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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盛宠:吻安,第一夫人!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跃之妖妖

    觑着他费解茫然的模样,楚易不禁想翻白眼,耐着性子,用最直白的言语,翻译道:“那火,是我放的。而指使人:是阁下。”

    不止是陆宸,连徐则都惊愕不已。阁下指使!阁下没事烧自家的太子府做什么!疯了!

    可是楚易明白:霍寒景下令烧掉的不仅仅是一座华丽的宫殿,更是他与时念卿的过往,以及仅存的一点情谊。

    楚易拿着文件夹,离开办公室时,突然想起什么,回头看向徐则,吩咐道:“阁下让你拟旨下去:七日之后,总统大人将于四月二十日,迎娶时家小姐时念卿入住总统府。”

    “轰轰”两声巨雷,劈得陆宸与徐则外焦里嫩。回过神的陆宸,惊恐地问:“阁下迎娶的人是谁!时念卿!楚易,我耳朵没聋吧!阁下怎么会跟时念卿结婚!他和时念卿结婚,那盛雅呢!”

    盛雅算什么!

    听到这近乎毁灭的爆炸性新闻,陆宸除了震惊,还有无尽的愤怒。

    凭什么!

    时念卿有什么资格当总统夫人!如此不知廉耻、贪慕虚荣的女人,怎么配得上他们的总统阁下!

    离开前,太了解陆宸性子的楚易,好心提醒:“陆宸,你性子急躁,收敛点儿,千万不要做出格的事。阁下的决定,不容任何置喙与忤逆。时念卿那里,你最好也不要轻举妄动。阁下已于今日凌晨帝国时间1点15分13秒,与时念卿正式领证。”

    陆宸:“……”

    楚易:“……”

    霍寒景与时念卿的婚事,曝光在皇榜上的第一秒,便注定:满城,腥风血雨。

    顾家。

    顾夫人孙怡,无比厌恶将手中报纸扔在地上,神情既轻蔑又讥讽:“你看吧,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掏心掏肺喜欢的女人的真面目。呵,多不要脸!!”

    在认识霍寒景以前,时念卿有事没事就跑到顾家来,然而,巴结上霍寒景以后,除了逢年过节,跟随她母亲宁苒前来送礼,她又几时单独来过!

    作为太子爷女朋友的那几年,别提有多风光、有多得意,连看人的眼睛都是长在头顶之上。

    然而,霍家出事,霍渠译垮台的时候,她立刻头也不回地转投自己儿子的怀抱。为了让她儿子捞她出狱,使出浑身解数勾引,连肚子里的亲生儿子都可堕掉。

    最好笑的是:现在顾家出事,她又立马踹掉自己的儿子,去攀霍家的高枝。

    “呵,现在的社会到底怎么了!”顾夫人嗤笑道,“这么个不要脸的臭.婊.子,怎么还有男人要。”

    自从顾峰然离世后,接手摇摇欲倒的顾氏,顾南笙每天都要被董事会问责,身心俱疲。

    在瞅见母亲拿来报纸上新闻的那一刻,顾南笙疲惫的眼底,最后一丝光亮都湮灭了。

    听着顾夫人开口闭口地谩骂着时念卿,顾南笙心底的怒气,“噌”的一下,燃烧而起:“妈,你能不能闭嘴!”

    “……”顾夫人呆住了。似乎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会如此突然凶




第55章 求婚失败,是有原因的
    时靳岩曾经是霍渠译的警卫,宁苒则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

    时家大院,是时靳岩的爷爷留下来的。

    位于帝城最中心的位置。

    虽然建筑古老陈旧,但却是寸土寸金。

    在顾南笙的记忆里,时家虽谈不上大富大贵,却是小康舒适,在那大片的老房子里,时家的院子里,永远都盛开着鲜花,无论春夏,还是秋冬,院子里都是香味扑鼻。

    哪怕时靳岩去世之后,宁苒再精神颓废,依旧每天花大把的时间去摆弄她最心爱的花草。

    她曾经说过:她的丈夫,天气好的时候,最喜欢坐在院子里泡一壶茶,听听鸟鸣,闻闻花香,享受难得的简单惬意生活,他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等他老了,退了休,便与她坐在院子里,欣赏每天的日出日落,慢慢白首到老。

    她说: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灵魂回来,却无花可看、无香可闻。

    后来,宁苒生病,时念卿被送去美国服刑,宁苒想趁着生命最后的时光,去美国陪伴时念卿。

    为了支付巨额的医药费,宁苒卖掉了这院子。

    顾南笙站在院外,望着曾经繁花滕绕的院子,如今却荒草丛生,只觉心脏阵阵地刺痛。

    火红的夕阳,将他挺拔的身影,拉得又长又细。

    那纤长的影子,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时念卿的一侧,顾南笙看着:孤零零的时念卿,映着他的那抹影,可怜到极点。

    顾南笙不知道自己定定站在那里多久,直到四肢僵麻,直到夕阳陨落,直到黑夜升腾,直到路灯朦胧……

    许久许久,他才迈步,缓慢走了过去。

    脱下外套,顾南笙蹲下身去,温柔地想要裹住她。

    谁知,他的目光,却落在她死死拽在手里,断成好几截的链子,那一刻,他黑白分明的眸子,冷森又犀利。

    时念卿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瞧见顾南笙的时候,黯淡的眸光当即一闪。

    顾南笙却沉着磁性的嗓音,问:“是谁弄断的!”

    时靳岩曾经花了十万元,买下珠宝城最贵的一颗珍珠,将其做成吊坠项链,送给自己的女儿作为生日礼物。

    订做礼物时,需要给作品取个名。

    他将这条项链,命名为:掌上明珠。

    时念卿听见顾南笙的询问,并不说话。

    顾南笙当即愤怒地继续问:“霍寒景,还是盛雅!”

    知晓这条链子的由来,并且对于时念卿的意义,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几人。

    时靳岩的尸体被抬回来,霍寒景亲自将链子递在她面前。

    那天,他和盛雅都在场。

    在所有人都以为时念卿得知父亲死亡,会大哭大闹的时候,她只是用手指卷着衣袖,小心又仔细将上面的血渍,一点又一点擦拭干净。

    那天,她是笑着将链子戴上脖子的,还转身去询问宁苒她带着项链好不好看。

    从头至尾,未流一滴眼泪。

    几年后,顾南笙曾经问过时念卿这个问题。她说:“我父亲肯定是希望,我收到这条链子的时候,是高兴欢乐的,我怎会悲伤,让他失望。”

    那一晚,在天台上,映着楼底照上来的灯光,他清晰瞧见她眼底闪烁着的悲伤眼泪……

    这般贵重的东西,竟然还故意毁坏,那些人,实在太狠,宛若诛心。

    面对顾南笙的询问,时念卿只是缩了缩自己,将自己蜷得更小。

    她咬着嘴唇,声线沙哑地喃喃道:“南笙,我再也闻不到我妈妈种的栀子花香了,真的闻不到了。”

    帝城的栀子花,总是比其他国家要早一月。

    那是时念卿记忆里,最美好,最甜蜜,最幸福的味道。每到四月,只要不关窗,她连梦里都是栀子花的馨香。

    可是,帝城已经到了栀子花盛放的季节,她在院子外躺了一夜,却再也闻不到了。

    而,顾南笙听见时念卿的话,只觉自己的心脏突然被一根根密密麻麻的针,刺扎得血肉模糊,他疼得都快要哆嗦……顾南笙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时念卿的场景。

    酷热的盛夏,宁苒牵着一身白色公主裙的她,从顾家别院的花园穿梭而过。

    扎着两条羊角辫的时念卿,一蹦一跳的,圆嘟嘟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下,呈现出粉红色的红晕。那天,顾南笙站在三楼主卧的落地窗前,只觉蝉虫聒噪的烦闷季节,在那一瞬,周遭突然安静,天地之间,无声无息。他在那刹那,似听见上帝在他耳畔说:顾南笙,她就是我从你身上抽走的那根肋骨……

    顾南笙发过誓:这一生,他会倾尽一切,护她安全,不让她受到一星半点的伤害。

    可是此时此刻,看着伤痕累累、憔悴不堪的时念卿,他甚至连如何安慰她都不知道。

    那一刻,顾南笙觉得自己好似正在遭受凌迟剐刑,痛不欲生。

    时念卿紧紧地蜷在锈迹斑斑的铁门上,她低声说:“以前,我觉得:美国,是阴森黑暗的阿鼻地狱,我一直避之不及。可是,回到帝城,我才发现这里竟比地狱还要寒彻刺骨。南笙,我有时候在想,我宁愿在美国飘忽不定地流浪,宁愿做个没有归宿的孤魂野鬼,至少,不会像在帝城,疼得如此哀莫悲切、生不如死。”

    帝城,对时念卿而言,是最温暖、最明媚的存在。

    在这里,时靳岩和宁苒,给过她最极致的宠爱。

    在这里,霍寒景给了她最美好的初恋。

    都说:物极必反。

    她曾经在帝城有多幸福多快乐,如今,她便有多痛苦多悲凄。

    这些年,现实深切教会了她:世间最大的残忍,莫过于……物是人非!

    美国,虽然疼痛,却不至于时时刻刻刺激她。

    帝城,时靳岩和宁苒的影子,每时每刻都在她眼前晃。

    甚至,面对霍寒景的伤害,她仍然会疼得心脏都要停止。

    昨晚,在总统府里,盛雅污蔑她的话,依旧历历在耳。时念卿听得清清楚楚,盛雅说:她与霍寒景的儿子,叫霍慕之。

    霍慕之……

    盛雅果真说得没错:从始至终,霍寒景都没爱过她,他一直爱的人,只是她盛雅而已。

    而,最最让时念卿受伤难过的是:霍寒景那般心思缜密细腻的男人,从头至尾,眼里只看见了受伤的盛雅,完全没有注意到她那被盛雅踩躏得面无全非的项链……

    盛家。

    霍寒景的车,刚驶离大门,一抹黑影便敏捷跃窗而入。

    盛雅坐在床上,并没有看向突然出现的男人,目光只是盯着兰花盆栽里。

    霍寒景离开时,虽然只是一眼,但她敢百分之百确定,他已然发现了盆栽里那枚烟蒂。

    “盛小姐,考虑得怎么样了!”男人自然也注意到了烟蒂,慢条斯理走过去,将烟蒂取出,捏在之间,碾碎。

    盛雅眸光冷凛:“不怎样。你回去吧,告诉你的主子,我是不会跟他合作的。”

    男人一听这话,不禁扯唇一笑:“你以为这样护着霍寒景,他就会感激你吗!呵,他那种不择



第56章 时念卿,你是在喂猪吗
    顾南笙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时念卿的场景。

    酷热的盛夏,宁苒牵着一身白色公主裙的她,从顾家别院的花园穿梭而过。

    扎着两条羊角辫的时念卿,一蹦一跳的,圆嘟嘟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下,呈现出粉红色的红晕。那天,顾南笙站在三楼主卧的落地窗前,只觉蝉虫聒噪的烦闷季节,在那一瞬,周遭突然安静,天地之间,无声无息。他在那刹那,似听见上帝在他耳畔说:顾南笙,她就是我从你身上抽走的那根肋骨……

    顾南笙发过誓:这一生,他会倾尽一切,护她安全,不让她受到一星半点的伤害。

    可是此时此刻,看着伤痕累累、憔悴不堪的时念卿,他甚至连如何安慰她都不知道。

    那一刻,顾南笙觉得自己好似正在遭受凌迟剐刑,痛不欲生。

    时念卿紧紧地蜷在锈迹斑斑的铁门上,她低声说:“以前,我觉得:美国,是阴森黑暗的阿鼻地狱,我一直避之不及。可是,回到帝城,我才发现这里竟比地狱还要寒彻刺骨。南笙,我有时候在想,我宁愿在美国飘忽不定地流浪,宁愿做个没有归宿的孤魂野鬼,至少,不会像在帝城,疼得如此哀莫悲切、生不如死。”

    帝城,对时念卿而言,是最温暖、最明媚的存在。

    在这里,时靳岩和宁苒,给过她最极致的宠爱。

    在这里,霍寒景给了她最美好的初恋。

    都说:物极必反。

    她曾经在帝城有多幸福多快乐,如今,她便有多痛苦多悲凄。

    这些年,现实深切教会了她:世间最大的残忍,莫过于……物是人非!

    美国,虽然疼痛,却不至于时时刻刻刺激她。

    帝城,时靳岩和宁苒的影子,每时每刻都在她眼前晃。

    甚至,面对霍寒景的伤害,她仍然会疼得心脏都要停止。

    昨晚,在总统府里,盛雅污蔑她的话,依旧历历在耳。时念卿听得清清楚楚,盛雅说:她与霍寒景的儿子,叫霍慕之。

    霍慕之……

    盛雅果真说得没错:从始至终,霍寒景都没爱过她,他一直爱的人,只是她盛雅而已。

    而,最最让时念卿受伤难过的是:霍寒景那般心思缜密细腻的男人,从头至尾,眼里只看见了受伤的盛雅,完全没有注意到她那被盛雅踩躏得面无全非的项链……

    盛家。

    霍寒景的车,刚驶离大门,一抹黑影便敏捷跃窗而入。

    盛雅坐在床上,并没有看向突然出现的男人,目光只是盯着兰花盆栽里。

    霍寒景离开时,虽然只是一眼,但她敢百分之百确定,他已然发现了盆栽里那枚烟蒂。

    “盛小姐,考虑得怎么样了!”男人自然也注意到了烟蒂,慢条斯理走过去,将烟蒂取出,捏在之间,碾碎。

    盛雅眸光冷凛:“不怎样。你回去吧,告诉你的主子,我是不会跟他合作的。”

    男人一听这话,不禁扯唇一笑:“你以为这样护着霍寒景,他就会感激你吗!呵,他那种不择手段的男人,是不值得动心的。可,我们家主子就不一样了,他爱你,可以为了你不顾一切。”

    “包括死吗!”盛雅冷笑。

    面对盛雅的恶意挑衅,男人不怒反笑:“盛小姐何必如此剑拔弩张!霍寒景如果真的喜欢你,五年了,他为什么不娶你,给你名分!而旧爱一回国,他立马就让她成为总统夫人。盛小姐,你难道还不明白他的心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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