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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强守护神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桃园电霸

    “他们上钩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几个人,假如他们稍微有一些了解就不会这样上钩了——有心算无心,总是容易成功的。“杨轩解释着说。

    “最后这一场战争会走向什么方向呢?”妖夜问杨轩。

    “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一场战争不会有赢家的,“杨轩判断说,”这几位不错,但是太膨胀了,颜阿嬷去了神城,但是这一切可能于事无补。“

    河东平原的黑土,非常适合生长庄稼,这地方原来是一片蛮荒之地,是一片布满沼泽,到处是毒草凶兽的废土。

    自从人族到了这里以后,他们排干了沼泽,驱赶了凶兽,拔尽了毒草,筚路蓝缕,硬生生的将这一片土地开垦成了人族的粮仓。

    将这一片蛮荒之地改造成适合人族居住的粮仓,在这个过程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族的先祖长眠于此。

    黑龙城,在河北平原的西北角,直接面对妖狼族的大草原。

    这里当初是一片沼泽,沼泽的深处,有一湖泊,水是黑色的。

    这里住着一窝凶兽黑龙,那时候叫黑龙池。

    人族想排干这里沼泽,将沼泽改造成良田,但是影响到了黑龙的生存,黑龙作恶,死在黑龙爪下的人族不计其数。

    人族组织军队,和恶龙殊死一搏,人族墨门推演出几种非常强大的阵法围困黑龙,但是依然是死亡惨重,而黑龙依旧占据着黑龙池,随时兴风作浪。

    而人族并没有放弃,一代一代积蓄着力量,一代一代的和黑龙抗争。他们的执着感动了神明,神明答应从人族祭品之中选出三位作为神使,让他们学习神明的功法。

    他们学成以后回到了人族,斩杀了恶龙,而这三位也永远的倒在这一片土地上,人族为他们在黑龙池边建祠纪念他们,当然为了感谢神明,他们也建了神庙。

    黑龙池渐渐的成了人族在河东平原西北侧聚集的地方,这里渐渐的成为了集市,成了小镇,成了城市,到了现在,这里已经是河东平原最重要的城市了,黑龙池已经没有了,只在城中剩下一个小湖泊,这地方也叫做了黑龙城了。

    要控制河东平原,是绕不开西北边的黑龙池的,这地方地势比较高,城墙坚固,易守难攻,为兵家要地,人族精锐大风营驻扎在这里,防备着北方草原上的妖狼,高原上的比蒙与商羊。

    但是大风营已经离开了这里,守备黑龙城的是一支步卒,传世部的步卒。

    黑龙城现在的都督宁越,他是传世可汗的三子,为人持重老成。他和他的五千传世步卒本应该是拱卫青山城安的部队,他们不应该出现在黑龙城。

    但是将黑龙城交给他守备,绝对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宁越曾经创造过很多经典的守护战,他的名声甚至比他的父亲可汗宁重更加响亮,还留下了“越守成规”的成语。

    假如大风营在这里,他为守将黑龙城绝对是万无一失。

    但是现在他手上没有了大风营,只有五千步卒,加上黑龙城的区区三万的青壮男丁。

    他望着北方,北方的大草原上妖狼已经出动了,他们声势浩大。

    十万妖狼精锐挥师南下,这是妖狼与人族气运之争,妖狼已经押上了他们的气运。

    “请将军为我们守半月,半月为期。”澜马部的可汗姬有悔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亲自来到了传世部可汗府找到了他和传世可汗,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人族的大将军朱黎阳,他们对宁越说。

    “可汗要干一票大的?”他对怀仁可汗还是了解的,那些关于怀仁可汗的言论,并没有影响到他,他对可汗是很尊重的。

    “我们要一战打出人族的北面边疆数十年的和平,”怀仁可汗姬有悔说,“北面大草原上的妖狼,从来就安分,相对于神明来说,他们可能是我们的盟友,但是坑盟友的事情,他们真没有少做。”

    传世可汗捻着他的胡须,他点了点头,面有得色,那眼神有长辈对晚辈的欣赏,也有着部下对上司的敬重。

    ”姬云生了个好儿子,带了一群好弟子,”传世可汗在人族德高望重,人族可汗以澜马可汗为尊,但是他可以理所当然的叫姬云的名字,大家都不觉得这是不敬。

    “为了人族而不计个人荣辱,不计个人得失,大可汗请受老朽一拜!”传世可汗仔细听了大将军与澜马可汗的计划以后,他起了身,要拜澜马可汗。

    而澜马可汗扶住了他,不让他拜下;他和大将军却对着他的儿子宁越拜了下去。

    传世可汗心中一凉。

    宁越点了点头,安然接受了澜马可汗和大将军的叩拜。

    他即可准备出征,他告诉自己大儿子:”大可汗说人族不该是神明的祭品,但是可能在某个时候,我要将你献祭给神明。“

    他的大儿子十岁了,已经知道了献祭给神明的含义。

    但是他还是点了点头,尽管他的握拳的指甲已经扣进了肉里,血都溢了出来。

    他告诉他的二儿子:“传世部善守,爷爷为人族守了一辈子,你两个伯父都死在守城的战场上,你小叔带着你的堂兄他们去当了骑兵,这成何体统?号称八风不动的传世部宁家,不能在你们这一代断了传承。“

    二儿子七岁,他慎重的点了点头。

    他有一对龙凤胎的小儿女,今年四岁,他一手抱着一个,对他们说:“你们啊,该吃吃,该喝喝,无论什么时候都得活下去,哪怕是做奴隶都得活下去,要多生儿女。”

    宁夫人默默的为他整理着战衣,宁越最后抱了一下夫人,他笑着对夫人:“你说过你想回桃花源看桃花,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没有时间带你回去,没有办法,我在前面的石塘边上种了十里桃花,明年应该可以开花了,应该会有一点点桃花源的感觉。”

    宁越告别妻儿,辞别大将军与澜马可汗,拜别父母,当夜带着五千传世步卒就奔赴黑龙城。

    “都督,黑龙城中的三万青壮,可以训练守城,也能极大的缓解兵力不足。”一名千夫长对他说。

    大风营善攻,故并不在意守备,这么重要的城市虽然说城墙很坚固,但是守城的器具根本就没有准备。

    其实大风营与其守城,还不如和敌人决战于野,他们的弓,是野战利器。但是传世部的步卒不一样,他们只能守。

    “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吧,其它的青壮和妇孺一道撤离黑龙城。”宁越下了决心说。

    五千传世步卒,六千青壮,他们要在妖狼的攻击下守黑龙城半月,要拖住妖狼大军南下的步伐。

    妖狼大军的吼声,已经隐隐可闻。大战一触即发。

    遥远的兰斯高原的什邡城,战事已经结束,城内安宁了下来。

    传世可汗宁重默默无语,他点燃了一炷香,对着黑龙城的方向遥拜。

    结局,是早就定了下来的。

    要钓大鱼,就必须舍得下饵,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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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兵不血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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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暮夏。

    天气还是这么的炎热,可是渐渐的有了一丝丝秋意,这正是牛羊骡马养膘的好时分。

    大草原上生机勃勃,妖狼族的健儿在草原上纵横,他们骑着骏马。

    也有一些强健的妖狼族骑着巨狼,巨狼如同骏马一样的大。妖狼族的健儿以有一匹巨狼为荣,但是巨狼非常难于驯服。驯服巨狼的代价太大,不知道有多少妖狼因为驯服巨狼而丧生狼腹。

    有研究表明妖狼族是从巨狼进化而来的,骑着巨狼的妖狼经常被各族嘲讽,他们会这样对妖狼族的健儿说:“嗨,和你兄弟去哪里呢?”

    仔细一看,这种说法还是非常有道理的,妖狼在进化过程中虽然将四肢分开了成了手足,也能言语了,但是他们的耳朵和嘴巴都残留着狼的特点,说妖狼是从巨狼进化而来的确实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玩笑归玩笑,他们都会知道骑着巨狼的妖狼的危险。

    白狼团一万精锐,都是骑着巨狼的勇士。食肉的巨狼在战场上对食草的战马在很占优势的。

    也因为巨狼太难于驯化了,妖狼族的白狼团才一万规模,但是别少看了这一万规模,他们往往可以改变战争的走势。

    草原上那些在养膘的动物们纷纷四散而逃,因为白狼团的巨狼勇士出动了,巨狼的气息让他们不安。

    安平侯身材矮小,他的巨狼相比较而言也是相对矮小的,但是谁也不敢小觑矮小的安平侯和他巨狼。

    因为他是妖狼族的安平侯,他的狼也是白狼团巨狼之中的头狼。

    他不敬神明,不敬鬼神,他捣毁过神庙无数,但是他也活得好好的,让那些神明的信徒对他咬牙切齿,咒骂着他应该下火地狱。但是这一切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活得很好。

    出了前面的一座关隘,就到了人族的河北平原。

    这座关隘并不雄伟,只是河北平原的前哨,守军也并不多,守将不过是一个千夫长。

    关隘的名字叫小兰关,以前守备小兰关的千夫长安平侯是知道的,一个人族的中年人,他很喜欢喝酒,人也很“爽快”。

    安平侯十多年前曾经与他喝过一次狼魂,安平侯并不反感这个人,因为他是真正有本事的人。

    那时候这个人就是千夫长,当时而他手上的军力才五百。安平侯做了推演,假如守备还是这个人的话,他吃掉这五百守军,就算是白狼团出动,付出代价绝对不止五百人。

    更加重要的是,就算是付出五百妖狼的代价,这个中人也还是一定会点燃关隘上的烽火台。

    这个人很有意思,他常常对自己的手下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守,要为人族守住小兰关,你真龟缩在小兰关内防守,那你肯定守不住小兰关。“

    有人问他怎么守住小兰关。

    他说:“进攻,你看我的五百精骑,来去如风,比速度的话就算妖狼族的安平侯亲自来,他也不一定能追上我,我将触角伸到大草原上,有什么风吹草动我早就知道,小兰关其实没有什么重要的,只是一个前哨,他们觉得不能突然占领小兰关,自然也不会来攻小兰关了。“

    他的话非常有道理,安平侯也曾经见识过他的厉害。

    那一年冬天妖狼的风云部带着五千精兵,想要进入河北平原劫掠,那年冬天很冷,牛羊死了很多,有必要向人族“借”一点粮草。

    他们选择了小兰关。

    这个守将竟然在点燃了烽火台的狼烟以后,竟然直接放弃了小兰关,他的五百精骑,在大草原上神出鬼没,到处劫掠。

    风云部损失很大,风云不的将军咬咬牙齿,决定还是进军河北平原,多抢夺点物资。他们留下五百妖狼镇守小蓝管,大军进入河北平原劫掠,他们也没有想将劫掠的范围扩大多少,只想捞一把就走。

    可是他们大军一离开小兰关,这五百精骑就突然回到了小兰关,他们深夜之中悄悄了进了城,将五百妖狼杀个干干净净。

    小兰关周围的市镇都坚壁清野,根本就找不出一粒粮食,小兰关又被人族夺取了,妖狼的风云部包了饺子,人族可以关门打狗。

    大风营也集中了,那时候大风营并没有现在强势,但是他们已经有雏形,大风营善射,他们的箭矢,够这些妖狼吃一壶的。

    就是这一次,安平侯见到了这他,那时候他还非常年轻,他代表人族的澜马可汗和妖狼谈判,他一脸的笑容对安平侯说:“侯爷,来年的狼魂一定很好喝,产量也会很高。”

    安平侯实在讨厌这个家伙的笑,但是对他在战场上玩出的这一手还是很欣赏的。

    交谈了以后安平侯才知道,这家伙就是人族传世可汗宁重的小儿子宁守,深得澜马可汗的信任与喜爱,但是却很招传世可汗宁重的嫌。

    这也难怪,传世步卒善守,传世可汗一直打造的是步卒,而他的儿子竟然看不上步卒,到这里来做起了骑兵来了。

    宁重作战风格是有一板一眼,一丝不苟,这家伙作战的风格就是天马行空,他为了达到目的,小兰关连象征性的抵抗都没有就直接放弃了,假如是宁重为主将,一定会将提议放弃的家伙给剥了皮的。

    他的人品也不像宁重,宁重仁慈,他的军队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是秋毫无犯,就算是敌人,只要放下武器就可以活命,伤者只要可能,他还还会救治。他从来就没有打劫过敌人的百姓。

    而这个家伙却不一样,他在大草原上无恶不作。

    安平侯笑了,他说:“宁重的儿子哈哈哈你老爹会被你气死的。”

    “气死不至于——这老家伙越老越珍惜自己的命的,现在连酒都不喝了——但是抽我几鞭子还是会的,毕竟抽上我几鞭子他会很高兴。”这个年轻的千夫长笑着说。

    安平侯觉得有一点点喜欢这个年轻人了。

    但是这年轻人的做法就不那么地道了。

    “你们需要粮食,我们需要马匹,草原天太冷,不如将马匹留下,我给你们粮食,各取所需,公平合理。”

    妖狼族的战马,一直是不外卖的。安平侯想了想没有办法,也只能这样了。

    “这买卖公平合理,你们大草原上不缺马匹,我们也不缺粮食,欢迎下次再来。”

    妖狼的骑兵变成了步兵,最后变成了粮草兵,从人族那里运走了一万石粮食,留下了四千大草原上的战马。

    安平侯竟然也咽下了这一口气——因为和这个家伙一样年轻的贝飞鸿告诉安平侯:“人族没有大草原的牧草,马匹只有吃粮食;人族有了骑兵,就会有敌人。”

    安平侯觉得很有道理。、

    果然还是贝飞鸿看得远,假如不是那一年的送出的马匹,现在大风营会去兰斯高原吗?宁守会离开河北平原吗?自己还敢不敢这样放肆的挥师南下呢?

    安平侯站在小兰关外,骑着他的狼,指着小兰关说:“在他们点燃烽火台的狼烟前攻下城,杀光他们!“

    一万白狼营,一点声音都没有的潜行过去,安平侯望着小兰关,安平侯点了一锅旱烟,烟斗是死去多年的人族九黎部落的可汗朱无畏送给他的。

    月夜,微凉。

    兵不血刃,尚在梦中的守军就被白狼团给解决了,白狼团的旗帜在城墙上树了起来。关门大开。

    安平侯的这一锅旱烟尚未抽完,他磕了一下烟斗,倒掉了还在燃烧的烟灰,飞身上了巨狼。巨狼一跃而上,带着安平侯直接跃上了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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