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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九重门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郁郁不得志的废柴作家在下班途中遇见一头公鹿。

公鹿一天中一半时间变成人,一半时间变回鹿。

此鹿脸皮奇厚,死赖在作家家中,怎么赶都不肯走。

作家无可奈何,只好收留鹿男,被迫打开新世界大门.

结局很黑、很亮





来鹿不明 分卷阅读1
书名: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文案
郁郁不得志的废柴作家在下班途中遇见一头公鹿。
公鹿一天中一半时间变成人,一半时间变回鹿。
此鹿脸皮奇厚,死赖在作家家中,怎么赶都不肯走。
作家无可奈何,只好收留鹿男,被迫打开新世界大门.
结局很黑、很亮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鹿男,大石┃配角:┃其它:
、1
初遇鹿男时,我正打算用祖父的枪轰掉自己的手。
我在一家出版公司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被枪毙。x城三面环山,公司的写字楼就建在城郊的半山腰上。两层店面式楼房,当中夹着薄薄的天花板,楼上是编辑和领导,楼下七巧板似的分作好几块,武侠区,爱情区,科幻区,恐怖区,画图区我们这块,叫“爱些什么写什么,反正都过不了”区,枪毙率高达百分之九十。
白天我们乘公车过来,抽出键盘,打开屏幕,噼里啪啦打一通字,打完后交给李三枪毙,枪毙完重新写,写完再枪毙最后一轮否决过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李三三十出头年纪,外号“情商两厘米”,十年前写了几本畅销书,江郎才尽后就蹲在这儿拿我们出气。我们的稿子得先交给他审阅,之后才能邮上去。楼上楼下的人几乎从无正面往来,任何问题都靠邮件和电话解决。张三进公司那天,老板也下来了,那是我入职三年头一回见到自己的老板。他神气活现地在办公室玻璃门前嘬着烟屁股,一只白胖的手搭在壶形的腰身上,脖子上吊了根猩红的领带,活像用于酷刑的吃满鲜血的铁链子。他大声告诫我们说:“不是什么人都能坐进这间办公室的,首先你也得是个江郎。”
“爱写什么写什么”区里就蜷伏着不少江郎,只是才和尽之间的距离短了些,所以还没出头就死了。比方说,我对面的哥们儿,我们管他叫a4纸,因为一写不出东西,他就吃纸。初进公司那会,a4纸还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打字比炸水管还有魄力。那时他一个礼拜只吃一张纸,现在一天得吃二两,还时常就着饭菜一块吃。
李三办公室的玻璃门总是半开着,方便我们连滚带爬地进去,再连滚带爬地出来。他恢宏的声音也时常沿着门缝,如滚水般潺潺地流出来:“滚蛋重写垃圾枪毙”
快下班的时候,他满脸阴郁地出来了,像条猎犬似的在夹板间巡逻。此君身段潇洒,有一种模糊而笼统的英俊,电视里漂亮的男明星,街头荷枪实弹的挺拔的武警,伸展台上高大而蹒跚的模特,男子医院招贴画上英俊的性无能者,这些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他可以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人。
他轻飘飘地踱到我身后,闷声不吭地看我打字。我感到一阵心慌,仿佛手银时有人开了摄像头。我慢吞吞地敲键盘,打一行删一行。渐渐地,他凑下身来,从我肩膀后面探出个脑袋,说:“你都在写什么”我没答话。他便细声细气地说:“来,我教你。”他伸出五指钢叉,按下ctrla,按下删除键,完了拍拍我的肩:“你瞧,我帮你把垃圾清光了。继续。”
待他一走,我便摁下撤销健,刚刚消失掉的一万字变戏法一样地变了回来。于是我接着写:天哪我在干什么,我的老板是个脱毛的老气球,我的领导是个变态男.右手敲击键盘,左手打开抽屉,伸到一本文件夹下,缓缓摸出一把勃朗宁。
枪是祖父传给我的,他是个遗少,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拿杀人的枪打鸟。他曾用一管高射炮炸掉半片林子,在此之后,便改用轻便的。七十年代那会儿,学生冲到了家门口。他最后一次举起这支宝贝,向树顶放了两枪。大约是消音洞挖错了地方,或是金属绣了,枪管突然走火,轰掉他半个右手。即便如此,他也舍不得把它丢了,也不知怎样修补了一番,传到了我手里。
弹匣里还有两颗子弹。从理论上讲,我可以先轰掉左手,然后固定抢把,再轰掉右手。我将它塞进大衣口袋,夹起公文包,离开了办公室。
车站建在山脚下,从半山腰下去,要经过一个斜坡。傍晚,太阳滑到了半空,靛蓝的天幕与鸽子灰的柏油公路间夹着一抹纤细的金线。快下坡时,从那里露出了一对鹿角,像两把树杈,弯弯的向两旁挺出去。没多久,一头公鹿就蹦了出来,小狗儿似的哒哒地跑来,仰头看看我。我也瞧了瞧它,接着往前走。它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突出的嘴巴不时磕到我腰上。我回过身,它受惊般的后退了两步,等我拔开腿,它又跟了上来。
露天车站里没什么人,形同废弃的电话亭。我依在地图牌上等车,它呢,椭圆的眼睛嵌在叶瓣间,鹿角卡在树枝上,一动不动,仿佛也在等车似的。
六点钟,车来了。我跳上车,一路走到车尾,趴在车窗上往后看。那棵樟树摇了两下,便静了下来。它没有跟上来。
一个礼拜前,我刚搬了家。七层的公寓楼,我住在底层,家里除了常钻进几只耗子、一个团的蚂蚁和一个班的蟑螂,也还勉强能住。
到了家门口,天下起雨来。空气里白雾濛濛,揾了几点橘黄的车灯,雨滴连成串子,顺着屋檐一绺一绺地披下来,像铺了满天的白柳。
我把钥匙孔里,转了两下。这时,不远处又响起了哒哒的脚步声。我回头瞧了一眼,茫茫雨雾中刺出两只鹿角。不多久,它又湿漉漉地出现在我眼前,脚底踩着两汪水,虎虎生风地甩着脑袋,溅了我一身雨水。
我暗叫不好,飞快地取下钥匙,闪进门缝。门还没关上,就被它抵住了。它上半身立起来,两只细细的蹄子蹬在门板上,可怜巴巴地瞅着我看。我们隔着一扇门相持不下,而雨越下越大了。最后,我先放弃了。我让门大开着,叫它进来。它杵在门口,东张西望,浑身上下像洒水车似的往外喷水。我从浴室里取了块干浴巾,铺在玄关口。它小心翼翼地踏上去,蹭了好几下脚,又蜷起身,在上面来回打了几个滚。
擦干身体后,它忽然就精神起来了。我坐在沙发上削苹果,它小跑着过来,一脸痴迷地看着苹果。我把苹果放桌上,它埋头就吞了进去,吃完后又盯着水果盘看。我觉得很有趣,就把水果盘挪过去,它照吃不误。盘里装着五只苹果,它吃了四只,给我留了一只。我把那只拿来吃了。
吃完苹果,我起身去做饭,左手抄勺,右手打电话。动物园里没人接电话,打给动物保护中心,前台的女人认为我在搞恶作剧,忿忿地挂了电话。我把手机塞回上衣口袋,朝客厅里瞟了一眼。公鹿在地上铺了两片纸巾,正专心致志地反刍




来鹿不明 分卷阅读2

吃了饭,洗了碗碟,它也消化完了,一摇一摆地上来,有些讨好的意思。我把腿架在茶几上,慢慢点了支烟,招招手说:“来。”嘴角和鼻孔里喷出两股烟,打着圈,高高飘到天花板上去。它闻到烟味,看着那一串水泡似的烟圈,吓得原地乱蹦起来。我把烟碾死在吃过早餐的盘子里。厚厚的奶油里烧出了一朵霉圈,白烟袅袅,如发了精神病的富士山,突然喷发了。它仍旧不肯过来,半张脸埋进窗帘布,心有余悸地望着那坨烤奶油。
我认为,对一只动物,没必要太迁就,也不必太计较,于是面朝它又点了支烟。这次它没那么害怕了,或者说,它在努力适应我的陋习。它徐徐走来,到我脚边坐下,小巧的脑袋微微后仰,尽量不让鹿角戳到我。我抓住它两支角,凑近去,摆出一个逗狗的表情这是我能唯一能想到的表达善意的方式。大概是怕我把那它们砍去卖钱,一开始它显得很紧张。不过,当我松开手,去抚摸皮毛的时候,它放下了戒备,惬意地将下巴搁在我脚上,从鼻孔里呼地出两股气。
尽管第二天是周末,八点半时,我便洗浴睡觉了。我实在太累了,整个周一到周五,就是枪子儿从额头穿出后脑勺的冗长的慢动作;周末我终于倒下去,待重新站起来时,新的子弹又飞了过来正如地狱给十恶不赦的歹毒定制的某种恐怖轮回。
而现在,我甚至没法轰掉自己的双手。我想一个人默默地把双手轰掉,默默地丧失劳动力,可屋里偏偏多了头大惊小怪的鹿能够想见,当我轰掉第一只手时,它便会冲进来,踢掉甚至踩烂地上的枪。这样,我就还有一只手,一只手也是可以敲键盘的。
为此我一筹莫展。更麻烦的是,明天我得把这尊大佛请出去。它一顿吃五个苹果的前菜,多养一天,就得花至少十个苹果的零食费,太奢侈了。而且,它实在太大了,只消奋力地跳上去,天花板就会被这对杀气腾腾的兽角掀翻;哪天它闹个情绪,没准我的肚子就被戳爆了。综上所述,我想动物园的笼子比这儿要宽适得多。
半夜十二点,我准时甩开房门,十万火急地奔去卫生间。经过客厅时,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装作没看见,打道回房,从衣柜里取出一支棒球棍,继而折回客厅,在黑暗中一步步逼近沙发。
这时,沙发边台灯骤然亮起,一个男人赤条条靠着沙发,不安地冲我摆手。他说起话来,无论语调和内容,都极其怪异。因为他说:“我是鹿,别打我”
作者有话要说: hey
、2
我高举球棍,四下里看了一看。鹿的确没了,却凭空冒出了个、惊慌失措且口齿不清的男人。我拿棍头对准他,摆出绝地武士的架势,大声说:“你以为我会信当我脑子被涮过了么”
男人吓得头毛倒竖,眼球反插,不断重复一句话:我是鹿,别打我.
起先我想胖揍他一顿,再将他丢出去,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既然他手无寸铁,身上连一丝半缕的衣裳都没有,我又何必那样兴师动众呢我说:“你拿什么证明”
他便显得点痛苦了,仿佛努力组织了一番语言,才斟字酌句地说:“晚上九点到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变成人,其余时间,变成鹿。”
“那你是人是鹿”
“鹿。”
我端量了他一会,打开一口立橱,指着里面说;“你进去,我把门锁上,等明天九点就见分晓了。”他张大嘴巴,神色呆木地看过来,好像压根就没听懂。我又指了指房门说:“不然你就出去。”
他微微摆了下身子,抛来一个乞怜的眼神。我丝毫不为所动,恶狠狠地朝门里晃了晃球棍。“快点儿我还要睡觉呢”这下,我总算明白过来,李三为什么喜欢吼我们了。
他盘着步子,两块膝盖相互摩擦着,走进了橱柜。我三两下锁了门,又回去睡大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怀着小孩子拆礼物般的欣喜之情打开橱门,发现里面真的塞了一头鹿。它从人变为鹿,身体一下子就胀大了,很艰难地将自己填在橱柜里。四肢张开来,撑在墙上,两根鹿角卡得死死的。脸上展露出饱经磨难后的困苦神情,如同光天化日之下被开棺验尸的吸血鬼。我从墙上拔下它的前肢,又松了松下肢和鹿角,最后像扛假模特那样把它整个扛出来。
为了表达歉意,我喂给他两个苹果,和四个大梨头。起先,它还冲我闹小情绪,脸皱在一块儿,把水果踢飞出去。我耐下性子,一边摸着它的脖根,一边说了不少好话。它才慢慢把脸舒展开来,乖乖地把水果一个个捡来吃了。
它一头吃,我便向动物园打了通电话。那里的人说,动物园没走失什么动物,况且,他们也没多余经费去赡养这样一头庞然大物,建议我去动物保护所寻求帮助。我打给动物保护所,前台换了个男人。我又将情况说了一遍。他说得先告诉经理才行,让我稍微等等。电话里放了一段蓝色多瑙河后,他又把线切了回来;“经理想同你面谈,今天有空么”
我挂下电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整装待发。出门时,公鹿仿佛洞察到了我的企图,一路跟到门边,嘴巴叼着我的衣角,呜呜直叫。可它真把我折腾得够呛,所以我头也不回,就走了。
经理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人,微微有些发福,下巴和肚子软绵绵的,像垂了三个沙袋。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又让我把情况汇报一遍。为了使他相信,我特意换上西装和皮鞋,衬衫也细细烫了一遍。他坐在办公桌后头,支着脑袋,认真地听我说完,又往本子里记了些东西,而后很爽快地说:“谢谢你的配合,下午我们会用卡车把鹿带走的。你在家等着便是。”
我从保护所回家,一路上哼着小曲儿,快乐得差点飞起来。等到了家门口,开了门,我飞悬直上飘飘欲仙的小心灵猝然就跌碎在了地上。鹿没了。客厅窗户大开着,风从窗外呼呼刮进来,吹得两片窗帘如船帆般上下鼓动。同时,茶几上的枪也没了。
我一屁股跌到沙发上,拔起电话拨给保护所。从中午到下午,电话一直占线。我一次次抓起话筒,又一次次丢下,到了后来,除了蓝色多瑙河的音乐之外,我的脑子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下午两点钟,一辆大卡车停在了家门口。经理带着四个工装打扮的男人,搓着双手,满面红光地向我走来。我两手抄在裤袋里,像一幅卖便秘药的招贴画,堵在门口,结结巴巴地说:“发生了点状况,你得听我解释”他走到门前站住,不置一词地盯着我看,肥胖的团子脸从红转白,从白又转为大西北独有的昏黄而茫然的土色。那四个工装男绞着双臂,凑




来鹿不明 分卷阅读3
在一旁看热闹。我嗓子眼干巴巴的,有气无力地哀求说:“你得相信我。”
他悲哀地摇了摇头,连话都懒得讲,就带人走了。卡车从门前开走了。这意味着,我被动物园和保护所拖进了黑名单。不过没关系,好歹那头鹿自己卷铺盖滚蛋了。我的小天地又恢复了清净。我回到沙发上,点了支烟,望着空荡荡的茶几想:也罢,谁说自残非得用枪呢
每逢周一,公司里都要开例会。作为底层的头头,李三会将每个区的人逐一叫到会议室,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教导。爱情区和恐怖区的人最先进去。这两类书的销路总是很好,李三匆匆夸了两句,便把他们放出来了。接下来是科幻区和武侠区,时间稍微久一些。到了快下班时,重头戏来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的难兄难弟们,如判了死刑的囚犯,排成一队,弓头缩背,吊儿郎当地趟进会议室。
会议室里没有像样的长桌,当地只围了一圈座椅,四周矮桌上放着冷透了的茶水。有那么点像医院里的互助室。李三盘踞在当中一把转椅上,脚边堆着厚厚一沓被枪毙掉的稿子全是我们一周的心血。一天下来,他那件价值的外套上堆满了烟灰,一双滚圆的眼睛像欢乐树朋友里的小动物那样血丝密布。
等我们坐下,他像蛰伏在下水管道里的毒蛇,冷冰冰地向底下的芸芸众生扫视一圈,随后从脚边拿起一叠稿子,开始大声朗读。每读完一篇,就评论两句。“充满童趣,像小学刚毕业的小屁孩写的。”“我想主角大约是智障。”“读这篇东西时,我吃了整整一瓶救心丸。”
从头到尾,我歪着脑袋,眼皮阂着,一根香烟从嘴角长长地拖出来,腮帮子一鼓一吸,不时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烟。睡觉和吸烟两不耽误。等地上的稿子一层层薄下去,我才缓缓睁开眼睛。越往后,从李三嘴里吐出来的字眼就越惨烈。而我的稿子永远搁在最底下。到了下午五点半,即将下班时,李三才翘起两根手指,像捡什么垃圾似的,将我的稿子从地上拎起来。他神秘兮兮地先冲我笑了一下,然后突然松开手,让纸片哗啦啦地落回地上。
他没有朗。因为我写的故事是吐在“文学”上的一口酽痰,拉在纸张上的一坨粪便,冲上读者面孔的一只拳头,剜进眼珠子里的一把杀猪刀。
李三恨我至此,也不是没有道理。几年前,我还在武侠区工作时,他帮我出版过一本书。小说发表时,他在博客上倾尽一切美好的词眼,洋洋洒洒地夸了我一番。最终,小说的销量还过得去,口风却很差。我一介无名鼠辈,被人骂几句,没什么大不了。那些人倒是集中矛头,对他好一顿口诛笔伐。说此人不但才华穷尽,连眼神也不好使了。打那之后,他的名声就彻底臭掉了;我也再没出过书,只在公司经手的几本杂志上发表一些豆腐干大小的“幽默四则”、“每天一笑”和几首狗屁不通的诗。去年,公司安排我给一个作家当枪手。没多久,那老头就上门投诉来了,说我写的东西“令人不安”,与他博大深邃情深意重的风格大相径庭。老板忍无可忍,想炒我。隔着办公桌,我一句话也没说,光像条癞皮狗似的可怜巴巴地瞧着他。显然,公司里不多我一个,也不少我一个,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表态罢了。第二天,做完一顿痛心疾首的自我检讨后,我一头扎进“爱些什么写什么”区,,只要被打进这里,就永无出头之日。此话不假。白天我在小隔间打字,老觉得脚下湿漉漉,浑身冷津津的,好像整个人都开始腐烂了。
傍晚,我下了电车,走上街头。夜晚的城市里一片灯红酒绿,霓虹扩大的光晕一汪汪漂泛在头顶上,鲜艳得要滴出水来。街上挤满了成双结对的男男女女,各式各样的头发和衣衫在燥热的夜风中翻飞,各式各样的口音绞着尖锐的电车声从耳旁疾驰而过。我那褊狭杂乱的小窝就在不远处,可此时此刻,我却一点儿也不想回去。我钻进地铁站,钻出地铁站,跳上电车,跳下电车,在城南与城北间来回穿梭,刷光了一张交通卡。铁皮车厢里充斥着一天下来的浓重体味,透过两排脏兮兮的窗户,一双双眼睛看向窗外黑漆漆的隧道,由于疲乏而显得麻木,而他们那泛着油光的表情又像在说:“怎么还没人下去那群猪头就打算堵在座位上不动啦妈的我恨你们,你们都去死吧。”发达的轨道交通让打发时间变成了一场空梦。于是,八点半的光景,我便到了家门口。
我一如往常地在门前跺了两下脚,旋开钥匙,推开了门。这时,后背忽然被什么东西顶了一下。我掉过头,正巧对上一双亮闪闪的椭圆的大眼睛。
果然,这天煞的兔崽子又跑回来了。
气急败坏之下,我举起公文包,劈头盖脸朝那孙子砸了下去。它本能性地往前送了一下鹿角,就把我顶得昏死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3
醒来时,人已经到了床上。九点半,它又变成了人,赤着身体,半跪在床边,神色难安地研究我。这下,我也没力气去赶他了,吊起一只胳膊,指了指衣柜说;“快去穿衣服。”他移开柜门,不知所措地站了半天,才挑出一件渔夫夹克,又套上裤子,可还是不习惯穿鞋,便光着脚,讪讪地到床边坐下。
我继而漫无目的地凭空指了一指,说:“要吸烟。”他起身从客厅里抓了一包烟,却没拿打火机。我又命令道:“打火机。”他问:“打火机是什么”我比划了一下:“摁一下,会有火。”他跑到厨房,把煤气灶打开了。我几乎要哭出来了。只好自个儿爬下床,在客厅寻觅良久后,从沙发缝里挖出打火机,把烟点上。他瞧瞧煤气灶上的火,又瞧了瞧打火机,发出了恍然大悟的声音。
吸完一口烟,积攒了一天的沮丧之情随之纷沓而来。我哭着嗓子,自言自语地抱怨:“天哪,我为什么这么倒霉,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揪着衣角,茫茫然看向我,搞得我又想把他塞进柜子里了。
“我觉得这里挺好。”过了半天,他像挤牙膏似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回答说。
有关鹿男的来历,以及他为何盯上了我,他总不愿交待,我也便一概不知。我想,唯一合理的解释,大约是老天觉得我需要一个伙伴罢。
记得小的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在小区门口发现了一只浅黄色的小奶猫。它还不大会走路,步履蹒跚地跟了一路。当我迈上楼梯时,它便急急地叫唤起来,往上爬两步,又滚了下去。我为它感到难受,便将它塞进大衣里,偷偷带回了家。母亲从厨房里出来,见我胸部微微鼓起,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就知道有鬼了。她一米七多的个子,




来鹿不明 分卷阅读4
手长脚长,天罗地网地将我困在桌角,扯下我大衣上的拉链。一只猫嗷嗷叫着就跳了出来。她跟着尖叫了一声,喝令我把它丢出去。那时,祖父正躺在摇椅上看报,断掉的手掌吃力地将报纸翻过去。他漫不关心地朝这边看了一眼,说:“就让这小家伙留下吧,就当老天送了个朋友给他嘛。”小猫留了下来,陪伴我一直到初中毕业。它死去的那天,我抱着它睡过的纸板箱从家里跑出去,蹲在路边哭了一个下午。鹿男的出现,总会让我想起那只猫。尽管他是头发育良好的公鹿,而且一下就能把我顶得背过去。
无论如何,鹿男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生活。后来,我逐渐发现,除了体型过于庞大外,他并未给我带来什么麻烦。白天我出门上班,他出去觅食。晚上他变成人,会尽量帮忙做些家务,打扫清洁。不过,他终究是不谙世事的动物,很多事情还得慢慢。当然,为了排遣寂寞,我倒是很愿意在这上面花点时间。
首先,我得教他识字,得让他能够地地道道地说话。我从侄子那儿借了两本小学语文书,一个字一个字教他念。又买了一沓方格簿,给他练字。鹿男学会写的第一个词是“快乐”。当时他问我:“什么是快乐呢”我想了想,说:“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就叫快乐。”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哭”,什么叫“笑”.为了帮助他理解,我不厌其烦地将这些词汇具体化:李三这类人就代表邪恶;第一次见到你,还有每天出门上班时,我就想哭;现在,每天下班回到家,你在门口等我,我脸上的表情就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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