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粉丝是昏君
作者:杨柳
一朝穿越,家徒四壁,网络女作家提笔写话本,势将白话小说推行行到底!只是,力度是不是大了点?居然把史上那个最强昏君都变成自己粉丝了?还想召自己入宫?不,我拒绝!某昏君今天更了吗?更几章?再不更新封你..
我的粉丝是昏君 第1章 新生
月上中天,夜色漫长,已是三更天了,简宁却是半点睡意都无。
来这个世界已经两天了,可她还是有些不明白:不就是打了个盹么怎么就穿越了呢
穿了也不打紧,反正前世无牵无挂,换个地儿生活倒也不至于撕心裂肺。
只是
她微微侧头,看向窗外。月光穿过半笼着的窗户透进来,隐隐照出一片萧瑟。
她怔怔望了半晌,不由发出一声叹息,悠悠的尾音带出一阵萧索。
事已至此,还能如何左右思索,不过徒增烦恼。与其纠结,倒不如想想眼下困局该如何破解才是。
她投身这主叫简三娘,倒与她同姓。只是这命运却是天差地别。
说来简宁也非什么幸福人,小孤儿一枚。可因时代差异,也没沦落到吃不饱饭的地步。
可现在倒好了,莫名其妙一穿,不但要面对生存压力,还要面对舆论压力。
这简三娘出生时,母亲因生她而死,两个姐姐也相继夭折。家里唯一的男孩还因风寒发热烧坏了脑袋,受不起打击的简父也因此落下了病根,前不久更是因操劳过度,一病而去了。
时人多愚昧,简父尚在时,因其秀才功名,村人还多有收敛。可如今简父去了,兄妹二人的处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莫说是跟邻里借粮了,就是走过人门口那都是要被骂的。如今还能留着他们在这王家村住着,已是大发慈悲了。
难道要活活饿死饿死了还能再穿回去么这谁能把握得准
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家里还剩三日的口粮,还有十几文钱,这些家当挺多只能再苟活几日。若是不想法开源,那早一天死晚一天死又有什么区别必须得做点什么
她魂穿过来两日,脑子一直疼得厉害,总有一些属于简三娘的记忆零零碎碎的闪现。虽是零碎,但也给了她一些帮助。
总算也不是山穷水尽,穿越爸爸还是有点垂怜的,起码她从简三娘的记忆里发现了两个关键词:大明,正德。
简宁是学汉语言专业的,所谓文史不分家,再加之前些年风靡全国的明朝那些事,倒对明史有些微了解。
正德三年应该就是朱厚照在位期间吧这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物质空前发达,精神却极度空乏,国民对话本小说的需求极大。
上辈子,她就曾看到过相关资料。在明朝,话本小说的需求已旺盛到连白话史书都不放过的地步,若是自己能发挥所长,是不是就能生存下去了
简宁是个网络作家,还是全职的那种,从大学时期就开始写小说,在她穿越过来前,已从业六年,写了一千多万字。
已经有了六年的写作基础,如今再加上简三娘的记忆,若是在明朝写小说的话
蜡黄的脸上渐渐有光彩透出,这一刻无数经典故事,段子在她脑海里闪过,也许我可以尝试着在明朝写小说发家致富
手一下就握紧了,她忙从床上爬了下来,点着油灯就往简父屋里走去。
幸好简三娘将简父的东西看得极为神圣,宁可将家具都卖了也未曾动过简父的东西。如今那些书籍,那些文房四宝就该派上用场了
她轻轻推开门,黑暗逐被油灯驱散,亮出一片“虽死犹生”的场景。三娘敬父,概因简父未曾因莫测之语而怪罪她。
不但没怪罪,反是处处维护,更是将其当男儿培养。不但教其读书识字,更是教了她许多为人的道理。甚至,简父不忍其受裹足之苦,以“贫家女不裹足”为由,硬是顶着同窗们的笑话,任其自由生长。
父爱如此,怎能不令人动容
回忆在简宁的脑海里闪着,头疼得厉害之余,眼睛也有些湿润。
她不由自主地伸手摸向胸口,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对着简父的书桌拜了拜,嘴里轻声道:“伯父,三娘,此番机遇不知源何而起。但简宁既占了这身体,必履行职责,养活简二哥。若你们在天有灵,还请保佑我明日一举事成,赚得银两也得苟活。”
说罢便觉身子一松快,疼了两日的脑袋竟好了。原本零碎的记忆也全部涌现,这一刻,她竟是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简宁还是简三娘
怔愣了半晌,便是四下拜了拜,然后便深吸一口气,走到书桌前坐了下来
研磨,提笔,微微思索后,在纸上写下两字:画皮。
人与妖的故事总是显得格外动人的,特别是一个书生与女妖精的相逢。可画皮偏偏不是一个唯美的人妖恋,而是赤裸裸的嘲讽。
这篇出自聊斋的小故事被多次演绎,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为其做了更为深刻的解读,可谓是恒言警示的名篇。
画皮的故事并不复杂。在简宁看来,其实就是一个渣男忽视贤惠正妻,包养小三,最后没了性命,而其妻又拼命使其复活的故事。
全篇总字数两千字都不到,可却是将王生之渣,陈氏之贤,妖精之邪勾勒得淋漓尽致。而陈氏所为,其实在简宁这个现代人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圣母,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迫害
蒲松龄虽对王生进行了讽刺,可却是对陈氏进行了高度的赞美,不能说蒲松龄错了,因为在当下那个时代,陈氏的确是道德典范,值得赞扬。只是在现代女性眼里看来,却是有些令人生气。
当然,简宁也只能自己在这里嘀咕下,她可不敢将这些想法流露到自己的作品里去,毕竟三观不同,说出来了,她可能就要被人道毁灭了。
提笔略一思索,简宁准备开始下笔了。她没变态的记忆力,而且也不想当文抄公,所以她打算用自己的语言加上自己的理解,避开明人忌讳的东西,重新创作这篇故事。
说白了,就是打算写同人。
当然,为了能刊印成册,快速赚到钱,所以简宁打算将这个故事写成一个两万字的小短篇。
两万字,在这年头也不算短了,能刊印成册了,这对她下一步的生存计划很重要。
“唰唰唰”,简宁写得非常快。有了简三娘书法技能的加持,再加之原文的构架,很快,简宁便是完成了一万字。
甩了甩有些酸疼的手,起身伸了个懒腰,望了望窗外,见晨光熹微,时有鸡鸣声响起,便知天色将晓,自己得做饭了。
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眼睛,凭着记忆来到厨房。才将柴火塞进灶膛,便听得身后传来一个憨厚的声音,“三娘,我来帮你。”
“阿哥怎起了不多睡会儿”
“我饿了,三娘,所以起来帮你做饭。”
简二哥脸上带着憨憨的笑,将火折子递给简宁,“吃饱了,我帮三娘干活。”
简宁心里一暖,这个便宜傻哥哥人虽傻,可却处处体现着对妹妹的依赖与关照,笨拙却又暖人心肠。
嘴角带上一丝温和的笑容,“你坐着吧,这灶火不好生的。”
“那我帮你淘米。”
“嗳。”
简宁点点头,“多抓几把米,我们今个儿吃个饱。”
“啊真可以吃饱吧”
简二哥很惊喜,他今年二十岁,正是能吃的时候。父亲去后,他都不记得饱是什么滋味了。
“嗯,今个儿朝饭多吃些,等会我们去县城。”
“去县城去县城做什么”
简宁扬起唇角,道:“去找个天天能吃饱的门道。”
“天天能吃饱跟爹爹在时一样么”
简二哥的眼睛变得亮亮的,“三娘,我再也不要吃鸡蛋了,能吃饱就行。”
简宁一阵心酸。长在新社会,生在红旗下的她,哪怕是个孤儿,也从未体会过饥饿的滋味。看着眼前瘦得像麻杆儿般的哥哥,再想起简三娘为了省口粮给哥哥而活活饿死,心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了一般,闷得厉害。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史书上最美丽的描绘抵不过现实的残酷。三娘一家便是最好的映照。
微微侧头,将心里的不适与恐慌压下,拿着火钳子挑了挑火,道:“阿哥将米放着,先去洗漱吧,水热了。”
“嗳。”
简二哥很听三娘的话,拿着麻布将脸抹了一把,刚要放下时,却听三娘道:“阿哥,漱下口。”
简二哥愣了下,见三娘给自己比划着,虽不明白三娘要做什么,但还是很听话的执行了。
一番忙活,天已大亮。简宁将熬得浓稠的粥端给简二哥,道:“吃吧。”
“嗳。”
简二哥应着,欢喜地将粥拿过去,看着厚厚的粥,眼里直发光。拿着筷子一边搅着一边吹着,连声道着,“好香,好香。”
简宁不由哂笑。谁说她家哥哥傻的在吃上挺聪明得呢
兄妹二人端着碗,蹲在厨房吃着早饭。虽是无桌椅可用,也无小菜佐粥,可二人却是吃得香甜。
完了,还不忘舔了舔碗。没法,少油水的年头,粮食显得格外珍贵,特别简宁也正是张身子的时候,经不起饿。
收拾完碗筷,简宁将之前简三娘修改过的简父之衣也穿上。记忆里,三娘也曾想去县城找个抄书的活计,可她最终还是玩不过城里人的心眼,吃了一次亏后便是作罢了。
如今简宁来了,这套衣服也就能继续发光发热了,一番整理后,给自己梳了个男儿头,便是带着简二哥出门了
我的粉丝是昏君 第2章 进城
王家村位于茶山乡,离着晋陵城的德安.门约有六里路。一条运行了千年的官道将茶山乡与德安.门连接。
一车车来自宜兴的阳羡茶通过这条官道被运至运河码头边,再通过水路运往京城,上贡皇家。
清晨时分,路上行人已有不少,酷夏时节,人气最旺盛的莫过于这个时候了。
明朝实行宵禁制,太阳落山后,一更三点后世晚上8点左右各坊都要落闸。晚上生意做不得,下午又太炎热,故而这夏日的清晨也就成了乡民活动最活跃的时候。
简宁与简二哥快步行走着,他们时间紧迫,必须早点进城,将稿子卖了,换得急需的生活物资。
而简宁设想虽好,可现实毕竟是现实,稿子到底能不能脱手她心里也没个准头。所以要做两手准备,万一明朝的书商们看不上她的小说,那么她只能去青楼卖诗词了。
走了一个多小时,简宁终于见到了德安桥。这座始建于宋朝的石桥乃是常州标志性的建筑。
它横跨在大运河上,树立在德安.门前,是入城的必经之路。踏上石桥,极目远眺,只见不远处的舣舟亭边舟舸停歇往来,已有一些富家公子文人墨客趁着清晨凉爽前来会友,舞文弄墨了。
简宁驻足观望了一会儿,这才对简二哥道:“阿哥,我们进城吧。”
“嗳。三娘,你刚刚在看什么”
“没什么快走吧”
简宁轻轻摇头,心里却暗道:“明代常州经济极度发达,百姓识字率很高,应该可行吧”
二人到了城下,简宁有些紧张,以为会像电视剧上那样,先来一番盘查。哪里晓得,等过了城门了,那些兵丁也只当没看见他们一般,只对那些推着大货车的人进行盘查。
简宁愣了会儿,着才想起弘治皇帝乃是明朝少有的明君。此刻去世没几年,整个大明风气还算可以;而此刻已掌权的大宦官刘瑾,别看他自己是个大贪官,可打贪斗腐倒是很严厉。
或许刘公公的确用心不良,存着公报私仇的心,但这一举动却保证了不少百姓的权利,也算他为数不多的一点功绩吧。
入了城了,繁华也渐盛,不过想要卖书稿却还是得走上一些路。常州的文化中心在府学街与县学一带,就是赶到最近的县学附近还得走上两里路左右。
可这段路,简宁不打算走了。城里骡车牛马较多,讨个乖,卖个巧,简宁与二哥便顺利地花了两文钱,让一个做生意的小商人捎上他们到了县学附近。
一番感谢后,简宁按照商人的指点来到了古街,寻了一间看起来门面颇大的书坊便要往里走。
“站着,站着,这位小哥,这儿是书坊,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迎客的小厮将他们拦下来,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扫描着,“就算你们识得一二字,我们这墨香书社你们也来不得。”
“这是何道理”
简宁的表情淡淡的,“门朝街开,广迎八方客,怎还有进不来的道理”
“哟呵,倒还是个嘴皮子利索的。”
小厮的声音有些尖利,夹带着浓浓的嘲讽,“您往里看看,往里看看,看见没我们这儿都是戴头识脸的才能进来,您这样的,可进不来。”
这话就羞辱人了。简宁虽生性淡泊,可这样当面被人羞辱还是有些受不了的。
她冷哼了一声道:“好一个捧高踩低的狗奴才圣人之言何时有高低之分了”
她这一声呵斥,将里面淘书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人们将目光锁定在她与二哥身上,其中不乏看戏的,更有甚者,还露出鄙夷之色。
简宁将这些人的目光收在眼里,想起刚刚那个好心商人,不由感叹:“果是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甩了甩袖子,不再理会小二哥的嘲笑,冲简二哥道:“阿哥,我们走。”
“呸”
简二哥冲着小厮啐了一口,“你就是我爹爹嘴里说的小人”说罢便是拉过简宁的手,“三娘,我们走。”
这话一出口,那小厮愣了下,忽然又笑了起来,“原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公鸡,难怪嘴皮子这么利索。真是不要脸,一介女流跑来这里放肆,也不知父母是如何”
“放肆”
简宁大喝了一声,眼露冷光,盯着小厮道:“年纪小小,嘴巴竟如此刻薄难道你父母未教过你礼仪二字么哼什么墨香书社,用得尔等这般势利眼,呵呵,我看改名叫吾子书社好了”
“三娘,什么叫吾子书社”
简宁呵呵一笑,指着那小厮道:“金子,银子,皆吾子也”
“哈哈哈哈哈”
一个声音在简宁耳边炸开,“有趣,有趣,姑娘这比喻当真有趣这墨香书社素来看不起穷书生,姑娘若想买书,不若去对面的百文斋好了。”
简宁侧头,只见来者身穿一件月白色的长袍,一头秀发半绾半披着,一双眼睛好若天上星辰,嘴角微扬,带着狂放与不屑,那不屑不是对简宁,而是对墨香书社的。
“胡彦书,又是你这狂生你又来捣乱哼,名臣之后竟下贱如斯,居然如此拉生意,你这贼养的汉子,忒不要脸了”
又是一人出现在简宁跟前。此人一脸大胡子,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绸缎交领袍子,腰间还挂着玉坠,很是富贵的样子。
想来此人应是墨香书社的当家人了。
简宁默默扫了一眼,刚要说话,却又听那名唤胡彦书的人道:“啧啧,蒋狗头,你就是开了书社也沾染不了圣人的文气。罢了,罢了,不与你争辩,免得堕了先祖的清名。这娘子,可是要买书来来来,且到我的百文斋一坐,喝点香茗去去暑气,可莫被这儿的羊头狗头们给染了腥臊气。”
“噗”
简宁忍不住笑了。这可真是读书人骂人不带脏字,瞧那个蒋狗头的表情,就知已不止一次落了下风了。
“胡彦书,你这混蛋哼竟与些死锉的穷鬼往来,我看你家的家业就要毁在你手里了到时老爷我大发慈悲,让你来当个伙计,你看如何啊”
这说话可够难听的了。这老板定是没读多少书,如此粗鄙也难怪小厮这般样子了。
简宁蹙眉,刚想替这位帮自己出头的兄台说几句,哪里晓得这位兄台却是呵呵一笑,道:“这事就不劳蒋兄烦心了,待三年后我中了举人,呵呵,恐怕你老蒋得叫我老爷了。”
“哈哈哈,笑死人了你以为行举业这么容易你要这么自信,今年就是大举年,你为何不去呀”
“小娘子,走吧,莫理这俗人。”
胡彦书的脸冷了下来,指着对面一家书斋道:“别看我那店小,却是什么书都有。”
简宁点点头,心里也是有点感叹。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明朝人撕逼起来也不可小觑啊
不理会蒋先生的骂骂咧咧,简宁与二哥跟着胡彦书到了他店里。简宁一番打量,见这书斋虽小,可却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店里燃着熏香,味道颇为淡雅,无意间就让这书局多了几分雅致之气。
再看那青衣小帽的小厮,迎来送往间都是一个表情,未曾因人衣着简朴而起轻视;而店里此刻也有好几个客人了,有的打扮还行,有的也如她一样,一看便是穷人。
店里设了几张桌椅,简宁甚至看见有人在抄书,想想那蒋先生的话,简宁忽对这个胡彦书起了几分钦佩之情。
视钱财若粪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能做到的,那都是圣贤。同时,心里也对今日之行多了几分信心,这胡书生看起来非迂腐之人,应能接受自己的小说吧
入座后,胡彦书就问道:“小哦,小兄弟,你是要买什么书啊”
简宁摇摇头,“胡大哥,我是来卖书的。”
“卖书”
胡彦书愣了愣,再看了看简宁与简二哥,心下明了。微微叹息了一声,道:“小兄弟定是生计艰难吧只是圣人之书可当传世宝,能不卖还是不卖的好。若是小兄弟有难,胡某虽是比不上对家的,可这生意倒也能维持。如今正好缺几个抄书的,我听小兄弟说话那也是读过书的,不若”
简宁心里一暖,知道自己这是遇上好人了,当下连连摇头,道:“胡大哥误会我意思了。”
她说着便是将手稿从袖子里抽出来,面带羞涩地道:“家道中落,哥哥又因年幼风寒落下了病根。如今囊中羞涩也顾不得许多,故而写了一话本,想卖给书社,也好得个苟活。”
“话本”
胡彦书的表情可谓精彩。此时通俗小说需求虽极大,可能写的人却不多。好多人写出来的东西,那简直就是狗屁不通。莫说是刊印成册了,就是放到茶馆里当谈资听都觉臭不可闻。
现在一个姑娘,居然跟他说,她写了一本话本莫不是耳朵出了什么问题
他又将简三娘打量了一遍,这才看出一些不凡来。
这姑娘一身衣服虽洗得发白,袖口甚至都破边儿了,可就坐在那儿时,好似万紫千红里的一朵淡雅雏菊,虽不如牡丹富丽堂皇,可隐隐向上脱俗姿态却不容小觑。
这可不像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啊
我的粉丝是昏君 第3章 天价
观容貌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未裹足,想来此前家境也并不富裕。这样的家世又能读多少书呢可见她谈吐不俗,脸上也没普通小民的胆怯,不但没有,反是有种世家贵女的大气,怪哉,怪哉,他开店多年,倒从未见过面相气质如此矛盾之人,此人到底什么来历
简宁的表现勾起了胡彦书的好奇。他不动声色地道:“哦话本是什么类型的”
“胡大哥一阅便知。”
简宁将稿子递上,心里隐隐有些紧张。这种紧张就跟当年她写第一本书时般,每天都要观望后台好几次,就等着那条签约信息了。
胡彦书点头,拿过手稿,不由赞叹,“真是人不可貌相,这手字写得漂亮。”
简宁微微一笑,“胡大哥过誉了。”
说罢也不再多言,只等对方看书了。
胡彦书看了看书名,倒是来了兴趣。画皮这书名有意思。晋陵百小生哈哈,非通晓的晓,这娘子倒也是妙人。
这是简宁给自己起的笔名,为了隐藏自己的性别,故而取了个百小生的名。
胡彦书一边看,一边望简宁,眼露不解。看了几行,眉头便是蹙了起来。
就看这一手字,那也知道此人非是粗通文墨之人,定是受过精心教养的。只是这遣词用词未免太市井些吧
默着声,也不多言,继续往下看。这一看,竟是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这遣词用句虽粗浅,可连起来竟有种优美之感。胡彦书从来不知大白话也能写得如此雅致,就这文体虽不登大雅之堂,可却别有一番滋味,且行文流畅,读来颇为顺当,竟是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
一口气看完,看到王生被妖怪挖心死去时,胡彦书忍不住又将纸翻了几遍,不由自主地道:“没了这就完了”
简宁一看他这表情便知有门了,忙道:“后面的还未写出来。”
“哎呀如此好书怎不一口气写完你这写了半截子,叫我好生难过,这后面到底如何了呀”
简宁苦笑,“本也想一鼓作气写完,奈何家中无米入锅,所以”
她说着便是低下头,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
“小兄弟不必如此”
美人垂泪最是引人怜惜,简三娘除了长得高不大符合明人的审美观外,其实五官是非常不错的。更别提,这年头能读书识字的女子极少,像她这般能搞创作的,哪怕写得是话本,那在胡彦书心里也是大才女了。
所谓才子风流,胡大公子见才女羞愧,忙是宽慰道:“你这本子写得不错,胡某愿帮你刊印。”
“这么说”
简宁抬头,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变得亮晶晶的,“胡大哥是愿意要我的书了”
“这般好书若是错过,我胡某就与对面那蒋狗头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