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明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白马赵子龙
并且前往北美大陆还是非常重要的……换句话说就是,杨山芦准备解决掉美//帝的问题了……后世他以世界警察自居?还老是找中国人的麻烦?(例如最近的南//海争端),那么现在就把这个祸害给扼杀在襁褓中!
而且杨山芦还知道,,后世的美//帝地盘实在太过庞大,作为地球上的一极,傲视全球!所以其他办法都不怎么好使的。
并且因为美//帝的历史底蕴很浅,在这个时代都根本没有建国的(此后还要一百多年,乔治.华盛//顿在费/城宣讲了独立宣言,美//帝这个国家才算正式成立的),所以现在想报复都找不到人!
所以杨山芦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移民占领来得最为有效,虽然这是一个最笨,也很费时费力,但也是一个最有效的方法!
后世美//国不是有一个唐人街吗?现在杨山芦就要建立一个唐人国!在美//帝庞大的领土上横插一缸子!从上面给他狠狠挖下一块肉来!
并且现在美//帝的地盘,那就是一张白纸,所以杨山芦选的还是他最精华的地段!像阿拉斯加州那样的寒冷地方他是不会要的。
(也就是在1853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后,俄国佬担心阿拉斯加这块殖民地被英/国抢走,所以才和美/国政府协商,最终由美/国佬花了720万美元购得,不过当时在购买之后,很多美/国人嘲笑政府买回来一个电冰箱)。
要选就选华盛//顿、纽/约这样的精华地带!(华盛//顿是美//国的政治中心,纽/约是美//国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因为优越的地理位置,也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中心),甚至把这二处全部囊括囊中,那也是可以考虑的,而只有这样,才能狠狠地阴老美一把!让他还没诞生的时候,就已经先天不足了!
这样就算日后美//帝还是如期崛起,他的地盘也要大大缩水,还尽是一些价值不高的地盘!这样一来,对中国的威胁也将大大降低了!
而杨山芦的具体打算就是这样的,先过去看看大致形势,然后就按上述所说的地域,划下一块地盘(现在那些地方,都是属于北美大陆上的土著,印第安人的,可以用等价交换的方式,从他们手里购买过来)。
再之后就可以每年进行移民,从大明移民,例如每年移民20万人,连续十年之后,北美大陆上就可以有200万汉人。
这点人口对于大明近亿人口来说,完全是毛毛雨,,可是放在北美大陆上,却是一股已经无法忽视的力量,完全抵得上欧洲一些国家的人口了。
而到了那时,就可以非常自豪的把华盛//顿,改名为新南/京了!完全可以建立一个新兴的国家!
并且还需要看到,,因为汉人比原来的历史上,提前几百年登陆北美,并且还是以一个国家的强大姿态登陆的,这样放眼天下,就有三个都由我们汉人建国和主导的国家——大明、金蛋岛、和这个国家!
而这样一来,,在全世界范围内,我汉人的力量就得以大大增强!在全世界的话语权也得以大大增强!
而反观美//帝呢,还没成立就遭到肢解,却要比后世大大衰弱了!然后这样一增一减之下,未来的天下大势也就值得期待了,甚至这样一来,未来是不是就会轮到我们华人当家作主,来当这个世界霸主呢?
并且可以相信,以华人的勤劳善良,悠久文化底蕴,这对全世界都是一件好事!所以到时候,由华人来执掌世界新次序,到时候是不是全世界的面貌,都会变得为之一新呢?杨山芦对此表示很期待……
并且相信,这也是每一个爱国者,都是非常期待的吧……世界由我而变!
ps 看来白马我低估了对于美/帝的痛恨,所以二三天内还不能结束,不过本月内,变明肯定是会结束的,不会注水拖延的,敬请放心。
变明 第四百九十二章登陆北美!
崇祯十九年三月,又是经过了近四个月的漫长航行之后,杨山芦率领的大中华舰队,终于成功到达了北美大陆。
而他选择的登陆地点,就是后世美//帝的精华区域所在——也就是弗吉//利亚州的州府,詹姆士河边上的位置。
而之所以选择这里,那也是有原因的……约三十年前,104名英国殖民者已经在这里登陆,并且建起了英国在北美大陆的第一个殖民点——詹姆士镇,进而掀开了殖民的热潮。
而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建设后,英国佬已经成功在北美这块土地上扎下根来。
所以现在,来到这片陌生的,尚未开化的大陆(此时的北美大陆,几乎全是尚未开发的原始森林,和处于刀耕火种状态的印第安土著,‘文明’的火种还很少),所以第一步先和这些地头蛇接洽,还是很有必要的。
除此之外,杨山芦选择在这里登陆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不得不说这些英国佬还是有些狗屎运,他们当年误打误撞的选择在这里登陆,并且建立的第一个殖民点,还是后世美//帝的精华地带。
并且此地距离杨山芦所选的目标,华盛/顿和纽/约什么的,距离也是非常近(只有几百公里的路程),所以先依托此地,打下汉人在此的第一个据点,然后再慢慢发展,这对于建立后世的唐人国,还是很有好处的。
而等到杨山芦率领着大中华舰队,在海边停泊之后,因为之前已经派人通知了镇上的英国佬,所以此时已经有英国人等在这里了。
(杨山芦来到此地,还有身份上的天然优势,他在离开英国之前,就让查理一世给这处殖民地的头目下了一道命令,让他无条件全权听从杨山芦的命令,协助他进行一切事情!所以现在,杨山芦就可以享受到很多便利待遇)。
就好像现在,杨山芦在五百护卫,五百玄甲军的保护下,才刚刚登上了北美洲这块土地,等候的几个英国佬已经迎了上来,为首的一个高个白人还是詹姆士镇的镇长,同时还是当地驻军的头目(因为是草创的殖民地,实行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
“尊贵的阁下,鄙人代表整个詹姆士镇,欢迎您的到来!”等到看见了杨山芦一行人之后,这位詹姆士镇的镇长立即前来迎接,并且还是以觐见王室的礼节来迎接他——都跪在地上亲吻杨山芦的靴子!态度之谦卑无以伦比!
当然他不这么做也是不行的,通过国王给他的照会,包括之前通知他的人描述中,他已经知道眼前这位是什么样的存在了……
连他们的本土军队都被击败了(海陆两军都是如此),甚至他们的国王还被迫签下了屈辱的城下之盟!所以现在他们这样千把人的一个小镇,还有什么蹦跶的吗?
对于这些英国佬,杨山芦现在还是要利用他们的,所以在双方见面之后,杨山芦就是在不经意中,让他们见到了护卫们身上背着的燧发枪。
而这位艾伦镇长显然也是识货的,等到他看见这些散发着蓝光的燧发枪,和他们装备的火绳枪截然不同(没有了长长的火绳,看着更加精干,简练),他的心中就是一凛,知道这些都是可怕的武器,国内的数万大军就是由此打得找不到北的!
然后他在看见停泊在岸边的如林船帆之后,更是心生敬畏,知道只有不耍花招,老老实实的服务他们,那才是正途。
然后杨山芦见了这个英国佬的表情,也是可以满意……对于这样的欧洲搅屎棍,有了敬畏之心,才会老老实实的听命吧……
当然杨山芦除了敲打他们之外,还不忘给点好处,再丢几根骨头出来。
所以接着杨山芦就是说道:“我虽然征服了英国,但是我还是抱着善意而来,所以你只要好好予以配合的话,我不介意以后向你们的国王写一封推荐信,让你的家族徽章更加闪耀!”
“啊!如此就多谢阁下了!鄙人一定竭诚为阁下服务!”艾伦现在只是一个勋爵,而如果能更上一层楼的话,那就可以当上男爵,正式挤入上流阶层了!所以这样的机会他必须要抓住的!
而且说到底,像他这样远渡重洋,千里迢迢来到这块陌生的土地,然后还要忍受各种风险进行开拓,不就是为了振兴家族吗?可是现在呢?似乎可以轻轻松松的得到了?
所以接下来,这位詹姆士镇的最高头目,就像是见到了肉骨头的哈巴狗一样,就差冲杨山芦摇尾巴了!他就是变得精神百倍,殷勤的在前面带路,领着杨山芦一行人,往詹姆士镇的方向走去。
詹姆士镇建在詹姆斯河的入海口处不远,等到杨山芦一行人来到之后,粗略打量一下,就可以看出哪怕经过近30年的发展,这依然是一个千把人的小镇而已,甚至其中军人的数量一半都不到的。
(当然这也正是英国佬的短板之一,像他们这样的弹丸小国,本土一共才有多少人呢?能比得上大明一个省的人口吗?
所以之所以能够成就日不落帝国的荣耀,也就是他们占据了先行之利的优势而已,不过现在嘛……既然杨山芦来了,也就没他们什么事了。)
然后杨山芦还看到,在河岸的两边,还有一些其他国家所建立的殖民点,像什么法国、德国、荷兰之类的,当然规模同样也都不大,也就是二三百人左右的小镇而已。
然后这些小镇忽然看见一支强大武装的到来,都是派人来了解了一下。不过在大致打探清楚之后,他们都是缩了回去……有能力打败英国佬的队伍,可不是他们能够招惹的。
然后以杨山芦的眼力,再结合他历史上所知道的知识,再这样大致看了一遍之后,就已经知道了这些殖民点现在的状况,总的来说还属于刚刚扎根,尚未展开的状态。
(大约还要二百年之后,此地的殖民地才能形成气候)
既然这样的话,杨山芦也就失去了详细观看的兴趣,他只是进入了詹姆士镇之后,稍坐片刻,就对那位艾伦镇长说明了来意。
也就是需要他提供协助,或者说起到一个向导和印第安人沟通的作用,帮助他们向北开拓,拿下后世的宾夕/法尼亚州,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等地方。
而等到这个艾伦勋爵听了杨山芦的来意之后,完全没有任何意见的……反正对他们来说,这块大陆是无穷想象的大,他们英国人到达此地三十年,也不过是占据了微不足道的一个点而已,所以现在这些东方人要去开拓新的世界,他们完全没有异议的。
于是再接下来,杨山芦在这位镇长提供的周边简易地图中,就开始规划起了开拓的路线。
然后初步定下来,他会以詹姆士河为依托,然后向北开拓(初期沿水而居,比较容易开拓定居点),而他的最终目的,就是切割下后世美//帝的东北部精华地带。
这块地带面积很大,包括后世的马里/兰州,宾夕法/尼亚州,新/泽西州,马塞/诸塞州,纽/约州,佛吉/尼亚州等几大洲(里面包含了华盛/顿和纽/约等精华区域),是后世美//帝的精华所在。
如果把后世中国的地域比作一头大公鸡的话,美//帝的地域就可以看作是一把菜刀,而现在杨山芦所做的,就是切割下这把菜刀的刀柄,然后就可以把这把菜刀握在手中。
而这样一来,这把菜刀的危险性,乃至威慑力,就可以大大降低了(因为杨山芦占据的,都是后世美//帝的精华地带,虽然面积只有占到整个美//帝地域的约十分之一,却类似于大明的苏杭,扬州等繁华之地,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当然,要执行这个计划,就必须和此时北美大陆上的主人——也就是那些印第安土著打交道。
而在这一点上,艾伦等殖民者已经在此地生存三十年,有着丰富的经验,所以接下来,杨山芦就让艾伦替他进行约谈,他要和这些地方的印第安酋长们谈一谈,好问他们买下来这些地方。
没错,这就是这个时代通行的方式——出资向他们购买,当然你是用几颗廉价的玻璃珠子,就向他们换下大片的土地,还是采用更加有道德的交易方式,那就取决于你的良心了。
“艾伦,你认识此地的部族首领吗?”作为开拓的第一步,杨山芦就是用手指着距离此地十公里的一块地域问道。
(也就是后世佛吉尼亚州的地域)
“没问题——”这位一心想着更上一层楼的勋爵连忙点头,他在此地生活了三十年,认识附近大大小小几十个印第安族的头领。
并且此时的印第安人还未遭到这些殖民者的大量屠杀(为了以最低成本获取土地),所以此时印第安人的特点就是,部族多而分散。
在北美大陆这块二千多万平方公里的庞大地域上,分布有大大小小几万个部族,每个部族的人口从几百到几千不等(当时整个北美大陆上,因为生产力的落后,印第安人的总人口约在一千万人左右)。
包括这些部族之间,风俗,语言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想要顺利交流的话,就是需要他们这些地头蛇出马的时候了。
然后看见这位英国殖民者做事还算卖力,杨山芦就打算先给他一点甜头了。
“来人啊,去取一箱金币来!”随着杨山芦的吩咐,很快就有护卫扛来了一箱金币,而等到杨山芦示意这位艾伦镇长可以打开后,这位英国殖民者顿时惊呆了——在这个近半人高的大箱子里,里面堆得满满的,都是金光灿灿的,可爱的皇家玫瑰!
(皇家玫瑰是此时英国的主流金币,并且价值很高,1皇家玫瑰等于2英镑)
“好好做事!这些就都是你的!”杨山芦就是又抛出了一根肉骨头,还是比较多肉的那种。
“哗!”这位还徘徊在英国上流阶层门外,收入不高的艾伦镇长,见状都差点乐得晕过去了,甚至激动得恨不得再次亲吻杨山芦的靴子了!
天哪!这么多金币,他干上一辈子能赚到这么多吗?可是现在呢?就这么轻轻松松获得了?
“愿为阁下效犬马之劳!”这位艾伦镇长当即举手发誓!也就是现在没有圣经,不然他都要把手按上去发誓了!
而杨山芦见了就是非常满意,这么点金币就被砸晕了吗?看来效果很好啊!可是你要知道,这些本来就是你们大英帝国的呀!这算不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
要知道在把英国佬打服之后,这样的赔款都有上万箱的!而现在能用来换取珍贵的土地,还是非常值得的呀!
于是这些都做好后,接下来杨山芦就开始期待,和印第安酋长的正式接触了。
变明 第四百九十三章成功拿下!
艾伦镇长做事还是很有效率的,两天之后,他就联系到了附近最大的一个印第安种族——科曼奇族。
科曼奇族占据的就是杨山芦看中的第一个据点,并且科曼奇族占据的地盘还很大,怎么也得有近千平方公里……因为他们在印第安人中,已经算是那种大型部族,人口都有好几千的。
所以这位艾伦勋爵能够直接联系到他,看来还是很卖力的。
然后双方约定,就是在双方势力的交界处见面,谈判土地问题。
既然接下来要谈判了,由于担心谈判时手下不能临场决断,所以杨山芦还是决定亲自前去。
当然,为了避免发生什么意外(毕竟印第安人的文明程度还是很低的,谁也说不准谈判现场会发生什么事情),于是杨山芦就把自己伪装成谈判团中的一个护卫,跟在正式谈判人员的身后,这样在和那些印第安人见面的时候,危险性就大大降低了。
这样都准备妥当之后,一支由一百名护卫,一百名特种营军士,然后再加三名谈判人员组成的队伍,就这样往目的地赶去。
谈判地点是放在离着此地十里处,一个叫做鲁比的小树林中,因为平时英国佬和科曼奇族分属两个种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双方就选在此地划了一条隔离带,划地而治,今天就在这条隔离带里面见面。
然后在前往的过程中,杨山芦还很注意观看沿途的景色,此时的北美大陆,基本还处于未开垦的原始状态,很多地方都是成片的森林覆盖,还都是北美独有的树种,像什么枫木,云杉,樱桃木,胡桃木等等,都是长得非常高大,一人抱不过来。
而这些大树在杨山芦眼里,都是很好的资源啊……想想后世价格昂贵的樱桃木家具,虽然做成之后非常漂亮,可是想买的话都要掂量一下,可是现在这里,大片的优质木材却无人问津……所以看到这些,杨山芦就更加感觉来对了。
等到赶到地方之后,科曼奇族也已经同时到达,来了一共有近百人的样子,然后他们的打扮也符合杨山芦的认知,这些印第安人脸上涂着油彩,身上披着北美豪猪皮,或者是狼皮,手臂等裸露的地方还绘着各种猛兽的图案,头上则是插着一根到二根白头鹰的羽毛。
而为首的一个印第安人,除了这些标准配备之外,头上则是插着三根白头鹰的羽毛,在阳光下显得非常显眼,显然这位就是今天的谈判代表,科曼奇族的族长了。
只是,双方见面的气氛,却并不是如何愉快的。
当然这个原因杨山芦随便想想也能猜到,毕竟英国佬这些殖民者,在开拓北美大陆的时候,手段大多都是不光彩的……也就是他们都是有原罪的!能骗就骗,能杀就杀!(遇到大的印第安部族就骗,遇到小的部族就杀)
所以英国佬的殖民史,就是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试举一例,例如二十年前荷兰殖民者登陆北美之后,看见当地印第安人实力强大,就用了欺骗的手法,用一箱廉价的的玻璃珠子,向他们交换到了曼哈顿岛,也就是后世纽/约市的精华区域,殖民者的嘴脸可见一斑)。
所以反映在此时此刻,就算是科曼奇这样印第安人的大型部族,在和英国佬打交道的过程中,也都没有受到公平对待,甚至还吃过几次亏的,如果不是忌惮于英国佬的武器先进,他们早就把这些殖民者赶出北美了。
所以现在哪怕是双方进行约谈,他们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的。
当然杨山芦看到这些,却对他的未来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此次陪同杨山芦一起前来的,就有那位艾伦镇长,包括他带来的一位英国通事,不过看他们的表情,却是根本不以为然的,显然在他们的眼里,印第安人能算是人吗?最多就是一群尚未开化的猴子而已。
不过杨山芦可是和那些殖民者不一样的……他信奉的是公平交换,友谊第一。
要知道现在的印第安人过得很苦……住的是用树枝、泥和草叶等材料垒成的窝棚,捕鱼是用的大树雕成的独木舟,风吹雨打毫无遮挡,甚至他们就算冬天来了也没有衣服穿,而是靠身上披一件狼皮来进行保暖,所以欺负这样的部族,你们好意思吗?
所以等到双方开始谈判之后,杨山芦就是当场表明了态度……也就是希望从他们手中买一块地,约为他们目前占据的一半地域(因为印第安人占据地盘的方式非常粗犷,就像动物界的老虎巡视山林一样,所以根本用不完)。
当然,他们愿意迁徙到别处去的话,能全部买下来就更好了(也就是后世佛吉尼亚州的地盘)。
而与之对应的,杨山芦付出的代价则是非常有诚意的。
例如之前的荷兰佬或者英国佬什么的,他们或者用廉价的玻璃珠子来交换曼哈顿岛,或者是用一枚绣花针就能交换一头牛,反正都是那种坑蒙拐骗的手段!甚至这还算好的,遇到那种弱小的部族,都直接举起屠刀杀光抹净的!
而现在呢,杨山芦付出的可是高出百倍千倍的代价,虽然老实说,这和后世的价格相比,依然是微不足道的,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具有满满的诚意了。
例如就这次的交换而言,为了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他们目前占据的一半地域(约等于半个阳和道东路的面积),杨山芦开出的价格是五百件羊毛衫(因为看这些印第安人还算文明,所以杨山芦也就现身主持谈判了)。
甚至他在说出这个价码的时候,那位艾伦勋爵和他带来的通事,都震惊的嘴都张得老大了……这么好的毛纺品,他们在英国本土都从未见过,而现在居然要给这些愚昧的土著?还是一下子整整五百件?
“尊贵的阁下,您发生口误了吧?您的意思是说给他们五件吧?或者还是一件?”那位英国通事还以为杨山芦不了解‘行情’,就是连忙进行提醒。
不料杨山芦却是很坚定的道:“这不是口误,就是五百件!”
“因为缺德的事情我不干!你就按照这个翻译过去!”
于是这个英国通事无奈,只能叹息着进行了翻译,甚至他在心里感觉,杨山芦就是一个冤大头!对这些猴子这么客气!可是为什么在英国本土,却是那么狠呢?
当然同样的事情在那些印第安人看来,却是截然不同的。
就好比那位科曼奇族的酋长,一开始他在听到英国通事翻译的时候,还完全不理解什么意思……什么叫做上等的毛纺品?难道这是一种动物的毛皮?
甚至等到杨山芦拿出实物之后,他还有些懵懵懂懂的,甚至都尝试着从腿上穿上去!
然后杨山芦实在看不过去,派人给他做了示范后,这位科曼奇族的酋长这才穿上了平生第一件衣服!并且是在文明人世界中,都是属于绝对上等的衣服!
然后体会着带来的变化,这位科曼奇族的酋长都兴奋地差点跳了起来!
要知道现在可是三月份,虽然是在北美大陆,可也是比较寒冷的(现在正是小冰河时期的高峰期),连他们这些常年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都是冻得皮肤青紫的!可是现在呢?穿上之后他就完全感觉不到寒冷了!比最好的狼皮还要棒!
并且这样的好东西有多少呢?整整五百件!
当然五百件这么大的数字,这位酋长理解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等到那位英国通事连说带比划,指着他带来的近百个印第安人,表示每人都能有一件,然后再乘以五倍后,这位科曼奇族的酋长这才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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