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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瑶项少龙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宝书生

    闻言,李小云立刻脸色一变,他知道师父不爽了,这些人都该死!

    “哎!”

    伴随着周秀琴的惊呼声,李小云已经一掌按在她身上,一股柔劲就像一双温柔的大手,托着周秀琴飞了起来,然后落地,非常自然的滚到了一辆废弃的卡车后面掩护起来。

    “砰!”

    几乎就是同一时间,李小云手中的突击步枪响了,子弹在眨眼之间就打爆了桑迪的脑袋。

    鲜血混合着白色的膏状物体飞溅开来,桑迪的头就像一个被踩爆了的烂西瓜,尸体倒在了地上。

    “哒哒哒!”

    然后就是突击步枪的自动扫射声音,桑迪身后的那群士兵还没有清醒过来,就被李小云打倒了一小半在地上。

    惨叫声,哀嚎声,还有激烈的枪声,也就持续了几十秒钟。

    “啊!”

    最后一个士兵的惨呼声才发出一半,就像被捏住了脖子的鸡鸭,声音戛然而止。

    ……

    sk集团大楼底层的超大型生存基地中,克拉伦斯正在研究被运送回来的死神二号。

    二号被异种王撕掉了一只手臂,被鬼冰一刀砍在腰间,斩断了一半的身体。

    这种恐怖的伤势换成是人,早就回天乏术了。

    但是现在的死神二号,被浸泡在营养液中,身体上连接着各种管子。

    它断掉的胳膊正在慢慢生长出来,斩断的腰也在复原之中。

    治疗舱中的营养液都是从那些异种的体液中提炼出来的,不仅对死神二号有极大好处,而且对人类也有巨大的帮助,能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力量和速度。

    世界就是这么的奇妙,永远都不知道未知的东西究竟掩盖着多少无人知晓的秘密。

    就像异种和异变怪物身上那些腥臭,还有着腐蚀性的体液,居然能从中提炼出来神奇的营养液。

    当时,死神二号和异种王,还有鬼冰,玉兰花在汽车维修厂的激烈战斗场景,没有遗漏的被sk集团掌控的高分卫星监控到。

    而且,事后,sk集团还专门安排了队伍过去搜集资料样本。

    “那两个穿着黑色斗篷的高手,到底是什么来历……居然无影无踪……而且,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东西。”

    克拉伦斯嘴里嘟嘟囔囔着表示不满。

    对能和异种王平分秋色的鬼冰和玉兰花,克拉伦斯站在一个科学家的角度,迫切希望能有两人的皮肤碎屑细胞,或者头发等等用来研究一番。

    不过,他做梦都想不到,鬼冰和玉兰花只是项少龙的鬼仆,在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更不可能有什么皮肤碎屑和毛发留在现场。

    “实在是太奇妙了,异种王的身体细胞居然又增强了这么多,而且还拥有了比之前更强的吞噬进化能力!”

    克拉伦斯仔细研究着搜集来的异种王身上的一滴血体液,在高分辨率的显微镜下,这滴体液中的细胞显得非常强大。

    “如果死神二号和异种王的血液混合在一起,在各种环境条件下,会发生什么变化”

    看着液晶屏幕上通过计算机分析获得的各种数据,他经不住兴奋得身体瑟瑟发抖,然后脸上又露出恐惧的神情。

    “这算是生物学史上最伟大的发现,还是算最恐怖的发现……异种王和死神二号的细胞,两种细胞相互吞噬、融合之下,竟然能够产生出一个全新的细胞!”

    “而且,从数据上面看,这种细胞比异种王或者是死神二号的原生细胞更强,它们繁衍分裂的速度更快!这究竟是上帝的杰作,还是地狱恶魔的遗迹……”




第2345章 永生细胞,扇动了蝴蝶的翅膀
    克拉伦斯两腿瑟瑟发抖,情绪处于极度兴奋和激动的他,并没有被大脑中的狂热冲昏理智。

    他没有吭声,按下了删除按钮,液晶屏幕上一行行数据慢慢消失掉,被其清空。

    这些研究成果,克拉伦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刚才融合得到的细胞,还有异种王的细胞样本,全部都销毁掉,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都不剩下。

    然而,克拉伦斯不知道的是,在约瑟夫的办公室内,这些研究数据研究被自动传输到了约瑟夫的专用电脑中。

    原来,为了监视克拉伦斯,实验室里所有的计算机早就被安装了后门程序。

    “嘀嘀!”

    电脑发出报警声,引起了约瑟夫的注意。

    他握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慢慢走到液晶屏幕跟前,漫不经心的查看着这些数据。

    在一堆数据的最中间,一行用深红色记号标注的数据和文字,引起了约瑟夫的注意。

    他不经意的看了几眼,立刻脸色大变,然后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屏幕。

    粗略扫视了一遍之后,约瑟夫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异种王和死神二号的细胞,本身就有着极强的相似性,他们之间线粒体结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多,同样具有吞噬的能力,只是异种王的细胞拥有的吞噬能力要强大得多。”

    “如果两种细胞混合在一起,在特定的环境之下,细胞吞噬融合,效果居然增强了十倍以上……而且这还不是极限!那这代表着什么如果开发这种新型的吞噬融合细胞,能够为自己所用的话”

    “不死之身!!!”

    约瑟夫又惊又喜。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异种王有这么强的再生能力,有强大的力量和速度,都是因为他的身体细胞具有吞噬再生,强化的能力。

    而死神二号原本就脱胎于异种王的基因复制,但是死神二号的细胞远远比不上异种王细胞的强大。

    但是现在,两种细胞混合在一起,竟然能完美的融合起来。

    进化过一次的死神二号,它所拥有的,似乎正是异种王所缺少的。

    两者互相弥补,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天作之合!

    试想一下,在正常情况下,人类的细胞会经历无数次的新陈代谢来维持生命。

    最终,人类的身体失去了活性,细胞老化导致内脏器官功能慢慢衰减,最终死亡。

    生老病死是人类无法避免的过程,而异种王和死神二号的细胞融合后,出现的这种新细胞,吞噬再生的能力可以达到无穷循环。

    这样,运用到人身上的话,肯定能让人类获得前所谓有的生存周期,也就是永生!

    而且,能让人拥有比异种王更加强大的力量和速度。

    永生的超人,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远远超越目前超人药剂所能催化的人类极限,或者说这种细胞,就是一种最强的超人药剂。

    所以能够想象得到,当约瑟夫看到这些有关研究的数据,内心是何等的激动和震撼。

    “永生!我要永生,成为地球,成为全人类永生永世的主宰!!”

    约瑟夫握紧了拳头,手中的高脚玻璃杯砰的一下碎裂掉,醇香的红酒流淌在地上。

    “该死的克拉伦斯,居然敢私自毁灭了这种永生细胞!”

    望着屏幕前闪烁的数据,约瑟夫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此刻,他真的很想把坏事的克拉伦斯给大卸八块,再好好的鞭尸泄愤。

    但是,约瑟夫忍住了,他还需要克拉伦斯。

    样本细胞已经被毁灭了,但是结论已经是铁一般的存在,等死神二号恢复之后,再去找异种王打一场。

    到时候,自然能再次得到异种王的细胞。

    而且,也许死神二号再次进化之后,两者融合出来的细胞会更强!

    想到这里,约瑟夫深呼吸了好几次,压抑下心中无比的激动,计划着接下来的行动。

    异种王主动现身在汽车维修厂大打一架之后,又神秘的消失了,不知道隐藏在哪里。

    “哼!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约瑟夫冷笑着,有了高分卫星,异种王终究是要再次找到的,跑不掉。

    自己得到这种可能永生的超级细胞,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异种王和项少龙的鬼仆,还有死神二号的一场大战,似乎扇动了蝴蝶的翅膀,最终会不会把现在异种泛滥的危机演变成席卷一切的可怕飓风

    只能拭目以待!

    ……

    酒店大楼,总统套房外的走廊上,神情黯然的刘勇,拿着一瓶啤酒朝嘴里猛灌。

    作为生物学家的刘勇,属于技术宅男,不喝酒那种,啤酒虽然度数不高,但是也喝得他脸上红彤彤的。

    “来吃点,别光顾着喝!空着肚子容易喝醉,待会等龙哥出来,你却喝醉了,到时候看你挨骂不!”

    李元庆一边笑着,一边把饭盒递过去。

    饭盒里面是刚做好的饭菜,大米饭,加热的红烧肉罐头,还有水果罐头当青菜。

    “谢谢!”

    刘勇脸上更红了,接过饭盒,说话声音有点有气无力。

    他看了看还是紧闭的房门,有些担忧的问道:“元庆,队长都进去都快一天了,不是说只要几个小时的呢,怎么这么久还没出来”

    “没事,你不用替龙哥担心,他是神人,绝对没事。”

    李元庆大大咧咧的一挥手,让刘勇放心,他对项少龙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说说看,你怎么就不高兴了”

    李元庆拿着一听烧热的红烧肉罐头,用匕首打开盖子,刀尖插着里面的红烧肉吃。

    “我在想我儿子……”

    刘勇神情黯然的狠狠灌了一口酒。

    “你儿子多大了只想儿子,不是想老婆”李元庆不在意的笑着问了一句。

    没想到,他这句开玩笑的话,让刘勇差点眼泪都掉下来了。

    “怎么了”

    看到刘勇的表情不对劲,李元庆觉得自己刚才不该这么说,是不是闯祸了。

    “我儿子死了……”

    刘勇这句简单的话,让李元庆愣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第2346章 刘勇的回忆,他需要一个好听众
    “我对不起我儿子……我对不起他!”

    此刻,刘勇眼眶中一颗泪珠滴落下来,触动了伤心事。

    他慢慢的对李元庆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用局外人的口吻,表情和语气都冷静得可怕。

    按照一般人的标准来看,刘勇无疑是属于成功人士,他是著名的生物学家,虽然比不上那些有钱的富豪,但是绝对衣食无忧。

    刘勇从小就是个学霸,长大之后也更多留在实验室搞研究工作,感情经历非常少。

    所以,当他第一眼看到罗珊珊,喜欢上她的时候,刘勇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和这个女孩子成家。

    读书读了二十多年的他,头一次发现,原来书上说的一见钟情是真的。

    而刘勇不知道的是,漂亮可爱的罗珊珊,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患了一种罕见病,急需一大笔医药费治疗的话。

    她是绝对不会看上刘勇这个书呆子的,更不会在旁人的介绍下,违心的和刘勇相亲,然后约会。

    罗珊珊和刘勇本来就不是同一类人,不管是曾经接受的教育,家庭环境,还是两个人的三观,都完全不同。

    她从来就没有喜欢过刘勇,在罗珊珊看来,这个带着眼睛,有点肥肚腩,不帅又不酷,做事死板的家伙,不懂情|趣的家伙根本就配不上自己。

    罗珊珊要的是有情|趣,懂浪漫,帅气又有钱的高富帅,最好是像言情小说里面那种霸道总裁。

    头上戴着生物学家帽子的刘勇,在罗珊珊心里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就算是比一般人有钱,她觉得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土财主。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的奇怪。尽管刘勇对爱情忠诚,为人善良,有学识,富有,在罗珊珊眼中看起来也的确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因为这个女人缺少一颗发现美,和感恩的心。

    不过,罗珊珊看中了刘勇的钱,还有就是刘勇的身份,他是著名的生物学家,对她这个病的治疗康复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所以,罗珊珊表面上对刘勇还是很好,靠着爱情的魔力,让刘勇为了她废寝忘食,终于研制出了一种全新的生物药剂,能治好她的病。

    而刘勇也因为这项发明,成为了全球最知名,最年轻的生物学家。

    罗珊珊的父母是很喜欢刘勇的,在两老和面子的压迫下,原本想反悔的罗珊珊被逼无奈,只能选择和刘勇结婚。

    而且说实话,时间长了,罗珊珊也有点离不开这个胖子的钱。

    虽然长相一般,一无是处,良心倒也不坏。

    于是,在被逼之下,罗珊珊还是嫁给了刘勇。

    婚礼操办得很风光,刘勇为了取悦这个让自己喜欢到发疯的女人。

    他在海外一座美丽的小岛上,筹办了一场西式的教堂婚礼。

    不管是婚礼的细节,还是花费,都超越了常人,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无比周全,钞票更是大把大把的撒出去,与那些明星的婚礼相比毫不逊色,达到了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

    婚礼当天,用昂贵的洁白婚纱与珍贵钻戒装饰起来的罗珊珊,成为了在场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女人心目中羡慕嫉妒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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