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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搞基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星陨落
有道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公孙起还没有出发,大秦后方就已经运输了粮草前往边关。
与此同时,民间也知道了大秦皇后将要赴北方边关的消息。
无论男女皆感到不敢置信。
象国小公主惊讶道,“你们大秦居然让女子上战场。”男人们呢?
王生听了嘴角微微抽搐,道,“殿下是凭借自己的真本事出征的。”
身为大秦的官员,王生自然是知道内情的,他更知道,被公孙起打败的那些人有多厉害,听说事后他们全都心服口服,并支持殿下上战场杀敌。
武将们败于公孙起的手下,那些文人们则出题考验公孙起的智慧,毕竟空有实力,只是莽夫一个,将军是当不得的。
结果后来也看见了,公孙起成功的通过考验拿到了虎符。
“女将军,听上去好厉害啊。”民间女子们感到惊心而又崇拜。
也有一些感触较深的女子,比如易如玉,在听到大秦殿下得到女将军的称谓以后,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眼中泪水滚烫着落下。
易如玉捂着自己的嘴,在室内哭的泣不成声,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可泪水就是止不住。





我在古代搞基建 第162节
哭是一种宣泄情绪的方式,也能适当的减缓人的压力。
骆礼在门外,有些犹豫是不是该进去。
过了好一会,易如玉控制好情绪,室内没有了声音,骆礼这才敲门,“请进。”
看到易如玉通红的双眼和脸上还未擦拭干净的泪痕,骆礼低头垂眸道,“是不是因为我们的婚事的原因,你才哭的?”
“不是,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突然感慨吾道不孤而已。”易如玉道。
“你也知道我对未来的规划,那就是入朝堂为官,可是像我这样想的女子太少了,大部分女子还是想要相夫教子,过安稳日子的。”
“走在这样一条路上,我不后悔,但是有时也会觉得有些孤单,可是殿下成为将军这件事,让我的心彻底的安稳了下来。”易如玉眼睛发光发亮道。
骆礼的政治感觉并不迟钝,“殿下能够成为将军绝对少不了陛下支持,这说明陛下是愿意提拔女子的。”
“是啊,从女医开始起,我就应该想到了。”
“女将军都有了,大秦的女文官还会远么。”易如玉笑着道。
骆礼看着这样的易如玉笑了,道,“这方面我不如你。”起码他没有为胡人融入大秦而积极努力过,他心底的自卑让他从未肖想过能够入朝为官。
可能是前半生的阅历导致,让他分不出太大的精力去“兼济天下”,他只想照顾好自己的小家就行,他就是俗人一个,骆礼清晰的评价自己道。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为大秦层次最高的几人之一,公孙起在民间的崇拜者可不少。
有本事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会受到热烈的欢迎。
民间不是没有心里泛酸,认为一个女子凌驾于大部分男人的头上,达成大部分男人终身都达不到成就,得不到的他们下意识的就想抨击公孙起。
皇后本该是天下女子的表率……只是还不等那些人拿公孙起的性别做文章,就被听到风声的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指责的抬不起头。
“就你这样的还想看不起殿下呢,有本事你就去当一个将军啊,做不到的人有什么资格嘲笑做到的人。”
“女人怎么了?你莫非不是女子生的,而是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
“这个时候你写这些东西出来,莫非是想乱我大秦军心?”
那些心里泛酸的人被周边的熟人给喷的一脸口水,心里面嫉妒的小火苗还没有旺盛起来,就被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给浇灭。
“娘亲,娘亲。”公孙起走后,赵墨白刚开始哭了好几天,直到赵燕歌重新把赵墨白一起睡才好上一点。
平时没事的时候,赵墨白最常叫的人就是自己的母亲。
赵燕歌给哭成小花猫的赵墨白擦脸道,“乖,娘亲又不是不回来了,别哭了。”
哭的好像他们已经彻底失去妻子/母亲一样,让赵燕歌心中微微的不适。
“那娘亲什么时候回来啊?”赵墨白扬起小脸问道,白净的面容上满是期待之色。
娘亲离开的第一天,想她。
娘亲离开的第二天,想她。
如今赵墨白已经不知道公孙起离开多久,想着是不是该回来了。
“来,我给你读大秦日报。”赵燕歌道。
大秦日报上有关于北方边关的消息。
公孙起刚过去,就整顿了军中风气,把因为有了强横热武器而松懈下来的将士们又重新操练,好好的整顿了一下军中的纪律,让他们变得令行禁止。
至于那些兵油子们听话不听话,上去揍上几顿就心服口服了。
这一次,日报上面,北方边关占据的篇幅同样不短,并且引发了大秦百姓们的热议。
因为公孙起在边关带头把头发给剪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对人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断发又有断头之称。
公孙起墨发及臀,在咸阳宫的时候一般只在尾端松松垮垮的绑着,听到媳妇把头发给剪了,赵燕歌心里一阵心疼。
她为什么带头剪头发?因为公孙起在去了边关以后,发现大部分士兵的头发因为不常梳洗而长满了虱子。
虱子藏在士兵们的长发下,并且因为士兵们睡大通铺的缘故,虱子的传染范围极其广泛,也只有少数勤洗澡并且独居的人才能逃过一劫,只是下面大部分士兵是没有这个条件的。
与其让它们隐蔽的藏在士兵的头发里面从士兵的头部汲取鲜血,还不如把虱子彻底的消灭在军营中。
头发身为身体的一部分,自然是非常重要的,公孙起身为将军,自然带头把头发剪掉。
女子的头发可比男子的头发宝贵的多,再说以公孙起的身份,大秦堂堂皇后都带头剪头发了,他们要是不做可就说不过去了。
公孙起的长发被剪到了及肩的位置,被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绑了起来,军营里面的大老爷们则被公孙起大手一挥,全都变成了板寸。
公孙太尉为了支持自己女儿,带头把头发给剪了个干净。
头发一少,虱子的踪迹可不就轻易被发现了么。
刚开始的时候,众人感到头上轻飘飘的,不适应极了,可是后来洗澡洗头发的时候,只需要用肥皂抹上两下,头发洗的快,干的也非常快,次数一多,虱子自然而然的也就消失了。
大秦日报上报道了边关处众人头发变短的前因后果,百姓们刚开始有些接受不能,觉得剪头发实在是太出格,太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了,可是看到后面短发能够消灭虱子,不少人又可耻的心动了。
虱子这个话题可不是军营才有的东西,普通的百姓们身上也有这个问题,不管是男女,留的都是长发,如此一来,虱子就没有那么好捉了。
不少受到头上虱子困扰的百姓们也都想头皮变得清净一点。
渐渐的,民间引发了头发要不要剪的话题。
有的人支持剪发,有的人则坚决反对。
双方的理由都非常的充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还是赵燕歌出面,让他们自由选择要不要把头发变短,不要试图去改变别人的想法。
也因为这个,民间后来多了不少专门为人理发的店面。
赵燕歌自然还是习惯长发,毕竟他头上又没有虱子问题的困扰。
“爹爹,我能不能也剪头发?”赵墨白听到母亲把头发剪了以后,问赵燕歌这个父亲道。
赵燕歌摸了摸儿子的头发,笑着道,“你压根就没有头发,怎么剪啊?”
赵墨白瞪大眼睛,看了看赵燕歌身后披散着的润泽长发,再摸摸自己短短的头发,沮丧道,“为什么白白没有长头发?”
“因为你年龄小。”不到两岁的奶娃娃头发再长能长到哪去。
“那等我以后头发长长了再剪吧。”赵墨白摸着自己的头发道。
赵燕歌,“你开心就好。”
除了军营,民间并没有大规模的剪发,毕竟周围大家都是长发,自己突然剪短发,感觉有些怪怪的。
至于头上虱子问题,他们以后可以洗澡洗的勤快一些,或者捉虱子捉的勤快一些。
这让医家的人有些看不下去了,特地推出能够去除虱子的特效药,成功免去了百姓们的纠结。
第191章
药水倒进热水中搅匀,而后用水洗发,几次下去,头上的虱子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随着大秦药材种植的面积越来越广,种类越来越多,医家的人把药材全都物尽其用,积极开发出药材的各种药性。
这次的去虱药水就是其中之一,其余的还有生发水、驱虫药等,开始介入百姓们的方方面面。
驱虫药就是打虫药,是专门治孩子们肚子里面的蛔虫。
味道被制的甜甜的,价格也不贵,是以小孩子还是非常喜欢吃这个药的。
除此之外,生发水也比较受欢迎。
别以为头发多就和头秃没有关系了,这是两码事。
比如用脑过度的书生们,他们的发际线到了中老年后就会变得危险,生发水能帮助他们明显的挽留住头发,数量很是畅销。
凭借着各种各样的医家产品,百家之一的医家已经慢慢盈利,虽然每年都还需要申请一大批经费,但是已经比以前入不敷出的局面好太多了。
与此同时,随着大秦各种种植业的发展,百姓们也渐渐的被划分为了田农、花农、果农、药农等,职业被细细的划分,让他们负责的每个职位都越来越清晰。
听到赵燕歌给他讲起这些民间趣事来,赵墨白被慢慢的转移了注意力,不再一心期盼着母亲的回归。
事实上公孙起短期内是回不来的,北方边关的野人踪迹越来越多,他们和大秦也开始有了接触和来往。
恩,是大秦和野人们的单方面来往。
公孙起带兵,见到一个野人就抓一个,见到一个部落就直接抓一窝,等大秦周边的野人都被清理干净以后,公孙起准备带着人深入。
野人们的大本营在雪山腹地,大秦的士兵们必须得经过长途跋涉才能走过去。
比起以前来,他们脚上穿的是合脚的千层底鞋子,别说雪地了,就是山路他们也不会畏惧,更别说后勤储备充足,让他们没有一点后顾之忧。
北方边关,公孙太尉看着自己的女儿,眼中有欣慰,有自豪,“这里有翁老和隐者两位百家先生坐镇,你可以放心大胆的冲锋陷阵,我就先回去咸阳城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公孙太尉对自己女儿的本事很是放心,这让他这个当父亲骄傲自豪的同时,也清晰的认识到,他真的老了。
年龄一上去,就有些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公孙太尉不想服老,却又不得不服老。
“父亲请放心,边关有我呢,您带着给墨白的礼物回去吧。”公孙起从长城往外俯瞰着前方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道,眉宇间洋溢着一种别样的自信和英气。
和在咸阳城不同,来到边关以后,还是有些不同的,起码在宫内的时候,公孙起闻不到那股浓郁的血腥,和马革裹尸还的气势。
脚下的土地好似都被彻底的染红,让人的鼻尖萦绕着一股阴冷的血腥味。
可是就是这样铁血而又无情的气氛让公孙起体内的热血开始沸腾,眸中染上异样的风采。
源自灵魂的力量让她渴望杀戮,渴望胜利,渴望和更多的对手对战。
这是在咸阳宫内那种安逸生活无法比拟的,公孙起身上的体温都因为来到边关而升高了一两度。
“你在北方边关一定要注意安全。”公孙太尉再三叮嘱道,依依不舍的带着几只体型庞大的巨狼返回了咸阳城。
公孙起于城楼之上默默的收回目光,而后看向了那些野人俘虏们。
接连攻下几个部落,让野人的数量已经增加到数百人,胡巫负责和他们接触,想从他们的口中套出更多的情报来。
只是就像草原部落的模式一样,野人部落之间的信息并不是很流通,问了好长时间,胡巫也没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
野人种族终将会步入胡人们的后尘,这样想着,胡巫就对那些对待他语气恶劣的野人们表示谅解。
大秦没有对那些野人们用刑,而是选择了美食诱惑,每天都给那些野人送足够半生不熟的肉食,大秦的士兵们就在他们的不远处制作出诱人至极的美食,虽然看不懂大秦士兵的烹饪手法,可是属于美食的味道是不会骗人的。
每天都被这样对待着,那些态度顽固的野人们咀嚼着嘴中的食物,心中越发的生无可恋。
“我们不能上当,一旦态度软化,就代表我们输了。”




我在古代搞基建 第163节
“没错,就算他们的食物再好吃又怎么样,我们又吃不到。”
在这之前,食物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果腹用以维持身体能量的存在,可是谁知道,吃东西原来也能变成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每天他们都用了莫大的毅力去抵抗这种诱惑力。
有野人抬头看了看那高耸的长城,只觉得心脏被束缚住,从此以后再不得自由。
想到这里,他们只觉的悲从中来,立马哭的无法自抑。
女子的哭声可以说是我见犹怜,那一群络腮胡子的汉子们哭起来呢?简直辣眼睛。
胡巫也震惊这群汉子们的泪水丰富,胡人男儿流血不流泪,怎么能和他们一直僵持不下的对手私下里居然是这个德行。
“这是大秦特有的美酒,味道比我们胡人酿制的青稞酒还要烈,你们可以尝尝看。”在胡人被大秦收服之前,这些邻居们可没少打劫草原部落的青稞酒。
他们身处的环境中需要足够的热量来抵御严寒,酒就是其中最奢侈的那种。
看到美酒摆在眼前,那群大汉们忘记了哭泣,声音安静下来以后,他们立马朝着烧刀子扑了过去,随后展开了激烈的争抢。
野人部落并没有非常明确的上下级之分,看到一名年轻的野人毫不客气的一脚踹在他们首领的脸上,而首领眼中并没有被冒犯的怒火,胡巫默默的退了出去。
翁老和隐者过来向胡巫询问有关野人们的进展,胡巫道,“这段时间观察下来,他们明显还处于弱肉强食的阶段,只是已经初具备了文明的萌芽。”
“想要彻底的收服他们,我们需要给他们鞭子和美酒。”
美酒能够彻底虏获一个野人的心,那是在他被鞭子收拾过以后。
要不然他们就会如同强盗一般,把好东西都给强抢过去。
公孙起没有去关注那些野人的信息,毕竟野人幼崽们已经被成功的送往了福利院,不出几代,他们的思想就会被同化,已经被成功虏获的野人们对大秦造不成威胁,之所以会费功夫,还是看在他们可以成为现成劳动力的份上。
等后勤准备妥当以后,公孙起就带领着大秦士兵们深入野人部落的腹地。
就在公孙起主外,赵燕歌主内,共同建设大秦时,一队人马从遥远的方向逶迤行来。
踩着大秦外贸队伍走过的痕迹,一批由西域人组成的商队前往着大秦的方向。
看到被绿色青草已经覆盖住的道路,跟随着队伍出发,在西域等待良久的旅人们期待道,“大秦国会是什么样子呢?”
队伍缓慢而坚定的前行着,把漫天的黄沙给甩到了身后去。
一路走来,胡人部落的老邻居们惊讶于他们的未现身。
信息没有流通,是以他们并不知晓他们的老邻居已经被大秦国所收服。
他们越是没有出现,就让西域队伍中的人们越发心惊胆战。
赵燕歌并不知道西域的动向,大秦内部一片风平浪静,百姓们种田的种田,家人们进工厂的进工厂,工人们搞基建的搞基建,孩子们读书的读书。
伴随着时间的过去,咸阳城成为大秦第一个安装上路灯的城市。
当电线被扯进百姓们家中后,百姓们心里好奇极了,等通电后,他们把家里面的开关开了关,关了开,看着明明灭灭的灯泡心神恍惚不已。
“这灯真的好亮啊,看上去就跟白天一样。”百姓们感慨道。
有了足够的光源,以后不管是孩子们读书,还是妇人们织布刺绣,都不会伤到眼睛了。
马路两边每隔一段就安装了一个路灯,路灯不如家中的光亮明亮,而是昏黄,只能为人们照清楚一段路程,可是因为它们数量众多,瞬间就让民间百姓们的迷路数量一下子降到最低。
老百姓们大都有夜盲症,如果想要根治,还得靠胡萝卜慢慢的把夜盲症给治好才行。
除此之外,青铜油车也开始在官员中间普及了起来,以右相左相为首,大秦的文武百官们纷纷抛下以前的马车、驴车,改为开青铜油车。
每天不少官员都开着青铜油车上朝,这让看到的百姓们感到羡慕不已。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开上油车啊?那可真是死也瞑目了。”
“电灯咱们都有了,油车还会远么。”
“有生之年咱们一定能够等到的。”百姓们纷纷为自己打气道。
这可不像以前,有些东西他们穷极一生也无法得到,而现在呢,很多东西,只要他们努力一把,就有拥有它们的机会,这样光明的未来如何不让他们心生热爱。
第192章
咸阳宫内,赵燕歌精神有些蔫哒。
他想他媳妇了。
眼看着大秦脱单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成双成对的存在,赵燕歌每每看到心里都觉得有些孤单。
想媳妇的赵燕歌一天往边关送上好几封信,刚开始公孙起还积极回应,后来随着公孙起深入敌方腹地,这种回信就被迫中断了。
和媳妇联系不上,赵燕歌就把公孙起以前的回信翻来覆去的看。
信上说了很多边关的事情,比如公孙太尉从野人部落那里得到的狼,公孙起说他看了会有惊喜。
还有野人部落们,对大秦的烧刀子非常的推崇,每天宁愿不吃饭也要喝酒。
等等信息看的赵燕歌不由会心一笑。
“算算时间的话,公孙太尉也快要回来了。”赵燕歌呢喃道。
单纯的送信速度肯定会比大部队快很多。
算算时间,公孙太尉也该回来了。
赵燕歌把这个消息告诉赵墨白,小家伙不禁眼眸一亮道,“外公给白白带礼物了么?”
“带了,带了很多呢。”赵燕歌道。
恩,考虑到野人部落的位置,他想他大概知道那些是什么了。
数天后,公孙太尉带领人回朝,等见过赵燕歌以后,公孙太尉的粗大腿就被赵墨白一把抱住,声音如蜜糖一般,“外公,你回来啦。”
外公都回来了,娘亲还会远么。
赵墨白好似已经看到了自己母亲回来的那一幕,等娘亲回来了,他一定要好好告爹爹的状。
公孙起不在,赵燕歌父子两人一起睡的,只是赵燕歌可没有公孙起来的细心,以前一家三口一起睡,公孙起都会注意着赵墨白的感受,生怕把他给压着了。
跟随着赵燕歌一个人睡,赵墨白可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床每次都被霸占去一大半,除此之外,赵墨白每天都会被父亲在睡梦里压着小肚子。
听到小家伙的控诉声,赵燕歌在心里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晚上是不是需要注意一下睡相。
还没等他做出决定,就听见赵墨白想要去看公孙太尉这个外公给他带回来的礼物。
在去之前,他们就已经知道野人部落能够御熊驱狼。
熊在大秦并不稀奇,反倒是野人部落特有的狼群在大秦更稀罕一些。
公孙太尉抱着赵墨白去看他从边关带回来的礼物。
厚重的铁笼子内是一头头正在四处踱步的巨狼。
它们毛发很长,有的狼身上的皮毛颜色雪白,有的个头甚大,还有的双目炯炯有神。
看到有人注视,它们齐齐仰天长啸,“嗷呜——”
“汪,汪。”听到声音的狗狗们立马跑过来回应。
“嗷呜——,汪。”其中一只狼改变自己的声音,让身旁的小伙伴很是生气,怎么回事,咋突然没气势了。
公孙太尉抱着赵墨白,听到这个声音后微微呆滞,“外公,狼的声音和狗狗们是一样的耶。”
“不,小殿下,狼的声音和狗是不一样的。”左相道。
“可是它们刚才真的汪了啊。”赵墨白看着笼子里被同伴们欺负的那只大蠢狼道。
左相脸色一言难尽,“殿下,它们可能并不是狼,而是狗的一种,或者可以称之为“狼狗”。”
从外形来看,这三个家伙不比狼的体格瘦弱,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外形加成,难怪匈奴人会把它们错认成狼。
“那它们就是大狗狗了。”赵墨白看着笼子里面的三个大狗子道。
随后,赵墨白冲着那只毛发雪白的狼……狗子招了招手,他喜欢它身上的颜色。
白色的大狗吐舌,嘴巴咧开,宛若在微笑一般,赵墨白看了不由更加喜欢。
既然是狗,那么危险性一下子就降到了最低。
看到它们对赵墨白并没有攻击的意图,公孙太尉道,“殿下这几天多看看它们,等熟悉了以后,它们就能和殿下一起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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