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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神在手,天下我有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风流书呆
“他刚瘫痪没多久就什么都交代了,说司夫人就是你给出的主意害死的。滕轩,你才七岁就知道杀人,你是我的儿子吗?你是不是恶魔投的胎?”说到这里,滕伟竟然害怕起来,转回头看向儿子,双目里的怜惜竟然在慢慢淡去。
滕轩看着这双逐渐失去温度的双眸,隐约中便又一次看见了那个黑洞。它扩大了!
三年后,由于没有钱医治不断恶化的身体,修钺和滕轩先后死于呼吸衰竭。
某天晚上,庄理听见了7480的提醒:“主人,附近有金手指掉落,请你赶快回收。”
庄理顺着定位信号来到一栋破败的居民楼,看见了守在尸体前的滕伟。他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两腮的骨头高高支棱着,面颊却深深凹陷下去,像一具行尸走肉。
看见长开了不少的俊美青年,滕伟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颤巍巍地爬起来,九十度鞠躬,真诚地说道:“当年我似乎还欠你一句对不起。”
最后一次见到庄理,他什么漂亮话都说了,却唯独没说“对不起”三个字。
庄理摆手不语,越过苍老的滕伟,走到染满污迹的钢丝床前,隔空拂过滕轩的脸。
滕轩睁得极大的双眼立刻闭上了。
滕伟以为庄理是来给儿子送行的,顿时感动地嚎啕大哭。
庄理掏出一张银行卡,摆放在滕伟手边,继而慢慢往外走,头也不回地说道:“这是腾家当年为我出的学费,我还给你,密码是六个零。其实当年就应该给你,后来我忙着做实验,忘了。”
走到门口,他摆手说道:“再见。”
滕伟握紧银行卡,哭得越发大声。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张卡无疑是最珍贵的礼物,是将要溺亡之人的一根浮木。
他踉跄着爬起来,追出门,却早已不见了青年的身影。
与此同时,7480正一边检测金手指一边向宿主汇报情况:“是d级金手指,因果之眼。”
庄理坐在汽车后排,闭目自语:“因果之眼?凭借一双眼睛窥见因果吗?看见苏铁果实就看见了司夫人的死亡和司冥的瘫痪;看见网络日记就看见了原主的割腕自杀?”
“大概是吧。我看看剧本。”
7480哗啦啦地翻着剧本,惊呼道:“主人,剧本里有这样一段描写。修钺搞不定一桩大生意,就请滕轩出马。滕轩仔细看了看那名大客户,然后告诉对方明天一定不能从某某路走。那个客户听从了滕轩的劝告,躲过了一场车祸,这笔大生意就谈成了。滕轩的眼睛真的能看见因果。”
“他利用这双眼睛除掉了不少人吧?真是罪恶啊!”庄理把金手指投入能量槽,漫不经心地说道:“烧了吧。”
正想劝他把因果之眼留下的7480:“……”大魔王一定是史上最豪横的宿主,没有之一!
“其实因果之眼很有用的,因为我们有可能穿越到灵异世界。灵异世界不同于现实世界,很多困境都是科学技术无法解决的。主人,下回再遇见这样的金手指,你一定要谨慎处理。”7480中肯地提出建议。
“我相信科学能解决一切,不然我们就试试看吧。”庄理饶有兴致地笑了:“灵异世界?那肯定很好玩。”
第152章 科学神棍vs锦鲤运小仙女01┃运气逆天的小堂妹
“快看,队长又做梦了。”黄毛小子指了指睡在篝火边的高大男人。
“你怎么知道?”一名队员好奇地问。
“你看他裤.裆嘛。喏,那么明显!”黄毛小子努嘴坏笑。
几名队员仔细一看,顿时也都窃笑起来。队长时不时做那种春意盎然的梦,身体怎么受得了哦!
说话间,高大男人辗转着苏醒过来,睁开眼的一瞬,瞳孔里的迷蒙就已迅速消退,变成了警觉和肃杀。然而,当他确定周围的环境并不存在危险时,这种肃杀又很快变作了柔情与怀念。
当他沉浸在回忆中时,一名队员打趣道:“队长,又梦见嫂子了?你跟嫂子在梦里干了什么好事,瞧你激动成那样,哈哈哈哈……”
男人并不在意身体的自然反应,倒是极感兴趣地问:“你们有没有谈过恋爱?”
“当然有。”
“我被系统选中的时候都结婚了。”
“我女儿三岁了。”
“我没结婚,但我三个月换一个女朋友!”
“我谈了一个八年的男朋友,他对我很好。”
大家七嘴八舌地回忆往昔,气氛渐渐变得热烈起来。
男人又问:“那你们还记得自己的初恋吗?”
“记得,太刻骨铭心了!分手那天我哭成了狗!”
“我也是,现在想起来心里还一阵阵地发疼。”
“别人都说初恋刻骨铭心,经历了这么多世界,我反而把初恋忘了。没有结果的恋爱谁还记得?我只记得我女儿在原世界等我。”
“我的初恋也没结果,追了三年没追上,最后放弃了。”
“你那不叫初恋,叫单恋。”
“单恋也是恋,怎么就不算了?”
几人说着说着就争执起来。
男人状似不经意地问:“你们当中有谁一直和初恋在一起,从来没分开过?”
众人静默一瞬,继而苦笑摇头:“初恋是很美,但初恋也很脆弱。大家都不成熟,很难维持好一段感情。”
“我倒是想和初恋结婚,但我那时候才十四岁,领不到证啊!”
“从初恋到结婚,哪有那么好的事啊。才第一次谈恋爱,大家都是新手,很难度过磨合期,后来吵吵闹闹很快就分开了。”
“是啊,初恋最美,但初恋也最破碎。”
“据说所有恋爱类型中,初恋的成功率是最低的,只有1%。”
众人回忆往昔,不禁摇头惋叹。
直到此时,男人才抿着薄唇,略带炫耀地说道:“我和你们嫂子就是初恋,高三的时候一见钟情,很快就在一起了。那时候我得了绝症,他明明知道我快死了,却还是要跟我在一起。他说会一辈子照顾我……”
男人说着说着便控制不住地微笑起来,目中柔情满溢。
一群队友听得愣怔,继而调侃道:“队长,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我严重怀疑你把电视剧的剧情和自己的真实生活记混了!”
男人竖着眉毛狠狠一瞪,众人就全都老实了,纷纷举起双手:“好的好的,您说您说,我们听着呢!”
于是男人兴致勃勃地往下说:“你们嫂子非常聪明,十八岁就被国家科学院评选为荣誉院士,还发明了治疗癌症和绝症的药剂。
“他是为了救我才会去搞科研。他原本是想好好把高三读完,再跟我一块儿去读大学。哪知道我的病恶化得太快了,逼得他不得不休学去研发药剂。
“我俩十八岁就订婚了,二十四岁结婚,我外公主持的婚礼,全国人民为我们送上祝福……”
“队长你快打住!你这越编越离谱了!”黄毛小子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脸颊通红地说道:“队长,你们结婚关全国人民什么事?为什么全国人民要给你们送祝福?队长,你吹牛竟然不用打草稿哦,你真的厉害了,哈哈哈~”
黄毛小子最后还是捂着嘴笑喷了。
其余队员也都撇开头,颤着肩膀,疯狂忍笑。
男人的倾诉欲被破坏得一干二净,瞪了黄毛一眼,独自走开。
“你们嫂子是超级天才,发明出来的东西改变了全世界。他和我结婚,不仅全国人民祝福,全世界人民都祝福。不信就算了,等你们见到他,你们就明白了。”男人捏着一颗超大容量的记忆珠,慢慢消失在黑暗中。
行走间,他摸了摸发烫的后腰,那里有一道血肉模糊的伤口正在愈合。
曾经的他对自己的过往只字不提,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现在的他却疯狂怀恋过去。
但这种变化明显是有好处的。或许是因为太想找回自己的恋人,男人的身体正在加速愈合,能力也呈指数级增长,不知不觉已打下一片广袤疆土。
队员们享受了胜利的果实,自然也得付出一些什么,于是指着黄毛的鼻子骂道:“下回别打断队长,让他说完。无论他怎么夸嫂子,我们跟着夸就对了!我们的地盘离恐怖之主和灵镜之主的地盘太近了,队长要是心情不好,战斗力就会削弱,我们都得跟着遭殃。”
“好好好,我记住了。”黄毛小子举起双手做投降状,紧接着又问:“你们说恐怖之主和灵镜之主现在到底是人还是神?据说他们已经通过了试炼,见到了主神,为什么不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是我,我就选择离开。”
“人家是有大志向的,不像我们,都是一群咸鱼。人家要的不是自由,是成神。”一名队员摇头感叹。
“对,据说恐怖之主和灵镜之主现在是半神,曾经被他们攻略过的世界后来都成了他们的领地。他们和主神一起统治这个宇宙。”
“没错。他们的力量全部来自于他们统辖的小世界。”
“据说统辖的小世界越多,力量就越强大。”
“怎么统辖小世界?”黄毛小子好奇追问。
“把那个世界的气运全部掠夺过来,然后掌控世界法则。”
“对,掌控了世界法则就可以随意修改世界设定,成为一界之主。比如科技世界可以修改成灵异世界、凡俗世界可以修改成修真世界等等。”
“恐怖之主统辖的所有小世界都被他修改成了恐怖灵异世界。他靠汲取人类的恐惧和绝望而获得力量。他很强大。”
“还有灵镜之主,据说他的世界是无尽轮回,只要进去了,谁都逃不出来,只能在一个个真真假假的镜面世界中穿梭,慢慢困死。”
“在最南边还有一个末日之主。他把自己攻略过的小世界都修改成了末日世界,靠摄取这些世界的生灵之气来强大自己。他们都是一群丧心病狂的怪物!”
“他们是主神的打手。”
“想要杀死他们就必须夺走他们的力量。而夺走他们力量的唯一途径就是夺走他们统辖的小世界。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说到这里,几名老队员不禁摇头叹息。
黄毛小子不敢再问了,默默闭紧嘴巴,看向跳跃的篝火,心中涌上一阵绝望。他以为队长已经是世所罕见的强者,却没料在队长之上竟然还有半神的存在。如何穿过半神的领地前往神界?
这是一个谁都无法回答的问题。





学神在手,天下我有 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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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庄理正半坐在床上,手里端着一碗汤药,听着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女轻言细语的安慰自己。
“大哥哥,不过是科举失败而已,你何必那么想不开。你一拿起书本就头疼,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这是落了病根了。你若是不想把自己的身子熬坏,日后便别再看书了,好好歇着吧。”
少女轻轻碰了碰那碗汤药,催促道:“大哥哥快喝药吧,旁的事别再想了。”
庄理没喝药,只是默默观察着少女,也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老砖房,房子里除了一张炕一张桌,两把椅,再没有别的家具和摆设;梁上的木头散发出桐油和霉菌混合而成的气味,可见有些年头;贴着泛黄纸片的窗户破了几个洞,有融融的阳光照射进来。
然而如此狭窄的房屋也不是庄理一个人能够拥有的。在远离土炕的窗边还趴着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年,手里握着毛笔正写着什么,口中还念念有词。
炕上摆放着两个枕头,其中一个应该是属于少年的,他和庄理同住一屋。
古旧的建筑、古旧的家具、古旧的人和古旧的穿着。眼前的一切都昭示着庄理来到了一个古代世界。
很快就对自己的境遇有了一定了解的庄理这才垂下头,轻轻嗅闻汤药的气味。
上辈子研究医疗技术的时候,他对中医这门学科也有所涉猎,很快就辨别出这是一副养生方,能调节亚健康状态,喝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是他浅啜一口,然后放下汤碗,拧着眉头靠枕而坐,继续打量四周的情况。
如果按照古代的标准来看,能住得起砖房,供得起孩子读书,这个家的日子绝对算得上富裕。
眼前的少女叫自己大哥哥,脸上的笑容却不入眼底,分明是个虚情假意的,所以这兄妹俩是不是一母同胞还很难说。
坐在窗边的少年回头看向少女时目中充满戒备,想来应该与对方关系不睦,甚至素有龃龉;看向自己时,少年的目光却充满担忧、孺慕和亲昵,所以他应该是这具身体的亲弟弟。
庄理很快就把两人划分成了亲、疏两个阵营。
少女长得十分甜美可爱,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说不出的天真无邪,但庄理却无法从她的瞳孔里寻到一丝真挚的情感。她温暖的躯壳里包裹着一颗冰冷的心。
对于这种人,庄理向来懒得应付,当即便道:“我累了,你出去吧。”
少女看向那碗汤药,似是有些担忧,却又怕大哥哥烦了自己,最终还是出去了。
走到窗边的时候,她盯着少年的功课看了一会儿,小声说道:“小弟,你一握笔手腕就发抖的毛病是不是还没改掉?你的毛笔字已经不成形了,上了考场,考官大人可能连你的卷子都看不懂。你这样是不行的,还是赶紧找个大夫好好看看吧。”
少女原本还想说什么,见少年脸色煞白,指尖颤抖,目中满是抗拒,便摇摇头,叹息着走了。
庄理挑高眉梢,只觉得少女的一举一动都隐藏着一些很耐人寻味的细节。
7480刷拉拉地翻着剧本,也跟着长叹一声:“主人,我早就说过让你谨慎处理金手指,你不听,现在好了,我们穿越到一个略带灵异色彩的世界了!
“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子就是刚才那个少女,她是你的堂妹,也是远近闻名的小福星,走在路上不是捡了兔子就是捡了人参,随随便便翻个草窝也能找出来一堆金银财宝。谁对她好,谁就走大运;谁对她不好,谁就倒大霉。
“你们一家子都对她不好,所以是首当其冲的炮灰。主人,你如果不把因果之眼烧掉,我们就能改变因果关联,进而躲开她的气运。但现在,你只是一个普通人,拿什么跟老天爷的亲女儿斗?
“我跟你说,你这个堂妹的运气真的逆天了!你别不信!她说什么,什么就会变成现实,那张嘴比许愿池还灵。”7480小声嘀咕:“叫你不听我的话,这下看你怎么办。”
“小福星?运气逆天?这样的设定倒是有趣。”庄理非但不慌,反倒饶有兴致地笑了笑。
他喜欢一切新鲜未知的事物。
第153章 科学神棍vs锦鲤运小仙女02┃庄理:遇见我,小仙女要倒霉了。
少女的一举一动都透着诡异,而这份诡异,庄理却颇为熟悉。
他隐隐产生了一个猜想,为了验证这个猜想便披上外袍,扶着墙壁慢慢走到窗前,去查看少年的情况。
这具身体果然很虚弱,才几步路而已,竟累得直喘粗气。
少年立刻站起来,扶着兄长在自己的位置坐下,然后端来那碗还冒着热气的汤药,小声劝解:“哥哥你快把药喝了吧,莫要怕苦。不喝药,你的身体怎么能好呢?”
少女苦口婆心地劝了一大堆话,庄理理都不理;少年刚张开口,他便端起碗,把苦得掉渣的药一饮而尽。
见哥哥如此听自己的话,少年嘴上没说什么,脸上却露出一抹开心的笑容。
庄理随意拿起堆叠在桌角的一本书,翻开阅读,然后便扶住脑袋,咬牙吞下了几欲涌出喉头的呻.吟。
正如少女之前所说,这具身体果然患有一看书就头疼的毛病。而且这毛病还怪得很,平时好端端的,未曾显现出任何异样,甫一翻开书本,立马就发作起来。
写在书里的文字会化成一群小飞虫,扇动着翅膀朝他脸上扑,扑入眼耳口鼻便钻进脑海,啃食脑髓,叫他痛不可遏。
这毛病是原主留下的,却还残存在这具身体的大脑内,自然而然传给了庄理。
常常有人说自己看不了书,一看书就头疼,这话大多属于打趣,没有一点儿真实性。
然而落到原主头上,这句话却发挥出了巨大的威力。
书里的文字忽然活过来,变成食脑虫,把看书之人折磨得生不如死,这话说出去谁信?
所以这会儿,原主的奶奶正站在窗外指桑骂槐:“懒狗,快给老娘起来!我养你是让你看家的,不是让你整天睡大觉的!当初把你带回来的时候,我瞧你膘肥体壮很威猛,哪料却是个样子货,连耗子都逮不住。整日只知道吃吃喝喝,睡大觉!我养你不花银子吗?再不看家老娘把你打死!你个懒狗!”
庄理顺着窗户缝隙看出去,只见一名长相刻薄的老妇正挥舞扫帚狠狠抽打躺在院里的一只大黄狗。
大黄狗被揍得嗷呜直叫,很快就夹着尾巴跑开了。
老妇扔掉扫帚,恶狠狠地看着东厢房,也就是庄理所在的这屋,然后冲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嘀咕道:“甜儿果然说的没错,这兄弟俩没有一个成器的!老二为了供他们读书,前前后后花了上百两银子,这银子要是用来置办田产,我们老庄家早就成了大地主了。呸,两个废物!”
老妇骂骂咧咧地走了,明知道兄弟俩都在屋里,却并未压低音量。
少年一边帮哥哥按揉太阳穴,一边低下头露出羞愧的表情。
庄理缓了好一会儿才摆脱这种剧烈的疼痛,然后重新拿起书。
“哥哥不要再看了,歇着吧。”少年紧张地劝阻。
庄理用指腹摩挲着写在封面左下角的名字,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确定原主也叫庄理,他这才拿起少年的课本看了看,却见封面上写着“庄九歌”三个字,笔法十分飘逸出尘,却又不失刚劲风骨,以少年十四五岁的稚龄来看,这一手书法已算得上很有造诣。
然而翻开扉页,里面的批注却丑得一塌糊涂,每一个字都歪七扭八糊成墨点,既无形格也无风骨,竟是前后判若两人。
庄理挑高眉梢,似是有些惊讶,又似是早有所料,问道:“你写字的时候手腕果然会抖?自己控制不住吗?”
少年先是羞愧得满脸通红,继而惨白了面色,绝望地说道:“哥哥,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我的手腕不听使唤,一写字心里就慌得很,怕它抖,可我越怕,它便抖得越发厉害。这样的字迹若是上了考场,考官大人真的会把我打出来。我,我往后也读不成书了。”
少年以手掩面,低低啜泣,怕隔壁听见,又赶紧把满腹痛苦咽下,只是默默流泪。
庄理抿紧薄唇,快速翻看着桌上的书稿。
奇怪的是,只要不是正经读书,他的头竟然一点儿也不疼。
庄理把庄九歌以前的诗稿找出来,与现在的功课进行对比,摇头道:“你以前的字迹非常漂亮,现在如何会变成这副模样?”
“我,我也不知道。”庄九歌极为难过地摇头。
“是不是与刚才那人有关?你写字的时候,她是不是总说你手腕不稳,抖得厉害?”庄理猜测道。
庄九歌仔细回忆一番,脸上的痛苦便慢慢被愤怒取代:“哥哥,真是这样!最初我手不抖的,是庄甜儿时不时便来看我写字,趁我入迷的时候便猛然抽走毛笔,叫我沾一手墨。
“如果我生气了,她就会义正言辞地说书塾里的先生都是这样测试学生的,我会被她轻易抽走毛笔就表示我手腕不稳,还需要多加练习。
“我辩不过她,只好更刻苦地练字儿,但她每次都能趁我不注意抽走我的笔,还说我手抖。后来,后来……”庄九歌说到此处便哽住了,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庄理替他补全了下半句:“后来你总在意她的说法,又担心她忽然冒出来抽你的笔,于是非常用力地握笔。然而你不知道,指尖越是用劲,手腕便越是抖得厉害。
“积年累月下来,你的字就变成了现在这样。你一提笔,指尖就用力过猛,连带着手腕不停颤抖,想改也改不了了。”
“对,”庄九歌一边抹泪一边点头,悲愤地说道:“哥哥,我的病就是这样作下的,都是庄甜儿害了我!你不说,我竟然没想到!”
庄理揉了揉少年的脑袋,沉吟道:“我读书的时候,她该不会也常常说些不好听的话吧?”
庄九歌愣了好一会儿才惊愕地说道:“哥哥,还真是这样的!以前你看书的时候庄甜儿总喜欢忽然冒出来,指着书上的某个字儿问你怎么读。你读给她听,她就反反复复地念那个字儿,吵得你脑仁疼。
“你被她吵得烦了,便勒令她出去,但是没过多久,她又会跑回来,问你另外一个字该怎么读,你若不答,她就随便猜测一个读音,在你耳朵边上念一百遍,像念咒一样。”
说到这里,庄九歌猛一拊掌,恍然大悟:“哥哥,你一读书脑袋便疼的毛病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庄甜儿那该死的扫把星!她克我们!”
说完这些话,庄九歌连忙捂住嘴,转着眼珠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像是做贼一般。
庄理挑眉道:“你怕什么?”
“我怕老天爷听见刚才的话降下惩罚。村里人都说庄甜儿是天上的仙女儿下凡来历练的,老天爷是她亲爹,会护着她。”庄九歌指了指头顶,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
“那你觉得呢?”庄理轻轻托腮,笑着问道。
“我觉得她很邪门!她性子一点都不好,才不是天上的仙女儿。咱家有啥好东西她都要抢,抢不走就在爷奶跟前说咱家的坏话,让爷奶嫌弃我们。”庄九歌愤愤不平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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