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男配的短命灵媳妇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清歌
秦旭升从袖子里拿出了一片金叶子,“辛苦你了,你先出去吧,有什么事情我会叫你。”
伙计兴高采烈的收下了他的金叶子,忙不跌的剧了个躬退了出去。
李老板虽然大腹便便,可从那一双精明的眼睛中便能够看得出来这人够狡猾。
和聪明的人说话,向来都不用打太极,林皎皎看了秦旭升一眼,秦旭升开门见山。
“想来李老板也听说了,我看上了你的那一块荒地,我带着人去勘察过你那一片地,寸草不生,若是想要种庄稼,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收成,不如你卖给我。”
一般这样的矿产物土壤都不会太好,所以基本上也不会有人在那一块土地上种庄稼,不管是做生意的还是寻常的百姓,自然是手中有地,还是觉得踏实。
可他们不知道这块地的用处一直攥在手里,也不过是块废田。
这位李老板干笑了两声,“李某的确有所耳闻,那块地虽然寸草不生,可从我祖爷爷开始那块地就是我们家的了,如今也没有贸然就卖出去的道理。”
这话自然是编的,李老板虽然不知道这样一块儿地有什么用处,可却能够看得出来对于秦旭升来说,这是块风水宝地。
其实低价卖给他本来也没什么,更何况情绪升本就是当官儿的,还能卖他一个人情,可他也是生意人,在商言商,不论是一块废地,还是一块上好的水田,自然要将它的利益最大化。
林皎皎嗤笑一声,带着几分轻蔑,连林皎皎都能够听得出来的搪塞借口,秦旭升自然也能够听得出来。
秦旭升一只手敲了敲桌子,“那李老板意下的价钱是多少?”
穿成反派男配的短命灵媳妇 第四百六十九章 谈崩
李老板看了一眼林皎皎,伸出了五个短粗的手指头,林皎皎和秦旭生两个人面面相觑。
李老板一只手摩挲着双下巴,“五百两白银,我不要银票,只要这五百两白银到手,这地契立马就归秦大人。”
林皎皎倒吸一口凉气,一只手拍在了桌子上,“你好大的胆子!不过就是一块荒地,还想着狮子大开口,就是一块上好的水田也到不了五百两白银的价格,五百两?我把我这条命给你,你要不要啊?”
李老板脸色有些难看,有些艰难地站起身来看着林皎皎,“粗鄙!真是粗鄙,我不与妇人谈论,秦大人若是诚心实意的想要那块地四百五十两白银!”
林皎皎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又要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来,秦旭升立马拦住了她。
就在林皎皎意识到了自己唐突的时候秦旭升双手叉腰,一只手指在了李老板的鼻子上,唾沫星子横飞。
“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也不看看你那快递总共就值几个银子,你以为我是外地来的官员就想要框我?四百五十两银子?留着你那块破地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老娘我不伺候了!”
秦旭升骂完拉着林皎皎的手头也不回的就要离开包厢,临离开的时候又忽然停住脚步,转过头来对着门外等候的小二指了指李老板。
“里面的那个胖子瞧见了没有,今天的茶水钱由他付!”
林皎皎还正在震惊中没有缓过神来,虽然那个男人狮子大开口的确是他的不是,可秦旭升现在好歹也是父母官,动不动就这样张口大骂,是不是有损于他的形象?
可不等林皎皎多想,两个人已经走到了茶馆外头,秦旭升还正纷纷不平,“我呸,这就是一个奸商看他长得尖嘴猴腮的那模样,心里就没憋着什么好屁。这郡县的地界这么大,我就不信这铜矿只有他一家。”
秦旭升说的这些话林皎皎虽然认同,可是那老板尖嘴猴腮?她当真是没有看出来。
“你现在的身份可不是以往,是不是应该收敛一些?这些人要是有心想要参你一本,可够你吃一壶的了。”
在官场上做事不得不小心,更何况他们两个人本来就没有靠山,坐吃山空自然不是法子,虽然刚才她也被冲昏了头脑,可以断然没有像秦旭升这样心急口快。
秦旭升却不以为然,“一个比一个贪,我还怕了他们不成?这天下又不是我家的天下,我若是被罢黜就去敌国,吓死那个皇帝老儿。”
秦旭升知道怎么提炼铜矿,高材生的学历又摆在那儿,不管到了哪个地方,的确都是受青睐的。
林皎皎还是觉得有些惋惜,“出来了这么长时间,这生意算是谈崩了。”
秦旭升却早就已经想好了后路,“也没有什么可惜的,这条路行不通大可以再换个法子,挣钱的路子那么多,总有来钱的办法。”
他和林皎皎合资准备建一个酒楼,名义上就是一个娱乐场所,可实际上却是收集消息的地方。
现在本来就不是太平的时候,机密是最值钱的东西。
两个人密谋了一番,为了选择地段,林皎皎只好又留了下来。
这些日子清闲,秦旭升官府事物繁忙,林皎皎乐的自在。
莺歌和锦瑟紧紧地跟在林皎皎身后,生怕她有个什么闪失。
“夫人,您慢这些。这样热的天本就容易中暑,您又跑得这么快,若是到时候真的有个什么,你让奴婢可要如何向老爷交代呀?”
她之前一直都被束缚在秦旭升的府里,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些自由,还是第一次在郡县的街上闲逛。爱逛街是女人印在骨子里天生带来的东西,不管是在哪个时代总是变不了。
街上这些新奇的小玩意儿在现代她是极少见过的,看着这些东西,只觉得一切都是新奇的。
轻车熟路的走到了卖凉糕的小贩儿面前,林皎皎从袖子里拍出来了五文钱,“老板,给我来两块。”
虽然她很少在街上转,可是这一家的凉糕莺歌经常给她带回府上,一来二去的便也熟悉了。
穿成反派男配的短命灵媳妇 第四百七十章 迷路
来了生意小贩自然高兴,乐呵呵的收了钱,切了两大块凉糕递给了林皎皎,林皎皎将其中一份给了莺歌主仆两个人一前一后吃的好不自在。
主仆几个人只顾往前走着,不知不觉竟然早就已经远离了闹区,林皎皎把最后一块凉糕放进了口中,舒展了一下懒腰,“果然还是郊区的空气比较新鲜。”
莺歌和锦瑟后知后觉,“夫人,我们已经走出来好远一截路了,眼看着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
这个地方不比西城是自己的地盘,他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即便是不往坏处想,单单是迷了路后果就不堪设想。
林皎皎看了一眼已经有些西斜的太阳,点了点头,“原路返回吧。”
莺歌和锦瑟带路,大概是因为不认识路的缘故,这几条路走来走去,她们竟然觉得哪里都相似。
莺歌不由得有些担心,“这几条路长的一模一样,我们来来回回的都走了好几次了也没有走出去,眼看着天就要黑了,这可如何是好?”
林皎皎有些头疼的揉了揉脑袋,“早知道应该让阿福跟着的。”
阿福虽然人看起来木愣愣的,可关键时刻还是有些用处的,只是现在懊悔也来不及了。
锦瑟看了一眼太阳的方向,视线往下挪动,表情忽然变得有些凝固,“夫,夫人,那里好像躺着一个人。”
林皎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不其然,河岸边的确有个人躺在那里,来不及多想,她快步的走了过去。
那人浑身是伤,一身白色的衣裳也被鲜血染红,林皎皎蹲了下来一只手放在了他的鼻子上试探了一下,还有些微弱的气息。
林皎皎大概看了一眼他身上的伤,把随身携带的药粉撒在了他的伤口上,男人还正发着高烧,若是不及时退烧,怕是会有生命危险,可现在这个档口,她们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更别说要救人了。
那些药粉被吸收,莺歌和锦瑟帮忙清洗了男人身上的伤口,天色暗了下去,再带着一个伤者,她们行动不便。林皎皎只好让莺歌和锦瑟就近拾了些干柴。
夜幕降临,主仆几人都有些饿了,只是这荒郊野外的也根本就没有东西可吃,人在视觉上受到障碍的时候,听觉就会格外的敏感,篝火燃燃,林皎皎却听到了脚步声。
“夫人,莺歌,锦瑟——”
声音是从不远处传来的,莺歌立马站起身来,“夫人,是阿福的声音。”
林皎皎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了下来,虽然有篝火,可是毕竟是在野外,若是遇到个豺狼野豹的只怕他们连明天的太阳都见不到。
锦瑟回应阿福,“我们在这里!”
阿福带着秦旭升的人赶了过来,他气喘吁吁的看了一眼林皎皎,看她安然无恙,才放下心来。“夫人,可算是找到你了。”
林皎皎挥了挥手,“没事,就是迷路了,这个人是我们路上遇到的,找几个人把他小心些抬回去吧,若是诊治的好,还能活下来。”
阿福看了一眼地上死气沉沉的男人,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秦旭升和林皎皎商量了一番,最终还是决定把酒楼建在西城,一来秦旭升身居官职,这种事情不方便明面出身,二来在西城林皎皎也比较方便谈看情况。
两个人把设计图大概花了出来林皎皎便启程回了西城。
路上阿福格外安静,怀里却紧紧的护着什么,莺歌笑嘻嘻的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把他怀里的本子抢了过来。
阿福一愣,有些急了,“你还给我。”
“夫人你看,这木头把这东西紧紧的护在怀里,指定是什么要紧的。”
林皎皎拿着扇子拍了拍她的头,“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还不允许人家有个小秘密?你个姑娘家家的,该矜持一些。”
虽然话是这样说着,可林皎皎也按耐不住八卦的心,接过了莺歌手里的东西,翻看了几眼黑了脸。
“我吃了四个肉夹馍,你也要告诉他?”
这上面记录的都是林皎皎平常做的事情,诸如,午时一刻吃了三碗樱桃,两块糕点,有个苹果,两串葡萄,午时三刻开始睡觉……
穿成反派男配的短命灵媳妇 第四百七十一章 飞信宫
阿福有些心虚的挠了挠后脑勺,“这是临出发前大人特意交代的。”
林皎皎撇了撇嘴,把手里的本子扔到了他怀里。
回了医馆看到祝弗为林皎皎有些惊讶,“你今日不去官府吗?”
祝弗为一早就已经受到了阿福的信,说他们今儿个就能赶回来,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绅士鬼差的就想要在这里等着林皎皎回来。
他们大概有十几天不见,他当真有些不习惯,放下了手里的笔却始终不曾抬头,“今日官府里不忙。”
林皎皎哦了一声,没在说话,回了后院。
祝弗为看了一眼阿福,阿福把记录的本子给了祝弗为,前面平平无奇,一直到祝弗为看到最后两页,凝眉,“夫人救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阿福点了点头,“是,那人伤的很重,原本都已经奄奄一息了,可夫人又妙手回春把他救活了。”
祝弗为放下了本子,“夫人和那个男人后来还有交集吗?”
阿福仔细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那人醒了之后夫人和他单独说了几句话,第二天那个男人就离开了,自此之后,夫人和那男人也没有见过面。”
祝弗为点头,“这些天辛苦你了,你先回官府吧。”
医馆里的生意这几天不太景气,可林皎皎却刚好有了时间让人建飞信宫。
飞信宫就是秦旭升和林皎皎为情报站取的名字,两个人立志于要把它做大,秦旭升不方便出面,林皎皎也并没有想着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作为它的幕后老板。
西城都在传,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城里忽然多了一个飞信宫,就连第一酒楼的醉酒坊也被它压下去了风头,不少富豪一掷千金。
飞信宫吃喝玩乐的东西倒是齐全,稀奇的是飞信宫不管得到了什么珍奇的宝贝都会放出消息举行拍卖会,不过一个月的时间,飞信宫名声大噪。
就连祝弗为都有些好奇,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办起飞信宫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好在锦瑟和莺歌的嘴都严实,这日祝弗为去了官府,医馆里不忙,林皎皎准备去飞信宫谈看一番。
锦瑟已经贴心的准备好了一身男装,“夫人,若是让老爷知道飞信宫是您的,指不定要怎么惊讶呢。”
林皎皎麻利的换好了衣服,“只要你们两个不说漏嘴,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仅仅是这三个月的盈利,就已经超过了她这个小医馆里一年的收入,她忽然明白了秦旭升口中的消息最值钱是什么意思。
主仆几个人换了衣服,到了飞信宫,锦瑟特意谨慎地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发现才跟着一同进去。
其实飞信宫后面还有一个后院,就是林皎皎要住的地方,她素来都喜欢一些花花草草的东西,院子是她自己亲自设计画好了图纸交给那些师傅的。
这其中自然是少不了一些机关的。她本来就没什么武功,不过就是一些三脚猫的本事,飞信宫又是多少人向往的地方?若是没有一些机关自保,只怕她在这里活不多长时间。
飞信宫倒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且不说它是最大的酒楼,仅仅是这里的女子,就能够将不少的达官贵族全部都给吸引而来。
林皎皎换了一身男子装扮,莺歌抱着东西跟在后头要上楼。一白衣男子迎面而来朝林皎皎微微颔首,林皎皎只拿着扇子轻轻扇着风。
顷刻间,林皎皎便暗中止住了他伸向莺歌钱袋的那只手,男子愣住,林皎皎并不层看他一眼,同莺歌上了楼去。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人各自为生,只要这男的没有坏了她的规矩,她也不必将事情做的难以收场。
男子惊愕,反应过来时连忙跟了上去,可是早就不见林皎皎身影了。
厢房里林皎皎吃着糕点喝着茶,果然还是她飞信宫里最为自在。
“底下那说书的人是谁?”
林皎皎捻起糕点放进口中看着一楼台子上说书的白净男子。
莺歌顺势瞧去,开口道:“是无药先生,说书远近闻名。刘瀛公子的挚友。”
听闻刘瀛,林皎皎挑了挑眉毛,“小瀛儿可是快要回来了?”
刘瀛是林皎皎在郡县所救的男子,对她实在衷心,更是风流倜傥不知道勾了多少姑娘的心魂。
穿成反派男配的短命灵媳妇 第四百七十二章 哪里都好
用林皎皎的话说就是哪里都好,偏生长了一张嘴。
莺歌将茶倒进了茶杯里,递给了林皎皎,微微点了点头,“按着日子算刘公子大概也是要到时候回来了。”
“本公子才走了十几日的功夫,皎皎便四处询问。皎皎可是想我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林皎皎有些头疼的扶了扶额。果然越是想着什么越不能说什么。
话音刚落地外面便进来了一身白衣领口微微有些斜挎的男子,男子一双桃花眼,微微挑眉让人醉在其中,来者正是刘瀛了。
林皎皎依旧面不改色,也不理会他是何等姿态,“江南可有什么动静?”
刘瀛紧了紧松松垮垮的衣裳,手里拿着扇子轻轻的扇着风,“一些隐居了的人听说飞信宫里拍卖了凌雪花倒是有些按耐不住,奈何架不住你家那老爷手段高明,即便是快马加鞭也不曾赶上。旁的,眼下倒还算是安宁。”
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界儿,自然是要好好的熟悉熟悉环境才能够有自保的能力,她已经到这里两年了也始终没有找到回去的法子。
看来她务必是得要在这里待上一阵子了,这是既然要在这里待着,自然就要熟悉这里的规矩。刘瀛是个极其不错的帮手,有了他林皎皎也能省心不少。
林皎皎看着眼前的这些围棋,只觉得一阵头疼,她不会下棋,“祝弗为?他要凌雪花做什么?”
刘瀛看了她一眼,“这就要问你家的老爷了。”
林皎皎想的头疼,“其余的地界儿也该安排些自己的人手了!”
男子甚是潇洒的将酒倒进了口中,一连多少天的奔波,哪个酒楼里都不曾有林皎皎亲自酿出来的葡萄酒好喝。
“好说好说,皎皎放心便是,只要你愿意,这飞信宫便可和皇室作对!”
男子这话说的实属云淡风轻,就好像是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莺歌也跟着练出来了些胆子,听了这话只当做是没听见。
林皎皎挑了挑眉毛,刘瀛的身世她不知,她也从来不愿意去八卦别人。可刘瀛说的话她从来都不怀疑。
这飞信宫虽然的确是听命于她,可也不过是看在刘瀛的面子上,这些人给她三分薄面罢了。刘瀛的势力遍布九州,只不过是她到还当真没有自己称为女皇的心思。
摇了摇头,将手里的扇子放在了一旁,刘瀛顺势就将那把扇子揣进了自己的怀里,“莺歌,小瀛儿大概是累糊涂了,你瞧瞧这光天化日的就又开始说胡话了。”
莺歌倒了一杯茶,上前一步递给了刘瀛,“公子还是喝杯茶清醒清醒吧,夫人亲自砌的茶。”
刘瀛右手放在唇边,轻轻的咳了几声,闻言拿了茶杯急吼吼的一仰而进,这盛夏能有一杯凉茶解渴,确实妙哉。
将茶杯放在了梨花木的塔子上,微微抿了抿唇角,“几日不见我们莺歌儿出落得越发的水灵了,这细皮嫩肉的模样,实在让人疼爱。”
锦瑟在一旁偷笑,莺歌有些不自在的红了脸,带着些微微怒气瞪着刘瀛,“公子可是惹不起夫人的,净会拿我开玩笑!”
二人是欢喜冤家,见了面儿总是吵吵闹闹。林皎皎只觉得耳边如同几只鸭子在叫一般,甚是聒噪。站起身来,“时间不早了,我再去转转。莺歌锦瑟,走了!”
莺歌连忙应了一声,又瞪了一眼刘瀛才着急跟上。
街上熙熙攘攘,虽然太阳已经有些西斜可依旧热闹。
林皎皎手里已经拿满了各种各样的小吃,莺歌和锦瑟额头上已经出了细细的汗珠,“夫人,您走得慢一些,我都快要跟不上了。”
林皎皎拿了一个糖葫芦,猛地塞进了莺歌的嘴里,“这小瀛儿风流倜傥的不知道迷倒了上京未曾出阁的姑娘。啧啧,本夫人到好奇得很,谁能够降的住他?”
莺歌“咔嚓”咬掉一个山楂,酸酸甜甜的,实在好吃。“公子生了一副好皮囊,那一双眼睛又是招桃花的,夫人何故担心这些?”
穿成反派男配的短命灵媳妇 第四百七十三章 祸害
林皎皎忽然止住脚步,仔细看着莺歌,“莺歌我问你,你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你可喜欢小瀛儿?”
莺歌不知林皎皎为何会忽然这样问,涨红着一张脸,连忙摇了摇头,“瀛公子平日里的确是爱耍耍嘴皮子,可是喜欢与不喜欢,奴婢还是分的清楚的。”
林皎皎点了点头,这才放下心来。刘瀛本就是一副风流倜傥的性子,见了谁也总会爱耍几句贫嘴,可若是仅仅凭着这几句调侃莺歌便放在了心上,日后吃苦的怕就是她了。
锦瑟却是明白林皎皎的用心良苦,“夫人放心,刘公子的性情我们都了解,他不过就是爱玩儿,平日里与他耍耍贫嘴,也无怨会放在心上。”
林皎皎点头,刘瀛不觉自己有错,旁的人也不会理会他。他这样的性子自然也是不会再改过来了。刘瀛与莺歌也好,锦瑟也罢,都是她身边的人,她自然是不希望两个人之间有什么。
“你们心里清楚就好,小瀛儿嘴贫,他说的话,哪一句是玩笑话,哪一句是真话除了他之外无人知晓。他再招惹你们,你们不理会他便是。”
莺歌低头“哎”了一声,又跟上去。
只是主仆三人没走多远,就遇到了意外。
“小姑娘,你别跑啊,今儿个碰上哥几个是你幸运。瞧瞧你的细皮嫩肉的,比二蛋家的冬瓜都水灵,哈哈哈……”
“就是就是,大哥,今儿这这一趟还当真是没有白出来呀!”
“你们,你们想要干什么?别过来!”
主仆三个人刚要回府,如果一个人并不多的小胡同,便听到一阵刺耳的声音。林皎皎微微皱眉,果然斯文败类什么时候都有。
“你们在做什么?”
几个男人被林皎皎的声音所分散,听到有人坏自己好事,不耐烦地转过身来。
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细细打量了林皎皎一番,摸了摸嘴角,“呦,兄弟们,今儿个可当真是走了狗屎运,又来了几个。”
还不等林皎皎出手,那肥头大耳的男人忽然间跪在了林皎皎面前。男人大怒,“谁?居然敢偷袭爷爷我!”
一白衣男子落地,林皎皎只觉得有些眼熟。蓦然响了起来,这就是上午想要顺莺歌钱袋子的男人。
“小爷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在小爷面前称爷。今儿个小爷便让你死个痛快!”
男子说着,还不等众人反应过来便已经纷纷落地。
几个人瞪大眼睛似乎是不敢相信。
方才被调戏的女子尖叫一声,连忙捂住了眼睛,莺歌和锦瑟也有些瑟瑟发抖,唯有林皎皎倒是依旧维持着面儿上的冷淡。
“你就这样杀了他们不怕官府找麻烦?”
男子抚了抚袖子,浑然不在意,“本公子也算是为民除害了,这样的人活着也是祸害!”
这话林皎皎倒是赞同的,一天遇着他两会,由此可见,他们之间还是有些缘分的。
看林皎皎转身要走,男子有些着急,他可不是这样多管闲事儿的人,若非是因为找不到林皎皎他只得一直在飞信宫外头等着也不会撞上这一码子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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