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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之春(lovesuboy)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loveuboy
少女之春(lovesuboy)
作者:loveu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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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之春(lovesuboy) 序章第十章调戏一下
卷一序章
“吱!”
随着一声因为刹车导致的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的怪叫声响起,一辆极其豪华的黑色限量版奔驰稳稳停在凌云面前。
一个戴着墨镜、面容冷酷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打开后排车门,伸手护住车门上沿,躬着腰,恭敬的请凌云上车。
车上,一个容貌绝美、体态妖娆的少女正在等候着。
见到凌云上来,少女那娇美无俦的脸上立即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整个人也小鸟依人般依偎了过来,少女特有的体香幽幽飘过,车厢内的气氛顿时变得暧昧起来。
“砰!”
身后的车门紧紧关闭,把一切喧嚣都挡在了车外。
凌云伸出手去,把少女那柔若无骨的娇躯揽入怀中,少女的喘息变得急促起来,似在期待着什么
“嗯哦”
很快的,四片火热的嘴唇便纠缠在一起,诉说着那两情相悦的故事
少女丁香微吐,偶有接触便连忙退去,似是那胆怯的小兔一般,却更是激起了凌云侵犯她的,玉龙撬开贝齿,长驱直入,不停的寻找那最柔软的娇羞缠绵。
凌云的双手也开始在她的身上游走,不时袭上她娇嫩柔软、从未被人男人触及过的丰盈,以及那还从未被开垦过的处女地
少女被动的迎合着,整个人都仿佛化成了春水,又仿佛化成了一团火焰,娇躯在微微的颤抖着,似在对凌云诉说她的期待与渴望
限量版奔驰终于在一座极其奢化的宫殿前停了下来。
凌云漫步走进这座宫殿,立即便有两个轻纱遮体的娇美少女迎了上来,为凌云除去外衣。
透过那簿簿的轻纱,很容易就能看出,少女的轻纱之下再无片缕。
脚步轻移,少女那优美曼妙的娇躯若隐若现,隔着簿簿的轻纱,仿佛是在欣赏一副勾勒的惊心动魄的水墨山水画!
胸前的两颗蓓蕾也已经开始绽放,随着身体的移动轻轻颤动着,散发出诱人心动的气息。
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可是凌云却并不多看她们一眼,越过她们的身旁,径直向这宫殿的深处走去。
穿过一道道门廊,走过一座座亭台,终于来到了一处占地极广的大厅里。
这大厅里,已经聚集了足足有上百人,不同的是,这上百人,全部都是女人、很美的女人,确切的说,是很美丽的少女!因为这些人中,年龄最大的,也绝不会超过20岁。
这些少女的容貌,无论哪一个都不在刚才那两个少女之下。
凌云走进这大厅之后,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在静静的注视着凌云,眼神中充满了尊敬、仰慕、崇拜还有希翼!
凌云很满意。
因为他知道,这些很美的少女还全部都是处女。
现在,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把这里任何一个少女变成真正的女人。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沉浸在无边的春色中,凌云的脑中不时回荡着这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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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第一章我的主人
一切都开始于那个夏日的午后。
凌云睁开朦胧的双眼,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坐了起来。真不愿起啊,要是能睡上一下午该有多好可是他不敢,因为今天下午有号称学院女阎罗之称的罗教授的课。如果误了罗教授的课,那后果凌云想想都要打个寒战。
都大学了,管那么严干嘛这罗教授一定是个老处女,生理失调。凌云一面慢吞吞的穿上鞋子,一面恶毒的想。
咦屋里怎么一个人也没有了
401寝室面积仅十几个平方,却住着七个男生,除了睡觉的凌云,恰好够一把够级牌,明明刚才那几个混蛋在吆五喝六的打牌的么这会儿哪去了
凌云发蒙的大脑一时考虑不过来,只好不想,揉着仍然半睁的双眼,凌云从床底下掏出脸盆,准备去洗把脸,然后去上课。
走到门前,凌云拉开房门,习惯性的往屋里一看,眼神落在那块上星期和对面402寝室打牌赢来的挂钟上。赢这块挂钟,凌云是立了汗马功劳的,所以这一个星期以来,每次出门,他都要忍不住看上两眼。每看一次,他都感觉自己肾上腺素分泌加快,仿佛来了一次。
但是这次却来的特别突然、特别猛烈,因为他看到挂钟上的时刻,清清楚楚的指向了3:30。
呃3:30什么现在已经三点半了!不是吧,难不成这几天上网过度,眼神不好使了凌云放下脸盆,使劲的揉了揉双眼,没错,还是3:30。
上课的时间好像是2:30
啊!一声响彻寰宇的吼叫把整个寝室大楼振得瑟瑟发抖。
苍天啊!大地啊!!是哪个小子这么算计老子啊!!!明明告诉那帮混蛋临走之前叫自己一声的么,难怪屋里一个人也没有
死定了!凌云再也顾不上洗脸,狠狠的摔上房门,连滚带爬的冲下楼去,心里兀自不停的咒骂那帮打牌的狐朋。
他不知道的是,当时几个打牌的哥们激战正酣,其中有一个偶然之下回头看了看表,发现已经2:40,于是六个人立即如惊弓之鸟般跑去上课,情急之下,谁还顾得上他也该着凌云倒霉,昨天晚上在网络上遇到一美眉网友,两人一见钟情,立即聊得火热,卿卿我我、郎情妾意之下,忘了时间,待下得网来,已经是凌晨四点半,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就到了上课时间,早饭也没顾上吃,就跑去上课。好不容易挨到中午,痴迷打够级的他是无论谁叫,也坚决要睡觉的了。鉴于他一向没有睡午觉的习惯,几个人忘了喊他也在情理之中。
只可怜了凌云,只好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向教室飞奔。
“砰!”
“哎哟!”这谁呀火都把眉毛烧光了,还有人挡路
凌云大怒,忍不住就要破口大骂。抬头一看,却见一个身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的人站在路中央。这人站得笔直,刚才凌云一撞之下,对他竟然毫发无伤,倒是凌云,被撞得后退了一步,五内翻腾、气息乱窜,差点跌坐在地上。
这人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凌云。
凌云心下一紧,不好,莫不是遇上了黑社会少惹事为妙。他虽然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但并非不识时务。何况这事本来就是自己一不小心,有错在先所以,凌云只好很小心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没看见!”然后绕过这人就要走。
“等一等!”黑衣人说话了,声音也是冷冷的,不带一丝感情。
怎么老子道过歉了,还想怎样别以为老子不想惹事就是怕了你们!凌云立即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样子。
“你就是凌云”黑衣人冷冷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凌云奇怪了,这人显然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可是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曾经认识这么一号人物
“你是谁”凌云问道。
黑衣人没有回答凌云的问话,却非常诡异的一笑,继续冷冷的说道:“很好,跟我走!”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你谁呀有毛病吧你对不起,我还要上课呢,少陪了!”说完转身就走。
黑衣人显然料到了凌云这一反应,不理会凌云,却向着身后一摆头。
凌云这才注意到黑衣人身后至少停着六辆顶级奔驰,其中一辆还是加长限量版。
乖乖,凌云倒抽了一口凉气,就算是没吃过猪肉,猪走总还是见过的,这可是连校长也坐不起的车啊!
随着这黑衣人这一个动作,那些顶级汽车上立即跑下来六七个衣着打扮和眼前这人一模一样的人,把凌云围在了中间,只闪出了一条道,正是通往那加长限量版奔驰的。
凌云死活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招惹过这么一伙人,一时懵了。难道是对方认错了人难道还有另外一个名叫凌云的正待分辩,那黑衣人又冷冷的说了一句:“跟我走,马上!”语气不容质疑。
“你们认”凌云刚想告诉对方认错人了,但说到一半,却发现说不出来了,因为他的嘴已经被堵上,然后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也被对方架了起来,行动自由从这一刻起对他而言成为过去式。
这些黑衣人不由分说把他架上那辆加长限量版的奔驰,两个黑衣人分坐在他的两旁,其他的人分别上了不同的车,一个奔驰车队立即如风驰电掣般卷土而去。
绑票!绝对是绑票!而且是绑错了票!这是凌云脑中唯一的念头。他实在想不通自己有什么可值得人家绑的,自己全家的家当加起来也不够买人家半辆车的。
于是他就向身旁两个人解释:“对不起,你们一定是认错人了,我是凌云不假,但绝对不是你们要找的凌云,你们搞错了”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不管他怎么说,身边两个人根本毫无反应,好像坐在他们中间的根本就是一个木头人,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这种眼光让凌云发毛,再也说不下去了,所以他只好不说。
凌云的大学本就不在市中心,车开得很快,不久就出了市区,拐上了通往另一座城市的高速公路。
一开始,凌云还在留意四周的景物,想着一有机会脱身,好判断自己在哪,可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超过二百公里的车速,足以把近处一切景物变得模糊不清,远处是一片绿油油的庄稼,看哪儿都一样,而且身边的两个人也限制了他的自由行动。
车开得越来越快,以致路边的树在他眼中都连成了一条线,也不知过了多久,天气都渐渐暗了下来,车队仍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凌云不由暗暗焦急,这么嚣张的车速,难道也没人管管这些人究竟想要干什么现在学校应该已经发现自己失踪了吧!他们会不会报警
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凌云看到前面一辆车已经下了高速公路,驰进了一条林荫小道,加长奔驰也紧跟着驰了进去。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所有的车都打开了车灯,车速依然不减。车上没人说话,汽车发动机发出的轰鸣被关在了车外,车内死一般的寂静。
又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喀”的一声,车门打开,凌云这才意识到,车已经不知在什么时候停了下来。真不愧是名车,从那么快的速度减下来,凌云竟然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下得车来,是一片空旷的由石板铺就的空地,似是一个停车场。石板呈暗青色,很古老的颜色,在车灯的照耀下反射着幽幽的光。停车场的尽头是一座并不算高、样子很古朴的小楼。小楼完全是由青砖青石建成,没有一点钢筋水泥的痕迹,这种样子的建筑在凌云生活的城市很多年前就已经完全被拆除。
凌云小的时候,家乡就曾有一座类似的由青砖青石建成的古老小楼,凌云还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前去探险。后来传说那座小楼闹鬼,所以不久之后就被拆除了,但这件事却给凌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莫名其妙的被人带到这里,见到一座似曾相识的小楼,凌云不由得一时汗毛倒竖、冷汗岑岑。
小楼内迎面是一条长长的楼梯,不同的是,这楼梯不是往上,而是往下,这小楼显然竟是一个入口,目的就是为了隐藏这长长的楼梯。没有人说话,除了众人的脚步声,是死一般的寂静。
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前面出现了一座高大的大门,打开大门,一众黑衣人闪向两边,不再前进,却给凌云留出了一条路,显然是让凌云自己进去。
凌云无奈,知道自己是逃不掉的,还不如大度一点,自己走进去算了。所以凌云只起头皮走进了那扇大门,他进入之后,那巨大的大门在他身后又缓缓的关闭。
大门之内是一个空旷的大厅,大厅内燃着星星点点至少不下千盏烛火,烛火虽多,却未能把大厅照亮,相反,还使得大厅显得阴森恐怖。正对着大门是一条青色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小路的尽头,似是一个祭台,祭台的前面,有一个早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听到凌云走来,那老人早已空洞无物,如死灰一般的眼眸中突然散发出异样的光彩。
“你来啦!”老人的声音沙哑而苍老。
“是,我来了!你是谁”凌云答道。
那老人没有回答,慢慢的转过身来,他的皮肤宛如风干的橘子皮,丘壑纵横,身体严重弓驼,有如一只垂死的虾米。他的脸就如所有老人的脸一样,似乎早已失去了所有的水分,只不过这个老人更加严重一些,他的脸似只剩下一张面皮包着的骨头,“你终于来啦,我已经等了你很多年,现在,终于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等到了你我的主人!”
卷一第二章白白多出一千万
“什么!”凌云闻言骇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主人所以他更加认定对方一定是认错了人,所以他立即说道:“你一定认错人了,我不是你的主人。”
那老人笑道:“不会认错的,凌云!你就是龙依家族的下一任继承人,我的主人,我们的主人!”
凌云一辈子都没听到过这么令自己吃惊的话,他清楚记得,自己祖上八代的成分都是贫农,怎么一下子成了什么“龙依家族”的继承人看来回去以后一定要找自己老爹去验证一下dna,看是不是当年在医院抱错了。
那老人道:“现在,是到了你肩负起家族使命的时候了!”
话音刚落,只见那老人身后的虚空仿佛一阵扭曲颤抖,突然,一条金黄色的巨龙破空而出,盘旋而上,空旷的大厅顿时响起雷声阵阵,震得事个大厅悚悚发抖。那老人伸出右手,五指虚张,轻轻转动,只见那巨龙突然间一个转身,张口咬住了自己的尾部,首尾相衔,盘成一个环状,募地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就此消失不见,而那老人的手上却多出了一个金色龙形耳环,正和刚才那巨龙盘旋而成的姿态一模一样。
老人单手一扬,凌云顿觉自己右耳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伸手一摸,耳垂上竟然多出了一个东西,圆形,自己本来没有耳洞的耳垂被突然穿出了一个孔洞,那圆形的东西正好穿过那孔洞挂在耳上。而老人手上的龙形耳环也消失不见,想来自己耳上那圆形的东西正是那龙形耳环
头好痛
凌云嘟哝了一句,从床上爬了起来,立即听到屋传来的吆五喝六的打牌声。睁开眼睛一看,正是那几个狐朋在热火朝天的鏖战!墙上的挂钟,刚刚指向1:30。
我靠,原来是一场梦,骇老子出一身冷汗。
凌云下意识的伸手往自己的右耳摸了摸,想证实一切的确都不是真的。可当他真的摸到一个圆形的东西的时候,一脸庆幸的笑容突然全都僵在了脸上,想摘,摘不掉,从手指传来的感觉告诉他,这就是他曾经看到的那龙形耳环!苍天啊,竟然不是做梦!竟然是真的!凌云也不道是该兴奋,还是该恐怖,反正一时激动之下,竟然涕泪横流。
“哟怎么了哥们”一个狐朋率先发现了他的不正常,“怎么着哭了”
“该不是做春梦,刚想办好事,就让哥们给吵醒,吓阳痿了”一个接过话头。话音刚落,一个枕头袭来,把他打得抱头鼠窜。
“靠!”凌云回过神来,立即向下一摸,道:“老子发梦,梦遗啦行不行!”
屋里爆起一阵狂笑,就此又多出一段茶余饭后的谈资。
凌云又躺了下来,脑中再次响起那老人沙哑而苍老的声音:
“这个耳环,代表了你的使命,它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力量。为了这个使命,你的回报是可以得到无尽的女人和财富。”
无尽的女人和财富凌云骇了一跳,只觉的身体里某个器官“咚咚”的跳个不停。但他仍未丧失理智,所以他问道:“我不明白,我怎么可能是什么龙依家族的继承人呢”
那老人道:“有些人天生就肩负着某种使命,比如你,凌云,如果你不是龙依家族的继承人的话,那龙形耳环又怎么可能带在你的身上也许你以前只是一个普通人,但你已经被命运选中,从带上龙形耳环那一刻起,你就注定不再平凡。不用感到奇怪,既然命运选定了你,这就是你的命运,谁也无法改变。乖乖的接受它吧”
凌云问道:“那你所说的使命,究竟是什么”
那老人没有说话,缓缓走向那个祭台,背对着凌云,缓缓坐了下来,仿佛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任务般,许久,终于缓缓说道:“时间到了,你自然会知道”
老人不再说话,留下兀自震惊不已的凌云,凌云不动,那老人也不动,如老僧入定般。过了一会儿,凌云问道:“你究竟是谁”
却再也没有听到老人的回话,凌云转到老人身前,却见那老人已双目紧闭,面露志得意满的微笑,再无半分生气,竟已就此仙去。空旷的大厅只剩下凌云一个,数千支火烛无风乱动,仿佛在为老人的离去而哭泣
至于怎么回来的,凌云却已经没有了半分印象。他现在所知道的就是这个组织已经为他摆平了一切,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过,一切一如平常,他似乎还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一个平凡、平庸、平淡无奇的大学生。
凌云又闭上了双眼,不管了,那老人语焉不详,想太多了也没用,什么所谓的使命,放到一边去吧!什么无尽的女人和财富,就当他扯淡好了!曾经发生的一切,就算是一场夏日的春梦,让它了无痕迹吧,车到山前必有路,生活还要继续,老子还是老子
从宿舍到教室,有五分钟的路。现在是2:15分,时间还很充裕,所以凌云打算在at动取款机上取点钱。他的银联卡从来都是不离身的。可是毕竟有些地方只有卡是行不通的,身上带一些现金是必须的,所以他身上不得不经常备一些钱。
他甩掉了苍蝇一般讨厌的室友,那帮家伙不够意思的不叫醒自己的事,他还在耿耿于怀,尽管他不知道龙依家族是怎么摆平这件事的,但他知道这件事确确实实发生过。所以他对这帮家伙们的品德嗤之以鼻。
独自一人来到取款机前,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的把卡插槽,输入密码。就在这短暂的等待时间,凌云突然想,既然那老头子说自己可以得到无尽的财富与女人,那么自己这卡的现金是不是会突然多了起来呢如果是,凌云就打算相信那曾经发生的一切,如果不是,凌云就打算当那是扯淡,一切照旧。
于是他眨了眨眼,很没自信的瞧了瞧屏幕。没想到这一瞧之下,他的双眼仿佛患了严重甲亢一般,差点儿突了出来,因为他清楚的看到自己目前卡上的现金数额是一千零两万三千八百三十元整!
其中两万三千八百三十凌云是知道的,那就是自己的钱,可多出来的的一千万呢
卷一第三章我注意你很久了
,想不是竟然是真的!如果说那龙形耳环还不能让凌云彻底信服,这一千万的真金白银却有着无与伦比的说服力。
我靠!一千万啊,够老子吃一辈子的了。凌云擦了擦口水,用手往上托了一下因过于吃惊而张大的嘴巴。这对凌云来说,的确算得上是一笔无尽的财富了。他甚至想不出来要怎么样把这么多钱花出去。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没有看错,凌云决定取三万出来。
如果自己卡里真的没有三万块,那么就绝对取不出来,如果有,那么就证明了包括那一千万都是真的,就说明自己没有看错。而且三万块不多也不少,就算搞错也没关系。
然后,他就得到了三万块。
货真价实的三万块的钞票!
然后,凌云手里拿着已经明显有重量的三万块,傻笑了足足一分钟是真的!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三万块钱的钞票等于百元面值的人民币三百张,每一百张百元人民币的厚度大约相当于一张比萨饼的厚度,三百张就是三张比萨饼的厚度,每张百元钞票的面积大约相当于他手掌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说他必须考虑一下如何把一个相当于他手掌三分之二有三张比萨饼厚度的物体放在身上。
如果这个问题放在别的季节,根本不是问题。可现在是盛夏,如果一个人的大脑和神经没有什么问题的话,这个季节谁也不会穿着很多的衣服。
凌云的大脑和神经很正常。
所以凌云下半身只穿了一条短裤,上身只穿了一件t恤他打算下课后去打篮球的。
这副行头,根本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存放三万块钱。大概也没有一个人会穿成他这样拿着三万块的现金乱转。
既然没有地方放,那么就找一个不是地方的地方。
凌云找的这个地方是肚皮!
没错,是肚皮,把钞票放在肚皮上,用腰带束住,然后再弯一点腰,是个不错的办法。凌云曾经用这个办法在考试的时候往考场里夹带过课本。连课本都没问题,小小钞票应该更不是问题。
所以三万块的钞票就一张不剩的暂时住在了凌云的肚皮上。
可是他却忘记了一件事课本是装订在一起的,而这三百张钞票却没有装订在一起。
这有什么区别吗
有,区别很大。至少装订在一起的课本不容易散。
所以,当凌云看到满地的钞票时,顿感大事不妙。这个时候,他腰里的钞票至少有一半从他的短裤里漏了出去。
这个时候,是临近上课的时候,对大学生来说,只有在临近上课的时候才会发现时间的珍贵,所以这个时候也正是人最多的时候。
所以当凌云一脸尴尬、一脸狼狈的伏身捡钱的时候,也就有了最多的人见到了这一幕,这其中就包括谢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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