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世界:征战古代群雄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函数的自变量
苏建一想到自己要在士卒眼前遭此奇耻大辱,吓得面无人色,但他又不敢当着霍去病的面把人放出城去,一双雄厚有力的手在古树之上摇摆不定,想写又不敢写。
胡云腾觉得有戏,拍了拍苏建颤动的双手,低声道:“放心,只要你我做的隐秘,这事没人知道,再说你又死不了,人活世上,脸皮最重要,脸皮要是没了,活着也是受罪,尤其是像你这样有身份的人。”
苏建的呼吸声逐渐加重,心底的决心开始动摇,手指缓缓伸出,指尖已经触碰到粗糙的树皮了。
忽然,岸上马蹄声如击鼓般响起,鼓声密集,来者众多。
胡云腾连忙抬头望去,只见河岸之上尘土飞扬,数不清的军马沿着岸边展开,将整条护城河围得严严实实。
霍去病看到如此阵势,一拍白马的后背,翻身上马,眉宇之间,有些不快。
“公孙敖,你什么意思!”
捉拿杨修,是他下的命令,因为公孙敖武力极高,单挑杨修不成问题。
但是眼下的局面,傻子都看得出来,不是抓捕杨修那么简单。
以公孙敖的实力,捉拿一个杨修,没必要把整个城防军都带出来。
骑兵之中,有一位身披甲胄的白须老者缓缓出列,在马上对着霍去病一抱拳:“侯爷,奉郡守旨意,特来捉拿精神病院逃犯,还望侯爷不要阻挠。”
霍去病冷笑一声,长枪前指,枪尖正对公孙敖:“想抢我的副官,空口白话糊弄谁!”
公孙敖知道霍去病憋了一肚子气,千年来凡是他看上的高手,都被汉武帝借着卫青的名号给要了去。
想从这位侯爷的手中抓人,莫说汉武帝没给他圣旨,就算有,也未必管用。
整座汉三城的人都知道,这位侯爷只听一人,只怕一人。
听的是抗秦军统领卫青,怕的是西城军守卫李广。
至于那位高高在上的郡守,很多时候就像宠着孩子似的宠着他。
用刘彻的话来说:就是青春期的孩子,特别叛逆,不能对着干,只能宠着玩。
这个“玩”字公孙敖是明白的,玩耍的玩。
但刘彻是卫青的小舅子,能够玩一玩辈分更低的霍去病,他公孙敖可不行。
所以在收到禁卫军的传话时,公孙敖立刻扣下了霍去病的先锋队,带上所有南城守卫军,奔赴西城。
为的就是万一霍去病不听话,就让这些士兵陪他玩一玩。
至于公孙敖本人,自然是要替郡守办事的。
事成之后,公孙敖也不用担心霍去病会找他算账,刘彻一定会把这些扫尾的事情做的妥妥当当,给所有人一个相对满意的答案。
就像当年,霍去病射杀了李敢一样,整个大汉朝都等着霍去病给李家一个交代。
结果刘彻对外宣布,李敢是被山鹿的角给顶死的。
堂堂飞将军李广的儿子,为大汉南征北战多年的关内侯,就算豺狼虎豹都能用拳头打死的人,居然会被一头鹿给顶死,这事谁会相信。
但是此话出自汉武帝刘彻的口中,所有人都强迫自己相信。
就连来到这个世界的李广,在对着刘彻吐了十多口唾沫之后,也只能愤懑的说:“别让我见到那头鹿,否则后果自负!”
刘彻连号称秦汉三杰的李广都摁的住,摁下区区一个霍去病的怒火,公孙敖丝毫都不怀疑。
“禁卫军都出动了,老夫家眷亲人全在他们的看护之下,侯爷,这难道不比圣旨更有用?”公孙敖在客套完之后,直接打起了苦情牌,同时也明确的告诉霍去病,这事没得商量。
霍去病左手在白龙驹身上用力一按,整个人飞跃而起,站在白马背上,长枪指天,威风凛凛。
“玩我是吧?”霍去病抬起头,像是在问苍天。
公孙敖心里突然不安起来。
都说少年轻狂,不知天高地厚。
而眼前这位少年,要是轻狂起来。
说不定真的会问一问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送侯爷回家!”公孙敖连忙下达命令。
白龙驹一旦冲起来,汉三城里除了飞将军胯下的那匹神马飞卢外,没人追得上。
霍去病长枪一横,正如昨晚胡云腾在树林外横刀的姿势。
“杨修,你是我认定的副官,我若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冠军侯的声音很平淡,听在公孙敖的耳朵里,却无异于晴天霹雳。
这种语气,公孙敖在千年前就听到过一次。
在朝堂之上,面对着文武百官,霍去病也是这么平淡的说:“我有十八骑,可以打通河西走廊。”
当时,谁不是把这话当成小朋友不知天高地厚的玩笑话。
可结果呢,霍去病成了大汉朝第一个封狼居胥的英雄。
“拦住,赶紧拦。。。”公孙敖开始勒马后退,宛如悬崖勒马。
可惜,迟了,白龙驹的速度,真的有如白驹过隙,而霍去病的长枪,更是追星逐月。
公孙敖都来不及将“赶紧拦住”四字喊完,大好头颅已经被银枪刺穿。
“杨修,我凭本事挡住这队人马,你若有本事,就自己出城。”
公孙敖倒下的时候,霍去病又用极其平淡的语气说了一句。
胡云腾双手抱拳,自信满满的说道:“侯爷放心,杨修在城外等你。”
霍去病的实力,自然不用怀疑,但这不是胡云腾自信的原因。
他会如此自信,是因为苏建已经在树根上写了“带我下水”四个字。
公孙敖对苏建来说,是同僚,更是竞争对手。
如果公孙敖得势,结局就会是南城压倒西城。
这种结局,西城城守苏建当然不会接受。
死亡世界:征战古代群雄 第十章 愁上愁
岸边,数百骑来回冲锋,钻石地面不停震动,就连护城河水也晃动不止。
可是岸边那一人一马,枪尖朝天,枪柄驻地,丝毫不为所动。
霍去病仰头望天,喃喃自语:“我最喜欢的枪式是扫,横扫千军的扫!”
长枪顺势横在身侧,白龙驹高声嘶鸣,一骑冲出。
如长锯横扫竹林,对面的骑兵如断竹纷纷倒下。
真的是横扫千军!
只是这种壮观的景象,胡云腾没能看到。
他正憋着气,拎着缚住手脚的苏建,往水底而去。
水面之下,有各色鱼类惊慌失措四散逃去,这让苏建觉得有些奇怪。
护城河里的鱼,因为禁止捕猎的原因,原本是不怕人的,怎么今天变得如此奇怪?
“怎么做?”胡云腾在苏建耳边问道,嘴角不停的带起水泡,声音有些含糊不清。
他的脚踝处,金鱼表面有流光溢彩不停闪现,这正是鱼儿害怕的原因。
几丝红线钻入他的体内,在五脏六腑之中穿行,所到之处,都会留下点点红影,就像线上未干的红漆四处染色一般。
那些红影被身体吸收之后,身体的各项机能在水中运转如常,胡云腾丝毫感受不到窒息的感觉。
“去前面,河门右侧。”苏建嘴里的布条,下水之后已被解去,说话的声音比胡云腾自然的多。
显而易见,在水底说话,他不是第一次。
胡云腾点了点头,拉着他往前游去,护城河的河底不深,差不多五米左右,那道阻断内外城河水的金刚石门却很厚实,厚实到原本清澈透明的门,都有些模糊不轻,像一块浑浊的琥珀。
“接下来呢?”胡云腾没心情去欣赏河门附近的风景,再次在苏建耳边说话,这次声音明显要清晰的多。
苏建不由的看了一眼这个叫“杨修”的家伙,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水底说话的诀窍,这家伙真的是个人才,难怪会被霍去病看重。
要知道河底之中,水压巨大,要把话说清楚,必须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发音要短,要快,要在河水进入嘴唇之前发出去,不然就会含糊不清。
“河门右侧,有块腐木,腐木之内,有备用钥匙。”苏建指着河门边上的城墙说道。
胡云腾看去,钻石砌成的城墙,比河门还要厚上不少,城墙处,镶嵌有一个圆形树桩,仔细看去,树桩外还有一个把手一样的孔。
“你们就是这么藏钥匙的?”从树桩的洞里拿到近二十厘米长的钥匙后,胡云腾觉得有些儿戏。
苏建尴尬的笑了笑:“这门在水下,经常损坏,维修起来没有钥匙很不方便。”
这个原因,别说胡云腾不信,苏建自己都觉得脸红。
如果只是为了方便,河门不上锁就是了,没必要即上锁,又在旁边放钥匙。
事实上,是苏建想偷懒。
这个水门修建了千年,城墙里的机关锁早坏了,苏建不想拿这种琐事去麻烦郡守,又找不到修锁的人,就直接下河开门。
为了贪图方便,他在锁的边上凿了这么一个洞,用来放钥匙,反正河底下的事情,没人看得到。
开门之后,胡云腾解开了苏建脚下的绳索,一边说道:“你先别动,等我走后再游上去。”
苏建挣扎了一下被反绑的双手,无奈的点了点头,对于这位被霍去病钦点的副官,他心里可不敢有丝毫的抱怨,自然也不会做出什么反抗的事情来。
胡云腾犹不放心,故意将钥匙丢在河底下,这才迅速的游过石门,往城外而去。
汉三城外的面貌,和城内截然不同。
虽然地面的材质还是钻石,可都是些碎钻,还是发黄的那种,踩在上面,脚底隐隐作痛,就像光脚踩在石子路上一样。
城外的建筑,也都是一些大一点的钻石拼接而成,如果说城内是高楼大厦,浑然一体,那么城外就是砖墙矮房,奇形怪状。
每一块钻石的形状大小都不一致,这样拼出来的房子,要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好在城外的建筑不多,多的是那些个圆顶帐篷,像蒙古包一样,遍地都是。
城外的居民,也不像城内衣着考究,大都身上披着拼接而成的兽皮,稍微好一点的,则是整块的兽皮。
远处的士兵倒是和城防军区别不大,一身钻石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再远处,就是朦朦胧胧的钻石长城了,那里旌旗飘飘,烽火袅绕,看上去一片安静祥和。
胡云腾却觉得很奇怪。
烽火?有敌人?
不像啊?真有敌人的话,城内不会那么平静。
可是长城之上,的的确确是在烧火,而且不止是一处,至少有几十处。
胡云腾想找人打听一下,优先想到的是杨修和潘凤,可他四处寻找了一下,没有发现两人的踪迹,只好就近找个酒肆,去那里打听消息。
西城外的酒肆有很多,规模都不大,外乡人想要寻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护城河边上的那家“愁上愁”酒肆。
愁上愁的识别度很高,不仅仅因为它的店开在船上,酒旗像是船帆一样挂的很高,更重要的是它露天经营,河岸两边摆满了酒桌,酒桌上觥筹交错各色人物都有,有人开怀,有人悲伤,也有人酣睡。
胡云腾找了一个座位坐下,对面是一个衣衫华丽却又满身酒渍的人,正独自趴在木栏杆上,望着护城河发呆。
要想找人打探消息,原本市井小民是最好的,但是那些人都聚在船舫四周,唯独此人离得很远,显得很孤单。
孤单寂寞之人,岂非更容易吐露心声!
胡云腾坐下之后,正要豪气万千的喊一句“拿酒来”,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没有钱。
“兄弟,贵姓?”不敢要酒的胡云腾,只能先和对面的呆子打招呼。
那呆子没想到会有人找他说话,回过头来的时候,一张酒光满面的脸,比船舫里滴下的新鲜鱼血还要红,可是最红的竟然是他的眼圈。
不仅红,而且肿。
眼睛只剩下一条缝隙,有清水不停涌出。
呆子用衣襟插了一下眼角,嘴角咧出一丝苦笑。
“你是新来的吧,别靠近我,会遭殃的。”
他的语气很平静,丝毫没有伤心的样子,仿佛眼中的清水只是清水,不是泪水。
胡云腾看着他那张脸,酒光之下,皱纹如同水面波纹,层层叠叠,无穷无尽,一看便知是位多愁善感的人。
人若不愁,岂会喝酒,借酒浇愁,脸才会皱。
愁上愁,这酒家的名字,取得还真有点学问。
“你有心事。”胡云腾没理会他的警告,用指尖敲了敲桌子,“我叫杨修,介不介意请我喝几杯酒,交个朋友。”
呆子听到“朋友”二字,眼中的清水流的更多了。
他从桌上拿出一只空碗,用酒坛倒满酒,递给胡云腾,然后说道:“我叫李陵,是个降将,我能坐在这里,因为我爷爷,是这座龙城的守将。”
李陵!胡云腾差点就把酒碗给打翻了。
《史记》上对于李陵的记载不多,颇有惋惜同情之意,这些胡云腾都是清楚的。
当年战事缓和,汉武帝曾派人前往匈奴,劝降将李陵荣归故里。
只是汉武帝杀光了他的亲人,匈奴王却把女儿嫁给他,让他娶妻生子在大漠扎根,他又怎么回的来。
所以才有了那一封流传千古的《答苏武书》,是李陵告诉同为降将的苏武,你可以回去,他却回不去了。
李陵的身份够高,身世够悲惨,但是和他爷爷比起来,那就不值一提了。
“龙城?爷爷?”胡云腾咽了一口唾沫,还是不愿相信眼前之人,就是那位飞将军的孙子。
听到爷爷的时候,李陵眼中的清水消失不见,眼缝之中全是骄傲的色彩,就像小孩子显摆起奖状时的模样。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两句气势磅礴的诗从他的口中念出来,使得酒肆里的杂音全都消失不见。
有人举杯未撞浑身颤抖,有人酒喝一半停住杯子,也有人在瞌睡之中睁开眼睛。
飞将军李广的威名,不仅能让匈奴人噤若寒蝉,也能让龙城酒鬼不敢发声。
因为将军有令,烽火不熄,军士不得喝酒。
这些酒鬼虽然不是军士,但是潜意识里,把将军的那句“战事若急军民不分”牢牢的记在心里。
所谓军民不分,就是说没战事的时候,军就是民,战事一起,则全民皆军。
如今烽火烧的正旺,按理来说,这酒是喝不得的。
不知是谁先放下了酒杯,酒肆之中,人影悄然散去,只剩下胡云腾和李陵两人。
“这里原来叫汉三长城,因为爷爷的原因,被匈奴称作龙城,龙城之外有座高山,名叫阴山,每年秋收之时,匈奴都会派人到阴山上遥望长城,只要烽火燃起,他们就会退去。”
李陵的语气中充满了崇拜之情。
长城的关隘共有八座,除了龙城以外,其他关隘每年都有胡人劫掠的事情发生,那怕是始皇帝所在的秦城,一样在劫难逃。
胡云腾听过飞将军的厉害,但他更奇怪那些烽火,明明没有人在添柴火,为什么能不停燃烧。
“这里的烽火,烧的是什么?”他好奇的问。
李陵转头望向长城,脸色瞬间黯淡了下来。
“那是被俘的匈奴兵,关在锂丝制成的笼子里,不停的烧,不停的重组身躯。”
那些个匈奴兵,都是为了救他才失手被擒。
龙城人烧的开心,李陵哭的伤心,一刻都离不开酒。
死亡世界:征战古代群雄 第一十一章 人生到此,只剩两愁
“这也太残忍了!”就事论事,胡云腾觉得龙城人做得过分了。
本来放火烧人就够残忍了,现在不停的烧,尸体还没烧完,新组建的身躯又被烧着,简直比酷刑凌迟剥皮还要残忍。
李陵没想到在龙城之内,还会有人为匈奴人打抱不平,顿时对胡云腾另眼相看。
“杨兄,这边桌子多,你不介意的话,请到隔壁桌,这样我们聊的愉快,你也不会被治安队抓走。”
李陵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币,拍在邻桌上,又加了一句:“你我背对而坐。”
李陵并没有虚张声势,事实上,龙城的军士对他看得很紧,凡是和他走得近的,多半被当做匈奴间谍抓进大牢。
胡云腾虽然心有不愿,还是照着做了,反正背对着聊天,也没什么损失。
桌上的那张纸币,面额是一百,正面是刀币的图案,反面则是一位帝王的头像,虽然高冠垂帘,看不清面容,却有无尽的威严扑面而来。
“钱上的头像是始皇帝?”胡云腾坐下后问道。
李陵“嗯”了一声,解释道:“这是秦元,六城通用货币,在胡人那里也能用。”
“通用货币?”胡云腾听出了关键词语,有通用的,自然也会有专用的。
果然,李陵掏出一枚钻石作成的硬币,丢给胡云腾:“这是汉币,只能在汉城里用。”
硬币的正面刻着淮阴侯三字,可想而知韩信在汉城的地位有多高。
“秦城很强大啊!”胡云腾感慨道。
要让自家的货币,被其他城市认可,很明显,靠的是绝对实力,就像地球上的“到了”一样。
李陵并不认同秦城的强大,淡然道:“还行吧。”
胡云腾觉得很奇怪:“怎么?还有城市能和秦城抗衡?”
李陵讥笑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杨兄可听说过此话?”
胡云腾点了点头:“不错,历史上正是楚人灭的秦国。”
这时,店小二跑来收拾桌子,刚好就在两人隔壁,李陵立刻闭上了嘴巴,胡云腾让小二去拿些酒菜。
等小二去忙活的时候,李陵继续说道:“秦城兵精将广,实力远在汉城之上,但是两城之中,有个楚河村,霸王项羽就住在那里。”
胡云腾有些疑惑,李陵的言下之意是项羽在对抗秦城,可是项羽不该更恨刘邦吗?
“项王当年被高祖围在垓下,最终自杀身亡,他为什么要帮汉城?”胡云腾不解。
李陵喝了一口酒,缓缓道:“项羽自称楚人,与秦城有亡国之恨,比杀生之仇更大,。”
胡云腾哼了一声,觉得有些可笑。
国仇家恨,凭什么国仇要在家恨之上!
李陵听到胡云腾不以为然的哼声,内心的好感更多了。
作为一位降将,他是自卑的,总觉得自己在别人的眼中,是羞耻的存在。
没办法,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忠君爱国,把禽兽一般的匈奴异族消灭干净。
而如今,他不仅背叛了国家,还成了一位以前视若禽兽的匈奴。
有时候,他连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
特别是说起那些忠君爱国的英雄时,会更加的自惭形秽。
他原本不觉得这些是错的。
直到他看到那些前来救他的匈奴人,被一帮忠君爱国的人关在烽火台上不停的焚烧。
那时候,李陵喝着酒,心里有了新的看法。
原来禽兽会救人,原来人可以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既然这样,做人和做禽兽又有什么区别。
只要所做的事情是人的事情就好了。
也正是自那一刻起,他更加的坚定,要离开这里,回去大漠。
只是这个想法,难度实在太大。
想要在爷爷的眼皮底下离开,就算是那位天之骄子霍去病也做不到。
或许只有那位霸王有这个能力。
小二在这个时候端来一盘子酒菜。
一坛酒,三碟菜。
看上去很精致,胡云腾的注意力却全在一双筷子上面。
筷是竹筷,外面套着纸套,纸上写着八个字:人生到此,只剩两愁。
回想起酒家的名号“愁上愁”,这两愁的寓意不言而喻,就是劝人到这里借酒消愁的意思。
可当他拿起筷子的时候,就不这么认为了。
两根筷子上,各自写着一行字,分别是:愁怎么活下去,愁怎么活得好。
“有意思。”胡云腾看过之后,夹起一块腌鱼丢在嘴里咀嚼。
自从吃过了金鱼之后,他一直在想,是不是普通鱼肉也能让自己变强,但是很可惜,鱼肉下肚,除了肚子饱了一些,并没其他感觉。
李陵又眯了一口酒,突然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愁怎么活下去,呵呵,在这个不会死去的世界里,真的好无趣。”
胡云腾仔细品味了一下,感慨道:“是啊,没了活下去的担忧,人生少了好多动力。”
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在成为英雄之前,只是为了“活下去”这一个看上去极为简单的事情。
比如那位最终成为了大明天子的朱元璋。
如果他一开始就在这个世界,不用为饿死而发愁,也就不会有那个大明王朝。
李陵苦笑一声:“不止是动力,还有生命力,因为每天浑浑噩噩,忙忙碌碌,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不知道要怎么活着,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有很多人丧失了思考,成为痴呆之人,这些人,会沿着长城,不停的行走,一直走向西方痴呆之国。”
长城的存在,除了阻挡胡人侵略和烽火报讯之外,还有这个功能。
这个世界,会有新人源源不断的刷新进来,也会有痴呆之人永不停歇的走上长城,走去那个传说中的痴呆之国,最终保持人口的平衡。
所谓永久的生命,只有那些懂得思考,懂得怎么活下去的人才会拥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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