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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含情沫沫
她回到酒店了吗?如果回去了,此刻想必也睡下了!
看来,只能明天再去看她!然而明天,似乎又是一个繁忙的日子!
好郁闷!他在这里为了她努力赚钱。这份辛苦,这份用心,她可知否?





大仙救命啊 第909章 人生苦短且自行乐(1)
在纽约大都会待了七天之后,许尽欢开始乐不思蜀起来!
最初的不适似乎只是因为时差的关系,等她彻底适应西五区的时间之后,便感受到了这片美洲大陆的自由之光!
虽然这里的人口密度和国内没什么差别,但人与人之间保有更多的自由和隐私。简单来说,就是没人关心你是谁,你要干啥。只要你不违法犯罪,爱干啥干啥。
就算是违法犯罪,只要你摆得平,也是爱干啥干啥!
不像国内,你衣服穿得一样一点,都有邻居大妈瞠目结舌,指指点点。要是干出一点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好家伙,全城围观都是有可能的!
而这些事,往往压根都算不得违法犯罪!
头发五颜六色也没人侧目,身上纹满花样也无人计较,更有甚者,还可以在脸上穿孔,舌头上打钉,这叫个性!
各种奇装异服,更是比比皆是!
就连街头到处走的路人,肤色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
这个国家,似乎人人都想要与众不同,并且也保护这种与众不同的权力!
这河国内那种“不同寻常便是罪”的氛围,截然不同!
作为红尘中的一员异类,许尽欢由衷的感受到一种自由!
这里是美洲,离着她的故土有一整个太平洋的距离。就算是御风飞行,也得飞上一天一夜,堪称天之尽头。
想必那遥远的天道也管不到她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她可以在这里松快松快!
这里的人们信奉的是另一位真神,围绕在这位真神身边的是一群带翅膀的鸟人。在这位真神的治下,还有许多其他各式各样的宗教信仰。据说,还有人信奉一位意大利面变化而成的神。真是,匪夷所思!
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千奇百怪的信仰以及它们的信徒,都在这片自由的国度里相安无事。
真神博大宽宏的胸怀,真让她大开眼界。
这位叫耶稣的真神连这些“千奇百怪”都容得下,那定然也容得下她这个不仙不凡的异类。
一旦确定自己是自由的,“循规蹈矩”了上百年的许大仙就觉得自己宛如跳出五行山的孙猴子一般,恨不得蹦到半空中去翻几个跟斗,放肆庆贺一番。
她一天比一天胆大,以唐人街为中心店,逐步朝外扩张,亲身感受纽约大都会的丰富多彩。
唐人街的中华美食固然可口适胃,但许大仙觉得自己既然来到了这片自由的国度,就该接受这个国度特有的文化,那就是冒险精神。天下有那么多美食流派,她怎能不去尝试一番?
难得纽约佰川纳海,全世界的美食都能在这里觅到踪迹。
法国的大餐,俄国的美食,意大利的面条和披萨,日本的寿司和鱼生,还有土耳其的烤肉,泰国的酸辣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纽约找不到!
形形色色的美食,各有风采。就连美国本土的炸薯条汉堡包也别有一种粗犷简单的可爱。
纽约不仅有美食,还有艺术!虽然,许大仙对艺术,尤其是西方新派艺术堪称一窍不通。但这也不妨碍她跟着许渊装模作样的在博物馆里卖弄风雅,对着一件件古老的艺术品评头论足。




大仙救命啊 第910章 人生苦短且自行乐(2)
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如今美国堪称太平盛世,这博物馆里自然是摆满了各种古董。便是平民百姓家里,也会摆几件似是而非的古董装装样子。
但美国人对古董的品味,却让人一言难尽。
身为上千年的活古董,许大仙表示美国人可真是一点也不讲究。在毫无防备措施的情况下,就大刺刺的把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冥器,棺材连同死尸一起摆在屋子里,随意供人参观。
没错,她说的就是博物馆的埃及馆!
埃及人的祖宗真是倒了大霉,几位皇帝的帝陵都给挖开搬空。无论是随葬品还是棺材,甚至于法身,都给一并漂洋过海运到另一国家成了供人观赏的玩物。
堂堂一国之君,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可悲可叹!
幸而这些帝王都已经死了千年,灵魂早已经消散。要不然,这博物馆晚上可就热闹了!
然而没有帝王之鬼,其他零零碎碎的小鬼却是不少。毕竟这里古物太多,东西久了就容易招魂成精。
美国人不讲究,这些成了精做了怪的东西也都随随便便摆在外面。
观众来来往往,也无人注意。大概文化不同,信仰不同,各国的鬼神只能吓到自己国家的人。换成外国的就不灵了吧!
她这一趟参观博物馆,可是开了眼界。把全世界的鬼怪都看了个遍!
其中自然也少不了中国馆里的各色鬼怪,论鬼怪,那还是中国人的略美!
大多是书画有了灵气,碗碟成了精怪,也有附在丝织品上的幽魂,统一的都是文文静静,痴痴呆呆,倒也不害人!
只有一柄古剑带了煞气,隐隐有了要作怪逞凶的架势,摆在玻璃柜子里,那一片的温度格外低一些。
但这把剑样子古朴,形制简单,虽剑刃雪亮如新,可剑身斑斑锈迹。看起来黯淡无光,一点也不吸引眼球。
所以停留在这儿观看的人少之又少,也就无人察觉它的异常。
就连她也是一瞥而过,并不停留。因为这里是美国,美国人并不需要她拯救苍生,替天行道。
不必背负苍生天道,这感觉棒极了!
她走马观花,一扫而过,看过就扔到脑后,一点也不为满是精怪幽魂的博物馆担忧操心。
美国人的博物馆,就该由美国人去操心。美国人都不操心,她这个中国人瞎凑什么热闹嘛!
一日看不尽长安花,纽约的美景太多。白天有白天的美,夜晚有夜晚的醉,而且越夜越美丽,越夜越绚烂!
国内有的,这里也有,而且更多更好。国内没有的,这里更是统统都有。
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许渊对夜生活的选择自然是往高雅上走。他带着许尽欢去百老汇看音乐剧,而且选了经典的剧目《猫》。
百老汇的音乐剧自然是极好的,但对于听不懂一句英语的许大仙来说,演员们在舞台上声嘶力竭的唱出了花,她也依然是一句都没有听懂。
因为听不懂,所以无法理解剧情。只能看到舞台上脸画成花,打扮成各种猫妖的演员们你来我往,可比群魔乱舞,看得她眼睛都花了。




大仙救命啊 第911章 人生苦短且自行乐(4)
冷不丁的,美国华侨油腻腻的脸浮上心头,顿时把他恶心的想吐。
他怎么会想到这个家伙?姓段的哪里配得上欢欢!不过是一个有钱阔佬而已!
那么他自己呢?他心中一动,随即倍感心虚!不行,不对!眼前这个欢欢并非那个欢欢,他怎么能有了新人忘旧人!
可是这个欢欢至少有一半仍是原来的欢欢,他又怎能仍受将来她爱上别人,被别人所占?
内心充满了矛盾!
恍恍惚惚,胡思乱想,时间不知不觉流走。她按摩完毕,一身清爽的出来,裹着浴袍端坐在皮椅里。便有四位美甲师上前,为她精心修理指甲。
她的手掌不大,手指纤细修长,指甲纤薄小巧,犹如粉红粉嫩的樱花花瓣落在指尖。
这已经是极美的,哪里还需要涂抹指甲油!简直就是糟蹋了这份天然之美!
“不嘛!我就要染指甲!”但她却是铁了心要糟蹋,哗啦哗啦翻着手里的图册,兴致盎然的挑选一起。
“这个怎么样?”翻到一页,竖起来给他看。
他立刻觉得眼疼。这一片金灿灿的是什么鬼?又不是少林寺十八罗汉铜人阵!
“不好,不好!”
“不好么?金粉色很富贵呀!那这个呢?”哗啦啦又翻了几页,竖起来问道。
这个?又是当头一棒!深紫色又是什么鬼?简直跟中毒了一样。
“这个也不好!”
“又不好?紫色很高贵呀!那这个?”她噘嘴,哗啦哗啦又翻了几页。
密集物恐惧症!许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或许女人都爱亮晶晶的钻石,但没必要在手指甲上也挂上钻石,而且还是这么密密麻麻的。
一而再,再而三,许大仙啪的一声合上图册,瞪起眼。
“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你就是纯心跟我过不去!”
粉面含娇,秋瞳似水,这怒也带着娇,含着水,湿漉漉的当头淋下,把他整个人都泡进一汪春水里,差点就酥了。
“不,不是!你已经够美了,只要普普通通的就好!”
普普通通哪里配得上她的独一无二!许尽欢心想,她就要与众不同,就要惊世骇俗。她忍了几百年,如今好容易跑到天尽头,海那边,还不许她放肆一回?
许她!怎么不许!许渊早已经在心里丢盔弃甲。
可是他不能眼看她糟蹋自己的美!
小心翼翼的从她手里接过图册,翻了几页,选了一个玫瑰红的颜色。
“涂这个吧!称你!”
许尽欢皱起眉。
“这个颜色太俗了吧!”
许渊点点头。
“若是别人,那就是俗了。但你,就很好!”
这话说的太有技巧,一记舒心的马屁结结实实拍在她的心坎上。
“真的?”
“真的!”
自然是真的!玫瑰红大俗,但大俗即大雅,端看什么人用,怎么用。她千娇百媚,花朵一般,这大俗的玫瑰红自然是相称之极。因为这便是娇花的颜色,正当好姿容!
*
选定了颜色,美甲师立刻取了相应的指甲油,小心翼翼的为她涂抹。




大仙救命啊 第912章 人生苦短且自行乐(5)
浓稠黏腻的指甲油落下,青葱嫩姜似的指尖便立刻开出了一朵玫瑰花。一朵,两朵,娇花在指尖绽放。而点点花苞落在脚趾上,亦是夺目绚烂。
许渊没想到,连脚趾甲也会涂上。
这简直比涂在手指上还要勾魂夺魄了!
历来,女人的脚,在中国男人的心里那是比手还要具有诱惑的部位。
她的脚又是格外的美,看到她的脚,他就想起那一圈一圈往上卷的丝袜。如今,这脚又换了一个面貌,涂上了娇艳的指甲油,在他心里开出了花。
一笔一笔,浓墨重彩,越描越深,拔不出,洗不掉,生了根,开了花。
但却无法结果!浑然暗伤!
怀揣着复杂而又酸涩的心情,他默然看她一脸兴奋的观赏自己的指甲。十根手指头摇摆不已,十个脚趾也活泼泼的前后抖动,真好似一树玉枝摇,摇的花枝乱颤。
待到指甲油都干透,她换好衣服。美容师变为她绾发施妆,她的头发太美,姿容娇艳,不好破坏,只是松松的绾起,淡淡的薄妆。
她跳到他面前,转个圈。
“怎么样?”一脸期待。
“很好!非常好!”许渊连忙点头。
她便开心的笑了,抬起脚准备穿鞋。丝袜包裹着她的小腿,也包裹住她的脚,盖住了粉白粉嫩的皮肉,也盖住了娇艳如花的趾甲。
他突然觉得可惜,那么漂亮的趾甲,只在外面露了不到半小时,就又被包裹起来,秘不见人。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也好,平白给不相干的人看做什么?有些美景,只他一个人看就足够了。
平心而论这一番美容化妆,并没有使她更美一分。但涂脂抹粉的过程,把她这朵含苞待放的娇花慢慢的催开了。
此刻的她带着一身浓郁的脂粉香,从天真无邪的少女陡然就长成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并透出待君採劼的意味。
平时的她虽然美,但美得傲慢疏离,总有几分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冷漠。
可染上了脂粉香的她,变得平易近人起来。让人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以为她是枝头伸手可摘的花朵。
这样不好!他心想。
他愿她是悬崖峭壁上的高岭之花,绝不愿她是任人採劼的路边娇花。
但她是如此高兴,就像一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小姑娘一般兴奋,他也只能随她去了。
横竖,也就这么几天。等回国了,一切就会照旧。
穿戴完毕,他掏出钱包准备付款。
她抢先一步。
“我自己付!”
她有钱?
当然有!还不少呢!
打开皮夹,果然有一叠厚实的现炒,全是簇新的百元大钞,估计有两千美元。
抽出五张付了账,连套餐带小费一共是四百多美金。找回了一些零钱,她把纸钞放好,硬币抓在手里玩。
许渊皱眉。她怎么会有钱,而且这么多?
许大仙眯眼一笑。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段迦仁不仅每天给她送花,同花一起来的还有现金。送了两次,装在银行信封里,每个都是一千美金的现炒。
对这位信徒或者说,朋友的美意,她都是统统笑而纳之。
“收他的钱,这样好吗?”他总觉这样不对。
姓段的对她打着什么主意,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和这家伙纠缠越多,将来就越受制于人。收他一点礼物也就罢了,直接收钱……岂不是真落实了被人包养的口实?
包养?许大仙挑了挑眉,满不在乎的一摆手。
与其说是包养,不如换一个字——供养!
段迦仁的命是她救的,享受他一点心甘情愿的供养,她心安理得的很。至于俗世外人要怎么理解,她管不了,也懒得管。
她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在乎,一派潇洒之态,叫许渊无可奈何。
这个世界对女人很不公平!这种事之于男人是锦上添花,风流韵事。可之于女人,就是疮疤污点,千夫所指,万人唾骂,不容于世。
她怎么能不在乎呢?
在乎又有什么用?她还管得了别人的想法,别人的口舌?
就为了别人的想法和口舌,她就得过别人划定的人生?岂有此理!
天道无情,因果循环,她是没办法。这凡人的口舌,想法,与她何干?区区凡人,还敢管到她头上!
千年之前,做人的时候她就不在乎。何况千年之后,成了不仙不凡,游离人世的异类,那就更不在乎了!
何况,人生苦短,且自行乐!二十年后,谁又是谁呢!




大仙救命啊 第913章 女真的好苗子(1)
花了四百多美金,买了一身红尘世俗气,半夜三更走在纽约的街头,乔模乔样的许尽欢还觉得挺美。
难怪说金钱可以买到快乐,真是至理名言。
这花钱的感觉,还是真不赖!
做人比做神仙好!做人百无禁忌,做神仙却是处处受制!
她挺想做人,宁愿一身俗气,也不要这劳什子的仙气!
她长得这么好看,青春妙龄,若是个人,此刻正应该良辰美景,红男绿女,缠绵恩爱。
虽然现在提倡晚婚晚育,但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也不妨碍她小情小调,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场!
这人世间,那么多俊男帅哥,才子英杰。凭着她的美貌,她的手段,莫说拿下十个八个,便是百千个也不在话下!
她是来自周武的豪女,慕色爱才乃是本性。
可她偏偏是仙!
做了神仙就得守清规戒律,要超凡脱俗!
红尘俗世自然是管不到她,可自有天道高悬于头顶,管的并不比凡尘的俗约法律少。
更要命死她亦仙亦凡又不仙不凡,做不成凡人也做不成真仙,就得受两份的约束!
简直就是孙猴子套上了紧箍咒,还有两个唐僧站旁边念,要了命了!
如今到了纽约,她头上的紧箍咒可算是去了一重!
俗约法律去了半重,天道因果去了半重,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重。
剩下的两个半重,也都奄奄一息,她可松快了不少。
就为这,她也该乐一乐,美一美。
心里美,整个人就跟卸了千斤重担,轻飘飘的就要飞起来。这骨头一轻,饶是千年的大仙也变得孟浪轻浮了。
许渊拎着包跟着她,就看她起先还走的端正,可后来是越走越扭捏,越走越摇摆。
这摇摆还是伴着节奏的,一步一摇,一步一摆,随着她嘴里哼的不知名小调。
这小调说不上好听不好听,宛如猫爪,好似轻羽,往人身上挠,心头拂。
刺一阵,痒一阵,浑身不舒服!
他一步上前,伸手拽了她一把。
“好好走路!”
“嗯?”她回头,眼梢一挑,瞥他。
霓虹落在她眼眸,又顺着眼角流出,光彩绚烂。
他眉头一皱,伸手把她轻轻一推。
“别扭了!不怕闪了腰?”
闪了腰?她又不是七老八十。
抿嘴噗嗤一笑,推开他的手,继续自得其乐的往前走。
谁敢管她?她谁的管都不服!
这陌生的街,陌生的国,陌生的人,陌生的天与地,陌生的人与情,壮大了她束缚已久的恶胆和放肆!
不劝则以,这一全,她是越发扭得厉害了!
这样扭,在国内大概是要被侧目指点的。
可这里是纽约,压根无人关心!
纽约的夜,再夜也是热闹繁华,人来车往。然而人也匆匆,车也茫茫,却无人关心别人的一举一动。
这是一个自由但也冷漠的城市!
即无人侧目关注,她便更加放肆。
但许渊受不了!快步追上去!
她在前头被一个步履匆匆的行人狠狠撞了一下,差点就摔倒。




大仙救命啊 第914章 女真的好苗子(2)
“欢欢!”他吓得心差点跳出来,连忙扶住她。
“你怎么走路的!”怒目瞪眼,朝着肇事者怒吼。
可对方压根不在乎,低着头,帽兜盖住脑袋,匆匆离去!一身破旧的衣衫,身上还有一股怪味,瞧着像是个流浪汉似得。
“欢欢,没事吧?”心里惦记着她,又立刻扭头问。
许尽欢摇摇头,看起来似乎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随后一皱眉,伸手插进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手。
许渊低头一看,立刻睁大眼。
“这不是……怎么会……”
她的掌心里赫然躺着那块黄水晶似得内丹!那一夜的事令人印象深刻,他可绝对忘不了这东西!
可这东西,怎么会在她的衣兜里?难道是刚才那个撞她的人……
他立刻抬头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这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他问她,她问谁?
许尽欢一挑眉,把这颗内丹捏在手心,揣进衣兜里。
轻飘飘美得很的心情被破坏殆尽,毫无疑问,她要被迫卷进一些别人的纠葛恩怨里了!
到此,再无夜游的闲情。
“走吧!回去了!”
许渊巴不得她回去!就算她不说,他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
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是否就是那晚的年轻人?可他为什么要把这个重要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塞给她呢?
把疑问压在心头,他伸手拦车。
上了出租车,立刻报上圣莫瑞斯酒店的大名。
司机二话不说,踩油门装方向盘,顺着车流就开了出去。
*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低头,一呼吸,气息就扑到她脸上,吹起一阵脂粉香,塞满了他的鼻子。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黑红润,鲜艳之极。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塞了一鼻子的香,看了两眼的色,他的心都要满出来,忍不住精神恍惚。可刚才的事沉甸甸压在心头,让他不得不收敛心神。
“撞你的那个人……就是那晚那个人吗?”他小声的问。
许尽欢垂着眉,两扇睫毛盖住了眼神,似乎是在闭目养神。头顶的发旋轻轻转动,是她摇了摇头。
“不是?”他想了想,似乎身形气质确实都不像。
那这颗内丹怎么会落在一个陌生人的手里?而这个陌生人又为什么要塞给她?
她抿着嘴,低着头,沉默不语。
他想了想,依着常理推测,这内丹既然是那个李兴煌重要的东西,断然不会随意交给别人。这个流浪汉多半就是受他所托,用这种避人耳目的法子,把东西交给她。
可李兴煌怎么知道她在这儿?难道,他一直都在跟踪他们?
一想到他们这一夜的行动都受人坚实,顿时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何德何能,竟然被人监视上了!为什么?
这内丹是李兴煌保命用的东西,又为什么要给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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