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晒豆酱
张牧和罗小兰从帐篷里出来,他们的儿子女儿躲在远处看。
“嚯,这么长,都是你搓的啊?”张牧着实没想到。孩子劲儿小,绳子比大人搓得细,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妈妈教的。”宋捡仍旧光着脚,脸被小狼哥擦过,尽管擦得不是很温柔,怪疼的。张牧接过他的绳子,顺手摸了一把宋捡的脑袋,比上次又胖了,还长高了。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手腕脚腕细得像一掰就断。
结果手还没收回来,狼崽子皱着鼻子开始呜呜,蹲着一步步逼近。
“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穿衣服?”张牧把手收回来,狼崽子的呜呜声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还觉得狼崽子有点变了,说不上来,虽然没有人的习性,却不让人烦。只是太过危险。
“啊?你说谁呢!”宋捡知道这是说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欢穿衣服,你别说他,他以后喜欢了就穿,你别说他了。”
“行行行,不说,不说。”这俩孩子,张牧无奈地摇摇头,绳子给了妻子。罗小兰本身不喜欢这两个小孩儿,一个是狼,一个抢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绳子做出来了,答应的东西不能不给。
“给。”她从帐篷里拿物资,一大块棕色的布和三根两米高的长木棍,“就这些,再要没有了。”
“再给他们分段绳子。”张牧说。
罗小兰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够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领头人,她还是取来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绳子,扔过去。
布和木棍子非常沉,宋捡摸着影儿抱起来。男孩看着他傻乎乎扛东西,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为笨才被头狼放弃,然后被自己捡到。
“放。”他打宋捡的手,宋捡听话地放开了,睁着没什么用的眼睛等他说话。可男孩没说话,而且用大布把木棍子和绳一包,扯起一角来,拉着走。
宋捡听见拖拉的声音,上手帮忙。两个小孩儿一人揪着一个角,把这堆物资运回他们住的地方,只不过一个用手揪,一个用嘴叼着。
终于运回来了,接下来就是宋捡的活儿。眼睛残疾,但立几根木棍子还是能办到,他帮家里搭过帐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围的狼不懂他在干什么,也跟着刨地。
一个坑挖好,宋捡把和自己腕子一样粗的木棍杵进去,凭着感觉又挖两个坑,三个坑连起来是三角形。再把木棍子杵进去,都立住了,他把它们慢慢往一块儿推,费了好大的劲才歪歪扭扭碰到一起。就这么一个事,干了几个小时。
“好累,累死我了……好累啊。”宋捡往小狼哥那边凑凑,想要个夸奖。
男孩看着他忙活,根本不懂这是在做什么。宋捡凑过来舔他,这是他能接受的接触方式,抱起宋捡挠一挠。歇了一会儿,宋捡站起来继续干活,像要证明自己是有用的人,把大布抻开,往棍子上铺。
三根立在一起的棍子被围了一圈布,宋捡气喘吁吁:“小狼哥,你帮我,帮我用绳子把布捆上行不?”
男孩没动,手里攥的是宋捡脖子上那根。
“是地上那根。”宋捡用手一指,“绳子拴在这里,我们就有帐篷睡了,这是家。”
家?家是什么?男孩往前爬了几步,爬到木棍周围,他知道宋捡想要用绳子拴住,但自己这个姿势够不着。
几番犹豫,男孩扶着木棍,站了起来。
他伸直了双腿,比宋捡高一头,胯高腿长,脚也大,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站了起来。
宋捡看着剪影从矮变高,小小地哇了一声,这是他第一次见小狼哥站直,原来他比自己高这么多。
男孩看着自己笔直的双腿,慢慢熟悉站立。站得不够稳,但站一会儿腰部就用上劲儿了。等他习惯之后,伸出手,把地上那段绳子绕在布和木棍外面,足足绕了几圈。
再打一个死结,系住了。男孩站在他的第一个帐篷外面,站得很直。
帐篷终于搭好了。
虽然只有一米多高,只够容纳两个人和几匹狼,可宋捡还是高兴地钻了进去。他把薄毯也带进来,薄毯下面藏着一段绳子,是他搓好了没交给张牧,很自私地偷留下来的。当天晚上,两个小孩儿睡进帐篷,可是帘子没拉全,因为小狼哥不让。
小狼哥要看着狼群才能睡,宋捡已经知足了,拉不拉都行。等到了营地点灯时间,每个帐篷前都燃起一小堆,他们的帐篷前面没有,木柴不够,也怕吓着狼。
小小的简陋帐篷里,宋捡抱着小狼哥,舔他的下巴。自己被爸妈扔了,可是又有家了。
哨兵不乖 第8节
这是自己站立后应得的讨好,男孩使劲儿抱着宋捡,用手在他后背上留下浅浅的挠痕。原来家就是帐篷的意思。
第9章 闹腾
从这一天起,宋捡每天都能看见小狼哥站起来,有时是早上,有时是晚上。他像狼那样行走的时候,宋捡觉得凶狠,站起来就好很多。
落在眼睛里,影子像一个人了。
营地边缘多了一个小帐篷,不远处就是狼群,宋捡披挂着那身一撕就破的旧衣服,渐渐找到了接近小狼哥的方法。他是狼,不能用手接触,会吓着他,可如果用舔的,不会一下子吓跑。
舔舒服了,还会抱着自己睡觉呢。
“小狼哥我好闻不?”相处时间不短,宋捡也习惯了狼群。小狼哥每天都闻自己,狼也闻。可是闻完了却不吃,它们还和自己一起睡觉。
可狼群绝对不善良,它们很聪明,爸妈以前也这么说。想起爸妈,宋捡还会难过一阵,毕竟那是他以前唯一接触过的亲人。
因为看不见,只能在帐篷里,被遗弃之后,宋捡才知道帐篷外面的世界这么大。
“小狼哥你理理我,我是不是对你特别好啊?唔……你别捂我,我害怕。”他经常和男孩说话,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进去,像个小话痨,唠唠叨叨没完没了,有时会被小狼哥捂住嘴。张牧告诉他,狼的耳朵太灵敏,狼崽子从小听风声,一下接受不了太多人声。
那也不管,宋捡每天的任务就是吃饭、睡觉、舔、和小狼哥说话。小狼哥去捕猎,他和留下来的狼聊天。
狼快被他烦死了,但是会把头压在他的腿上。
“你们可别咬我,我不好吃,我没肉。”宋捡看着狼的影子,用手去捉野兽的耳尖。它们太大了,真难想象小狼哥是怎么和狼一起长大。
渐渐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唠叨多了,小狼哥偶尔会主动和自己说几句,虽然只是简单的话,也比一开始不搭理人的冷漠好多了。宋捡就更爱说话了,一天到晚在帐篷里等着,等小狼哥回来睡觉。
张牧偶尔会去看一眼,看小孩儿死活还是次要,主要看狼群有没有侵入营地。这么一大群荒漠狼,头狼一匹,次头狼两匹,底下分工明确的狼还是几十匹,绝对是荒漠里的野蛮杀手。要是发起疯来,没有枪的流民就成了手无反抗之力的猎物。
如果不算狂风暴里的巨大生物,野狼群才是荒漠食物链的顶端。张牧细数过,一共六十多匹,一夜之间咬死几百个人对它们来说很简单。
好在这些狼从不越界,但张牧不得不防。
每次他到营地边缘,都能看到两个小孩儿的小帐篷。宋捡视力有问题,狼崽子不会使用工具,帐篷搭得歪歪扭扭,简单的三脚架盖着一块大布。可两个小孩儿还住得挺自在,好几次,张牧看到狼崽子在篝火边上烤东西。
从来只吃生肉的男孩,竟然学会吃熟肉了。他把捕猎得到的肉和骨头扔到篝火里,靠近最外围,拿的时候用一捧沙把火扑灭些。
估计再过不久,狼崽子该学会用工具了。
“哥,张牧是不是又来了?他是好人不?”宋捡知道张牧总来溜达,他能听出脚步声的不同。每次樊宇靠近,他也能听出来,滋溜钻进帐篷,紧紧抱着小狼哥留下的狼。
有狼在,宋捡心里很踏实。
“不,知道。”男孩看着张牧的背影。
小狼哥每天都能带肉回来,一起分。自己是低位狼,吃剩下的,可每天都挺撑,以前总饿肚子,现在肚子滚圆,又吃熟肉,又吃果果,又吃土豆。偶尔吃不了,宋捡就把肉块留下来,扯下衣服上的一块小布料,包着,用野草丛里的干草捻成细绳,挂在支帐篷的大木棍上。
夜里冷,荒漠又干燥,放一两天坏不了,全变成肉干。每次吃的时候宋捡总会故意念叨:“小狼哥,我对你好不好啊?肉都给你,以后你可别打我。”
男孩大口吞咽着干燥的肉块,回一句:“不乖,就打。”
“我乖……”宋捡一听这个就怂,怂完了,睁着漂亮的残废大眼睛朝男孩笑,“不打,我最乖了。”
男孩叼着肉,凑近了,闻闻他的眼睛,再认真地看看。“捡,乖。”
张牧越来越忙,再过几周又要转移,顾不上两个小孩儿的死活。他自己还有两个孩子,精力不能总往外放。可有一天,宋捡又来找他,还是被狼崽子牵着,脖子的绳没摘过。
会不会勒死?张牧想帮他摘下来,估计已经磨破了,再磨要长一圈疤。可他没法靠近宋捡,营地里谁都无法靠近,狼崽子护着他,格外警惕。
“张牧,我想帮你搓麻绳。”宋捡又来找活儿干了,惦记着换物资,“帮你削木头尖也行。”
“又惦记换什么?”张牧看着他那双小手,又胖了些。
宋捡不太喜欢张牧,虽然他人好,可是他说小狼哥不穿衣服。
虽然小狼哥打人,但别人不能说他。
“想给我小狼哥换一条裤子。”宋捡两只小脚踩在软沙里,沙子钻进他的脚趾缝,“最好……再有两双鞋,我搓绳子很用力,我也能……帮你们晒厚毯子。”
“衣服和鞋?”张牧才不敢让他晒厚毯子,肯定晒完不还。
“嗯……还有,小狼哥能站起来,你不许说他不穿衣服。”宋捡假装自己挺凶的,“你……你……你答不答应啊?求求了。”
刚凶完,立刻求求了,张牧又看了一眼狼崽子。
男孩倒是绷着一张脸,还是耷眼皮,嘴角微微下垂,仿佛对周围一切事的发生没反应。
可是当张牧捧着一筐细木棍,离宋捡近了几米,他的眼皮就翻上来了,很慢,很阴冷的样子,死死盯住别人的一举一动。
宋捡只顾得高兴了。有活儿干,等于马上要有裤子和鞋。接下来几天他都在帐篷里忙,筐里有一把锋利的短刀,他用它把细木棍的两端削尖。尖到扎一下都能出血。
这些木棍,会用来做营地边缘的简易防线,踩一脚会受伤。
男孩又叼着肉回来,从前会找一个隐蔽角落啃生骨肉,还不习惯自己有了帐篷。他经常因为看不到宋捡着急,跑了几圈才想起来,那匹狼比较笨,喜欢躲在帐篷里。
可宋捡会把吃不完的肉留下来,放到饿了的时候用。男孩很不明白,狼群没有存食物的习惯,大家一起捕猎,靠等级高低分食。完成击杀的狼能获得部位比较好的肉,但第一口、最新鲜的血肉,一定是头狼的,不能抢。
宋捡要是跟着去捕猎,肯定是什么都吃不上的那一匹。男孩钻进帐篷,几匹即将生产的母狼窝在宋捡旁边,宋捡正用短刀滑木棍子,每一下都很用力。
“捡。”男孩打来了水,把铁皮水壶从脖上摘下来,“捡,在做,什么。”
“削棍子,做完了我们就有鞋啦。”宋捡可想他了,扑过去舔舔。
男孩觉得这是对自己打回水的奖赏,抱着宋捡倒下和狼并排贴贴,可是还想将宋捡身上那层布料扒掉。
“狼,不需要,穿。”他对宋捡说。
宋捡才不脱呢,他才不要光着屁股躲在帐篷里。“小狼哥,我对你是不是特别好啊?”
男孩的表情很凝滞,说话都是慢半拍的。“捡,好。”
“那我们以后就特别好了,你可不能扔下我啊。”宋捡继续舔,小帐篷里有水壶,有昨天存下来的肉干,还有一把锋利的刀,他非常满足。
男孩不懂宋捡的想法,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狼群里。食物越来越少,头狼带着狼群去越来越远的地方捕猎,他尽量吃很多的熟肉,让自己快速强壮。每一匹公狼都想当头狼,他也不例外。
成为头狼,保护所有的狼。男孩把这个当目标,每天学习捕猎,终于,他分到了一条鹿腿,是头狼特意让他吃,因为这个猎物是他扑倒的。
肚子被鹿踹了一下,男孩忍着疼,叼着鹿腿往回跑,离帐篷还有十几米远,听到了帐篷里的尖叫。
宋捡的声音。
男孩扔掉了鹿腿,冲刺过去。
“啊!啊!”宋捡正在地上翻滚,两条小细腿疯狂地倒腾,踹毯子,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手指有一道伤口,是刚才不小心自己割破的。
视残比全盲要痛苦,最起码宋捡这么觉得。
如果他完全看不见,就能安安分分当个小瞎子,可偏偏能看见剪影,世界沉浸在沙粒磨花的清晰度里,会无端生起很多烦躁。割破了手,他还要继续削,但下刀的方向不对,削断了一根。他忍着疼再拿起另一根,重新削起,结果就因为看不清楚,又削断了。
看不清楚,看不清楚。
一个半盲的孩子闹腾起来,比健全的小孩儿麻烦得多。没被抛弃之前,宋捡每次闹腾都会被爸爸打一顿。
看不清,又急于想要看清,宋捡会像野生动物那样抓挠自己的眼皮,撕扯周围能抓到的一切。他发出尖叫,尖叫声刺耳不说,还持续很长。他以前就这样,一直叫到自己完全哑掉,哑几天说不出话。
眼前那些花花乱乱的剪影困住了他。一边叫,一边抓住自己的手臂抠挠。
视力不好,他也没法自己剪指甲,咬指甲成了宋捡的消遣。有时咬出血,甲缘被啃成毛刺,抓一道能疼很久。
但这些疼,能暂时缓解视残带来的痛苦。
“捡!”男孩冲进帐篷,狼已经吓跑了,只留下一个胳膊和手流血的宋捡。他看到宋捡自己抓自己,还想要抓眼皮,扑过去死死压住那只手,整个人跨在宋捡身上。
“捡!不叫!”男孩压着他,可即便被压着,宋捡也止不住尖叫,他还蹬腿,用脑门磨沙面。
闹腾起来的宋捡完全不知道收敛,执意要抓,把自己的胳膊抓成血淋淋。他想用这些血淋淋,换一双看得见的眼睛。他太害怕了。
然后小狼哥开始打他,他抓眼睛,小狼哥就使劲打一下自己的胳膊,再抓胳膊,小狼哥更使劲地抡一下自己的腿。
“疼。”打到宋捡不敢动了,两片眼皮保住,没抓破,可小脸被沙子蹭花了皮,“小狼哥,我疼,你别打。我们……我们最好了,你别打我。”
“不乖!打!”男孩再打了一下他的手。
“乖,我乖,以后都听你的话,我不抓了。”宋捡拿脸蹭他的胸口,眼泪止不住往外流,“小狼哥你别扔我,我看不见,可是我会干活儿了,你千万别扔我。我乖。”
“乖,不扔。”男孩看着透明的水从宋捡眼睛里流出来,低下头,舔了舔那些水,好咸。宋捡哭了,可狼从来不哭,他可能不是狼。
“不乖,就打!”男孩凶巴巴地说,长头发在宋捡的脸蛋上贴着。他们抱在一起躺好,宋捡在自己怀里呜呜抹眼泪,男孩忽然有点想明白了。
宋捡是小狗吧?
几天过去,马上又要转移,张牧通知大家伙收拾帐篷,在营地转了一圈回来,看到宋捡站在自己帐篷边上。
他抱着一个草编的筐,里面是削好的小木棍,仍旧是被狼崽子牵着来的。
一根绳子,成了两个小孩儿的链接。
“张牧,我干完活儿啦。”宋捡知道今天要迁移,赶紧来换东西,“我想要鞋,要两双,还有给小狼哥穿的裤子。”
“手怎么了?”张牧接过筐,发现两只小手的腕口有掐过的印子,这不可能是宋捡自己摔的,“又被你小狼哥打了?”
“没有,没有。”宋捡摇着手,才不让别人说他小狼哥的坏话,大声嚷嚷,“我小狼哥可好了,我们最好,最好,他对我可好了!”
男孩的眼皮动了动,用绳子,把宋捡往自己身边拉近。
第10章 啃一啃
狼崽子就在旁边蹲着,张牧随意一瞥,发觉这孩子不知不觉长高了。几个月之前蹲在地上还是那么一点,现在猛一看,存在感很强烈。
长大后怕是个大高个儿,宽肩长腿,只是谁也没看清狼崽子到底长什么样,估计面相挺凶。
活儿做完了,张牧不能不给物资,更何况不给的话容易被狼咬死。裤子原本想给一条自己儿子穿剩下的,结果拿出来稍一比对,还真不行。
狼崽子很高,裤子小了。只好给了一条自己的,让他挽上裤腿去穿。鞋是刚好卡到踝骨的布鞋,软软的橡胶底,很适合跑沙,只不过是穿旧了的。
张牧心软,觉得自己这是压榨了残疾儿童,又额外给了两双毛袜子。虽然都很旧,自己孩子穿过,可这已经他能拿出来的全部。
宋捡不嫌弃,高高兴兴拿着走了,特别是那两双袜子,晚上套在小脚丫上,自己一双,小狼哥一双,想想就美。他看不清袜子和鞋都是什么颜色,但用手摸摸就是安全感了。
男孩不懂宋捡在高兴什么,笑了一路。宋捡的表情和狼不一样,狼全靠鼻子和耳朵,宋捡有一双非常大的黑眼睛。
只是这双眼睛,不好使。可男孩没把宋捡特殊化,狼在野外即便断了一条腿都能求生,要想活下去,就要努力想办法。
等他们回到帐篷的时候,营地开始转移了,又一个狂风暴正在形成。
宋捡睁着眼睛去收帐篷,磕磕碰碰总算拆掉绳子。他看不清楚,收拾得不够仔细,小狼哥也不会整理,只好先把所有物资往大布里扔,然后包起来,再像上次一样,一人一个角。
要是有个背包就好了,宋捡想,又开始惦记张牧的东西。
哨兵不乖 第9节
男孩想用叼的,可迁移时间很长,谁也说不准要走多久才能到达地下掩体,最后他犹豫了一会儿,慢慢站了起来。
一站起来,影子很长。
“捡,走,跟我。”男孩一手拽着布,一手拽着拴住宋捡的那根绳,回身朝狼嗥叫。大部队开始移动了,他们和狼群仍旧在最后面。
这一次走得很辛苦,比上一次迁移累多了。男孩不习惯站姿,以前就是自己一个人,想怎么走怎么走,反正狼群会跟着自己。可宋捡太笨,自己必须空出手或牙齿来牵他,不仅笨,宋捡还弄出一个帐篷和多余的衣服。
四肢着地的姿势不再够用,两只手要使用起来,仿佛是一股力量趋势他,必须把腰抬起,挺直,必须用两条腿来走路,从爬,到站。
因为宋捡和帐篷的出现,男孩不得不站起来,像一个人那样,去活动。
宋捡走得比较慢,以前吃不上什么好东西,体力差。可是和小狼哥在一起,反而吃肉吃最多。吃肉多了,身上有劲儿,肉是好东西。
可手上的物资对他来说还是太沉了,宋捡总想停下来休息。每次脚步稍慢,脖子上的绳就被抻动,抻着他不得不迈步子。
“小狼哥你慢点儿。”他总是求,“我看不见……我眼睛不好。”
“走,快。”男孩根本不理会,看不见,眼睛不好,都不是理由。流民营地在移动,狼群紧紧跟随,如果宋捡慢了,没有人会等着他。狼群为了等他,会陷入危险。
一匹合格的头狼,绝对不会让狼群付出生命代价,男孩把麻绳在小拳头上绕了一圈,用力地拉着宋捡往前。
可是这一次的迁移很不顺利,张牧带领大家循着蓝色信号弹的方向走,几小时后确实发现了一处地下掩体。但这个掩体太小,只能容纳一半人,里面还有十几具尸体。
尸体已经化为白骨,穿的是移动基地里的标准军装、军靴,身边还有枪和氧气面罩。
面罩里的氧气已经排空,但枪拿回去修一修还可以用,是机枪。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死在这里,每一具的颈椎骨上都挂着一条金属链。
金属链的底端是一块长方形金属牌,烙着一串凹下去的数字。张牧知道这叫狗牌,那串数字是他们的编号。
他们应该都是哨兵,近几十年向导的觉醒率断崖式下跌,几万个觉醒者里才有一个,是很珍贵的资源。向导不会被放弃,可移动基地永远不缺哨兵,有几十万名。
没有时间哀悼,张牧立刻带领营地转移,前往下一个发出蓝色信号的方向。
可他们还没走到目的地,风沙简直要吃人,吹得走不动。天色全暗,狼群开始躁动不安,种种迹象表明,他们的速度太慢了,已经被狂风暴赶上,处于风暴边缘。
好在第二个地下掩体够用,张牧和副手们举着枪命令大家排队,如果没有人站出来维持秩序,绝对会一拥而上,谁也别想活到明天。出于对枪的惧怕,流民按照顺序排队,带着行李和家畜走下台阶,都在不自觉加快速度。
风越来越大了,宋捡完全听不到别人说话,眼前是一片黑。“小狼哥,到咱们了吗?”
男孩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等,捡,乖。”
“能不能……快一点?我怕。”宋捡脚底生疼,真不敢相信自己这一路走下来了。他长期被爸妈关在帐篷里,不怎么走路,以前两条腿站一站就累。
现在竟然能走这么远。他还以为自己长大一定是个瘸子呢,没想到自己的腿竟然是健康的。
等到所有人都下去才轮到狼群,明明是白天,可天色是墨黑的,能见度不足两米。张牧打着探照灯来找他们,说话的声音完全被风声压过,已经听不见了。他只能拽,拽着宋捡往掩体入口去,再等着那群狼一匹匹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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