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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光灵探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弗恩
吉光灵探
作者:弗恩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我喜欢恐怖。我叫吉光, “吉记”杂货铺的老板,兼职是……灵探。【2017年度正统惊悚怪奇小说】【虚实之间,一起窥探不可名状的恐怖! 】





吉光灵探 第一章 会面
异梦
第一章:会面
坐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已经沉默了大约十五分钟。
但他并非是单纯的沉默,在这十五分钟里,他不停的打量着包括我在内的周边一切以一种神经质的、强迫症一般神情,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
我能大致猜测出他的精神状态,不管是他那不经打理的衣着、乱糟糟的头发、青白的脸色、满是血丝的双眼,还是其他一些细节,都明确反映出他心中的紧张、恐惧和慌乱。
每隔十几秒钟,他就会猛然转头望向房间内的某个角落。我注意到他的瞬间表情,是那么地警惕和惊慌,而在看清楚那角落里什么异样都没有之后,他又会有一瞬间的放松仿佛逃过一劫似的偷偷舒了一口气。
此时,他才有功夫伸手擦一擦自己额头上冒出的细密汗珠。
既然这位客户还没有做好开口的准备,我便只能选择等待。
没关系,我的耐心还可以,尤其在我的书桌上有一份早晨刚收到的锦官城快报的时候。
其实新闻也没有多有趣,唯一称得上吸引眼球的,是昨夜两位环卫工人在市郊某条偏僻街道发现了一大袋骇人的“垃圾”:那袋“垃圾”用厚厚的黑色塑料袋包裹,但不知是否是血腥味的关系,吸引了几条野狗野猫,那两个环卫工人赶跑了野狗野猫之后,觉得塑料袋里面装着的东西似乎形状可疑,而当他们打开袋子、看清楚里面东西后,差点被吓得当场晕过去
黑色塑料袋里满是血污,装了两条白花花的人腿。
我默默点头:又一件大案。
我拿过桌上的一本便签本,记上某月某日,某地,发现遗弃尸块双腿,死者性别暂不详,疑为杀人碎尸案。
记小抄,这是我看新闻的习惯之一,因为我的工作关系,这些零零碎碎、看似毫无关联的信息,也许会在我接手的某个委托中有用。
在扫完了报纸的两大版面之后,我觉得给他的时间已经足够了,正巧他又将目光看向我房间的一角,于是我将报纸移到一旁,准备开口。
“那边,有什么不对吗罗先生。”我顺着他的目光,也看了看房间的那一角,那里放着一张藤质的躺椅,藤椅后面是一排书柜,这是我最爱的读书角。
对于紧张得有些神经质的人,你必须从他关注的地方找话题,不然,他的注意力恐怕永远都集中不到你身上来。
“没、没什么。”他的目光终于移到我的身上,神情有一丝尴尬,然后迅速低下了头,但我注意到,就在他低头的瞬间,他还是忍不住再次用余光望了一眼我那个读书角尽管那里已经被他仔仔细细观察过数遍。
我忽然提起了一些兴趣:关于发生在他身上的那一系列怪事。
哦,抱歉,忘记自我介绍。我姓吉名光,男,二十八岁,南方越都人,现居于锦官城,在这个即古老又现代化的城市的某个偏僻巷子里,开着一爿名叫“吉记”的杂货铺子。
不过,杂货铺子老板,只是我表面上的身份,事实上,我的工作,类似于私家侦探,有所不同的是,我所处理的,都是一些极度不寻常、甚至可以称得上诡异的事情,用行内话说,便是,“灵探”。
听上去好像很唬人,但事实上,来找到我的人,告诉我的那些所谓的怪事,其中百分九十九点九九,都是子虚乌有,讲得不好听一点,就是胡说八道。
或许是那人自己的臆想,或许是精神过度紧张下产生的错觉、幻觉,又或许是由一些不起眼的小概率巧合被错误地联系在一起而引出的错误解读,甚至还经常有精神病人和宗教狂热者找上我,希望我帮助他们确认,他们脑海里的那个或荒谬或理想化的世界,是真实的。
但不管怎么说,狂想也好,癔症也罢,都妨碍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我的工作,就是将一切都重新拨到正轨,让他们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上去。
我会拒绝一些实在无聊得过分的委托,那些找上门的精神病和狂想症患者,我通常会送客,不行的话,也会打电话给精神病医院或者报警,毕竟,我的社会身份,只是一个杂货铺老板嘛,不过,我一旦接了委托,收了钱,我就得办事,哪怕事情再荒谬这是我们这一行的行规,也是我个人的信誉所在。
至于那剩下的百分之零点零一的、真正的怪事,只要让我遇到,就算最后分文无取,我也会服务到底,因为那是我的兴趣所在,那些光怪陆离的经历,对我而言,就是最好的报酬。
话说回来,能给钱,自然是最好,因为我实在缺这玩意。
好了,让我们回到故事中来。
我眼前这位处于精神极度紧张状态下的男子,名叫罗兴,在他的身边,正发生着一系列诡异的事件。
事前我已经得到了一些大略的资料,看完之后我很疑惑,但并未勾起我太多的好奇,因为这样的事例我经历过很多,听起来幽奥玄奇,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
挂这个委托给我的人,老刀,了解我的这个陋习,他对我见怪不怪的惫懒态度也早已经习惯,他的应对,是将罗兴带到了我的面前。
不过,也是直到我真正见到了罗兴,我才对现在即将开始的正面对话有所期待我不太喜欢第二手的东西,不论是烟、女人,亦或是资料。
而就在刚才,我心里有了越来越强的预感:罗兴将要告诉我的东西,将有很大几率,是我所喜欢的那百分之零点零一,那是将是真正的怪事。
顺便提一句,我的预感一向很准。
“罗先生,你尽可以放心,这位吉先生,对于处理类似的异常事件,非常有经验,你不必有顾虑。”老刀坐在房间另一边的组合沙发上,和我们隔着大约五米,他点上了一根烟,并将茶几上的玻璃烟灰缸移近。
罗兴过了好一会才点点头,“是,你已经跟我介绍过了。”
说着,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我回以微笑。
或许是感受到了我笑容中的善意和鼓励,罗兴神情中那一丝踌躇虽然依旧,但终于开始对我讲述正题。
“想必你已经看过一部分资料……”罗兴似乎在寻找着措词。
我点头。
“你不会相信的”
“我会。”
我打断罗兴的话,他抬头,视线和我相对。
我的目光平静,“我会。”我再次强调,用的是和目光同样平静的声调。
罗兴定定地盯了我一会,似乎是想从我的眼神中找出一隙破绽,过了一会,他耸耸肩。
“一开始,大家都这么告诉我。”他说,“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一定相信你,大家都这么说,我所有的家人,朋友,哦,还有他妈的警察……在一开始,他们都拥有着和你一样的、试图让我觉得安心的眼神。”
罗兴忽然笑了,是那种带着自嘲的笑容。
“最后,他们推荐我去看医生。”罗兴咧嘴,消瘦的双颊上,法令纹更明显了,“而我的医生一开始也发誓会相信我讲的每一句话。”他说。
我忽然觉察到了什么,顿时将目光投向老刀。
老刀将烟灰弹落在玻璃烟灰缸中,然后继续抽了一口,他甚至好整以暇的伸了个懒腰,吐出一个烟圈,然后朝我挑了挑眉毛,语气近乎无赖:“没错,他是被我从精神病医院捞出来的。”




吉光灵探 第二章 罗兴的叙述
点上一根烟,罗兴稍稍镇定了一些,眼神中那种惊疑不定的光芒,也逐渐沉淀了下来,然后他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他的名字叫罗兴,今年二十六岁,他的人生经历和绝大多数人一样的平常,普普通通,波澜不惊,几乎没有任何可供记录的地方。
出生,上学,毕业,工作……然后应该就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结婚,买房子,还贷款,生孩子,接着便是日复一日,慢慢老去。
这是身为一个普通人的可悲,因为平淡乏味;这也是身为一个普通人的幸福,理由同样是因为平淡乏味。
或许,只有当你真正面临所谓的“惊险曲折”、“生离死别”之后,你才会明白,有着“平淡乏味”的生活,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但是,在三个月前,罗兴的原本平稳如一条的直线的人生轨迹,起了波澜。
事情要从一场原本普普通通的酒吧小聚说起。
罗兴是一个过着循规蹈矩生活的人,但再循规蹈矩的人,也有自己的好友。
有好友,自然也就有相聚小酌的时刻。
更何况,他的这些好朋友,从中学时代开始,便始终存在于他的生活小圈子里,现在更是都在一个公司就职。
林森,方哲,柳瑶,孟蓉,这便是罗兴那四个好友的名字。
他们五个人,在初中时便相互认识,高中时候也在一个学校,而且都选择了念理科。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由于大家的估分都差不多,罗兴玩笑似的提议:索性大家都填同个大学同个志愿算了。这本身算是玩笑话,没想到却得到了其他人的一致同意。
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他们五人居然真的被同一所大学录取了,且是计算机程序设计专业的同班同学。
临近毕业时,有一家新组建的网络公司,来学校招聘程序员,因为这个公司提出的福利待遇还算不错,当时班里很多人都报名了,但最后只录取了五个人,加入公司的技术部没错,正是罗兴他们五人。
三年多的时间,技术部的人员变动频繁,来来去去不下十几个,他们五人却是一路坚持了下来,凭借着老同学之间建立起的相互信任的关系,他们作为一个团队进行工作时,效率很高,五人间的友谊也是更为深厚。
狐疑如我,在听到这里的时候,不禁眉心微跳:这五个人,有问题。
这五人,从初中时候结识开始,便如同被无形的强力胶黏在了一起:初中在一起,高中在一起,然后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在同一个大学班级念书,毕业时将一家公司仅有的五个招聘名额全数占去,而在工作了三年之久后,居然也还仍然在一起上班
这种事情,从纯粹的概率学上讲,或许不值一提,你看全世界每天都有人中彩票,甚至有人连中大彩,这概率,恐怕更可怕。
但是,这不是数学,这是现实生活,活生生的现实生活。
现实生活做不到数学问题那样的纯粹单单一个结果,确实简单明了,但对这个结果起了作用的原因,你如果细究,你会发现那有千头万绪……那是复杂多变到令人绝望的一团乱麻。
如果你闭着眼睛都能从一团乱麻中轻松抽出其中最长的一根,相信我,这一定不会是偶然,而是冥冥之中设定好的必然。
连中大彩的人,一定能轻松抽到那一团乱麻中最长的一根麻线。而我也确定,在罗兴的手里,必然也有那么一根无形的“长长的麻线”。
我的工作,恰恰就是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为何偏偏是你轻松抽到了这根最长最完整的麻线。
我需要挑战的,往往不是概率学,而是那股使你恰好抽到“绝妙好签”的、隐藏在种种不可知之后的、且未名所以的力量所以,像我这样的疯子,能活到现在,他妈的也不知我家有多少座祖坟一起冒了青烟老刀的原话。
我个人觉得,我的人生过到现在,可以用两个字概略大意:作死。
所以,罗兴讲述的故事透出了不平常,我反倒是起了兴致。
我微微抬手,请罗兴继续说下去。我表现出来的那种态度,是真的在认真倾听、而绝非敷衍的样子,这或许让罗兴感到了一些安慰,他点点头,又狠狠抽了一口烟,继续他的讲述。
从毕业参加工作开始,罗兴他们的五人小团体,就慢慢形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周五晚上都小聚一番,照常是先吃饭,然后ktv、酒吧、麻将室,不一而同,玩累了就聊聊天,算是每周工作结束后的放松。
那天是星期五,饭后的余兴节目,选择了酒吧。
一番小酌,五人都到了微醺,话题是由方哲挑头的。
“你今天下午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偏偏在那时候睡觉啊你不知道杜阎王下午上班时间都是在三点左右吗”方哲将杯子里的红酒一口而干,然后拎起一瓶新开的酒,扬手给大家满上。
方哲嘴里的“他”,指的是林森。
“杜阎王”则是他们科室的科长,科长姓杜,据说是依靠裙带关系才进来的,业务方面一无所长,但为人是典型的官场腹黑作风,对上奉承拍马,对下则尖酸刻薄在管理员工上,作风硬朗,犹如黄世仁面对杨白劳一般,而在面见上级时,则神似皇军翻译官,更懂得带长官一起去某些场所欺负欺负小白菜,于是混的风生水起,甚至有传言说会在年内升职。
今天下午,林森趴在自己工作台上睡的死死的,杜科长拿了张报纸卷成团,边叫林森边敲林森的头,被吵醒的林森不知道是杜阎王驾到,猛地站起来大吼了一句国骂……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用多说:林森被杜阎王叫到科长办公室,足足训了一个小时。
“不对。”罗兴眯起了眼睛,看着林森,“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有,反正根据我的观察,这小子最近老是在白天睡觉偷懒……好像有情况啊”
“哈哈,没错没错快老实交代,你晚上都去干什么偷鸡摸狗的坏事了搞的白天精神萎靡”方哲拍拍林森的肩膀,笑道。
“怎么可能我一向没有熬夜的习惯的。”林森放下酒杯,辩解道。
“唉,林森同学,你要是真的外面有人了,估计我们柳大美女可要伤心了啊……”一边的孟蓉还不忘煽风点火。
“去去去,可别拿我开涮。”柳瑶娇嗔,又故意低压声音对孟蓉说道,“让我猜猜,真正伤心欲绝的人,是不是孟蓉你自己啊”
“啊该死的柳瑶,你才伤心欲绝呢”
两个女人笑作一团。
罗兴注意到,林森却是眉头紧皱。
“喂,说真的。”方哲收起了笑容,“你到底怎么回事”
“我……我也不大清楚……”林森一只手支住了额头,用手指揉着自己的两侧太阳穴,似乎感觉有点头疼。
“大家都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吗”方哲说道。
“对啊,你难道还怕我们会到处乱造谣”罗兴也附和道。
“是啊是啊。”两个女孩子也凑过了脑袋。
“这个……我其实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甚至,我自己也不大确定,这算不算是个问题。”林森的回答有些无奈。
“那就慢慢说反正我们几个有的是时间陪你”方哲说道,一掌拍在林森肩上,“就算你其实是半夜去抢银行了,我们也会帮你保密的”
除了林森之外,其他人都哄笑起来,在这笑声中,洋溢着友情。
他们毕竟是那么多年的朋友。
讲到这里,罗兴停下来,向我解释了一下他们五人之间的具体关系,由于这涉及到深入理解他讲述的故事,所以我听得同样认真。
他们五人认识时间那么长,又是有男有女,且彼此之间没什么亲戚关系,自然会产生一些男女之间相互的好感。
罗兴坦言自己有些暗恋容貌美艳的柳瑶;方哲也和罗兴一样,倾慕于柳瑶;而孟蓉则好像对林森有那么一点意思,只不过大家都太熟了,有些感情上的事情,都比较慎重,不敢率先捅破。唯有林森,似乎是真的把两个女孩纯粹当成朋友。
罗兴知道林森是个聪明人,他不可能不明白孟蓉对他的意思,但不知道为何,不管是对他暗许芳心孟蓉也好,还是其他女人也好,林森都从未表现出一丝动心,就好像是……男女之间的事,根本无法引起林森的兴趣。
这里我插了一句,问道:“林森的性取向有问题吗”
罗兴几乎没有任何的迟疑:“据我所知,完全正常。其实林森身上还有其他的怪异之处,不过那晚过后,我们终于知道了原因。”
说到“原因”两字,罗兴露出一丝痛苦之色,他脸上那种神经兮兮、过度紧张的神情,也再次出现,我可不愿意他又陷入情绪上的困境,忙示意他先讲下去。
罗兴定了定神,伸手抹去额头上不知是第几次沁出的细汗,继续了自己的讲述。
大家都表示想要听林森的解释,林森沉默了一会,似乎在思考着怎么说明白这件事情,然后,在其余四人期待的眼神中,林森开口了。
“我其实在个人作息上,是很有规律的。晚上十点睡觉,早上六点起床,也没有什么梦游、说梦话之类的习惯关于这点,方哲大学时跟我是一个寝室的,他可以作证。”
方哲点点头,表示林森说的都是事情。
“但是……”,林森停顿了一下,“其实事实不是这样的。”
“有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到了午夜十二点,我就会感觉非常困,这种困意是突然间冒出来的方哲,你记不记得,我以前在寝室的时候,有时明明玩着电脑,却忽然莫名其妙的睡着了”
“没错。我说呢,怎么你有时明明玩着游戏,却忽然趴在键盘上睡着了,还睡的特别死,怎么都叫不醒,不但每次都要麻烦我们同寝室的几个哥们把你抬上床,还老是害我们输了游戏。”方哲笑道。
罗兴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难怪有时候叫大家晚上出来玩,每次你不是缺席就是早退,我们一直以为是你性格上不合群,但白天大家在一起时,却又没有这种感觉。我都为这个迷惑了很久了。最后大家认为你是有夜盲症,哈哈。”
这时,罗兴注意到,孟蓉的脸上却有豁然开朗的表情,罗兴明白,孟蓉以为自己几次私下的邀约林森都被林森拒绝,是因为林森这个会按时睡觉的怪癖的缘故,而不是对她没有意思。至于罗兴为何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其中有两次,孟蓉是通过罗兴转达的。
而林森显然没有心思观察孟蓉的细微表情变化,他只是微微舒了一口气,看上去表情也轻松了一些如果一个人将一个可怕的秘密在心中深藏了许久,那真是一件难以言说的苦事,而一旦下定决心说出来,就会有一种难以名状的轻松。
林森继续说道:“不但如此,我的睡眠质量也很差,经常做梦,而且一做就是一整夜,梦醒的时候,就是六点钟。”
“做梦很正常啊,有很多人都有轻微的多梦症,那是思想压力太大的缘故,像你说的也许有点严重,去找个医生……嗯,中医就不错,帮你开点宁静安神的药,会好的……”孟蓉面上的关切毫无掩饰。
孟蓉喜欢林森,在这个五人组成的朋友圈里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了,所以大家也不以为孟蓉这时明显的关心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林森摇摇头,“我还没有说完”
“我做的梦,反反复复,全部是同一个梦。”




吉光灵探 第三章 第一个梦(上)
“同一个……梦”柳瑶的双手不自觉的握在了一起。
罗兴和方哲相互对望了一眼。
“什么梦”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
孟蓉则是目露担忧地看着林森。
“那是一个……”
林森的语气渐渐冷了下来,他放在桌子上的双手也慢慢攥紧。
“杀人的梦。”
在场其余四人的心,都猛然一紧。
一个反反复复出现的梦境,内容,竟然是关于杀人。
虽然林森还没有具体进行具体描述,但其他人还是可以想象得到,那是一种何等可怕的经历和折磨。
林森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像是下定了决心,要把这件事讲出来。大家也劝说他:如果一个人心里面总是憋着一个不可以之语人的秘密,总归是一个让人非常压抑的负担,也许说出来之后,消除了心理负担,自己的情况反而会好一点。
“这个梦,会在一片夜幕中开始。”林森开始他的讲述,他的视线越过了其他人的头顶,似乎又再次看见了他的那个梦境。
“夜很黑,没有星光,虽然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我连面前一两米距离内,都只能勉强看见一个轮廓。梦里我似乎急着赶去一个什么地方……我脚步急促,路不太好走,坑坑洼洼的,我几次摔倒,身上肯定有几处碰伤磕伤了,有些疼,但我顾不上了,几乎是手脚并用,奋力在黑夜中前行。”
“我为何那么急切,在梦里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我只是感觉自己心中焦急,焦急到,好像我如果稍稍松懈,便会失去性命。”
“我摸着黑,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走了一段路,最后我爬上了一个小山丘,然后我望见了灯火。”
“在距离我翻越的这座小山丘不远的地方,有一间屋子,灯火便是从那间房子里映射出来。当我看见了那间亮着微弱灯火的屋子,我心里感觉到一种非常奇异的情感,我既害怕,又似乎松了一口气,反正抱着这样的心情,我脚步更快,飞蛾扑火一般,朝那间屋子奔去。”
“在我靠近那间屋子只剩十来米的时候,屋子的门被打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屋子内原来燃了一小堆篝火,火光在那个人的背后跃动着,我再走近了一些,才看清楚那人的样子。那人穿了一身灰色的麻布衣服,脚上是一双草鞋,衣袖、裙角、裤脚,都破破烂烂的,衣服是左衽,腰间的布带扎得很紧,一柄没有刀鞘的小弯刀插在腰带左边。他的个头足足比我高了一头还有余,我似乎很害怕他,不太敢正眼看向他,只望见他黝黑的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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