背上。
没出息的班纳森,迎了上去:“枪与玫瑰欢迎你,黑色剑士。”
“班纳森”伊斯坎布尔吼道。
班纳森尴尬的把手缩回来:“大人,这可是黑色剑士啊,一个接连斩杀三名传奇的黑色剑士啊。”
“我应招而来,但却不会加入你们,目标一致,所以佣金你们可以少出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