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同人)斗罗之少年,吃唐秀吗?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狰
“哎”将叶欢扶到椅子上坐好,又给她倒了杯水,叶翎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藏剑山庄的几位庄主怎么就把她给放出来了平时不是宠上天了吗想到这里,他又叹了口气,这个问题在三年前就没有找到答案,现在也是。
“有什么事慢慢说,不急。”
喝了几口水,好像还是不停的打嗝。于是叶欢也不开口说话,从帐篷里面的大木箱里翻出一个长匣子。
“给我的”叶翎伸手接了过来,明黄色镀漆,正中央处还雕刻着藏剑山庄的门派标志。匣子没有上锁,轻轻一揭便打开了。
两柄长剑置于其内,剑身修长偏细,是他一直以来用的双刃剑。剑尖锐利异常,叶翎毫不怀疑它能刺穿世间任何金石。奇怪的是没有剑柄,只有剑舌。柄头造型华美,有几片雕琢精细的花瓣作为装饰,并非是刻在剑身上,而是与剑身合为一体。剑气充溢,直冲牛斗,此乃神兵。
“呼”叶欢长呼一口气,捶了几下胸口。“我花了三个月时间,用沉沙玄晶打造出来的。干将莫邪,两柄剑一雌一雄,雄为干将,长两尺三寸,重三斤二两。雌为莫邪,长三尺一寸,重二斤三两。怎样妹妹送的这礼物,可还满意”
“啪。”叶翎将匣子盖上,放到一旁。“太贵重了。”
“这两柄剑除了你,谁都用不了。还记得吗有次你受伤,我将你伤口上流出的血液都收集好,你还问过我这是要干嘛。现在知道答案了吗铸剑时我把你的血浇筑到未成形的剑身上,再一遍一遍的淬炼。都说灵器则主,所以我就试了试,看看会不会有效果,没想到成功了。”
“太胡来了,万一没这回事,不就白白损坏了万金难求的沉沙玄晶吗”
“啊啊,本小姐有的是钱。”
叶翎想说的话都堵在嗓子眼里虽然是事实,但为什么听起来让人有种想抽人的冲动呢
“别墨迹了,还是不是爷们儿上了战场,用我打造的干将莫邪唰唰唰的灭了那帮狼牙,从此大展神威,收一堆小弟,迎娶掌门的女儿,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想想是不是还有点小激动”
“能说官话吗”
“不能。”
、第三章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先发三章试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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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叶翎手持干将莫邪,跟随同门师兄姐以及一干将士踏上了战场。
傍晚时分,远远望去早已分不清是夕阳还是鲜血染红了大地,土壤变成了红褐色,渗入其中的血液久久没有凝固。上空的阴霾无法散开,那里只属于火与硝烟。偶尔看见的树枝上挂着辨认不出的肢体部位,他踢了踢脚边的尸体向左右望去,除了刚赶到的,没有一个活口。这里,刚结束了一场乱战。
尸骨未寒的将士们,死前仍紧握着手中的兵器。这些人他一个都不认识,却辨认出其中还有一部分是穿着十二大门派校服的弟子。叶翎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是凉的。没给他任何适应战场的时间,战鼓响了,狼牙兵又一次发起了进攻。
为什么要有战争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寒光一闪,手中双剑挽了一个剑花,一条生命便断绝在自己手中。叶翎觉得自己的思维完全处于放空状态,从战斗开始到现在,他已经数不清杀掉了多少个敌人。麻木了,不需要考虑用什么招式,身体会自发行动。这里是战场,只需要取敌性命的技巧。
整洁的南皇套已经被血液浸透,马尾被人削去了一截,现在的长度只到肩膀的位置。幸好削的不是自己的脖子。全身上下最干净的是手中的双剑,杀再多的人,剑身依然如新。
半个时辰过去,叶翎已经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不剩了。索性,这一次交战已经结束,不然此时的他哪怕是一个幼童也能轻易将其斩杀。
被一个有些眼熟的藏剑弟子搀扶回城,他记得这人是叶欢的师兄之一,名字倒是想不起来了。
“这位师兄,请问你知道叶欢现在在哪儿吗”
藏剑弟子皱了皱眉,沉默了片刻才开口。“她跟大师兄一道回庄负责将一批军械运送过来,估计明天一早就到。看在对你知根知底的份上,我才多了一句嘴。”
“谢谢师兄。”
到了自己的那个帐篷,叶翎再次谢过送他回来的藏剑弟子。现在他稍微恢复了些许,钻进帐篷内打坐了半个时辰,等到察觉出内力已经重新充盈丹田才起身。
从包里翻出一套干净的衣裳以及皂角,虽然明白现在这种情况并不适合清洁自身,但是跟个血人似的没办法包扎受伤的部位。
去了一趟城内的大澡堂,又找万花谷弟子要了一些止血的伤药及绷带。不看不知道,原来他身上竟有六七处刀伤,最深的那一刀隐约能看见白骨。路上遇到了先前一同杀敌的师姐,对方双眼通红,说了什么来着他没听清,似乎是有谁没有回来。
草草包扎了事,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晚饭也没吃,叶翎便陷入了沉睡。
第二天他是被师姐叫醒的,迷迷糊糊间感觉到帐篷里不时有人进进出出。
“颜师兄,叶翎怎么样了”
“没什么大问题,年纪轻轻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受了重伤还敢下水。哼,如果不是有我们万花谷的伤药,估计昨天夜里他就烧坏脑袋。”
“都是我不好,没有及时来查看他的情况。哎,师父临行前还让我好好看着他,如果有必要的话,直接送走。”
“喏,这盒药膏你给他擦到刀伤处,一个时辰见效,到时候估计能醒过来。要想痊愈,那还得躺几天。”
“谢谢颜师兄。”
“免了,虽然这小鬼乱来,但终究是为了哎。”
也许是因为还年轻,再加上有万花谷的师兄送药,当天中午时分,叶翎便已经能够下地走动几步了。同门师姐来过两次,除了送吃的,顺便给他换药。
帐篷里又只剩他一个人了,躺在床上叶翎仔细回想了一遍昨天的那场战斗。如果可以的话,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比起名为战争的怪物,人类本身更可怕。
平时是风度翩翩的君子或温柔似水的女侠,踏上了战场后,一个个都化身为杀戮机器,那狰狞的面目以及死前孤注一掷的狠厉让他觉得太过悲壮。
我们为什么来到这里为了护我大唐河山,为了黎明百姓不受战争之苦,更为了血刃叛军,让那些死去的将士能够安息。
十二门派的弟子面对人数庞大的战争不过是沧海一粟,他们都怀着一颗赤诚之心,抱着战死沙场的信念赶了过来。明明可以选择避世
他恨战争,大唐盛世终成绝响。
昏睡过去的叶翎被一阵号角声吵醒,这是紧急集合,出事了
踉踉跄跄从床上爬起,枕边的干将莫邪时不时闪过一道寒光。翻出一套衣服穿好,又往嘴里塞了两颗补血的药丸,内力恢复得很好,只是伤口还在渗血,但这都不碍事。
出了帐篷,拦过一名天策将士,询问一番才知道护送兵器的小队被敌军截住了,现在统领正要派人前去支援。
叶欢
打听到双方交战的地点,叶翎吹了一声口哨,在马厩好吃好喝的里飞沙奔袭而来,翻身上马。因为动作太大,绷带渐渐染上了艳丽的红。
一定要等着我
骑着里飞沙,狂奔了三十里。从一个小树林中穿过,叶翎已经能看到远处围成一个圆的天策军以及后方几辆大车,其中还夹杂着几道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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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罗同人)斗罗之少年,吃唐秀吗? 分卷阅读4
极限了,狼牙军开始自杀式攻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人,天策弟子已经有人倒下。
叶欢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啊啊,大师兄要爆seed了,玉泉出去砍人了。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险境,不管怎样,绝对不能让狼牙军把装了兵器的大车毁掉,那样的话就真的是胖次都输掉了啊
虎跑,醉月。
听雷,断潮。
啸日,鹤归,云飞。
师父,我以后绝对绝对不偏科了,我一定每天挥剑一万遍挥完轻的挥重的
叶欢计算了一下自己所剩不多的内力,好吧,没有退路了。
“你们这群狼牙贼子吃本小姐大风车”
风来吴山过处,无人能幸免,断肢残骸遍布。
“师妹小心”
啊叶欢傻愣愣地朝大师兄的方向看了过去。啊咧我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了坑爹的是,她根本没有内力用出云栖松不是她忘了开是开不出来了天要亡我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叶欢睁开紧闭的双眼,睫毛微微颤抖。
喂喂,你什么时候来的啊还有啊,不是告诉过你,以后别这么对人笑了吗你还在笑明明,胸口被一根箭支贯穿了啊
叶欢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上前两步将那个即将倒下的身影抱在怀里。
“叶翎”
“我在。”
“小叶子”
“嗯。”
“哥。”
“咳咳不要,告诉师父,就当我叶翎,咳是个,忘恩,负义的不肖弟子。”
“你别死,你不能死你还要当我绑定奶呢,不是说好了以后开始休云裳吗现在是准备反悔了别丢下我一个人啊”
“之前,忘了跟你,说谢,谢干将咳,干将莫邪很好。”
“叶翎”
援军赶到,众人纷纷松了一口气。等到战局已定,藏剑大师兄有些不忍地看着半天没有动静的自家师妹。那个粉衣少年已经去了啊嘴角还带着满足的笑容,因为守护了重要的人吗
叶欢抱起叶翎的尸身,还有那对掉落在地的双剑。
“师兄,我要为他入殓。给我半个月时间,到时候我一定会回来。”
“去吧,要找人送你吗”
“不了,我自己可以。”
半个月后,瘦西湖畔。
叶欢将一个装满了骨灰的罐子沉入湖底,半晌过后才喃喃开口。
“都说落叶归根,我将你送回来了。但终究,我还欠你一条命。”
岸边杨柳唰唰作响,似乎在回应着什么。下一刻,以少女的身体为中心,方圆20尺内一切生物的时间都被停止。她的心口处浮现出一颗泛着淡淡白光的珠子,乍一看并不起眼,但是一旦将你的注意力放入其中,便会头晕目眩散失五感。
“束魂珠这是我最后的底牌,本来是想着我要是死了,没准还能凭借这东西回家。也正因为有了它,我才想要当一只蝴蝶,哪怕蚍蜉撼树,也在所不惜。只可惜,你出现了。傻不傻呀”
晶莹的泪珠从眼眶中滑落,叶欢抬起右手,想要触碰一下那颗珠子,但终究还是放弃了。
“上次我问你,知道为什么会有梨绒落绢包这种不科学的东西存在,你想了半天最后告诉我,大概是唐家堡或者万花谷研制出来的。噗,其实不过是一个叫郭胖子的人”
“时间不多了,再跟你说下去,就不能把你送走啦。最后,谢谢你,叶翎。谢谢你愿意陪我走遍大唐,这曾经是我的梦想。谢谢你将我当成亲妹妹一样照顾,让我明白了你们都是有血有肉真正存在的人。谢谢你愿意为了我舍弃性命。我以后会更加努力练习剑法,什么狼牙军根本不在话下,本小姐当初可是有无齿称号的,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
“束魂珠能够通过空间屏障让人重生一次,但是去到哪个时空是随机的,我只能祝你好运了,如果能去个和平的世界就最好啦。”
“嗯虽然你已经听不到我说的话。呼,再见,叶翎。”
再见,哥哥。
、第四章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
斗罗大陆,天斗帝国西南,法斯诺行省。
叶家村,听其名字可能会让人以为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姓叶。可实际上,村里两百余户人家,没有一家是姓叶的。之所以名为叶家村,是因为这个村庄从很久以前便受叶氏一族的庇护。
村子坐落于一座大山脚下,村外尽是大片的农耕之地。往北是诺丁城,诺丁城在法斯诺行省中虽然算不得大城市,但这里毕竟距离另一个帝国的接壤处很近,也自然是两大帝国商人交易的起始地之一。诺丁城因此而繁荣,附带的,令城市周围这些村庄中的平民生活也比其他地方要好的多。
往南不过百里的地方,是由国家圈养魂兽的森林。正因为这片森林的存在,叶家村的村民想要安心的在这里生活,叶氏一族的守卫必不可少,哪怕森林外有国家的军队驻守。逃窜出来的魂兽入村伤人,这类事件可发生过好几起。
被叶氏一族庇护并非无偿,村民们种植的粮食蔬菜以及畜牧不同于附近其他村子一样送到诺丁城贩卖,而是每月初一、十五叶氏一族将派人前来收购。同样是换取钱财,叶氏一族给的报酬甚至更高。正因如此,叶家村与叶氏一族这样类似契约一般的关系已长达好几百年。
没人知道叶氏一族有何背景,居住地在哪儿,哪怕是叶家村的村民也毫不知情,这一切都归功于叶氏一族的祖先高瞻远瞩。正所谓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一个发展到鼎盛的家族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衰败,那么还不如急流勇退,暗地里再细细经营。所以叶氏老祖宗下令举族迁徙,找一隐秘之地定居,族人隐姓埋名,久而久之叶氏曾在斗罗大陆上的辉煌事迹也就开始被新的传说所掩盖。
区区名声算得了什么家族的传承能够经久不断才是重中之重。君不见那如日中天的上三宗之一昊天宗,现在不也落得个封闭山门的下场,直系弟子都不能出来历练。也许有人会说这叶家村三个字难道不够醒目吗但你要知道叶氏一族的存在可以追溯到千年前。斗罗大陆上各方势力经过无数次洗牌,甚至王朝都几经更替,早已物是人非。叶姓,在现在看来普通至极。
叶家村背靠的海拔四千多米的大山后有一处盆地,一座中小型城镇修建于此,城内生活着两千余人。未经许可,外人无法进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除了山上被树海遮掩的地方安置了无数器械,还有那将四周的山体都包裹在内的护山大阵。哪怕闯入的人是封号斗罗,也得有来无回。
这便是叶氏一族的隐居地。
说是城镇也不尽然,毕竟这里没有城墙,房屋的样式多为亭台楼榭,溪流与青石板大街交错其间,桥廊更是随处可见。长年累月,盆地的正中央形成了一片湖泊,是溪流汇聚的终点。
天刚蒙蒙亮,远处升起一抹淡淡的鱼肚白色。东南方靠近山壁的位置,街道两旁除了假山怪石以及观赏类植物外,还有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径延伸至山脚。大片的竹子生长在小径两旁,微风吹来,叶片随之起舞,沙沙声不绝于耳。往里走上几百米,尽头处能看到一间竹屋。竹屋的左侧有一块空地,不知生长了多少年高达十来米的梧桐树扎根于此,树下摆有石桌石凳,从外观上看,主人应该经常使用。
“吱嘎。”伴随一声响动,竹屋被人从内而外推开,走出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孩子。许是不喜外出很少被太阳晒到,他的皮肤十分白皙,黑色中长发被红绳绑成马尾,高高的坠在脑后。身上穿着的服饰精致而华美,大片的粉以及炫目的白,还有腰部、袖口、颈部的金饰,如果有大唐七秀坊弟子在此,肯定能认出这正是他们门派的入门套装,溪雨套。
男孩儿站在竹屋右侧的空地上,手持一柄普通的铁剑,刺、劈、挂、撩、抹,一招一式都是最基础的剑法。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等他重复这些动作一千遍后才算结束。
“少爷,该吃早点了。”
一名做寻常打扮的妇人左手提着食盒,右手端着洗漱用具在石桌旁静候。每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来这里。
“麻烦你了,兰姨。”
“少爷哪里的话,这是我份内之事。来,先擦擦汗。”
洗漱完毕,用完早点,男孩儿坐在石凳上目送妇人离开。片刻后,颓然一叹:“整整一年了,冰心诀始终无法突破第一重。曾经烂熟于心的招式也都用不出来,明明内力运行路线丝毫没有差错。叶欢啊叶欢,你究竟把我送到哪儿了”
来到这个世界快六年了,眼前的这个孩子,正是当初死在潼关战场的叶翎。死后他并非无知无觉,而是被关在一个二十来平米的封闭空间,不会累,不会困,更不会感到饥饿。除了他自己,没有其他生物存活。本以为他以后的日子就要这么继续下去,然后变成一个疯子,结果他听到了叶欢的声音。
没错,当初叶欢在瘦西湖畔将束魂珠送走时说的话,叶翎全部都听到了。作为束魂珠的前主人,叶欢从没用过它,所以并不知道还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伴随着一阵晕眩,叶翎眼前一黑就不省人事了。等他再次清醒过来,发现除了温暖什么也感觉不到。联系上先前听到的话语,好吧,他确认自己变成了一个还在母亲体内的胎儿。
有过吃惊、有过无奈、有过喜悦后来只剩坦然。
不知过了多久,叶翎通过一个挤压的过程出生了,耳旁不时响起男人以及女人惊喜的声音。原来还在大唐时,他只会说官话,但也听过其他什么苗疆话、巴蜀方言、波斯语,而这一次听到的语言不属于这其中任何一种。
他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出生之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学习,终于摆脱了听不懂的尴尬,同时也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可能冥冥中自有天意,他还叫叶翎。
前世收养他的老奶奶认识的字不多,捡到他时襁褓上绣着的叶字恰好认识,于是小叶、小叶子一喊便是五年。小七师父将他带到秀坊,发现他身上竟然带着一根白玉雕成的翎羽,于是叶翎成了他的名字。对于叶翎来说,这根翎羽的作用并不是寻找亲生父母,而是离开秀坊后,换了那匹里飞沙。
婴儿时期,除了吃喝睡、学习语言外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于是他将遇到叶欢后大大小小的事情重新回忆一遍,得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结论。
叶欢来自异世或者后世。那些没听过的词语、知道很多门派的秘辛以及束魂珠的存在都表明他的猜测是正确的。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就算提早知道,他依然会去挡那支毒箭,因为叶欢是自己的妹妹。
将重生的原因弄清楚后,他开始慢慢收集外界的信息,魂师、魂环、魂兽等等一些以前从未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名词冒了出来,看样子并不如叶欢所期望的那样,这个世界一点都不太平,习武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还在母亲体内,叶翎就时不时的运转一下冰心诀,凭着母体的先天之气修炼速度比起上辈子要快了许多。内力修炼是基础,剑舞得等到三岁以后。一开始只能拿着小木剑比划比划,到了五岁,就可以用铁剑了。为了避免家中长辈生疑,他每天的练习也只是单纯的基础剑招。
来到这个世界,叶翎有着最大的财富,那就是记忆。身为七秀坊弟子,冰心诀与云裳心经他都铭记于心,有过步入江湖历练的经验会让他今后少走很多弯路。既然来都来了,那么作为七秀坊弟子是不是应该在这个世界重现公孙剑舞的辉煌
“不好,差点忘了时间。”
叶翎从石凳上站起,昨天母亲特意叮嘱过,让他早饭过后去她那儿,离家小半年的父亲要回来了。
、第五章
离开居住的竹屋,穿过鹅卵石小径,再朝东走五百米便能看到一栋跟周围完全不是一个风格的建筑。两米多高的围墙由漆黑如墨的岩石砌成,一股威严之气扑面而来。正中央的位置凿出一道拱门,供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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