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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龙神之鬼妻撩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一步御江
颜孙前一怔:“姐,你都多大啊,怎么还想着要嫁人啊!”
“什么意思你,姐姐我才刚上任3000年而已而已,又不是3万年,还有,姐是个女的,女人总要嫁人好吧!”
颜孙前扁扁嘴,不说话了。这位阎王女君与王子镇岁数相等,但是,她一门心思只有嫁人,嫁人,嫁人,从头到脚只想着嫁人。可自从3000年前被他父亲离蛮给硬生生推到这个阎罗王的位置上之后,清欢的嫁人之心更是与日俱增。她总想着,她要赶紧物色个好人选,将阎王罗这个位置拱手相让,然后自己就可以无官一身轻的跑去嫁人了。而王子镇当初就是瞅准清欢的需要,连连介绍给她好几个继位人选,清欢这才一时满足他们的“要求”,可没想到,从此就被这王子镇和颜孙前给赖上了。可谓是三天两头的跑下来向她要鬼要魂,搞得崔判官天天闹情绪要罢工。
颜孙前有求于她,自然不敢违逆她,只得连连点头。
一分钟,真的只有一分钟,一一风一样的从外头飞回来了,她一进来,带起一股小飓风,吹得颜孙前发型尽乱:“阎王,崔判官罢工在家带孙子了。”
“哦那随他吧!”清欢也不生气,继续嗑着她的瓜子,看着她的动漫:“这样也好,省得在我面前瞎晃了,那东西呢?”
一一双手呈上:“一一偷来了。”
颜孙前赶紧松开了清欢的腿,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去:“一一姑娘,赶紧帮我找找。我找的人是个女的,她的名字叫秋色,秋天的秋,颜色的色,今年23岁,属龙,1995年6月1日凌晨6点生,家住立城市东城区侨兴路193号葫芦花园1梯202室。父亲叫秋铭山,大哥叫秋硕,母亲早故。”
清欢终于重获自由了,又开始嗑瓜子了:“别人女朋友的信息,你倒是记得滚瓜烂熟,偏偏自个爹妈的记不得,颜孙前,你果然有出息哦。”
被清欢这么一调侃,颜孙前只能摸头傻乐了:“这哪怪我,他们都5个数的岁数了,我哪里记得住。”
“借口。”清欢将瓜壳扔向他:“哎,这个姑娘的生日不错哦,6月1日,儿童节啊!那不就是今天喽?”
颜孙前当场愣住了:生日当天,死于情敌之手?这也太悲惨了吧!
一一也不客气,捧着电脑桌一般大小的生死薄当场便翻了起来。她翻了数页,一脸的奇怪之色:“咦,这个叫秋色的女孩,在今年2月22日的时候,就已经在家中猝死,被黑白无常给收了魂的。”
“什么意思?”颜孙前不解。
“意思就是说,她早就死了。”一一解释。
“不可能啊,若早就死了,那一直跟阿镇在一起的秋色又是谁?”颜孙前大为不解:“是谁?是谁?”
“你问我,我问谁去。”一一也是一头雾水。
清欢想了想,蓦地下令:“一一,去问问那个秋色。”
“一一领命。”一一放下生死薄,又像一阵风似的,飞了出去。
几秒之后,一一又飞了回来,速度快得令人乍舌:“阎王,此秋色正是颜大人口中要找的秋色,据她交待,她确实是在2月22日那天猝死家中。我也问过黑白无常,他们说,他们是在2月25日在一所医院中将她的魂魄收回地府。”
闻言,清欢和颜孙前都沉默了半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清欢:“为什么会晚了3天?”
“据黑白无常说,他们也不知具体原因。”
“这么奇怪?”清欢意识到问题的异常,终于不嗑瓜子,盘膝坐在沙发上开始琢磨了:“颜颜,真正的秋色早就死了,你眼前所见的秋色,只怕未必是人。”
颜孙前却毅然摇头:“怎么可能?她是人是妖,阿镇难道会看不出来吗?”
“阿镇极可能是被爱情冲昏了头。”清欢一口咬定。
“是这样吗?”这下,连颜孙前也开始怀疑了。
清欢盯着颜孙前看了许久,她支着腮:“我发现,事情越来越有趣了。颜颜,阿镇现在在哪?”
“不知道。”
“一把年纪还玩失踪?切,看姐的。”她的唇角慢慢扬起:“一一,梳妆打扮,走起。”
话音一落,一脸懵逼的颜孙前就被一一给直接踹出了房间。
三分钟之后,房门开启,清欢飞扬跋扈的现身了。
但见她一身精美红衣长裙,裙身上点缀着缕空刺锈提花,完美的衬出她的玲珑身段,松散的长发,极致的红唇,一颦一笑间既有风情万种,又有万分灵动。
颜孙前一见,却是直接笑翻在地:“你以为你是霹雳娇娃呢?”
“我霹死你啊!”清欢走着模特步,脸上挂着任性的笑容,她甩发扬声道:“姐是去见帅哥。走。”
一一在身后鞠躬:“阎王慢走。”
清欢带着颜孙前钻回人间的时候,正值早间10点30分,正是人间办公时间。
而在妖界消失已久的王子镇,却是独自一人坐在高老庄。他倚靠在椅子,那张绝艳的俊颜上,透着生死可恋的平静,眉目间,透着别样的死寂。
兴许是因为王子镇的脸色异常的平静,透着前所未有的可怕,因此所有怪物都保持沉默,连呼吸都禀住了。





腹黑龙神之鬼妻撩人 第174章 游魂秋色
颜孙前一推开门,见到安然无恙的王子镇,立马冲上前去:“阿镇……”他并没有看到秋色的尸体,但是看着王子镇此时的落寞和心碎,他的眼眶也微微泛泪了。
清欢走上前来,一把推开挡路的颜孙前,拉条椅子上坐在王子镇的面前:“我看到你,心情比上坟还要纠结。”
然后……一坐就是一小时。
颜孙前可受不了这样无声的安慰,便起身走到门外去透气了。看着忙忙碌碌的人流,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来,或者,他有办法让王子镇重新振作,改变眼下的困境。
没错,他唯一能想到的人,便是苏炫庭。此刻,他正在公司赶稿中,听到手机铃声响起,只是不经意地瞄了一下,见是颜孙前的电话,更是懒得去接。
王颜昕正在一旁玩手机,见他毫无接听的动作,便问:“谁的电话?”
“一麻烦精。”
“是那个小帅锅啊!我来我来。”王颜昕迫不及待地丢下手机忙奔了过来。
“准没好事,你最好别听。”总之颜孙前每次打电话过来,就没一件是让人省心的好事。隔了一会,却没听见王颜昕的回答,这才停下手中画笔,抬头来看。然而,他看到是王颜昕煞白的小脸,他心中一咯噔:“怎么了?”
王颜昕话还没说出口,眼泪就已经跟成串的珍珠一样往下掉了。苏炫庭吓了一跳,起身走近:“怎么了?”
王颜昕艰难启齿:“他说,秋色死了。”
“死了?”苏炫庭自然不信,他皱着眉,些许不悦地接过王颜昕手中的电话:“颜孙前,出什么事了?”
清欢单手托腮,定定地看着主位上一动未动的王子镇。
一对相爱而无法相守的情侣,一方若死,另一方,必定是心如死灰,生无可恋。
王子镇虽说是龙神,却也同样是无法接受和面对亲人在眼前死去的恐惧。
清欢虽为阎王,时刻都在接触各种各样的生离死别,可见得多了,也就炼就了一颗无畏无惧的硬心肠。心肠虽硬,可还是公私分明的。若王子镇所求之事,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她还是出手相帮的,当然,前提是不能触及她的底线。不管是做人做事,总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清欢身为地狱阎王,亦是如此,否则那就是乱了章法,犯了天地法则的,会遭雷刑的。
她看着他,轻轻地说:“镇王子,你还想救她吗?”
然而,王子镇并不看她,眼中光彩无全,活脱脱一个大受打击而伤心欲绝的伤心人。
他这幅模样吧,早在一千多年前就看过了。为了一世长情,为了自己所爱之人,不顾一切的寻找,奋不顾身的追求,这般不离不弃的爱情就是她一直所渴望和追求的真爱。便是因为这一点,清欢才会对王子镇和颜孙前成为知交朋友。
她双手托腮,睁着明眸大眼:“秋色并非是真正的秋色,真正的秋色早在4个月前就已经魂归幽冥了,对吗?你所认识的秋色,只怕不是人吧!至于是妖是魔,亦或是仙,恐怕只有你知晓了。”清欢将她的乱发塞至耳后:“我觉得,你应该把她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我,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哦。”
王子镇的头慢慢抬起,原本还有些涣散的眸光慢慢聚拢起来:“你说的,可是真的?”
清欢原本就长着一双机灵又敏锐的小眼睛,嵌在她那瓜子型的脸上,简直就是标准的小美人样,此时唇角勾起,微微一笑,更显精致小巧。她见王子镇终于被叫回魂了,这才慢悠悠的打起了响哨:“ofcourse(当然)。我清欢何时说过大话?”
可王子镇并不全信:“不可能,连聚魂术都不起作用,你还能有什么办法?”聚魂术只对当场死亡的魂魄有效,而且是百分百的能够聚魂成功。只是,王子镇的聚魂术竟然无效,这让他相当失落。聚魂术失败的原因只有一点,对方灰飞烟灭,消散于天地间了。和凉夜一样,从此不知所踪了。
清欢不以为然,翻看着自己的纤纤十指:“这世上,可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你可想过没有,若是连聚魂术都不管作用,那说明什么?”
王子镇定睛望着清欢。确实如清欢所言,世上并无绝对之事。事实告诉他,秋色已死,然而到底是真是假,他至今都不信,他心中甚至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提醒他,秋色没有死,她还有被挽救的可能。可至于从何处下手,他是真的心中无谱。
直到听到清欢说出的话,他才知道,救回秋色的唯一可能便是清欢,只因她是地狱阎王,掌管生死和轮回的阴阳主宰。
“说明什么?”他按捺住心中澎湃的激动,不动声色地问。
清欢侧着头,一个劲地打量着他:“上一次找不到凉夜,是因为她并没有死,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或是因为某些法术,使得我们找不着她。当初我是这么说的,如今,你可还相信?”
“相信了。”
“哦。”见他回答的相当轻巧和利落,可见在人间的这数百年,他一刻也不曾停歇过。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让他找到了一些眉目。对于这一点,连清欢也甚感开心,她心满意足的点头:“看来这么些年,你长进喽。若是找着凉夜了,记得带来给我瞅瞅。”她倒是真想见识见识,被这位大名鼎鼎的龙神惦记了两千年的凡人凉夜,究竟长得一幅什么样倾国倾城,令人神魂颠倒的模样。
王子镇听她说完,便沉默了。别说是凉夜,如今连秋色也因他而死,这样的雪上加霜的打击当真打得他毫无斗志。
见他神色沉寂,了无生机,清欢忍不住笑着打趣:“哟哟哟,怎么看上去跟死狗似的?”
被她打趣,他也不气恼,反而很干脆的回答:“知道碍你眼了。”
“知道便好。”清欢弯了弯嘴角:“来的时候,我去了趟妖界,在秋色消失之地,我施了回聚魂术,你猜,我聚到了什么?”
“秋色?”王子镇的嘴里立马就蹦出了秋色的名字。当初在寻找凉夜之时,他就曾找过清欢出手相帮,清欢为尽朋友之谊,能做的,也都做了,奈何就是所寻无果。清欢觉得有愧于王子镇,便干脆将聚魂术倾囊相授,让他自己找去。换句话来,清欢才是聚魂术的始祖。她若是能看到他所看不到的东西,这足以说明,秋色尚有救回的可能。
他的眼中难掩惊喜之色。
清欢摆摆手,示意他不要激动:“不是,再猜。”
“不猜,没心情。”王子镇是真没心思。前任女友尚未找到,现任女友又死于非命,换谁都没有心情在这打哑谜。若刚才说这番话的人不是清欢,是旁人,只怕,早就被王子镇给踢出高老庄了。
可清欢此人吧,就喜欢调侃,就喜欢玩猜猜游戏:“再给你次机会。”
她执着,王子镇也不笨,他答:“秋色。”没人规定说答案不可以重复吧!
清欢也是没辙了:“说实话,我是没聚到魂,但,我闻到了槐树花的味道。”
“槐树花?”清欢这个答案,还真是出乎意料。聚魂都聚出槐树花的味道出来,这还真是闻未所闻啊!王子镇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来反驳清欢的话了。
“你管,反正就是那种甜甜的槐树花香。所以,她应该是只游魂,而且还颇有些来历的。路上我也听颜颜说过她的一些事了,我觉得,她在成为秋色之前,一定是一个有着固定场所的鬼魂,而且在她身边还有棵年代久远的老槐树,少说也有数百年,或者千年的时间。否则,她的体内不会存有大量的槐树花香。”
清欢的话让王子镇联想到了苏炫庭。苏炫庭是两千年前的公子扶苏,秋色虽从未说过,她与苏炫庭是何时认识的,但是,从秋色的神色间依晰可看到敬畏和爱慕之意。该不会,秋色也是死于秦乱的秦人吧!
清欢见他不出声,便料定,他定是有所察觉了。她抿了抿小巧的嘴唇:“怎么样?想到什么了?”
“接着说?”
清欢挑着眉,长腿交叠坐着,随手指了指一旁的茶壶。她是片刻都离不了茶的,不论什么茶,只要是泡的,她都来者不拒。可若是无茶招待,那绝对是折磨她的喉咙和味蕾。
只可惜,王子镇却对她的一切所需都视而不见:“人死了,没人沏。”
清欢皱眉,这家伙真的是太讨厌了:“混蛋,人家是在帮你好吗?茶都不会给人家一杯。”
接着,王子镇又说了一句让清欢直接吐血的话:“叫外卖吧!”
“滚。”清欢已经不打算从他这里讨得什么好处了,只怕好处没捞着,倒被他气得五脏六腑都歪了:“她虽然找到了一个能够与她融合的尸体,但因为受了魔王青铜那一掌,而被打出了体外。你别忘了,魂魄在妖界,可是一刻也存活不了,而且魔王青铜的掌力,那可不比你王子镇的力量弱吧!无了依附,又受了重伤,虚弱至极的魂魄自然是消失,可是,她有着百年或是千年以上的鬼息,魔王打散的不过是她身上的鬼息,而她的魂魄不过是因为虚弱而消失,并不是真正的消失。”
王子镇没来由得来了精神,他离桌而起,目光里充满了激动:“你说得可是真的?”受了魔王那一掌,若说是因为虚弱而一时消散,那么,聚魂失败,那还是存在很大的可能性。
“ofcourse(当然),有理可循,有据可依。”
王子镇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希望的笑容,他一把将清欢拥着起身:“那你知道,她的魂魄会去哪?”
清欢甩开他的手,坐回椅子上摊了摊手:“真正属于她的地方啊!”
王子镇终于再次体验到,什么叫做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了。
清欢之意已经很明了,秋色再次聚魂之时,必定是出现在原本属于她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很可能就是那棵老槐树,而且是她做鬼以来的久居之所。可他哪里晓得,真正属于秋色的地方到底是在何处?
清欢见他一言不发,便又开始打趣了:“啧啧,连她来自何方你也不知?连人家什么来历你都不知道,你竟然也敢喜欢上她?你说是不是饥不择食了啊?”
王子镇并不回她,开始琢磨了。可他并不知道,秋色的魂魄其实是秋爸爸从唐人街边那棵老槐树捡来的,而且唐人街离他们这幢楼不过只有两条街的距离。
“行了,我能帮你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就看你的本事了。”清欢起身转首的时候,便听到王子镇开口问道:“若能找到那个地方,那她是不是就可以活过来?”
“当初她既然能寄托在秋色的身上在阳光下活着,那只能说明,她与秋色有缘。再说了,她是你的现任女友,看在你的份上,有些事情我还真的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不过,你的动作可要快些,以她那虚弱不堪的魂魄,很容易被其他魂魄给吃掉,就算她机灵不会沦为旁人粮食,但,七日之后,必将魂飞魄散,到那时,即便她的躯体完好无损,也难以苏醒。”
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是一根针扎在王子镇的心头上,他低声说:“阎王,这份情义,我王子镇记下了。”
清欢转过身来,一脸似笑非笑:“王子镇是谁?”
“阎王的情义,藏锋记下了。”
清欢这才心满意足的微笑起来。要知道,她可是这世间唯一一个能让藏锋屈服的人:“不求你记在心里,我只求你别再让颜孙前那货出现在我跟前,一见我就抱着我的大腿,豆腐都被他吃光,影响我嫁人。”
又是颜孙前。
走哪都遭人嫌弃。
突然这么一想,王子镇竟然少了几分嫌弃他的意思了:“我会看着办吧!”
“切,我怎么会指望你,一丘之貉。”清欢算是看清这两兄弟的嘴脸了。
清欢踩着高跟鞋,婀娜多姿的离开了。
王子镇也没有逗留,转身便进了卧室。




腹黑龙神之鬼妻撩人 第175章 冰封
卧室中清香扑鼻,灵力充斥,而秋色,静静地躺着床上,周身笼罩着淡淡暖暖的光芒,仙气萦绕。
王子镇以灵力保存着她的躯体。他的第一个人类女友可以说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种难言的痛苦像个烙印一样,一直印在他的心里。虽然眼下,他的第二个人类女友因为救他而魂飞魄散,只留一具空壳。不过清欢也说过了,只要在七日内寻回秋色的游魂,那么,秋色以便可以有苏醒的那一日。
他慢慢走上前去,坐在床沿边上了,注视着床上已无气息的女孩,眼底难掩悲伤和落寞。
从初见秋色的时候开始,他就无法窥探到秋色的所思所想,但是他一直都知道,秋色的身体里一直住着一个并不属于现在的魂魄。这具魂魄她属于过去,与她唯一有关系的人便是苏炫庭,可她一直守口如瓶,从未提及她与苏炫庭的关系。她一字不提,旁人自然无法知晓。
苏炫庭是个活了两千年的人,在他生命中遇见的人,可谓是多不胜数,此刻即便是问他,只怕他也无从得知秋色的来历。
线索可以说是就此断了。
唯一的线索便只有那棵老槐树了。可是,要在这天大地大的天地间,用七日时间来寻找秋色和老槐树,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王子镇忽感一阵前所未有的失落。他寻了凉夜两千年,可两千年后,非但凉夜没有找着,反而还无辜连累了秋色。如今他只有七天的时间方可找回秋色,否则,秋色将会永远的死亡。
因为害怕失去,他慢慢地握紧了拳头。
却在这时,秋色的手机突然响起。自打从妖界回来,秋色的手机就已经被他调为了静音,放在他的衣兜里,这会振动,很显然是有来电。
王子镇心里豁然一惊,拿起手机一瞧,果不其然,电话上显示的“我亲哥”的来电。王子镇开始犹豫了,到底这电话是接或是不接?
他无法面对秋色的死亡,更何况是秋色白发苍苍的爸爸,这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叫他一个70多的老头如何承受得了。他愧对秋家老小,更无颜面对他们,对于这通电话,他自然是连接的勇气都没有。
可,他若不回不接,难保秋硕那个家伙会找上门来。到那时被他发现妹妹已死去多时的真相,谁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波澜。更重要的是,万一耽误了寻找秋色的七日时间,那才叫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悲催。
一想到那个场面,王子镇只能是扶额一叹。因此,他只能尽量模仿秋色的语气,编辑了条短信,说是出差在外,一周之后回家,让秋硕先好好照顾爸爸,切勿担心。
发送之后,原本还有些心如死灰的王子一下子豁然开朗了许多,他若就此自暴自弃,不但对不起秋色,更对不起秋家父子,他蓦地站起身,目光幽沉如水地看着床上的女孩:“我一定会救你的。哪怕与天为敌。”
这一刻,他信心重燃,否则,四季的轮回,他将永远缺少了秋色的陪伴。
“我这是在哪里?”秋色浑浑噩噩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维持人形,只变成了一团透明的白光:“哎,我去,竟然变不成人形了。这可怎么办?阿镇,阿镇……人都死哪去了?亲,大哥,boss,我现在是真的需要你,需要你啊!”
可惜……无人回应。
“算了,求人不如求己,凡事都得靠自己,话说回来,这里到底是哪里?”这里并没有光,没有风,也没有一丝声音,空空如也,安静如也,总之什么也没有。
幸好秋色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三天两头的,莫名奇妙的总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然后还会看到一些别人不知道的陈年旧事。
“多半又是来见凉夜的?”说真的,她已经有许多许多天没有梦到凉夜了。自从梦见凉夜被束缚在一个空旷的祭坛上的那时候起,她就再也不曾梦见到凉夜了。她还想顺藤摸瓜的知道凉夜到底是他们黑龙一族的什么人呢?可惜……至今无果。
透过帘缦,秋色飘进了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在不远处的一张大床上,秋色看到了正在小寝的容若。
“这是容若还是凉夜……”秋色慢慢飞近,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容若。
正疑惑间,两名女子并肩而入,她们将手中的水果托盘轻置于桌上了,其中一个走上前去轻唤道:“公主。”
秋色恍然,嗤笑一声:“原来是容若。”如今,她对容若的印象已经不是很好了,甚至将她列入心机女的行列了。总之,远离这样的人群,总是对的。
容若轻轻呢喃一声,也不贪睡,伸着懒腰慢慢起了身。她坐在一面半人高的铜镜前,开始对镜梳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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