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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晒豆酱
现在她的帐篷外面,站着一个拿着枪的男人。他并不算特别高大,但这时候,他就是抵挡狼群闯入帐篷的最后一道防线。狼疯了,为了进营地,连烧起的木柴都不怕,有几匹还被烧了毛,背上都烧黑了,可是它们用滚动的方式撞开了篝火,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数量众多。
马已经拴好,帐帘的拉锁也系上,这个男人死死地盯着面前狂奔的野兽,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停下来。
可是真的等到它们停下来,就完了。
十几分钟后,几匹狼围了过来,它们的鼻子压得很低,几乎接触了沙面,白色的牙在火的映照下仍旧森白,一边发出警惕的吼声,一边缓慢地缩小包围圈。
男人举起了枪,已经做好了死去的准备,在沙漠里生活,拥有一个家庭是大多数人的追求,而他最后的人生使命,就是保证妻女的安全。
白色的狼朝他靠近,深褐色的眼睛里全是野性,而它的肚子是鼓起来的,鼓得十分明显。这一刻,怀着幼崽也没有妨碍它的狩猎,动物永远保持攻击性,特别是即将当妈妈的雌性,幼崽的出生并不会让它们温柔,弱小,反而会激发凶猛。
它们不会教给幼崽如何变温柔,只会教它们从小争夺资源和奔跑。把凶狠和生存技巧传达给下一代,是雌性动物的使命。
为了狼群,它们可以流血,为了保护幼崽清除威胁,它们同样可以付出生命。
在这一点上,人与狼并没有什么不同。
一人一狼在互相监视对方,狼群暂时不动,都在等待头狼最后的信号,人也暂时不动,生怕将野兽激怒。
“离开这里!滚啊!”男人试图用声音恫吓野兽,同时伸展双臂不停挥舞,希望将这些野兽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自己身上,让它们忽略身后的帐篷。
然而这几匹母狼显然没有被他的虚张声势吓到,它们也很聪明,专注、冷静地盯着男人的手腕。
它们在一次又一次与人类的交锋中学会了知识,知道枪才能杀了它们,而人类并没有那个本事。所以它们若是行动,一定是前后夹击,腾空扑杀,先把人类的手腕咬断,把整只手咬下来。
“来啊!”男人察觉到它们要偷袭了,“来啊!冲我来!”
母狼鼻梁抽动,一下子,将鼻梁骨的皮毛皱起来,前爪抓紧了沙面,后腿稍向后蹲,开始蓄力。
千钧一发的时候,营地边缘突然传来了长嗥声。
所有的狼,立刻停止了行动,站在原地辨识这个声音,聆听声音里的信息。
声音浑厚又低沉,从营地的最外层,朝它们发出了指令。虽然人类无法识别狼的声音,但狼却可以识别同类,每一匹狼都是独一无二。
这是头狼的声音,在夜晚传递着孤单和苍凉,是在呼唤同伴,是召唤狼群,在叫它们回去。
男人的枪已经对准了野兽,可是那几匹灰白色的狼,竟然慢慢地退下了。
它们倒退着离开自己家的帐篷,远离了篝火,又由于抱有野兽对人类的不信任感,每一次退步,都不肯将后背留给人类。
它们最懂得如何偷袭猎物的背部,当然不会把弱点暴露出来。等到退出了安全距离,狼群才开始大规模的撤退行为,潮水一般,撤回了营地外。
大批的狼从帐篷前跑过去,男人紧紧贴靠在帐帘上,不懂它们为什么突然放弃了进攻。
但好在,它们放弃了。
一切都来得及。
头狼的叫声是不容挑战的命令,几十匹成年的荒漠狼在夜色下离开了人类的聚集地,重新在营地边缘扎堆。它们有相通的感情,再一次聚集,会互相闻,互相舔舐鼻子和口腔,检查心爱的同伴有没有被人类伤害。
为了表示高兴,还有的狼会在地上打滚。这时头狼的叫声再一次响起,它们全部看向声源,除了头狼,还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类。
那个男人,有的狼熟悉,有的狼不熟悉,七年的时间里,年老的狼死掉,年轻的狼逐渐替换同伴,成为了群体中的主力杀手。可还是有一些狼,没有忘记过这个人。
有深刻记忆的动物,不止只有人类。
头狼再一次发出叫声,颈部伸直,鼻尖对准了月亮,白气从它带着腥气的嘴里喷出,连吼叫声都带着腥气。它和它的父亲一样,有着不带白色掺杂的黑色皮毛,褐色的眼珠,凶狠的野性,和对狼群的绝对忠诚。
其余的狼纷纷回应着它的叫声,此起彼伏。
周允就在这时候,慢慢地跪下来,身上的伤口还没来得及处理,腹肌下方全是抓痕。但是他跪下来之后,用手抓住了头狼的颈毛,轻轻在它的耳朵上啃咬。
其余的狼都在看着他们。
头狼的头部高度,始终没有超过这个人类。
这是权力的交接,最高位的证明,当周允再一次站起来时,狼群散开又聚集,每一次头狼更新换代,都是狼群里的一场狂欢。
周允知道狼群并不熟悉自己的叫声,刚才,是头狼引它们回来的,现在他再将气下沉,第一次对着完全属于自己的狼群,发出了命令。
留在原地,他要每一匹狼都留在原地,无辜的人活下去已经是用尽了力气,无论是在营地里还是在基地里。
在基地里,他是s级的大向导,在沙漠里,他终于成为了这群荒漠狼的首领。
“周允长官!长官!不好了!”李韩站在篝火的内侧,朝着这边大喊,“宋捡不见了!宋捡跑了!”
“什么?”周允惊讶地回过身来,宽平的肩膀拉开身体上半身,像一个倒着的三角形,从身影轮廓区分出他和狼的不同。他赶紧望向身后的营地,精神丝大面积地铺开了。
随之而来的,是几百人的情绪,杂乱不堪的情绪没有顺序地进入了周允的精神世界里,大多数都是惊恐,也有少量人在开心。
他们开心,是因为看到了狼群的撤离。
“他人呢!”可周允还是和那一整片的惊恐产生了共情,精神丝在震动。从自己离开营地到现在,大概也就过去了十分钟左右,怎么一不小心没有看好小狗,小狗就跑掉了呢?
“他去哪儿了?”周允向着李韩走过来,他每走一步,身后都有狼步步跟随。
年轻的黑狼,成为了他的次头狼。
李韩稍稍后退,不确定这些狼是否会发疯。以前武器充足,他也不觉得野生动物算什么威胁,直到手无寸铁,才肯承认人类并不永远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他去追那些离开营地的人了,他狂化了!我追不上!”
狂化了?去追那些人了?周允将精神丝再次延伸,这一次,他不仅能感受到人类的情绪,还能区分出他们是谁。有哭喊的孩子,激动的大人,看淡一切的年迈者,还有……肚子里不是很舒服的张灵,卸下重担的张艺,和带有劫后余生的轻松心情的张牧。
可是就是没有小狗。
小狗跑了。
不仅仅是跑了,还是狂化后跑掉了,周允太懂宋捡的心思,他一定是要替现在的自己报仇。不,不止是为了现在的自己,也是为了曾经的他们。
因为视力不好被爸妈扔掉,因为视力不好就被樊宇随意欺辱,因为视力不好,换了一匹瘸腿的小马,还要被居心叵测的人烧掉唯一的帐篷,因为视力不好,才会被迫分开,生生断了七年的联系。
小狗已经跑了,可这些情绪,周允却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他感同身受,他同样有恨。
恨意是真实存在的,为了小时候因为崖蜜被流民割伤的自己,遭遇了一次次冷眼不被接受的自己,杀了樊宇却仍旧被部分流民排斥的自己,不得不上战场杀人的自己……周允再次延伸精神丝,希望从空气中感受到宋捡,可是没有,他已经跑远了。
精神丝开始席卷营地,带有一些不甘心。而这一切,未觉醒的人是感受不到的,只有李韩知道,这一整片营地的情绪都在周允的大脑里了。
慢慢地,有精神丝开始靠近他,李韩做好了心理准备,再次接受一个真正的向导的加强。
从刚才他就感觉到了,注射药物进行的强化和向导的天然强化有着巨大的差别,药物带来的效果快速,但也会有身体不适,而向导的加强是带有缓冲的,却更持久。
“去追!循着宋捡的气味,把他找回来!”周允最害怕的事可能要发生了,一旦宋捡追上了那些流民,长久以来埋在他心头的恨意,可能会让他做傻事。
一匹漂亮的白马无声无息出现在李韩的身后,李韩翻身上马,抓住玛丽的鬃毛,驾驭精神体在原地转了几圈,随后朝着南边的方向冲了过去。
周允将食指和拇指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从营地的篝火中,出现了一匹黑色的马,它顺着口哨声跑向这边,烈火燃燃,没有阻挡它的步伐。
尽管它有一条腿天生残疾,但没有变成它不能奔跑的理由,动物不懂自怨自艾,它们只知道,生下来就要想办法活着,活到死那一天为止。
它已经足够强壮和高大,跑过了帐篷,跑过了燃烧木柴造成的黑色烟雾,最后一跃而出,跳出了篝火的防线,当它的四肢着地时,身子明显歪了一下。它甩着尾巴,打着响鼻,跑到了它第一代主人的跟前,用脸亲昵地碰他的脸。
周允来不及处理身上的血,踩上脚蹬子坐上马鞍,双腿一夹,骑着马去追李韩。
狼群跟随他前进,跟随着它们的新首领和次头狼,跑进了黑夜里。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还有谁能管我!还有谁!冲鸭!
第106章 仇恨
沙漠里没有灯光的地方是完全黑暗的,黑得可怕,连风声都像哀嚎,能割裂人的耳朵。天空很大,却只有月亮和星星。
可现在这些黑,对宋捡来说毫无意义,他本身就看不见了。





哨兵不乖 第104节
但嗅觉、触觉、听觉合在一起,又让他看见了。
沙地在晚上很凉,曾经他也以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个夜晚。这么冷的沙子,根本不能睡,那年自己还很小,又很瘦弱,跟着爸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没有毯子,要是在沙漠里孤孤单单睡上一晚,第二天张牧找到自己时,绝对是一具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尸体。
再也不会出声的小尸体。
可是小狼哥过来了,他挨着自己睡,又带来了狼和土豆。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将自己包围住,保护着身体的热量。
从那一刻起,宋捡开始习惯狼的气味,习惯在睡觉的时候,攥着另外一个人的手指头,或者长头发。
沙漠的风那一晚上也格外热,放过了自己,展现了难得的温柔。
现在,狼看不见了。
还有另外几匹受了伤,生死未卜。它们做错了什么?它们只是在保护领地,是那些人擅闯进去,是他们错了。
宋捡眼目中是一片漆黑,双腿却像动物一样奔跑,觉醒成为哨兵的身体是那么善于奔跑,步子跨大,双臂交替摆弄,呼吸也再加快。在奔跑中,宋捡的血液仿佛被加热了,快要沸腾出来,这种沸腾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坏欲。
他已经不用再停下来闻了,鼻子随意捕捉到空气里的气味,终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他就要找到他们了,哨兵天生保护向导,向导难过,所以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空旷沙漠的某一处,有十几个小帐篷扎在这里,像是一个小小的营地。而这些帐篷一看就是短暂使用的,并没有在沙子里打桩埋固定钉,明天就要搬走。
篝火燃了几十堆,将这些小帐篷围了起来。
“妈的。”十几个男人围着篝火取暖,一个个都在抱不平,“不就是他妈的杀了几个畜生,张牧竟然把咱们赶出来……”
“嘘!”其中一个男人竖起了耳朵,听火堆外的动静,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荒漠里独自过夜,没有了大营地的保护,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都小心点儿,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么多火了,没有野兽敢过来!”这时候说话的那个人,就是带头去找狼报仇的那个男人,他削着木棍武器,身上还有一把枪,对武器的使用又十分娴熟,所以并不惧怕那些野兽。
他唯一憎恨的,是张牧。
“不就是杀了几匹狼嘛,张牧凭什么赶走咱们?”带头的人还是不服,“我儿子骨头都断了,没把那两个人杀了就算他们走运!”
“大哥,你就别想这个了,张牧说过,他们里其中一个是哨兵!”旁边的人缩缩脖子,用外套裹紧自己,“哨兵……和咱们不一样,据说可厉害了。”
“狗屁!”那人啐了一口,“再厉害也是人,你没听他们说嘛,那人救回来的时候,肚子里都快打烂了,还是张艺给他做的手术。哨兵再厉害也是人,我就不信了,对着他脑袋来一枪,他还能活怎么着!”
旁边几个男的,听完了都笑了笑。这倒是真的,再厉害的人也是人,打中重要部位,照样死翘翘。
“你们说,张牧凭什么那么向着他们啊?”有人不明白了,“咱们也为营地里做过贡献,又是壮年,那两个稀里糊涂地住进营地里,也不知道打哪里来的……”
旁边的烤着火说:“张牧还说他们是从小就在营地里的呢。”
“听他瞎掰,营地里好些人都说没见过。”带头的又说,“以前没有他们的时候,营地周边也见不着狼。他们一来,狼群就回来了。咱们都有孩子,营地里有那么多孩子呢,万一哪天出事,他张牧能负责吗?我看啊,就等他女儿生完,孩子让狼给叼走他才知道哭!”
“对对对,让他哭死吧,哭死就该后悔没杀狼。不过看他女儿那个样,能不能生下来还不好说呢,到时候一尸三命,他还能活?”
“他死了,他女婿还能当领头人呢,一家子把好处都占尽了!要我说,咱们就该找找外人,把张牧给反了……”带头的那个啧啧几声,突然,那一圈篝火外面,有了不一样的动静。
“什么、什么声音?”有人坐不住了,“大哥,咱们快回帐篷吧,别在外面出声。明天天亮赶紧赶路,争取中午到南边的营地。”
“怕什么?咱们有枪。”旁边的男人亮出武器,谁都想赶紧赶路,可是夜里摸黑赶路死得更快,“枪才是沙漠里的老大,再厉害的野兽能顶得住几枪?那帐篷里的黑狼,不也是对着脸开了两枪之后跑了嘛……不过,张牧说这些年都是狼在保护营地,你们信吗?”
带头的也站了起来,时刻关注黑夜。“傻逼才信,营地边缘点那么多火,野兽根本不敢过来,谁看见狼保护营地了?谁他妈都没看见……”一片巨大的黑影从篝火外蹿出来,一下子,扑到了带头的身上。
“啊!”带头的惨叫一声,惊醒了帐篷里休息的人,而在他身上趴着的,是一头巨大的鬣狗。它身上还有食腐动物特有的臭味,颈部有着不同于其他野兽的长鬃毛,宽短的头部比人的头还要大,哈喇子流到了男人的脸上。
周围立刻响起了狗叫声,为了防止野兽扑袭,他们也养了猎狗。可是他们养的猎狗和鬣狗一比较,足足小了一半。
名称上的一字之差,根本无法抗衡。
而在黑暗的环境里,鬣狗皮毛上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就是最好的伪装。
“上!上啊!”其他的人解开了猎狗的绳索,猎狗奔向主人,却被另外一个方向扑出来的鬣狗一口卷住,拖进了篝火外的黑暗之中。而更多的脚步声这时候才让人类听见,在他们自以为安全的火圈之外,在他们聊天的空闲时,早已围上来一大群。数不清的眼睛在亮,听不懂的叫声在互相传递信息,等待一顿饱餐。
这才是真的黑夜,荒漠里的夜行动物。
这些人愣住几秒才想起拿枪,可地上的人已经被鬣狗拖了出去,转眼就没了踪影,连惨叫声都没有。野兽杀人就是这么快,不留情,转瞬之间,人已经没了。不相信夜晚危险的人,终究会被夜晚吞噬。
帐篷里的女人和小孩儿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不敢出来,男人们不知道该防着哪一个方向更好,整整一圈全是鬣狗的影子。它们也不着急再进攻了,舔着嘴角的血,在营地旁边快速地跑,身影闪一下、闪一下,和猎物打一场消耗战。
它们不是要吃一个,而是要所有,食物难寻,人类的尸体即便腐烂,它们也能吃到骨头都不剩下。
“快开枪!快开枪!”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十几个人全部拿出了枪,可是又跟不上鬣狗移动的速度,又没法盲目开枪。这些野兽在耍他们,等待他们把子弹放空,再一网打尽。
这时,又一个影子扑了出来,速度更快。
所有的人瞬间吓得忘记了开枪,因为这个和鬣狗扑在一起的,明显不是野兽,他是一个人,有人类的四肢、身体、脑袋,但是却落在了鬣狗群的手里。
等待他的,只有变成四分五裂的尸体这一个结局,鬣狗会掏空他的肚子,把肠子都扯出来。人和野兽滚在一起,还不是一头野兽,每一头鬣狗都参与了围剿。
可是转瞬之间,所有人都听到了鬣狗的哀嚎。
宋捡杀疯了。
他都不知道碰上的是什么东西,只知道阻碍自己寻仇的一律处理掉。有牙齿咬在他身上,那就打碎,有活物扑在自己身上,那就踹碎。身体上的重量越来越多,宋捡扛起咬住自己肩膀不放的活物往前一摔,重量立刻没了,随即他听到野兽围着他乱转,发出不敢靠近的呜呜声。
手指攒捻,灵敏的触觉给了他一些提示,这是野兽的皮毛。
血的气味再一次扑来,比刚才浓烈许多。又有野兽咬住了他的腿,试图将他扳倒再往外拖拽,宋捡循着它们的气味,将它的鬃毛抓住,直接将它提了起来。
再往远处一扔。
在一个狂化的哨兵面前,这些都已经不算什么了,没有疼痛,没有力量级,有的只是清除一切的念头。
鬣狗群立刻散开,察觉到不占上风暂时放弃了进攻,可它们的舌头已经尝到了血,不会轻易放弃。篝火圈里的男人们看着一个人从兽群里站起来,刚准备松一口气,那个人却慢慢地转了过来。
风沙变大了,篝火也被吹得东倒西歪,帐帘开始翻动,头顶上的月亮也被云彩遮住。
其中有一堆篝火,竟然直接被吹灭了,一下子,沙面上暗了一快。空气里弥漫着木料烧焦的难闻气味。
“你是什么人!”男人们举着火把,提防着人,也提防着野兽,这个人既然能在力量上战胜鬣狗群,那他一定更危险。
那个人已经站在他们面前了,风再次变大,吹动了他眼睛上蒙着的黑布。黑色的布条在半空飘动,蒙住一个人的双眼,像一面战旗。
“为什么?”宋捡往前一步,手放开,里面还攥着一把鬣狗的鬃毛,他不知道是替自己问,还是替小狼哥问,还是……替已经失明、可能活不到明天的狼在问。
为什么?为什么世界对他们没有公正?宋捡的身体再一次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敏感,周遭变成了可以分析的感官信息,原来,一个狂化的哨兵,可以这样强悍。
“什么为什么?”那些人怕得发抖,这人的肩头已经被鬣狗咬伤,可是却像毫无感觉,“你到底是什么人!”
宋捡没有回答,只是又来了一阵风,将他蒙住眼睛的布条,轻轻地吹掉了。像揭开了一个秘密。
全黑的眼睛,真的比任何野兽都要凶狠。他看不见,却精准地朝着其中一个人扑过去。
“开枪!”男人们喊起来。
一声枪响。
宋捡的身体一偏,提前预知,躲过了流民的自制子弹。这些枪和移动基地的金属机枪相比,差得太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继续冲鸭!还有谁!还有谁!
狼允:逮小狗!
第107章 逮小狗
子弹蹭着宋捡的皮肤,却丝毫伤不到。每一次发射都好像提前和他说好,规划了路线,明明是照着目标打,却每一次都让他躲过去。
不管是射击的声音还是震荡的空气波,都不能干扰狂化哨兵的注意力,宋捡的眼睛一直没闭上,完全是睁开的,没有眼白反而有种非人类的视觉冲击,吓得那些人乱了阵脚。
而断定那些手枪方向的依据,是火药的气味。宋捡太习惯这个味道了,从自己被小狼哥捡回营地,樊宇想要带自己进帐篷,自己就闻到过。后来自己当了哨兵,火药味就是最熟悉的气味。
两条黑曼巴蛇从他的大腿滑落,滑过了宋捡的大腿根、膝盖骨、小腿肌肉一直到跟腱,它们像两股黑色的水,不经意间滑到了沙面上,鳞片漆黑。一瞬间的视觉通感链接,宋捡拥有了夜视。
即便他的视力不管用了,他还有精神体。
自己不是小半瞎,自己是哨兵。
视线里变得通透,所有带有热量的活物,都成了宋捡的猎物。他觉得自己甚至变成了毒蛇,凭借着热度搜捕所有的生命,要席卷一切。
十几个人的轮廓清清楚楚到了他的眼睛里。不远处,是温度比较低的小帐篷,帐篷里同样有人。周围是一团一团热度最高的影像,那些是篝火。
再往外面,就是冰冷的黑夜。
黑夜是纯黑色的,无论是在正常人的眼里,还是一条蛇的眼里。但是,那纯黑色的冰冷里也有活物,一头一头躁动不安地围着篝火打转。凭借着热度轮廓,宋捡认出了它们。
是鬣狗,它们的鬃毛太过好认了。
“杀了他!杀了他!”流民中有人大喊。
手枪全部上了膛,宋捡变成了被围剿的野兽。小丢爬上了一个小帐篷,在最高处,为自己的主人提供最佳视线。另外一条更粗的黑曼巴蛇也爬了上来,金色的眼睛看着宋捡,鳞片紧紧贴住了小丢。即便知道这些未觉醒者无法伤害精神体,它也奉命保护这条弱小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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