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文男主是我爸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林绵绵
洛书颜回过神来,握紧了那盒磁带,抿了抿唇,问道:“沈宴,你说我爸爸准备什么时候告诉我我家里超有钱这件事啊?”
她不知道爸爸现在名下资产有多少个亿了。
难道在爸爸心里,她还没有成为已经经过了考验的小孩吗?
沈宴看了她一眼,“你很缺钱吗?”
洛书颜摇了摇头,她何止是不缺钱,就是在小学生中间,她都能算有钱人了。
爸爸总是给她很多零花钱,可是小学生又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呢,她最爱吃的炸串现在都不怎么吃了。
有钱人的生活也没那么香啊。
——
两年前,笑颜时装在西城开了分公司,洛天远出手阔绰,趁着房地产这股风还没刮到西城来,便买下了一栋写字楼,当地政府知道笑颜时装在业界的影响力,为了招商引资,也为了解决西城毕业大学生的工作问题,没少给笑颜时装各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栋位于西城繁华地带的写字楼,洛天远就以比预期中要低不少的价格拿下。
现在洛天远在公司明面上是客户部经理,在他的安排之下,有着丰富翻译经验和流利口语的沈清若则跳槽来到这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升职为海外部副主管。两人刚开始来到公司时,也难免会有闲言闲语,随着洛天远谈了个女朋友、几个月后又分手,这一谣言不攻自破。
沈清若将一头长发剪短了,穿着白色的套装,走在人群中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离两个孩子小升初的考试日子越来越近,两个人都默契的没有选择加班,下班铃一响,就收拾了办公桌准备回家,在电梯那里碰上。
这几年的时光令洛天远也更加成熟稳重。
公司里那群才毕业没多久的年轻女孩都很喜欢他,每次瞧见他都脸红。
现在公司里基本上没什么人会认为洛天远跟沈清若是一对了。
洛天远跟沈清若也不像是在宁城时那样避嫌了,毕竟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他们也都清楚,不会听信所谓的流言蜚语。于是偶尔碰上不好的天气,他也会主动开车带她一起回家。宋前进都说过,沈清若也是洛天远的红颜知己,两人情况差不多,独自带着孩子,有时候对于一些别人无法感同身受的事情会有相通点。
只是他们二人确实对彼此都没有那方面的心思,沈清若不是洛天远会喜欢的类型,更何况他知道了她曾经的经历,便更不会对她有那种心思,沈清若呢,也压根没有跟谁谈感情的打算,只想多赚钱以后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两人一起走进电梯,电梯里贴着新上映电影的宣传海报。
“苏雪的演技很好。”沈清若突然笑道,“前两天同事约我去看电影,看的就是这一部,剧情很搞笑,苏雪也很漂亮。”
沈清若现在也是几个为数不多知道洛天远真实背景的人之一。
随着两家关系越来越好,洛天远似乎也没打算避讳她。
沈清若知道这部电影就是致颜传媒投资开拍的,一经上映票房大爆,苏雪更是现在致颜传媒力捧的女艺人。
今年二月份时,她也见过苏雪一面。
苏雪是港城人,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说话也软言细语,更像是在撒娇。港城美人太多,各具特色,在这种环境下,苏雪仍然能排在中上,可见她有多美。
那时候苏雪一脸好奇,只是微抬下巴问她:“你跟天远是什么关系?是他女友吗?”
她笑着摇了摇头,说不是。
苏雪立马就开心起来,眼睛亮亮的,“那我相信你。”
……
洛天远看了一眼海报上明眸皓齿的女人,表情一如既往的温和,只是眼里掠过一丝笑意,“她听你这么说肯定很高兴。”
几年前苏雪为了给母亲治病,经人介绍准备去拍广告,哪知道这是一场骗局,在饭局上肥头大耳的老板偷偷给她下药,她喝了酒后被老板带回酒店,正在混沌时,仅存一丝的理智逼着她从房间跑出来,正好撞上了来港城出差的洛天远。
洛天远救了她,见她有天赋,容貌也好,在征得她同意以后,将她签了下来。
既然提到了苏雪,洛天远也就顺便说道:“我准备等书颜跟小宴考试完了以后带他们去一趟港城,去年不是就办了通行证吗?之前在星月湾买的房子书颜还没去过,我想带她看看,也顺便看看公司的情况,清若,你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边的总公司你还没去过。”
“港城?”
洛天远点头:“清若,你知道我信任的人不多,以后除了海外部以外,我想把更重要的工作交给你,所以希望你能多学习多见识,当然,我这不是给你压力,也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沈清若见识不俗,可能因为过去几年的经历,她在刚来公司时,是有些怯懦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她在前半生都没有工作的经验,之后生下沈宴,不得不挑起生活的担子,从事的也是比较简单的工作,她从未想过自己能在职场上大放光彩。
是洛天远给了她机会,她在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以后,也开始变得自信起来。
毫不夸张的说,是洛天远让她看到了原来在自己身上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她不再犹豫,她想抓住每一个机会,“好。”
——
洛天远回到家时,洛书颜正在研究刚从音像店买来的磁带。
“喜欢萧然?”洛天远坐了下来,看了一眼笑着问道。
“还好,他的歌蛮好听的。”
现在好歌手太多了。洛书颜感觉好歌都听不完。
洛天远道:“要是喜欢他的话,爸爸可以拜托熟人去给你要个签名照。我有个朋友就在这家公司上班,有时候会碰到萧然。”
……又是无中生友。
洛书颜已经习惯了,偶尔也会感叹一下老爸的演技真好,跟那些电影明星都有得一拼了。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家里的真实情况,恐怕她还被蒙在鼓里,以为家里刚从温饱家庭迈向小康。
不过自从前年发生了一件事情以后,她开始明白理解老父亲的苦心了。
前年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新闻,某市首富之子被人绑架,绑匪提出百万赎金,还好警察叔叔给力,否则那个可怜的小男孩多半会被撕票。
当时她也听说了这个新闻,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天晚上她口渴起床喝水,看到爸爸坐在客厅里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她走过去一瞧,爸爸看的就是那个小孩被绑架的新闻。
她至今还记得爸爸看向她时,满脸紧张与害怕。
这两个词用在爸爸身上似乎很不合适,无论在哪个时候,他都是淡定从容的,可她确定自己没有眼花,那一刻开始她明白了爸爸的苦心,也知道爸爸掩饰富豪身份的原因了。
想到自己今天下午放学后在音像店里跟沈宴的一番话,她抿了抿唇。
“不要啦。”洛书颜将磁带放在书包里,“是我同桌喜欢他,我还好,路人粉而已。”
洛天远难得的疑惑了:“路人……粉?那是什么?”
这已经是洛书颜不知道多少次脱口而出的怪词了,“就是有点好感,只是偶尔关注一下。”
“好吧。”
洛天远有些遗憾。
他现在越来越摸不准女儿的喜好了,就连穿衣风格,她都是更喜欢沈清若给她挑的,他给她挑的明明很可爱很淑女,她反而没那么喜欢,就算嘴上说喜欢,实际上也最多穿那么几次。蛋糕糖果零食她这两年也不怎么吃了,还很严肃地叮嘱他不要浪费不要买。
他突然想到,之前跟他有过合作的熊总比他要年长十来岁,那次在饭局上喝多了,熊总就拉着他倾吐心事,说女儿在国外留学,每次给她打电话,他说十句,她回一句,他发一长条短信叮嘱她注意身体不要亏待自己,她就回一个“哦,知道了”……
原本他以为女儿喜欢萧然,下次就找机会安排她跟萧然见一面,结果女儿反应也是淡淡。
以后会不会女儿有什么心事也不会跟他说?虽然他也知道等孩子十来岁以后,秘密跟心事都会选择跟朋友分享,但他还是希望女儿能多黏着他。
洛书颜及时地发现爸爸的情绪有一点点低落。
“爸爸,我想看电影了。”
洛天远立马就高兴了:“好,收拾一下,爸爸这就带你去看电影,看完电影还想做什么呢,吃不吃必胜客,还是肯德基?”
——
与此同时,东溪别墅里陆行森手里拿着一张照片。
他双目怔然的盯着照片里的女人。
女人坐在光线昏暗的餐厅里,由于隔着一段距离,只能看到她的侧颜。
江丞瞥了陆行森一眼,弹了弹烟灰,故作不经意地说:“这是我的人在港城时拍的照片,当时不敢惊动她,只拍了这么一张照片,其实我也不敢断定照片里的人就是她,毕竟隔着距离,又只是个侧脸,我也不敢认,不过想想,这都过去快十二年了,就是我们比起从前都变化不小,她肯定也是有变化的。”
陆行森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分离太久了,或者说他潜意识里已经接受了她不在人世这件事吗?看着这照片,除了刚开始的紧张以外,竟然没有一丝丝别的情绪。
平静到他都诧异。
如果说他已经接受了这件事,已经放下了她,为什么在看到这屋子里她的东西时,心还是会被牵动,还是会痛?
“她……还好吗?”陆行森过了半晌问道。
起点文男主是我爸 第35节
江丞勉强压下内心那一点心虚,说道:“还不错,不过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改了名字,我让人查过,她现在叫叶如秋,在港城一所小学教书。”
“港城……”陆行森的视线从照片转移到茶几上的杯子上,他声音喑哑,神情黯然,“以前她是说过想看看维多利亚港。江丞,这几天忙完了我去一趟港城。”
总归是要去一趟的。
问问她,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为什么能狠心这么多年不露面。
他也想知道,找了她十多年,为什么这一刻有了她的消息看到她的照片,他却如此平静。
第43章
从东溪别墅出来,江丞回到车上便拨通了陆夫人的电话。
“阿姨,我不知道行森有没有相信照片上的女人是沈沁,不过他有说要去一趟港城,应该是信了的,毕竟过了十多年了,人的相貌发生一点改变也是正常的。”江丞低声说,“只是我不知道行森见过那个叶小姐以后会不会如您所想。”
江丞是陆行森多年的好友,两人从记事起就一块儿玩了,现在见陆行森如此偏执,过着如同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他心里也难受。
所以,当陆夫人找上他,希望他能帮忙时,他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陆夫人这两年来一直都在寻找跟沈沁长相相似的人,几个月前,终于在港城找到了叶如秋,叶如秋算是目前最像沈沁的人了,在光线昏暗的地方,几乎有八、九成相像。
叶如秋的真实年龄比沈沁要小两岁,从小家境贫寒,靠母亲四处为人打工生活,几乎不费什么力气,陆夫人就打动了叶如秋,这几个月正在让叶如秋从行为习惯乃至言语谈吐方面学习沈沁。
陆夫人觉得,以儿子对沈沁的在意,这十多年来他是怎么过的,她这个当母亲的都看在眼里,现在出现了一个赝品,儿子也有可能沉迷在这种幻想中。
当然陆夫人不太看得上叶如秋这种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没有学识的女子,叶如秋在市井中长大,爱慕虚荣、小家子气,陆夫人只打算让叶如秋陪在儿子身边一段时间,叶如秋并不聪明,她的本性儿子一定会看透的,到那个时候,儿子便会厌恶,叶如秋越是长得像沈沁,儿子就越容易放下。
玩腻了、沉迷够了,儿子一定会抽身的,到时候她便会给儿子重新安排一个女人,一个门当户对、符合陆太太身份的女人。
陆夫人很有把握:“我的儿子我是了解的,小沁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可要好好活着,我想,小沁在天有灵,肯定也希望行森能过得幸福。”
江丞却没陆夫人这样乐观。
人死了,她的形象便会被活人美化。如果行森真的那么容易走出来,又何必蹉跎这十来年?
不过既然拜托到他这里来了,他为了好友也要试一试,希望那个叶如秋能够让行森走出来吧。
——
洛书颜送给唐雨的磁带,唐雨特别喜欢。
之前哪怕唐雨的妈妈耳提面命,恨不得抄家伙揍她了,她也没想改掉驼背的行为,洛书颜那天说了以后,又找了好几个漂亮女明星的贴图来,告诉她,自信才是一种美,你看,这些女明星的胸也很大啊,哪里丑了,别人想都想不来,还要去做隆胸手术呢。
由于洛书颜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跟表情都很真诚,而且眼神也是艳羡的,唐雨便信了她的话。
洛书颜虽然才转学过来这边一年,但她成绩好、长相漂亮、人缘又好,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了,唐雨觉得,她说的话肯定是真的,想到自己也有地方令洛书颜羡慕,她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就一点儿都不烦恼了,背也悄悄地挺直了。
唐雨也送了洛书颜一张音乐贺卡。
纵观学生时代的大大小小考试,小升初考试绝对不算很重要,跟中考和高考是不能比的,但六年级的学生们也知道了,下一次开学,可能身边的同学就不是原来的了,所以这阵子便流行起写同学录以及送礼物。
送的最多的礼物就是贺卡了。
有音乐的跟没音乐的是不一样的,送给玩得好的,那自然是有音乐的,玩得一般的,就只能收到平平无奇无音乐的普通贺卡。
洛书颜人缘好,收了一大叠贺卡。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沈宴也收到了很多贺卡,大多数都是女生送的。
转念一想这样的情况也是正常的,沈宴不仅长得好,还有学霸光环,有小女生喜欢一点儿都不奇怪。
这天晚上,沈宴去书店买了一张特别花哨的贺卡,听老板说是卖得最好的,他买了贺卡回到房间,正准备拿笔写点什么的,突然灵机一动,笔从右手来到了左手,他不是左撇子,想要用左手写字,就是希望洛书颜不要发现是他送的贺卡。
其实他觉得送贺卡特别无聊。
不过别的人都给洛书颜送了贺卡,她收到也很开心,那他就勉为其难的也送一份吧。
沈宴小小年纪,写字已经很好看了,就连老师都夸他,卷面整洁,令人眼前一亮。
他用左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着——
【永远开心,永远快乐。】
左手写字,跟右手写字是不一样的,沈宴就算想写好,也还是有些歪歪扭扭,不过他想,洛书颜是绝对看不出来的,这就放心了。
这是沈宴在这一年送出去的第一张贺卡,也是唯一一张。
只可惜,洛书颜收贺卡收到手软,这一张话语并不多的贺卡也没有引起她的注意,被她放在抽屉里,跟其他同学的贺卡在一块儿。
——
小升初考试的前一天要布置考场。
老师们人手不足,又习惯了将这种事情都交给学生,于是,六年级的小学生十分兴奋地搬着课桌跟椅子去往别的教室。
课桌是学校里的,有学生用削铅笔的小刀在课桌上刻了“早”字,也有些调皮的学生用改正液在课桌上写“xxx专用”。
沈宴除了搬桌子以外还要监督同学们布置考场,有一张课桌大剌剌的在走廊上,出去准备将这课桌搬进来时,只见课桌桌面上用黑色的圆珠笔涂黑写了一行字——洛书颜我喜欢你。
他面无表情的盯着这一行字,从书包的侧边拿出改正液,非常果断的涂上,直至完全覆盖。
洛书颜跟沈宴都约好了,谁先搬完课桌谁就在教学楼前的花坛等着,明天就要考试了,沈清若今天也是提前下班准备做拿手好菜为他们打气,原本洛天远是要带他们去外面吃海鲜的,但沈清若没同意,这要是平常也就算了,考试前夕怎么能在外面吃,吃坏了肚子影响考试发挥怎么办?洛天远觉得很有道理,只能将海鲜大餐安排在考试以后了。
洛书颜比沈宴要提前搬完书桌,跟班上同学说了一会儿话后,就背着书包去花坛了,到了花坛,沈宴还没来。
她也不着急,坐在花坛上等着。
哪知道没等到沈宴,倒是等到了班上一个很调皮捣蛋的男同学陈盛云。
陈盛云成绩不是很好,总是垫底,平常看他穿着打扮,还有透露出来的信息,大概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做餐饮生意的,他只比沈宴矮一点,平常很调皮,作业从不按时交,老师拿他都没办法。
洛书颜见陈盛云似乎目的明确朝着她这边过来,她赶紧站了起来,还以为是谁找她有事。
哪知道陈盛云来到她面前后又不吭声了。
洛书颜便摸不准这个同学找她是做什么了,正准备问时,陈盛云提了个纸袋子递给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皮肤有些黑的缘故,他脸红也看不出来,只是说话不像平常那样嚣张,还有些吞吞吐吐,“洛、洛书颜,之前我看你在别人的同学录上写了生日。”
恩,然后呢?
陈盛云不敢看她:“你生日时我们都放假了,这礼物我就提起送给你,都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希望你会喜欢。”
洛书颜当场就愣住了。
她跟陈盛云一点儿都不熟,话都没说过几句,他这是什么意思?
这礼物她肯定是不能收的。
就在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时,只见沈宴背着书包走过来了,陈盛云也看到了,也不敢再说什么了,将礼物放在花坛上就一溜烟跑了,他天不怕地不怕,跟父母都敢顶嘴,可看到沈宴,他就有点儿发怵。
沈宴来到洛书颜身边,洛书颜出于好奇心理,再加上人家这礼物的确是送给她的,便拿了起来,一看,居然是个透明玻璃罐,里面都是时下流行的纸叠小星星,少说也有好几百个。
刚才陈盛云又说是他亲手做的。
洛书颜实在很难想象他叠小星星的样子……
不过这也不耽误她诧异:“哇。”
沈宴凑过去一瞧,“这什么?”
洛书颜:“小星星,现在好像初中高中流行送这个,估计这个里面有九百九十九个,好惊讶啊,他看起来不像会是叠这个的人啊,还一叠就叠这么多。”
沈宴瞥了她一眼,语气冷淡:“你怎么知道不是他买的?”
洛书颜:“他说是他自己做的。”
沈宴:“这要是是他叠的,我跟你姓。”
洛书颜:“……”
沈宴:“这要不是他叠的,你跟我姓。”
洛书颜想起陈盛云说那话时的真诚模样,觉得沈宴是以貌取人,一时也被他这话激到了。
可现在陈盛云走了,根本就没有什么办法去证实这件事。
不过这个谜题到了晚上就被洛书颜发现了谜底。
她复习完准备上床睡觉时,又看到书桌上的星星罐,想起唐雨也叠过的,当时好像是在叠之前写了字,写好了再叠的,说不定这个纸星星里也有字呢?
洛书颜干脆打开那个玻璃罐,随便捡了一颗纸星星,小心翼翼的拆开一看,的确是有字,定睛一看——
陈盛风,我喜欢你。
……
如果她没记错,陈盛风是陈盛云的哥哥,好像今年在读高一吧?上次他们开运动会,陈盛风就来接过陈盛云,因为长相帅气,她还被迫从几个女生那里吃过瓜。
难道这一罐星星是喜欢陈盛风的女生送的,结果被陈盛云拿来送给她?
还能这样操作吗??
洛书颜再想起沈宴说的话,无语凝噎。
第44章
小升初的考试结束以后,洛书颜就松了一口气。
虽然她潜意识里也觉得比起中考跟高考,这种考试在学生时代并不算很重要,发挥自己平常该有的水平就可以了,可无奈沈宴对这次的考试特别上心,他还不许她懒散对待,这个学期以来,洛书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认真。
沈宴为了刺激她,还说别到时候上了初中,他在火箭班,她在普通班……
这小孩现在嘴巴越来越毒了。
然而洛书颜也的确不想太丢脸,其实书本上的内容她都啃得滚瓜烂熟了,可她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太粗心。
因为粗心,在上次期中考试时,让她都多丢了好几分。
沈宴当时皱着眉头都能把苍蝇夹死,光是她的试卷他都翻了好几遍,从那次考试以后,他便拉着她晚上一块儿复习了,好像丢分的人是他一样。
这次考试前,他更是破天荒的嗦起来,在考场外面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别急着交卷,多审题,做完卷子以后再耐着性子从头到尾检查一次,她知道他是为了她好,只是也经不住这样念叨,当即在考场外面发誓,说一定会考上火箭班的。
沈宴却看着她:“你的志向就跟针眼一样小是吗?”
洛书颜:“……”
沈宴很认真地,“这次考全城前五吧。”
洛书颜却吓了一大跳,全城前五是什么概念?西城光是小学就有好几所,这次是统一小升初,考全城前五那难度确实有些高了。
起点文男主是我爸 第36节
不说别的,就在他们这所小学,她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考年级第二,但偶尔那么一两次考试也会考第三,现在沈宴让她考全城前五,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不是所有的人穿越、重生一次都会变成学霸学神的,她因为对课本上的内容熟悉,所以学起来并不吃力,但这并不代表她就能考第一考前五,毕竟无论哪个年龄哪个时候,都是不缺真正聪明用功的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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