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作者:青柚nice
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1节
《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作者:青柚nice
文案:
穿成年代文里为了回城抛夫弃子的女知青。
林晩的任务是,洗心革面,和被抛弃的男配he。
原以为只要她不抛弃男配就能躺着完成任务。
没想到……
男配居然重生了。
陆少钦上辈子被无情抛弃,这辈子只想离林晩远远的。
然后,他就开始躲着林晩。
原以为只要眼不见就可以心不烦。
没想到……
眼不见还怪想念的。
【阅读须知】
1v1,双处,女主即原主,男主重生。
内容标签: 女配 甜文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晚、陆少钦 ┃ 配角:嗨皮、许朝歌、顾北平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老公每天都在脑补我要抛夫弃子
立意:珍惜眼前人
第1章 抛夫弃子 只要她不抛夫弃子,就可以和……
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林晚艰难地睁开了眼,入眼的还是一望无际的海水,刚才发生的一切仿佛只是她的幻觉。
很快,熟悉的窒息感便再次袭来。
求生的本能促使她拼命地挣扎起来。
可惜她不会游泳,再怎么挣扎也只是徒劳。
大约两分钟后,她就没了力气,身体慢慢往下沉,朦胧中她好像看到一个身影朝她游过来,想要看清,却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满心不甘地沉入海底。
原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还有再睁眼的机会。
再睁眼的时候,人已经不在海里了,正躺在一间老旧的房间里。
刚想坐起身来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脑海里突然涌现出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
这段记忆她并不陌生,是她不久前看的一本年代文里的女配的记忆,也是她现在这副身体的原主人的记忆。
没错,她穿书了。
为了了却心中执念,她在垂死边缘和一个叫嗨皮的天之灵签订了灵魂契约。
只要完成对方发布的任务,她就能回到她原来的世界。
穿成书里的女配就是对方发布的任务。
当然,任务的内容不只是穿成书里的女配这么简单,还要和书里的男配有个美好的大团圆结局,也就是he。
原主和她同名同姓,是一个下乡的知青,一心只想回城。
为了回城,她不惜设计男主,结果不仅没有得逞,还阴差阳错和男配结成夫妻。
她不喜欢男配,也不满意两人的婚姻,但回城无望,乡下的日子对她来说又实在太苦了,再不喜欢,不满意,也只能将就。
两人一起生活了三年,期间还生了一个孩子。
就在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回不了城的时候,高考恢复了。
她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拼命地学习,最后成功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离开了她下乡的地方,靠着自己的努力走上人生巅峰。
要不是她考上大学后,就抛弃乡下的丈夫和孩子,就没有林晚什么事了。
所以,林晚要感谢她……个鬼。
这个任务说简单不简单,说难也不难,只要她不抛夫弃子,就可以和男配he。
就是可能有点费时间。
想到这一点,她没有再往下想,试着用心声呼唤嗨皮。
不多时,她的脑海里便响起嗨皮的回应。
“很高兴为你服务,我亲爱的宿主。”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晚没跟它客套,直接问道:“现在什么时候?”
嗨皮:“七四年,农历八月。”
原主是这一年农历七月下乡的,所以,现在是她下乡一个月后。
之前的一个月,她吃了不少苦,更加坚定了要回城的心。
为了回城,她不惜设计男主……
那么,问题来了。
她设计男主了吗?
嗨皮:“设计了。”
设计了就好,她可不想再溺一次水。
等等,溺水!
“我穿书是不是直接穿海里了?”
嗨皮:“是的。”
这就难怪她觉得自己连着溺死了两次。
想到自己失去意识前看到的那个模糊的身影,她又问道:“救我的人是陆少钦吗?”
嗨皮:“是他。”
“那就好。”
原主之所以会和书里的男配陆少钦走到一起,就是因为设计男主不成,差点溺死在海里,被恰巧路过的陆少钦救了。
救人本来是一件好事,但乡下地方大多数人都见识浅,不懂什么是人工呼吸,看陆少钦给原主做人工呼吸,还以为他在亲原主。
这个年代对于男女大防虽然没有古时候那么苛刻,但也没有后世那么宽厚,特别是在思想相对更封建落后的乡下。
哪怕事后陆少钦解释,他那是在救人,原主的名声还是毁了,包括他自己的名声也是,只是影响没有原主那么大。
也不知是出于责任心,还是其他什么,他找到原主,说要娶她为妻。
原主一心只想回城,自然不愿意嫁给他,但名声毁了,回城唯一的希望也破灭了,不嫁给他,她未来的路只会更难走。
挣扎了几天后,她最终还是向现实低了头,嫁给了陆少钦。
所以,林晚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向现实低头,嫁给陆少钦。
没有技术含量,可以继续躺着。
这么想着,她便又躺回床上。
刚才坐着还没感觉,这一躺下,她就觉得浑身上下哪哪都不舒服。
要只是不舒服,林晚勉强还能忍,但她还饿,饿得前胸贴后背。
“好饿啊!”
嗨皮:“宿主想吃什么?”
林晚:“想吃……什么都可以吗?”
嗨皮:“当然,我可以满足你的一切无理要求。”
为了对得起“无理”这两个字,林晚提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
“我想吃我姥姥做的红烧肉。”她姥姥已经不在了,想吃她做的红烧肉已经不是无理了,是刁难。
嗨皮:“好的。”
林晚笃定它会拒绝,听它答应得这么爽快,一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闻到了熟悉的香味。
是她姥姥做的红烧肉的香味。
她以为她这辈子都没机会再闻到这香味,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突然,怔了一瞬才慌忙从床上爬起来朝香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
见不远处的桌子上放着一盘红烧肉和一大碗白米饭,眼眶瞬间就红了。
忍着掉眼泪的冲动,穿上鞋子走到桌子前坐下。
等吃上一口后,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
边掉眼泪,还边提无理要求。
“我还想喝我姥姥做的鲫鱼汤。”
话音刚落,桌子上就多了一大碗她姥姥做的鲫鱼汤。
吃着红烧肉,喝着鲫鱼汤,林晚觉得……还可以再来一个素菜。
然后,桌子上就又多了一盘她姥姥做的素炒茭白。
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2节
很好,都是她爱吃的菜,可以饱餐一顿了。
刚这么想完,紧闭的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
第2章 她是来找你拼命的 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
门被踹开的时候,林晚嘴里正吃着红烧肉,还没来得及咽下去。
冷不防听到门被踹开的声音,吓了一跳,差点被噎着。
好不容易把嘴里的红烧肉咽下去,她才将目光落在来人身上。
来人也在看她……旁边的桌子上的饭菜,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咽完口水,她才看向林晚。
两人目光对视上的时候,林晚鬼使神差的问道:“吃吗?”
对方听她这话,明显愣了一下,只很快便回道:“吃!”
言罢,转身就跑。
速度之快,林晚都没反应过来。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已经跑没影了。
“不是说吃吗?怎么跑了。”
嗨皮:“拿碗筷去了。”
林晚:“……”
是个狠人。
“对了,她是谁来着?”
她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记忆是没有画面的,所以,她并不知道来人是谁。
嗨皮:“许朝歌。”
许朝歌……那不就是这本小说的女主。
“她怎么会来这里?”
嗨皮:“这里是她家。”
“她家?我怎么会在她家?”这剧情不对啊!
不等嗨皮回答,许朝歌就拿着碗筷跑回来了,速度还是那么快。
林晚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嗷嗷待哺的人,只能暂时压下心中疑惑。
“白米饭就一碗,我吃过了,你介意吗?”
“不介意。”那可是白米饭,别说是她吃过的,就是她吃剩的,许朝歌也不介意。
她都不介意,林晚还能说什么?
默默分了半碗给她。
全给是不可能的,她自己还饿着呢!
分完饭,林晚本来还想着要不要说些什么缓解尴尬,见对方得了饭就开启埋头苦吃模式,一点也不尴尬,就歇了心思跟着埋头苦吃。
吃饱喝足后,许朝歌很自觉的收拾起碗筷。
林晚见了,忙道:“我来收拾,你去忙。”
许朝歌是偷跑回来的,田里还有活没干完,听她这么说,也没跟她客气,放下碗筷一溜烟跑了。
跑到屋外,她突然顿住脚步,一脸迷茫。
她回家干什么来着?
不管了,干什么都不及吃一顿香喷喷的饱饭重要。
这么想着,她又一溜烟的跑了。
林晚一直等到屋外没动静了,才用心声问嗨皮道:“我怎么会在她家?”
嗨皮:“陆少钦抱你过来的。”
林晚:“我问的不是我怎么过来的,是我怎么会在她家?小说里,这个时间段,我不应该在知青点吗?”
嗨皮:“听说过蝴蝶效应吗?”
林晚:“你的意思是我穿书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嗨皮:“差不多。”
“我就穿个书。”什么都没做,怎么就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嗨皮:“别说穿个书,你就是吃顿饭都可能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林晚想到自己刚才和许朝歌吃的那顿饭,脑壳有点疼。
“我刚才吃的那顿饭影响大吗?”
嗨皮:“挺大的。”
“挺大是多大?”她穿个书,就从知青点跑到许朝歌家,再吃顿饭,任务会不会直接完成了?
知道她内心想法的嗨皮,很想说一句“想得美”,又想到她的尿性,忍了忍,到底没说。
“她是来找你拼命的,结果吃了顿饭就走了,你说影响有多大?”
“找我拼命?”想起来了,这个时间段许朝歌还一心想嫁给陆少钦,原主对她来说,就是情敌一般的存在。
想到小说里的狗血“四角恋”,林晚的脑壳更疼了。
这任务似乎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我以后还能吃到我姥姥做的饭菜吗?”
嗨皮:“能。”
“那就好。”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几顿饭就能解决的问题,林晚没有再难为自己的脑壳,很快就将其抛之脑后,动手收拾起桌上的碗筷。
“突然多了些碗筷盘子出来,会不会惹人怀疑?”
“会,但是没关系,我收起来就好了。”说着,它就把林晚收拾好的碗筷盘子全都收起来,连带许朝歌拿来的碗筷一起。
林晚见了,有些无奈道:“突然少了一副碗筷不会惹人怀疑吗?”
“会。”说着,它又把许朝歌拿来的碗筷变出来,还贴心的洗干净了。
倒是省了林晚的事。
“你变东西这么方便,下次再出现今天这种情况,能不能在人看到之前,先把东西收起来?”这次来的还好是可可爱爱没有脑袋的许朝歌,要换做别人,她的任务可能真的直接完成了。
嗨皮:“不可能的,想都不要想。”
林晚:“???”
不可能就不可能,连想都不让想,是不是有点过分?
“那下次再开小灶得慎之又慎,不能再发生今天这种情况了。”
嗨皮:“不会再发生今天这种情况了,下次我会在人看到之前把东西收起来的。”
林晚:“你刚才不是说不可能吗?”还让她想都不让想。
嗨皮:“刚才不可能,不代表现在也不可能,反正对你又没坏处,计较这么多干什么?”
林晚想想也是,便没再跟它计较,把碗筷放到厨房后,就准备离开许朝歌家回知青点。
刚出许朝歌家,就看到一男的朝许朝歌家的方向跑过来。
第3章 跳海 我等了一辈子,她都没有回来。……
见她从许朝歌家出来,那男的跑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等到她跟前的时候,已经是用走的。
“你没事了?”
“嗯。”林晚虽然不认识对方,但从对方身上那军人特有的气质,不难看出对方应该就是陆少钦。出于礼貌,回答完对方的问题后,她还说了句,“谢谢你救了我。”
陆少钦听她这话,眼里不由自主地闪过一丝诧异。
林晚见了,还以为自己谢错人了,忙用心声跟嗨皮确认。
确认对方就是陆少钦,她的眼里也不由自主地闪过一丝诧异。
诧异陆少钦为什么会因为她的话感到诧异。
陆少钦之所以感到诧异,是因为他没想到林晚会感谢他,他以为林晚会像上辈子一样怪他多管闲事。
是的,上辈子。
他重生了,在林晚落海的前一刻,眼睁睁地看着她“失足”落海。
刚看到林晚的那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梦回他和林晚有所牵绊前,像是在给他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他也重新选择了,选择了她希望的不多管闲事。
他就站在船上看着,看她在海里浮浮沉沉,看她在某次沉入海里后,再也没有浮出海面,看她……看不见她了。
海面上彻底没有了林晚的身影。
陆少钦连去思考她是故意不浮出海面,还是真的溺水了都没有,几乎是下意识地纵身一跃跳入海中,拼了命的朝她沉下去的方向游过去,生怕她有什么闪失。
等他把她从鬼门关救回来,才想起这只是一场梦。
既然只是一场梦,那他何必难为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考虑后果,也不用担心林晚醒了会怪他多管闲事,大不了他在她醒来之前先醒来。
这么想着,他也没避嫌,直接抱起林晚回家。
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3节
要不是到了家门口被他娘拦着,林晚刚才就不是从许朝歌家醒来,是从他家醒来。
把林晚放在许朝歌家后,他就被他娘打发出去。
离开许朝歌家,在岛上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圈,看着岛上熟悉又陌生的一切,他突然有些惆怅,想结束这场荒谬的梦。
于是,他试着掐了自己一把,看能不能醒过来。
要是不能,再去跳海。
他掐的时候,用了狠劲,还挺疼的,但也只是疼,没能醒过来。
对于这个结果,他倒没多意外,只是觉得奇怪。
不是说梦里不会疼吗?为什么他会疼?
难道他不是在做梦?
这个想法比他做的这场梦还要荒谬,刚出现就被他自己否定了。
正准备去跳海试试,身后骤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回头望去,果然是杨海生。
更准确的说,是年轻时的杨海生。
杨海生人还没到他身边,声音先到了。
“总算找到了你了,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跳海。”陆少钦如是道。
杨海生听了,也没多想,只是吐槽道:“你这才从海里上来多久,又跳,上瘾了吗?”
他不说这话,陆少钦都忘了自己此前为了救林晚已经跳过海了。
所以,他这场梦连跳海都醒不过来。
是睡得太沉了,还是这真的不是一场梦?
他睡眠向来浅,睡得太沉的可能性不大。
而且,他这又是跳海救人,又是自掐,睡得再沉,也该醒过来。
没醒过来,只有两个可能。
一个是他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一个是他可能真的不是在做梦。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说明他回到了几十年前。
区别只在于,他是怎么回到几十年前。
重生?还是庄周梦蝶?
这几十年来,他所经历的一切都太真实了,特别是那段痛不欲生的日子。
所以,相比于庄周梦蝶,他更倾向于自己重生了。
重生回他和林晚有所牵绊前。
“我做了一场梦,梦里,我每天都站在这里等一个不归人,等了一辈子,她都没有回来。”说这话时,他的双眼一直注视着海面,像是在说给杨海生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杨海生不知道他等了林晚一辈子,还以为他等的不归人是不久前葬身大海的陆少岩,也将目光落在海面上,眼里同样溢满悲伤。
想要开口安慰他两句,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踌躇了片刻,他终是没有开口安慰,权当没有听见他说的话,自顾自的说起他此行的目的。
“小刀听说你亲了林知青,还把人抱到她家里,就跑回家去找林知青拼命,我拦不住她,你要不要去她家看看?”
许朝歌的武力值,不说打遍碧屿岛无敌手,打个林晚还是绰绰有余的。
上辈子这个时候,若不是有顾北平拦着,林晚免不了要受点皮肉之苦。
这辈子,因为他这只蝴蝶,林晚不仅没回知青点,还去了许朝歌家,没有身在知青点的顾北平帮忙拦着,还自投罗网,这皮肉之苦想再免了有点难。
意识到这一点,陆少钦什么也没说,直接转身朝许朝歌家的方向跑过去。
一路上,他的心都是悬着的,直到看见林晚安然无恙从许朝歌家出来,他悬着的心才放下。
放下心,他因为重生乱糟糟的脑子也重新运转起来。
想到上辈子的种种,他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林晚,甚至有要逃跑的冲动。
但人已经到林晚跟前了,转身走人是不可能的,只能干巴巴的问候一句。
问候完,再转身走人也不迟。
想法很好,但林晚却不按套路出牌,开口就是一句崩人设的话,打得他措手不及。
良久,他才为林晚这句崩人设的话找了个合理的解释。
因为他一开始选择她希望的不多管闲事,没有及时下海救她,导致她真的到鬼门关走了一遭,她才没怪他多管闲事,并感谢他救了她。
还有就是,她可能还不知道他给她做人工呼吸的事,只知道他救了她。
有了合理的解释后,他不再讶于林晚的反常,神色淡淡道:“举手之劳,无需言谢。”
第4章 你喜欢我 放心,我想算计的只有你一个……
林晚料到他会来这么一句,但没料到就这么一句情理之中的话,他会想这么久,更没有料到就这么一句情理之中的话,她居然没法接。
因为原主是一个不知道感恩的。
小说里,对于他的救命之恩,原主非但没感恩,还埋怨他多管闲事。
她跟他道谢,已经崩了原主的人设,再多的,她不敢多说,怕影响到后面的剧情。
思忖了片刻,她才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大恩确实无需言谢。”说完,不等陆少钦回应,她便越过这个话题,问道:“你是来找我的吗?”
“是。”陆少钦没否认,连带他来找她的目的也说了,“我听说小刀回来了,她没难为你吧?”
“没。”吃了一顿饭就跑了,连话都没跟她多说。
“真的?”陆少钦有点怀疑,就许朝歌那蛮不讲理的性子,逮着人没有不欺负的道理,但林晚看起来又确实不像受了欺负的样子,难道是他娘帮忙拦着?
“嗯。”林晚点头,“她田里忙,回来一会儿就走了,没对我做什么。”吃饭的事就不提了,陆少钦的心可没有许朝歌那么大。
陆少钦很想相信她,但……
“没对你做什么,她回来干什么?”田里那么忙,她特意跑回家一趟,总不可能就为了待一会儿吧?
“我也不知道。”林晚解释不清,索性装傻。
陆少钦和她夫妻几年,还能看不出来她在装傻,但他并没有拆穿。对他来说,只要她没受欺负,过程如何并不重要,她愿意说,他就听着,她不愿意说,他也不勉强。
“你这是打算回知青点?”
“啊?嗯。”他的话题转得有点突然,还处于怕被他看出自己在装傻状态的林晚,差点没反应过来。