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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在1972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水棠
“这次我会陪着你,不管未来你们会遇到多大的难关,我都一定会陪在你身边,永远支持你们!”
钱春晓闻言,从好友怀中直起身,看着对方含泪的眼中那抹儿坚定,心底顿时也生出一股巨大的勇气!
她的眼中重新焕发出光彩,不由重重点了点头:
“好!兰兰,我听你的!”
“……兰兰,谢谢你!”
苏慧兰陪着钱春晓在这间临时仓库里呆了大半天,直到她情绪稳定、不再那么难过了,才回家。
这一路上想着春晓和大哥的事,苏慧兰的心情一直很沉重,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到了家门口。
看到门上缠着的铁丝,苏慧兰估计奶奶可能是去大伯家了!
本想自己进屋,只是一想到隔壁时常跑来的那对祖孙,总觉得以她现在的心情,大概没办法对他们表现的混不在意。
想了想,她也直接抬脚往大伯家走去。
到了大伯家,没想到大伯家的院门今天也关得严实。她试着伸手推了下,还好,门板只是用小木片夹住了。
她走进院子里,眼看快到外屋地窗户前,正准备开口喊一声大伯和大伯娘时,东边大屋敞开的窗子里忽然传来一阵说话声。
“大妹子,我知道这事说出来,你们心里不好受!可这个孩子,我们真的也找了很多年了!”
苏慧兰倏然一惊!
这是林老爷子的声音!
原来他真的是……
尽管她一直刻意不去理会这个问题,也在心中早已做好了决定。
可当这件事真的直白的摊在她眼前时,她才发现其实她并没有自己之前设想的那么无动于衷。
而屋里随着林老爷子的话,也陷入了一瞬间的安静。
紧接着便是苏奶奶有些落寞的声音:
“这么说,你们……当初不是故意丢掉俺兰兰的?”
林老爷子马上道:
“这怎么可能!大妹子,这么说可能有些不要脸,但是我们这样的人家,怎么可能丢掉自己的亲生骨肉!”
屋外的苏慧兰下意识攥住了自己的衣襟,而屋内的林老爷子却叹了口气。
“这事啊,还得从58年那会儿说起……”
第74章 当年 58年刚过完春节不久,苏慧兰的……
58年刚过完春节不久, 苏慧兰的亲生父亲林浩远就离家执行一项秘密任务。
他离家的时候,妻子李若君正好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本以为这次任务最多两个月就能结束,没想到中途出了岔子, 他这一走就是小半年。
林浩远和李若君的这段婚姻其实有点特殊。
李若君原是林老爷子战友的女儿, 当年那位战友为了救老爷子而牺牲在了战场上。
林老爷子为了报答战友的救命之恩, 就收养了李若君这个遗孤
李若君自小在林家长大, 被林老爷子夫妇爱若珍宝, 因为她从小就喜欢比自己大三岁的养兄林浩远, 所以林老爷子就做主把李若君嫁给了自己唯一的亲生儿子。





金手指在1972 第76节
林浩远从小就励志当一名优秀的军人, 几乎一心扑在部队里, 对男女之事也不开窍, 这就导致他和李若君之间感情有些平淡, 并不像其他新婚夫妻那样如胶似漆。
再加上赶巧儿结婚前夕有个文工团的姑娘非常喜欢林浩远,曾热烈追求过他一段时间, 所以李若君就以为林浩远心里并不喜欢她,娶她也只是出于一份责任。
而随着林浩远在部队里表现的越发出色, 晋升速度也越来越快, 他更加把精力投入到事业上,因此丝毫没发现妻子的心事,也就造成了夫妻俩之间深深的隔阂。
等他终于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两人结婚都快到十年了,李若君这时也因为长期忧郁而变得性格十分敏感脆弱。
林浩远觉得自己疏忽了对妻子的照顾,于是开始努力的想要弥补。
眼见着小两口感情日益升温,李若君也再次怀有身孕的时候,林浩远却接到了上级的命令,必须远赴北边边境完成一次机密任务。
本以为丈夫两月就能归来的李若君, 在家日盼夜盼,结果从二月一直盼到了八月,依然没有等来丈夫的音讯。
李若君因为怀孕再次变得敏感的情绪最终彻底崩溃,居然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偷偷踏上了通往北地的火车。
没想到中途时意外动了胎气,只好在列车员的帮助下,就近在一座叫金岗的小县城下了车,又被车站的乘警送到了金岗县医院,当天就生下了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就是苏慧兰。
因为是独自跑出来,李若君随身只有几件衣服,连包孩子的襁褓也是从同病房的产妇那里临时买来的。
孩子出生后,李若君身体虚弱,在床上躺了两天才好了些。也许是为母则强,女儿出生后她反而清醒过来,很快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多么任性的事。
于是在身体条件稍微好转后,她就立刻借医院的电话,打给了早已乱成一锅粥的首都家里。
因为电话需要接线员一级一级的接通,等这个电话打完也过去了二十多分钟。
而等她再回到病房里的时候,才发现病房此刻竟空无一人!
她惊慌之下找人打听才得知,原来她临出门前,拜托同病房帮忙照看孩子的那家产妇突然发动了,一家人就都去了产房!
可能因为走得急,当时忘了关病房门,她的女儿就这么被人偷走了!
李若君受不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当时就昏死在了病房门口,直接昏迷了一整天,直到第二天上午林家的人匆匆赶到。
说来也巧,前一天林老爷子在家里几乎刚接到李若君的电话,林浩远就风尘仆仆的到家了。
一听说妻子独自出门去找自己,还在途中给自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林浩远连衣服都没换,当天就买了车票和父母一起匆匆赶去了金岗县。
没想到到了地方,等着他们的却是孩子丢失的噩耗和几乎同时失去半条命的李若君。
林浩远和林老爷子强忍着悲痛,立马联系了当地公/安,调集了大量人手,帮忙寻找孩子。
只可惜因为李若君当天的昏迷,错过了最佳的调查时机,很多人都不记得在前一天的那二十分钟里,有什么人进过病房。
所幸李若君因为知道北方边境九月初就已经很冷了,所以出门前特意带了一件呢绒大衣。
女儿出生后,夜里凉,她就把这件大衣披在了襁褓外。
一件呢绒大衣别说在58年,就是现在也是值钱的东西,所以偷孩子的人也顺手把那件呢绒大衣拿走了。
林浩远就从这件大衣入手,又重新调查一番,很快就有一个相邻病房的病人家属说,在头一天他来送饭的时候,在楼梯间碰到了一对抱着孩子的乡下夫妇。
他当时看那对夫妇背着筐、拎着包袱,又抱着个孩子,以为对方是正好出院,就站在楼梯一侧给对方让路。
结果那个妇女从他身边经过时,他无意中就瞄到对方背筐里有一件团成一团的蓝色呢绒衣服。
当时这人还觉着奇怪,因为那对乡下夫妇看着条件不怎么样,实在不像能买得起呢绒衣服的人,所以印象才会这么深刻。
只可惜当时那两人头上都带着草帽,遮住了半张脸,他只能隐约判断两人三十多岁的样子。
虽然线索非常有限,但是林浩远还是决定增加人手,按照那位线索提供人说的嫌疑犯是一对乡下夫妇,而专门以金岗县为中心,着重对周边的所有公社大队进行详细排查。
如此查了半个月,却并没有找到任何符合条件的嫌疑人。
一方面,林浩远也怀疑这对乡下夫妇有可能是人贩子伪装的,所以也特意派人留意附近是否有买了孩子的人家。
同时,他想到妻子那件价值不菲的呢绒大衣,对方拿到手后必然不会把这样的证据一直留在身边,很有可能找机会出手。
这样的东西也只有在繁华的城市黑市上才会有销路,于是,林浩远又把目光放在了距离金岗县最近的繁华城市滨河市。
他让人留意所有滨河市的黑市,没想到这不过偶然间的一个想法,居然真的起了作用。
他们的人没多久就在滨河一个黑市里抓到了一个偷偷贩卖呢绒大衣的人!
在确认了对方偷卖的呢绒大衣正是妻子丢失的那件后,林浩远立刻赶到了滨河,并亲自审问了那个黑市贩子!
结果从对方口里得知,他这件衣服是半月前,在汽车站里从一对乡下夫妻手里偷来的!
而且他偷衣服的日子正是林家女儿丢失的那一天!
因为这小偷在第二天的一次行窃时意外失了手,所以不得不在家躲了一阵子,之后确认安全后,才敢重新露面,这才让林浩远歪打正着的抓到他。
最关键的是,按这小偷所说,他在对那对夫妇行窃时根本就没看到他们手里有孩子!
所以林浩远推测,那对乡下夫妇应该是带着孩子坐车直接去了滨河市,而且当天就在市内把孩子给卖掉了!
可惜小偷只知道那对夫妇当时是在汽车站等车,却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
更因为时间过去了半个月,已经彻底记不起那两人的长相,无法再提供有用的线索。
这是林家人历尽千辛万苦查到的最后一点线索,也是为什么林浩远这些年只要一有时间就往滨河跑的缘故。
“我们林家所有人真的无时无刻不再想着这个孩子!我们老两口还差一点,主要是这孩子的父母……”
“我那儿媳在孩子丢了以后整整卧床三年,生生去了半条命!便是现在,每年只要一到了九月初前后,她必定还要病上一场!”
“还有我那傻儿子,明明找到了人,却害怕那孩子不肯原谅他而一直不敢露面,只是远远的躲在一边看着,每天靠着一张照片过日子!”
屋外的苏慧兰听着听着,眼圈就红了。
而屋里人听了林老爷子讲述当年的这一切,也才恍然大悟,原来兰兰真的不是被亲生父母丢弃的。
只听苏奶奶气愤道:
“这天杀的恶贼,真是丧良心!简直该天打雷劈!”
“俺到现在都记得,那天是九月三号,俺家志强受伤在医院躺了半年,正好赶上那天出院。”
“差不多是下午一两点钟那阵儿吧,俺们娘儿俩走到医院门口,就看见那嘎围了一圈人,俺们走过去一看,才知道地上有个出生没几天的小女娃!”
“九月的天不算热了,那孩子浑身上下就一条小被子包着,好像是不足月,生得又瘦又小,像只小猫似的!就那么放在地上不知道是冷、还是饿,哭得差点就要没气儿了!”
“那前儿有人说看到一个乡下妇女把孩子扔到这嘎了,有人还把那妇女截住了,结果那妇女只说了一句家里女娃娃太多、她们不想要,然后就趁人不注意跑了!”
“就这么地,俺们娘儿俩才把这小女娃抱回家……”
林老爷子也强压着怒火道:
“兰兰其实是早产儿,估计是那两个狗贼怕养不活,所以偷完了孩子转头又给扔掉了!”
接着林老爷子似乎平复了下心绪,又格外真诚道:
“大妹子,兰兰她大伯、大伯娘,你们苏家对我们有天大的恩情,我林家也绝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辈!”
“我可以跟你们保证,这孩子既然当年被你们救了一命,还将她养大成人,那她就永远都是苏家的孩子!”
这时,一直没怎么出声的林之岳也接口道:
“苏奶奶,我们只是想让我妹妹知道当年的真相,不要因此再误会她的亲生父母!而且包括我这个大哥在内,我们家所有人真的非常非常爱她!”
“既然已经不幸的错过了过去的十六年,可接下来的日子,我们真心希望能和妹妹早日团聚,好弥补这些年缺失的亲情!”
“苏奶奶,如果您和苏大伯愿意的话,我们也想邀请你们一起搬到首都去定居,这样不管将来我妹妹选择生活在哪一边,咱们都能随时看到她?你们觉得怎么样?”
屋外的苏慧兰怔了怔,慢慢垂下头又一次攥紧了衣角。
而林之岳的话语一落,林老爷子就连忙补充道:
“对、对,大妹子,我们这个提议是真心实意的!只要你们过去,后续的衣食住行,我们全都能安排妥当!”
“还有卫东这孩子的腿,我们也已经联络到了目前首都最好的医院和医生来尝试医治!”
听到这一句,苏慧兰的眼睛一亮,又下意识的抬起头。
屋里苏奶奶和苏大伯等人本就对林家祖孙的提议惊讶不已,如今听到苏卫东的腿可以医治时,更是直接愣住了!
好一会儿苏奶奶才颤声道:
“他林大伯,你说的都是真的?东子的腿……”
林老爷子再次确认道:
“我儿子之前已经把这孩子的详细情况送到了首都,那边现在回信说,他们大概有一成的把握,当然具体情况还得见了面详细诊断后再说!”
“虽然只有一成的把握,但是我认为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去试一试,更何况这还有百分之十的可能呢!”
苏奶奶、苏大伯一家三口闻言都高兴的不得了!
苏奶奶连忙道:
“俺们乡下人除了砍木头、种地啥也不会,哪里能去首都?这绝对不行……就是东子的腿能治好,俺这辈子就知足了!”。
苏慧兰也是听得心里一喜,想到今天在林场看到春晓那么难受的样子,如果大哥的腿真的能治好,就没有什么能阻挡两人在一起了!
就在她内心欢喜之际,岂料屋里的苏卫东却突然道:
“林爷爷、林大哥,谢谢你们的好意,但是这件事还是算了吧,这腿……我不想治。”
屋里倏地一静!
苏奶奶忍不住道:
“东子,你这是说的啥话?这、这咋能算了呢?”
连大伯娘也道:
“是啊,东子,你最大的心愿不就是站起来吗?咱为啥不治了!”
苏卫东便对两人道:
“奶奶,兰兰是您和俺叔养大的,兰兰的事,按理只有您才有资格过问!但是兰兰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究竟该咋做,咱得听兰兰自己的才对啊!”
“妈,我确实是希望能站起来,可是我唯独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获得医治的机会!兰兰是我的妹妹,无论她对自己的未来做出啥样的决定,我这个当哥的都支持她!”
“所以咱不能用这个事压着她,让她没办法静下心想清楚自己要怎么做!”
林老爷子连忙解释道:
“孩子,可能我话没说清楚,让你误会了!我绝没有存了以此为条件,让兰兰答应跟我们回去的心思!”
“我说过你们苏家是我们林家的恩人,这么做只是出于我们想报恩的心理!之前的提议也是因为我们舍不得让兰兰为难,所以才希望你们也搬来首都定居。”
“可不管你们最后如何决定,这个腿我们肯定是要帮你治的!”
苏卫东却笑道:




金手指在1972 第77节
“林爷爷,我明白您的意思!可正是因为明白,我才要这样说,我不能让妹妹误会你们这么好的亲人!”
林老爷子似乎愣了下,倒是旁边的林之岳叹了口气:
“难怪兰兰这样优秀,原来是有你们这样体贴善良的亲人!”
“爷爷,我明白卫东老弟的意思了,这事等咱们听了妹妹的决定之后再正式提出来吧,不要让妹妹有任何的思想负担。”
屋子里接着就响起苏卫东含笑的声音:
“这就是我的意思,而且说句实话,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已经适应了目前的这种生活,这条腿……我确实不想治了。”
苏慧兰只听到这里,泪水便潸然而下。
她捂着嘴一步步后退,很快就离开了院子。
而屋里面窗而立的林之岳看了眼院子里一晃而过的身影,心里叹了口气。
越是这样,妹妹就越为难吧。
……
苏慧兰流着泪从大伯家出来,心里乱作一团,所有的事情都跟她之前的想象截然相反!
所有的人又都那么爱她,让她越来越难以坚持最初的想法!
她自问从来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可这一刻却被这种又是感动、又是心酸、又是不知所措的种种情绪包围,竟只想赶快找个地方先躲起来。
可能是心太乱的缘故,她一时也没顾上看路,结果刚从大伯家出来没走几步就一头撞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来人立刻发现了她的不对劲,瞬间急了起来,一向四平八稳的声音都变了调:
“兰兰,你怎么了?”
第75章 决定 苏慧兰抬头,见是罗天成,心里的……
苏慧兰抬头, 见是罗天成,心里的慌乱稍缓了几分,却不知如何回答,只是摇了摇头, 默默落泪。
罗天成一看心上人泪水涟涟的样子, 登时心疼不已, 见对方不愿回答, 也不追问, 而是直接拉起她的手, 往村东边的小河去了。
到了小河边上, 他将苏慧兰安置在村里孩子们常来玩的大石头上, 又拿起树枝在四周又厚又密的乌拉草和灌木丛里细细抽打一遍。
走了这一路, 再加上在外人面前, 苏慧兰基本已经不哭了,只是看着他抽打那些草丛有些奇怪道:
“罗大哥, 你在做什么?”
罗天成忙道:
“我要去给你找点好东西过来,走之前先把这附近的草丛打一打, 把蛇虫驱走!你在这儿等我, 我很快就回来!”
苏慧兰听得心里一暖,正想问他要找什么,对方已经拎着棍子顺着小河上游走了过去。
罗天成一走,周围又陷入一片静谧,空气中只有小河流淌的声音和远处大山里的阵阵鸟鸣。
满眼的山青水绿草如茵,多少缓解了点苏慧兰愁闷的心情,让她终于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罗天成走了大约十分钟就回来了,只是再回来时手里掐着一大把红红绿绿的小果子,看着还挺漂亮的。
他过来之后, 先把小野果放在河水里仔细清洗了一遍,然后蹲在苏慧兰跟前,递给她道:
“兰兰,这是咱们这儿特有的野果,味道很好,你尝尝看!”
苏慧兰被他手里的野果子吸引了注意力,也没发现对方改口叫了自己的小名,只是接过那小果子,细细端详起来。
这是一种大概有成人大拇指盖大小的小野果,一个个红彤彤的,上面还有芝麻粒一样的籽实,挂在纤细的茎干顶端,散发出一股浓郁的果香。
苏慧兰觉得这小野果有点眼熟,拿起一颗格外红润的放入口中,瞬间一股绝妙的甜香就溢满了口腔。
“是不是很好吃?”罗天成问道。
见心上人点头,很快又拿起了第二颗,他便温柔的介绍道:
“这叫高粱果,每年大约六月上旬结果,如果赶上今年这样热得早的年份,一些向阳的坡地或者河边,五月末就能结果了!”
“咱们这儿的人都喜欢叫它高粱果,其实我倒觉得叫它野草莓更合适!”
这么一说,苏慧兰也想起来了,这可不就跟她在书上看到的草莓的样子特别像!
只是她并没有见过草莓、更没吃过,所以一时也拿不准。
“怪不得我觉得它有些眼熟,但我只在书上见过草莓,没想到它们长得这样像!”
“其实不光长得像,味道也很接近!虽然个头上小了些,但是我觉得在味道上,这种小野果要更胜一筹!”
罗天成看着她因为刚刚哭过而越发水润动人的大眼睛,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宠溺。
“而且它们生命力很旺盛,几乎不怎么挑地方生长。我刚来那年在路边看到它们,还以为是谁家种的草莓,在原地等了许久,就想跟主人家商量换两棵秧苗回去!”
苏慧兰听他讲起这一段,想想也觉得有趣,一直带着轻愁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模样。
罗天成见心上人笑了,自己心里也一阵高兴,但是到底还是不放心,便小心翼翼的问道:
“兰兰,能告诉我,你刚刚为什么哭吗?”
苏慧兰唇角的笑意缓了缓,沉默了下来。
罗天成以为她还是不想说,就忙道:
“你要是不想说就不要说了,只是千万不要总是这样忧郁苦闷,那样容易伤身体。”
听对方这么说,苏慧兰心里一暖。
她知道自己先前有些想太多,从林……林爷爷和林大哥的表现来看,他们应该是跟罗大哥没什么关系的。
换句话说,就是罗大哥是单纯的在照顾她和奶奶,并不是她之前以为的受人所托。
面对这个一直很关心她和奶奶的人,在这一刻,她觉得很难再向对方竖起心墙,便将包括自己身世在内的前因后果一五一十讲给了对方听。
而罗天成听完所有一切后,既心疼心上人幼时的遭遇,心底又生出许多苦涩。
想着对方很有可能今后跟林家人回首都,他就觉得一颗心难受地喘不过气来!
可他还是压下心里的酸楚,安慰对方道:
“兰兰,这个时候,我希望你不要顾虑那么多,只专心去做你想做的决定。”
苏慧兰闻言却苦笑道:
“可是罗大哥,我怎么可能不顾虑呢?他们……都是一心一意爱着我的亲人,我选择了一边,另一边就势必会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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