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地府当鬼使
作者:曹魏子
“葱无心可活,人无心必死。”大概就是这个原因,我成了地府里的一只无心之鬼。不入轮回,就没法投胎转世。鬼帝看我可怜,让我当了个鬼使,每天送送信什么的。只是鬼帝家的某位殿下,你的桃花已经很旺了,可不可以不要缠着我,那些爱慕你的女鬼真的很难应对啊!
我在地府当鬼使 序章
初秋正午的阳光还是热辣辣的,只要顶着太阳走上几步路,就要晒得人浑身冒汗。
而这间年久失修的小土屋内,却透着一股渗人的寒气。
一个脸色苍白的孱弱男子躺在床上,嘴微张闭着眼睛,呼吸微弱,几乎看不见胸口的起伏。
眼下明明是初秋,男子身上却已盖了三层过冬的厚重棉被。
“吴哥,我去找大夫,很快就会回来,你要等我。”
女子双眼红肿得厉害,眸中泛着水光,就这低头的功夫,又不小心落下两行泪来。
她连忙转头,悄悄拿袖子拭了拭泪,生怕被床上脸色苍白身体孱弱的男人看见自己失去方寸的样子。
她细心地给男子掖了掖被子,而后悄悄从床底的砖角缝里抽出一个沾有灰尘的灰布袋子,一颗颗摸出灰布袋子里面的铜板紧紧攥好,小心关好门窗后准备出门。
只是她方才走到门口,又回头望了几眼。
她用力地抹了一把脸,咬着下唇,快步走出门去。
她虽然腿脚不好,但步履极快,几乎有些踉跄起来。
她不能停,每耽搁一刻,他的生机便会少一分
“阿爻算了”
声音气若游丝,离去的人根本没有听见。
苍白男子在床上艰难地撑起身子,细细的手臂都在颤抖,就这一个简单的动作,似乎都要费很大的精力。
他抖抖索索,似乎想要伸出手臂拦住已经远去的女子,却又无力地垂下。
曾经有力的双手如今似乎已经重得抬不起来,就像过去那些日子,渐渐在记忆里成了泛黄的纸张。
他努力瞪大眼睛,视线却模糊起来,有些看不清眼前的景象了。
他苦笑了一声,又恍惚起来。
七年前父亲早逝家道中落,他终日如行尸走肉呆坐门口,她终年替人洗衣一洗就是一整日,挣来几个铜板供他和卧病在床老母一日三餐,如葱白的小手那年冬天开始生了冻疮。
五年前他秀才及第,穷困潦倒却不肯失了颜面,挥尽最后几个铜板也要笑谈风流豪饮酒时,她默默将醉倒街头的他扶进家门,自此再未添过新衣。
三年前游学金麟城,他路见不平与宰过路客的黑店争执打架时,她不顾安危硬生生从混乱中将被砍好几刀的他拖出来,走了一个时辰到医馆救下奄奄一息的他,却没让大夫看她被误伤的腿,自此走路微瘸。
男子哆嗦着唇,想要说些什么,嘴唇却似有千钧重,只能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口。
母亲撒手人寰前紧紧握着他的手,指着一纸婚约让他发誓一辈子照顾好她。
婚期本在今年,不曾想半年前,他一病不起再也无力下床。
九岁初遇时,她明媚,阳光,开朗爱笑。
自五年前他病势开始缠绵后,她变得安静,站在他背后,从不张扬,静如莲花。
不施粉黛已经远比邻里任何女子秀丽的脸上,始终泛着营养不良的暗黄。
比遍身绫罗的贵女还要窈窕玲珑的身段,穿着五年前就已补丁三层的宽大旧衣。
她笃信鬼神,虔诚到甚至卑微,凡拜佛敬香必三跪九叩。
那时年少的他不过一笑置之,从未在意过,也未曾懂过。
如今他倒是很想听听她心中的信仰,听听她讲的故事,却好像有些来不及了。
苍白孱弱的男子怔怔望着窗前女子出门的方向。
阿爻,我若不在,你可会寂寞
男子恍惚之间,仿佛回到了从前,那年第一次见她的场景。
她独自一人跪在卖身葬母的白布前,被一群当地的泼皮无赖缠得难以脱身。
他命下人赶走无赖,站在瘦瘦小小跪在地上的身影前,亲自牵了她的手,将她带回家。
“以后你是我的人了,这里是我家,也是你家。”
那一年,他九岁,她七岁。
男子的暴瘦而满是青筋的手缓缓抚向枕下那纸婚书,动作轻柔的抚摸着,原本微微发颤的手垂了下来,也不知是不是没了力气。
我自私先走一步,你要替我好好地活很久很久,好吗,阿爻
女子一瘸一拐跑了足足三里路赶到大夫的医馆。
顾不上喘气停歇,便拉着大夫又是一路半跑着往回赶。
家门近在眼前,女子面色舒缓了起来。
头顶的枯枝上却突然有只寒鸦飞过,不小心撞在那些伸出的枝桠上,发出了不大不小的声响。
女子皱了皱眉,又很快舒展开来。
走到门口,刚要推门而入,却不知为何突然停住。
“吴哥”
她轻唤了一声,声音很轻很轻。
没人应她。
女子又轻轻喊了一声:“吴哥”
屋子里面静悄悄的,什么响动也没有。
这扇门,她终究不敢推开了。
她一直僵住不动,守着门口没有动作。
大夫见她如此模样,疑惑问道:“姑娘”
她白着一张脸,一如继往地安静。
“你走吧。”
她坐在门槛前整整一晚,第二天早早出了门,将原本用于请大夫看病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一袭红衣,一对红烛。
入夜,她推门入内,一袭红衣坐在男子卧病的榻前。
女子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定定地看着男子那副早已刻在心上多年的容颜。
不知是想起了什么,女子先是皱起了好看的眉头,随后眉头又舒展开来,脸上浮出淡淡的笑。
后来,女子的笑意日渐温醇,目光渐渐坚定。
再后来,女子又一次皱起眉,脸上浮出淡淡的惆怅和哀婉。
最后,哀恸的神情凝固,她的神情再次坚毅起来,一双眸子闪闪发亮。
她深吸一口气,用火折子点燃了红烛,用剪刀将男子与自己的头发各剪一绺,结成一处。
相传月圆之夜,以红烛为引献心头血于鬼祭,能换命呢。
今晚的月色很美,吴哥赏月时,可小酌两杯,第三杯就不行了,伤身。
她轻声的说着,语气低柔,呢喃得如同情人之间的低语般,脸上满是温柔的神色。
女子恭恭敬敬对着红烛三跪九叩,一如既往地虔诚。
随后,她将剪刀狠狠扎向前胸左边心脏的部位,血顺着剪刀渗出。
她将二人结成一绺的发沾染了心头血,以红烛燃烧,缭绕起青烟袅袅。
鬼祭之名名换命。
以我命,换他命。
以前是你带阿爻回家,今天阿爻最后一次带你回家。
女子带着笑意闭上双眼。
你救我一次,我还你一生。
缭绕的青烟渐渐成型,化作一拢薄雾,淡淡裹在红衣女子身上。
过了一会儿,薄雾渐渐变厚,颜色由青变白,覆盖住女子的整个身躯,最后与女子一同消失,再无踪迹。
苍白孱弱的男子渐渐醒来看向四周,虽虚弱乏力,仍摇摇晃晃下了床。
看到床前一对已经燃尽的红烛,不解。
很快失去力气的男子回到自己床铺,翻开枕下是一纸婚书。
看到泛黄的纸张,男子不由自主捂住了胸口。
阿爻这个名字很熟悉呢。
心似乎有点疼。
他呆呆的瞧着,一直没有动作,好像化成一尊雕像。
我在地府当鬼使 第一章 莫名到酆都
“酆都今夜鬼火晚会,听说鬼帝三殿下也会去呢,玉叶姐姐去吗”
名唤小桃的鬼灵拉了我的手热情道,切切地盼着我的回应。
我干笑一声,“我还有差事,鬼帝命我要去蒿里山的那位大人送个信,就不去了不去了。”
小桃是今年新修成的鬼灵,第一次自梁父山来酆都,看什么都新鲜。
这两天独自将大街小巷上的成衣铺子零食铺子宠物铺子逛了个遍,就连兑换阴间纸钱的小铺子都要好奇地上前问一问。
在阳间时,人们会为了已经亡故的亲友烧纸钱祭奠,以期他们能在阴曹地府手头宽裕。
其实这些话全是活人的臆想,因为阳间烧的纸钱到了阴间都是论斤算钱,和废纸没什么两样。
兑换纸钱的小铺子老板给着白菜价,还时不时嫌弃阳间的人烧纸钱时烧得不够完整,要你打个九折。不,还不能说是白菜价,酆都菜市场的鬼白菜,卖价都高得吓人。
这些个无良商铺,骗的就是小桃这样初来乍到的新来鬼灵。
哪怕阳间的亲友天天过清明,日日帮着烧纸钱能给阴间亲友挣得的收入,还不如稍微帮着有钱的鬼家推个半天磨挣的多。
冥株是阴间的通用货币,我们鬼众们用来阴间生活换取日常用品。
阳间亲友烧两斤纸钱运气好的话能在小铺子里兑换一个冥株,给鬼家推上半天磨,最低也能得到二十个冥株。
遇到稍微好一些的鬼家,嘴甜一些干活得卖力一些,有时还能得到三十个冥株。
有钱能使鬼推磨,此话不假。
骡子耕牛一类的家畜,在世时为主家劳碌农作一生,算一世功德。
这些家畜死后也无需繁琐直接入畜生道往复轮回,十世轮回后可投人胎,因此并没有太多鬼畜逗留在酆都。
推磨这样的苦力活儿也只能是由人变成的鬼来干了。
至于人的转世就比较繁琐了,需查阅阳间累世的因果善恶功德,再决定来世投胎的人家,来世的阳寿等等。
而自数百年前,阳间战乱连连,人一茬茬地如秋收之稻涌向地府。
而战乱时人人忙着打仗,造人的精力自然也大为分散,新生儿出生率大为降低。
这一来二去,地府里的无业鬼众越来越多。
每日在转世轮回口排起一溜长队,下至鬼差上至鬼帝不胜其扰。
于是鬼帝大笔一挥,允许生平没有重大恶缘或是犯罪记录的良家鬼在等待投胎的过程中安家置业,以一百年为期。
期满的鬼众统一去转世轮回口报道再次投胎。
原本冷清的酆都也渐渐热闹繁华起来,成了名副其实的鬼都。
尽管阳间烧的纸钱在阴间没什么用,多年来却也未曾有小鬼因此托梦给在世的亲人让他们不要再烧。
毕竟要给活着的人留个美好的念想嘛。
我们这些良家鬼,都是很大方善良的
“姐姐,陪小桃一起去看看吧,你平日里差事那样多永远也干不完。何况送个信而已,也不迟这么一个晚上。”
小桃又一次殷殷切切看着我。
我面露难色。我很喜欢小桃这样善良单纯的孩子,一直与她交好。
只是这鬼火晚会我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致。
小桃初来乍到对什么都兴致勃勃,鬼火晚会又有曾经在阳间风月欢场镇场子的头牌女鬼表演歌舞。
莫说是小桃,便是来酆都十年的一些男鬼众,也都乐此不疲看得眼花口水流。
而对于我一个在酆都逗留一百余年看过的鬼火晚会能绕城一圈的鬼而言,自然提不起兴致。
更何况还有那个鬼在。
鬼帝三殿下,那个自命风流和我一直不对盘的浪荡公子。
正常鬼众都是在酆都期满百年后便能重新投胎转世。
至于为什么我会在酆都逗留一百余年,那还要从数十年前我初修成鬼修时说起。
我下到阴间以来,未经修炼就是鬼使。
而一般的鬼众下到地府的步骤就繁琐得多,得一步步从土地庙,黄泉路,望乡台,恶狗岭等七八站一路来到酆都,而意志不坚定的鬼众,在来到酆都的过程中便会被业力与前世的因果善缘影响。
品行差些的鬼众,魂灵到了恶狗岭就被恶狗撕咬得断手断脚。可见这一路走来,真不是好玩的。
这些路我从未走过,仿佛有记忆起,就已经身处酆都了。
青歌捡到我的时候,我还正在酆都的大马路上毫无知觉旁若无鬼地打着瞌睡。
青歌是酆都城迷魂殿口的阴兵头子。
虽然在地府算是个小官,或多或少有点小权,可他性格刚正呆板没有情调,十分不招女鬼喜欢,数年以来一直打着光棍。
青歌虽然打着光棍,眼光却一直不肯降低。
长得歪瓜裂枣的不要,啰里吧嗦长舌妇不要,太温柔听话呆同傀儡的不要。
所谓的人呆还颜控,大约指的就是他这类的。
青歌心里有个暗恋对象,十分美丽动鬼,算是女鬼里数一数二的。
一日下了值,青歌在零食铺子里拎了点小糕点,准备去城内看看自家心仪的女鬼无袖。
走到半路,想到无袖那美丽高冷的气质便入神傻笑起来。
我凭空出现在他脚底,青歌没留神被我绊了一跤直接摔了个头点地。
青歌倒在地上摸了摸额头,鼓了一个大包,手里的小糕点一不小心被自己按得稀巴烂。
他一边揉着摔疼的腰,一边把目光转向我,看是何方妖孽挡了他的道。
于是目瞪口呆看到了一袭红衣的我。
青歌初见无袖时,无袖和我一样也是一袭红衣。
青歌想了想,把手里的糕点扔了,把我顺道捡了起来,一起带到无袖家。
无袖生前是凡间一个不得宠的公主。
她父王平日在宫里一言九鼎,在自己子女妃嫔面前威风八面,实际却是个懦弱无能的君王。
敌国入侵,开始她的父王还信誓旦旦要御驾亲征讨伐敌军,最后见敌国军队攻打到都城大门口,直接就带着一家老小献玺投降。
无袖平时在宫中一声不响十分低调不惹眼,实际上却很有个性,觉得做人就该成王败寇轰轰烈烈,实在瞧不上自家父王没骨气投降的行为。
于是投降那日,无袖穿了一身从未在公共场合穿过的锦衣华服,当着一家老小以及一众敌军的面,直接从城楼跳了下来殉了国。
三十六丈高的城楼跳下,任凭穿多厚的衣服都得当场断气。
何况无袖的锦衣华服虽繁琐多层,却都质地轻薄一点也不厚,衬得她腰身极好。
就这样,无袖死了。
她的魂魄一路飘飘荡荡,顺着鬼流从土地庙黄泉路一直走来到了望乡台。
望乡台是来酆都的第三站,石台高耸,立于石台上可以最后看一眼自己的故乡与自己死去的肉身。
她走到望乡台时,看到她爹被她的举动吓得目瞪口呆生怕敌军怪罪就差没跪下求饶,更是冷哼一声。
或许是因为触动情肠,她久不愿挪步,引得后面的鬼众不满。
大家都等着看自己家乡最后一面,凭什么就她特殊了,不就是穿得好看点么。
后面的一个男鬼众想到这里一生气便推了无袖一把。
无袖脾气也起来了,自己堂堂一国公主,国破家亡身死本就难受着,现在连平民鬼也敢欺负她。
或许是在深宫大院收敛锋芒够久了,死后的无袖不再遮掩自己的本性。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无袖一巴掌回敬回去,硬是把那名鬼众打下望乡台摔断了手脚。
这下就闹大了。
我在地府当鬼使 第二章 被当做礼物
两个负责押送鬼众的鬼差眼睁睁看到这一幕,目瞪口呆。
原本看着一个小姑娘娇弱弱的,生前又贵为公主,鬼差对她便比对待其他普通鬼众客气了几分。
可是出手伤鬼,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毕竟只有鬼差才有资格支配鬼众。
对于不听话的鬼众,鬼差有时也会故意整整他们,比如经过恶狗岭和金鸡山时,把他们排在队伍最外面的一列。
但这并不代表普通鬼众能够伤害其他鬼众。
无袖此举,无异于挑衅了鬼差的权威。
哪怕生前再显赫,死后一样要遵守规矩,不会因鬼而异。
而无袖偏偏坠楼而死,一身正气又身负皇族血脉。
按照经验,往常她这种皇室血脉的人下到地府,寻常的恶狗或金鸡都近不了她的身。
两个鬼差一合计,便直接将她带到了酆都城迷魂殿的门口,交由阴兵头子青歌处置。
青歌就是那时,对无袖一见钟情。
人死后进入地府,穿的衣服往往是生前最后一件衣服。
大多数死于病榻的鬼众,穿的是丑巴巴的白色里衣。
战死沙场的鬼众去除铠甲以后,穿的是臭哄哄的军衣。
那些死前衣不蔽体的,比如某些倒霉猝死的勾栏客,下到地府,也会自动分配一件灰扑扑的地府标配单层布衣。
无袖不一样。
无袖生前一袭锦衣华服,红得明艳逼人。
青歌一见锦衣华服之下冷艳无双的如玉脸庞,出尘飘逸的气质,瞬间拜倒在石榴裙下。
耐心向两位鬼差问清了事情缘由后,亦是暗暗对无袖敢于殉国的壮举敬佩不已,更为欣赏。
于是青歌只说自己来处理,便命二位鬼差回去继续自己的差事,押送其他鬼众继续前往酆都。
后来,据说青歌的处理方式是,为了补偿那位被摔断手脚的鬼众,特意吩咐路上鬼差照顾他安全到达酆都,到了酆都以后还亲自为他装上了新的手脚。
要知道,当一个人活在世间不容易,成功当一只鬼同样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所以呢,到达酆都的路途中也有那么几道考验。
比如众鬼经过望乡台以后的下两站,就是鬼众们的一个大考验:恶狗岭和金鸡山。
许多在人间做过恶事或是心怀不轨的人,死后变成了鬼在经过恶狗岭时,会受到恶狗的攻击。
缺胳膊断腿是常事。
尤其是那阳间的虐狗屠狗之辈,一报还一报,到了恶狗岭,会被咬得血淋淋没有一块好地方。
一般出了恶狗岭和金鸡山还能四肢健全的人,要么就是真的一身正气浩然,要么就是运气贼好和一身正气的人挨得近,又恰巧在队伍的最中央。
原本那个被无袖推下望乡台的倒霉鬼众十有八九经过恶狗岭和金鸡山的时候会残缺一些部位。
但是青歌下了令,两个鬼差直接将他架在了他俩之间,一路恶狗自动避让。
金鸡山也同样如此。山上的金鸡鸡喙锋利无比,一口能啄掉鬼众身上的一大块肉。
所以,当那位倒霉的断手断脚的鬼众见到身旁大多数同行鬼被恶狗岭的狗咬得缺胳膊断腿,又在金鸡山被锋利的鸡喙啄瞎了眼,更倒霉些的被叼出了肚肠疼得哭爹喊娘以后,就再也不提自己被推下望乡台摔下来有多惨了。
他甚至恨不得对着无袖磕三个大响头感谢她的大恩大德。
可见青歌做事还是靠谱的。
于是乎,事情就这样解决了,无袖也承了青歌这份鬼情。
这些是我被拎到无袖家以后和无袖熟悉起来才知道的。
当时,我一路毫无知觉地被青歌拎着还在呼呼大睡。
直到青歌被气得满脸通红的无袖赶出家门,才悠悠转醒。
醒来时见到的就是一幅无袖不善的表情。
“青歌这个榆木脑袋,哪有给女孩子送另一个女鬼当礼物的”每次提到这事,无袖就会毫无淑女形象的翻起白眼。
和无袖熟起来了以后,就经常听她拿这件事数落青歌。
我已经成为他俩每次吵架的烂梗。
这也难怪,我设身处地站在无袖的角度,只把青歌赶出门还算是客气的。
那时他俩正处于郎有情妾有意的暧昧状态,奈何无袖生前是很高冷的公主,死后虽然性子改了许多,依然有着贵族女子的矜持。
青歌又是个不开窍的,一直以为无袖对他冷淡是没有意思。
不过他也不是个轻易放弃的主。
知道了无袖爱吃小糕点以后,青歌每次下了值便喜滋滋的买糕点送来。
时间一长无袖也习惯了,每隔十日便等待着轮休的青歌上门拜访。
谁曾想到,那一回等到的不是小糕点,是另一个红衣女鬼,我。
无袖站在门口,大老远的见到青歌拎着一大包红色的东西缓缓靠近,心想青歌何时这么大方买这么大一包糕点,知道她喜欢红色还装个红色袋子。
走近了以后才看到青歌手里的并不是糕点,而是我。
无袖问:“这是什么”
青歌嘿嘿一笑:“我本来给你买了小糕点,结果半路上被这个女鬼绊了一跤,糕点跌坏了。”
无袖原本脸上带着的笑意消失。
青歌浑然未觉,继续道:“我想着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躺在大街上,她又与你一样喜欢穿红衣服,我觉得你也会喜欢,就给你带来了。”
无袖深深吸一口气,重新面带微笑从青歌手里接过我,拎着往家里地上随手一扔。
青歌原本看到无袖笑着接过手里的我,便也满脸笑意正准备进无袖家门。
才刚抬腿,便被无袖拦在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