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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我的混世魔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花语道
罗汉他娘原本也是个貌美的女子,即便是在人界的人眼里,也算得上是美人。嫁给他爹的时候,小鸟依人的模样,极招人喜欢。四周的邻家都羡慕他爹,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大运,竟找得了这样一个俊俏的媳妇。
成婚不过两载,家里便添了个胖娃娃,一家三口过的其乐融融。罗汉他爹还有个大不了几岁的哥哥,兄弟分家之后也没住的太远,常常来罗汉家里串门,蹭饭。兄弟两个常常一起喝酒,一次能喝几大坛,罗汉他娘也懒得管他们,就在庖厨里忙活来忙活去,给他们准备饭菜。
日子就这么过着也很好,平平淡淡,悠悠哉哉,就跟那几文钱一大坛的酒一般,不金贵,慢慢品品,却极得滋味。
可就是这样的平淡的日子,也难得一帆风顺。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娘原本纤细的腰肢开始变粗,身材好似也变得高大起来,白皙的脸庞变得病态的紫青,乌黑的长发也变得像枯草一般,隐隐泛着赤红色。爹每日里眉头拧的越来越紧,年纪轻轻地,额头上就要印出一个川字了。
渐渐地,娘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后来几乎闭门不出。每次要去市集,他那个老子总是使唤他去跑腿。他一嫌累,他老子就吹胡子瞪眼地拍他脑袋:“你个小兔崽子,帮你娘去买个东西还不乐意啦!”
他心里就会抱怨:说得好听,你自己怎么不去,天天就知道黏在娘身边,跟长在这屋里似的。
五六岁的孩子不懂事,那个时候他哪里知道父母心中的惶惶焦灼。
就是预感到可能分开,才更加害怕分离,哪怕只有一时半刻,都让人心难安。
渐渐地,娘即便在家里也会带上一条紫色的厚重头巾,将自己的面容裹得严严实实,连他也不让看。家里整天大门紧闭,气氛压抑。大伯来过几次,会和爹在里屋里说话,每次都是一开始还能心平气和,说到后面就忍不住开始破口大骂了。
大伯是兄长,又是个暴脾气,平日里爹几乎没跟他红过脸,可这几次吵架,次次都是脸红脖子粗的,然后在最激烈的时候,回归到让人压抑的安静,只剩下娘一个在外面,默不吭声地掉眼泪。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也总是包不住火。家里的气氛一天赛一天的压抑难熬,可门外仍旧时常有人扒着门缝鬼鬼祟祟地向内窥视。终于,有一天,爹娘妄图保守的秘密还是叫人给发现了。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邻人叫来了官府的衙役和周边仙门世家的弟子前来驱赶魔族,在一片哭嚎之声中,娘的头巾被扯下来,几乎吓跑了所有来看热闹的人。混乱之中,他还没看见他娘亲的面容,就被大伯带走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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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个时候你爹娘逃走了……我还以为你娘被……”绮罗开口,说话的却是陆云卿。
这是她小时候发生的事,从旁人口中听来的,印象却是极深。最后大家都以为那男子被妻子的狰狞面目吓坏了,抛下了她,而那女子被仙门修士驱逐或者杀死了。
因为他们再也没有回过家。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他们不仅没有分开,反而逃出了冰火城,在这不在人界,不归魔族的偏僻地方,开了一间食肆,潇潇洒洒地过了一辈子。
一辈子都没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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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被我大伯带走了,你们之前也见过他的,是码头上的监工,常常负责给屠龙宫运送货物。说起他来,我爹娘也没少给他添麻烦。”
“我大伯比我爹大不了几岁,我爹娘在一起的时候,我大伯还没找着媳妇。等后来我爹娘被迫离开了冰火城,嗐,他也还是光棍一个。我爹发现我娘的变化之后,第一个就去找我大伯商量。我大伯就使劲地劝他,让他把我娘送走,可我爹是个倔脾气,我大伯差点跟他决裂也没能把他给劝回来。他是个死鸭子嘴硬的人,即便再怎么跟我爹生气发狠,也还是狠不下心来放手不管。他不喜欢我娘,总觉得她给这个家里带来了祸害,可没办法,拗不过我爹喜欢。”罗汉说着,忍不住嘿嘿地笑了。
“我爹娘逃出来安顿好了之后,我大伯就把我送到这来了。我原本是跟着我爹娘在这食肆里面过的。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挺好,每日里帮我娘搬搬东西,煮煮馄饨,帮门口的客人牵牵马匹,看看货物,不忙也不闲。可他俩终究不愿意我总待在这鸟不拉屎的食肆里,没个能安身立命的营生。他们说,他们活着的时候还好,主要是怕死了之后,我一个人在这里孤独,就又让我去投奔我大伯了。后来战事爆发,我跟大伯两个逃难,一路逃到南边去了,这才在浮屠城落了脚。”
迟悟是见过那个精瘦的老头的,腰背佝偻的,随身带着杆烟枪,眯缝两只三角眼,常喜欢拿烟杆敲人的脑袋。
“我娘常说,我们一家连累了他不少……我大伯后来带着我这么个拖累,一辈子了,也还是个光棍。”罗汉叹了口气,讷讷说道。他神色又黯了黯,“更何况……可要是知道后来可能再也见不着我老子和娘了,当时说什么也不会走的。”
绮罗听罢,忽然心里猛地一揪。
这对老夫妇也是活死人,按照陆云卿给的说法,他们也是死于七年前那场烧了几十里的大火。
换言之,说这对老夫妻死在她爹手上,也没什么错。
她心里像是塞了块棱角锋利的石头,表情僵硬。她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
不止如此。方圆几百里,她爹手上,沾了不知多少人命……
“他们为何不认识你?”陆云卿忽然问道,“活死人的记忆都停在死前一天,怎么他们看见你竟都认不出来?”
罗汉苦笑了一声:“对于平常人来说,七年的时间变化可能也不会很大,但我离开时才不到二十岁……可能因为我也算半个魔族的原因吧,长得比旁人快些。你们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我还不到三十岁呢。”罗汉说着,煞是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因着魔族血统的缘故,他生的高大,面皮发紫,一头头发如枯草一般,乍一看之下,只让人觉得狰狞。绮罗初见他时,还道他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
这也不知是夜叉鬼一族血统原本的影响,还是因为其半人半魔血统不稳定所致,他口里说着是“长得快”,换句话说……就是“老的快”。
也不知他将来寿数能有几何。
“冰火城的大门一开始还没有设下结界的时候,我常常溜出来到这里,想来看看他们。可他们那时候已经不认得我了,只知道拿着破破烂烂的茶壶来给我倒水喝,就像他们以前迎接过往的客人一样,殷勤又热络。他们晚上留我住下,我就住下,心里想着,能多待一刻也是好的。他们不记得我这个儿子了,我就从头再来,从头跟他们认识,从头跟他们亲近,从头续这父母子女的亲缘……可后来发现,我连这个都做不到。”
“无论在这里住多长时间,他们都不会记得我,前一天晚上还给我收拾床铺,后一天醒来,就又不记得我这个人了。”罗汉眼圈也红了,还兀自抓着脑袋说笑着,“嗐,你说可笑不可笑,想给他们当便宜儿子都都不成。”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也没办法,我就只能有空就往这里跑。”
“我也知道他们不认识我,可我还是想看他们,魔怔了一样的想。他们活着的时候我没能在他们身边待够,现在死了,就……就更待不够了。”
“他们以前最喜欢热闹了,常常嫌食肆里的人不够多,我寻思着要是我不来,他们在这里一天都没个客人,该多着急啊。肯定也没人陪他们说话了,没人听老太婆絮絮叨叨地念叨了,老头子不知道又要怎么愁眉苦脸地蹲在门槛上看日落,抽大烟了。我一想着就会睡不着觉,难受的不行。我大概是个蠢子,他们在的时候也不知道要去想,做了鬼了反倒终于有点良心了。”
“老头子每次见我来都会喊我大兄弟,他一转身,我就在他身后笑话他:‘哈,你个糟老头子这回可让我占了便宜了,居然跟儿子称兄道弟起来了。’可我这心里却难受啊,怎么着都不是滋味:谁要你要叫我大兄弟,我想听你叫我兔崽子,叫我混蛋,叫我小畜生,我……我就想再给你当一回儿子。”
罗汉说着说着,眼睛里已经都是泪了,可还是一边笑着,像是没那么难过似的。他似乎也觉得掉眼泪挺不好意思的,就伸手去揩。不擦还好,这一擦反而越掉越多,彻底压抑不住了。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窝在桌角边,哽咽地像个孩子:“我就像让我娘再唠叨唠叨我,让老头子再狠狠地拿烟杆子敲我……他们,他们跟我说我长得有几分像他们儿子的时候……我真的难受啊。”
罗汉说到最后,也说不下去了,再说也是原来那么几句话。一边抹眼泪,鼻涕眼泪糊了一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那老妇人听见声响急急忙忙赶了出来,关切问道:“嗐呀,这是怎么了,怎么好好的就哭起来了?快快快,快起来,坐凳子上……”
老头子也勾着背走出来,却被老太婆二话不说地支使去那手巾来,没头没脑陀螺似的又溜达了回去。
罗汉一边还没哭停,一边又想朝那妇人挤出笑来,更显得滑稽了。
夕阳光落在院子里,照着痛哭流涕的游子,照着不在人世的老人。时光像个孩子,给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他们在不合时宜的时间分离,又在恰到好处的时候……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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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是想改两章发上来的qaq,但母上大人催我睡觉辽(不得已向暴力低头qaq)。但是相信我!我十五天还是攒了些存稿的!没有天天都摸鱼辽!(信誓旦旦的狗头. jpg)





你做我的混世魔王 桃花孽(一)
“啊——!!!”
窗外夜色浓重, 天上淡淡的薄云挡住了月亮,光亮没法透进来, 屋里昏暗的紧。绮罗猛地坐了起来,惊魂未定,剧烈地喘着气。
“怎么了?”迟悟本在墙角找了块地方休息, 闻声立即赶了过来,面色担忧地道,“绮罗?”
绮罗愣了好半天,才扭过头来怔怔地看着他, 仍旧是一脸茫然。
“又做噩梦了?”他眉头轻蹙。
“不,没事, 没事。”绮罗胸口起伏不定, 额上也是甚多汗水, 神色里难得的竟有了几分惊惶之意。扭头来看,罗汉和普慈在一旁睡得死死地,半点没反应。
她让迟悟放宽心,推他去休息, 为了证明自己没事, 倒头便又睡了过去, 面对墙内。过了好半天, 迟悟听她呼吸渐渐均匀, 这才离开了。
绮罗松了一口气。
哪里还睡得着。
她心里念道:“这就是你的……”你的过去?
脑海里女人的声音懒懒地响起:“嗯哼, 我以为你想知道的。”
-
约莫十几年前, 冰火城外还不是这样一片荒凉的沙漠之景, 时常会有商队从此经过,去往互市之地。
入夜,钩月高悬。一条商队行在城外的荒郊野道上,前后皆是马匹骆驼,运着货物,其间一辆宽敞的马车里有微弱的灯光隐隐透出。车内坐了一家三口。
女子着锦缎纱裙,云鬓堆叠,秀发乌黑,容貌昳丽,男子衣冠楚楚,长发高束,看起来也是温文尔雅。女子怀中抱了一个孩子,约莫也就两三岁大,此刻嘟着小嘴睡得酣甜。
夜色渐凉,那男子拿过一旁的大氅细心地给女子披上,将她搂入怀里。
那女子道:“青云,原本拟定今日黄昏前就能到家的,现在入夜了还在路上,我心里有些害怕。”
男子温声抚慰道:“不妨事,有我在。”
一家三口,即便在清冷的荒野商道上匆匆行路,也显得甚是温馨。
正说话间,忽然有马蹄飞踏的嘈杂之声传来,只听见压在队尾的人高声喊起来:“不好!有劫匪!”
刘青云急忙探出头去,一看之下,果不其然。数十只明晃晃的火把从驼队之后碾压过来,一边行进一边形成合围之势。刘青云登时吓得面色如土,高声叫道:“快走!”
驼队想要疾走,又哪里走得掉,商队的人和劫匪立时便交战起来。奈何寡不敌众,又没有劫匪那般凶悍,甫一交手,落败之势便十分明显了。
陆云卿吓得花容失色,紧紧地将孩子护在怀里,一手扯了刘青云的衣衫,急的哭了出来:“青云,怎么办啊!”
刘青云此刻也是面色发白,两股战战,他本是一介书生,入赘到陆家来才学着做起了生意。走了几年的货物也从未遇见这样的情形,此刻没有两眼一翻,魂飞九天已经是不容易了。
他来不及擦头上冷汗,急中生智,从车里抽出一把大刀就往车轴上砍去,又去割拴马的绳子。无奈手上力道不足,割了好半天,急的汗如雨下,才终于将那马匹与车分开。
他爬上马背,大刀狠狠地往马屁股上一抽,两腿一夹马肚子,那马儿立时便向前跑去,然则没跑几步,就一个扬蹄,将他掀了下来。
原来是有贼人在前拦路,那马惊着了。
商队的人死死伤伤,剩下的也都不敢再战,缴械投降了。被马匪赶着回了他们的驻扎的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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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帐里,剩下活着的人被赶猪猡一样赶到帐篷里,凶神恶煞的匪首在座上,一边痛饮,一边听着喽啰清点此次的收获。
有人来问抓住的这些人怎么办,独眼的马匪一边擦着刀一边粗声粗气地吼道:“留着干什么,人肉又不好吃。全都杀了,一个不留,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是了。”
一群人听见这话,都吓得面如土色。
陆云卿一颗心几乎要停跳,眼泪扑簌簌就滚下来了,她一只手将孩子紧紧地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只知道死死地掐着刘青云的胳臂。刘青云此刻也是骇的面色惨白,瘫软在地。
兴许是她太过紧张,将怀中的孩子弄得痛了,不知事的孩子忽然哇哇大哭起来。
几个匪首都是凶神恶煞的,一听见孩子哭,心下暴怒,独眼大步跨过来,一把将孩子抢去,抬手就要掼在地上。
就在这时,陆云卿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疯了一般跳将起来,拼了命地去夺,张口就往那独眼龙的胳臂咬,竟咬出满口血来。
独眼暴跳如雷,一巴掌就要扇过去,掌风劲戾,却在快要打到她的时候堪堪停手了,眼睛钉在她身上,放出异样的精光来。
陆云卿被他看的发抖,仍不忘了去抢孩子。独眼一只小眼放着光,面上笑容登时便猥.琐起来,痴痴笑着,连口涎都要淌下来。他将那孩子往旁边一扔,几个商队里的老仆大着胆子赶紧去接,才不至于摔着。
独眼龙一抬手,铁箍一样攥住陆云卿白细的手腕,几乎要将她提起来。另一只手直直就向她胸前伸来,刺啦一声,将她身上的锦裙扯得稀烂。
“啊啊啊——!!!滚开!!!”陆云卿吓得几乎要厥过去,不要命地尖叫着又打又踢,手指朝那独眼龙的一只眼睛上扎去。独眼龙没料到一个十几岁的姑娘竟然挣得这么厉害,一个疏忽间竟也让她挣了出去。
陆云卿飞也似地逃开,一手掩着胸前撕裂的口子,一手拔下头上的簪子对准了自己的脖颈,手都在发抖,只要他一过来,立时便要自尽。
独眼龙看她貌美,倒也不愿意她就这么死了。另一个匪首此时提刀而上,从老奴手里抢过孩子。陆云卿见了大叫道:“你别碰他!青云!青云!别让他们碰歌儿!!”
刘青云先前躲在人堆里,一直也没敢做声,此刻见她朝自己疯了一般地叫,几个匪首的目光登时便聚到他身上来,面上一时间青白交加,好一番变化,站也不是躲也不是,愣是没敢起来往前走一步。
那匪首邪笑着,将孩子拎起来,又横刀抵在刘青云脖子上,狰狞道:“乖乖听话,要不然我宰了他们俩个!快!把你手里的东西扔了。”
陆云卿登时腿就软了,身子颤抖得厉害,翠玉的簪子掉在地上啪的就摔折了。她也说不出来话,只有眼泪停不住地从通红的眼眶里往下掉。
拿刀的匪首道忽然生出了歹念来,泛着油光的脸上挂了让人恶心的笑:“听话才好嘛,现在……衣裳脱了来给爷几个看看吧。”
“哈哈哈哈哈哈!”
“有钱人家的闺女老子还没怎么碰过,跳舞会不会,哈哈哈哈哈哈!”
“……”
帐篷里登时传来几声淫.邪的令人作呕的笑声,陆云卿只觉得耳中一阵嗡鸣,站都站不稳了,瘫软在地上,只会呜呜咽咽地哭,动一动的力气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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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罗陷在混乱的梦里,也不知是借了陆云卿的眼睛,还是跳脱了出来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见的这一切。她像是忽然就多出来这一份记忆似的,清清楚楚地知道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陆云卿不介意她看到她的过往和伤口,绮罗到后来却是多一秒也不想看了,只想落荒而逃。
她感受不到当时陆云卿身体上的疼痛与折磨,但能感受到她心里所有的感觉——害怕,惊怒,羞愤,万念俱灰,她仿似能完完全全地体验一遍似的。
像把一颗心狠狠地攥在手里,捏烂。
她生来强大,从来没有感受到过这种无助无力地感觉,竟让她大半夜的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兀自调息了好久,她的气息已经平顺,可一时间还是不知道该跟陆云卿说什么。
反倒是陆云卿先开了口,仍是那副懒洋洋的语气,幽幽道:“不至于吓成这样吧?后面的我可还都没让你瞧见呢。”她略带讥嘲地笑道:“毕竟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大人的事估计还没搞清楚呢吧。”
绮罗没做声。
她十九了。
与陆云卿死的时候,一个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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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事情陆云卿也没让她看了,直接告诉了她。
陆云卿家里原本是做外族买卖的,常年在商道上走,来往于人魔两族互市的地方。家底殷实,在冰火城算是数得上名号的富人家了。
陆员外为人慷慨,乐善好施,在冰火城及周边县城皆有善名。陆夫人是个信仙信佛之人,陆云卿尚在闺阁的时候,常常陪母亲上里去桃云山上上香。
在冰火城一带,只有一个还算出名的仙门——连城宫,就坐落在桃云山上,周遭的百姓有很多会去那里上香祈福。冰火城常年气候宜人,桃云山上则更是神奇,满山桃花夭夭,四季常开不败,连成一片,犹如红云,绚丽的紧,是以得名桃云山。
陆云卿就是十五岁时随母亲上山时,偶然遇见了刘青云。那时的刘青云还是个穷困潦倒的书生,二十出头的年纪,原不是本地人,但屡考不中,就离了家乡,流落至此处谋生。陆云卿在赏桃花时,恰巧遇见了他,彼时,他在山腰上为人作画谋生。
两人一面之缘,交谈几句,陆云卿那时还是小女儿心态,见他温文尔雅,又谈吐不凡,画的一手上好丹青,心里便有些懵懂动情。
原本也只是露水姻缘,一面之交,却不曾想到,几日之后,那书生竟上门拜访,归还那日她在桃云山上遗落的苏绣画扇。
陆员外经商起家,却最是尊敬读书人,当下便留他用饭。无意间知他潦倒,又把许多财物相赠。刘青云却坚决不收,不卑不亢地婉拒了,这样一来就叫陆父更加的喜欢了。后来,刘青云便与陆家有了交集,时常被邀请来作画,一来二去,便从客人变成了女婿。
陆员外年纪也大了,不方便跟随商队出行,正好刘青云是年轻力壮的年纪,便将家中的铺子和商队都交由他打理。
刘青云虽然屡试不中,可到底是读书人,心细聪颖,调派商队和管理商铺对于他来说都是小菜一碟,看的老夫妇极是欢喜。与云卿成亲之后,待她也是极好,温柔体贴,再加上陆云卿本就喜欢他不得了,夫妻相敬如宾,好不和睦,不到两载,便添了一子。
刘青云给儿子取了个小名,叫轻歌。因他是入赘的女婿,所以孩子跟着陆员外姓。
陆轻歌。
陆云卿平日里不需要关心外面的事,只要在家中打理家务,每日学学字画,做做女红,很是清闲。那一次也是碰巧,一时兴起,才带了孩子随丈夫一同出行,却不料,遭此横祸,身死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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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那个土匪窝子里面呆了快三个月,被那些人作.弄的都快麻木了。他们将其他人都杀了,只留了我的孩子和那个天杀的,好叫我乖乖听话。我自是不敢违抗他们,浑浑噩噩过了许久。”
“他们后来看我听话了,以为我不会跑了,也就放松了警惕,可我心里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逃走呢。我平日里在大帐附近走动,他们看在晚上床.笫之事的份上,也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发现了,每天晚上,太阳刚下山的时候,看马匹的人总会换岗,就暗中记下来了。”
“我在整个贼窝里四处走动,日日循着有孩子啼哭的地方找,总算是摸清楚了歌儿和那人被关在哪儿。一日傍晚的时候,就趁着守卫不注意,偷偷跑到那个帐子里,去带他出来。”
“他那些个时日过得也不好,我见他时他瘦了一大圈,我心疼得要死。我对贼窝里的路熟悉,当下就拉着他打算绕到栓马匹的地方,偷一匹马悄无声息地逃出去。”
“那个畜生当时不知有多高兴,一刻也不愿耽搁,他怕孩子哭闹会被人发现,竟跟我说:‘云儿,我们带着孩子逃不出去的,趁孩子睡着不哭闹,将他留在这里罢了。’我当时一听就急了,这是什么混账话!孩子落在这全是刽子手的贼窝里还会有好的吗?不到半刻就要被砍死了!我眼泪流出来了,简直当场就要同他吵起来,他怕把旁人引来,忙不迭地哄我,忙抽了自己两个嘴巴:‘瞧我说的什么话!我是一时心急,我怕你逃不出去啊。唉,我哪里就是这样狠心的人了,我就忍心了么……’听他这般温言软语,我的心蓦然也就软了,教他将孩子拿布匹包裹了系在身前,两人悄悄地溜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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